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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衞制度豆丁【精品多篇】

安全保衞制度豆丁【精品多篇】

安全保衞制度豆丁【精品多篇】

安全保衞制度 篇一

1、倉庫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安全保衞人員每日定時巡查,白天2小時一次,夜裏1小時一次,下班前對庫區進行全面的安全巡視,檢查倉庫安全狀況,並做好《倉庫安全檢查記錄》,發現問題據實上報,並採取措施。

2、加強對庫區內門、窗、鎖的管理,每天上班前、下班後進行檢查,出現問題向有關部門彙報處理。

3、倉庫應安裝監控系統,條件允許時可與“110”聯網,切實發揮其防火防盜的作用。安全員負責每日定時檢查、維護設備、電源線路,確保設備正常使用。

4、倉庫門衞認真履行職責,嚴格物資出入庫登記檢查,認真填寫《倉庫外來人員、車輛出入庫登記表》,非倉庫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庫區。

5、車輛進出庫區,由倉庫門衞在《倉庫外來人員、車輛出入庫登記表》上進行登記,經允許進入庫區的外來工作人員及車輛,除在規定的作業區內不得隨意在其它庫區活動。

6、物資出庫必須接受倉庫門衞的檢查,驗證出庫手續無誤後方可放行,發現異常情況立即上報。

7、節假日期間,倉庫必須留有管理人員值班,加強巡視。

安保人員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了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做好人員、車輛和物品出入的管理,保安人員值勤執行任務有所依據,確保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公司所有安保人員。

第三條 權責

行政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執行的監督,保安人員按照相關內容嚴格執行。

第二章 工作時間及主要工作內容

第一條 工作時間

公司保安人員每日工作實行兩班倒工作制,每班12小時(早班:08:00-20:00;晚班:20:00-08:00)。每班配置2人(門衞崗、巡邏崗各1名) 。

第二條 主要工作內容

執勤期間嚴格執行我司各項規章制度,對人員、車輛和物品的出入嚴格管理,對發生在當班期間、執勤區域內的不法侵害及時制止並採取控制措施,對發生的颱風暴雨等突發性自然災害事件,應及時上報行政部並協助處理。同時根據巡邏相關規定日夜不間斷對廠區內部各點進行巡邏,做好防火、防盜、防災等工作。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三章 崗位職責

第一條 崗位職責

(一)保安隊長的崗位職責:

負責保安隊伍的建設、協助行政部嚴格管理公司內安全、消防工作,負責監督執行各項規定,及時把每天發生異常事件呈報給上級主管,及時傳達、落實上級命令。 具體如下:

1、負責維護公司內治安秩序,預防和查處安全事故,做好與相關單位的聯繫聯防工作。隊長與隊員一樣輪崗值班,履行保安人員工作職責。

2、處理當班突發事件,如火災、偷盜等立即報警,並迅速公司行政部聯繫。

3、熟悉公司範圍內的大小、廠房編號和周邊社會治安情況,並對保安人員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4、密切保持與保安人員的通訊聯繫,每天不定時檢查各值班崗位人員的值勤情況並適時進行指導,及時指出保安人員的工作失誤及不規範的行為。 每日查勤內容: 保安儀容儀表;值班日誌、交接班記錄、巡邏記錄;物件簽收記錄;人員、車輛、物品出入記錄;

5、完善安全防範措施,檢查消防、安全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情況,保證其能正常使用。

6、協調處理各種糾紛和治安違紀行為。

7、做好對保安人員的管理、訓練與考核。掌握保安人員的思想動態,做好保安人員的值班安排,出勤統計,定期對保安人員進行職業安全,思想道德和各類業務技能培訓。

8、做好保安工作期間各項文件記錄資料的整理歸檔;各類案例處理的書面報告。

9、以身作則,親力親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質量。完成上級臨時交辦的事項。

(二)保安人員的門崗崗位職責

1、熱情接待來訪人員並做好來訪登記工作。人員到訪保安人員應起立主動上前諮詢其來意及受訪人等相關信息,並電詢受訪者得到確認後由受訪者將人員帶入廠區。對送貨到公司的商家或司機要熱情接待,與庫管人員確認後引導進入倉庫待檢區待驗收。

2、負責檢查、登記進入廠區人員和車輛,凡發現有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或攜帶污染性物品人員或車輛的,一律嚴禁駛入廠區(有公司特殊批文除外),嚴格執行公司的安全、門禁等相關制度。

3、負責報刊、書信的簽收工作,並及時送至辦公室。

4、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消除隱患,防患未然。

5、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和處理的各種情況在登記薄上進行詳細登記,交接班時移交清楚,責任明確。

6、加強防火活動,及時發現火災隱患苗頭並消除。熟悉公司內部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定期對職責範圍內消防栓進行檢查登記,如有異常應立即通知保安隊長。對重要的照明燈、門窗等有缺損時,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處理。

7、負責門衞室日常清潔衞生工作,以保持室內清潔整齊美觀。

8、提前十分鐘到崗做好工作交接,以飽滿精神狀態投入工作。

(三)保安人員的巡邏崗崗位職責

1、不定時對廠區進行巡邏,多看、多聽、多問,發現疑點仔細追查並及時報告和記錄,發現警情應立即上報公司行政部或報警,並協助處理。

2、對廠區消火栓、雨水井蓋、安全警示標誌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設施、設備進行巡查,發現有缺失、損壞或不能正常使用等情況應及時上報並做好安全檢查工作記錄。

3、輔助廠區安全應急處置工作,對廠區用電用水、辦公安全進行不定時巡邏做好防火、防盜、防爆等安全檢查與防控工作。對廠區內外進行巡檢,對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並上報行政部,杜絕治安及安全事故的發生。

4、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消除隱患,防患未然。

5、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和處理的各種情況在登記薄上進行詳細登記,交接班時移交清楚,責任明確。

6、加強防火活動,及時發現火災隱患苗頭並消除。熟悉公司內部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定期對職責範圍內消防栓進行檢查登記,如有異常應立即通知保安隊長。對重要的照明燈、門窗等有缺損時,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處理。

7、負責門衞室日常清潔衞生工作,以保持室內清潔整齊美觀。

8、提前十分鐘到崗做好工作交接,以飽滿精神狀態投入工作。

第四章 行為準則

第一條 儀容儀表

1、統一工作服裝,且乾淨、整潔,沒有異味;

2、頭髮前不過眉、旁不觸耳、後不觸領,不留古怪髮型、剃光頭或染彩色頭髮;

3、口腔無異味且在上班時間不吃帶有異味的食物;

4、保持指甲乾淨且不留長指甲、不配戴體現個人個性的裝飾品(戒指、手鍊、項鍊);

5、上衣口袋不應裝東西,上衣領子不亂別徽章,衣袋中不裝太多的物品,腰上不掛鑰匙鏈、指甲刀等物品;

6、不穿高領內衣,鈕釦應扣好,不敞開外衣或捲起褲腳或衣袖,服裝筆挺、不歪斜鬆垮;

7、精神飽滿、樂觀向上、大方,面帶微笑;

第二條 禮節禮貌

1、站姿:挺胸、收腹、緊臀、頭部端正,下頜微收;兩臂自然下垂,兩手伸開,落於腿側褲縫處或兩手握於背後或兩手握於腹前,右手握住左手,兩腿繃直,呈外“八”字45度角展開;微笑,目視前方,表情親切,有親和力;禁止:雙手卡腰;抱在胸前或將身體東倒西歪的靠在牆上或腳右搭左等;

2、坐姿:端正,雙腿自然平放;禁止:前仰後合、搖腿晃腳、翹腿等不雅之舉;

3、敬禮:舉手禮。要領:上體正直,右手取捷徑迅速抬起,五指併攏自然伸直,中指微接帽檐右角前約2釐米處(戴無檐帽或者不戴軍帽時微接太陽穴,與眉同高),手心向下,微向外張(約20度),手腕不得彎曲,右大臂略平,與兩肩略成一線,同時注視受禮者。禮畢時,將手放下,成立正姿勢。

4、規範用語:您好、請問、請進、請講、請稍等、請您出示證件、請您把車停好、請您登記、請問您找誰、抱歉、對不起、謝謝、再見等。

第三條 工作態度

1、對工作所具有的責任心、熱情、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2、對自身的責任心:鑽研業務、工作認真、上進心;

3、同事之間的協作力、包容、配合、團結;

4、對本職工作負責:不拖沓、不積壓、不抱怨、不挑揀;

5、對待客户或來訪人員的態度:謙和、禮貌、誠懇、友善、不卑不亢

第四條 日常行為規範

1、愛護公司公共財產、不隨意破壞、挪為私用;

2、及時清理、整理個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環境的乾淨整潔;

3、辦公桌上不放與工作無關的用品;

4、未經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資料或他人個人物品。

第五條 工作紀律

根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64號】等有關規定和對公司及員工人身財產安全負責的原則,保安員嚴格禁止下列行為:

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體或者侮辱、毆打他人;

2、扣押、沒收他人證件、財物;

3、阻礙依法執行公務;

4、參與追索債務、採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

5、刪改或者擴散保安服務中形成的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

6、侵犯個人隱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務中獲知的公司商業祕密。

7、儀容不整, 言語行為輕浮、粗暴無禮。

8、值班時間聚眾賭博、下棋、喝酒、看小説報紙,打瞌睡,吃零食等。

9、對羣眾、來賓故意刁難或挾怨報復。對員工、來賓或其他人員索取好處及貪小便宜。

10、脱崗、漏崗、睡崗,遲到、早退。

11、執勤時間內,電話、對講機私用,影響勤務。

12、非保安人員進入保安室。

13、未經許可擅自調班,暴行犯上,不服從指揮。

第五章 人員及車輛出入門禁管理準則

參照車輛及人員出入管理規定嚴格執行。主要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條 員工及攜帶物品出入公司

1、員工進入公司不得攜帶槍支、刀具、毒品及一切危險品和違禁物品。

2、員工上班期間出入放行條未經主管核准,不得隨意進出。

3、所有員工出廠不得攜帶公司產品、文件資料、物料、半成品或工作器具等一切公司所屬財產。

第二條 業務人員及貨物、車輛的管理規則

1、業務人員來訪洽談,應在門衞室辦妥登記手續並經受訪部門前來接洽才可進入。

2、來賓車輛進入公司須按規定停泊在公司指定的地方。

3、貨運車輛進入公司時,需出具送貨證明並辦理相關手續,保安方可放行,並通知倉庫保管部門。

4、貨運車輛駛出公司時,應出具出門放行條,並有倉管員審核:保安人員查驗一切合於規定後,方可放行。

第三條 訪客人員的管理規則

對於外來人員及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拒絕進入廠區。

1、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的人員和車輛。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及明顯帶有惡意的人員。

3、推銷產品、商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及車輛。

4、非洽公人員和車輛且拒絕登記和檢查者。

5、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

6、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

第四條 門禁管理注意事項

1、車輛及人員進出按公司相關規定嚴格執行。

2、外來人員進入廠區,受訪部門全權負責跟進,嚴禁擅入未經許可的禁止區域,若違反規定造成損失的受訪部門應負連帶責任。

3、離職人員按程序辦完手續後,相關部門開具放行條,物品搬至保安室查驗,無問題後方可離開。

第五章 每日安全事項巡邏主要內容

第一條 廠區巡邏

1、防盜紅外系統報警系統和報警聯絡裝置及巡更系統的使用。

2、速遞快件的簽收事宜。

3、人員、貨物和車輛出入管制稽核。

4、異常人員、事件的巡邏檢查。

第二條 消防系統檢查

1、滅火器位置掛放是否移動和壓力是否足夠。

2、消防栓是否供水。

3、明火管制稽核。

4、消防通道的通暢、疏散方向和防火標誌。

第三條 安全專案檢查

1、防爆燈和應急燈的檢查。

2、車輛出入檢查。

3、員工下班後的門窗和水電的檢查。

第四條 秩序的維護

廠內如發生民事糾紛,應及時勸阻和制止,並及時報告保安隊長或行政部處理。

第六章 交接班及保密管理

第一條 交接班管理

1、交接班應在當班下班前,接班上班前10分鐘進行,接班人員提前到崗,提前交接。

2、交接班內容應儘可能詳細,包括上一班的待辦及注意的事項,人員車輛進出、巡邏、警械安保器材等情況,接班人員必須瞭解清楚,並在交接班表上簽字確認,方可完成交接。

3、接班人員未到達交接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4、交接的對講機及其他其器材必須當面檢查清楚,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上級領導,值班人員做好記錄,並追究當事人責任。

5、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須填好值班記錄,應做到“三清”:本班情況清,交接的問題清,物品、器械清。

第二條 保密管理

1、在工作期間,按照公司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公司機密、客户信息以及公司明確要求保密的事項等涉密信息。

2、對監控設備與系統形成的影像資料和報警記錄,不得向外擴散,不得隨意複製、傳播、查閲,不得供無關人員觀看,不得向媒體提供,更不能通過網絡等途徑對外擴散。

3、對於公司的安防系統、工作規律、崗位設置、防控措施、管理規程等涉及到安全管理及機密的事項須嚴守祕密,不得與任何無關人員談論。

4、在工作中要注意保守來訪人員登記的個人信息或單位信息,不能私自保留,不得隨意談論和泄露。

5、不得私自開拆信件、快遞。

第七章 信件包裹的管理

第一條 保安室值班人員只對行政部指定的:掛號信、發票、重要文件,在查看收件地址是否正確、外包裝是否有損壞,無誤後簽收。

第二條 個人包裹及快遞,將由快遞公司自行聯繫收件人,由收件人自行至保安室門衞處驗收並領取,若收件人不在園區無法領取的,可聯繫同事代其驗收領取,或與保安員溝通確認後由保安室代收做暫時保管,但不對包裹做驗收簽收責任。

第三條 保證信件包裹安全存放,嚴禁私自拆閲他人信件。部分特殊郵件門衞室通知收發管理員統一處理。

第四條 信件包裹簽收後應及時在《快遞包裹收發記錄表》中做好記錄,公告於公告欄,並通知收發管理員和各部門相關負責人員進行簽收領取,及時發放。不得積壓,不得造成信件延誤或遺失。

第五條 如信件包裹沒有收件人或收件人不祥的快件,保安室門衞處可拒絕簽收,由快遞公司自行按照相關投遞制度進行處理。

第八章 保安室管理

第一條 保安室紀律

1、保安室是保安工作場所,非保安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擅自入內。

2、禁止在保安室內吸煙、電話閒談、大聲喧譁、玩手機、看電影、聽歌等,違者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3、保持保安室內的環境衞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經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保安室。

4、室內衞生由當班保安員負責清掃,時刻保持乾淨整潔。

5、所有保安人員對室內的物品及辦公用品有義務進行保管、交接,並按正常程序對其負責。

6、無正當理由,保安室應24小時有保安員值守。

第二條 保安器械的保管及交接

1、由當班保安員負責保安器械的管理和使用,嚴禁在未發生不法侵害時使用管制器械。

2、保安器械實行誰當班誰負責,如有人為毀損現象,當班人員照價賠償。如屬故意毀損,除照價賠償外,從重嚴肅處理。

3、保安員交接班時,對保安器械應清點檢查清楚。有異常及時記錄並上報行政管理部門。

4、保安器械的使用,應嚴格按照使用説明書和使用方法進行操作。

5、保安器械歸公司所有,任何人員不能帶離公司。

6、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員不得私自使用器械,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動用私刑。

第四條 門前三包

“門前三包”是指包衞生、包綠化、包秩序。

1、包衞生,做到門前無垃圾雜物、無污水、無污垢、無油漬或嚴重積塵。

2、包綠化,即協助清潔員管理好門前花草樹木和綠化設施,及時清理門前花壇內的垃圾雜物,不得在樹幹樹枝上釘釘子和亂掛雜物等

3、包秩序,即禁止亂掛曬、亂佔道、亂堆放、亂張貼等影響市容秩序的行為,對其他行為人的亂停、亂靠、亂擺、亂挖掘等行為進行監督、勸説和舉報的責任等。

第九章 緊急或意外事故的處理

對緊急突發事件,參照應急預案相關規定安排及時響應處理。如:

第一條 火警事故

1、發現火災應立即趕到失火現場查看,並注意兼顧廠房安全,否則立即向119火警台報案,且通知部門主管和並做好相關工作。

2、若發生火苗應即以滅火器將火源熄滅。若已使用滅火器仍然無法將火勢撲滅時,應:

2.1 火速打電話至119報警,並上報公司應急小組負責人,火速啟動應急事件處理程序。

2.2 協助、引導員工及來賓向安全地區疏散。

2.3 保持高度警戒,嚴防小偷趁機竊取公司財務。

2.4 派人至大門處等待消防車,引導消防車輛至火災現場。

2.5 火勢熄滅後按相關領導部門安排,清查人員及物品情況,封鎖現場,保持完整現場,以供警方處理。

2.6 注意警方處理時,亦不能破壞現場,以免影響保險公司的認定理賠。

2.7 若於下班時間發生火警,馬上撲滅並上報,若無法撲滅。立即通知119與上級主管部門。

第二條 自然災害

自然災害,如員工停止上班,則公司的安全維護除值班人員外,保安人員應完成以下事項:

1、關閉所有門窗及照明電源。

2、將散置於室外易於被風吹或吹損壞的物品移於室內或予以固定處置。

3、注意接聽員工電話,轉達公司規定的事項。

4、遇有災害或須支援時,立即報警求援並報告主管。

第三條 打鬥事件

1、公司員工或外來人員打架鬧事,保安應及時制止勸導,避免事態擴大。

2、打鬥或對公司人員逞兇,應迅速予以制止,將當事人交由主管或警察處理為原則,如當事人不聽制止時,可與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員合力制止,或致電公安部門處理。

3、打鬥現場若有其他人員圍觀時,為防止圍觀者鼓譟起鬨或使現場複雜化,應將肇事者帶離現場再行處理。

4、事態有愈超嚴重態勢,應立即請派出所協助處理。

5、注意立場要保持公正,千萬不可偏袒打鬥當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戰局,喪失理智。

6、若為下班時間,應即刻電話通知保安隊長及主管,有安全之慮時,即刻電請公安機關請求 幫助。

第四條 不良分子前來滋事處理[]

1、保安人員不得與不良分子對打。

2、關閉大門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進入尋訊滋事。

3、認清來着容貌、特徵、人數、有無攜帶槍支、刀具、坐車種類以及車牌號碼、滋事原因等,作為警方偵查處理的依據。

4、將情況報告行政部主管人員並隨時保持聯絡,若下班以後應立即通知派出所並電話聯絡主管。

第五條 打劫被盜事件

1、發現可疑人物,應立即聯繫行政部主管人員,並一人監視。

2、發現公司物資被盜,立即報警並及時與行政部聯繫。

3、保持被盜現場。

第六條 意外事故

1、員工急病,即刻通知人力資源部或救護員,及時派人送醫院治療。

2、遇意外事件時,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組織語言簡要説明現場情況,請救護車隨帶醫生。

3、及時報備主管或行政部。

安全保衞制度 篇三

一、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和安全保衞工作的規定。嚴格履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文明建設目標管理責任書。

二、廠機關及各生產車間都要成立治安保衞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安全保衞制度的實施。

三、建立健全安全保衞值班制度。節假日安全保衞值班由保衞科負責,從機關科室抽調人員;各生產車間自行安排人員值班,名單報保衞科。值班人員要按值班規定做好工作。廠門衞值班人員和摩托車看護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值班人員因失職造成不良後果,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四、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經常開展“四防”教育,認真落實有關制度和措施,經常進行治安、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堵塞漏洞,消除隱患,維護良好的內部秩序。

五、厂部不定期召開綜合治理、安全保衞工作會議,傳達落實上級的工作部署。各生產車間每月應結合本單位實際召開一次安全保衞例會,學習有關法律和政策,總結前期安全保衞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階段安全保衞工作。

六、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1、各科室、各生產車間的領導要教育本單位幹部職工及家屬和來客充分認識防火防盜的重要性,嚴格遵守制度,如有違犯,造成火災或被盜者,追究相關領導和直接責任者的責任。

2、厂部配備的消防工具和器材,要存放在指定地點,並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不得挪做它用;室內電源電路未經電管人員允許不準隨意改動。

3、各科室、各生產車間及各工作面的負責人,下班前要對自己所負責辦公場所、工作面的安全防火進行一次檢查,做到電器斷電、閉燈、關窗、鎖門;對當日使用過的精密儀器、貴重物品和印信、文件、資料等進行清點,並妥善保管,以防被盜。對不經常使用的工具、物品等也要定期查看。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並報廠保衞科。各工作場所要做到人離門鎖、燈關,防止發生火災和被盜。

4、財務工作人員對現金、票證、有價證券的保管,都必須按銀行和公安部門的規定執行。經常檢查金庫、房門、窗的防盜設施狀況。

七、嚴禁私自攜帶設備材料外出,因生產需要的設備材料往外運時,必須有中層以上領導簽字。攜帶人員必須在門崗辦理有關手續,將領導簽字留門衞作存根,否則門衞有權給予扣留,如擅自放行將追究門衞責任。

八、全廠幹部職工應提高安全防範意識,隨時關注可疑人員,做到羣防羣管。如發現可疑情況或被盜案件,要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向有關領導和保衞科報告,積極協助公安保衞部門工作。

九、建立來客登記制度。

1、凡來廠招待所登記住宿的外來人員,應按行業規定進行登記;嚴禁在招待所內進行賭博等違法違紀行為。

2、各種推銷人員、收廢品人員以及社會閒散人員不得進入廠區。

十、全廠幹部職工、家屬及來客要尊重、配合門衞人員,主動出示證件,接受門衞檢查。

十一、本制度從印發之日起執行,由廠保衞科負責解釋。

安全保衞制度 篇四

為維護正常工作秩序,保證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公安工作要認真落實責任制。總經理是第一個對公司安全負責的人。將安全工作提上日程,進行研究部署,對公司安全工作負全責。

2、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副總經理為副組長、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保安工作,發現問題並及時採取措施解決。

3、根據實際需要,辦公室負責人為兼職保安員,負責保安員工作,認真承擔保安員責任。

4、在廠房、倉庫等重要場所設置的消火栓,不得挪作他用。專業人員定期檢查消防栓是否完好;配備各種滅火器的,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更換滅火劑;消防通道必須暢通,嚴禁堆放阻礙消防通道的物品。

5、掌握安全用電:

1、舊電線、電器如不符合規定,應及時更換。

2、嚴禁擅自接通電源和使用其他電器,嚴禁在辦公場所使用電爐。

3、嚴禁在車間及配電室吸煙及使用明火。非專業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6、實現防盜措施:

1、財務室應安裝防盜門窗和自動報警裝置,並在下班時打開報警電源。

2、重要部門的房間應配備防盜門窗,辦公室空無一人時應關閉門窗和燈光。

3、公司財產不得隨意擺放。重要文件和貴重物品必須上鎖。

4、停車時應採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7、安全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定期檢查和監督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因不負責任造成事故的,應當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8、所有員工都有義務遵守本系統及相關安全標準。違反規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醫院安全保衞制度 篇五

根據《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衞條例》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原則,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1、治安保衞工作是醫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份,由醫院治安保衞職能部門負責組織、指導各單位實施。醫院各單位應自覺維護本單位的治安秩序,保障安全。

2、醫院治安保衞職能部門指醫院安全保衞部,本規定中所稱各單位指與醫院簽訂了《治安消防責任書》的醫院各部、科。各單位應將治安保衞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

3、醫院治安保衞工作的任務是建立健全治安保衞工作制度,落實治安防範措施,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消除治安災害隱患,保護醫院國有資產和職工人身安全,維護醫院正常的工作秩序。

4、各單位應成立以責任人為組長的治安保衞小組,負責本單位治安保衞工作。

5、醫院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落實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泄密的措施,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1)治安保衞工作應與業務工作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考核、同獎懲、同記錄。

(2)經常開展社會主義法制和治安保衞工作的宣傳教育,增強職工、羣眾的法制觀念和自覺維護本單位治安秩序的意識。

(3)各單位錄用的外來務工人員均應先到醫院安全保衞部按規定登記備案,並進行治安消防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4)各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租借工作區房屋供臨時工作人員居住。

(5)各單位的值班人員,在完成業務工作的同時,必須時刻注意本單位的安全情況,如發現異常,應及時報告安全保衞部。

(6)各臨牀科室應對本科室住院病員進行住院期間防火、防盜及探視制度等宣傳。

(7)各單位保管使用的貴重精密儀器、設備及毒麻藥品、放射性元素,應落實專人、專櫃保管,嚴格執行交接登記制度。

(8)存放貴重精密儀器、設備、毒麻藥品或放射性物質的房間應加固門窗,專人保管鑰匙;存放貴重物資集中的庫房增設安防設施並派員夜間守護。

(9)各單位在發生刑事、治安案件時,應立即向安全保衞部或“110”報警,並保護好案發現場。

(10)及時調解、溝通本單位職工參與的醫療和民事糾紛,化解各類矛盾,維護本單位正常的就醫秩序。

(11)各單位責任人應教育職工正確使用計算機,不得利用計算機網絡,發佈一切可能影響醫院聲譽或危害國家安全的任何信息。

(12)醫院重點要害單位、涉密單位、重要崗位,一律不得錄用有違法犯罪記錄的人員。

(13)認真貫徹落實《醫院消防管理規定》,落實本單位防火工作。

6、醫院安全保衞部門的主要職責

(1)監督各單位貫徹執行醫院有關治安保衞工作的規定。

(2)檢查各單位治安消防保衞工作制度和措施的落實情況,對發現的治安消防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

(3)指導各單位治安保衞小組的工作,並對各單位治保小組成員作相關培訓。

(4)制定各種突發事件的處置預案,並組織全院職工進行必要的演練。

(5)適時向各單位通報治安情況,組織各單位實施有針對性的安全防範措施。

(6)維護院區正常的就醫秩序、停車場安全運營及各類車輛的停放管理。

(7)總結和推廣各單位治安消防保衞工作先進經驗。

(8)調解院內職工間的民事糾紛;協助地方公安機關查處發生在院內的各種治安、刑事案件。

(9)對醫院確定的重點要害部位,無專人值夜班的應實施定點守護,保障夜間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

(10)協助維持醫院各部(處)、科室正常的工作秩序。

(11)對本院職工在工作區內,因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侵害而求助的,應積極實施保護措施。

7、對執行本制度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醫院予以表彰或獎勵。

8、對違反本制度,忽視治安保衞工作的有關責任人,由醫院予以批評教育,並依照《醫院缺陷管理條例》處罰,造成重大責任事故構成犯罪的,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銀行安全保衞工作制度 篇六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全省農村信用社安全保衞工作,保障農村信用社員工人身和資金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保衞工作應堅持貫徹:“預防為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和“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條安全保衞工作的基本任務是:防搶劫、防盜竊、防詐騙、防破壞、防涉槍、防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等,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農村信用社員工人身和資金財產安全。

第四條安全保衞工作是農村信用社經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年度綜合目標管理,實行分級管理,逐級負責,層層落實的安全保衞工作責任制管理辦法。在單位評定綜合性榮譽稱號以及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安全責任人評先、晉職、晉級中,實行“一票否決制”。

第五條省聯社、市、州辦事處(含××、××市聯社)、各縣(市、區)聯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簡稱縣級聯社,要設立與業務發展相適應的保衞部門,縣級聯社單設保衞部門(人員不足的縣級聯社要力爭在兩年內完善機構設置),配置配強所需人員,配備統一服裝及必要的交通、通訊工具和現場勘察器材,確保安全保衞工作順利開展。

保衞人員必須經過嚴格的政審,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高度的工作責任心。保衞部門負責人變動須徵得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變動。

第六條凡涉及詐騙,盜竊,搶劫,涉槍案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農村信用社金融詐騙、盜竊、搶劫、涉槍案件報告辦法》(銀合發〔2000〕65號)規定及時上報上級保衞部門。

銀行安全保衞工作制度

第七條省聯社、各辦事處(含××、××市聯社)主要領導是安全保衞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領導部署本單位和所轄農村信用社的安全保衞工作。其基本職責是:

(一)領導全轄、本級單位的安全保衞工作,及時貫徹落實上級保衞部門和公安機關有關要求,結合本單位和轄內農村信用社的實際研究部署安全保衞工作;

(二)制定安全保衞工作管理目標,與本單位各部]司負責人、下一級農村信用社管理部門的主要領導簽訂安全保衞工作責任書;

(三)加強保衞隊伍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和業務建設,定期聽取保衞部門的工作彙報,認真分析本系統、本單位安全保衞工作現狀,及時研究保衞部門的建議;解決保衞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四)組織有關部門搞好經常性的安全檢查;

(五)組織有關部門對員工進行安全防範、職業道德和法紀教育;督促有關部門對要害崗位工作人員加強管理,決定安全保衞工作的獎懲事項;

(六)認真落實領導帶班查崗制度。

第八條縣級聯社的分管領導對本單位和轄內農村信用社的安全防範工作負責。具體職責是:

(一)負責員工的安全防範意識教育,建立健全安全保衞工作責任制,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健全內部監控機制,組織制定防範措施;

(二)及時瞭解和掌握員工的思想動態,對違規違紀行為及時採取措施進行制止並進行處罰;

(三)對本級單位和轄內農村信用社發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事故應及時報告,組織保護好現場,積極提供線索,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偵破;

(四)負責對保衞部門人員的管理,組織防搶防暴防火預案演練,解決保衞部門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第九條農村信用社各營業網點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保衞工作負責。具體職責是:

(一)及時貫徹落實縣級聯社關於安全保衞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經常對員工進行安全防範意識和防範知識教育,組織防搶防暴防火預案演練,提高員工預防暴力侵害的能力;

(二)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和當地治安狀況,完善安全防範措施,與當地公安機關、鄰近單位簽訂治安聯防協議書;

(三)檢查本單位員工在營業、守庫、押運期間執行規章制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整改;

(四)及時掌握本單位員工的思想動態,對個別員工的反常表現,做到早發現、導教育、平控制、早解決,並及時向縣級聯社報告。

第十條崗位工作人員對本崗位安全負責。工作人員要嚴格履行崗位職責,認真執行有關業務管理和安全保衞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確保本崗位工作安全。

第十一條農村信用社各級保衞部門是所屬系統安全保衞工作的職能部門;在本級單位領導和上級保衞部門的指導下開展工作。接受當地公安機關的監督、檢查、指導。其主要職責分別是:

一、省聯社及各市、州辦事處保衞部門工作職責:

(一)統一協調、規劃本系統所屬單位安全保衞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和公安部門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制定安全保衞工作任務,制定安全保衞工作規章制度並組織落實;

(二)督促有關部門又如言用社職工進行安全保衞、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加強要害崗位人員的管理,決定安全保衞工作的獎懲事項;

(三)加強保衞隊伍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業務建設。定期聽取保衞部門的工作彙報,認真分析本系統安全保衞工作現狀,解決保衞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四)組織經常性的安全檢查考核。檢查考核安全保衞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組織有關部門落實整改隱患措施。

二、××、××市聯社保衞部門工作職責:

(一)負責組織指導轄內單位的安全保衞工作;貫徹落實上級保衞部門和公安機關有關要求,結合實際制訂安全保衞工作實施細則;

(二)研究部署轄內安全保衞工作,落實安全保衞工作管理目標,負責同轄內各縣級聯社簽訂安全保衞目標責任書;

(三)督促有關部門加強對保衞人員管理和加強思想建設、組織建設、業務建設;檢查安全保衞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嚴格考核責任制落實情況;

(四)負責監督指導轄內安全防護設施建設、管理及維護工作。

(五)依據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對違反安全保衞工作的規章制度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經濟處罰及提出行政處分建議;

(六)負責組織指導轄內員工在營業、守庫、押運期間搞好防系演練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

三、各縣級聯社保衞部門工作職責:

(一)定期向領導請示、彙報工作,按要求向上級保衞部門報告工作,對本級單位、轄內農村信用社安全保衞工作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設;

(二)指導和監督檢查轄內農村信用社的安全保衞工作;

(三)組織實施各項安全保衞制度的貫徹落實;

(四)協助配合治安刑事案件和災害事故的調查和管理,組織轄內守押人員完成金庫守衞和運鈔押運工作;

(五)負責保衞人員的管理、培訓工作,槍支、彈藥的管理工作,安全防範設施的建設、管埋及維護工作;

(六)依據有關規定,對違反安全保衞規章制度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經濟處罰,提出行政處分建議;

(七)配合人事部門定期對保衞人員進行審查,發現不稱職人員,及時向領導提出調整建議;

(八)會同單位有關部門對員工進行安全防範教育,開展防搶防暴防火預案演練,增強防範意識,提高防範技能;

(九)負責內部安全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本單位領導和上級保衞部門及當地公安機關交辦的有關事項。

銀行安全保衞工作制度第三章營業場所的安全保衞

第十二條營業場所(合聯社營業部,基層信用社,信用分社和儲蓄所等)的安全保衞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銀行營業場所風險等級和防護級別的規定》(GA38-N04)(以下簡稱新標準),實施按風險等級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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