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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與培訓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教育與培訓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教育與培訓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教育培訓制度 篇一

為進一步推進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根據《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的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根據幹部管理權限,按照分工負責、分級管理的原則建立和完善幹部教育培訓檔案登記制度,責任單位應如實記載幹部參加教育培訓情況和考核情況。

二、幹部教育培訓檔案一般包括幹部參加教育培訓的基本情況和考核結果兩方面的內容,登記的主要內容為培訓類別、培訓機構、培訓時間、培訓內容、培訓成績、培訓考核情況等。

三、幹部參加教育培訓的情況應及時載入幹部人事檔案,幹部本人應主動向單位和主管部門申報參加教育培訓的情況。

四、幹部教育培訓檔案登記的培訓記錄,作為幹部任職和晉升職務的重要依據。

五、幹部教育培訓檔案登記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做到真實、全面、客觀、公正、準確。對弄虛作假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幹部教育培訓檔案實行分級管理。縣委組織部負責科級領導幹部的教育培訓檔案的歸檔管理;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科級以下幹部的教育培訓檔案的歸檔管理;幹部所在單位負責幹部教育培訓檔案材料的收集、統計、填報、上報工作,並應建立幹部教育培訓登記台帳。

七、縣委組織部負責對全縣幹部教育培訓檔案登記工作進行考核和檢查。

八、本制度由中共烏蘭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教育培訓機構制度 篇二

一、培訓中心主任崗位職責

1、負責組織、指導本機構所有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培訓。

2、組織、指導本機構嚴格按照“統〈WWW.〉一規劃、歸口管理、分級實施、分類指導、教考分離”的原則,認真開展安全培訓工作。

3、組織、指導本機構嚴格按照國家局和省局統一制定的安全培訓大綱和統一教材組織開展教學培訓工作。

4、組織、指導本機構按照規定或行業標準、指導性標準收費。

5、按規定配齊專、兼職教師,及時組織、選送符合教師資格條件的人員參加師資培訓並獲取教師資格證。

6、組織、指導本機構建立、健全各項培訓管理制度。

7、對本機構培訓秩序管理、培訓計劃執行管理、培訓人員組織管理、培訓質量保障管理、收費管理、師資管理工作負主要責任。

二、教學質量管理制度

1、凡承擔本培訓中心教學的教師,均應根據年度計劃做好各工種備課,均應在開課前備好課。備課做到五備,即:備大綱、備教材、備對象、備重點難點、備考點。

2、教師必須認真撰寫教案,準備電子課件。

3、教學管理人員不定期地認真對照大綱、課表、教案和“授課小結”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任課老師指出,對優秀和較差者,在月度考核時給予相應的獎懲。

4、課堂教學規範,突出實用性。落實“從生產到科學,從科學到安全”理念。按規定對學員進行管理,對不聽講,不做筆記又影響他人學習的,及時通知班主任進行教育和處理。

5、組織學員對授課情況進行評價,如實客觀地反映任課老師的優缺點。同時找五人以上的學員進行座談,認真聽取學員的意見和建議。對授課好的要組織大家學習,對缺點突出的要及時告知,並要求及時改正。

三、培訓檔案管理制度

1、嚴格按《檔案法》管理,依法辦事。

2、全局安全培訓檔案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維護檔案完整與安全,便於社會各方面利用。

3、檔案管理建立科學的管理制度,職責分明,責任到位。

4、各門、各類、各種載體的檔案,從立檔、歸檔、保管到銷燬,實行動態管理,規範操作。

5、檔案的利用和公佈,必須符合法定程序和局裏的有關規定,簡化手續,提供方便。利用未開放檔案,按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未經同意,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權公佈。

6、檔案管理的法定職責落實,依法自律,依法監管。

四、教材使用發放管理制度

1、根據教學計劃,教材統一由本培訓中心訂購,或經本培訓中心同意訂購其推薦的教材。

2、教材存放於中心資料室,安排人員專管。建立教材入庫、出庫、台帳,做到賬物相符。

3、教材管理人員應根據教材使用情況,及時提出教材訂購計劃。

4、開班前一天,班主任根據各班培訓人數,到資料室領取教材。

5、教材出庫時,必須填寫教材領用登記表。填表要求字跡清楚、數量準確,不隨意塗改。

6、開班後第四天,班主任必須將發放後多餘教材退回資料室。

7、教材管理人員應經常整理入庫教材,及時結算教材款。

五、財務管理制度

1、菁英教育培訓中心設立會計一名、出納一名。負責培訓中心的日常賬務管理。

2、認真學習國家的教育、財經方針政策和法規,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合理安排、使用培訓經費,認真貫徹《會計法》和《財政法規》。

3、建帳、記賬、算賬、報賬等工作做到了手續齊全、數字準確、存檔規範。

4、學員收費嚴格按物價局的統一規定和收費標準。

5、出納負責辦理支票和各項費用報銷工作,會計負責各項開支的記賬工作。

6、嚴格執行事前申請、事後報銷制度,不符合規定的不予支付。

7、定期向本中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8、依照法律法規和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中心的財務、會計制度和財產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主動接受上級相關部門及主管部門的監督,並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做出財務會計報告。

六、後勤管理制度

1、學校後勤服務定專人負責。

2、切實搞好培訓期間供水、供電、衞生,及時維護、維修好設施、設備;提供必須的用品、用具等。

3、物質採購須搞好市場調研,採購人員決不允許有徇私行為,否則,將追究採購人員的責任。相關物品採購,應做到先批後買,做到報賬手續齊全。

4、後勤服務人員應樹立全心全意為學員服務思想,熱情、禮貌、文明、細心、周到,做到有問必答,急學員所急,想學員所想。

教育培訓制度 篇三

一、基本內容

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社會主義榮辱觀等重大戰略思想教育;黨章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教育和形勢任務、國情教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和共產主義遠大理想教育;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思想教育;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黨的紀律和反腐倡廉教育;市場經濟知識、法律知識、科學文化知識和宣傳思想工作業務技能教育。

二、抓好學習培訓

採取上黨課、舉行報告會和組織專題研討等形式,有計劃地組織好黨員的集體學習。倡導黨員自主學習,引導黨員根據自身實際和工作需要,制定學習計劃,利用業餘時間自主選擇學習內容和方式,認真搞好自學。加強對黨員學習的具體指導,為黨員學習創造良好條件。通過開展讀書活動和知識競賽、撰寫理論文章、交流學習成果、評選表彰學習標兵等方式,激發黨員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黨員領導幹部要認真參加黨組(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帶頭參加黨支部組織的集體學習,堅持每年給黨員講黨課、作形勢報告。黨員幹部還要按有關規定積極參加幹部教育培訓。

三、加強實踐鍛鍊

組織黨員立足本職崗位,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和主題實踐活動。通過黨員結對幫扶和志願者服務等多種方式,為黨員服務羣眾、加強黨性鍛鍊搭建平台。

四、嚴格組織生活

認真執行“三會一課”制度,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支部黨員大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支部委員會、一次黨小組會,支部每年要安排黨課1-2次。認真開好“兩會”。堅持和完善民主評議黨員制度,定期開展黨員黨性分析評議活動。黨支部每年組織召開一次組織生活會,要結合每年一次的專題組織生活會,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認真抓好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努力提高生活會質量。堅持領導幹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制度。

教育與培訓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安全質量教育培訓是企業安全生產和質量創優的基礎工作。為增強安全質量意識,提高安全質量管理水平,規範安全質量教育培訓管理,特制定本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公司安全質量教育培訓工作。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三條

公司工程部會同辦公室負責公司員工的安全質量教育培訓工作,並對工程建設項目部、運營公司的安全質量教育培訓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第四條

各工程建設項目部、運營公司負責本單位員工的安全質量教育培訓工作。

第五條

公司、工程建設項目部、運營公司應根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號)、《建築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等相關要求,結合建設工程、運營、物業經營等項目的特點安排培訓。

第六條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教育培訓,由相關主管部門實施。

第七條

發生安全質量事故和事件,各單位還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教育,吸取事故教訓以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第三章一般要求

第八條

各工程建設項目部、運營公司結合業務特點,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教育培訓計劃,並按照計劃開展教育培訓工作。

第九條

工程建設項目部應進行教育培訓的人員包括項目主要負責人、安全質量管理人員、調崗人員、復崗人員及借調人員等。

第十條

運營公司應進行教育培訓的人員包括:運營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質量管理人員、新員工(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學徒工、實習和代培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四新”操作人員、調崗人員、復崗人員及借調人員等。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訓種類及要求

第十一條

公司、工程建設項目部、運營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接受安全生產培訓,取得安全資格(合格)證書,並按時參加複審。其他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由公司辦公室會同公司工程部組織實施,考試合格方可任職。

第十二條

新員工(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學徒工、實習和代培人員)必須進行公司、部門和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

第十三條

特種作業人員電工、信號工、起重工、及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按規定持證上崗,還應進行專業安全技術教育。

第十四條

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施工時,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新崗位的安全質量教育。

第十五條

調崗、復崗、借調人員的教育培訓。

一、調崗人員進行部門級、崗位級兩級培訓,如為同部門調崗只需進行崗位級一級培訓。

二、復崗人員待崗三個月以內進行部門級、崗位級兩級培訓,待崗三個月以上重新進行三級教育。

三、借調人員培訓同調崗人員。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訓形式和內容

第十六條

三級安全教育

對新員工或調換工種的員工,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三級安全教育是每個剛進企業的新工人必須接受的首次安全生產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部門、班組這三級。對新工人或調換工種的工人,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

一、公司級安全教育(一級)

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度和標準,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消防知識,職業衞生知識,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識。經考試合格後,方可分配到相應部門。

二、部門級安全教育(二級)

由部門主管及兼職安全員負責。教育內容包括本部門生產特點、工藝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制度。本部門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識。經考試合格後,方可分配到班組。

三、班組級安全教育(三級)

由班組長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任務、特點,消防安全知識,主要生產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其預防和應急措施,安全裝置和工(器)具,個人防護用品、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知識。

第十七條

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國家認可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成績合格並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資質證書,方可從事批准項目範圍內的工作。

第十八條

特定情況下的適時教育

一、季節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氣及汛期施工;

二、節假日前後;

三、工作對象改變;

四、工種交換;

五、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施工;

六、發現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後;

第十九條

主要負責人的培訓教育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二、安全質量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三、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防範、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規定。

四、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二十條

管理人員的。培訓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二、安全質量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衞生專業知識。

三、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要求。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質量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二十一條

在做好新工人入場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各級領導幹部、管理人員安全質量培訓的同時,還必須把消防等經常性的安全教育貫穿於管理工作的全過程,並根據接受教育對象的不同特點,採取多層次、多渠道和多種方法進行,具體形式如下:

一、施工現場(重要設備房間)入口處的安全紀律牌。

二、舉辦安全質量管理訓練班、講座、報告會、事故分析會。

三、建立安全保護教育室,舉辦安全保護展覽。

四、印發安全質量簡報、通報等,辦安全質量管理黑板報、宣傳欄。

五、張掛安全質量宣傳畫、標誌和標語口號。

六、舉辦安全質量知識競賽、放映安全質量教育音像製品。

第二十二條

班前安全活動

一、上崗交底。交當天的作業環境、氣候情況、主要工作內容和各個環節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種的配合等。

二、上崗檢查。查上崗人員的勞動防護情況,每個崗位周圍作業環境是否安全無患,機械設備的安全保險裝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類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等。

第二十三條

其他教育培訓的形式有(不限於):

一、委託具體相應資質的安全質量教育培訓機構;

二、組織專家講座;

三、組織安全質量觀摩活動;

四、組織相關考察活動;

五、實際演練和現場示範。

第六章安全教育培訓考核

第二十四條

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和考核,由政府主管部門組織進行。

第二十五條

其他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和考核,由公司的工程部負責組織進行。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

安全質量教育培訓工作,檔案記錄管理工作應由工程部門負責。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各項規定,與國家和行業現行規定相牴觸時,執行國家和行業規定。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行,由工程部負責制訂、解釋、修訂。

教育培訓制度 篇五

一、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片區教研室、直屬事業單位要充分利用有線廣播、閉路電視、校園網等宣傳媒體開展學校安全宣傳教育。每月要有學校安全宣傳教育節目,對本校各級幹部、教職員工、學生和承包經營户主進行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每年培訓率達100%。

二、積極配合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危化物品管理人員、專兼職安全員和司爐工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培訓率達到100%。

三、督促食堂、小賣部等經營單位從業人員抓好安全教育。每月至少組織職工集中學習一次,不得少餘四小時。對新上崗和更換工種的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四、對學習教育培訓的內容、時間、人員的核實,以記錄、登記、簽到為準,凡未落實學習教育培訓內容、時間、人員而釀成傷亡事故的,按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教體局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督促學校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和工作情況。

六、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教育培訓機構制度 篇六

第一章總則:

為規範學校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學校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於學校各部門員工對學校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學校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現金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學校現金管理,建立健全現金收付制度,嚴格執行現金結算紀律,對現金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現金使用範圍:

1.員工工資、獎金、津貼及勞保福利費用;

2.出差人員差旅費;

3.採購辦公用品、零星備件或其他零星開支;

4.業務活動的零星支出備用金;

5.確需現金支付並經校長書面同意的其他開支。

二、現金收付原則:

1.收付現金必須根據規定的合法憑證辦理;沒有按照《資金管理審批制度》審批簽章的,財務不予付款。

2.因公外出或購買物品,需借用現金時,按照《員工借款管理》的規定辦理。

3.出納不得擅自將學校現金借給他人或其他單位,不準謊報用途,套取現金、不準利用銀行賬户代其他單位或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不準將學校收入的現金以個人名義存入銀行(校長書面許可除外),不準保留帳外公款。

4.出納不準白條頂款,不準墊支挪用學校資金。

三、現金收入和支出:

1.不論何種來源收入的現金,應於當日全部送存學校指定銀行賬户。

2.支付現金,應該從備用金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提取,學校任何員工不得以收入直接支付各項開支,嚴禁坐支現金。

教育培訓制度 篇七

1、新入廠人員(包括新工人、合同工、臨時工、外包工、培訓實習生等)均要進行廠級、車間級、班組級三級安全生產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作業。

2、進入企業參觀、學習的人員,接待部門負責對其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教育,並指派專人負責帶隊。

3、各級領導和各部門要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思想、技術和遵章守紀教育,增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法制觀念,並要不定期研究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問題。

4、利用各種形式不定期開展對職工的職業安全衞生教育培訓活動。

5、職工違章及重大事故責任者和工傷人員復工,應由所屬單位領導或安全技術部門進行安全生產教育,並將內容記入本人“安全生產培訓”檔案內。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的規定要求,由安監部門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證後,方可從事特種作業。

7、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規定限期進行復審,複審合格後,方可繼續從事特種作業。

8、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放時,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項教育後,方能進行獨立作業。

9、發生事故後,企業主管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教育,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複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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