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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內控自查報告

銀行內控自查報告

第一篇:銀行內控自查報告

銀行內控自查報告

一、特別提示:本行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進的問題

1、進一步完善董、監事會決策機制;

2、進一步加大基層機構的內控執行力;

3、制定、完善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津貼制度,銀行內控自查報告。

二、公司治理概況

本行在股份制公司設立時,就着重考慮如何依據境內外相關法律、法規構建公司治理結構並規範其運作。為此,本行設立、完善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的組織架構,制定了符合現代金融企業制度要求的銀行章程,明確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與高級管理層以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權限,以實現權、責、利的有機結合,建立科學、高效的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從而確保各方獨立運作、有效制衡。

(一)構建現代公司治理的組織架構。

本行根據《公司法》、《股份制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的規定,設立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選舉了獨立董事、職工監事和外部監事,聘請了具有豐富的商業銀行工作經驗和卓越過往業績的人士擔任本行的董事長、行長,選聘了副行長、風險負責人、行長助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祕書等高級管理人員,建立了以股東大會為最高決策機構,董事會為主要決策機構,監事會為監督機構,高管層為執行機構的有效治理機制,建立了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制度,引入了5名獨立董事、2名外部監事和3名職工代表監事。本行董事會下設戰略發展委員會、審計與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各專門委員會的負責人均由董事擔任,其中,審計與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均由獨立董事任主席。

1、股東大會

股東大會是本行的權力機構,股東通過股東大會合法行使權利,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得干預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履行職責。本行的股東大會制定了明確的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詳細規定了股東大會的召開和表決程序,包括通知、登記、提案的審議、投票、計票、表決結果的宣佈、會議決議的形成、會議記錄及其簽署、公告,以及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原則等內容。該議事規則作為本行章程的附件,經本行201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通過和中國銀監會核准後,已得以貫徹執行。

此外,本行建立了和股東溝通的有效渠道,以確保所有股東對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公司重大事項平等地享有知情權和參與權,確保股東大會的工作效率和科學決策,從而使投資者獲得較高回報。

2、董事會

董事會是本行的決策機構,由股東大會授權直接經營管理公司。如何確保董事會充分發揮其作用和履行其職責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問題。董事會成員15人,其中獨立董事5名,執行董事2名,其中大部分董事是均具有豐富的金融業從業經驗和卓越的過往業績,而且,還有戰投bbva派出的董事。本行每位董事都知悉其職責,並付出了足夠的時間和精力來處理本行的事務。多元化的董事結構,高素質的董事隊伍,有利於董事會對重大經營事項的正確決策,有利於本行的業務發展和業績提升。

目前,本行已初步建立了董事會組織架構和決策程序,董事會下設戰略發展委員會、審計與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四個專業委員會,專業委員會於2014年3月份開始進入正式運作階段。四個專門委員會中,審計與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的成員大部分是獨立董事,主席由獨立董事擔任。

3、監事會

監事會是本行的監督機構。本行監事會成員現有8名,其中外部監事2 名、股東監事3名、職工監事3 名。監事會制定了監事會議事規則,明確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以確保監事會的有效監督。本行章程規定監事會依法享有法律法規賦予的知情權、建議權和報告權,為保障監事合法權益的實施,本行及時向監事會提供有關的信息和資料,以便監事會對本行財務狀況、風險控制和經營管理等情況進行有效的監督、檢查和評價。

4、內部控制制度

較好的內部控制是良好的公司治理的基本要素之一。為促進本行各項業務的持續健康發展,切實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提高本行的核心競爭力,確保銀行資本保值增值,本行一直本着"內控優先"原則持續不斷地完善與改進內部控制。本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為指導,遵循全面、審慎、有效、獨立的內部控制原則,進一步優化內部控制環境,改進內部控制措施:加大內控執行的監督檢查力度,有力地促進了我行各項業務的健康、平穩、安全運行。

5、風險管理制度

審慎的風險管理是良好的公司治理的基本要素之一。本行致力於建立獨立、全面、垂直、專業的風險管理體系,培育"追求濾掉風險的效益"的風險管理文化,實施"優質行業、優質企業"、"主流市場、主流客户"的風險管理戰略,主動管理各層面、各業務的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等各類風險。

6、關聯交易

不規範的關聯交易或關聯交易陷阱是妨礙公司治理的痼疾。因此,應規範關聯交易管理,有效控制關聯交易風險。本行實行關聯交易迴避制度,在章程中明確規定:股東大會審議有關關聯交易事項時,該事項的關聯股東不得參與投票表決,其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數不得計入有效表決總數,同時,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及相關監管要求,對關聯貸款進行嚴格管理,並確保其滿足關聯貸款不得超過監管資本15%的規定。本行在上市之時,就根據需要按照有關規定處置了正常類關聯貸款,目前,未向原有關聯方客户新增授信,亦未發展新的關聯方客户。我行鍼對關聯貸款的相關防範措施包括:嚴格授信要求,關聯貸款的發放條件不優於其他一般貸款;加強授信審核,關聯貸款的發放必須逐筆上報總行風險管理委員會審批等。

7、激勵約束機制

本行制定了保證總分支機構的獨立運作和有效制衡的一系列制度,通過完善等級行管理制度、總行部門考核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經理制,在總行各部門和分支機構不同層面均建立起績效考核機制。特別是,我行逐步開始建立資本約束下的激勵考核機制,在分支行開始推進以"經濟利潤"、"風險調整後的收益回報"為基礎的考核機制,促進分支行在業務經營中樹立資本、效益和風險綜合平衡的經營理念,自覺地優化和調整資產結構。

8、信息披露管理

本行a+h同步上市後,為規範信息披露行為,保護本行、股東、債權人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內地和香港兩地相關法律、法規及監管機關的要求,本行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了《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確了有效的內部信息報告、審核及披露流程。

本行明確了信息披露事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是本行董事長,本行總行各部門以及各分行的負責人是本部門及本分行信息報告第一責任人。本行指定董事會祕書為本行信息披露的指定負責人,負責準備和遞交有關監管部門所要求的信息披露文件,組織完成監管機構佈置的信息披露任務,在董事會領導下負責協調實施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組織和管理信息披露事務管理部門具體承擔本行信息披露工作。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披露的相關制度和工作流程,本行建立了行內重大信息彙集機制,從體制上完善信息披露的相關工作流程,為更好地履行好信息披露職責奠定了基礎。

由於本行今年4月27日剛剛上市,因招股書中披露了本行2014年度相關財務業績情況而取得了上市地監管機關對本行2014年年報的豁免。因此,尚未披露過定期報告。但本行會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同時、全面、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不斷提高透明度,保證所有的股東平等享有知情權。同時,本行也將根據上市地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機關的要求,適時修訂、完善《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整改報告《銀行內控自查報告》。

9、投資者關係管理

本行上市之初,就非常注重與投資者的溝通與交流,開通了投資者電話專線,在公司網站設置了"投資者關係"欄目,認真接受各種諮詢,並開始着手建立相關規章制度,起草了《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者關係管理制度》。上市以來短短的兩個月內,本行領導、董祕、董事會辦公室工作人員已組織、接待了大大小小几十次境內外投資機構、分析師和投資者的來訪調研,通過電話、電子郵件等形式及時解答問題,建立了和境內外投資機構的良性互動,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得到了資本市場的好評。

(二)規範運作的保證

1、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本行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各級管理人員規範運做的行為準則和依據。本行的公司章程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國務院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別規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備條款》、《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而制定的,已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並已通過中國證監會和香港聯交所的審核。

(2)三會議事規則

根據監管機關的要求,制定了詳細的《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和《監事會議事規則》。

(3)董事會、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議事規則。

(4)制定並完善了《行長工作細則》,完善高級管理層的工作細則和規程,明確組織機構之間的職責邊界,建立明晰的彙報路線和信息溝通機制。

(5)起草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資者關係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配套文件。

在實際運作中,上述文件及其他相關指導性文件,共同為規範運作提供了制度保證。

三、公司治理中存在的問題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14年12月31日,在短短的時間裏,本行公司治理結構的基本框架和原則基本已確立,公司治理走上了規範化的發展軌道。但在實際運作中,正如《關於開展加強上市公司治理專項活動有關事項的通知》所深刻指出,要真正解決公司治理"形似而神不至"的問題,就須清醒地認識到自己的不足,積極學習那些較我行更早步入資本市場的同業的先進經驗,取人所長,補己之短,積極探索、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

(一)進一步完善董、監事會決策機制。由於本行董、監事會下設各專門委員會成立時間不長,其議事規則雖已經各專門委員會審議、修訂,但尚待董事會審議通過。此外,董、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的成員都是金融、財政方面的專家學者,應進一步發揮各專門委員會的專業特長,不斷完善董、監事會決策機制。

(二)進一步加大基層機構的內控執行力。我行雖旗幟鮮明地提出了合規經營理念,並大力倡導和宣傳,但個別基層機構在認識上仍不到位,在處理具體業務時容易忽視合規經營的問題,一些發生在基層機構的低層次操作風險問題還不時地困擾着我們。因此,我們將進一步加強合規體系建設,積極培育全員合規、高層合規的文化氛圍,進一步加大對基層機構的檢查力度,加強其內控執行力。

(三)制定、完善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津貼制度。我行提名及薪酬委員會已草擬《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津貼制度》,以使董事認真、勤勉地履行職責。該制度已提交第一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擬於年內實行。

四、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間及責任人

序號 整改措施 整改時間 責任人

1 董事會審議通過議事規則,進一步完善董、

監事會決策機制 2014年8月份 孔丹先生

劉崇明女士

2 進一步加大基層機構的內控執行力 2014年年內 合規審計部

3 實施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津貼制度 2014年12月份之前 人力資源部、

提名與薪酬委員會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本行始終致力於構建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並借鑑國內外先進的公司治理經驗,結合本行的實際情況,在公司治理的實際運作中,採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斷提升公司治理結構。

(一)內部控制制度方面的特色

1、本行樹立了正確的經營理念,優化了內控環境。我行在對近年實踐進行總結的基礎上,提出了"追求效益、質量、規模的協調發展,追求過濾掉風險的利潤,追求穩定增長的市值,努力走在中外銀行競爭的前列"的經營理念,嚴格按照國家各項法律、法規、條例的規定和銀監會的監管要求,以《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為指導,遵循商業銀行全面、審慎、有效、獨立的內部控制原則,改進內部控制措施,完善信息交流與反饋機制,有效發揮內部控制的評價與持續改進機制,有力地促進了全行各項業務的健康、平穩、安全運行。

2、本行建立了覆蓋全面業務和流程的內部控制制度,包括授信業務內部控制、資金資本市場業務內部控制、會計及櫃枱業務內部控制、計劃財務內部控制、中間業務內部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內部控制和反洗錢內部控制等。

3、完善內控管理機制,提高決策的科學性。本行積極探索扁平化管理,建立健全集體決策機制,通過建立並執行總、分行行長定期辦公會議制度,履行集體決策職能,提高經營管理決策的科學性和透明度。健全了行長辦公會領導下的風險管理委員會、發展及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內部審計委員會和財務審查委員會制度,提高了決策的專業性。

4、強化風險管理措施,落實全面風險管理。一方面進一步健全風險管理體系,在風險管理委員會下成立了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三個專業委員會,建立了相應的工作制度,並開始履行職責。另一方面加強信貸政策管理,強化放款中心建設和貸後管理工作,並進一步加強市場風險管理,不斷提升風險管理技術手段,完善貸款管理信息系統、資產負債系統、財務管理系統。

5、加大檢查、整改和處罰力度,狠抓內控執行。我行通過大規模的檢查,狠抓整改率,保證了內控的執行力度。主要開展了會計大檢查(覆蓋面達100%)、信貸大檢查(覆蓋面達50%)及安全保衞大檢查。通過連續的檢查,大量揭示和糾正了會計、信貸業務操作和安全保衞方面的不規範操作行為,消除了風險隱患。

(二)風險管理方面的特色

本行持續採取以下多種創新性的措施,努力建立起審慎的風險管理體系:

1999年,本行進行了公司貸款流程改造,將大部分公司貸款業務的審批權集中到總行,並設立了從事不良貸款清收的專職清收人員職位;與麥肯錫公司合作開發了公司業務信用評級系統,並在全行推廣。

2014年,本行實施了分行信審經理總行委派制,設立了具備識別信用風險知識及經驗的產品經理職位以做實授信調查,建立了放款中心以降低放款操作風險。

2014年,本行設立了首席風險主管職位,在國內同業率先實施分行風險主管委派制。分行風險主管主持包括授信審批在內的風險管理工作,直接向首席風險主管負責並彙報工作。

2014年末至2014年初,本行調整了授信流程,加強對授信業務的全程控制,強化風險管理的獨立性:(1)由風險管理部承擔審查審批職能的同時,將放款中心和貸後管理職能集中由風險管理部組織實施;(2)實行信審會集體審批制,取消了總行行長、分行行長的審批權,總行行長、分行行長僅對信審會審批通過的項目行使否決權;(3)設立了專職信審委員職位,推行專業審貸。在授信調查以及貸後管理中執行第一責任人制度,由客户經理和產品經理對授信調查和貸後管理承擔第一責任。

2014年以來,本行按照《巴塞爾協議ii》的要求,與穆迪kmv公司合作開發了新的公司業務信用評級系統。新的評級系統按照客户類別,設計了20個可獨立計量違約概率的打分模型以及一個通用的違約概率計量模型,在行業細分和違約概率的計量技術上居於國內同業前列。

2014年,(1)本行實施"優質行業、優質企業"、"主流市場、主流客户"戰略,並按行業、產品和客户調整貸款組合結構,主動管理信貸風險;(2)在總行風險管理委員會下,本行建立了專門從事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管理的三個專業委員會,強化對三大風險的專業、集中管理;並建立了重點行業專家隊伍和行外專家庫,加強重點行業政策管理,逐步推行行業審貸,提高授信決策的專業水平;(3)本行開始在全行範圍內推廣"追求濾掉風險的效益"理念,並通過計算、分配基於監管資本標準的經濟資本來對一級分行的業績進行評價。

本行在風險管理體系建設上的持續努力,已經並將繼續提升本行的風險管理水平,並持續改善本行的資產質量,從而有利於提升本行的資本回報能力。

(三)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我行作為a+h同步上市的公司,深刻理解內地和香港在監管規則、監管理念等方面存在差異,在信息披露方面嚴格執行標準從嚴不從寬,內容從多不從少的原則,並根據上市地相關法律、法規及監管機關的要求,本行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了《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確了有效的內部信息報告、審核及披露流程,有助於進一步增強透明度,實現股東價值最大化。

六、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

(一)日常信息溝通手段。目前,本行通過《中信銀行董監事通訊》、《中信銀行資本市場動態》等方式及時向董、監事會報告相關日常工作。

(二)股權激勵計劃情況的説明

本行已制定對高管的股票增值權激勵方案,可否實施,目前尚未得到監管機構的明確答覆。

第二篇:銀行內控自查報告

一、特別提示:本行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進的問題

1、進一步完善董、監事會決策機制;

2、進一步加大基層機構的內控執行力;

3、制定、完善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津貼制度。

二、公司治理概況

本行在股份制公司設立時,就着重考慮如何依據境內外相關法律、法規構建公司治理結構並規範其運作。為此,本行設立、完善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的組織架構,制定了符合現代金融企業制度要求的銀行章程,明確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與高級管理層以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權限,以實現權、責、利的有機結合,建立科學、高效的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從而確保各方獨立運作、有效制衡。

(一)構建現代公司治理的組織架構。

本行根據《公司法》、《股份制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的規定,設立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選舉了獨立董事、職工監事和外部監事,聘請了具有豐富的商業銀行工作經驗和卓越過往業績的人士擔任本行的董事長、行長,選聘了副行長、風險負責人、行長助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祕書等高級管理人員,建立了以股東大會為最高決策機構,董事會為主要決策機構,監事會為監督機構,高管層為執行機構的有效治理機制,建立了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制度,引入了5名獨立董事、2名外部監事和3名職工代表監事。本行董事會下設戰略發展委員會、審計與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各專門委員會的負責人均由董事擔任,其中,審計與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均由獨立董事任主席。

1、股東大會

股東大會是本行的權力機構,股東通過股東大會合法行使權利,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得干預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履行職責。本行的股東大會制定了明確的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詳細規定了股東大會的召開和表決程序,包括通知、登記、提案的審議、投票、計票、表決結果的宣佈、會議決議的形成、會議記錄及其簽署、公告,以及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原則等內容。該議事規則作為本行章程的附件,經本行xx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通過和中國銀監會核准後,已得以貫徹執行。

此外,本行建立了和股東溝通的有效渠道,以確保所有股東對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公司重大事項平等地享有知情權和參與權,確保股東大會的工作效率和科學決策,從而使投資者獲得較高回報。

2、董事會

董事會是本行的決策機構,由股東大會授權直接經營管理公司。如何確保董事會充分發揮其作用和履行其職責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問題。董事會成員15人,其中獨立董事5名,執行董事2名,其中大部分董事

是均具有豐富的金融業從業經驗和卓越的過往業績,而且,還有戰投bbva派出的董事。本行每位董事都知悉其職責,並付出了足夠的時間和精力來處理本行的事務。多元化的董事結構,高素質的董事隊伍,有利於董事會對重大經營事項的正確決策,有利於本行的業務發展和業績提升。

目前,本行已初步建立了董事會組織架構和決策程序,董事會下設戰略發展委員會、審計與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四個專業委員會,專業委員會於xx年3月份開始進入正式運作階段。四個專門委員會中,審計與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的成員大部分是獨立董事,主席由獨立董事擔任。

3、監事會

監事會是本行的監督機構。本行監事會成員現有8名,其中外部監事2 名、股東監事3名、職工監事3 名。監事會制定了監事會議事規則,明確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以確保監事會的有效監督。本行章程規定監事會依法享有法律法規賦予的知情權、建議權和報告權,為保障監事合法權益的實施,本行及時向監事會提供有關的信息和資料,以便監事會對本行財務狀況、風險控制和經營管理等情況進行有效的監督、檢查和評價。

4、內部控制制度

較好的內部控制是良好的公司治理的基本要素之一。為促進本行各項業務的持續健康發展,切實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提高本行的核心競爭力,確保銀行資本保值增值,本行一直本着"內控優先"原則持續不斷地完善與改進內部控制。本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為指導,遵循全面、審慎、有效、獨立的內部控制原則,進一步優化內部控制環境,改進內部控制措施:加大內控執行的監督檢查力度,有力地促進了我行各項業務的健康、平穩、安全運行。

5、風險管理制度

審慎的風險管理是良好的公司治理的基本要素之一。本行致力於建立獨立、全面、垂直、專業的風險管理體系,培育"追求濾掉風險的效益"的風險管理文化,實施"優質行業、優質企業"、"主流市場、主流客户"的風險管理戰略,主動管理各層面、各業務的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等各類風險。

6、關聯交易

不規範的關聯交易或關聯交易陷阱是

妨礙公司治理的痼疾。因此,應規範關聯交易管理,有效控制關聯交易風險。本行實行關聯交易迴避制度,在章程中明確規定:股東大會審議有關關聯交易事項時,該事項的關聯股東不得參與投票表決,其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數不得計入有效表決總數,同時,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及相關監管要求,對關聯貸款進行嚴格管理,並確保其滿足關聯貸款不得超過監管資本15%的規定。本行在上市之時,就根據需要按照有關規定處置了正常類關聯貸款,目前,未向原有關聯方客户新增授信,亦未發展新的關聯方客户。我行鍼對關聯貸款的相關防範措施包括:嚴格授信要求,關聯貸款的發放條件不優於其他一般貸款;加強授信審核,關聯貸款的發放必須逐筆上報總行風險管理委員會審批等。

7、激勵約束機制

本行制定了保證總分支機構的獨立運作和有效制衡的一系列制度,通過完善等級行管理制度、總行部門考核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經理制,在總行各部門和分支機構不同層面均建立起績效考核機制。特別是,我行逐步開始建立資本約束下的激勵考核機制,在分支行開始推進以"經濟利潤"、"風險調整後的收益回報"為基礎的考核機制,促進分支行在業務經營中樹立資本、效益和風險綜合平衡的經營理念,自覺地優化和調整資產結構。

8、信息披露管理

本行a+h同步上市後,為規範信息披露行為,保護本行、股東、債權人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內地和香港兩地相關法律、法規及監管機關的要求,本行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了《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確了有效的內部信息報告、審核及披露流程。

本行明確了信息披露事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是本行董事長,本行總行各部門以及各分行的負責人是本部門及本分行信息報告第一責任人。本行指定董事會祕書為本行信息披露的指定負責人,負責準備和遞交有關監管部門所要求的信息披露文件,組織完成監管機構佈置的信息披露任務,在董事會領導下負責協調實施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組織和管理信息披露事務管理部門具體承擔本行信息披露工作。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披露的相關制度和工作流程,本行建立了行內重大信息彙集機制,從體制上完善信息披露的相關工作流程,為更好地履行好信息披露職責奠定了基礎。

由於本行今年4月27日剛剛上市,因招股書中披露了本行xx年度相關財務業績情況而取得了上市地監管機關對本行xx年報的豁免。因此,尚未披露過定期報告。但本行會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同時、全面、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不斷提高透明度,保證所有的股東平等享有知情權。同時,本行也將根據上市地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機關的要求,適時修訂、完善《中

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9、投資者關係管理

本行上市之初,就非常注重與投資者的溝通與交流,開通了投資者電話專線,在公司網站設置了"投資者關係"欄目,認真接受各種諮詢,並開始着手建立相關規章制度,起草了《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者關係管理制度》。上市以來短短的兩個月內,本行領導、董祕、董事會辦公室工作人員已組織、接待了大大小小几十次境內外投資機構、分析師和投資者的來訪調研,通過電話、電子郵件等形式及時解答問題,建立了和境內外投資機構的良性互動,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得到了資本市場的好評。

(二)規範運作的保證

1、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本行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各級管理人員規範運做的行為準則和依據。本行的公司章程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國務院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別規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備條款》、《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而制定的,已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並已通過中國證監會和香港聯交所的審核。

(2)三會議事規則

根據監管機關的要求,制定了詳細的《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和《監事會議事規則》。

(3)董事會、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議事規則。

(4)制定並完善了《行長工作細則》,完善高級管理層的工作細則和規程,明確組織機構之間的職責邊界,建立明晰的彙報路線和信息溝通機制。

(5)起草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資者關係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配套文件。

在實際運作中,上述文件及其他相關指導性文件,共同為規範運作提供了制度保證。

三、公司治理中存在的問題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xx年12月31日,在短短的時間裏,本行公司治理結構的基本框架和原則基本已確立,公司治理走上了規範化的發展軌道。但在實際運作中,正如《關於開展加強上市公司治理專項活動有關事項的通知》所深刻指出,要真正解決公司治理"形似而神不至"的問題,就須清醒地認識到自己的不足,積極學習那些較我行更早步入資本市場的同業的先進經驗,取人所長,補己之短,積極探索、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

(一)進一步完善董、監事會決策機制。由於本行董、監事會下設各專門委員會成立時間不長,其議事規則雖已經各專門委員會審議、修訂,但尚待董事會審議通過。此外,董、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的成員都是金融、財政方面的專家學者,應進一步發揮各專門委員會的專業特長,不斷完善董、監事會決策機制。

(二)進一步加大基層機構的內控執行力。我行雖旗幟鮮明地提出了合規經營理念,並大力倡導和宣傳,但個

別基層機構在認識上仍不到位,在處理具體業務時容易忽視合規經營的問題,一些發生在基層機構的低層次操作風險問題還不時地困擾着我們。因此,我們將進一步加強合規體系建設,積極培育全員合規、高層合規的文化氛圍,進一步加大對基層機構的檢查力度,加強其內控執行力。

(三)制定、完善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津貼制度。我行提名及薪酬委員會已草擬《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津貼制度》,以使董事認真、勤勉地履行職責。該制度已提交第一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擬於年內實行。

四、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間及責任人

序號 整改措施 整改時間 責任人

1 董事會審議通過議事規則,進一步完善董、

監事會決策機制 xx年8月份 孔丹先生

劉崇明女士

2 進一步加大基層機構的內控執行力 xx年內 合規審計部

3 實施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津貼制度 xx年12月份之前 人力資源部、

提名與薪酬委員會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本行始終致力於構建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並借鑑國內外先進的公司治理經驗,結合本行的實際情況,在公司治理的實際運作中,採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斷提升公司治理結構。

(一)內部控制制度方面的特色

1、本行樹立了正確的經營理念,優化了內控環境。我行在對近年實踐進行總結的基礎上,提出了"追求效益、質量、規模的協調發展,追求過濾掉風險的利潤,追求穩定增長的市值,努力走在中外銀行競爭的前列"的經營理念,嚴格按照國家各項法律、法規、條例的規定和銀監會的監管要求,以《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為指導,遵循商業銀行全面、審慎、有效、獨立的內部控制原則,改進內部控制措施,完善信息交流與反饋機制,有效發揮內部控制的評價與持續改進機制,有力地促進了全行各項業務的健康、平穩、安全運行。

2、本行建立了覆蓋全面業務和流程的內部控制制度,包括授信業務內部控制、資金資本市場業務內部控制、會計及櫃枱業務內部控制、

計劃財務內部控制、中間業務內部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內部控制和反洗錢內部控制等。

3、完善內控管理機制,提高決策的科學性。本行積極探索扁平化管理,建立健全集體決策機制,通過建立並執行總、分行行長定期辦公會議制度,履行集體決策職能,提高經營管理決策的科學性和透明度。健全了行長辦公會領導下的風險管理委員會、發展及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內部審計委員會和財務審查委員會制度,提高了決策的專業性。

4、強化風險管理措施,落實全面風險管理。一方面進一步健全風險管理體系,在風險管理委員會下成立了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三個專業委員會,建立了相應的工作制度,並開始履行職責。另一方面加強信貸政策管理,強化放款中心建設和貸後管理工作,並進一步加強市場風險管理,不斷提升風險管理技術手段,完善貸款管理信息系統、資產負債系統、財務管理系統。

(一)日常信息溝通手段。目前,本行通過《中信銀行董監事通訊》、《中信銀行資本市場動態》等方式及時向董、監事會報告相關日常工作。

(二)股權激勵計劃情況的説明

本行已制定對高管的股票增值權激勵方案,可否實施,目前尚未得到監管機構的明確答覆。

 

第三篇:內控自查報告

【內控制度】內部控制方法探討

(一)目標控制法

目標控制是一種事前控制方法,指一個單位內部的管理工作應遵循控制目標,分期對生產、經營銷售、財務、成本等方面制訂切實可行的計劃,並對其執行情況進行控制的方法。目標是指所要達到的境地和標準。內部控制目標不僅是管理經濟活動、實施內部控制所要達到的標準,也是監督、檢查、評價企業內部控制系統的重要依據。 、

實行目標性控制,就是要使一個單位的活動不僅要達到近期目標,而且逐步實現其創建目標。首先要確定目標,並提出達到目標的具體措施,這樣更有助於達到預期目的;其次不僅要對計劃指標的執行情況控制,而且對於組織管理活動中的每一道環節都要施以監督,做到層層把關;再次要連續不斷地對所取得的成果進行測查,將實際同計劃目標進行比較,及時揭示實際與目標之間的差異及其原因進行定性、定量分析和做出客觀的評估,並把結論反饋給有關的管理人員,以便修改原定的計劃或採取有效的補救措施。

目標控制的內容很多,以製造業為例,應着重對財務成本、財務成果等方面進行目標控制。在財務方面的控制目標有目標銷售額、目標利潤額、流動資金週轉計劃天數等;成本方面的控制目標有原材料消耗定額、工資定額(或工時定額)、產品計劃單位成本、期間費用預算等;在財務成果方面的控制目標有毛利、利潤總額、淨利等。

總之,為了搞好目標控制,必須做到以下幾點:確定目標、健全目標體系、保持各種目標的一致性、建立有效的獎勵制度、建立完善的反饋系統。

(二)組織控制法

機構設置以後,必須要進行職責的劃分,並明確規定每一層次、每二..機構的任務和應負的職責,還要規定相互配合與制約的方法,這就是所指的組織控制方法。組織控制法,也是一種事前控制方法,是建立授權控制、實施程序與牽制控制的基礎,也是決定內部控制是否有效的關鍵。

職能實行分離,確保專業、職業和技術的專門化,實現內部管理控制所要求的職能獨立,以利於工作效率的提高。只要有可能,單位的業務包括交易的發生在內,工作人員的經營,特別是資財保管與控制以及會計分管等職責均應分離。職責和範圍應有明確規定,併為每個職工所知曉,以保證誰都不能包攬一項交易的始終或所有重要環節,以減少差錯、浪費或未察覺的不法行為的危險性。如授權、批准和記錄交易、資財的簽發和接受、款項支付、檢查或審計

經營業務等重要責任,應有計劃地授予若干部門或個人一,以保證檢查和結算的有效進行。內部控制措施應與業務流程融為一體,以保證在不增加費用或設立新的職位或新的經營機構的情況下,在現有的職工中進行職責分配和分離,以提高可靠性,並避免滋長官僚主義。在小單位中,如無法用劃分責任來實現完全的控制,則可採取經常進行內部審計等其他措施來加以控制。

在實施組織控制時,應遵循以下原則:①分清職責,杜絕一個部門或者個人控制交易的全過程;②每個執行部門都有權採取果斷的決策行動來切實履行職責;③明確規定個人職責,防止逃避責任、超越職權、文過飾非和推卸責任的事情發生;④負責分配職責和權力的主管人員,要進行追蹤檢查,考核下級是否切實執行命令;⑤被授權者應按規定期限經營業務,如無特殊情況,上級一般不予檢查,因此要求職工具有識別異常現象的能力;短)每個工作人員應向上級彙報其履行職責和所取得成果的情況;⑦應該確認單位有關授權法規的要求;⑧機構應具有彈性及可塑性,以便適應經營計劃、方針和目標的變化,⑨職能、責任和職權的分配,應避免重疊、重複和衝突;⑩應避免職權分工過細,而導致行動遲緩、職務虛設和效率低下,力求精簡機構。

(三)授權控法

所謂授權控制法,是指各項業務的辦理,必須由被批准和被授權人去執行,也就是説單位的各級人員必須獲得批准或授權,才能執行正常的或特殊的業務。授權控制同樣是一種事前控制方法。內部控制要求進行交易和經營活動時,要有授權批准制度,以確立完善的工作程序。授權控制的基本技巧:

1.進行授權控制

要求單位內部要有授權環節和明確各環節的授權者。一個組織的根本大權在其領導和其管理班子成員,管理當局應依次將職權授予具體人員或部門。

2.授權級別應與授權者地位相適應

如低層次主管人員只能進行提議、批准和執行日常工作,做較小的經營和交易方面的授權;高層次主管人員可以進行重大的非同尋常的經營業務和交易事項方面的授權。除特別重要的或鉅額的交易進行特殊授權外,單位主要負責人應以書面形式授予下屬官員以批准和經營業務的權力。

3.要求被授權人應該是稱職的人員.對於不勝任的人不得授權

授權控制其實質是人事控制,更側重於對職工使用方面的控制。總體要求是:根據管理人員及廣大職工的資歷、能力、經驗分配其適當的工作,不分配給力所不能及的任務,不授予力所不能及的職位或權力。

4.嚴格要求各級人員按所授的權限辦事

不得隨意超越權限。如拒不執行應提出適當的理由,上級領導或部門主要負責人不能越俎代庖,不要統攬下屬工作。

5.無論採取什麼樣的授權、批准形式.都應有文件記錄。用書面授權為主,方便以後查考。

6.注意“一般授權”和“特定授權”區別對待

“一般授權”是指對正常業務範圍內的授權,也即規定處理正常性業務的標準。這種授權是在涉及鑑別一般條件時遇到的,它是一種經常性的、連續性的授權。例如,授權給採購人員可在一定金額範圍內購買常用材料,如果他超限額採購或採購不常用的材料,他也就逾越了權限,必須得到“特定授權”,否則不得辦理。

“特定授權”是指對非正常業務處理的授權。這種授權是給予嚴格條件與所涉及的特殊個人的授權,是在遇到特殊情況,超過了一般條件才使用。因此,它是無連續性授權或為一次性授權,一旦業務完成,授權也就自行撤銷。

例如,某一組織要削價銷售不屬於一般銷售範圍的一大批呆滯材料,這就需要組織領導特別批准授權才能進行處理,如嚴格規定削價幅度、處理對象和數量等。

(四)程序控法(也叫標準化控制)

它是對重複出現的業務,按客觀要求,規定其處理的標準化程序作為行動的準則。進行程序控制,有助於單位按規範處理同類業務,有科學的程序、標準可依,避免業務工作無章可循或有章不循,避免職責不清等;有利於及時處理業務和提高工作效率;有利於減少差錯,有利於暴露或查明差錯;有利於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應負責任;有利於及時地處理和解決問題等。

實行程序控制,需要將單位各項業務處理過程,用文字的説明方式或用流程圖的方式表示出來,以形成制度頒發執行。如制定現金管理制度,材料採購、核算、領用辦法,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產品成本計算規程及各種業務操作方法,等等。

程序控制也是典型的事前控制方法,它不僅要求按照牽制的原則進行程序設置,而且要求所有的主要業務活動都要建立切實可行的辦理程序。任何業務的處理程序都要與單位的機構設置、人員配置相吻合;任何業務程序都要有助於制約錯誤和弊端;同時,還要注意程序的經濟性與有效性,既不能繁瑣與重複,也不能過於簡單或存在漏洞。

(五)職務分離控制

程序控制法的關鍵是實行職務分離控制,是將一些不相容的職務由幾個人分別辦理的一種控制。例如,在一個組織經營過程中,把經濟業務分為不同環節,由業務部門員工簽訂合同並辦理採購或銷售業務;財會部門負責收付款項並記錄發生的業務;倉儲部門負責保管財產物資等。

職務分離控制法一般包括以下五方面內容:

(1)某項經濟業務的授權批准職務與執行職務實行分管。如審批支付貨款的人員不能同時擔任出納,有權審批材料的人員不能同時擔任倉庫保管員。

(2)貨幣資金出納職務與總分類賬記錄職務實行分管。出納員只處理貨幣資金的收支及保管,記現金出納備查賬,而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和總分類賬,應由其他人員登記,以便相互制約,杜絕舞弊,如果出納人員兼管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則總分類賬必須由別人登記,並要對日記賬進行經常性的檢查。

(3)物資的保管職務與物資的記賬職務分管。如倉庫的保管人員不能擔任材料明細賬的工作,否則就會偽造賬目、進行貪污舞弊,不能做到“賬實相符”。

(4)財物保管職務與財物、賬實核對職務實行分管。如財產清查的賬實核對工作不能由財產保管者擔任,銀行存款調節表的核對不能由銀行日記賬經手人擔任。

(5)經濟業務的執行者與經濟業務的記賬職務應實行分管。如會計部門與經濟業務部門分別設置,採購員、售貨員不能兼任記賬工作:

(六)檢查控制法

檢查控制法是指對內部控制制度貫徹、執行情況所進行韻監督檢查方法。

各單位在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中,要認真做好檢查工作,具體包括對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評價,寫出檢查報告;對各方面經濟業務中出現的缺陷提出改進意見;對執行內部

控制檢查工作的人員根據工作績效實行獎懲等。其目的是保證內部控制功能的充分發揮,促成既定政策的貫徹和管理目標的實現。

任何組織的領導如果不實行嚴格的檢查監督控制,就會陷入盲目輕信,就會放縱下屬玩忽職守或貽誤工作。因此,每個組織必須實行專業檢查和自我檢查等制度,具體包括:

(1)建立內部檢查或內部審計機構,實行專業檢查;

(2)內部檢查機構應獨立於業務部門之外,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領導;

(3)內部檢查機構應事先制訂檢查監督計劃、工作程序,報請單位領導批准後實施;

(4)內部檢查機構應嚴格檢查和如實報告檢查結果,要確保報告的客觀性和可靠性;

(5)內部檢查機構應根據檢查中發現的偏差,建議領導採取糾正措施,並監督有關部門及時改進工作。

(七)風險控制法

任何組織生產經營中都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如何避免或降低風險,提高經濟效益,是組織內部控制的重要方法之一。風險控制法就是在組織內部各種控制活動中認真分析可能面臨的風險,研究風險與收益的關係,避免風險或減少風險的途徑或措施;或者在一定風險存在的基礎上,如何防範風險並提高經濟效益。

風險控制法的要求是:樹立風險意識,針對各風險控制點,建立有效的風險處理系統,通過風險預警、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分析、風險報告等制度,最終達到抵禦風險和降低風險的目的。

(八)預算控制法

預算是計劃的量化表述形式,即以貨幣的形式將組織決策目標所涉及的經濟資源具體地、系統地反映出來。預算控制法,是指各單位事先確定各經濟事項的預算指標,要求單位內部各部門和人員嚴格執行,最終按照預算指標對照實際完成指標情況作為績效考核的依據。

預算控制的具體要求是:首先,預算控制應包括組織的各項活動。各單位要以組織的總體目標為前提,以銷售預算為起點,依次對生產、成本、現金收支等各方面進行預測,並在此基礎上編制最終的現金預算表、預計利潤表、預計資產負債表等。其次,預算控制應是全

過程的控制。在編制全面預算的同時,還應加強各項預算的執行、分析、考核等環節管理,明確預算項目,建立預算標準,規範預算的編制、審定、下達和執行程序,及時分析和控制預算差異,採取改進措施,確保預算的執行。在預算執行過程中,預算內資金實行責任人限額審批,限額以上資金實行集體審批。嚴格控制無預算的資金支出。

(九)內部控制法

內部控制方法還有多種分類形式,如經營控制,包括制訂計劃、編制預算、建立會計和信息系統、制定證明文件、授權、制定政策和程序、建立秩序等控制。人事控制,包括招聘和選擇合適的員工、定向培訓和發展、監督等控制。定期檢查,包括對員工的檢查、對經營和項目的內部檢查、外部檢查和同行業檢查等控制,還有設備和設施的控制。

內部控制功能具體體現在積極獲取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中出現的偏差信息,積極採取有力措施,限制偏差積累,即將實際績效與計劃目標加以比較,發現潛在的和現實的錯誤或問題並進行處理,有利於確保組織實現預計的目標。內部控制的一般模式是:應具體規定和明確闡述應予實現的目標或目的;根據目標或目的規定並闡述計劃和程序;將實際績效與目標計劃比較;抽查和分析差異及例外事項;向管理部門反映比較、分析的結果;採取必要的改進措施,或者修訂計劃目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如比較結果未發現任何差異,原制度無須加以修訂,照常繼續執行。任何事項的內部控制制度都是一個連續不斷的動態過程,既無起點,也無終點,專為監測現存狀況,評估“是”與“應該是”之間的區別,必要時進行適當調節。控制目標是控制工作得以開展的前提,是檢查和衡量實際工作的依據和尺度。如果沒有控制目標,便無法衡量實際工作,控制也就失去了目的性。標準是一種作為規範而建立起來的測量標尺或尺度。控制標準是控制目標的表現形式,是測定實際工作績效的基礎。對照控制標準,管理人員可以對工作績效好壞做出判斷。沒有一套完整的控制標準,衡量績效和糾正偏差就會失去客觀的依據。因此,制定控制標準是控制工作的起點。

第四篇:2014年內控自查報告

2014年內部控制自查報告

我公司按照總公司相關要求,結合自身工作特點,精心組織,妥善佈置,對照《內控管理手冊》進行了認真核對,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自查基本情況

我公司高度重視內控工作,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組織內控工作小組開展自查工作,下發內控自查通知,通過訪談內控相關崗位、上報內控自查材料等形式進行了重點自查。

上半年共修改流程5個,包括: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流程、外委工程審批流程、內部工程施工管理流程、固定資產報廢管理流程、車輛修理管理流程;增加流程2個,包括:內部工程驗收管理流程、外部工程驗收管理流程。

二、自查發現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反舞弊程序與控制方面

通過自查發現部分員工對反舞弊問題的認知度不夠;目前僅採用辦公電話和普通電子郵箱作為信訪舉報電話和郵箱的問題。

(二)財務管理方面

1、工程成本核算管理存在工程進度確認不及時的問題。

2、項目轉資未明確資產類別及使用年限。

3、發票管理未按規定保管

4、經核查,我公司發現工資表中,由總公司統一計算、發放的通訊費補貼(按税法規定屬於工資性補貼範疇)沒有納入個人所得税應税額度內。經與總公司財務處溝通,此項補貼沒有經過税務機關審批的免税文件,應列入個人所得税計税範疇。

(三)物資採購及庫存管理方面

通過自查發現在材料採購驗收上還存在問題,如:只對招標採購的設備材料驗收,而零採的沒有驗收過程,導致部分採購材料不符合要求。究其原因是過去對零採物資重視不夠,認為數量少,材料比較雜,驗收比較困難。

(四)人力資源管理方面

1、權利和責任分配上,有些部門存在職責不清,職責交叉的情況。由於人員變動,分工等原因,造成了這種情況。

2、培訓方面,有些部門存在流程不清晰,不按照公司規定的培訓流程進行審批的情況。其中有臨時性的培訓,時間緊,來不及審批等原因。

3、業績考核方面,有的部門走過場,考核就是一個形式,沒有深入到實際工作中,沒有起到考核的激勵作用。

三、整改措施

(一)反舞弊程序與控制方面

1.加強信反舞弊程序和控制的宣傳力度。組織員工進行舞弊風

險和反舞弊程序和控制的相關培訓,利用專題會、網絡、宣傳欄等載體進行大力宣傳,使員工瞭解什麼是舞弊,發現舞弊行為應向那個部門舉報以及舉報方式。

2.設置專號可錄音舉報電話,在工作時間之外採用自動錄音接聽,以保證24小時暢通。每天及時收聽舉報信息,保證每一件信訪舉報都得到有效處置。

3.新建信訪專用電子舉報郵箱,對電子舉報郵箱的權限設置進行調整,加強舉報郵件處理情況的監督。

(二) 財務管理方面

1.要求公司工程管理部按及時與甲方確認工程進度,及時入賬活化企業資金。

2.為了發票使用安全建議購買保險櫃。

(三)人力資源管理方面

1、對職責不清的部門,修改崗位説明書,做到職責清晰。

2、嚴格培訓的審批流程,對時候審批的部門進行考核扣分,同時加強培訓審批流程的宣傳。

3、業績考核方面,讓主管的領導深刻認識到績效考核的作用和意義,讓績效考核工作成為激勵員工的一個工具,從而更好的管理日常的工作。

xx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9日

第五篇:內控制度落實自查報告

關於對重要崗位輪崗、換户管理、強制休假等

內控制度落實情況的自查報告

為進一步推進我行重要崗位輪崗、換户管理、強制休假等內控制度的落實,我行行自接到銀黨紀辦【2014】13號文件《關於對重要崗位輪崗、換户管理、強制休假等內控制度落實情況進行自查的通知》後,縣行領導班子高度重視,首先是召開了專題會議,在會議上認真學習了相關文件並明確專人負責此項工作。會議結束後,對我行的重要崗位輪崗、換户管理、強制休假等內控制度工作進行了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自查工作順利開展。

我行接到通知後,縣行黨支部立即召開了行務會對文件要求進行全方位的學習,行長親自披掛上陣,成立了重要崗位輪崗、換户管理、強制休假等內控制度自查領導小組,行長親自擔任組長,兩位副行長為副組長,二部一室主任為成員。為順利開展重要崗位輪崗、換户管理、強制休假等內控制度自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開端。為切實做好自查工作,縣行結合正在開展的“銀行業內控和案防制度執行年”活動,展開了更細、更深入的自查工作,實行“雙管齊下”工作方針,查找問題分析原因,確保了重要崗位輪崗、換户管理、 1

強制休假等內控制度自查工作落到實處。

二、自查情況

(一)重要崗位和敏感環節輪崗及強制休假。我行始終堅持認真執行重要崗位及敏感環節輪崗制度,每三年進行一次崗位輪換,為有效推動各項業務的開展提供了保障,全面提高了重要崗位及敏感環節工作的安全性。在強制休假方面,我行按照上級行文件的規定,要求休假人員休假時間必須達到5-10個工作日,休假期間並安排代指管理人員代替休假人員的崗位,確保了工作的正常開展。今年以來,我行休假人員為2人。

(二)縣行領導班子成員情況。按照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幹部交流暫行規定文件精神,我行正副行長屬於異地交流任職,縣行行長任行長在我行任職未滿三年,年齡不足50週歲。縣行兩位副行長年齡不足45歲,我行行長在本地任職未達到5年。

(三)換户管理及客户管理工作情況。我行在貸款客户的管理中,堅持兩個以上客户經理工作制度並實行客户經理每隔兩年進行一次換户管理。今年以來,我行客户經理應換户管理人數三,換户管理人數三次。確保了換户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為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打下了堅持的基礎。

農發行封丘縣支行在此“重要崗位輪崗、換户管理、強制休假等內控制度落實”自查工作中能夠從嚴、從謹,並且

堅持與實際工作相結合,督促了重要崗位輪崗、換户管理、強制休假等內控制度”的落實,堅持突出重點與全面自查相結合,在檢查信貸、財務、會計等重點業務領域的同時,全面瞭解了“重要崗位輪崗、換户管理、強制休假等內控制度落實”工作進展情況,經過自查我行在“重要崗位輪崗、換户管理、強制休假”等內控制度落實不存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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