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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先進事蹟材料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先進事蹟材料

第一篇: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先進事蹟材料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先進事蹟材料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先進事蹟材料

個人感悟:人生的價值不在於財富的多寡,地位的高低,而在於社會、羣眾是否那麼需要,需要就説明人生有價值,需要愈大,價值愈高。快樂同樣與財富、地位無關,當你以給別人解除痛苦,帶去快樂為樂時,你就活的充實、活的快樂無窮。

同志被市司法局評為“人民滿意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1999年

以來負責長安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成績突出,得到社會各界的一致稱讚和上級部門的表彰、獎勵。其中被中共長安區政法委評為“人民滿意政法幹警”,被中共長安區委政法委、中共市委政法委分別評為“人民滿意的政法幹警”,被市法律援助中心評為“先進個人”,被市司法局評為“先進工作者”,、被長安區政法委評為“人民滿意的政法幹警”,被市司法局評為“十佳法律援助者”。其所負責的法律援助中心在被市法律援助中心評為“先進集體”,被市司法局評為“先進集體”,又被共青團市委等單位被評為“優秀青少年維權崗”。

主要事蹟:

一、大膽探索,敢為人先,全力打造法律援助工作金字招牌

近三年來,法律援助中心在面臨着既無人員編制,又無經費保障,也無辦公場所的狀況下,他積極想辦法爭取上級部門的支持。在沒有任何模式的情況下,邊實踐邊總結。大膽探索,勇於創新,招攬人才,解決了人員不足的問題。他想方設法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持,基本保障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運轉,擺脱了多年來由於經費不足而困擾法律援助工作正常開展的問題。經過他的多年打造現已初步形成了長安區法律援助工作的一套規範化的管理程序。多年來從未將任何符合條件的援助人拒法律援助大門之外。他通過各種途徑,大力宣傳法律援助工作。如他承辦的王莽鄉鄭改茸贍養糾紛案、大峪鄉齊永年人身損害案被電視台《社會天平》欄目、《法制前沿》欄目多次播放,收到良好的社會效果,電視台《直播》欄目對他進行了採訪,陝西人民廣播電台《法律援助之聲》欄目進行了兩次直播。節目的播出大大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聲望,到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的當事人日益增加,在他的帶領下,三年來區中心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260多件,為羣眾提供法律諮詢5000多人(次)。

二、開闢維權“綠色通道”,為弱勢羣體撐起一片藍天

為保證弱勢羣體能得到及時、有力、高效的法律援助,三年來同志在長安區法律援助中心專門設立法律援助綠色通道。“綠色通道”規定對農民工案件實行“三優即審查”即優先接待,優先指派,優先辦理,及時審查。對不能起訴的案件,也要盡力調解,對重大案件及時請示彙報。“綠色通道”要求對申請人一定要用最大的誠意,最大的熱情,最大的耐心接待,最大限度地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另外,為方便農民工求救,同志在45個社區公開辦案人姓名、照片、援助電話,大大方便了申請人。奧輝紙業有限公司職工陝南農民李紅軍的工傷賠償案的艱難勝訴就能説明問題。李紅軍因公受傷,被定為七級傷殘,但廠方只進行了外傷治療就再也不管,多方奔跑了一年多都無結果的李紅軍電話向中心求助。中心接到求助電話,立即相約,決定援助,經過一年多艱難的申請勞動仲裁、一審、二審三次代理,最終法院判決:奧輝紙業有限公司賠償李紅軍65000餘元。

67歲的老太太鄭改茸於11月得“腦血栓”花去2500餘元醫療費後因經濟困難無法生活,老人找養子要求贍養被拒絕,村老年協會多次調解也無濟於事。同志代理此案後,和其他同志多次冒雨下鄉調查,弄清了事實,收集了大量證據。法庭為教育羣眾在村中戲樓上開庭,周圍十里八鄉的羣眾象看戲一樣旁聽了該案。同志義正嚴詞,説法論理,激烈的辯論贏得了多次掌聲。該案法庭當庭判(來源説明好範 文網:)決鄭改茸老人勝訴。該案被電視台《社會天平》欄目專題追蹤,並製作了三期節目,市電視台多次播放,法制頻道也予以報道,引起較大反響。鄭改茸老人委託女兒專門為法律援助中心送了“依法維權,為民解憂”的錦旗一面以示感謝。

三、不畏疾病,忘我工作,精心辦好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

同志患有高血壓等多種疾病,但他始終堅守在工作一線,從不叫一聲苦和累。只要涉及到羣眾求助,他總是那麼認真,那麼精心,紮紮實實地辦好每一個案件。元月17日下午五點多,區援助中心接到求助電話,18名四川、陝南民工在長安區砲裏上原磚廠打工,沒飯吃,老闆不給工錢,無法回家過年。同志先用電話進行了安慰,穩定了民工的情緒,並告知明天(週六)一定來人解決問題。第二天他和中心另外一位同志,放棄休息時間,自費乘坐公交車,趕到70裏外的白鹿塬。患有痔瘡疾病的他,忍着難以言狀的痛苦,步行十多裏來到上原村。當即找該村村主任、磚廠老闆,宣傳法律、經營之道,使之明白拖欠民工工資的嚴重性。老闆説明了投資制瓦設備,決策失誤,造成資金嚴重緊張,並答應無論如何貸款都要在臘月25日前先解決一部分工資,讓民工回家過年。隨後身在外面開

會的同志安排援助中心工作人員,天天詢問情況,電話督促。終於在臘月25日晚,在和其他同志的監督下,眼看着每個民工領到了400元的工資,一共7200元,剩餘的打了欠條。民工拿到錢後激動地説:過去光看電視裏政府幹部給羣眾辦實事就不相信,今日才親眼看到了共產黨的官忙了一夜,確實為民辦實事,真是佩服!

殘疾人張軍玲的丈夫張朋勃

在給長安義井第一建築公司安裝兆通公司經銷陝西金巢廠製造的門式升降機時,鋼絲繩突然斷裂,不幸墜地,造成高位截癱,不久過世。他留下了一歲多的兒子張家豪、殘疾妻子張軍玲和身患腦梗的母親,家庭生活陷入絕境。真是呼天不應,叫地無門。同志接到申請後,面對張軍玲一窮二白的家境,他責無旁貸地受理了此案,為張軍玲一家提供法律援助。為了調查瞭解此案的全過程,他費盡周折,多方聯繫當事人,一次不行兩次,兩次不行三次,直至把事情摸清,收集好證據。11月16日長安區人民法院判決處被告給付原告各種費用153555.6元。被告不服再次上訴,他繼續代理,與被告的代理人展開了爭鋒相對的辯論,批駁了張朋勃的受傷與升降機鋼絲繩斷裂無因果關係的觀點,又批駁了張朋勃的受傷與其死亡無因果關係的觀點,得到了法庭的肯定,維持了一審判決。至此,張朋勃死亡兩年後經過四場官司,才有了終審判決,現該案已全部執行。該案得到省內媒體的關注《陝西工人日報》、《日報》給予了報道,產生了強烈的社會影響。諸如此類案例,不可勝數。

四、構建網絡組建志願者隊伍,開創法律援助新思路。

長安區大、人多,困難羣眾相對較多,為了給受援助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解決羣眾申請難,提供法律援助資源不足的問題。他積極安排、指導並逐家檢查督促,在全區25個鄉街辦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671個村設立了法律援助聯絡點,確定了法律援助聯絡員,在區總工會、區婦聯、區殘聯、區老齡委,設立了法律援助聯絡部。現在全區法律援助網絡基本形成,並開展工作。

在完成區法律援助中心登記的同時,他經多次奔走,學習先進經驗,在西北政法大學、西北大學、陝西師大、西京學院及相關部門單位組織了一支200多人的法律援助志願隊伍,建立檔案,隆重召開了市長安區法律援助志願隊伍啟動儀式及培訓會。這支志願者隊伍進社區、下鄉村,解決了法律援助人力、經費不足問題,為提高法律援助知曉率做出了應有貢獻。

多年來,同志帶病工作,克服重重困難,以工作大局為重,任勞任怨、千方百計、紮紮實實帶領同志們盡職盡責提供法律援助,全心全意為受援人服務,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務,把黨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困難羣眾的心坎,在長安撐起了一面法律援助的大旗,樹立了法律援助的金子招牌,為構建和諧社會創建平安做出了應有貢獻,得到了受援人和社會各方面和領導的好評,確實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好同志。

第二篇: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先進事蹟材料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先進事蹟材料

某某同志自2014年任**縣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以來,始終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堅定,思想覺悟高,工作認真踏實,業務精益求精,時刻把弱勢羣體的冷暖掛在心上,受到了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和當事人的一致好評。由於工作敬業,業績突出,該同志多次被評為全市、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先進個人,其所在的法律援助中心也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為民辦實事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一、大膽探索,敢為人先,全力打造法律援助工作金字招牌。

一是規範工作程序。2014年以前,法律援助中心一直面臨着工作程序不規範、經費不足、辦公場所狹小等狀況。某某同志擔任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後,在沒有任何模式的情況下,邊實踐邊總結,大膽探索,勇於創新,草擬製定了《某縣法律援助實施細則》和《某縣司法局、某財政局關於確定法律援助辦案補貼標準的通知》,想方設法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持,基本保障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運轉,擺脱了多年來由於經費不足而困擾法律援助工作正常開展的問題。經過他的多年打造,現已初步形成了某縣法律援助工作的一套規範化的管理程序;二是愛崗敬業,工作勤懇。該同志認真解答羣眾法律諮詢,僅2014年就為當事人解答法律諮詢368人次,對一些有影響的諮詢事項,做到了有記錄、有回訪。同時認真做好12348法律服務專線電話的值班工作,並積極向局領導建議,開通了12348電話的自動語音留言功能。三是積極督促法律服務人員提高法律援助質量。對去年結案的案件卷宗全部進行了認真的檢查和評比注重工作方法,縮短了審查期限,延長工作時間,簡化審批手續,規範工作程序,加強督促檢查,極大地提高了法律援助質量。

二、強化服務意識,為弱勢羣體撐起一片藍天。

一是開闢維權"綠色通道"。為保證弱勢羣體能得到及時、有力、高效的法律援助,多年來該同志在**縣法律援助中心專門設立法律援助綠色通道,規定對農民工優先接待,優先指派,優先辦理,及時審查。對不能起訴的案件,也要盡力調解,對重大案件及時請示彙報。"綠色通道"要求對申請人一定要用最大的誠意,最大的熱情,最大的耐心接待,最大限度地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二是擴大法律援助範圍。該同志向局裏積極建議降低法律援助的門檻,擴大法律服務的範圍。同時積極奔走,在全縣各鎮(區)及工會、婦聯、殘聯等地區、單位和部門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聯繫點,方便人民羣眾申請法律援助。把涉及困難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切身利益的糾紛以及事關社會和諧穩定的案件、事件納入法律援助範圍。

三、加強宣傳報道,擴大法律援助社會影響。

一是大力宣傳法律援助工作。該同志積極聯繫電視台,開辦了《法律援助服務行》專欄,還收集我縣近年來法律援助典型案例80餘件,組織編印了《某縣法律援助案例選編》1000餘冊, 下發到全縣各村居委會和有關單位。這些宣傳大大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聲望,到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的當事人日益增加,在他的帶領下,去年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82件,法律援助事項3600件。二是努力創造條件,做到對殘疾人無障礙接援。按照上級門面化、臨街化、無障礙化要求,法律援助要為老弱病殘等弱勢羣體做到無障礙接訪。該同志多方聯繫,積極爭取領導支持,在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在城建等部門的支持下,建起了110平方米的接待服務大廳。省市縣領導多次到法律援助中心視察,給與了高度評價。

多年來,該同志克服重重困難,以工作大局為重,任勞任怨、紮紮實實帶領法律服務人員提供法律援助,全心全意為受援人服務,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務,把黨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困難羣眾的心坎,在**撐起了一面法律援助的大旗,樹立了法律援助的金字招牌,為構建和諧社會創建平安**做出了應有貢獻,得到了受援人和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

第三篇: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科員先進事蹟材料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科員先進事蹟材料

個人感悟:法律援助是一項民心工程、陽光工程,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是千千萬萬弱勢羣體運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有效武器,我們的工作就是為他們為政府分憂解難,切實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婦女、兒童、老人、殘疾人、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經濟困難人羣,他們這些弱勢羣體也是社會的一份子

,在法律面前他們同樣需要公平公正。維護了他們的合法權益就是維護了法律的公平正義、就是維護了社會的穩定、促進了社會的和諧。

同志自參加工作以來,能夠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始終與黨保持一致,以一名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將黨的各項方針政策認真貫徹落實到具體的工作實踐中。

在法制報社工作期間,該同志勤學好問,勇於鑽研,研讀了《版面編輯學》《新聞寫作》《優秀新聞精選》等業務書籍,同時將各大媒體的版面設計思想融合貫通,順應時代潮流並結合法制報的特點,將標題與圖片有機結合,使版面生動活潑,吸引眼球。除擔任美編外,該同志還負責每期報紙的跟版工作,這項工作需要耐心細緻,稍有疏忽就會出現錯誤,並會給報社帶來難以彌補的損失。在該同志認真負責下,跟版過程中從未發生過重大失誤,維護了報紙的形象,使報紙多次受到司法部的表彰和表揚。此外,該同志還從事了一些重大新聞事件採訪工作,如古文化藝術節、經貿洽談會、嚴厲打擊刑事犯罪公判大會、市人大代表視察檢察院工作、市打擊盜版光盤活動、全市科技衞生文化三下鄉活動、省電力醫院幼兒園經濟糾紛等,發表新聞稿件30餘篇,受到報社領導與同志們的一致好評。先後於1997年、1998年兩次榮獲新聞獎二等獎,1997年版畫作品《望》榮獲陝西省第五屆版畫作品展覽優秀獎。

8月,該同志調入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在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期間,能夠發揮自身專業特長,為中心設計製作了中心牌匾、法律援助工作者執業證、中心工作人員一覽表、榮譽榜、全市法律援助機構一覽表、辦案數量一覽表、案件分類一覽表、各類規章制度展板、案件受理流程圖、受案範圍展板、法律援助進農村聯絡卡等。再設計牌匾時參考了大量裝潢書籍,考察了諸多門頭店牌,結合中心實際設計了灰底鋁塑板、黑色烤漆字、紅藍相間標誌,懸掛式牌匾,既穩重大方又富有時代氣息。為了更好地向羣眾展示中心的各種榮譽,該同志利用一週時間,整理分類中心自成立以來所獲的各類錦旗獎牌,並製作成美觀大方的榮譽榜。再設計案件數量及案件分類一覽表時,將中心成立以來的各項統計數據逐一核對無誤後進行分類設計,清晰詳細,一目瞭然。再設計規章制度展板時,將中心所立規章制度收集整理,借鑑其他單位經驗,最終設計出了即時尚又簡潔明快的展板。在製作過程中,該同志每次都要反覆比較各家報價,與商家討價還價,力求儘可能壓低價格做到物美價廉,最終都獲得了比較低的價格。如在印刷《法律援助進農村聯絡卡》時,為節約開支甚至聯繫到縣某印刷廠,僅此一項為中心節省了一半的費用,約合400餘元。這種節儉行為受到中心領導與同志們的肯定。

該同志在負責統計報表工作期間,每年6月、11月分兩次向省中心報送全市的彙總數據。這項業務是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每次統計數據前,該同志都要提前一個月逐一通知十三家區縣,要求他們嚴格按照司法部要求認真準確填報。對不能按時上報的區縣反覆打電話催促,對報來的各區縣報表要反覆計算核對,對不準確的數字要核實,最後將中心及十三區縣民事、刑事、行政辦案數、結案數及諮詢數、受援人分類、案件分類及人員、經費等數據準確填報並製成軟盤,及時上報省中心,多次受到省中心的表揚。

該同志在中心工作期間,積極參與中心組織的各種宣傳活動,如憲法宣傳日、助殘日宣傳、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三八“婦女節法制宣傳、法律援助條例頒佈宣傳、為農民工討薪宣傳、法律援助進工地宣傳、法律援助進勞務市場宣傳、為勞教所掛牌宣傳等,在每次宣傳活動中,認真做好照相、攝像工作,為中心保留了一大批珍貴圖片並整理入冊,成為外界瞭解中心發展情況的一個重要窗口,也是中心形象的一個自我展現。

在辦公室工作期間,積極協助領導做好日常各項繁雜事務,按要求管理好單位的公章,及時收文交由領導審批,做好公章及收發文的登記,做好中心週一例會及行政辦公會的會議記錄,力求準確、全面。能夠管理好中心的各類文件,將文件分門別類造冊便於查詢。積極按市局要求及時領取、報送各類文件、材料、報表等。做好電話記錄,及時準確將市局、省中心、市級相關部門、各區縣、兄弟省市法援中心電話內容通知領導,做到萬無一失。做好中心日常辦公用品的採買,力求貨比三家物美價廉。積極與物業聯繫溝通,保證了中心水、電、暖氣、空調的正常使用,為大家創造了舒適的工作環境

。與宣傳科、業務科積極配合辦好多次培訓會,受到領導及區縣好評。按領導要求及時、準確、全面、高質量完成了各項交辦事務。

該同志能夠遵守相關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工作積極主動、熱情飽滿、勤于思考,努力為單位出謀劃策,開闢新的工作思路,使單位各項工作走在了前列。在日常生活中,能夠團結同志、尊重領導,及時高質量地

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在工作中自學了《民法》《刑法》《勞動法》《婚姻法》等法律知識,較好的掌握了法律援助方面的相關政策法規,積極為受援羣眾答疑解惑,為法律援助事業做出了自己應有的貢獻。

該同志能夠積極為受援羣眾提供優質法律服務,曾辦理過受援人楊紅豔訴北京弘高建築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古韻沁園裝飾項目部拖欠工資一案,為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先後多次向當事人瞭解案情,在當事人與項目部之間多次協調,通過勞動仲裁積極調解,經過一個多月的艱苦努力,該案最終圓滿解決,切實維護了弱勢羣眾的合法權益。

該同志為人正直,廉潔自律,能認真遵守黨對廉政方面的各項規定,在報社期間從未收受被採訪單位及個人的財物,能夠客觀公正地報道真相。調入市法律援助中心後,積極為受援羣眾服務,從未收受受援羣眾的任何財物,在羣眾中樹立起了執法為民、執政為民的良好形象。

第四篇:法律援助中心先進事蹟

建立法律求助網絡

為羣眾提供優質法律援助

——記保德縣法律援助中心

保德縣法律援助中心於一九九九年八月份成立以來,一直在專業人員欠缺的條件下探索性地開展工作。二oo二年八月,具備律師和公證員雙重資格的康之強任主任以來,我中心根據縣政府有關做好社會穩定工作的指示精神,結合法律援助工作自身的特點和縣情實際,堅持“維護法律,熱情服務,扶弱濟貧,匡扶正義”的法律援助基本原則,牢固樹立“法律援助無小事”的指導思想,較好地履行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基本職能,按期完成了構築保德法律援助大廈的基礎工程,並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樹立了優秀的社會公眾形象。

一、藉助司法行政普法職能,搞好法律援助宣傳工作。

我中心首先大力加強了法律援助的宣傳工作,初步做到法律援助宣傳的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近幾年來,我們的主要宣傳手段是:

1、配合局宣教股在全縣城鄉開展了以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和《山西省法律援助條例》為主要內容的法律援助宣傳教育活動,參與人數達9萬人次;

2、利用縣屬律師事務所和公證處的優勢,配合開展法律援助諮詢活動,共為3000人次提供了義務法律諮詢;

3、向弱勢羣體散發法律援助傳單近20140份,其中利用集會在街頭散發放15000份,利用雙休日上門發放5000份;

4、利用全縣鄉村社區的普法黑板報,累計出了30期法律援助宣傳教育專版;

二、探索刑事法援對象的保護工作,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

我中心早在2014年就與縣檢察院簽訂了《關於為弱勢羣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協議》, 以保護弱勢羣體的合法權益。協議簽訂以後,我中心積極與縣檢察院配合,在開展為弱勢羣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的過程中,始終將弱勢羣體維權工作作為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截止到2014年5月份,我中心共受理縣檢察院指定的各類法律援助案件12件,佔我中心法律援助案總數的五分之一。

為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對弱勢羣體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切實維護弱勢羣體的合法權益,2014年4月,我中心又與縣檢察院續簽了《關於為弱勢羣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的補充協議》,增加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和決定不起訴的法律援助工作,並初步建立了雙方聯合回訪等制度。

三、加大法律援助調解力度,及時維護法援對象的合法權益。

維護法援對象的合法權益,並不都要通過訴訟途徑實現。有時候,通過調解也是保護其合法權益的一個重要的環節。通過調解方式解決糾紛,不但迅速簡便,而且可以很好地起到減訴息事的作用。幾年來,我中心共居間調解解決息事並製作調解協議書22份,基本上都得到了履行。只有1件因對方當事人不履行協議而被訴至法院。最後經法院審理,因調解協議符合法律要求而被法院判決維持。

四、整合社會團體力量,健全法律援助組織網絡。

我中心先後在縣婦聯、工會、殘聯成立了法律援助站。為了使法律援助工作深入社區方便羣眾,我中心又在城關街道辦成立了“社區法律援助站”,專門為城區婦女兒童、老弱病殘和家庭困難者答疑解惑。實現了即時援助、就近援助,以援助介入案件,以調解解決矛盾,更好地實現了對弱勢羣體權益的有力保障,從而形成了以縣法律援助中心為樞紐,以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基層法律服務所、各社團和街道辦為基礎的保德縣法律援助組織網絡,促進了法律援助向深度和廣度發展。

五、搞好上門服務工作,提高弱勢羣體依法維權意識。

為了方便困難羣眾和弱勢羣體,我們制定了上門服務制度,把法律送進千家萬户。近三年來,我中心共主動上門為羣眾代寫協議、訴狀、申請等法律文書近30份,解答諮詢200多人次,調解各種民事、經濟糾紛11件,回訪20多次。上門代寫、諮詢、調解數量分別佔到總數的10%、15%和50%。近三年來,我中心還聯繫法律援助顧問單位9家,代理訴訟和非訴訟案件100多件。通過為廣大羣眾、企事業單位提供廣泛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幫助,避免或挽回經濟損失50多萬元,使援助服務對象通過接受法律援助服務,充分意識到法律援助工作的作用和地位,逐漸形成了自覺依靠法律,自覺運用法律的良好習慣。

六、加強內部建設,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內部基礎工作的健全與完善,是法律援助工作規範化建設的基本保證。近年來,我中心圍繞“有章可循,有據可查,運行高效”的工作目標,着重抓了以下幾方面工作:

1、建立案件辦理制度。

在實踐中,中心與縣檢察院起訴科建立了指派、受理案件等的操作程序;指派專人對口負責縣檢察院起訴科指定的法律援助案件,堅持按照規定的條件,遵循嚴格的程序,進行嚴格的審查,以保證有限的資源發揮充分的社會效應。

我們要求各辦案人員在案件辦結後,一個月內將案卷交於我中心,由我中心對業務檔案進行立案、分卷、歸檔,便於我中心對法援案辦案質量進行檢查。

對指派下去的援助案件的辦案情況做到案前有佈置,案中有檢查,案後有反饋。中心將集中檢查與日常監督相結合,不斷提高承辦法律援助案件質量,形成有效制約的機制。具體做法有開展行風評議活動、問卷調查、上門聽取有關部門意見等方式。

2、抓好信息反饋工作。

做到諮詢接待"一月一分析"、"一季一信息"、"半年一簡報",堅持一事一報,急事急報;

3、創新辦案激勵機制。

中心設計《法律援助登記冊》,使律師、法律工作者人手一本,將每個律師、法律工作者承辦法律援助案件的情況予以彙總登記,對承辦數量較多者予以表彰。

七、加強專職隊伍建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質量。

近幾年來,我中心一直深入開展“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學習教育活動,把深情愛民、真心為民精神落實到日常工作中,切實提高了法律援助人員的政治素質,使他們認識到法律援助的重要性,認識到法律援助是聯繫黨和羣眾的橋樑和紐帶,是把温暖送給人民的窗口。為此,我們不斷加強法律援助專職人員的業務學習工作,具體做法是:

1、建立了業務學習制度和定期業務測評制度;

2、定期組織法律援助工作人員參加業務培訓;

3、建立了每週一次的新法律法規的學習制度。

多年的法律援助工作使我們積累了大量的經驗和好的工作方法,同時,我們在法律服務工作方面有着獨到的方面。多年來,我們一直以滿腔的熱情和周到的服務,為廣大羣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務。我們通過工作,化解着矛盾、調處着各類糾紛,也解決着各種法律問題。如何在提高法律援助專職人員的業務水平的同時,結合我縣實際,充分行使好對包括社會力量在內的整個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導、協調、管理和監督職能,並探索制定出一套簡便易行、方便羣眾的法律援助工作措施和程序,正是我中心一直努力的工作。

經過幾年的努力,我中心在法律援助工作中雖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跟社會的需求和羣眾的願望相比還差距較大。我們決心在今後的工作中,不斷創新工作方法,總結工作經驗,以取得更大的成績。

第五篇:法律援助中心先進事蹟

建立法律求助網絡為羣眾提供優質法律援助——記保德縣法律援助中心保德縣法律援助中心於一九九九年八月份成立以來,一直在專業人員欠缺的條件下探索性地開展工作。二oo二年八月,具備律師和公證員雙重資格的康之強任主任以來,我中心根據縣政府有關做好社會穩定工作的指示精神,結合法律援助工作自身的特點和縣情實際,堅持“維護法律,熱情服務,扶弱濟貧

,匡扶正義”的法律援助基本原則,牢固樹立“法律援助無小事”的指導思想,較好地履行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基本職能,按期完成了構築保德法律援助大廈的基礎工程,並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樹立了優秀的社會公眾形象。一、藉助司法行政普法職能,搞好法律援助宣傳工作。我中心首先大力加強了法律援助的宣傳工作,初步做到法律援助宣傳的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近幾年來,我們的主要宣傳手段是:1、配合局宣教股在全縣城鄉開展了以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和《山西省法律援助條例》為主要內容的法律援助宣傳教育活動,參與人數達9萬人次;2、利用縣屬律師事務所和公證處的優勢,配合開展法律援助諮詢活動,共為3000人次提供了義務法律諮詢;3、向弱勢羣體散發法律援助傳單近20140份,其中利用集會在街頭散發放15000份,利用雙休日上門發放5000份;4、利用全縣鄉村社區的普法黑板報,累計出了30期法律援助宣傳教育專版;二、探索刑事法援對象的保護工作,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我中心早在2014年就與縣檢察院簽訂了《關於為弱勢羣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協議》,以保護弱勢羣體的合法權益。協議簽訂以後,我中心積極與縣檢察院配合,在開展為弱勢羣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的過程中,始終將弱勢羣體維權工作作為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截止到2014年5月份,我中心共受理縣檢察院指定的各類法律援助案件12件,佔我中心法律援助案總數的五分之一。為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對弱勢羣體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切實維護弱勢羣體的合法權益,2014年4月,我中心又與縣檢察院續簽了《關於為弱勢羣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的補充協議》,增加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和決定不起訴的法律援助工作,並初步建立了雙方聯合回訪等制度。三、加大法律援助調解力度,及時維護法援對象的合法權益。維護法援對象的合法權益,並不都要通過訴訟途徑實現。有時候,通過調解也是保護其合法權益的一個重要的環節。通過調解方式解決糾紛,不但迅速簡便,而且可以很好地起到減訴息事的作用。幾年來,我中心共居間調解解決息事並製作調解協議書22份,基本上都得到了履行。只有1件因對方當事人不履行協議而被訴至法院。最後經法院審理,因調解協議符合法律要求而被法院判決維持。四、整合社會團體力量,健全法律援助組織網絡。我中心先後在縣婦聯、工會、殘聯成立了法律援助站。為了使法律援助工作深入社區方便羣眾,我中心又在城關街道辦成立了“社區法律援助站”,專門為城區婦女兒童、老弱病殘和家庭困難者答疑解惑。實現了即時援助、就近援助,以援助介入案件,以調解解決矛盾,更好地實現了對弱勢羣體權益的有力保障,從而形成了以縣法律援助中心為樞紐,以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基層法律服務所、各社團和街道辦為基礎的保德縣法律援助組織網絡,促進了法律援助向深度和廣度發展。五、搞好上門服務工作,提高弱勢羣體依法維權意識。為了方便困難羣眾和弱勢羣體,我們制定了上門服務制度,把法律送進千家萬户。近三年來,我中心共主動上門為羣眾代寫協議、訴狀、申請等法律文書近30份,解答諮詢200多人次,調解各種民事、經濟糾紛11件,回訪20多次。上門代寫、諮詢、調解數量分別佔到總數的10、15和50。近三年來,我中心還聯繫法律援助顧問單位9家,代理訴訟和非訴訟案件100多件。通過為廣大羣眾、企事業單位提供廣泛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幫助,避免或挽回經濟損失50多萬元,使援助服務對象通過接受法律援助服務,充分意識到法律援助工作的作用和地位,逐漸形成了自覺依靠法律,自覺運用法律的良好習慣。六、加強內部建設,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中心內部基礎工作的健全與完善,是法律援助工作規範化建設的基本保證。近年來,我中心圍繞“有章可循,有據可查,運行高效”的工作目標,着重抓了以下幾方面工作:1、建立案件辦理制度。在實踐中,中心與縣檢察院起訴科建立了指派、受理案件等的操作程序;指派專人對口負責縣檢察院起訴科指定的法律援助案件,堅持按照規定的條件,遵循嚴格的程序,進行嚴格的審查,以保證有限的資源發揮充分的社會效應。我們要求各辦案人員在案件辦結後,一個月內將案卷交於我中心,由我中心對業務檔案進行立案、分卷、歸檔,便於我中心對法援案辦案質量進行檢查。對指派下去的援助案件的辦案情況做到案前有佈置,案中有檢查,案後有反饋。中心將集中檢查與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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