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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電管理制度規定(精品多篇)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規定(精品多篇)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規定(精品多篇)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一

為充分保證師生生命財產安全,並儘可能節約電力資源,特對學校安全用電作出如下安排:

一、各班教室及功能室均指定專人開關燈和其它電器,電腦、電視、投影、視頻展示台等貴重電器必須由使用教師開關,學生不準隨便開關;空調等大功率電器在用電高峯期儘量不開,如必須使用時由教師開關。

二、電工必須每月兩次定期對學校電路、設施設備等進行專項常規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排除。

三、教師在教學過程中使用錄音機、電腦等常用電器時如出現短路、發出異味等故障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源並報告電工進行維修,堅決禁止自己動手隨意處理。

四、每天放學前必須由專人負責關閉教室及功能室的所有用電設備,教師下班前必須關閉所有辦公用電設備;星期天電工要關閉教學區總電源;放假前電工要關閉學校所有電源,只為值班區供電;

五、要對消防滅火器等消防設施,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指示等照明設施,配電箱、接線盒等電源設施定期檢修,確保發生緊急意外情況時能夠及時處理。

以上各條望各相關責任人認真落實,嚴格執行,對不負責任的人員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引發責任事故的要嚴厲追究責任。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二

1、電器設備的安裝、修理,應由電工人員按照電氣安全操作規程進行。非電工人員不準擅自安裝、修理電氣設備。

2、電動機不能超負荷運行,電壓不能過低,要經常維護保養,防止匝間和相間短路、碰殼和電刷火花。 轉動部位要經常加油,保護清潔潤滑。連續起動次數不能超過3-5次。

3、變壓器應安裝在單獨的房間內,房間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變壓器底部要有貯油槽和排油溝。槽內應墊卵石。室內要保持乾淨,不準存有無關物品。

4、電線不能超負荷使用。在有易燃易爆可燃液體、氣體和大量可燃粉塵的場所、暗裝電線應穿管保護。如用鋼管時,管口應有和橡皮圈襯墊。陳舊老化的電線應及時更換,不準將電線纏繞在鐵釘上或用鐵絲牽拉。

5、配電房要保持清潔,配電盤的設置要與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離。配電盤上佈線要整齊,接頭要牢固。

6、電閘刀盒要保持完好,不誰用銅、鐵絲代替保險絲。

7、電加熱器具,如電爐、電燙鬥、烘乾燈泡等,在使用時要有人看管,用完後要立即切斷電源。

8、照明燈具距可燃物要保持一定的距離,不準用紙做電燈罩。

9、避雷設備、防靜電裝置的接地導線每年要進行一至兩次的檢查測試,電阻不準大於10歐姆。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三

為了切實做好學校安全用電工作,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使電力更好地為師生學習和生活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電,人人有責。自覺遵守安全用電規章制度,維護學校的用電設施,是每一個師生義務。

2、安裝、維修應找電工,嚴禁在辦公室、教室等場所私拉亂接電線。

4、禁止非專業人員,私自開啟配電箱。

4、教職工、學生離開辦公室、教室前要注意關閉用電器,節約用電。

5、禁止在吊燈的導線上懸掛任何物品。

6、電線斷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並及時找電工處理。

7、學校用電線路專人維護。

8、計算機網絡教室、多媒體教室、教師辦公室、行政辦、總務處、教導處、廚房等由有關人員負責用電安全,出現安全事故相關人員賠償損失。

9、發現電線短路起火時,要先切斷附近的總電源,不準用水潑。

10、辦公室嚴禁使用其它大功率電器。(如:電熨斗、電飯鍋、取暖器)

安全用電制度 篇二

為提高辦公環境的安全因素,進一步加強和深化公司辦公區域內的用電管理,增強員工用電規範、安全意識、節能措施,共同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工作和辦公環境,特制訂本用電安全管理規定。

1、嚴禁在燈具、電扇、電腦機箱、顯示器等電器上懸掛、覆蓋裝飾品等易燃物。

2、嚴禁私自改拉接室內線路,絕不在辦公室私拉電線。

3、嚴禁在辦公室內、外私拉、亂接電線、私接電源插座等個人行為。

4、嚴禁辦公區域使用自帶大功率電器和不利於安全管理的電器,主要包括但不限於電水壺、微波爐、電吹風、電熨斗、電暖器等。

5、不要用濕手接觸帶電設備,不用濕布擦帶有電的電器。不要用濕手觸摸電源的開關、插頭、插座等。

6、燈具、電扇、空調、飲水機等電器使用完畢後應及時關閉電源,以免長時間開機過熱引起火災。

7、為了延長電腦主機、顯示器、打印機等辦公設備的使用壽命,員工下班離開辦公室時要關閉計算機並關閉電源開關。

8、辦公區域內如發現需維修的用電設施或存在用電安全隱患等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公司事務部,嚴禁自行處置。

9、因違反本用電安全管理規範引起的一切責任由個人承擔。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一、本着節約,杜絕浪費和安全的原則實行本制度

二、開水器由食堂管理員燕超負責,定時開關(每天在上班時間對開水器進行斷電處理),配電盤上鎖,特殊情況需開啟電源,誰開用完後負責關閉電源。

三、杜絕用電器在無人時運轉,宿舍內無人時應保證用電器電源關閉,辦公室下班後所有用電器應關閉電源。特別是600w以上用電器。

四、辦公室、生活區、室外照明由門衞負責。對照明設備及時開關。

五、禁止私接電線和使用非項目部配備的高耗電電器。

為保證本制度實施,望全體職工認真遵守、實行。相互提醒監督。項目部由項目領導牽頭,採取每月不定期檢查,確保本制度長期有效執行。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四

1、施工現場發生火災的主要原因

(1)、電氣線路過負荷引起火災

線路上的電氣設備長時間超負荷使用,使用電流超過了導線的安全載流量。這時如果保護裝置選擇不合理,時間長了,線芯過熱使絕緣層損壞燃燒,造成火災。

(2)、線路短路引起火災

因導線安全步距不夠,絕緣等級不夠,所久老化、破損等或人為操作不慎等原因造成線路短路,強大的短路電流很快轉換成熱能,使導線嚴重發熱,温度急劇升高,造成導線熔化,絕緣層燃燒,引起火災。

(3)、接觸電阻過大引起火災

導線接頭連接不好,接線柱壓接不實,開關觸點接觸不牢等造成接觸電阻增大,隨着時間增長引起局部氧化,氧化後增大了接觸電阻。電流流過電阻時,會消耗電能產生熱量,導致過熱引起火災。

(4)、變壓器、電動機等設備運行故障引起火災

變壓器長期過負荷運行或製造質量不良,造成線圈絕緣損壞,匝間短路,鐵芯渦流加大引起過熱,變壓器絕緣油老化、擊穿、發熱等引起火災或爆炸。

(5)、電熱設備、照燈具使用不當引起火災

電爐等電熱設備表面温度很高,如使用不當會引起火災;大功率照明燈具等與易燃物距離過近引起火災。

(6)、電弧、電火花引起火災

電焊機、點焊機使用時電氣弧光、火花等會引燃周圍物體,引起火災。

施工現場由於電氣引發的火災原因決不止以上幾點,還有許多,這就要求用電人員和現場管理人員認真執行操作規程,加強檢查,可以説是可以預防的。

2、預防電氣火災的措施

針對電氣火災發生的原因,施工組織設計中要制定出有效的預防措施。

(1)、施工組織設計時要根據電氣設備的用電量正確選擇導線截面,從理論上杜絕線路過負荷使用,保護裝置要認真選擇,當線路上出現長期過負荷時,能在規定時間內動作保護線路。

(2)、導線架空敷設時其安全間距必須滿足規範要求,當配電線路採用熔斷器作短路保護時,熔體額定電流一定要小於電纜或穿管絕緣導線允許載流量的2.5倍,或明敷絕緣導線允許載流量的1.5倍。經常教育用電人員正確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避免作業不當造成火災。

(3)、電氣操作人員要認真執行規範,正確連接導線,接線柱要壓牢、壓實。各種開關觸頭要壓接牢固。銅鋁連接時要有過渡端子,多股導線要用端子或涮錫後再與設備安裝,以防加大電阻引起火災。

(4)、配電室的耐火等級要大於三級,室內配置砂箱和絕緣滅火器。嚴格執行變壓器的運行檢修制度,按季度每年進行四次停電清掃和檢查。現場中的電動機嚴禁超載使用,電機周圍無易燃物,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5)、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電爐子。使用碘鎢燈時,燈與易燃物間距要大於30cm,室內不準使用功率超過100w的燈泡,嚴禁使用牀頭燈。

(6)、使用焊機時要執行用火證制度,並有人監護,施焊周圍不能存在易燃物體,並備齊防火設備。電焊機要放在通風良好的地方。

(7)、施工現場的高大設備和有可能產生靜電的電氣設備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靜電接地,以免雷電及靜電火花引起火災。

(8)、存放易燃氣體、易燃物倉庫內的照明裝置一定要採用防爆型設備,導線敷設、燈具安裝、導線與設備連接均應滿足有關規範要求。

(9)、配電箱、開關箱內嚴禁存放雜物及易燃物體,並派專人負責定期清掃。

(10)、設有消防設施的施工現場,消防泵的電源要由總箱中引出專用迴路供電,而且此迴路不得設置漏電保護器,當電源發生接地故障時可以設單相接地報警裝置。有條件的施工現場,此迴路供電應由兩個電源供電,供電線路應在末端可切換。

(11)、施工現場應建立防火檢查制度,強化電氣防火領導體制,建立電氣防火隊伍。

(12)、施工現場一旦發生電氣火災時,撲滅電氣火災應注意以下事項:

12.1、迅速切斷電源,以免事態擴大。切斷電源時應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當火場離開關較遠需剪斷電線時,火線和零線應分開錯位剪斷,以免在鉗口處造成短路,並防止電源線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員觸電。

12.2、當電源線因其它原因不能及時切斷時,一方面派人去供電端拉閘,另一方面滅火時,人體的各部位與帶電體應保持一定充分距離,必須穿戴絕緣用品。

12.3、撲滅電氣火災時要用絕緣性能好的滅火劑如干粉滅火機,二氧化碳滅火器,1211滅火器或乾燥砂子。嚴禁使用導電滅火劑進行撲救。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五

為了學校安全用電管理,規範用電行為,實現開源節流,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經學校研究特制定本規定。

(一)、實行用電管理責任制

1、用電管理由校長負總責,總務處具體負責管理。總務處要根據電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有危險的重要部位設立危險標誌,防觸電事故發生。總務處要制定具體要求,要經常組織管理人員進行檢查、檢修,規範學校的電路,檢查用電設施的使用情況,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

2、電工在維護維修用電設施時必須實行規範操作,不得亂搭亂扯,要符合規範要求。

3、總務處對學校安全用電負監督管理責任,要定期對用電安全進行綜合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向校長彙報後,下達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要落實到位。

4、學校對用電管理承擔用電安全教育責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規範學生的用電行為,確保學生的用電安全。

5、未經學校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私自安裝,亂搭亂扯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6、未經學校同意,教師不得私自安裝更換電錶的。

(二)、用電設施的維護維修

1、總務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

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老化電線及時更換,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2、電管員在維修過程中,嚴禁酒後操作,嚴禁帶電操作,嚴格規範操作,嚴禁亂搭亂扯。

3、各辦公室、各班級每週要對室內外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彙報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4、各班級、各處室一律按規定使用照明燈具。設計部門設計的燈具已配齊全,不得隨意增加。教師辦公室、實驗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裝照明燈具以外的電器,必須經校長批准後,由電工安裝,嚴禁私拉亂扯線路。

5、除學校規定允許的地方,未經批准,任何人不能使用電爐、電加熱器等大容量電器。

6、靠近電源的地方,任何班級和個人都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違者由當事人負責。

7、教師用電耗材,自電錶入户的耗材由各教師自行負責。自電錶入户的故障由各教師自行維護檢修。(新分配教師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錶以外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錶以外的故障由學校組織維護檢修。

(三)、要注意節約用電

1、室內白天只要光線充足,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對班級、宿舍實行量化管理,發現一次長明燈現象,扣班級量化分。

2、教師用電夏季x度/月,冬季x度/月。超出部分教師自行承擔。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六

為確保學校日常用電需要,節約用電成本,實現合理利用和發揮用電效率之宗旨,確保用電安全,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本辦法用於我校所有辦公用電範圍。

二、部門用電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管理,行政人員負責監管檢查。

三、各部門工作期間必須履行節約用電義務。平時應注意加強節約用電科學知識,提高全員節約用電意識。

四、辦公室用電實行各部門專人負責制,各辦公室各自負責本區域內的用電工作,注意節約用電,不用時隨手關燈。

五、不準在辦公室裏使用任何個人用電大容量電器,不準有明火。辦公室白天辦公不開燈,特殊情況除外。杜絕“長明燈”現象。離開辦公室時要關好電器開關、關上門。

六、禁止私拉、亂接室內線路和寬帶網線。嚴禁在辦公場地使用電飯煲、電磁爐等耗電設備。

七、辦公室無人時,不允許開電取暖爐子或者電扇空運轉。辦公室內飲水機設備,下班後要及時關閉。

八、用電部門發生故障時,要立即通知總務電工,不得私自處理。

九、晚10點後,非工作原因不允許在辦公室逗留及上網。要自覺關閉取暖爐子、電腦、複印機、照明燈等所用用電,以杜絕浪費。十、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的,經批准後方可開啟。

十一、本制度自發布之日期實施。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

為確保商城的用電安全,使經營户的財產免受損失,特制訂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進駐商城經營户及進場裝璜單位,因裝璜需要在商城範圍內需接臨時電源,由所屬部門人員帶領到商城物業管理部登記,辦理臨時電源使用證。

二、臨時電源線必須絕緣良好,禁止使用護套線、花線及單股銅芯線等,臨時電源線必須使用橡套電纜。由物業管理部審核後,方可使用,電纜載流量必須超過所用電負荷。

三、臨時用電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以確保人身安全。

四、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及維修時,由所在部門人員到物業管理部辦理臨時電源使用證,同時由所屬部門負責人落實安全負責人,在用電許可證上簽字。

安全用電制度 篇八

為了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切實保障師生的人身不受意外傷害,免除不安全用電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所有用電部門用電設備的安裝修理,由學校電工負總責,電工有權制止亂拉亂扯及安裝用電設備,以確保學校正常用電。

二、嚴禁亂拉亂扯和安裝用電設備,凡是需安裝的'用電設備,必須經總務處批准後,由電工負責安裝,否則造成所有損失自負。

三、各教室、辦公室、處室及專用教室,日常用電管理者為班主任、組長、專業教師。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若因失職造成學生傷害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四、微機室、多媒體、實驗室的用電分管人員必須做到天天檢查開關、插座是否完好,使用完畢後必須親自將電源斷開,要留有詳細的用電記錄,否則造成事故,當事人負全責。

五、電工每星期對全校所有用電設備、配電室及各承租户的用電進行一次檢查,並做好記錄,對檢查出的問題,要立即進行修理,因不負責任、玩忽職守造成損失,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追究處理。

六、宿舍嚴禁使用電褥子,未經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安裝其他電器或改裝原電器,禁止學生在寢室更換大功率燈泡一旦發現嚴肅處理。

七、教師應以身作則,發揮榜樣作用,堅決抵制三“無”電器和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各類電器,特別是電熱板。

八、全體師生應愛護學生電器設備,按照使用説明正確操作,做到節約用電和充分利用資源相結合,應及時關閉電燈、飲水器、空調、電腦等。

九、對學生在寢室、教室內違規使用的各類電器,全體教職工應立即予以制止,根據情況輕重予以行政處分,包括取消住宿資格、空調使用資格、參加學校夜自習資格、各類優秀評比資格等,品德考核降級。如造成損失,該學生承擔全部責任,所有處分直接影響班級考核。

十、對發現違規用電情況,不制止、不處理、不舉報,甚至縱容和包庇的人員,同樣予以嚴肅處理。

公司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篇九

第一條 中山住膠內所有生產、倉儲等區域嚴禁煙火,不得任意吸煙動火。

第二條 動火必須按照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嚴格執應火審批制度。

第三條 臨時動火應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書面申請辦理動火證,方可動火,並要有防範措施和專人管理、監督,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時間一般不超過24小時。

第四條 固定動火必須經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查同意,報經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准,辦理動火證,並明確動火防火人職責,採取有效安全防範措施,並配備相應滅火器材。

第五條 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5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離,未做到不得動火作業。

第六條 動火作業完畢,必須對現場認真清理,消除餘火,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現場。

第七條 廠區、庫區、露天堆場周圍100米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露天堆場周圍的雜草等易燃、可燃物應經常進行清除。

第八條 倉庫、車間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單位內使用時,應經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同時必須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負責、定安全措施。

第九條 車間、過道內嚴禁存放各種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條 對準許使用電爐的生產部門,在生產(工作)時,要有專人照看,不用時應及時切斷電源,電爐只能用於生產(工作)上,不準用於私人熱食品、燒開水。

第十一條 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在單位內擅自架設拉用臨時電路,特殊情況必須拉用臨時電路的,必須由使用部門提出書面報告,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准後,由單位設備部專業電工拉線接電。

第十二條 一切固定的生產設施,應嚴格按照規範進行電氣線路的設計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三條 凡有自動化生產線上需特殊處理的臨時線路,應知會單位設備部,一般應在隔天的白班恢復好固定線路,特殊情況可在維修日處理好,要求使用期超過一星期的,必須上報單位設備部審批,不報者按違章論處。

第十四條 安裝電路必須持有電工操作證者方能安裝,無證者不準安裝電路。

第十五條 禁止使用電熱棒。

第十六條 配電線路、電氣設備應保持清潔,配電箱(板)不得積塵,立式配電櫃周圍一米內不準堆放物品,應保持乾燥並掛牌專人管理。

第十七條 電氣設備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備嚴禁超荷運行,嚴禁在悶頂內敷設配電線路。

第十八條 配、發、變電房(室)內嚴禁存放各種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明火作業和使用電爐,房(室)內通風要保持良好。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

1、遵守國家安全用電管理法規,明確用電管理科室,落實用電設施的選型、安裝、維修和日常維護管理的安全責任。

2、用電管理部門應在當地專業部門指導下,加強對配電、發電、用電、備用電源的安全管理,制訂操作規程、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3、凡有高壓電、容易觸電傷人的場所,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誌,並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公共用電設施設備應粘貼銘牌,説明用途。室外的電源設置,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木,防止引發事故。

4、選用的用電設施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設計規範和標準,考慮發展需要,滿足安全要求。安裝用電設施必須由專業部門、專業電工進行,採取過載保護、漏電保護、接地保護等安全保護措施。用電設備的金屬外殼應有良好的接地;凡移動的電器設備,其電源必須採用橡膠電纜。

5、員工應嚴格遵守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嚴禁違規操作;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運行;不準私自拆裝電氣設施設備;不準亂拉亂接電線;不準私接大功率用電設備。

6、有特殊要求的場所,應按其要求採用用電設備。防止引發火災、爆炸、漏電等安全事故。

7、按規定請專業部門每年對接保護系統進行測試,確保接地保護安全可靠。

8、對不符合安全規範要求、已淘汰的用電設施設備要及時更換。嚴禁使用有嚴重安全隱患的假冒偽劣電器、“三無”產品或無國家強制性安全標誌的電器產品。

9、發生用電故障,要立即切斷電源,及時通知管理部門維修,不得擅自處理。故障原因未查明,不得強行接通電源。用電設施設備檢修時,必須懸掛警示牌,防止誤操作導致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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