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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負責人帶班制度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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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檢查制度 篇一

企業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檢查制度

1、目的

為強化企業生產過程中的企業負責人責任,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生產現場管理,更好地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暫行辦法》(建質[2011]111號),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生產單位。

3、術語、定義

3.1企業負責人:指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主管質量安全和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和副總工程師。

3.2施工現場:指進行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施工作業活動的場所。3.3帶班檢查:指由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帶隊實施對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生產狀況及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情況的檢查。

4、職責權限及工作內容 4.1公司工程部根據公司所承包的在施項目工程,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項目檢查時間安排表,定期彙總企業負責人的帶班檢查記錄並整理備案。4.2、企業法定代表人是落實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的第一責任人,對落實帶班制度全面負責。

4.3企業負責人要定期帶班檢查,每月檢查時間不少於其工作目的25%。(每週2天)

4.4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時,應認真做好檢查記錄,並分別在企業和工程醒目存檔備查。(檢查表附後)

4.5工程項目出現險情或發現重大隱患時,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應到施工現場帶班檢查,督促工程項目進行整改,及時消除險情和隱患。

5、考核

5.1公司工程部未編制帶班檢查制度,未定期安排檢查項目,或未按時彙總備案檢查記錄,每項考核責任人100元。

5.2企業負責人未按帶班檢查制度到現場檢查,每次考核企業負責人200元。5.3企業負責人沒有填寫檢查記錄,每次考核企業負責人100元。5.4發生事故時而沒有企業負責人現場帶班的,按相關規定對企業負責人給予經濟處罰。

6、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編制並負責解釋。

7、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2016年7月1日

企業負責人帶班制度 篇二

企業負責人帶班制度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建築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管理工作,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xx]23號)要求和有關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是指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主管質量安全和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和副總工程師。

本辦法所稱的項目負責人,是指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本辦法所稱的施工現場,是指進行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施工作業活動的場所。

第三條、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建立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並嚴格考核。

施工現場帶班制度應明確其工作內容、職責權限和考核獎懲等要求。

第四條、施工現場帶班包括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和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

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是指由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帶隊實施對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生產狀況及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情況的檢查。

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是指項目負責人在施工現場組織協調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生產活動。

第五條、建築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是落實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的第一責任人,對落實帶班制度全面負責。

第六條、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要定期帶班檢查,每月檢查時間不少於其工作日的25%。

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時,應認真做好檢查記錄,並分別在企業和工程項目存檔備查。

第七條、工程項目進行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應到施工現場進行帶班檢查。對於有分公司(非獨立法人)的企業集團,集團負責人因故不能到現場的,可書面委託工程所在地的分公司負責人對施工現場進行帶班檢查。

本條所稱“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詳見《關於印發的通知》(建質[20xx]87號)的規定。

第八條、工程項目出現險情或發現重大隱患時,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應到施工現場帶班檢查,督促工程項目進行整改,及時消除險情和隱患。

第九條、項目負責人是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應對工程項目落實帶班制度負責。

項目負責人在同一時期只能承擔一個工程項目的管理工作。

第十條、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時,要全面掌握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控制,及時消除隱患。要認真做好帶班生產記錄並簽字存檔備查。

第十一條、項目負責人每月帶班生產時間不得少於本月施工時間的80%。因其他事務需離開施工現場時,應向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請假,經批准後方可離開。離開期間應委託項目相關負責人負責其外出時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的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未執行帶班制度的企業和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要給予企業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並依法從重追究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三條、工程項目的建設、監理等相關責任主體的施工現場帶班要求應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四條、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依照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領導帶班值班制度 篇三

為了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維護學校良好的育人環境,確保學校財產安全,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制度

值班制度是學校加強管理,保障學校正常教學工作、維護師生正常生活秩序的重要手段。學校採用 “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安保人員24小時坐班的”三位一體“值班模式,細化為學校行政值班、學生管理值班、門衞和巡查值班三種形式。

1、值班安排

學校行政值班由學校綜合治理辦公室負責統籌安排,學生管理值班由各年級部負責安排,門衞和夜間巡查值班由學生工作處負責安排。

2、值班職責

帶班人員為學校中層領導和學生管理幹事,要務必保證電話暢通,督促各值班人員認真履行值班崗位職責,做好全校24小時的安全保衞和學生管理工作。對值班過程中發生的突發事件應第一時間解決,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各年級值班教師要按時到崗,忠於職守,加強對午休、晚休、晚自習的管理,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值班期間發現問題要妥善處理,並及時及時向帶班領導報告。

保衞科值班人員要有高度責任感和警惕性,嚴格執行門衞管理制度,對進出校園的人、車、物要做好檢查和登記。

所有值班人員必須按時交接班,不得擅離職守,私自離崗,更不準私自找人頂替,如遇特殊情況,須報請有關領導批准。

二、巡邏制度

巡邏制度是杜絕學校安全事故的最有效辦法,為了確保學校的絕對安全,學校建立了24小時校園巡邏制。

1、巡邏安排

學校巡邏分為白班和夜班,白班巡邏由各年級安排的值班領導、幹事、教師負責。夜班巡邏由學生工作處安排的三名專職保衞人員負責。

2、巡邏職責

白班巡邏人員應根據職責要求,在學生入校、離校、體育大課間、午休、自習課等重點時間段對重要部位加強監督管理,做到勤巡視、勤檢查。在學生進出校期間要在校門口、教學樓前執勤,節假日放學時要對各教學樓進行安全檢查,做好清校工作。

夜班巡邏人員要按時到崗做好交接班工作,按時開鎖各棟教學樓、辦公樓及各場館的大門,查巡各樓門窗、用電設備的關閉情況,做好防火、防盜,保護好公共設施、財產和物資的安全。定時對校園各處進行巡邏,細緻地檢查每—個角落。認真做好巡邏記錄,保護好師生員工宿舍區、生活區的安全。

三、責任追究

實行責任追究制。對在值班、巡邏期間擅自外出、玩忽職守,導致發生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的,學校將根據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企業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帶班制度 篇四

項目負責人帶班制度

一、項目實施期內,項目經理每月帶班生產時間不得少於本月施工時間的80%。因其他事務需離開施工現場時,應向公司總經理及所屬工程項目建設單位請假,經批准後方可離開。離開期間應委託項目相關負責人負責其外出時的日常工作。

二、項目經理在帶班生產時,應加強對重大危險源、重點質量控制點的監控,做好施工日誌,施工日誌應存檔。

三、項目經理應定期對項目質量安全生產情況組織檢查,以項目經理牽頭的安全檢查、質量檢查每月不少於2次,檢查情況應上報公司質安部存檔。

四、工程項目進行重點、難點分項工程施工或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項目經理必須帶班施工。

五、項目施工期內,公司負責人定期帶班檢查,每月檢查時間不少於其工作日的25%。帶班檢查的內容包括制度執行情況,重大安全隱患的治理情況、重要質量控制點的落實情況,安全管理方案及安全措施計劃的執行情況等。檢查應認真做好記錄,並分別在質安部和工程項目存檔備查。

七、公司主要負責人除定期帶班檢查外,應在以下情況出現時,進行帶班檢查:

1、工程項目進行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實;

2、工程項目出現險情、發現重大隱患時,組織整改並

監督落實。

3、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前,組織全面質量檢查。

八、公司主要負責人在帶班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由帶班檢查人出具整改通知書,項目經理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組織整改,並上報整改情況。

九、公司負責人對項目經理帶班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未有效履行本制度規定職責的,每次每項罰款50元。

十、公司負責人應嚴格按照本制度規定進行帶班檢查,帶班檢查天數少於規定的,每缺少一天罰款50元。

河南鵬程路橋建設有限公司 省道308焦作至沁陽段NO.3標段項目部

2012年10月01日

領導帶班值班制度 篇五

一、為確保學校內部安全,加強學校作風效能建設,建立由一名學校領導班子帶班的值班、巡查制度。

二、值班、巡查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不得擅自離崗,有事要請假,替班人員要履行值班、巡查人員職責,早7點半、午1點半前必須到位。

三、值班人員應切實維護學校內部秩序,確保學校安全,具體履行以下職責。

1、檢查、督促學校內部治安保衞制度和治安防範措施的落實;

2、對教師到校情況進行考勤。

3、做好上下學期間的學校門口的治安和學生疏散情況。

4、發現治安、消防隱患及時督促、落實整頓,重大隱患及時報告學校,並採取相應的措施。

5、檢查學生的安全情況。

6、不定時的對教師課堂教學、辦公紀律、教師值班進行督查,並及時反饋。

7、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做好值班、巡查記錄,做好交接班手續。

領導帶班值班制度 篇六

一、組織領導

1、值班人員由行政領導和保安隊成員組成。

2、政教處負責值班人員的安排,編制值班表,並對值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實行行政領導輪流值班制度,寒暑假期間全部由行政領導輪流值班。

二、值班時間

1、週日至週六由行政領導和值班人員輪流值班,值班時間為每天上午7:00—次日早上7:00。

2、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期間不得離崗,需完成交接班後方可結束值班工作。

3、寒暑假期間值班實行24小時值班制,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脱崗。

4、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因病因事不能參加值班的,請提前自行調整並向政教處或校長室報備。

三、值班工作人員的職責和紀律

1、值班人員務必高度負責,按時到崗,認真做好校園巡查並做好值班記錄,按要求交接班,如發現脱崗者、不能按時接班者、因工作失誤遲報、漏報、瞞報重要信息的,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值班人員值班期間不準在辦公區域從事各類娛樂活動或做其他與值班無關的事務。

3、值班人員應確保固定值班電話處於良好的待機狀態,不得隨意佔用,值班期間值班人員的手機應保證24小時開機。

4、值班人員應記錄處理重要公務來電,並做好相關記錄,並針對來電內容及時通知相關部門領導,如遇緊急情況可直接聯繫政教處或校長室。

5、值班期間如遇上級檢查、抽查、暗訪等,值班人員應及時上報政教處或校長室,並做好接待和值班彙報,不得藉故推諉。

6、值班期間應及時處理學校內部的值班管理工作,提高服務意識,增強關愛學生責任心和義務感,及時妥善處理好各類突發情況和問題;如遇到緊急重大事項,應立即向政教處或校長室彙報,請求指示,並及時處理,將事態控制到最小。

7、加強校園巡查工作,尤其是加強夜間巡查,密切注意學校內部的安全情況,尤其要對風險領域進行檢查和監督,加強防火、防盜及自然災害的防範意識,提高警惕性。

四、其他

1、值班地點設在學校保安隊辦公室,值班室保持24小時開放。值班電話。

2、值班人員應保持防護器材的安全以及辦公室環境整潔。

領導帶班制度 篇七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總理温家寶提出的“要嚴格企業安全管理,企業領導要輪流現場帶班”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對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產,根據上級要求,經新汶分公司(以下簡稱分公司)研究決定,施行領導幹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一、現場帶班人員範圍

現場帶班人員範圍和現場帶班人員安排表見附表1。

二、現場帶班工作內容

1、現場帶班人員要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第一位的責任,切實掌握當班的安全生產狀況,認真落實走動管理相關規定,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

2、排查隱患並要求相關單位立即落實整改,現場無法整改的隱患問題,必須下達整改通知單;協助單位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並按期複查驗收;發現較大隱患立即停止作業並報生產技術部(安監)研究處理。

3、嚴格落實制止“三違”相關規定,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在現場發現違章問題,立即糾錯並按規定給予處罰。嚴禁違章指揮。

4、解決生產中的突發問題;現場無法解決處理的,立即報生產技術部(調度)。嚴禁超能力組織生產。

5、對單位領導幹部走動管理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考核,單位落實不到位的,按規定進行處罰。

6、嚴查“跑冒滴漏”現象,並按規定進行處罰。

7、現場發生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時,帶班人員要立即組織採取停產、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並及時向分公司主要領導、生產技術部(調度室、安監)報告。

三、相關要求

1、現場帶班人員要高度重視,認真履行帶班職責,嚴格執行《現場帶班人員安排表》規定,減少外出,深入現場靠前指揮,切實把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2、現場帶班人員有特殊情況必須向總經理請假,並通知生產技術部(調度室),由調度室安排人員替班,同時將替班人員通知生產技術部(安監)。

3、現場帶班人員必須嚴格勞保穿戴,不準着便裝進入生產現場。

4、現場帶班人員要認真記錄檢查問題,並由單位現場負責人簽字,於每日下午下班前交生產技術部(安監)彙總通報。

5、現場帶班人員在巡查中所發現的違章行為,一併給予單位和責任領導進行處罰,並對嚴違人員進行幫教。

6、各基層單位在執行原走動管理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嚴格執行領導幹部現場帶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產上,切實深入一線真抓實幹,為員工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領導帶班值班制度 篇八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值班工作,完善值班制度,保證學校各項工作正常運行,根據上級安全保衞工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制度。

1、值班工作的宗旨:

值班工作旨在保證學校上下聯絡暢通,下情及時上達,上情及時下傳,及時掌握校內外動態,提高辦事效率,為學校發展服務。

2、值班工作的任務:

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確保週末、節假日、晚間有專職人員值班;負責上下公務電話聯繫;處理急文要電和突發事件;辦理重要內外活動報告、主要領導幹部外出請假報告;受理領導交辦事項。

3、值班工作處理問題的原則:

(1)嚴肅認真,迅速準確,實事求是,符合政策。

(2)屬應該辦理的,要及時辦理,較大的事項應及時向領導彙報。

(3)各種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突發事件,按照預案做好各項應急處理工作。

4、值班工作程序:

(1)做好記錄。對來往的電話、接待的公務、校內情況和領導交辦的事項等,要在《值班記錄》上認真記錄。記錄應簡明扼要,重點突出,文字通順,字跡清晰。對來電的重要情節,應逐句核實。

(2)彙報請示。對上級機關的電話指示、通知應填寫《電話記錄》,並根據規定程序辦理。遇有突發性事件,應及時報告值班領導,並按值班領導指示,抓緊做好應急處理工作。

(3)督促催辦。對重大、緊急事項的辦理情況,承辦部門要及時彙報辦理結果,值班人員也應督促催辦,並將瞭解的情況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

5、值班工作人員守則:

(1)值班人員,採用專職和中層幹部輪流值班相結合,休息日和國定節假日白天由學校安排人員輪流值班,並有領導帶班。

(2)值班人員應具備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保持飽滿的工作熱情,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熟悉學校日常工作,會熟練使用所配備的各種通訊工具和辦公自動化設備。

(3)承辦值班工作事項,必須按照工作程序,做到有報告、有登記、有落實、有反饋,特別是對領導交辦的事項,要認真及時地辦理,不折不扣地完成,件件落到實處。

(4)遵守值班制度,堅守值班崗位,做好交接班,不擅自離崗,如有急事離開值班崗位,應由其他值班人員替班,並報值班領導同意。

(5)工作要勤勤懇懇,埋頭苦幹,任勞任怨,充分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遇到突發事件,要發揚不怕疲勞、連續作戰的精神。

(6)對經辦的事要認真負責,一絲不苟。對受理的工作要迅速準確地完成,注重質量,講究效率,不推委扯皮,不拖延,不積壓,不遺漏,避免差錯。

(7)處理重大突發事件,要反映靈敏,做到快速、高效、及時、準確。

(8)要嚴格遵守保密規則,不準向無關人員泄露值班工作中的機密事項。

6、值班工作領導:

(1)為加強對值班工作的領導,學校要有一位領導分管值班室工作,並做到值班工作“五落實”(值班人員、時間、地點、電話和制度落實)。

(2)建立領導幹部值班制度。在節假日,領導值班應排出名單和值班地點、聯繫電話、傳呼或手機號碼。遇有突發事件,各級領導要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認真進行應急處理,值班領導特別要堅守值班崗位,落實防範措施,組織搶險救災工作,保持上下聯繫,及時掌握全面情況。如發生通訊中斷,與上級失去聯絡時,應採取應急措施,主動派人及時向上級請示彙報。

(3)要從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關心值班幹部,讓他們參加必要的會議和閲讀有關文件,儘可能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上的實際困難,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並使值班人員既相對穩定,又及時交流。

企業負責人帶班制度 篇九

一、目的

為強化企業生產過程管理的領導責任,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安全基礎與現場管理,更好地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國務院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安全生產管理科負責制度的制定、檢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貫徹執行等工作。

三、工作程序

1、帶班安排

公司總經理按分管生產副經理的順序輪流帶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順序由下一人帶班。公司級領導帶班具體名單統一安排並歸檔備案。

2、領導帶班職責

○堅持生產工作與安全工作的“五同時”,模範地執行各項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負責當日的安全檢查、督促和指導各工地的質量安全工作,解決安全方面的疑難問題,防範可能發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必須立即採取有效防範措施,提出整改意見,督促限期整改;

○對當日發生的事故要組織對傷員的搶救,保護好現場並向上級部門報告,要參加事故的調查、分析原因,並提出安全措施及處理意見。

3、公司領導的主要帶班職責

○佈置當日生產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時”,模範地執行各項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對各工程項目部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負責當日的安全檢查、督促和指導各項目部的安全工作,幫助班組共同解決安全方面的疑難問題,並對其安全生產狀況負責;

○要認真檢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發現事故隱患必須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則處理;

○當日發生的。事故,必須組織對傷員的搶救,保護好現場並採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同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協助對事故的調查、分析原因,並提出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

○監督檢查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和落實情況;

○檢查作業現場的安全生產的狀況;

○督促檢查安全生產中出現的不合格項的整改落實情況;

○針對本班次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合理的安排佈置。

○領導帶班必須與工人同時上班、同時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

○每日值班領導必須與下工作日值班領導進行工作交接,要求做好記錄,簽字確認。

○當班領導必須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和內容,認真做好當班中的各11項安全生產工作。

○領導帶班的工作範圍包括本單位所有作業現場和人員。

4、值班人員的主要職責包括:

○檢查各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執行落實情況;

○檢查指導各單位安全生產組織情況;

○檢查作業現場安全生產隱患和違章情況並協助糾正解決;

○收集基層單位的意見和信息及時反饋相關部門。

○公司經理、副經理、總工每月值班二次,公司業務人員具體日期不定,根據情況自行安排。

○因故不能按時值班的,應提前向安環部負責人説明,除休假、出差等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得請假。

○公司必須建立領導帶班記錄本,帶班領導必須及時將本班工作情況進行記錄和簽名。

○公司建立機關人員值班記錄本,當班值班人員必須登記檢查發8現的問題,並簽名確認,問題當面告知責任單位值班領導。

四、考核:

對帶班領導實行考核獎罰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和辦法,保持本單位長期安全生產或扭轉安全生產被動局面,成績顯著的有關領導;

2、領導在帶班過程中及時發現或報告事故隱患,避免重大傷亡事故發生者;

3、防止事故擴大,搶險有功者100元;

4、不按時上報領導安全帶班名單,每一次罰100元;

5、安全帶班領導不佩戴安全帶班標誌,帶班記錄簡單不認真,每發現一次罰50元;

6、安全帶班領導不檢查、不履行職責,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應承擔安全責任,接受上級部門的追查和處罰。

7、無故不帶班或因故無法帶班但未向領導請假導致空班的,考核責任人300元。

8、不進行領導帶班工作交接的,考核責任人50元。

9、帶班和值班時,不填寫相應記錄的,考核責任人50元。

企業負責人帶班安全巡查制度:

一、工作與要求

1、安全生產巡檢是指生產過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隱患、有害與危險因素、缺陷等進行查證,以確定隱患或有害與危險因素,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隱患和有害與危險因素,確保生產安全。

2、安全生產巡檢的任務是查證各種有害與危險因素、缺陷和隱患,督促整改,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實施,堅決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3、安全生產巡檢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內容和具體計劃,並制定《安全檢查表》。

4、必須建立由企業領導負責和有關職能人員參加的安全巡檢組織,做到邊檢查邊整改,及時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

二、安全生產巡檢的內容

1、安全巡檢對象的確定應本着突出重點的原則,對於危險性大、易發生事故、設備等應加強檢查。

2、檢查重點:重點檢查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各種安全文明施工制度的執行情況和各種有關方案、措施的實施情況。

三、安全質量生產巡檢的形式

1、定期安全檢查

(1)項目的安全主管或現場經理,每天下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並填寫安全日誌。對查出的問題要立即處理,為夜班和次日安全生產創造條件。

(2)項目經理部在項目經理或現場經理的領導下,每週(或旬)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及分包負責人,進行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並且進行評分和講評。

(3)每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科對各在施工地進行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巡迴檢查,重點檢查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各種安全文明施工制度的執行情況和各種有關方案、措施的實施情況。

(4)由公司主管安全的副總帶隊進行周、月度安全檢查,並且根據打分情況獎罰進行獎罰。

(5)施工現場要加強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抽查和驗收檢查。

2、專業安全檢查

(1)專業安全檢查的實施以項目專業人員(包括總分包兩級專業人員)為主,結合現場實際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2)專業安全檢查包括以下內容:

1)各種腳手架、上料平台、斜道;

2)塔吊、外用電梯等垂運機械;

3)施工用電及電動機械;

4)防毒、防火、措施落實;

5)勞動防護用品的購置和使用等。

四、安全生產檢查的工作程序

1、安全檢查準備:包括確定檢查對象、目的、任務;查閲掌握有關法規、標準、規程的要求;瞭解檢查對象的工藝流程、生產情況、可能出現危險危害的情況,制定檢查計劃;安排檢查內容、方法、步驟;編寫安全檢查表或檢查提綱;準備必要的檢測工具、儀器,書寫表格可筆記本;挑選和訓練檢查人員,並進行必要的分工等。

2、實施安全檢查

(1)查閲文件和記錄。檢查設計文件、作業規程、安全措施、責任制度、操作規程等是否齊全,是否有效,查閲相關記錄,判斷上述文件是否被執行。

(2)現場觀察。到施工現場尋找不安全因素、事故隱患、事故徵兆等。

3、通過分析作業判斷掌握情況(獲得信息)之後,就要進行分析、判斷和檢驗。必要時可以通過儀器檢驗,主要根據現階段施行標準和公司要求得出結論。

4、對隱患進行及時處理通過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見。

5、複查整改落實情況對不能立即進行整改的隱患,要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制定整改計劃,並組織複查。

五、巡檢治理處理辦法

1、對落實整改不到位或者逾期不整改的,參照公司安全生產罰則進行處罰;

2、在月度綜合檢查評定中,對錶現突出的和表現較差的項目部按照質量安全進度月度獎罰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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