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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企業負責人一封信

致企業負責人一封信

致企業負責人一封信

致企業負責人一封信範文一

尊敬的各位企業家:

在第14個全國“安全生產月”來臨之際,衷心感謝您多年來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對您在安全生產事業中所做出的貢獻表示崇高的敬意!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體部署,標誌着法治中國建設步入新徵程。特別強調:“人命關天,要始終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必須作為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2014年12月1日,新《安全生產法》正式實施,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20號),國家安監總局下發了《關於印發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五落實五到位規定的通知》(安監總辦〔2015〕27號),這些法律和規定的制定與實施是依法治國方略在安全生產領域的具體體現,必將全面規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加快實施安全發展戰略,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

鶴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2014年12月29日,聯合下發了《中共鶴壁市委、鶴壁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鶴髮〔2014〕20號),強化了“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領導責任體系,進一步明確企業的主體責任、行業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真正把安全生產作為鶴壁經濟社會發展的前提和基礎,確保人民羣眾平安幸福地享有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成果。當前,安全生產工作面臨着許多不斷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新特點,越是困難的時候,越要重視安全生產,越要防止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各位企業家,要時刻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牢固樹立“安全無小事”的意識,堅決消除麻痺思想和鬆懈情緒,做到居安思危,警鐘長鳴,常抓不懈,以一萬的努力防止萬一的發生。

新的《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是企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市政府安委會下發了《關於開展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年活動的通知》(鶴安委〔2015〕6號),市安監局下發了《關於印發〈鶴壁市安全生產監督建議箱管理辦法〉的通知》(鶴安監〔2014〕118號)和《關於印發〈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人員職責、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的通知》(鶴安監〔2014〕123號)等文件,這些文件從健全制度、落實責任、保障投入、嚴格管理、加強培訓,推進標準化建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應急救援能力建設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落實措施和要求,請你們抓好文件的貫徹落實。依法生產經營是企業安身立命之本,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是企業家應盡的法律義務,一個企業家可能辛辛苦苦奮鬥一輩子才能幹成一個企業,也很可能因為安全上的疏忽一夜之間就垮掉一個企業。希望你們樹立法治信仰,成為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衞者,促使企業安全發展。

安全生產從來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今天的隱患,就是明天的事故,無患才能無憂。市安監局將一如既往的支持、幫助企業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寓監管於服務之中。各位企業家,鶴壁是我們的共同家園,鶴壁的安全生產需要我們共同呵護,讓我們共同攜起手來,為建設美好的鶴壁,撐起一片安全的天空。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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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企業負責人一封信範文二

區內各企業負責人:

今年以來,我區累計發生安全生產事故5起,死亡5人,是近幾年來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最多的一年,安全生產形勢十分嚴峻。管委會領導高度重視,楊兵主任強調“區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區內各企業要提出切合實際的具體措施,保障當前夏季安全生產工作及下半年的安全生產工作,要堅決的、想盡各種辦法遏制住安全死亡事故,到年底不能再出現一起死亡事故”。區內各企業要堅決貫徹落實管委會的要求,以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加強安全生產工作。

安全生產是企業生存與發展的基礎。無數事例表明,企業不消滅事故,事故終歸要毀滅企業,企業負責人也將付出沉重代價。因此各企業負責人要加強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尤其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要高度重視生產安全工作,正確處理好生產與安全、效益與安全的關係。

目前,很多企業面臨着很多困難,效益受到很大影響,有的單位和領導對安全生產工作有所放鬆,在安全生產問題上不捨得投入人力、物力、財力。生產和效益固然重要,但在生產安全這個問題上,決不能掉以輕心,否則生產和效益將會受到很大的影響。如果發生事故,除賠償死者家屬損失外,還要接受上級單位和政府有關部門的行政處罰,對於企業將是很大的損失。如果預防在先,平時注意安全生產工作,這些損失完全可以避免,所以要擺正安全和發展的位置,把“生命高於一切”的理念落實到生產、經營、管理的全過程,處理好發展、效益和安全的關係,不因生產任務重、壓力大而放鬆安全工作。

二、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企業不消滅隱患,隱患就消滅企業”,這句話絕不是危言聳聽。去年發生特別重大爆炸事故的江蘇崑山中榮金屬公司就是很好的事例。該企業建廠之初,埋下隱患,監管不力,養患成災,最終造成90餘人死亡的特別重大事故,不僅企業破產了,相關負責人也受到民事及刑事追究。各企業負責人一定要吸取教訓,加強自身隱患排查,積極主動的和政府互相配合消除隱患,保證安全生產。

三、要加強安全管理基礎性工作,把制度落到實處。

要加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和強化責任追究意識,完善安全生產製度,保存好工作、培訓、檢查記錄等文字材料,特別是要把安全管理制度、規定真正落到實處,不能搞形式主義,確保企業安全穩定。

四、要高度重視夏季安全生產工作,重點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立即開展夏季安全大檢查工作。

企業先進行自查,特別是用電安全、消防安全、燃氣安全等。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工作期間必須穿絕緣鞋,電工雨後或進入潮濕現場必須穿雨鞋,設備(使用移動式電氣設備及手持式電動工具;安裝在潮濕,強腐蝕性等環境惡劣場所的電器設備;建築施工工地的電氣施工機械設備;暫設臨時用電的電器設備;機關、學校、企業、住宅等建築物內的插座迴路;游泳池、噴水池、浴池的水中照明設備;安裝在水中的供電線路和設備;直接接觸人體的電氣設備等)線路必須加裝漏電保護器,電器線路必須執行三項五線、一機一閘一漏保的規定,漏電保護器必須每月至少按一次試驗按鈕。室外臨時用電的線路不能有接頭且應使用橡膠護套線。

另外要立即組織專人對用電情況進行專項檢查,避免再發生觸電類型的事故,要把發現和整改安全隱患當成自己的大事來抓,要立即組織開展對現場部位的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我們也將適當調整過去的檢查模式,安排2人以上的人員對企業進行檢查,凡是嚴重的安全隱患,特別是再發現類似臨時線不按規定報批,不架空,沒有漏電保護裝置等違規行為的,立即處罰,下半年也將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

2、要立即開展燃氣安全專項檢查工作。

要對所有燃氣儲配、調壓設施、管線及管道工程、液化氣儲配站、加氣站、違章壓佔燃氣管道情況等開展全面檢查,特別是對食堂、餐廳違規使用50公斤液化氣鋼瓶等行為進行檢查。

企業內存放的可燃物、易燃物距離金屬的牆柱樑及金屬管線必須保持30釐米至50釐米的距離,防止因雷電導致的火災。存有可燃物品的車間倉庫辦公室內不得存放電動自行車等有電池的設備物品,防止因電池自燃或漏電引發火災。

3、涉粉塵企業要立即進行防粉塵爆炸的檢查工作。

金屬粉塵、有機物粉塵、化合物粉塵等,有自燃、燃燒、爆炸、靜電聚集的可能,各相關企業要及時清理,嚴防粉塵爆炸事故發生。

4、要防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事故。

電工、電焊工、製冷工、高空作業人員、司爐工、起重工、叉車司機等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各企業對以上人員要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訓。

5、要加強對第三方的安全管理工作。

防企業裝修施工及設備改裝維修事故。施工及維修的外來施工人員發生事故,按照屬地原則企業也須承擔相應的安全管理責任,企業應加強對外來施工人員的管理,嚴防事故的發生。

6、要進一步加強安全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

所有企業必須在明顯位置向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公司安全危險告知,告知中必須公示危險作業崗位、場所危險因素和險情處置要點,應急處置方案等。對本企業高風險區域和重大危險源必須設立明顯警示標識,並確保逃生通道暢通。

安全生產責任重於泰山,任務非常艱鉅。面對我區當前嚴峻的安全生產形勢,各企業負責人要進一步夯實安全生產基礎,有效防範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切實維護員工生命安全,共同努力促進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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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0日

致企業負責人一封信範文三

尊敬的企業負責人:

國務院8月23日公佈《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作為配套制度,國家工商總局公佈的《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企業公示信息抽查暫行辦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暫行規定》等五部規章將同時實施(法規內容見濟南紅盾信息網“法律法規”欄目的“近期頒佈的法律法規”)。建立企業信息和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有利於構建企業信用體系,有利於保障公平競爭,有利於企業健康發展。為幫助廣大企業按時、順利完成企業年度報告和即時信息公示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履行公示義務的對象

根據《條例》規定,履行企業年度報告和即時信息公示義務的對象為在濟南市工商局登記的法人企業和非法人企業,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以及其他經濟組織。

二、公示內容

(一)企業年度報告內容。1.企業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電子郵箱等信息;2.企業開業、歇業、清算等存續狀態信息;3.企業投資設立企業、購買股權信息;4.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東或者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5.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6.企業網站以及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7.企業從業人數、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對外提供保證擔保、所有者權益合計、營業總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淨利潤、納税總額信息。其中第1項至第6項規定的信息應當向社會公示,第7項規定的信息由企業選擇是否向社會公示。企業和工商部門均無權增加或減少企業年報內容。

(二)企業即時信息公示內容。1.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2.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3.行政許可取得、變更、延續信息;4.知識產權出質登記信息;5.受到行政處罰的信息;6.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信息。

三、公示時間

(一)企業年度報告。企業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因《條例》實施時間的原因,企業應當於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向工商部門報送2013年度報告並公示, 2014年度報告按照《條例》的規定辦理。企業應當報送2013年度報告並公示後,再報送2014年度報告並公示。截至2014年2月28日,企業未按照原有規定辦理年檢手續,但工商部門未作出吊銷營業執照決定的,應當依法報送年度報告並公示。企業發現填報的信息不準確的,應當及時更正;但是企業年度報告公示信息的更正應當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後的信息記錄都將同時公示。

(二)企業即時信息。公司的實收資本及股東(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信息在2014年3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發生變動的,公司應當於2014年12月31日前向社會公示;2014年10月1日以後發生變動的,公司應當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示。

四、企業年報和即時信息公示方式及步驟

企業通過互聯網登陸“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以下稱公示系統)”,進行年報報送和即時信息公示。

(一)身份註冊認證。首次進行申報的企業,需進行身份認證註冊。登陸系統後,點擊頁面的“企業公示信息填報”,點擊“註冊”,在註冊頁面,輸入“企業的註冊號、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名稱及身份證件號碼等信息,進行企業身份註冊認證。身份驗證通過後,設置登錄密碼。

(二)登錄填報。在“企業用户登錄窗口”,輸入“企業註冊號、密碼、驗證碼”,進行登錄。

(三)填錄年度報告、即時信息公示表。登錄後,企業年報,點擊“年度報告在線填錄”;即時信息公示,點擊“其它自行公示信息填報”。系統進入相應信息填寫界面,企業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填寫完畢,點擊“預覽打印”,查看核對所填信息是否有誤,確認無誤後,點擊“提交併公示”,即可完成年報報送或即時信息公示。

(四)年度報告書下載。如果企業需要年度報告書,點擊“年度報告書下載”即可。

企業登錄公示系統,錄入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與原登記號碼不一致時,系統會自動提示。企業需要到工商登記窗口提交如下材料:(1)企業出具載明法定代表人原登記身份證號碼及升級後的身份證號碼的證明(加蓋企業公章);(2)指定代理人或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手續;(3)法定代表人升級後的身份證複印件;(4)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

企業按照公示系統所列內容完整填報、提交後,公示信息即完成,無需再向登記機關提交年報的書面材料。營業執照無需加蓋年報戳記。

五、企業不履行信息公示的法律後果

(一)經營異常名錄制度。工商部門依據《企業公示信息抽查暫行辦法》,根據企業註冊號等隨機抽查企業公示信息,抽查的名單和結果將通過公示系統公示。根據《條例》及《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企業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報送年度報告及公示有關信息,未按期限公示年度報告或者未按照工商部門責令的期限公示有關企業信息的,以及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或者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聯繫的,將由工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並通過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自被列入3年內在補報年報或更正相關信息後可向作出列入決定的工商部門書面申請從“經營異常名錄”移出,但該信用記錄將保留。

(二)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制度。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3年未按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企業,由工商部門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並通過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企業未按規定公示年度報告及有關信息,或者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情節嚴重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給予行政處罰;造成他人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條例》規定企業公示信息應當真實、及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現企業公示的信息虛假的,可以向工商部門舉報。社會公眾和政府部門均可通過“公示系統”對企業公示的信息進行查詢。企業信息公示制度對企業的信用、信譽將產生深遠影響。各企業要認真閲讀《條例》、《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企業公示信息抽查暫行辦法》等法規規章,熟知相關規定,明確企業義務和權利,確保本企業執行新規到位、無誤。如有疑問,可直接到建設路85號市工商局三樓大廳諮詢或參考“公示系統”主頁上的“使用幫助”。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給予的理解和支持,也熱切希望對我們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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