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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税法心得體會多篇

學習税法心得體會多篇

學習税法心得體會多篇

學習税法心得體會篇1

税收是國家實現政治和經濟職能的一種有效的工具。對於我們的日常生活,税法的影響也無處不在。從本專業的角度來看,税收主要表現在所得税會計的調整方向上。如果很好的瞭解和運用税法,對企業的成本就可以進行有效的控制。隨着國家經濟的發展,税收的不適應性和不完善性也逐漸表現出來,所以學習税法不只在其作用上有必要性,對其的不斷變化也應該時刻關注。因為國家通過税收參與一部分社會產品或國民收入分配與再分配,所以通過税收的變化可以看出市場經濟所存在的問題和發展方向,以及國家經濟政策的導向。

經過一年的税法課程的學習,瞭解了税法的本質。在税法的變動和對專業的影響方面有些許心得體會。

税法的發展是多重兼顧的,其立法的基本原則是符合人民意願,適應多元化社會的規範。税收是工具,不可隨意附加職責,所以税法的變更是可以多元化的表現出社會經濟狀況的。雖然税法有政治趨向性,服從於國家政策的變更,但總體上看,市場經濟的影響是主要的因素。自從入世以來,中國目前已經成為吸引外資最多的發展中國家,經濟社會情況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國內市場對外資進一步開放,內資企業也逐漸融入世界經濟體系之中。税法在宏觀調控中起很大作用,近年來由於市場因素的複雜性,外資企業對中國經濟的影響已不容忽視,而且針對各種性質的企業在市場上要求同等地位,税收的變更已經刻不容緩。從會計方面看來,會計是税法影響的反映者,所得税在其中起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所得税只是針對內資企業而言,由於其對企業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及年限、費用劃定範圍等和會計上相比有所不同,對企業成本控制、利潤核算都有很大的影響。國內對外資企業的税收不以所得税法核定,所以從會計的反映上面看,企業核算不能統一,在市場的競爭上也有失公平。國際經濟市場的税法準則給中國市場帶來範本,對中國的宏觀調控也有啟示作用。所以,為了適應市場發展需要繁榮中國經濟,税法的變更也是必然的。這也是税法穩定經濟、維護國家利益職能所要求的。時刻關注税法變化是學好税法和應用税法的關鍵所在。

今年3月6日,十屆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法》,此法將於08年1月1日實施。這次企業所得税統一是我國整體税制改革的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税制建設發展的自然結果。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經營追求利潤最大化。但不是税前利潤最大化,而是税後利潤最大化,因此,企業所得税是影響企業税後利潤水平的重要因素。而“兩税合一”的最大好處是有利於統一規範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的建立,使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更加成熟完善,這體現了税法配置資源和宏觀調控

的職能。而且“兩税合一”的規定使居民在國民收入分配格局中所佔份額不斷下降。通過適當降低財政收入的增長速度,有利於增加企業和居民的收入,提高使用效益,進一步擴大內需,增強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

近階段的“兩税合一”僅僅是税法變動的一個具有重要意義的代表性例子。它統一了內外資企業的所得税法,適當降低了税率。有利於進一步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新階段的一項制度創新,是中國經濟制度走向成熟、規範的標誌性工作之一。從此次税法變革出發,會計的所得税處理方法也將有相應變動,瞭解税法動向對會計專業的學習有輔助作用。

在日常生活和學習中,税務是無處不在的。作為一名公民面對這項具有政治和經濟雙重意義的義務時,應該持積極的態度。認真學習税法、時刻關注税法不但可以維護自身的權利、提高生活質量,還能在今後的學習或工作中把握對經濟動脈的敏鋭度,提高信息利用率。

學習税法心得體會篇2

對於税法税收這些名詞,在以前的課堂上經常有所接觸,也瞭解了許多目前國家出台的一些税法,例如個人所得税,企業所得税,房產税,車船税等等。諸如此類,各種税法都有着各自的體制結構,各自的效力等級,實施辦法。

作為一個發展中的國家,經濟全球化意味着企業跨國經營活動日益增多,交易複雜程度大大提高,市場在全球的資源配臵中將發揮基礎性作用。新的經濟環境客觀上給各國税收制度帶來了重重壓力。

在我看來,中國税法立法數量多,涉及面廣,其中法律規範的內容還有一些與眾不同的特性。經過幾十年的努力,我國已經初步構建了税法體系。但憑心而論,其立法、執法、司法皆不能令人十分滿意。

在各種税法之間,沒有完美的融合與聯繫,一些税法制度也存在着許多的漏洞,這樣才得以造成許多個人或企業偷税漏税。一些企業為了實現利潤最大化和税負最低化,研究各國税收法律之間的差異,策劃個人或集團內部財務節税計劃,以規避納税。

外資企業都各有避税祕方,雖然説避税違反了税收立法意圖,有悖於政府的税收政策導向,但避税並不違法,法律上存在合理避税之説。正因如此,很多外資企業採取各種招術,以達合理避税的目的。例如轉讓定價,這是現代企業特別是跨國公司進行國際避税所借用的重要手段。在現代經濟生活中,許多避税活動,不論是國內避税還是國際避税,都與轉讓定價有關。它們往往通過從高税國向低税國或避税地以較低的內部轉讓定價銷售商品和分配費用,或者從低税國或避税地向高税國以較高的內部轉讓定價銷售商品和分配費用,使國際關聯企業的整體税收負擔減輕。

單看某一種税法,比如燃油税,這一税法出台,取消公路養路費等6項收費並覆蓋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頒佈此法初衷是為了以税代費體現多用多繳的公平原則以及推動環保。規定本已註定燃油税成效打折,在實際操作中狀況更是堪憂,時至今日西部仍有不少政府還貸二級公路在違規收費。公路三亂不僅沒解決反而因國家撥款不夠而更兇猛,本應取消的公路收費並未完全取消,而新增的燃油税卻一點也不能少,雙重收費實質是在增負,這與燃油税維持公平的初衷是完全背離的。出門坐車打的,消費者也需要出燃油費。另外,燃油税不僅未能推動環保,甚至成為了環境污染的間接推手。由於燃油税是在煉油廠環節徵收,於是很多加油站以調和油來逃税,這已成為油品市場的新興潛規則。這種局面,無不令消費者車主擔憂。自己掏了錢,卻沒能買到真正的燃油,間接的成了污染環境的高手。這些是我們無法控制的,本身就還是和税法的實施有着密切關係。因此我覺得,無論是什麼税法的建立,好像都會讓商家找出可乘之機,偷税漏税,最終卻因這些税法產生了一序列的嚴重的社會問題。所以,我覺得中國税法有待進一步改善,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新法律的實施存在各種難度,然而在艱難中前行,就必須慢慢進步改善,以保障大多數人民的利益,這樣才算是這一法律的成功實施。

學習税法心得體會篇3

1、總體方法

註冊會計師以其崇高的社會地位和豐厚的經濟回報而著稱,因而許許多多的人都以成為一個註冊會計師為目標,無論他或她是否來自於會計專業,我們也必須清楚的認識到成為一個註冊會計師的難度與收益是成正比的,因而所謂的一些通過註冊會計師考試的方法也就成了很多人關注的焦點。其實從一個過來人的角度來看,成功通過註冊會計師考試的方法與學好其他科目的方在本質上沒有什麼本質的區別。一定要説一下的話,我認為以下三點:

首先,你要有強烈的願望。這意味着你要明確你自己是願意考注會的,而不是什麼其他的事情逼迫着你不得不做。道理很簡單,如果你不是自願的,那麼在學習的時候你總願意找這樣那樣的藉口來推遲學習的開始時間。此外,如果不願意做,你就不會學的深入,那麼自然對問題一知半解,而以注會考試的難度,這種對問題的理解程度自然是不能通過考試的。

其次,要有明確和合理的目標。總體的目標是很明確的,那就是通過注會考試。但僅僅有總體的目標是不夠的,你還需要制定明確而合理的中期,甚至短期目標。所謂的合理的中期目標是指你在這一年內準備通過多少個科目,誠然我們聽説在09年有一些同學一次通過了6門,不過這些同學有些是全脱產的奮鬥了10個月,有些則是往年學過的。因此,我衷心的希望所有的學友們能根據自己的專業背景,可以用以學習的時間等等來安排每年的考試科目。而對於短期目標就要同時注意合理和明確。所謂合理是指要量力而行,也就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通過一定的努力可以完成的學習量。當然在開始的時候可能由於對具體科目不熟悉,而沒有能制定出合理的學習量,那麼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節,但是所制定的學習量應當是在在尋找到一個合理的底線後就逐漸增加的。而所謂明確就是要讓自己明確的知道自己是否完成了學習的任務,如果沒有完成的話,差了多少。

最後,一定要分清每天工作的主次。我希望每一個學友可以清楚的認識到在考注會期間的主要任務是學習注會,而不是其他的應酬。具體的做法是一切其他的活動應該為注會讓路。舉例來説,如果在看電影,打遊戲,出去吃吃喝喝和複習注會之間進行選擇,那麼一定要選擇學習。以個人的經驗,學習的時候一定要去大學的自習室,而且不要攜帶任何娛樂設施,如果一定要帶電腦聽課件的話,就要確保將電腦裏的其他東西清理乾淨並且使電腦無法上網。

2、科目心得

我今年考的是財管和税法,因此我就只談談這兩科的複習方法。

對於財管而言,理解思路遠比做題重要的多,我認為學習財管最主要的是對於幾個要點要做到可以明確從頭到尾説出每一步應該做什麼。而後才是適量的做題。這是因為財管是一個明顯可以分成幾個大的知識點的學科,而抓住了這些知識點也就意味着解決了絕大部分考題。

對於税法而言,我並不贊成背誦法條,而應該通過做計算題來熟悉相關的知識。在開始的時候可以一步一步的做較為簡單的單選題,而後再做計算題和綜合題,等所有的知識都理解的差不多了,在去做多選,而後對於多選會考的比較偏的內容進行記憶。

3、我喜歡的老師

財管的田明老師是老牌名師,其講課水平已經得到了全國考生的公認。而新東方的某些班次請田明老師進行極為細緻的講解,相信只要認真聽講並且進行適當的複習,一定可以通過財管考試。

值得一提的是財管的陳忠星老師是一個非常負責的老師,她給我的感覺更像國中時的班主任,她可以給你講一道題到很晚,直至你明白為止。

税法的楊軍老師是一個一線的註冊税務師,他的業務水平十分的純屬,因而對於注會考試越來越偏向實際的風格有着很好的把握,而在講課時他可以用現實中的一些例子讓你深入的理解税法的知識。

學習税法心得體會篇4

税法是我們學會計專業必須掌握的一門課程,還沒接觸它之前,就聽別的會計科目老師説過税法的重要性與它的難度,通過這學期的學習,在老師的帶領下確實掌握了一些技巧和方法。

税法這課説句實話很枯燥無味,零零總總的會計科目,各種税率,徵收方法等,條條框框太多,剛開始時上課時真的讓人提不起精神,還有老師教書有他自己的一套方法,用圖形合理的解釋,使人很快就能明白,比看那密密麻麻的文字讓人好理解,使抽象變得更形象。

通過税法的學習讓我進一步知道會計人員的重要性,,使我懂得了如何在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怎樣公平公正地做好納税工作,使我在將來要從事的會計工作中懂得不斷加強和税務人員之間的溝通與交流,及時瞭解税收的優惠政策,使企業利潤最大化。同時做個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經過這次學習,使我更深刻地瞭解了新税法的內容,根據新税法的要求,調整一些不規範的會計處理方法,規避税務風險;使我在今後的工作中,不斷做好會計處理和税收銜接中的細節問題的同時,懂得不斷提高自己專業水準,以便把工作做得更好;使我對所從事的工作有了深刻的瞭解,開闊了視野,拓寬了思路,税務知識得到了充實和提高。在今後我一定將學以致用,把新的業務知識真正運用到實際的工作和學習中去。

我學習税法最主要的心得是要想把税法學好還是要多做習題,只有在做的過程中才能找到問題,發現問題,要理論結合實際,才更有助於我們記住。税法是一門文理兼有的學科,它既要求我們有一定的數學基礎,同時由於它是法律性學科,當然要求我們具有良好的記憶能力。在學習的過程中我還發現有些法律條文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它會隨着人們對現實的認識不斷改變,這就要求我們要經常留意這方面的信息,以便於與時俱進。

我國税法基本原則的內容

那麼,到底那些原則可以作為税法的基本原則呢?我認為,我國税法的基本原則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税收法定原則。税收法定原則,又稱税收法定主義、租税法定主義、合法性原則等等,它是税法中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原則 。日本學者金子宏認為,税收法定主義是指“沒有法律的根據,國家就不能課賦和徵收税收,國民也不得被要求交納税款 。我國學者認為,是指一切税收的課徵都必須有法律依據,沒有相應的法律依據,納税人有權拒絕。税收法定是税法的最高法定原則,它是民主和法治等現代憲法原則在税法上的體現,對保障人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益舉足輕重 。它強調徵税權的行使,必須限定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確定徵税雙方的權利義務必須以法律規定的税法構成要素為依據,任何主體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均不得超越法律的規定,從而使當代通行的税收法定主義具有了憲法原則的位階 。

税收法定原則的內容一般包括以下方面:(1)課税要件法定原則 。課税要件是指納税義務成立所必須要滿足的條件,即通常所説的税制要求,包括納税人(納税主體),課税對象(課税客體),税率、計税方法、納税期限、繳納方法、減免税的條件和標準、違章處理等。課税要件法定原則是指課税要件的全部內容都必須由法律來加以規定,而不能由行政機

關或當事人隨意認定。(2)課税要素明確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對課税要件法定原則的補充。它要求課税要素、徵税程序不僅要由法律做出專門規定,而且還必須儘量明確,以避免出現漏洞和歧義。(3)課税合法、正當原則。它要求税收稽徵機關必須嚴格依照法律的規定徵税、核查;税務徵納從税務登記、納税申報、應納税額的確定,税款繳納到納税檢查都必須有嚴格而明確的法定程序,税收稽徵機關無權變動法定徵收程序,無權開徵、停徵、減免、退補税收。這就是課税合法正當原則。包括課税有法律依椐、課税須在法定的權限內、課税程序合法。即要作到“實體合法,程序正當”。(4)禁止溯及既往和類推適用原則。禁止溯及既往和類推適用原則是指税法對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為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在司法上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執行,禁止類推適用。在税法域,溯及既往條款將會破壞人民生活的安全性和可預測性,而類推可能導致税務機關以次為由而超越税法規定的課税界限,在根本上阻滯税收法律主義內在機能的實現,因而不為現代税收法律主義所吸收。(5)禁止賦税協議原則,即税法是強行法,命令法 。税法禁止徵税機關和納税義務人之間進行税額和解或協議。

2、公平原則。指納税人的地位在法律上必須平等,税收負擔在納税人之間進行,公平分配,對此可參照西方有“利益説”與“能力説”。“利益説”依據“社會契約論”,認為納税人應納多少税,則依據每個人從政府提供的服務中所享受的利益即得到的社會公共產品來確定,沒有受益就不納税。而“能力説”則認為徵税應以納税能力為依據,能力大者多徵税,能力小者少徵税,無能力者不徵税。而能力的標準又主要界定為財富,即收入。我國實際中通常用的是“能力説”,按納税人的收入多少來徵税。税收公平原則應包括兩個方面 :(1)税收立法公平原則。它是公平原則的起點,它確定了税收分配的法定模式,沒有税法之公平.......................

下面我從內容方面寫寫我的心得吧,我覺得最難掌握的還是增值税,這可是難點,光看書的篇幅就知道,我一直很模糊,為什麼要教增值税,進項税與銷項税,在學會計基礎的時候就有接觸,可一直弄不明白為什麼是這樣,為什麼應交增值税進項税在借方,而應交增值税銷項税在貸方,經過税法老師的精彩解釋我終於弄明白了其中的真諦。還有消費税,原來不是所有的銷售行為都要交消費税,只是對特定的適用。比如奢侈品,煙酒,化粧品等。也讓我明白了為什麼煙酒、化粧品、奢侈品會那麼貴,不是普通人能消費的起的。對於營業税,我也明白了為什麼大學食堂的飯菜比在外面買的便宜的原因,原來學校食堂是不用交營業税的。

與此課程相關的課程我們還學了税務會計,我瞭解了税務會計與税法的一些區別。

(一)會計與税收在原則上的差異

1.新會計準則與税法對於謹慎性原則有不同的認識

新會計準則認為財務會計信息質量在依據謹慎性原則的基礎上可以得到顯著的提高,不會低估損失或負債,也不會高估收益或資產;而税法對謹慎性原則的認識是避免偷税漏税行為的發生,減少税收收入流失現象的發生。企業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是會計人員憑經驗所做的估計,並不一定真實的發生;而税法認為除非損失確實發生了,費用才可以被扣除。

2.新會計準則與税法對於權責發生制原則認識不同

新會計準則認為會計核算的基礎是權責發生制,企業應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來計算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而税法只依據權責發生制計算生產經營所得,依據收付實現制來計算其他所得。權責發生制增加了會計估計的數量,税法會採取措施防範現象的發生。

3.會計與税法對實質重於形式原則的理解不同

會計認為會計核算僅以企業交易事項的法律形式為依據是不全面的,應以企業交易事項的經濟實質為依據進行核算,承認實質重於形式原則;而如果税法承認鉅額壞賬準備,將會嚴重損壞所得税税基,因此税法一般不接受會計根據實質重於形式原則。

4.會計與税法對可靠性原則的重視程度不同

會計在一些情況下會放棄歷史成本原則,為確保會計信息是相關的,新會計體系擴大了公允價值的應用;税法始終堅持歷史成本原則的運用,因為徵税屬於法律行為,對證據的可靠性要求加高,而歷史成本恰好具備較強的可靠性。

(二)會計與税法在損益計量方面的差異

會計與税法在損益計量方面一直存在差異,新會計準則施行後,這兩者之間的差異不僅繼續存在,而且還得到進一步的擴大,併產生了一些新的差異。首先表現在對取得固定資產的計量方面,會計對固定資產進行入賬時依據的是其取得時的成本,而税法對固定資產的確認並沒有作理論性的規定。新會計準則施行後,會計在對固定資產的處理上允許企業考慮固定資產的有形損耗和無形損耗,賦予了企業更大的自主權;税法則限制了企業對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新會計準則實行後,會計與税法在損益計量方面產生了一些新的差異,如新會計準則規定對合同或協議銷售商品後獲得的價款的收取按照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收入金額,而税法仍利用銷售商品的名義價格來確認銷售收入並計算應該繳納的税金。

我還知道我們每個公民有一定的收入就要交個人所得税,我們履行了納税的義務。以前總是不知道個人交税的程序和時間,總是糊里糊塗,現在都知道了,學了這課還真讓人受益匪淺。

雖然老師由於時間原因還沒把課講完,但有老師教給我們的方法我們自己在花點時間應該可以把它掌握。在最後我要謝謝税法老師不厭其煩的一遍遍給我們講課,從來沒有浪費一點時間。老師你辛苦了。

學習税法心得體會篇5

今年6月30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税法〉的決定》,同日,主席簽署第48號令予以公佈。7月9日,温總理簽署第600號國務院令發佈了修改後的《個人所得税法實施條例》,修改後的個人所得税法及其實施條例自xx年9月x日起施行。作為一名税務幹部,第一時間進行了認真學習,現與大家分享自己的學習體會:

一、個人所得税法修改的背景和意義。

自二十世紀30年代以來,個人所得税已經逐步成為政府調節社會財富分配矛盾的重要手段。但是我國個人所得税的調節功能並未很好的發揮,甚至發揮了“逆調節”功能,有“劫貧幫富”之嫌。我國的工資薪金税收繳納大多實行代扣代繳,客觀上難以偷税漏税,且修改前扣除額規定得過低使得中低收入階層承擔了大部分的個人所得税。高收入階層由於收入來源較為多樣化,大部分收入可以規避納税。如明星的“走穴”收入,名人的“客串”收入,大多為現金交易,企業主們的個人收入,往往以隱蔽的方式在企業税前列支,等等。這些納税人由於收入隱蔽,流動性較大,税務機關難以通過正常渠道和有效途徑對其予以監控,使得他們享受高收入卻承擔低税賦。這種情形的出現嚴重損害了税負公平。強化個人所得税調節功能、體現税負公平的呼聲越來越高,希望通過改革個人所得税制,減輕工薪階層等低收入羣體税負,並通過強化高收入階層個人所得税徵管達到縮小社會財富分配差距的目的。按照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税收對收入分配調節作用的要求,切實減輕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負擔,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税收調節,縮小收入分配差距,有必要對個人所得税法作出相應修改。

二、個人所得税法修改的主要內容和精神

此次修改個人所得税法堅持高收入者多繳税、中等收入者少繳税、低收入者不繳税的原則,修改的着重點,主要是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負擔,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的調節力度,是歷次修改內容最多的一次。具體來講,主要有以下四項內容:

(一)提高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這次改革將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由現行每月xx元提高至3500元。承包承租經營者、個體工商户、獨資和合夥企業的投資者的必要減除費用標準也由xx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

(二)調整工薪所得税率結構。此次修改的一大亮點是對現行工薪所得税率表進行了調整和優化,減輕中低收入者税負,適當提高高收入者税負。將最低一檔税率由5%降為3%,適當擴大了3%和x%兩個低檔税率的適用範圍,進一步減輕中低工薪所得納税人的税收負擔。同時,還擴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蓋範圍,將現行適用40%税率的應納税所得額併入45%税率,加大了對高收入者的調節力度。

(三)調整了個體工商户生產經營所得和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税率級距。

為平衡税負,此次修改也相應調整了生產經營所得税率表,對五檔級距都相應作了上調,生產經營所得納税人税負均有不同程度下降,有力地支持了個體工商户、承包承租經營者、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的發展。

(四)延長申報繳納税款期限。

按照優化納税服務的要求,此次修改將個人所得税的申報繳納税款時間由原先的次月7日內延長至5日內,與其他主要税種的申報繳納時間一致起來,便於納税人、扣繳義務人到税務機關集中辦税,以減輕釦繳義務人和納税人的事務性負擔。

三、我縣貫徹和落實《個人所得税法》的思考

如何認真貫徹落實新《個人所得税法》,體現本次修改的精神,我結合本縣實際,談談自己幾點不成熟的看法:

對個體工商户進行分類管理。個體工商户是個人所得税的主要納税主體,對個體工商户應堅持“抓大、控中、放小”的原則,重點抓好大户的管理。

1、對未達到起徵點的個體工商户免予徵税。總局最近調高了增值税、營業税起徵,月營業收入額xx0元以下的免徵增值税、營業税,按照5%的利潤率計算,營業收入xx元利潤為3000元,扣除個人的必要減除費3500元后也不需繳納個人所得税。對未達起徵點的個體工商户免予徵税,既可以體現中央減輕低收入羣體税負的精神,又可以大大減少税務人員的工作量,集中精力管好納税大户、重點税源。

2、對規模較大的個體工商户大力推行查帳徵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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