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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救援應急預案【通用多篇】

事故救援應急預案【通用多篇】

事故救援應急預案【通用多篇】

事故救援應急預案 篇一

1、總則

1.1編制目的為規範應急管理,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搶險救援工作,避免事故擴大和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維護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本採石廠發生的、或可能發生的塌方,人員輕微受傷等一般事故,一般以上生產安全事故需報當地政府和上及主管部門。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要將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不斷完善和強化搶險手段,科學、迅速組織應急救援,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把人員傷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本廠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按照職責和權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主動配合,做好相關工作。在應急救援過程中,廠內任何人員均要服從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不得阻攔和拒絕應急救援指揮部調用的任何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

3、集中力量,突出重點。要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實況,在主管部門和專家指導下采取切實可行的搶險救援安全措施,組織專(兼)職救護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勘查事故災害程度,做好搶救傷亡人員、運送救災物資和設備、疏散人員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4、本預案內應急救援組,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做到人員、分工和任務三確定,組成應急救援隊伍,儲備必要數量的應急救援設備、物資、器械、藥品和資金等,定期進行相應的教育、培訓和演練,做到應急搶險救援工作保障有力。

2、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2.1生產經營單位概況、、、採石廠位於、、、、、、、、、,現有員工12人,有一座品質優良的建材石礦山,可開採儲量達到9萬噸。應急設備有剷車2台、鑽機1台、小車1台、運礦車3台、鐵鍬10把。需要設備可以隨時聯繫。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礦山生產過程存在火災、爆炸、自然災害、設備傷害、人員中毒、窒息等

3、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主要職責

3.1組織體系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長:(廠長)

副指揮長:(副廠長)

成 員: 本廠成立事故預防委員會,由廠長、安全廠長及各部門班長組成,日常工作由安全辦兼管。發生重大事故時,以事故預防委員會為基礎,即廠長任總指揮,安全廠長為副總指揮,負責本廠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指揮部設在辦公室。

應急專業小組

事故救援組:安全保衞組: 物資保障組: 發生事故時各部門第一負責人負責現場應急、搶險、搶修的工作。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4.1.1 監控方式危險源的監控,由各本廠安全員負責進行,監控方式要堅持技術監控為主,人工監控為輔的原則。全天候掌握和控制危險源,保證危險源的安全穩定運行;對不具備技術監控手段和措施的危險源,以人工監控方式,定期檢查確認,及時發現和解決出現的問題和隱患。

4.1.2監控方法具有危險源的部位,要根據危險源的特徵確定主要監控的方法、參數、指標,危險源全部登記建檔,定期監測、檢查和評估,並如實做好記錄。

4.1.3 預防措施危險源有日常的檢查制度。根據危險源的風險特性採取相應的組織和技術措施,明確崗位及管理人員在出現異常情況時的反饋、報告和處置方案,有效控制危險源的觸發因素擴大因素。

4.2預警行動

4.2.1預警的條件各施工小組要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進行分級並確定預警和響應的條件、程序,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信息後,根據其嚴重程度逐級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4.2.2預警的方式採石廠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預警後,要立即啟動本廠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2.3預警的方法應急救援小組接到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和指令後,要立即按既定方案採取應對行動,有效遏止事故,防止事故蔓延和擴大;當本石廠的應急救援資源無法滿足救援需要時,或事故有可能涉及到外廠的人員、設施的安全,應請求應急升級,啟動上一級預案,依此類推,直至啟動政府預案。

4.3信息報告與處置

4.3.1信息報告與通知

(一)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施工小組要立即啟動本廠現場處置預案實施自救,同時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事故現狀、搶險情況及事故發展預測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人員傷亡情況和事故損失,在報告應急救援總指揮、啟動本預案的同時,請求啟動政府應急救援預案。

(三)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後,應急救援處置小組立即進入應急救援工作程序,安全員應及時嚮應急救援總指揮(廠長)和副總指揮(安全副廠長)報告,同時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全體成員及辦公室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或現場臨時指揮部地點,組成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由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及各專業救援組組織展開搶險救援工作。

4.3.2 信息上報根據事故中傷亡人員人數和可能造成的損失,經應急救援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審核後,在規定時間內分別向當地政府、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類別、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事故簡要經過和採取控制措施情況,在規定時間內做出報告。

4.3.3信息傳遞採石廠辦公室負責指揮部、專業應急救援組、事故現場臨時指揮部、專家組以及與政府管理部門之間的信息傳遞。

5、應急響應

5.1 事故的分級 I級:礦山部不能處理的事故如:大的火災、水災、地質災害、大的傷亡事故II級:礦山部自己能處理的事故如:一般性火災、較小的塌方等地質災害,受傷事故III級:採礦班組能自行處理的事故,不需啟動預案。

5.2 報警程序 執行SP-09應急準備與響應控制程序 發現→逐級上報→指揮(或指揮機構)→啟動預案

(1)報警 發生事故後現場人員立即上報,根據事故情況、嚴重程度採取響應的措施和預案。注意:事故無論大、小都得逐級上報廠辦負責向縣、鄉有關職能部門彙報

(2)指揮與控制 可能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地質災害、水災、設備事故、及其他重大傷、亡事故最早發現者:應很熟悉部門或崗位上的情況。如果你認為事故可以控制,並能保證人身安全,你可在自願的基礎上進行工作,並嚴格按照作業指導書進行工作。如果認為不可能控制,可立即撤離現場並向組長、副廠長報告,不要採取不必要的冒險措施組長或副廠長接到報警後,應迅速下達按應急救援預案處置的指令,通知指揮部成員及預案有關人員迅速趕往事故現場

(3)到達事故現場後,首先查明現場有無傷害人員,以最快速度將傷者脱離現場,嚴重者儘快送醫院搶救

(4)指揮部成員到達事故現場後,根據事故狀態及危害程度作出相應的應急決定,並命令各應急救援隊立即開展救援。如事故擴大時,安全辦迅速向公安機關(消防支隊、治安支隊)、縣安監局、衞生疾病防控中心報告事故情況並請求支援

(5)事故擴散危及到廠內外人員安全時,應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協助友鄰單位、廠區外過往行人向安全地帶疏散

(6)醫療人員到達現場,應立即救護傷員,對傷員進行清洗包紮或輸氧急救,重傷員及時送往醫院搶救

(7)搶險搶修隊到達現場後,根據指揮部下達的搶修指令,迅速進行搶修設備,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擴大。

(8)當事故得到控制,由縣事故調查組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和研究制定防範措施。並落實防範措施。

6 信息發佈

6.1 信息發佈的部門 上報後由縣政府負責發佈事故信息和有關事故搶險救援的宣傳報導。

6.2 應急信息發佈原則 在信息發佈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及時準確的報道事故發生、發展的過程。

7 後期處置

7.1 現場監測和恢復 應急救援過程中和結束後,由專業應急救援組和本廠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和職業衞生監測機構對事故現場的安全、環境污染進行檢測、評估,發現異常,及時報告指揮部。在應急救援過程中出現新的安全和環境污染因子時,需要制訂和採取防護措施,並通知相關單位和人員。 應急救援結束後,對於被事故損壞的建築物和設施、裝備需委託專業部門進行檢測評估,滿足安全生產條件後,方可進行恢復或生產。恢復方案由本廠提出,報縣有關部門審核,消除事故及其救援過程留下的隱患,防止事故“死灰復燃”。

7.2 善後及賠償 善後處理由廠長和副廠長負責接待、安撫傷亡人員家屬,依法進行善後處理賠償。並向保險公司辦理事故損失認定、核准和賠償事宜。

7.3 應急能力評估和應急預案修訂 由廠長或副廠長召開內部事故分析會,查清事故原因,落實事故責任,提出對責任者處理意見,制定相應安全防範整改措施,並配合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專業應急救援組負責對應急預案演練和實際執行情況進行評審,對應急預案的符合、有效、適用性進行評估和總結,找出不足並提出改進意見,報縣有關部門申請修訂

8 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8.1.1通信聯繫 通訊保障組可在接到事故指令15分鐘內提供擴音用具或對講機交付指揮部使用,30分鐘內提供應急救援指揮部所需電話號碼

8.1.2 信息保障 石廠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收集、研究和追蹤國家以及各級政府應急救援最新信息和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等方面信息,負責組織、協調廠內、外部之間的應急救援工作的交流與協作。

8.2 應急隊伍保障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應急救援隊伍要建立組織機構,對應急救援人員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設備和個體防護設備,定期進行相關培訓和演練,不斷提升其應急救援能力。應急隊伍在展開應急行動時必須佩帶標誌身份的應急臂章。

8.3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應急物資和裝備由廠辦負責購買和儲備。 石廠要儲備足夠數量的應急人員和設施的專用標識,以備應急使用。展開應急行動前,對投入使用應急裝備要粘貼應急標識,確保應急裝備運輸和轉移環節順暢;應急人員和設備、設施的標識由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設計樣式,各專業應急救援組自行印製和管理。

8.4 經費保障 各小組做出應急費用預算,確保應急救援消耗和應急處置支出。

8.5 其他保障 安全員負責對事故區域實施警戒、保證交通暢通。 一旦發生事故,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由副廠長和安全員負責按照要求疏散區域內非應急救援人員,並實施區域管制。 廠辦協調醫療衞生救援隊伍,對事故中受傷人員實施搶救治療工作,確保救護及時。

9 培訓與演練

9.1 培訓 為保證本石廠應急救援體系的規範有效運作,安全副廠長負責對綜合應急預案中相關人員每年要進行一次應急業務知識培訓,並組織考試;安全員負責對本廠職工每年進行一次應急相關知識培訓。

9.2 演練 廠辦每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對演練過程、效果、經驗和存在問題等做好記錄、總結和評估,並對各級應急救援預案做出相應的修訂和完善。

10 獎懲

10.1 獎勵 對在事故應急管理、處置、救援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對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的,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且實施效果顯著的,以及有其他特殊貢獻的小組和個人,由廠辦給予表揚、獎勵。

10.2 處罰 對不依法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存在事故隱患不及時採取治理措施、違反本預案的規定,發生或擴大安全事故及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有關責任人,由廠辦或報縣政府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11 附則

11.1 術語和定義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上述定義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11.2 應急預案備案 本預案發布後報確山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和確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

11.3 維護和更新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及工藝設施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不適用的缺陷時,由廠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及時組織修訂,每年對預案進行一次評審,根據評審結論組織修訂,並經廠長簽署發佈實施。

11.4 制定與解釋本預案由廠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制定與解釋,並監督執行。

11.5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事故救援應急預案 篇二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做好全區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應急搶險,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事故、排除隱患,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維護社會安全和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浙江省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台州市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黃巖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總體預案》,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區境內發生的各類化學品事故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以防為主;統一指揮,分級管理;各負其責,協同作戰;充分準備,快速反應;科學決策,措施果斷;降低影響,減少損失;平戰結合,軍民結合。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指揮機構

2.1.1區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組成

成立黃巖區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2辦事機構

區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具體負責綜合協調和日常工作。

2.3事故現場指揮部

主管安全領導擔任總指揮,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指揮、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核實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及時向市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現場搶險救援工作情況;收集、提供有關危險源分佈、人員疏散、指揮網絡、救援程序、防護設施分佈、救援物資保障、危險物品特性等信息資料。

2.4事故現場救援專業組

區指揮部根據事故實際情況,成立下列救援專業組:

(1)危險源控制組

(2)傷員搶救組

(3)滅火救援組

(4)安全警戒和疏散組

(5)物資供應組

(6)環境監督組

(7)專家諮詢組

3運行機制

3.1應急響應

(1)發生化學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並及時報告區安監、公安、消防、環保、衞生、交通、質監等有關部門和當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各部門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2)區政府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按照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做好指揮工作。區安監、公安、消防、環保、衞生、交通、質監等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要求組織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諉。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立即採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3)發生重特大化學事故或區政府確定化學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向市指揮部報告,請求給予支援。

(4)區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應根據各自的職責建立子預案,子預案包括相應的預防程序、準備程序、基本應急程序、專項應急程序。

3.2應急結束

在應急救援程序(包括各子預案)實施完畢、各項應急救援行動結束、事故影響消除後,由區指揮部宣佈應急結束。

3.3後期處置

應急響應行動結束後,事發地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繼續做好事件的。監控工作,協助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及時做好事件發生、發展、響應、處置等全程的分析、評估和總結,有關部門要認真查找原因,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4應急保障

4.1通信保障

4.2資金保障

4.3治安保障

4.4醫療衞生保障

4.5運輸物資保障

5監督管理

5.1宣傳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宣傳教育工作,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化學品安全生產知識和法律法規,提高公眾的安全意識。

5.2培訓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定期組織各級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應急管理知識培訓,提高處置化學事故的能力。

5.3演練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按照本級化學事故的要求,定期組織不同類型化學事故應急處置的實戰演練,發現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切實提高化學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

5.4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化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有功人員給予獎勵;對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給予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制定與管理

本預案由區安監局制訂,報區政府批准後實施。區指揮部成員單位依據本預案,制訂相應的預案。

隨着化學事故應急對策的不斷完善和應急機構的調整,區安監局會同區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定期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原則上每兩年修訂一次,報區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6. 2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事故救援應急預案 篇三

一、指導思想

為認真貫徹落實《勞動法》、《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發性重大職業危害事故發生,並能在職業危害事故發生時有效控制和處理事故,本着“反應迅速、處置得當”的原則,制定本公司的應急救援預案

二、職業危害的目標分佈根據公司生產特點,依據各崗位存在的職業危害特點,確定以下地點為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目標。 **車間**工序 **車間****儲槽 環保車間(工段)廢水處理工序職業病危害事故級別: 一般職業危害、重大職業危害

三、職業危害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組成人員及其分工1、指揮機構 公司成立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人員由董事長、總經理及生產、技術、財務等部門領導組成。指揮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綜合部),日常工作由生產部經理兼任。事故發生時,以指揮領導小組為基礎,董事長任總指揮,總經理任副總指揮,負責全公司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應急救援指揮部設在生產部 備註:若董事長不在時,由總經理任總指揮。若都不在時,由生產部經理任總指揮。2、職責指揮領導小組:jj 負責本單位職業危害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kk 組織應急救援專業隊伍,並組織實施和演練。ll 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指揮部:jj 發生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kk 組織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ll 向上級彙報、向友臨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④ 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教訓指揮部人員分工:總指揮:組織指揮全公司的應急救援工作。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指揮部成員:事務部經理: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工作;負責事故現場通訊聯絡。生產部經理:負責處置事故發生時生產系統開、停調度;負責事故現場及有害物質擴散及區域內的消洗、監測工作。經營部經理:負責搶救受傷人員、中毒人員的生活必需品供應。後勤主管:負責滅火、警戒、治安保衞、疏散、道路管制工作。安環科科長:必要時,代表指揮部對外發布有關信息。維修工段長:協助總指揮負責工程搶險、搶救的現場任務

四、救援專業隊伍的組成及分工公司各職能部門和全體員工都負有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的責任。各救援專業隊伍,是職業危害應急救援的骨幹力量,其主要任務是擔負本公司各類職業危害事故的救援及處置。 1、通訊聯絡隊:由事務部、生產部、設備車間組成。每部門出1人。 通訊聯絡隊負責人:事務部經理。 職責:擔負各隊之間的聯絡和對外聯繫通訊任務,確保信息暢通。 2、治安隊:由事務部負責組成。 治安隊負責人:安全員。 職責:擔負現場治安、交通指揮,設立警戒,指導羣眾疏散。 3、救援應急分隊:由生產部、事務部共同組成,共12人。 應急分隊分隊長:職業衞生管理員。 職責:查明物質性質,提出應對現場職業危害事故的補救措施;協助搶救傷員,指導羣眾疏散。 4、搶險、搶修隊:由設備吃驚組成,共8人。包括電氣焊、電工、管工等。 隊長:設備車間帶班長 職責:擔負具體搶險、搶修組織工作。 6、醫療救護隊:由開發部、生產部共同組成,共8人。 隊長:開發部經理 職責:擔負搶救傷員、中毒人員工作。 7、物資供應隊:由經營部負責組成,共3人。 隊長:經營部經理 職責:擔負傷員生活必需品和搶救物資的供應工作。 8、運輸隊:由事務部司機負責。 職責:擔負物資運送任務。

五、職業危害事故的處置公司生產過程中,有可能產生硝酸、硫酸的大量泄漏而引發職業危害事故;員工誤食或過度吸入有毒有害氣體等會引發急性中毒等等。另外,強雷暴雨、火災等自然災害產生的次生災害有可能造成職業危害事故發生。(一) 一般職業危害事故的應急處置 公司一般職業危害事故,可因車間或崗位衞生設施破壞、物料少量泄漏、防護品不合格或損壞、員工誤操作、員工崗位飲食誤食化學試劑等而引發,這方面的危害,可以由日常巡查或員工自檢等而發現,並得到迅速處置。(二)重大職業危害事故的應急處置 我公司重大職業危害可因非正常原因而導致,如自然災害導致硝酸儲槽毀損、傾覆從而造成酸霧的大量泄漏、火災事故造成可燃物燃燒而造成大面積有毒物質(次生危害)外泄而引發。 當發生以上事件時,應迅速啟動預案,控制危險源,避免產生更大職業危害事故發生。 1、酸槽大量泄漏的處置(1) 最先發現人員應立即通過電話向總值班人員彙報。報告時,應向總值班人員説清具體的泄漏罐體、位置(2) 總值班接到報告後,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及組織現場人員,做好人員疏散工作,在現場設置禁區,防止人員誤入危險區(3) 總值班人員迅速通知消防隊、搶險/搶修隊、醫療救護隊,對事故進行搶救處理。 j 搶險、搶修隊接到指令後,應穿戴好防化服,按照指令將故障槽化學品倒換至事故儲池,避免事故性排放。 k 運輸隊到達現場後,按照指令及時將中和劑運送到指定地點待命,一旦無法實現完全倒換時進行中和處理,以杜絕事故性外泄排放。 l 醫療救護隊到達現場後,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現場受傷人員的處置,並立即將人員送往就近醫院。 (4)處置結束後,消防隊應做好現場清理工作,確保腐蝕物品不污染周邊環境,不影響建築物安全。 2、火災事故的處置 當發生火災時,應採取以下措施:j 最先發現人員,用適當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並呼叫。k 最先發現人員迅速通知就近第二人迅速報警(火警電話119。報警時,應説明火災的具體地點、火災類型、行走路線等);報告總值班人員。l總值班人員接到報警後,迅速下達應急救援的指令,同時發出報警,通知指揮部成員到場及各專業救援隊伍迅速趕到現場。 消防隊員到達現場後,應佩帶好相關器具(防毒、防火、滅火器),首先查明是否有中毒或被圍困人員,以最快速度將中毒/受困人員脱離現場。 指揮部成員到達現場後,根據事態及危害程度,作出相應的應急決定。命令各應急分隊開展救援。 ?治安隊到達現場後,應做好專業消防隊入廠的一切迎接準備,並擔負治安和交通指揮、組織糾察任務? 醫療救護隊到達現場後,與消防隊配合,應立即救護傷員或中毒人員,對傷員採取相應的急救措施,重傷員送醫院搶救搶修隊到達現場後,根據指揮部下達的搶險指令,進行管道分割、堵漏及物資搶救工作,減少或削弱火災波及範圍 後勤供應及運輸隊到達現場後,根據指揮部下達的任務,進行物資搶救及生活物資的供應工作,確保搶險、搶救物資的及時供應。 當火災得到徹底消除,消防應急分隊應在總指揮的統領下進行現場清理,保護火災現場,防止死灰復燃。 火災後,根據“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原因分析及救援程序運行總結等工作,以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提高應急救援預案的運行質量

六、信號規定

公司救援信號規定:電話聯繫方式 總值班電話:*********** 消防火警電話:119 醫務急救電話:120 市衞生監督所電話:************

七、有關規定和要求

為了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準確、有條不紊地處理事故,儘可能減小事故的損失,平時必須做好應急救援的準備工作,落實責任制和各項制度是必要的。 1、落實救援組織,救援指揮部成員和救援人員。按照專業分工、專業對口,便於領導、便於集結和開展的原則,建立組織,落實人員。年中,應根據人員變化不斷進行組織調整和補充充實,確保救援組織的落實。 2、定期組織救援培訓和學習,各隊按照專業分工,每年訓練不少於2次,以提高指揮和救援能力。 3、對全公司員工進行經常性的救援、自救等應急處理教育。 4、對各關鍵崗位進行強化培訓和考核,確保相關崗位人員熟練掌握應急處理措施並貫徹執行。 5、建立各項制度 j 值班制度。公司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每天必須有1名總值班人員在崗,以確保發生事故時得到迅速響應。 k 檢查制度。每月結合安全生產工作檢查,定期檢查應急救援落實情況及器具保管情況,確保一旦危險發生時各方面能夠有效發揮作用。例會制度。每季度召開1次領導小組成員和應急救援負責人會議,研究應急救援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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