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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註銷證明

户口註銷證明

第一篇:户口註銷證明

户口註銷證明

户口註銷證明

本轄區居民隋小霞 曾用名無 性別女 出生日期: 山東省乳山市乳山寨鎮橫山後村386號 因亡,於2014-12-31 常住户口註銷。

特此證明

(户口專用章)2014年4月8日

第二篇:户口註銷證明

户口註銷證明

姓名:性別:

民族:出生日期:年月日 公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死亡時間:年月日

因生病去世。於年月日註銷户口

年月

第三篇:户口註銷證明

户口註銷證明

户口是個法律概念,在我國已經有兩千多年的歷史了。在《辭海》(**年版)中對户的含義有六種解釋,其中有兩種是對我們現在常説的户口管理中的户的概念的概括和抽象。在我國當前的户口管理中,把以家庭立户的,即以“具有血緣婚姻或收養關係”立户的稱為家庭户,而把以“無血緣關係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員”立户的,即由業緣關係共同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或公共宿舍的人而立户的稱為集體户。家庭户是户口管理中最主要的形式。户口也是個法律概念,户與口聯用,始於漢代司馬遷所著的《史記》,後沿用至今。户是由人組成的社會團體,户內必需有人才能稱為户,人是户的生命實體,而人又是以口為計量單位的。我們平時所説的户口,既包括家庭户的户口,也包括集體户的户口。但是,户口登記必須有具體的地址,只有人與地址相結合,經過户口登記機關的登記,才能在法律上被認定為户。

第一條參軍入伍:憑《居民户口簿》、《公民應徵入伍通知書》辦理。被徵集服現役的公民(含考入軍事院校學生),在入伍前憑入伍通知書或縣(市、區)人武部提供的《參軍人員花名冊》辦理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註銷户口,不發《遷移證》。個別沒申報註銷的,派出所經調查核實確已參軍的,必須註銷其常住户口。

按公治246號的精神,對已經領取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在入伍辦理註銷户口手續時,公安機關不再收回其居民身份證。

對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入伍高校畢業生)被確定為預徵對象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在入學時已將户口由原籍遷至就讀高校的預徵對象,要將户口遷回原籍,被部隊應徵後應在原籍註銷户口。

第二條公民出國或前往香港、澳門、台灣定居的,憑出入境部門開具的《註銷户口的通知書》辦理,已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的,應予以收繳。全户遷出的,應收繳其户口簿。

臨時出國、出境和公派或自費出國留學的,只辦理出國出境手續,不註銷户口。户籍內勤民-警在辦理登記手續時,應收集相關資料存檔。

第三條死亡:憑《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證》、《死亡醫學證明書》或《死亡鑑定書》辦理,收繳《居民身份證》,按閩公綜654號辦理。

死亡登記和註銷户口注意事項:

驗核醫院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書》或《死亡鑑定書》或《屍體火化證明書》、死者居民身份證、居民户口簿辦理。公民正常死亡的提供《死亡醫學證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證》註銷户口;公民在家死亡的,須由社區或村委會出具證明,提供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由直系親屬申報户口註銷;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根據公民直系親屬的申報,提供公安部門出具死亡證明、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證》註銷户口。社區民-警應及時掌握情況,督促社區內常住人口為死亡親屬註銷户口。

(1)公民因被害、自殺、意外事故等非正常原因死亡或死因不明的,派出所應根據死者家屬或發現人的申報和《法醫鑑定書》或死亡地公安機關其他有關證明,經過核實,辦理死亡登記手續。

(2)公民在遷移途中死亡,如果是單身遷移的由死亡地户口登記機關在其遷移證上註明途中死亡情況,將其遷移證寄給遷入地户口登記機關,由遷入地户口登記機關辦理遷入和死亡登記。全户遷移的應在遷移證上註明死者的死亡原因、日期和地點,由遷入地户口登記機關辦理遷入和死亡登記。

(3)嬰兒出生後,在申報出生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和死亡兩項登記,但不在户口簿和常登表、人口信息計算機上登記,嬰兒出生時已經死亡的,則不進行出生和死亡登記。

(4)公民被宣告死亡的,由利害關係人持人民法院死亡判決書向被宣告死亡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死亡登記。被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現或者確知其沒有死亡,由本人或利害關係人持人民法院撤銷死亡宣告判決向被宣告死亡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恢復户口。上述兩項,應在人民法院判決後30天內申報。

(5)辦理步驟及注意事項

死亡註銷手續齊全的,公安派出所應當場辦理註銷手續,在辦理死亡户口註銷的同時收繳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證,剪角作廢後進行登記保存,統一銷燬。

第四篇:公務員户口註銷證明

户口註銷證明

no:

本轄區居民張東洋曾用名張東陽公民身份號碼432626196612180029 ,住址:湖南省綏寧縣長鋪鎮大公坪居委會工業路98號 ,因出國(境)定居 ,其常住户口於2014-11-10被註銷。

特此證明

證明單位(户口專用章)

2014年11月10日

户口註銷證明

no:

本轄區居民張東洋曾用名張東陽公民身份號碼432626196612180029 ,住址:湖南省綏寧縣長鋪鎮大公坪居委會工業路98號 ,因出國(境)定居 ,其常住户口於2014-11-10被註銷。

特此證明

證明單位(户口專用章)

2014年11月10日

第二聯

赴台灣定居註銷户口通知書

您的赴台定居申請已批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

民出境入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憑通知書即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註銷户口。

(蓋章)

年月日

第二聯

赴台灣定居註銷户口通知書

您的赴台定居申請已批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

民出境入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憑通知書即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註銷户口。

(蓋章)

年月日

第五篇:死亡註銷户口證明

死亡註銷户口證明

死亡註銷户口證明

死亡註銷户口的手續:

需要帶的資料有:

1、證明公民死亡的證明材料;(憑醫院、殯儀館、或村居委會意見)

2、死亡人員原户口本、身份證;

3、户口登記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相關家庭關係的法律法規:

《婚姻法》

第二十八條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第二十九條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第三十條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

(一)正常死亡的,憑醫療衞生部門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書》或村(居)委會證明、家屬申請辦理註銷户口手續;(二)非正常死亡的,憑相關公安主管部門出具的死亡報告書辦理註銷户口手續;(三)公民被法院宣告死亡的,憑法院宣告死亡判決書註銷其户口;(四)對公民死亡其户口未被及時註銷的,公安派出所應當經調查核實、履行書面告知和親屬簽字的手續後,憑相關證明材料註銷死亡公民的户口。對不主動註銷户口的,憑村(居)委會證明,經轄區民-警調查核實,履行告知後,予以註銷户口。對其中查找不到死亡公民親屬的,憑村(居)委會證明,經轄區民-警調查核實後註銷死亡公民的户口。

死亡註銷户口

法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公安部《辦理户口居民身份證工作規範》

申請條件

申報材料《死亡醫學證明書》或《死亡鑑定書》、户口雹身份證

辦理程序提交資料,審核合格,窗口辦理。

辦理時限法定時間:1天

承諾時間:1天

收費標準及依據無

一、由死者户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持單位或居(村)委會證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死亡登記,註銷户口。

二、公民如在暫住(請你支持:)地死亡,由暫住地公安派出所通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註銷户口。

申辦手續:

居民死亡,在其死亡後十五天之內由死亡人員的户主或其家屬、監護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持《户口簿》、死者《居民身份證》、本市醫院出具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或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居民死亡確認書》或衞生防疫部門出具的《居民死亡推斷書》,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死亡註銷户口手續。派出所受理後,簽發《殯葬證》,收繳死者《居民身份證》。

暫住人口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的户主持死者《居民身份證》、本市醫院出具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或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居民死亡確認書》或衞生防疫部門出具的《居民死亡推斷書》,到暫住地派出所報告。暫住地派出所受理後,簽發《殯葬證》,並及時通知死亡者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根據暫住地派出所的通知和死者家屬的申報,辦理死亡註銷户口手續,同時收繳死者《居民身份證》。

標籤: 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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