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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貸情況報告多篇

信貸情況報告多篇

信貸情況報告多篇

【第1篇】信貸管理部對銀行業公約、行業標準貫徹落實情況的自查報告

按照省聯社《關於對公約、行業標準貫徹落實情況開展檢查的通知》的要求,信貸部緊緊圍繞“構建和諧金融環境,塑造和諧服務形象”的主題,通過開展培訓學習,宣傳教育和實踐活動,進一步貫徹落實公約和行業標準,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 加強組織,深入學習。

1. 認真組織員工學習公約和行業標準

近年來,信貸部依據聯社轉發的中國銀行業公約、工作指導和服務規範,認真組織員工進行了深入研討和學習,並依據這些行業標準和公約,積極開展工作,從而保證了本部門服務管理職能的層次性和人員配備的合理性,並使服務管理工作延伸到基層社各管理機構。

信貸部制定了詳細的信貸管理制度體系,力求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務,不斷提高服務層次,提高服務效率,並對相關部門和人員實行了服務評價制度,建立了投訴受理工作機制。我部結合省聯社企業文化落地活動,加強對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行為規範教育和培訓,注重樹立本部門的良好作風和文明形象,力求向客户提供文明規範的服務。

2. 信貸部以公約和行業標準為自己的行為和服務準則,以學習公約和行業標準促服務質量和業務發展,倡導文明優質服務第一,倡導工作質量第一和客户第一,在工作中突出信貸對三農、對中小企業和對地方經濟的支持力度,贏得社會輿論的普遍讚揚和好評。

二. 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1. 優質文明服務工作還有待進一步加強,思想認識有待進一步提高;

2. 業務流程整合及工作效率應進一步提高;

3. 大服務的理念還要進一步加強。為客户服務的格局及理念上,還有很多需要改進、加強與提高的地方。

4. 依法合規經營,加強風險控制的任務還很繁重。

三. 下一步打算及措施

1. 進一步鞏固服務基礎,突出服務規範,提高服務水平,進一步樹立農信社服務形象;

2. 繼續大力提高服務能力和手段,突出服務創造效益,為三農提供全方位服務;

3. 繼續做好依法合規經營,加強風險控制。

【第2篇】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風險情況調研報告

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風險情況調研報告

一、農村信用合作社經營小額信貸業務的現狀

1、農村信用社是農村金融的主力軍。國有商業銀行大規模撤離縣及縣以下基層機構,目前仍在農村開展業務的國有銀行分支機構寥寥無幾。隨着國有商業銀行從縣域基層以下撤退,農村信用合作社成為分支機構最多的農村正規金融機構、也是農村正規金融機構中唯一與農業農户有直接業務往來的金融機構。

二、農村信用合作社小額信貸的風險表現

1、道德風險:

與其他貸款不同,小額信貸以其“無需提供貸款抵押”的特點,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扶貧功能,降低了抵押過程中所需的各種成本。但其缺陷是農信社對“無需提供貸款抵押”要承擔一定的道德風險。道德風險因素主要來自兩個方面。從農村信貸機構方面看,有的農村信貸機構內部管理機制不完善,沒有形成對信貸人員行為的管制和激勵機制,有的農村信貸機構人員素質低下,不能很好地處理小額信貸資金髮放和收回過程中的調查、計劃、決策、信息處理和風險管理工作,這是導致道德風險的重要原因。從農户方面看,由於受小額信貸無抵押的影響,農户產生依賴思想。一部分農民習慣性地認為,小額信貸是扶貧貸款,是“救濟款”,是不需要償還的或不要利息的政府貼息貸款,還款意識薄弱,抱着能拖就拖的心理。有少數農户從貸款一開始就無還貸念頭,存在惡意拖欠行為。由於居住集中,有些農民會效仿自己的鄰居、親朋好友惡意拖欠貸款,甚至不理解主動還貸的行為。還有個別農户把借來的小額信用貸款轉手放高利貸以牟取不法利益。有的借用信用證、身份證,冒名借用小額信用貸款。有的“湊零為整”,最終使貸款集中於一家一户。種種情況説明由農户所引發的道德風險不容忽視。

2、利率因素:

國際上成功小額貸款的存貸差要高達8%-15%左右。在中國,由於不需要建立新的金融組織來發放小額信貸,加之貸款的方式也較國外簡便,因此,成本可能比國外同類貸款低一些,但可能也需要5%-7%左右的利差。在目前農村信用社資金成本在3.5%左右的情況下,貸款利率在8%-10%左右才能使項目自負盈虧。而從實際執行結果看,我國絕大多數小額信貸項目執行的都是低利率政策,都沒有從財務自立和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制定一個合理的利率水平。在低利率的情況下,借貸者可能不注重貸款使用的效率,從而導致了高違約。另外,如果利率定得太低,雖對農户有利,卻易被非農户或其它部門分割搶佔,引發各種腐敗現象。這樣,真正需要低息扶貧貸款的農户卻得不到貸款,而那些富裕農户、工商業者和政府幹部反而能得到貸款。他們在獲得貸款後往往並不運用於生產經營,按市場利率或灰色市場的高利率轉手貸出就能獲利。結果造成在低利率政策條件下,社會各階層都會出來爭奪這份資源,往往使貸款難以到達真正的貧困者手中,也使借款者難以產生精心經營的壓力和動力。

3、信用評定製度不健全

小額信貸理論認為,農信社貸款對象應是具有一定還款能力和還款願望的中低收入階層,我國目前對還款能力和還款願望的評價是以農户信用等級高低為標準的。因此,農户信用等級評定的準確度與真實度成為決定還貸率高低的重要環節。而在實際操作中,由於信用檔案資料不夠準確及時,評級帶有盲目性;信用評價受多方干擾與影響,如村幹部照顧關係評級,帶有明顯的偏向性,虛報數據和信用等級;評級缺乏複審,呈單一性。信用等級不準確,貸款額度核定不科學,甚至可能造成不夠條件獲得貸款的人也藉此獲得貸款。一些地方政府、村委會在協助農信社工作的過程中,認為信用的評定是一件有責無利的份外之事,還有些地方為了獲得“信用村(鎮)”的榮譽稱號,在信用評定工作中不嚴格把關,這給小額信貸埋下了極大的風險隱患。

三、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風險防範對策

1、建立和完善小額信貸的激勵機制

一是對農户的激勵。信用社可根據農户信用等級狀況和還款情況,建立動態的數據資料庫,對按時還款的農户給予更優惠的服務。二是改變農信社對信貸員的單一激勵機制,即由單一的負激勵轉變為正負激勵機制並舉。三是對信用社的激勵。人民銀行對收貸率高的信用社應給予一定的政策傾斜,如在分配製度上給予更大的靈活性,在再貸款的安排上給予更優惠的條件等。

2、確定合理的小額信貸利率

要讓參與小額信貸的金融機構贏利,這是這些金融機構願意擴大並持續提供小額信貸的根本保證。隨着我國金融改革的逐漸深入,銀行商業化的程度提高,一個不可迴避的現實是如果農村信用社在小額信貸項目中長期處於虧損狀態又得不到有關部門的補助,那麼目前開展得轟轟烈烈的小額信貸工作就不可能持久,也不可能更大規模地深入發展下去。要使參與小額貸款的金融機構賺錢,國際經驗證明最關鍵的因素是利率的高低。小額信貸與銀行一般貸款的操作程序不同 ,有額度小、成本高的特點,因此較高的存貸差才能彌補操作成本。

3、建立有效的信用等級評價制度

農户個人信用是信用社發放小額信用貸款的依據,是控制信用社貸款風險的基本要求。第一,要進一步完善信用評級指標體系,統一操作規範,提高信用評級的層次和質量,整體推進農村的信用環境建設。第二,要加強與村委的聯繫,村委會是信用社與農户之間建立信貸關係的橋樑和紐帶,當資金緊缺時可以幫助農户和信用社建立信貸聯繫,為農户和信用社取得“雙贏”的效果做出貢獻。由於村“兩委”比農信社信貸員更瞭解本村農户人品、經營能力、經濟收入狀況、信譽狀況等等,他們參與信用户評定和授信額度核定,能有效防範不知情放貸風險。同時,由於信用户評定和授信額度由農信社、村“兩委”和村民代表等集體核定,並張榜公佈,接受村民監督,在操作程序上可以有效地防範信貸過程中的內部道德風險和信息不清。第三,要加大信用等級評價的硬件投入,健全資料檔案,逐項認證審查核實,並且對農户的信用檔案實行電子化管理。農户資料要真實、全面、準確地反映農户實際情況。第四,要明確評級責任。農户的基本狀況及信用反映等由村組幹部負責審查把關,並簽字負責,信用等級初評由信貸員負責,避免因不負責。

【第3篇】銀行關於對公客户信貸結構調整情況的報告

銀行關於對公客户信貸結構調整情況的報告

與珠三角地區相比,粵東地區歷來經濟基礎薄弱,經濟總量全省佔比較低,金融資源比較匱乏,信貸客户和信貸資產質量不高。今年以來,特別是實施“公司業務經營重心上移”、本站範文網網“公司業務營銷和客户維護職能分離”和“信貸業務集約化審批”等信貸經營管理體制改革後,為信貸資產結構的調整優化掃除了體制障礙,理順了各信貸經營管理環節在信貸結構調整工作中的分工和協作關係。粵東地區業務總部和五市分行按照總行“控制信貸風險,調整信貸結構”的股改要求和省分行有關對公信貸“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客户、重點產品”的調整措施,積極改變和調整信貸營銷策略,大力調整信貸資產結構,取得了較大的成效。

一、五市分行對公客户貸款總體情況

1、貸款總量情況

粵東地區是非重點區域,五市分行對公信貸餘額在全省佔比一直較小,信貸資產質量較低。今年以來,五市分行根據我行股改要求和“控制信貸規模,防範信貸風險”的經營策略,加大信貸結構調整力度,積極對哪些規模較小、效益低下、發展前景差、信用等級低、風險較高的中小企業實施信貸退出政策。至6月底,五市分行對公信貸餘額為795069萬元,比年初減少175077萬元(剔除剝離對公客户不良貸款166116萬元因素則減少8961萬元),餘額在全省的佔比由年初的7.58降至6.67,為全省分行的信貸區域結構調整作出努力。

圖表

1、五市分行對公貸款全省佔比情況表

單位:萬元

20xx年底餘額全省佔比20xx年6月底餘額全省佔比餘額變化佔比變化

五市分行9701467.58y50696.67-175077-0.9

全省分行12800294100926254100-8740400

2、貸款質量情況

五市分行在加大信貸結構調整的同時注重信貸資產質量的提高,把加強信貸管理、降低不良貸款額和不良率作為信貸工作的首要任務。但由於幾個貸款大户在上半年的經營狀況出現較嚴重下滑,償債能力有所下降,經辦行將其貸款在6月底的信貸清分中列為次級類,如汕頭經濟特區房地產開發總公司5000萬元貸款和南澳縣風能開發總公司860萬元貸款等,因此五市分行整體不良貸款壓縮不多,信貸資產的提高不明顯。6月底,五市分行對公客户不良貸款餘額67194萬元(按五級分類口徑,下同),比年初減少162472萬元,不良率為8.45,比年初下降15.22個百分點。剔除剝離因素,五市分行不良貸款額則比年初增加3644萬元。

圖表

2、五市分行對公信貸資產質量分析表

單位:萬元

貸款餘額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不良合計不良率

03年底970146630357110123211031841002446322966623.67

04年6月底795069605171122703210523530910833671948.45

變化情況-175077-25186 12580-51-148791-13630-162472-15.2,盡在本站範文網。

【第4篇】關於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情況調研報告

關於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情況調研報告

農村信用社推進以縣級聯社為統一法人的經營管理體制,成為全社會普遍關注和討論的焦點問題。當今,農村信用社改革不論是推行股份商業化經營體制,或是推行了以縣聯社為一級法人的經營體制,信貸管理依然是農村信用社經營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加強信貸管理,提高信貸資金的週轉速度、使用質量和使用效率,最大限度降低信貸資產的風險度。為此,本文擬就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運行的現狀、問題、成因分析與解決對策,略作探討。

(一)目前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運行的現狀

1、信貸管理運行體制。目前農村信用社在信貸管理運行推行的是集體管理決策、分級授信授權體制,從省級聯社到基層信用社都相應成立了信貸管理審查(諮詢)、審批委員會(信用社設立審貸小組),各委員會下面還專業設置有信貸管理和風險管理部門,並輔助監事會的監督和理事長的否決作用。從程式上看,信用社為貸前調查崗,縣聯社信貸管理與風險管理部門為貸中審查、評估崗,委員會(包括省、市兩級諮詢委員會)則為貸款的最終審批崗。這種採取民主化集約管理、程式化審查審批的模式,對於超過授信授權的貸款的確取到了規避信貸風險、防止“一長獨大”、控制操作風險的效用。

2、信貸管理運行規則。農村信用社一直推行的是“自主經營,自我約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的經營原則,是靠資金組織——資金運用——資金管理——資金利潤的經營規則來生存和發展。準確的説,負債經營決定信貸資產擴張的規模和擴張的數量,資金運用決定信貸資產的週轉速度和週轉質量,信貸管理決定信貸資金的安全和質量,資金利潤則是信貸管理運行的唯一目的——效益性和贏利性。明顯可以看出,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在整個信貸資金管理運行中起着舉足輕重的作用,管理好了信用社信貸資金,也就管好了一盤棋和走活了一盤棋。

3、信貸管理評級授信流程。信用社對借款人發放貸款,首先得予以評級,其次再給授信,並套用“信息採集→信用等級測算與認定→授信額度測算與認定”設定的格式,這是對原來只憑一份申請書、一頁調查表、一張借據合同就決定貸款的是否發放,無疑是很大的進步。因為評級堅持了客觀、公正的原則,是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來綜合評價客户的信用等級的。而授信則是以評級為依據和基礎,來確定借款人在某一期限內申請貸款、信用卡透支等用信的最高額度。信用社對借款人評級授信實行動態管理,適時調整借款人的信用等級和授信額度。

4、信貸管理運行的責任追究制。信貸管理責任追究制,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對責任人的責任追究。這種責任主要是對貸前調查崗不盡職調查的第一責任人進行追責;二是對審查失職的責任追究。這種責任主要是對聯社信貸管理和風險管理部門人員的追責;三是對集體決策失誤的責任追究。這種責任主要是對審貸委員會成員及聯社理事長的追責。從追責的程度上看,有“五三二開”的作法,也有“七二一開”的做法,即調查機關負責50%或70%的責任,審查機關負責30%或20%責任,審批機關負責20%或10%的責任。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型的推行責任追究,既體現了風險同控、責任共擔的原則,也強化了農村信用社信貸的運行管理。

(二)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及成因分析

有了上述相對較好的信貸管理與運行現狀,按理説農村信用社在信貸領域就不應該存在大的問題,但事實上即或是規章制度再健全、操作流程再規範、體制運行再合理、處罰機制再有力,也不可避免地隱埋着以下問題,並不可遏制地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着。其具體表現在於:

1、壘大户貸款越壘越大。在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運行中,最頭痛的問題之一就是壘大户貸款。這些壘大户貸款,主要是借款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擴大再生產的需要或流動資金的緊張,在沒有償還原借款的情形下,再要求追加借款而信用社多為被動牽制的行為。再就是在長期的經營中,信用社為保全債務,通過利轉本長期積累形成的。由原來的幾萬元翻到十幾萬元,原來的十幾萬元翻到幾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導致客户在償還債務的主觀意識上悲觀消極。主要表現在三點:一沒償還債務信心;二沒償還債務承受能力;三也失去了信用。從而造成信用社的信貸資產質量日趨惡化,看活卻不活,看似正常卻不正常。比如,某縣級聯社原只發放給某水泥廠幾百萬元貸款,現在因利轉本已達到了二千多萬元,形成了重大風險。

2、冒名、借名貸款觸目驚心。一方面,由於信用社在前些年的粗放管理經營,一些別有用心的借款人鑽信用社信貸管理的漏洞和政策的空子,利用假身份證、假户口簿冒名貸款;另一方面,就是少數信用社的信貸員人為為借款人造假冒名、借名貸款,從中謀取個人私利和好處。這兩方面的貸款不僅過去有,現在也依然存在着,且潛藏有很大的案件隱患。如近期某市銀監部門針對農村信用社正開展有聲勢、大規模的 假、冒名貸款專項治理活動,就可見其存在的嚴峻性和嚴重性。除此,更有甚者採取吸收存款、發放貸款不入賬的辦法,違規經營,非法某利,無論內在的還是外在的都給信用社經營帶來了巨大破壞性和生存危機。

3、化整為零貸款難以遏制。這類情況在各地農村信用社均普遍存在着,也是誘發案件高發的原因之一。其具體表現就是一些信貸員或某些審貸機關,為了掩蓋超權貸款行為,把超過授權的大額貸款通過多筆多頭、化整拆散的形式發放出去,有意違反信貸管理的約束。比如某縣基層信用社主任利用只有一萬元的貸款權利,短時期內就給某客户發放了三百多毛筆達三百多萬元的違章貸款,並造成重大損失(已立案查處,當事人被判刑)。再如某聯社信貸部門在授權範圍內發放化整為零的貸款也屢見不鮮,且大多行為是出於關係與自身利益因素而為,上行下效,導致了信貸管理的混亂和不少案件的誘發。

4、行政干預貸款難收回。農村信用社生在農村、長在農村,作為一級地方金融服務機構,很大的程度上都無法迴避與行政部門打交道和受其制約。這種特殊的背景也將長期地保存下去,且難以更改。基於此,行政干預農村信用社貸款的行為也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也將會是一個永遠解決不了的癥結。比如某縣在清並農村基金會時,為了緩解兑付存款所帶來的壓力,以某部門的名義向信用社貸款三百萬元,至今除還少數本息外,已結欠本息達五百多萬元,成為歷史問題。又如某縣直管的城市建設投資公司自上世紀九十年代起就向信用社借貸累計達四百多萬元,並欠息二百多萬元,均形成了嚴重的不良。另外,行政干預信用社投資城建、企改、工業項目的貸款也不在少數,且有相當一部分已形成了不良,引起了很大的負面反響。

5、貸款運行的不對稱。主要表現在:貸前信用分析階段,獲得的貸款信息不完全,貸款項目評估質量不高。部分信貸人員缺乏必要的信用評估、財務分析知識和經驗,以致貸款時發放了調查不充分、信貸資料有缺陷、抵押物變現力差、不足值的貸款;貸款的審批階段,未嚴格把關貸款審批條件,貸款集中程度過高,過分集中於某一借款人、某一行業、某一種類貸款,致使貸款風險相對集中,貸款金額超過借款人的還款能力而無力償還;貸款發放階段,由於監督不力,存在“重放輕收輕管”的現象,貸款發放出去後根本沒有按照信貸事後操作規程去執行等等。

6、信貸人員素質的失準。由於多種因素的制約,當前農村信用社信貸人員的數量有限,部分人員素質不高,難以進行貸款的科學決策和有效管理,違規放貸時有發生;在執行信貸政策方面,有的信貸人員隨意性很大,存在“人情代替制度”現象;在風險的預測方面,有的信貸人員缺乏科學的理論知識,憑主觀經驗的成分較重,用經驗代替制度。加之由於管理體制原因以及改革步伐相對滯後,部分信貸員“在其位而不謀其職”,工作主動性差,缺乏開拓創新精神,不能幹好自己的本職工作。這些自然加大了貸款管理的難度。

(三)對策與建議

1、建立信貸資產運行長效管理和監管機制。

其一,信貸資產運行真正意義上的“零風險”是不存在的,但從管理角度出發,降低最大風險度,是人人都能做到的。因此,管好信貸資產要從源頭抓起,堅持“人是第一要素”的信貸管理經營理念,只有管好人才能從根本上管好信貸資產,因為人是物質創造發展的第一生產力,是唯一管好信貸資產基礎的基礎,是信貸管理實施長效管理的最好保障。其二,從前面的分析我們已經看到,信用社在信貸資產管理上,也重視了管理,操作與審批程序也有效大改進。但最大的的問題是,對放出後的貸款缺乏有效的監督管理。因此,要借信貸上線改革的東風,全面加強信貸風險的監管,經常及時跟蹤放出貸款的事後檢查,發現風險苗頭,立即發出預警信號,抓好風險管理監督防範,努力控制貸款的“不作為”風險。

2、嚴把“四關”,提高新增貸款的質量。

一是實行四崗制(即調查崗、審查崗、審批崗、檢查崗),把好審、貸、查三權分離關。要改粗放經營為集約經營,在操作規程上必須借鑑商業銀行的先進經驗,結合自身實際,凡新發放的貸款,不論金額大小均不得單人操作。通過審、貸、查環節方能發放,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有效機制,違者追究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二是實行貸款權限區別控制,把好貸款風險關。即改變一概以金額大小確定貸款審批權限的做法,而是要根據各信用社信貸營銷環境、信貸資產質量、信貸管理水平,以及經營管理能力,區別對待,科學授權授信。三是實行抵押物現場鑑定,把好抵押物足額、變現關。應對貸款抵押物實行縣聯社鑑定制,其做法是:由縣聯社成立鑑定小組,負責對貸款的抵押物進行合法性、合規性,及市場實際價值現場鑑定。並根據抵押物所在地理位置、商業價值建築物構造等不同情況,對抵押值與貸款額之間的比例實行區域差別,做出鑑定意見,確定貸款的最高限額。四是實行法律顧問制,把好貸款手續合法關。應在縣聯社一級設置專門的法律諮詢機構,配備既懂法律,又懂金融業務的骨幹為法律顧問。並行文明確:縣聯社大額貸款必須經過法律顧問簽署意見,方能研究決定是否發放貸款。

3、改進信貸管理方法,建立和完善信貸管理體制。

一是按照“預防為主”的思想,構築信貸風險防範多道“防火牆”。要建立全員參與,全體相關人員監督的內控機制,使信貸業務的上下部門或上下崗位的接口得到有效控制,確認並掌握業務部門或流程中的風險控制點,建立風險預警機制,以便能夠迅速進行風險的識別、衡量、防範、處置。二是實行信息化管理,建立完整、真實、靈敏的信息數據與統計分析系統,提高信貸決策的科學性。在受理每筆貸款前,先在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或本行業聯網的計算機中進行查詢,防止多頭貸款和壘大户貸款,對有不良貸款記錄的實行信貸制裁。三是建立糾正和預防、控制程序,確保信貸管理的持續改進。建立內部質量保證體系和經常性的稽核審查制度,採取具體的糾正、預防措施,以不斷評價、發現、改進信貸流程,推進信貸管理走上良性循環的軌道,顯得尤為必要。

4、以人為本,加強對信貸人員的管理和提高其素質。

一是要合理核定信貸崗位,充實調整信貸人員,使信貸人員數量達到員工總人數的30%。要優先選拔年輕的、文化層次較高的,思想作風優良、與農民感情深厚的人員,把他們充實到信貸崗位鍛鍊。成績突出的,要優先提拔,提高信貸人員的羣體活力。二是強化員工培訓,提高信貸隊伍的整體素質。通過建立規範的培訓管理程序,保持信貸人員教育、培訓、技能、經驗、職務鍛鍊、知識更新等工作的持續開展。重點對信貸人員進行敬業愛崗教育和責任心的培養,積極培育其市場意識、營銷意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三是建立貸款責任追究制,切實加大對違規違紀放貸行為的查處力度。繼續嚴格執行貸款發放的終身責任追究制。進一步完善貸款“四包”(即包放、包管、包收、包效益)內容,並加強經常性的檢查。同時,對信用社員工實行考試、考評、考核“三考”制度,定編定崗定責定任務,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差者退,調動幹部職工敬業愛崗爭上游、盡職盡責創一流的工作積極性,建立起有效的競爭激勵機制。

5、打造誠信政府應從根本上引起高度重視。

金融經濟需要社會誠信,只有確立基本誠信原則,才能保證金融環境健康穩定發展。而政府的誠信、公正就是社會誠信的最根本保證。政府誠信可以影響部門誠信,部門誠信可以影響單位誠信,單位誠信可以影響個人誠信,而個人誠信就會形成強大的社會誠信,有了社會誠信作強力的保障,就不愁沒有良好金融信用環境。可見,政府作為領導者,就更應以身作則,率先為範,以誠信為本,努力塑造一個言行一致,帶頭守信的政府。特別是在信貸領域就更不要缺失信用和用權力去幹預信用,而影響了自己的威信和形象。

【第5篇】銀行個人信貸情況調研報告

為認真落實《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支持個體工商户發展,促進地方經濟建設,根據州銀監局的有關工作精神,我們近日對銀行信貸支持個體工商户情況進行了調研,現調研結束,有關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行十分重視個體工商户信貸工作,嚴格落實《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採取多種措施支持個體工商户發展。截止2022年6月末,個體工商户貸款户數xxx户,佔個人貸款户數的xx%,貸款金額xxx萬元,佔個人貸款總額的xx%。在個體工商户貸款户數中,農村承包經營户貸款户數xxx户,佔個人貸款户數的xx%,貸款金額xxx萬元,佔個人貸款總額的xx%。個體工商户貸款中,不良貸款xxx萬元,佔個人貸款總額的xx%,佔銀行貸款總額的xx%。我行所發放個體工商户貸款在城鎮主要用於建辦小企業和用於經營小商業,農村承包經營户貸款主要用於農業種植、養殖方面。我行建立考核辦法和激勵機制,對做出個體工商户信貸成績的部門和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認識不到位、工作不作為、措施不落實的部門和人員進行嚴肅批評,限期整改。

二、做法和成效

為做好個體工商户信貸工作,我行把個體工商户信貸工作納入小微企業專營機構。目前,我行小微企業專營機構員工xx人,經過專門培訓,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較高,懂得發展個體工商户信貸工作的重要意義,提高認識,統一思想,搞好個體工商户信貸工作,促進個體工商户穩健發展。在個體工商户信貸管理上,我行2022年對個體工商户實行單列信貸投放計劃,新增額度xxx萬元,對個體工商户實行單獨統計和調控,為做好個體工商户信貸工作奠定堅實基礎。

我行採用個體工商户貸款額度單列的方式為個體工商户提供融資綠色通道,在全行資金較為緊張的宏觀背景下,依然保證個體工商户貸款額度充足,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對個體工商户優先放貸。我行在有效防範風險的基礎上,創新金融產品和擔保抵押方式,進一步滿足個體工商户多層次金融服務需求;進一步優化信貸審批流程,積極推廣靈活高效的貸款審批模式,努力實現個體工商户貸款評審的標準化、流程化、批量化作業,提高審批效率。在營銷方式上,我行根據個體工商户特點,制定個性化產品,推廣適合個體工商户流動資金循環貸款等產品,滿足個體工商户的信貸需求。

我行專門配備x名客户經理負責個體工商户貸款營銷工作,為個體工商户提供個性化差別服務,密切雙方合作關係,促進個體工商户發展。對有需求的個體工商户給予財務顧問服務,幫助個體工商户分析財務存在的問題,從專業角度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規範財務管理,減少財務風險,幫助個體工商户做大做強。目前,我行個體工商户一筆貸款業務審批最短時間為x天,最長時間為x天,有效方便了個體工商户貸款。我行完善利率風險定價機制,對個體工商户實行差別定價,增加個體工商户不良貸款的容忍度,切實幫助個體工商户發展經營,提高贏利水平。

三、問題和建議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執行以來,我行取得了較好成績,但也存在着一定問題,主要是《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宣傳力度不夠,個體工商户特別是農村承包經營户對此瞭解不多,需要客户經理去營銷貸款;個體工商户金融服務網點在鄉鎮一級還存在空白,使得在鄉鎮的個體工商户貸款存在一定困難。為此,全面落實《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我們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發廣告、宣傳單和客户經理宣傳等方式,使廣大個體工商户能夠熟知《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精神,按《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進行融資貸款。要增加個體工商户金融服務網點,使在鄉鎮的個體工商户能夠在當地辦理貸款業務,無需跑遠路到縣城辦理。同時,正確處理好個體工商户貸款業務和防範金融風險的關係,促進個體工商户貸款業務健康、持續發展。

【第6篇】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情況調研報告

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情況調研報告1

農村信用社推進以縣級聯社為統一法人的經營管理體制,成為全社會普遍關注和討論的焦點問題。當今,農村信用社改革不論是推行股份商業化經營體制,或是推行了以縣聯社為一級法人的經營體制,信貸管理依然是農村信用社經營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加強信貸管理,提高信貸資金的週轉速度、使用質量和使用效率,最大限度降低信貸資產的風險度。為此,本文擬就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運行的現狀、問題、成因分析與解決對策,略作探討。

(一)目前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運行的現狀

1、信貸管理運行體制。目前農村信用社在信貸管理運行推行的是集體管理決策、分級授信授權體制,從省級聯社到基層信用社都相應成立了信貸管理審查(諮詢)、審批委員會(信用社設立審貸小組),各委員會下面還專業設置有信貸管理和風險管理部門,並輔助監事會的監督和理事長的否決作用。從程式上看,信用社為貸前調查崗,縣聯社信貸管理與風險管理部門為貸中審查、評估崗,委員會(包括省、市兩級諮詢委員會)則為貸款的最終審批崗。這種採取民主化集約管理、程式化審查審批的模式,對於超過授信授權的貸款的確取到了規避信貸風險、防止“一長獨大”、控制操作風險的效用。

2、信貸管理運行規則。農村信用社一直推行的是“自主經營,自我約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的經營原則,是靠資金組織——資金運用——資金管理——資金利潤的經營規則來生存和發展。準確的説,負債經營決定信貸資產擴張的規模和擴張的數量,資金運用決定信貸資產的週轉速度和週轉質量,信貸管理決定信貸資金的安全和質量,資金利潤則是信貸管理運行的唯一目的——效益性和贏利性。明顯可以看出,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在整個信貸資金管理運行中起着舉足輕重的作用,管理好了信用社信貸資金,也就管好了一盤棋和走活了一盤棋。

3、信貸管理評級授信流程。信用社對借款人發放貸款,首先得予以評級,其次再給授信,並套用“信息採集→信用等級測算與認定→授信額度測算與認定”設定的格式,這是對原來只憑一份申請書、一頁調查表、一張借據合同就決定貸款的是否發放,無疑是很大的進步。因為評級堅持了客觀、公正的原則,是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來綜合評價客户的信用等級的。而授信則是以評級為依據和基礎,來確定借款人在某一期限內申請貸款、信用卡透支等用信的最高額度。信用社對借款人評級授信實行動態管理,適時調整借款人的信用等級和授信額度。

4、信貸管理運行的責任追究制。信貸管理責任追究制,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對責任人的責任追究。這種責任主要是對貸前調查崗不盡職調查的第一責任人進行追責;二是對審查失職的責任追究。這種責任主要是對聯社信貸管理和風險管理部門人員的追責;三是對集體決策失誤的責任追究。這種責任主要是對審貸委員會成員及聯社理事長的追責。從追責的程度上看,有“五三二開”的作法,也有“七二一開”的做法,即調查機關負責50%或70%的責任,審查機關負責30%或20%責任,審批機關負責20%或10%的責任。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型的推行責任追究,既體現了風險同控、責任共擔的原則,也強化了農村信用社信貸的運行管理。

(二)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及成因分析

有了上述相對較好的信貸管理與運行現狀,按理説農村信用社在信貸領域就不應該存在大的問題,但事實上即或是規章制度再健全、操作流程再規範、體制運行再合理、處罰機制再有力,也不可避免地隱埋着以下問題,並不可遏制地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着。其具體表現在於:

1、壘大户貸款越壘越大。在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運行中,最頭痛的問題之一就是壘大户貸款。這些壘大户貸款,主要是借款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擴大再生產的需要或流動資金的緊張,在沒有償還原借款的情形下,再要求追加借款而信用社多為被動牽制的行為。再就是在長期的經營中,信用社為保全債務,通過利轉本長期積累形成的。由原來的幾萬元翻到十幾萬元,原來的十幾萬元翻到幾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導致客户在償還債務的主觀意識上悲觀消極。主要表現在三點:一沒償還債務信心;二沒償還債務承受能力;三也失去了信用。從而造成信用社的信貸資產質量日趨惡化,看活卻不活,看似正常卻不正常。比如,某縣級聯社原只發放給某水泥廠幾百萬元貸款,現在因利轉本已達到了二千多萬元,形成了重大風險。

2、冒名、借名貸款觸目驚心。一方面,由於信用社在前些年的粗放管理經營,一些別有用心的借款人鑽信用社信貸管理的漏洞和政策的空子,利用假身份證、假户口簿冒名貸款;另一方面,就是少數信用社的信貸員人為為借款人造假冒名、借名貸款,從中謀取個人私利和好處。這兩方面的貸款不僅過去有,現在也依然存在着,且潛藏有很大的案件隱患。如近期某市銀監部門針對農村信用社正開展有聲勢、大規模的假、冒名貸款專項治理活動,就可見其存在的嚴峻性和嚴重性。除此,更有甚者採取吸收存款、發放貸款不入賬的辦法,違規經營,非法某利,無論內在的還是外在的都給信用社經營帶來了巨大破壞性和生存危機。

3、化整為零貸款難以遏制。這類情況在各地農村信用社均普遍存在着,也是誘發案件高發的原因之一。其具體表現就是一些信貸員或某些審貸機關,為了掩蓋超權貸款行為,把超過授權的大額貸款通過多筆多頭、化整拆散的形式發放出去,有意違反信貸管理的約束。比如某縣基層信用社主任利用只有一萬元的貸款權利,短時期內就給某客户發放了三百多毛筆達三百多萬元的違章貸款,並造成重大損失(已立案查處,當事人被判刑)。再如某聯社信貸部門在授權範圍內發放化整為零的貸款也屢見不鮮,且大多行為是出於關係與自身利益因素而為,上行下效,導致了信貸管理的混亂和不少案件的誘發。

4、行政干預貸款難收回。農村信用社生在農村、長在農村,作為一級地方金融服務機構,很大的程度上都無法迴避與行政部門打交道和受其制約。這種特殊的背景也將長期地保存下去,且難以更改。基於此,行政干預農村信用社貸款的行為也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也將會是一個永遠解決不了的癥結。比如某縣在清並農村基金會時,為了緩解兑付存款所帶來的壓力,以某部門的名義向信用社貸款三百萬元,至今除還少數本息外,已結欠本息達五百多萬元,成為歷史問題。又如某縣直管的城市建設投資公司自上世紀九十年代起就向信用社借貸累計達四百多萬元,並欠息二百多萬元,均形成了嚴重的不良。另外,行政干預信用社投資城建、企改、工業項目的貸款也不在少數,且有相當一部分已形成了不良,引起了很大的負面反響。

5、貸款運行的不對稱。主要表現在:貸前信用分析階段,獲得的貸款信息不完全,貸款項目評估質量不高。部分信貸人員缺乏必要的信用評估、財務分析知識和經驗,以致貸款時發放了調查不充分、信貸資料有缺陷、抵押物變現力差、不足值的貸款;貸款的審批階段,未嚴格把關貸款審批條件,貸款集中程度過高,過分集中於某一借款人、某一行業、某一種類貸款,致使貸款風險相對集中,貸款金額超過借款人的還款能力而無力償還;貸款發放階段,由於監督不力,存在“重放輕收輕管”的現象,貸款發放出去後根本沒有按照信貸事後操作規程去執行等等。

6、信貸人員素質的失準。由於多種因素的制約,當前農村信用社信貸人員的數量有限,部分人員素質不高,難以進行貸款的科學決策和有效管理,違規放貸時有發生;在執行信貸政策方面,有的`信貸人員隨意性很大,存在“人情代替制度”現象;在風險的預測方面,有的信貸人員缺乏科學的理論知識,憑主觀經驗的成分較重,用經驗代替制度。加之由於管理體制原因以及改革步伐相對滯後,部分信貸員“在其位而不謀其職”,工作主動性差,缺乏開拓創新精神,不能幹好自己的本職工作。這些自然加大了貸款管理的難度。

(三)對策與建議

1、建立信貸資產運行長效管理和監管機制。

其一,信貸資產運行真正意義上的“零風險”是不存在的,但從管理角度出發,降低最大風險度,是人人都能做到的。因此,管好信貸資產要從源頭抓起,堅持“人是第一要素”的信貸管理經營理念,只有管好人才能從根本上管好信貸資產,因為人是物質創造發展的第一生產力,是唯一管好信貸資產基礎的基礎,是信貸管理實施長效管理的最好保障。其二,從前面的分析我們已經看到,信用社在信貸資產管理上,也重視了管理,操作與審批程序也有效大改進。但最大的的問題是,對放出後的貸款缺乏有效的監督管理。因此,要借信貸上線改革的東風,全面加強信貸風險的監管,經常及時跟蹤放出貸款的事後檢查,發現風險苗頭,立即發出預警信號,抓好風險管理監督防範,努力控制貸款的“不作為”風險。

2、嚴把“四關”,提高新增貸款的質量。

一是實行四崗制(即調查崗、審查崗、審批崗、檢查崗),把好審、貸、查三權分離關。要改粗放經營為集約經營,在操作規程上必須借鑑商業銀行的先進經驗,結合自身實際,凡新發放的貸款,不論金額大小均不得單人操作。通過審、貸、查環節方能發放,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有效機制,違者追究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二是實行貸款權限區別控制,把好貸款風險關。即改變一概以金額大小確定貸款審批權限的做法,而是要根據各信用社信貸營銷環境、信貸資產質量、信貸管理水平,以及經營管理能力,區別對待,科學授權授信。三是實行抵押物現場鑑定,把好抵押物足額、變現關。應對貸款抵押物實行縣聯社鑑定制,其做法是:由縣聯社成立鑑定小組,負責對貸款的抵押物進行合法性、合規性,及市場實際價值現場鑑定。並根據抵押物所在地理位置、商業價值建築物構造等不同情況,對抵押值與貸款額之間的比例實行區域差別,做出鑑定意見,確定貸款的最高限額。四是實行法律顧問制,把好貸款手續合法關。應在縣聯社一級設置專門的法律諮詢機構,配備既懂法律,又懂金融業務的骨幹為法律顧問。並行文明確:縣聯社大額貸款必須經過法律顧問簽署意見,方能研究決定是否發放貸款。

3、改進信貸管理方法,建立和完善信貸管理體制。

一是按照“預防為主”的思想,構築信貸風險防範多道“防火牆”。要建立全員參與,全體相關人員監督的內控機制,使信貸業務的上下部門或上下崗位的接口得到有效控制,確認並掌握業務部門或流程中的風險控制點,建立風險預警機制,以便能夠迅速進行風險的識別、衡量、防範、處置。二是實行信息化管理,建立完整、真實、靈敏的信息數據與統計分析系統,提高信貸決策的科學性。在受理每筆貸款前,先在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或本行業聯網的計算機中進行查詢,防止多頭貸款和壘大户貸款,對有不良貸款記錄的實行信貸制裁。三是建立糾正和預防、控制程序,確保信貸管理的持續改進。建立內部質量保證體系和經常性的稽核審查制度,採取具體的糾正、預防措施,以不斷評價、發現、改進信貸流程,推進信貸管理走上良性循環的軌道,顯得尤為必要。

4、以人為本,加強對信貸人員的管理和提高其素質。

一是要合理核定信貸崗位,充實調整信貸人員,使信貸人員數量達到員工總人數的30%。要優先選拔年輕的、文化層次較高的,思想作風優良、與農民感情深厚的人員,把他們充實到信貸崗位鍛鍊。成績突出的,要優先提拔,提高信貸人員的羣體活力。二是強化員工培訓,提高信貸隊伍的整體素質。通過建立規範的培訓管理程序,保持信貸人員教育、培訓、技能、經驗、職務鍛鍊、知識更新等工作的持續開展。重點對信貸人員進行敬業愛崗教育和責任心的培養,積極培育其市場意識、營銷意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三是建立貸款責任追究制,切實加大對違規違紀放貸行為的查處力度。繼續嚴格執行貸款發放的終身責任追究制。進一步完善貸款“四包”(即包放、包管、包收、包效益)內容,並加強經常性的檢查。同時,對信用社員工實行考試、考評、考核“三考”制度,定編定崗定責定任務,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差者退,調動幹部職工敬業愛崗爭上游、盡職盡責創一流的工作積極性,建立起有效的競爭激勵機制。

5、打造誠信政府應從根本上引起高度重視。

金融經濟需要社會誠信,只有確立基本誠信原則,才能保證金融環境健康穩定發展。而政府的誠信、公正就是社會誠信的最根本保證。政府誠信可以影響部門誠信,部門誠信可以影響單位誠信,單位誠信可以影響個人誠信,而個人誠信就會形成強大的社會誠信,有了社會誠信作強力的保障,就不愁沒有良好金融信用環境。可見,政府作為領導者,就更應以身作則,率先為範,以誠信為本,努力塑造一個言行一致,帶頭守信的政府。特別是在信貸領域就更不要缺失信用和用權力去幹預信用,而影響了自己的威信和形象。

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情況調研報告2

根據《關於對xx市農村信用社支農再貸款管理使用現場檢查情況的通報》(xx銀髮[20xx]70號)內容,和支農再貸款自查中存在的問題,現將有關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台帳設置及使用不規範,未能明確反映借款人有關情況的整改情況

存在問題:檢查中發現,個別信用社沒有設置台帳或台帳與借據不符。

對支農再貸款台帳登記、發放和歸還情況,只是逐户登記金額和日期,未能真實反映出各個借款人的詳細使用狀況。

整改情況:要求各信用社嚴格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對農村信用社貸款管理實施細則》有關規定操作,利用每月1號會計例會時間,加強對再貸款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實現統一的帳務處理方法,明確反映借款人再貸款的使用及歸還情況,真實反映再貸款的使用進度,達到支農再貸款帳務管理的規範化和科學化。

二、對再貸款使用投向不準,存在貸款用於非農業,貸户身份為非農户現象的整改情況

存在問題:檢查中發現,個別農村信用社再貸款投向非農業,此類現象不符合《中國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再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條“再貸款應集中用於發放農户貸款,重點解決農民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及農副產品加工業、儲運業和農村消費信貸等方面合理資金需求”的要求。

整改情況:接到《通報》以後,聯社對再貸款使用投向不準的信用社,及時下發了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涉及問題的信用社在20xx年12月底之前整改完畢,並給予了通報批評。對問題較為突出的順店社,要求該社儘快出台整改意見報聯社計劃信貸科,聯社將視情況作進一步處理並監督整改,確保支農再貸款投向的合規性。

三、貸款存在逾期,致使支農再貸款形成風險的整改情況

存在問題:部分貸款存在逾期現象,個別信用社為完成年度其他各項工作任務,在支農再貸款方面疏於管理,使部分貸款沒有換據或沒有及時收回。

整改情況:對貸款出現逾期的現象,已專項向領導作出了彙報,現已協調資產科出台了以下意見:

一是對20xx年以來新發放形成不良的貸款必須收回,否則按照禹農信聯〔20xx〕142號文件規定嚴肅處理。

二是要對20xx年以來新發放貸款到期必須收回,發現1筆形成不良的,信用社主任就地免職。

三是對於賬面中隱含的大量不良貸款,要求各信用社必須迅速行動,該換據的換據,該起訴的起訴,爭取在年底前解決這部分問題。

四、對再貸款發放使用中存在壘大户現象的整改情況

存在問題:在檢查中發現,個別信用社為逃避監督,簡化貸款審批手續,把大額貸款化整為零壘大户,增加了支農再貸款的風險。

整改情況:這種現象的發生,主要是以前年度信息系統不對稱及監督管理不完善等原因造成。今後,聯社業務科將嚴格把關,審查一筆貸款,先通過“信貸諮詢系統”查詢把關,無質疑的,再建議審批備案。對一户多筆、壘大户等以逃避聯社審批為目的發放的貸款,聯社業務科在加強監督的同時,將積極協調稽核部門進行後續稽核,凡出現此類情況的信用社,一經發現,將給予嚴肅處理並督促整改。

五、貸款發放手續不完善的整改情況

存在問題:檢查中發現,個別信用社發放支農款時手續不規範。

如借款合同中還款計劃沒有正常登記,缺乏對貸户的還款約束;調查報告流於形式;借款用途與調查報告用途不符;借據與合同要素不全等。

整改情況:今後,聯社將進一步嚴格貸款手續,要求各信用社無論貸款金額大小,必須簽訂借款合同,並在合同中明確記載借款人的還款計劃及結息方式,確保貸款發放手續的完整有效。同時,對貸款借據要素填寫不齊全的信用社,要求查明原因,並在12月底前整改糾正完畢;對沒有寫出真實、詳細調查報告,缺少有關貸款資料的信用社,要求信貸員及時補充信貸資料,做好貸後檢查,把貸款風險降至最低。今後,若再發現調查報告不真實、貸款手續不完善等現象,聯社將對信貸“四崗”人員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或行政處罰。

支農再貸款因為額度較小,發放面積較大,點多面廣,工作量較大,因而信用社管理工作出現顧此失彼。下一步,我聯社將認真按照《管理辦法》的規定要求,嚴格操作程序,落實管理責任,加強監督檢查,搞好業務指導,引導信用社積極調整信貸投向,大力支持農户以種、養、加工業為主的合理資金需求,進一步轉變經營觀念,完善服務手段,積極在轄內開展信用創建工作,管好,用好,用活支農再貸款,使支農資金真正惠及到廣大農户,以促進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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