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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直播的學習心得2020

“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直播的學習心得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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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直播的學習心得2020

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和目的都充分反映人民羣眾的意願,保障私權,維護廣大人民羣眾的利益。因此,民法典在被譽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的同時,也被譽為“權利保障的宣言書”。接下來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直播的學習心得2020範文,但願對你有借鑑作用!

“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直播的學習心得2020範文1

2020年5月28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稱民法典),一經公佈,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和討論的熱點。作為基層幹部,就要蹭這個熱點,加強民法典學習宣傳的同時,做人民羣眾的知心人、帶頭人和老實人,讓民法典根植於心、篤於行。由於內容太過豐富,難以寫出全部體會,現僅就有關《民法典》方面,深刻領會老師的講課精神,再談些心得體會

一、民法典的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居於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二、瞭解了王晨副委員長關於民法典草案的説明:黃瑞老師在講課中説,編纂民法典一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設部署;二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現實需要;三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四是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客觀要求;五是增進人民福祉、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因此,編纂民法典的重大而深遠的意義就很明確了。編纂民法典採取“兩步走”的工作思路進行:第一步,制定民法總則,作為民法典的總則編;第二步,編纂民法典各分編,再與民法總則合併為一部完整的民法典草案。

三、編纂民法典的指導思想:緊緊圍繞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總結實踐經驗,適應時代要求,對我國現行的、制定於不同時期的民法通則、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侵權責任法和人格權方面的民事法律規範進行全面系統的編訂纂修,形成一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願的民法典,為新時代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完備的民事法治保障。

四、編纂民法典的基本原則:一是堅持正確政治方向,二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三是堅持立足國情和實際;四是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五是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五、5.29日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充分認識頒佈實施民法典重大意義,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説明黨中央對切實實施民法典十分重視,我們必須好好學習,好好執行。

六、我的體會:

1、民法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開創了我國法典編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義;

2、民法典以人為本更好維護人民權益,人民羣眾維護自身權益,有法可依,更加有了安全感。

3、民法典內容廣泛,涉及到人民羣眾的方方面面,可以説碰到任何問題都可找民法典解決,這真是我們的福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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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直播的學習心得2020範文2

當“全面小康”遇到《民法典》,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更加齊頭並進,讓生活更美好。脱貧攻堅是我們徹底解決絕對貧困問題的最後一戰,全面小康是“國家物質力量和精神力量都增強,全國各族人民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改善”。人們常説,人活一口氣。這口“氣”是拼搏之氣,也是順暢之氣。有時候,在拼搏中雖然有了成果,但可能仍感覺“不開心”。因為除了有成果的收穫,更在乎被周圍環境所“尊重”。比如工作了一天回到屋裏,忽然接到房東電話讓明天搬走,一看租期還有半年才到期,那心裏的憋屈怎麼辦?看到小區電梯裏打的五花八門的廣告,回想到這筆收益去哪裏了?越想越生氣。好不容易剛處了個對象,在路上散步,突然一條狗撲了上來,狗主人卻沒采取任何防護措施,是揮拳相向還是保持紳士風度?讓人着實為難。十幾歲的孩子偷偷拿着父母的積蓄在網上打了“賞”,父母該怎麼辦?不用怕,在《民法典》裏都能找到答案。有時候,苦一點累一點倒不怕,怕的是被人、被周遭所“忽視”。雖然要想有“存在感”,就要不斷去拼搏,但大環境的塑造也很重要。當“全面小康”遇到《民法典》,讓羣眾在關注小康社會“物”的同時,更有“神”,更有“感”,就如同“骨骼”和“血肉”,“有力”而“優美”。

當“全面小康”遇到《民法典》,藏“富”於民,“富”中更“安”,奮鬥起來更帶勁兒。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不僅要“富口袋”,還要“富腦袋”。要把這兩“富”深深地藏於人民的生活之中,讓這“富”與時代同進。“此心安處是吾鄉”,有“鄉”的地方就有“家”。有“家”的地方,就要守護好。有法可依,並不斷完善,就是的“守護”。當我們走在全面小康的大道上,再“手握”《民法典》,無論在哪裏,心底都會有着落。“底盤”更穩才敢開得更快。《民法典》無論是大到物權、合同,還是小到家庭矛盾、鄰里紛爭,都能在其中找到依據和答案,可以説是保護人民羣眾的權益無時無刻、無所不在。情況明瞭,底氣足了,就如解“後顧之憂”。俗話説,心穩了,手就穩了,在接續奮鬥的路上就會更加義無反顧、勇往直前,噴薄出那為事業熱火朝天的幹勁兒。“底盤”更穩才能開得更快。民心安,則天下和。“和”就是心齊,心齊則事成。《民法典》就如一塊千錘百煉,無比堅固的“磐石”,鋪就在“復興號”列車帶領人民駛向更加幸福的道路上,即使在未來可能還要面對更多更大的風浪,但只要人民羣眾齊心協力、萬眾一心的這塊“基石”在,就能讓列車穩穩地全速前進。

在決戰決勝脱貧攻堅、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路上,要不忘學習《民法典》。讓《民法典》的為民思想和情懷,更加激勵打贏脱貧攻堅戰的決心和信心,讓即將全面建成的小康社會成為《民法典》行穩致遠的堅實基礎。

“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直播的學習心得2020範文3

經過黨支部黨課的學習,《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着“人民至上”,我們不僅要細細體會和思考背後的含義,更要時時去領悟和踐行其中的真諦。

人民利益至上,舉起法律武器維護人民利益,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能只停留在口頭上、止步于思想環節,而要體現在經濟社會發展各個環節。《民法典》增強了民事權力種類,確認和保障民事權力,完善了權利保護和救濟規則,加強了對弱勢羣體的保護,迴應了人民羣眾需求,切實維護了廣大人民羣眾根本利益。

人民需求至上,建德治屏障增進人民福祉。公平正義是提升羣眾獲得感滿意度的前提。新時代下,人民在物質生活極大豐富後,必然對公平正義有更好層次的需求。要順應人民的需求,促進社會的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民法典》確立了法人制度、代理制度、物權制度及合同制度等相關民事法律制度,為各類市場主體營造了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環境,切實維護社會主義公平正義。

讓廣大人民羣眾共同參與,讓《民法典》的精神內化於心、外踐於行,融入日常生活,成為全體社會成員的行為規範。這部具有着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志的《民法典》必將助推“中國之治”躍上更高境界,在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奮鬥征程上樹起又一座法制豐碑。

“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直播的學習心得2020範文4

合同效力問題,從來都是合同簽訂、履行以及在爭議處理中的核心關注點和出發點。《民法典》頒佈後,有關合同效力的規定從邏輯結構、表述內容方面都發生了適度增減、吸收等調整和變化。本文嘗試通過梳理《民法典》有關合同效力的規定,淺談《民法典》的學習感受。

一、《民法典》中合同效力的結構調整

《民法典》頒佈前,有關合同效力的法律規定主要體現在《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中。《民法總則》沒有針對合同效力問題作出規定,但針對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做出了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該包括合同行為,因此《民法總則》有關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規定也是對合同效力的原則性規定。除了《民法總則》《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一些單行法律也有在其各自的法律體系下對合同效力有所規定。但總的來説,合同效力的法律規定相對分散,邏輯結構不夠緊密,產生的弊端是難以在頭腦中形成對合同效力規定的整體感和嚴密感。

而《民法典》對於合同效力規定在結構和邏輯上進行了整合,使其更為嚴謹。《民法典》第三編第三章“合同的效力”通過七個條文,分別對生效時間、需批准合同、無權代理、越權訂立、超越經營範圍、免責條款、爭議解決條款等進行了一般性規定。並通過第五百零八條“本編對合同的效力沒有規定的,適用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的有關規定”,用《民法總則》中對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規定對合同效力做了結構上的補充,合同效力更易全面把握。

二、《民法典》中的效力邊界

效力問題是合同關鍵,而法定無效情形是效力問題的邊界。把握了法定無效的清晰邊界就能更好的理解合同有效的自由之域。下文從兩個角度梳理和討論合同法定無效情形在民法典中的新變化。

首先從《合同法》第五十二條原有五種法定合同無效情形出發,看其內容在《民法典》中具體變化。

(1)《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以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當然無效的規定。

針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民法典》中有其他相關規定分別體現,如第一百三十二條中概括規定為“民事主體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以及第五百三十四條“對當事人利用合同實施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行為的,市場監督管理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負責監督處理”。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藉由合同編第五百零八條指向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第一編第六章中的相關規定),使得合同是否違背“公序良俗”對合同效力的判斷和影響變得更加重要,體現了對於社會公共法益保護的核心。

《民法典》沒有對公序良俗做出定義,也沒有做列舉式的説明。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人民法院2019年11月8日發佈的《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也就是《九民紀要》第30條中規定:“下列強制性規定,應當認定為“效力性強制性規定”:強制性規定涉及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宏觀政策等公序良俗的;”這條規定體現出人民法院認為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宏觀政策等屬於公序良俗範圍。如此看,如果合同內容違反有關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宏觀政策等規定,即使所違反的規定不屬於法律或行政法規,也存在法院適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規定,認定該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的風險。

(2)《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情形的實質內容,調整表述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3)《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五十二條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情形下合同無效的規定,而將整合了該條實質內容的《民法總則》中關於通謀虛偽的規定體現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中,即“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也就是先對虛假表示與隱藏行為進行偽裝識別,再確認隱藏行為的效力。

(4)《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內容,在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中延續了《民法總則》中的相關表述。

再來看《民法典》對法定無效情形的直接規定和明確表述的變化。

《民法典》以第三編第三章合同效力專章規定了七個條文,但僅在該章第五百零六條將造成對方人身損害及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這兩種情形的免責條款直接規定為無效。另通過第五百零八條指引到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章節,將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通謀虛偽、違反強制性規定及違背公序良俗、惡意串通損害他人的情形直接規定為無效。

除此之外,因考慮到合同效力的複雜性,對於合同效力未被直接規定為無效的其他情形,則放到《民法典》總則中有關合同可撤銷、效力待定、部分性效力排除、擔保從屬性效力判斷等相關條款中,或分散在典型合同等其他章節中另行規定,形成了對合同效力靈活處理的緩衝地帶,體現了使合同儘可能有效的立法目的。

三、學習感受

從《民法典》有關合同效力規定的行文結構、邏輯調整、內容增減、條文表述等細節之處,筆者感受到了相比原有法律對合同無效情形更為寬泛的規定,《民法典》集中和充分地體現了鼓勵交易、保護合同有效的立法宗旨。《民法典》對合同法定無效情形的規定讓我們感受到它向我們清晰傳達的合同效力邊界的拓寬。

對於我們法律人,法條的細節固然重要,但法律的深意更待持續探索。《民法典》是通過已經寫進條文的內容,向我們傳達和揭示它沒法寫進條文的現實複雜性,向我們努力呈現在鼓勵交易基礎上效力問題的複雜性,提醒法律人不能掉以輕心,需在法律規定與現實生活、交易效率與合同正義中探求各方真意、尋求動態平衡。《民法典》可作為法律人執業道路的指南針,在未來面對特定情境的具體法律行為時,都能以客觀立場,對合同效力問題綜合分析和審慎判斷。

如果用一句話概括對《民法典》有關合同效力規定變化的感受,那就是“邊界拓寬,而自由之地更加複雜。”

“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直播的學習心得2020範文5

6月1日,民法典全文正式公佈,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這部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早已成為兩會上代表委員的熱議焦點和生活中羣眾百姓的熱門話題。它集中反映了人民意願,充分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法治理念,是全面依法治國、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內容,在新時代法治中國建設中具有重大意義。

民法典的立法目標是保障人民需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顯示,2019年地方各級法院受理案件3156.7萬件,審結一審的刑事案件129.7萬件,這意味着受理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屬於民事案件。面對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發展的矛盾,民法典將成為重要的法治保證和有效的法律利器。以保護民事權利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對民生關鍵問題給與多角度、全方位的迴應,體現人民需求,保障人民權益,增進民生福祉,開啟人民權利保護的新時代。

民法典的立法原則是以人民為中心。1260條,10萬餘字,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條文、字數最多的一部法律。民法典是對我國現行民事法律規範的系統性整合、修改和完善,在字裏行間呼應着社會現實,用行文條款書寫着人民權利。它囊括了全部民事主體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在社會生活中所涉及的方方面面,規範各類民事主體的各種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可以説,人的“生老病死”各個階段的權利,都可以在這部“社會生活百科全書”中找到答案,且圍繞着“人”做出了周全的利益保障。

民法典的運作形式是開門立法,廣納民意。歷時5年,草案各編10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向社會公眾徵求意見10次並收到102萬條意見……這些數據正是《民法典》開門立法、廣納民意的充分證明。集民智、映民意、應關切,吸引更多的公民和機構參與立法過程,通過廣開言路的形式,充分考量和吸納民意,實現公共利益最大化,保障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而羣眾意見的接受和採納,更是與民心民意達成共識的最好證明。

民法典有着太多的閃光點。它體現了時代的精神和特徵,有典型的中國特色與風格,對中國問題作出了迴應,與時俱進,有發展眼光。它是中國人民“保障私權”呼喚的最有利迴應,這種迴應既凸顯觀念的進步,更體現了“人民至上”的立法精神。它的誕生順應時代發展要求,維護人民切身利益,將深刻影響我們每個人。這樣一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精神、反映人民意願的法典,正承載着億萬人民的期許闊步向我們走來。

“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直播的學習心得2020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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