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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衞制度 優選(範本10份)

安全保衞制度 優選(範本10份)

【導語】

安全保衞制度 優選(範本10份)

安全保衞制度 優選(範本10份) 由本站會員“yongbingyu”整理投稿精心推薦,小編希望對你的學習工作能帶來參考借鑑作用。

【目錄】

篇1:安全保衞制度篇2:安全保衞制度篇3:安全保衞制度篇4:安全保衞制度篇5:安全保衞制度篇6:安全保衞制度篇7:安全保衞制度篇8:安全保衞制度篇9:安全保衞制度篇10:安全保衞制度

【正文】

篇1:安全保衞制度

一、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領導要做到與每名職工簽訂崗位安全職責書,嚴格考核,獎優罰劣。

二、各營業網點、中心庫要成立“安全保衞領導小組”,成員不少於三人,明確專(兼)職人員負責保衞工作,其職責是領導本單位的安全保衞工作,落實上級各項安保具體措施和任務,杜絕事故、案件的發生。

三、庫款出入要隨時檢查營業場所有無不安全跡象,院大門、防尾隨門要做到及時關掉,隨手落鎖;閉路電視監控要保證正常使用;報警器、滅火器、通訊工具要配備齊全,堅持良好狀態,自衞器械、應急武器放置應得心應手。

四、牢固樹立人防第一的思想,每月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以此提高其安全防範技能,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其次時常加強防暴預案的演練。

五、營業、守庫期間,非本單位人員禁止入內。上級人員來檢查,必須有聯社在職領導或保衞部人員陪同,方可進行,否則,不得開門,違者按省聯社職工處罰條例給予罰款。

六、營業終了,現金、印鑑、密押和重要空白憑證等,必須入庫保管;嚴格執行槍支彈藥的管理規定和使用交接管理制度;值班守庫人員確保金庫24小時值班,人員出入,防尾隨門要做到一開一關,半封閉狀態,同時要進行語音設置。

七、營業室門、庫房門要堅持從內部開門,金庫密碼要啟用。網點營業室門和庫房門每門限制二把鑰匙,並指定專人保管。

八、營業場所要按照GA38—2004標準執行,對所轄網點進行設施改造。

九、對全年安全保衞制度執行情景進行評比,對執行較好的單位和個人要進行表彰獎勵;對較差的實行一票否決。

篇2:安全保衞制度

一、門衞、值班、巡查制度

(一)服從分工,聽從指揮,執行安全保衞,做好單位安全保衞工作,遇有外來尋釁干擾單位正常上班的人員,及時制止,勸阻無效,及時拔打110報警。

(二)認真做好來人來訪的詢問、登記。

(三)熟悉單位環境,確保單位財產安全,對單位的進出物資材料有疑意的及時盤問,決不允許單位財物外流遺失。

(四)值班時堅守崗位,勤巡、勤看、勤聽、勤查,密切注意環境安全,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全體員工必須樹立“供水必須安全,安全促進供水”和為國家、為人民生命財產負責的觀念和職責感,做到人人重視安全,時時注意安全,事事抓安全,及時發現和排除隱患,防患於未然。

(二)各崗位操作人員要認真學習業務知識,熟練掌握業務技能及安全操作規程,嚴格執行安全工作細則,保障安全生產。

(三)生產所必需的易燃、有毒、高腐蝕物質,由專職人員嚴格按照規定進行使用、管理、運輸。危險品使用、管理要充分注意氣温、環境、場所條件,要有切實可行的安全防範措施。

(四)嚴守工作崗位,上班時不得亂串崗、打鬧、打瞌睡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五)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教育,檢查落實各崗位的安全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三、現金、票據、印鑑等貴重物品使用、保管制度。

(一)單位的現金、票據、有價證券由單位財務人員統一管理。千元以上資金往來應使用支票或轉賬。發工資需提取大筆現金時要專人專車,並在當天發放完畢。財務人員嚴禁在單位存放大筆現金或有價證券。

(二)單位庫存物資入、出庫單,分別由倉管員和行政領導負責,領購、登記、填制、保管。倉管員依據入、出庫單的“保管聯”登記庫存物資明細賬,並妥善保管存根聯,以便備查。

(三)各類印鑑使用部門要有專人管理,嚴格使用批准手續。嚴禁濫蓋空白函件或濫用印章。

(四)單位貴重辦公設備,要指定專人使用管理,並建賬登記,人員變動要搞好交接。

(五)所有辦公室、接待室、化驗室、庫房等,都要做到人離關窗鎖門。貴重工具、材料、器材都要隨時注意收揀或交接。

四、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由本站網友投稿]

(一)全單位職工要認真遵守交通規則。嚴禁超載超速、疲勞駕車、無證駕駛無證車輛。上下班期間交通擁擠要異常注意安全嚴禁超速佔道行駛。

(二)全單位職工要加強消防意識,站、廠區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檢查,確保消防器材的完好無損,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定期對員工進行消防培訓。

五、治安防範教育培訓制度

(一)新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治安防範知識教育。

(二)單位治安防範教育資料包括:(1)國家有關治安防範方面的規章制度和單位治安防範方面的管理制度;(2)單位治安防範方面的狀況及事故教訓等。

(三)各部門治安防範教育由各科負責,主要資料是本科治安環境的特點以及科的治安狀況及治安事件處理應急措施等。

(四)要定期對單位職工進行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安全防範教育和治安形勢教育,增強法制觀念、保密意識和安全防範意識。

(五)要進取協助公安機關、消防部門對單位門衞、兼職消防等人員進行安全治安防範和消防實戰技能訓練。

(六)要進取參加公安機關或上級組織的安全保衞人員教育、培訓活動。

六、發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報告制度

(一)單位內部一旦發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二)及時組織保護好現場,控制和防止犯罪嫌疑人員逃匿。

(三)進取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對案件的查處工作。

(四)認真做好搶救、善後工作,防止事態擴大,堵塞漏洞,加強安全防範措施。

七、治安保衞工作檢查、考核及獎懲制度

(一)本單位治安保衞工作的檢查、考核及獎懲,納入每年安全生產和內保工作目標,實行職責管理。

(二)治安保衞工作的檢查、考核與安全生產同步進行,即單位每月組織一次綜合檢查,發現治安、內保隱患,立即進行整改。單位每年度末,由領導小組對全年治安保衞工作的各項目標任務進行綜合考核。

(三)按照年度總考核和平時抽檢綜合得分,來評定優勝部門、合格部門、責令整改部門。對優勝部門和部門職責人給予獎勵,並作為部門評先、負責人評優的重要條件。對合格部門不獎不罰,對該單位職責人適當獎勵,不影響部門評先、個人評優。對責令整改部門除公開掛牌警示以外,單位不能評先,職責人將受到經濟處罰。對發生重大治安案件的,除按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職責外,該部門主要負責人將受到降職、降薪處理。

篇3:安全保衞制度

後面還有多篇安全保衞制度!

為加強機關內部安全保衞工作,根據《青島市單位內部保衞工作條例》要求,結合機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機關內部安全保衞工作的基本任務是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機關各處室要根據工作性質將安全保衞工作落實到人,明確職責,預防為主,從嚴管理,確保安全。辦公室統一負責機關內部的安全保衞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嚴格出入登記制度。機關下班後、節假日期間非加班和值班人員不準在機關逗留;不得將無關人員帶入機關。如有急事或需加班應向辦公室説明情景,值班人員應進行登記。

三、堅持值班制度。市社機關實行節假日值班制度,辦公室負責安排值班人員並檢查當天值班情景。

四、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如遇有出差或其他事情不能值班時應提前由值班人員所在處室進行調整,不得空崗,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對來文來電,要認真登記,按規定要求及時處理。如發生重大問題或緊急事件,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並迅速向領導報告。

五、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機關重點防火部位(檔案室、財務處)要嚴格落實防火措施,配足配齊防火器材設施,有關人員要熟悉掌握使用消防器材的技能。消防器材應定期檢查、更換。機關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機關全體人員都要增強安全保衞觀念,堅持警惕,自覺遵守安全保衞制度。發現可疑情景和事故隱患,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並進取與危害機關安全的行為作鬥爭。

七、若發現空崗1次者,向處室或分管領導通報,若空崗2次者,取消年度評優資格。

篇4:安全保衞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中心安全保衞工作是中心內部安全的重要保障,主要任務是: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內部治安和工作秩序,杜絕災害事故發生,保障中心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二條:中心安全保衞工作,在主任的統一領導下,實行以治安職責人為主要力量,各科室配合的安全保衞職責制。

第三條:中心各科室要遵守執行本規定,加強職責區域內的治安管理,切實做好防盜、防火等安全防範工作,教育各科室幹部職工自覺遵守中心各項安全制度,共同維護中心的安全。

第二章:中心辦公區出入管理制度

第四條:進入中心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遵紀守法,服從管理,自覺維護中心的工作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五條:嚴格入門手續,除中心工作人員外,其餘來中心辦事的人員必須出具單位證明和本人身份證,經保安人員查驗後辦理登記入門。

第六條:會見中心內工作人員,均應向保安人員説明被會人員單位、姓名、原因,並出具本人有效證件,經保安人員同意後方可進入。

第七條:上訪人員必須到信訪接待室反映情景,由信訪工作人員轉報有關意見、問題和要求,不得強行進入辦公區,更不得無理取鬧,擾亂中心辦公秩序。

第八條:嚴禁小販進入辦公區從事各種銷售活動,收購廢舊物品。

第九條:遵守“四品”管理規定,嚴禁將危禁物品帶入辦公區,對違反此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的將嚴肅追究職責。

第三章:安全保衞人員管理制度

第十條:安全保衞人員要時刻提高警惕,密切注意執勤區域的各種情景,正確處理和解決執勤中遇到的問題,發現緊急情景要及時報告。

第十一條:安全保衞人員要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命令,聽從指揮,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得擅離職守。

第十二條:工作中必須嚴肅認真,高度負責,不得嘻笑打鬧,不得與無關人員閒談,不得看書報雜誌,不得做有礙執勤的事。

第十三條:時刻堅持良好的姿態,儀表端莊,精神飽滿,必須按規定着裝,不得袖手、抄手、背手。

第十四條:堅持來客登記制度,嚴格入門手續,嚴把入門第一關,杜絕一切無關人員或其他社會閒雜人員進入辦公區。

第十五條:禮貌服務,禮貌待人,對來訪人員要做到耐心細緻,説服教育,正確引導,指引到信訪接待室反映情景,禁止採取過激行為,防止矛盾擴大。

第十六條:對到中心辦公區找人的人員,應先電話聯繫,在徵得被會人員同意後,辦理登記手續入門。

第十七條:加強對辦公區的管理,禁止無關人員在門前逗留,對一些尋釁鬧事者要及時制止,無理取鬧的立即送交公安部門。

第十八條:加強對進出物品的檢查,搞好“四品查驗”,禁止任何人將易燃易爆和各種危禁物品帶入中心。

第十九條:堅持安全巡邏檢查,上班時間每半天不得少於兩次,巡邏時必須認真全面,不留死角,防止走過場。

第二十條:執勤人員在接班前和執勤期間嚴禁酗酒,夜間執勤嚴禁睡覺。

第二十一條:因執勤人員工作不負職責而造成事故的,追究相關人員的職責。

第四章: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各科室必須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提高對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組織職工進取主動做好本科室防火工作。

第二十三條:綜合科對易發生火災的部位,必須根據消防部門的要求配齊配足適用的消防器材,並定期組織檢查,堅持狀況良好。

第二十四條:各種消防器材只供滅火使用,各科室和個人不準隨意移動和挪作他用。

第二十五各:科室要把檢查安全用電列入議事日程,定期檢查,發現有不安全的苗頭要及時解決,禁止使用電爐和超負荷的電器設備。

第二十六條:檔案室、機房、文印室、配電室等的負責人,要隨時檢查安全情景,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第二十七條:使用取暖器要注意用電安全,尤其要檢查周圍易燃物品的安全存放情景。

第二十八條:辦公區內如發生火災,要迅速向消防機構報警,並進取主動組織現有力量進行撲救。

篇5:安全保衞制度

第一條為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公司人員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行政區域內的安全保衞及來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條安全保衞工作由綜合管理部歸口管理,公司自設安保人員或委託保安公司進行行政區域內的安保工作。

第四條安保人員負責公司所有人員、物資的出入管理和公司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公司財產及員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按照合同追究保安公司或當班安保人員職責。

第五條出入管理

1、員工出入廠區,應佩戴胸卡(出入證),對於未佩戴胸卡人員,保安人員有權拒絕出入。

2、員工攜帶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憑綜合管理部開具放行單放行。攜帶一般隨身用品,由保安人員查驗後放行。

3、職工個人車輛應登記備案方可進出公司,保安人員對個人車輛出入應履行檢查手續,異常是麪包車及其它可載貨汽車,應開門(蓋)檢查。

4、公司車輛拉運物資出門時,必須出示物資出門證明或出庫單,出門證明由該部門主管出具,出庫單由物資採供部出具,憑上述單據查驗無誤後登記放行。

5、外來人員進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記手續,填寫單位、姓名、事由、造訪部門和人員,必要時應電話聯繫,會見後由接待人員簽名方可出門。

6、外來人員約見公司領導的,保安人員在徵得領導同意後方可進入。有上級領導來訪或領導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員和大廳接待員應陪同引導至領導辦公室,領導不在時應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臨時接待。

7、外來車輛一般不準進入公司院內,上級領導、公安機關、紀檢部門、重要客人及領導同意進入的除外。

8、有長期業務關係或需要經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車輛應辦理臨時通行證,臨時通行證應每年更換,並將車主車牌信息在綜合管理部備案,在保安室留存。

9、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和拒絕登記的人員,推銷產品的人員及車輛,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一律不準進入廠區。

10、下班時間、公休日、節假日除公司領導的車輛和值班維修車輛外,其它車輛不得進出,特殊情景需要進出的必須履行檢查登記手續。

第六條保安人員應對站場及辦公樓、公寓樓以外的其它所有區域進行安全監督管理。

1、保安人員應根據綜合管理部規定的巡邏路線和時間要求進行廠區巡邏,夜間當班的人員必須對廠區倉庫、辦公樓周圍、營業廳周圍、站場和消防配電等重點部位加強巡查,每小時最少一次。

2、保安人員在廠區及周邊進行巡查時,應及時清除發現的易燃易爆物品,及時排除一切安全隱患並做好相關記錄。

3、保安人員應對公司辦公樓外圍監控系統進行定期檢查查看,間隔時間不大於4小時。

4、保安人員應對新來員工身份的真實性進行調查、核實,結合胸卡進行監督管理。

5、如有下列情景,保安應及時處理,並報告上級部門:(1)在廠區、工作區域或團體宿舍區聚眾鬧事、打架鬥毆、酗酒、賭博、吸毒、聚眾觀看或傳播黃色淫穢物品等;(2)擅自處理、搬移、損毀、盜竊、破壞公司財物及公共設施者;(3)私自啟動或關掉廠區、宿舍或公共場所用電設施或其他機器設施的;(4)在廠區內亂寫亂貼標語,塗改、撕毀公司通知、通告或其他有效文件的;(5)亂扔亂倒垃圾、雜物,破壞、玷污環境衞生的行為;(6)巡查過程中發現路燈、門窗、封條等有缺損的;(7)漫罵、對抗、攻擊正在執勤的保安、領導或紀律檢查人員的;(8)外界人員聚眾鬧事、造訪領導或干擾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保安人員應有效阻止並立即向綜合管理部門報告;(9)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影響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安全生產的其他行為。

第七條遇搶劫、圍攻、破壞、盜竊等嚴重危害廠區安全的行為,值班保安應迅速向綜合管理部經理或調度值班班長報告,並立即打110電話報警。事件後處理完畢應將事情經過詳細紀錄在保安交接班記錄本上,嚴重事件應保護好現場。

第八條門衞檢查時應注意:(1)不可觸及人身。(2)主要檢查有無公司材料設備、工作器具等公司財物。(3)檢查時態度要謙和有禮,避免引起被檢查人的誤會與反感,必要時婉言説明並請其諒解。(4)嚴禁公報私仇,故意刁難。

第九條保安人員的工作守則

1、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職責感,不玩忽職守。

2、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經過專門培訓或訓練,掌握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本事。

3、對來訪客人熱情、有禮、耐心詢問,維護公司良好形象。

4、值勤中不得出現擅離職守或酗酒、閒聊、睡覺等失職情景。

5、值班期間要穿保安服並堅持儀容整潔,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時刻堅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展現公司良好的形象。

6、自覺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管理制度。

7、應熟記公司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避免臨急慌亂。

8、應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不得偏袒徇私、推卸職責,損害公司利益。

9、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和處理的各種情景在登記薄上進行詳細登記,交接班時移交清楚,職責明確。

第十條委託保安公司進行安保服務的,應在合同中明確雙方的職責和義務,保全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第十一條公司自聘安保人員應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建立與保安公司、公安機關的聯絡對接機制,確保安保工作有效實施。

第十二條本制度從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實行。

篇6:安全保衞制度

第一條:安全保衞工作特指公司辦公區域內的防盜、防火及其他保護公司利益的工作。

第二條:行政管理部負責公司辦公區域的安全保衞工作,辦公時間(上午8:30—17:30)由前台祕書負責來賓的接待引見工作,非辦公時間(17:30—次日8:30及節假日)由行政管理部指定專人負責辦公區域的安全保衞工作。

第三條:公司實施門進管理系統,非辦公時間職員應使用門進卡進人辦公區域,職員應妥善保管門進卡,如門進卡丟失要照價賠償。

第四條:公司實施節假日值班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負責每月的值班安排和監督工作,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並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各部門對各項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是否落實。

第五條:行政管理部夜間值班人員負責每日的開門和鎖門,每日晚上值班人員在鎖門前必須認真檢查辦公區域內的門窗是否鎖好,電源是否切斷,保證無任何安全隱患。

第六條:辦公區域內的門鎖鑰匙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保管,並每日早晚按時將辦公室的門打開、鎖好。一般職員不得隨意配置門鎖鑰匙;計劃財務中心的鑰匙由本部門保管。

第七條:公司職員應將印章、錢款、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妥善保管,下班前將抽地及文件櫃鎖好,切斷電源後方可離開。

第八條:公司行政管理部負責組織有關人員不定期地對公司辦公環境的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如有安全隱患,相應部門要及時整改。

第九條:公司所屬辦公區域的門鎖鑰匙起用前應在信息管理中心行政管理部備份一套,行政管理部須妥善保管,以備急需時使用。

第十條:公司物品運出辦公區域需填寫《出門證》,經有關領導批准後方可搬離。

篇7:安全保衞制度

一、總則

1、為加強學校內部治安保衞工作管理,維護正常的教學教育秩序和生活秩序,確保國家、個人的財產和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理)、(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內部治安保衞工作,貫徹“預防為主、確保重點、打擊犯罪,保障安全”的方針。

3、內部治安保衞工作本着既保障安全,又確保教育秩序的正常進行,方便師生的原則,督促教職工自覺遵守以崗位職責製為主要資料的各項治安保衞管理制度。

4、內部治安保衞工作的主要任務是:開展“四防”(防火,防盜、防事故、防破壞)工作,同時對一切擾亂內部治安秩序,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作鬥爭,打擊犯罪活動,預防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促進內部治安秩序的穩定,保障教學教育秩序的順利進行。

二、分級管理

1、內部治安管理工作實行校長室、黨總支、校長辦公室、各處、組、室、分級管理、包乾負責,職能部門歸口負責的管理網絡。各級都應有一名領導主管治安保衞工作。

2、內部治安保衞工作的資料必須列入各級經濟職責或承包合同,實行同檢查、同考核,提高教職工貫徹執行治安保衞工作各項制度的進取性和主動性。

3、校領導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制定的治安保衞管理法律、法規,將治安保衞工作列入議事日程,納入日常工作範圍,做到有計劃、有佈置、有總結、有評比。

(2)經常對幹部、師生進行遵紀。守法教育。增強幹部、師生的法紀觀念,協助有關處、組、室做好具有輕微違法行為人員的幫教工作,促進轉化,消除不安定因素,預防犯罪。

(3)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衞工作檢查,對發現的隱患漏洞,發出整改通知書。責成有關處、組、室落實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4)責成保衞部門對內部發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的處理。

(5)對治安保衞搞得好的處、組、室或個人給予表揚、獎勵;對違反治安保衞制度,造成後果的職責者,給予批評、懲處。

4、校長辦公宣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治安保衞工作法規、條例和公安部門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景,提出貫徹意見並組織實施。

(2)對師生進行遵紀守法和“四防”安全教育,依靠各級治保會,會同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有關部門,做好輕微違法師生的幫教工作,對需要處理的違紀師生進行調查、核實工作。

(3)維護內部治安秩序,負責檢查門衞、義務消防隊等制度的實施情景和消防器材的配備、維修、保管等情景。

(4)組織偵破內部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協助公安機關偵查重大政治\刑事案件。

(5)協助校領導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治安防範檢查,發現隱患漏洞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並督促有關處、組、室抓緊整改。

(6)對重大治安災害事故,配合領導本着“三不放過”的原則,弄清情景,查明原因,妥善處理。對破壞事故或破壞嫌疑事故,認真追查。

(7)督促檢查節假日的安全保衞措施的落實情景。安排國定節假日護校值班。

為了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預防違法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治安保衞工作條例》精神,制訂本校《安全保衞工作制度》。

1、依照“預防為主,確保重點,打擊罪犯,保障安全”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樹立全員護校的思想,高度重視、做好學校安全保衞工作,保證學校師生、財產的安全,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

2、校長對學校安全保衞工作全面負責,行政副校長分管學校安全保衞工作,檢查落實安全保衞工作制度,保衞幹事受學校行政領導委託,負責檢查安全保衞工作,聯繫保安、、食堂等部門,具體落實防盜、防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各項措施。各科室、各部門的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安全保衞工作的貫徹執行落實。

3、學校辦公室。保衞科。學生科負責對全校師生進行經常性的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盜、防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的教育,加強師生自我保護的意識和本事,動員和依靠全校師生做好學校的安全防範工作。

4、建立健全各要害部門的安全保衞制度和措施(傳達室保安工作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學校財產保管制度、實驗室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制度、實習實訓安全管理制度、學校衞生防疫制度,消防設施管理制度和緊急事件處理預案等)。

5、消控人員定期檢查校內的所有消防設施,對可能產生火災的地方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隱患,並在重點部位安裝防範設施。

6、實行二十四小時保安輪值制。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必要時正當防衞。做好交接班登記工作。行政領導值班人員要檢查或抽查保安輪值情景,對保安輪值玩忽職守的,要根據情景追究職責。

7、非本校人員進入學校要有正當理由,並辦理登記手續,離校時把會客單交保安處。

8、學生沒有教師的籤條不得出校門。保安要嚴格把關,以防意外。

9、學生週末放學時,值班領導、教師和保安在校門口做好檢查工作,保證學生安全。來往車輛服從保安管理,按指定地點停放,異常注意安全。

10、辦公室不得存放貴重物品,每一天下班前檢查財物、切斷電源、關好門窗。

11、體育器材保管員和體育教師要經常檢查學校體育運動設施,保證學生活動安全。

12、後勤科嚴格把好食堂的食品進入關,由專人負責保證食品衞生安全。

13、建立保安定時巡邏制度。放學後保安負責對各層樓,學校巡邏一次,晚上巡邏不少於五次,監控目睹二十四小時。

14、除了保安的值班之外,學校行政領導班子成員二十四小時不間斷輪流值班,處理突發事件。

15、建立重大情景報告制度,由學校辦公室具體落實。發生重大情景,在進取、迅速處理的同時,如實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取得指導、支持和幫忙。

16、學校對在安全防範,預防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等方面工作成績顯著的,預防和制止案件、事故的發生,或在發案、發生事故時奮力搶救,同犯罪分子作鬥爭成績顯著的,揭發違法行為,進取協助公安機關偵破案件,查處重大事故有功的在校人員予以獎勵。

17、學校對治安保衞工作不負職責,使國家財產損失、失竊,致使發生重大案件,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案件、治安災害事故隱瞞不報,弄虛作假,拖延時間的,對治安災害事故隱患不及時整改或無故損壞消防設施的,視情節輕重,按國家有關法律給予處罰。

篇8:安全保衞制度

一、編制目的

為保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和總體目標的實現,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二、管理規定

1、指定安全保衞工作職責人,明確安全保衞工作職責。

2、各施工隊及勞務隊應密切配合項目部,進取開展安全保衞工作。

3、為工程的順利施工,嚴禁施工人員與當地村民發生口角,杜絕違法違紀的重大事件的發生。

4、有義務與違法違紀作鬥爭,保護公共財產不受損害。

5、各人私有物品應謹慎保管,防止盜竊事件的發生。

6、施工現場禁止外來人員進入。如有發生,現場安全員應立即予以制止。遇有特殊情景時,另行處理。

7、施工現場應指定2名及以上有職責心的夜晚值班人員,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8、對違章違紀人員進行登記,並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有違法事件時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篇9:安全保衞制度

一、加強安全防範工作。為切實做好防盜、防火工作,採取人防和技防相結合的措施,防盜監控室和防火監控室必須實行24小時值班制,值班人員應認真登記當班情景,不得脱崗,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保安人員要加強巡邏,對可疑人員進行必要的詢問和檢查。

二、機關工作人員要增強安全意識,管好自我的貴重物品,切勿將鉅額現金放在辦公室,並自覺地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在離開辦公室時必須切斷電源,關好門窗,以防意外事件的發生。

三、加強門衞管理

(一)加強人員管理。行政中心大門早晨6時開啟,晚上7時關掉。外來人員必須按照區委辦[1999]123號文件第二條的有關規定辦理登記手續,登記後持門衞簽發的《出入證》進入。夜間來訪者應由保安人員帶領進入指定接待室。對上訪人員,保安員、門衞值班員必須有禮貌地勸説其到信訪局接待室,對無理取鬧、強行衝擊大門者要及時制止並報告本局人保科、信訪局、公安局內保科,緊急情景時直報110報警中心。

(二)加強車輛管理。外來單位進入行政中心的車輛必須持《車輛通行證》進出,無《通行證》的車輛一律不得進入。行政中心內車輛限速每小時15公里行駛,一切車輛(包括摩托車、助動車、自行車)必須在停車泊位有序停放,不得隨意停放在過道或禁停線上。違者一切職責自負。

(三)加強物品進出管理。行政中心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出運辦公用品、基建物資等,必須持有關單位和人保科的出門證明,否則保安人員能夠盤查,必要時也能夠扣留物品。

四、行政管理中心內的各部門、單位必須建立每月一次的安全報告制度,由人保科建立安全工作台帳,定期彙總,並按時上報本單位的安全情景。如發現可疑人員、火災隱患或發生盜竊事件要及時與保安隊、人保科聯繫,妥善處理。

五、嚴格節假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遇特殊情景需請假並安排好頂班人員。

六、基建工程、裝修、設備維修(用電、用火)等項目由房建設備科和人保科相互配合,做好安全工作。同時,由房建科主動填報消防安全申報表,由人保科上報區消防大隊。承建方或施工單位應當與建設單位簽訂安全防患事故職責書,並抄送人保科備案。如果未經批准擅自施工而釀成事故的,按照消防條例和公安部61號令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由承建單位負一切職責,並視情節輕重對職責人進行經濟處罰,直至追究有關職責。

七、外來臨時工作人員必須憑身份證及時辦理臨時工作證,如未辦理證件而發生問題的,一切後果由使用單位承擔。

八、加強安全督查。人保科會同區公安分局內保科對行政管理中心的安全保衞工作經常進行督促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科長每週一次全面檢查安全工作,夜間巡查每月不少於三次;保衞幹事每二天一次檢查安全保衞工作。

篇10:安全保衞制度

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保衞工作,要認真落實職責制。總經理是公司安全保衞的第一職責人,應把安全保衞工作切實提上議事日程,進行研究、部署,對本公司的安全保衞工作負全責。

二、成立以總經理任組長、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保衞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安全保衞工作,投資發展部主任、辦公室主任、市場營銷部主任分別是文苑小區、會議中心、售房市場的安全保衞職責人。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解決。

三、根據實際需要,辦公室主任兼職安全保衞幹事,負責安全保衞工作,切實負起安全保衞職責。

四、落實防火措施,會議中心等重要場所設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專人應定期檢查消防栓是否完好無損;配備的各種滅火器,要按規定期限更換滅火藥物;防火通道必須堅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五、抓好安全用電:

1、電線、電器殘舊不貼合規範的,應及時更換;

2、嚴禁擅自私接電源和使用額外電器,不準在辦公場所使用電爐;

3、會議中心、配電房等重地,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非專業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六、落實防盜措施:

1、財務室要安裝防盜門窗和自動報警器,下班時要接通報警器的電源;

2、重要部門的房間要設置防盜門窗,辦公房間無人時要關好門窗和電燈;

3、公司財物不得隨便放置,重要文件及貴重物品必須鎖好;

4、車輛停放時應採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七、安全保衞人員要有高度的職責感,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衞措施的落實情景,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職責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職責;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職責。

八、全體員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關安全規範的義務。凡違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職責;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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