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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民法典心得體會參考多篇

寫民法典心得體會參考多篇

寫民法典心得體會參考多篇

寫民法典心得體會篇1

典,意味着規範,系統。法典,是對法律的提煉與整合。薩維尼説:法典是對全部現有法律系統性的整理與編纂,並且具有由國家賦予的排他性的唯一的法律效力。培根説:應當制定一部法典的時代,必當在智慧上超越此前的一切時代,因此一個必然的結論是,其立法能力必定為其他時代所不及。近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新中國首部民法典的問世,為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保障人民權益具有重大意義。意味着,我們每個人的生活都將因這部法典的誕生而被深刻改變。

作為新時代的法典,民法典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保障人民權益得以實現。例如,民法典規範了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體之間的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涉及經濟社會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羣眾生產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業發展息息相關。民法典的到來,保障人民羣眾的合法權益,讓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活動更加有序,讓社會更加和諧。

作為一部與每個人都息息相關的法律,民法典的實施,在我國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義。他先後經過4次修改,歷時五年,終於頒佈實施,實現了幾代人的夙願。他的出台緊扣時代脈搏,迴應時代需求,它標誌着我國私權治理體系的雛形基本形成,我國對於民事權利的保護將進入全新的民法典時代。我們相信,作為中國法治現代化的標誌之一,民法典必將成為新時代制度文明的重要基石。

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隨着經濟社會不斷向前發展、經濟社會生活中各種利益關係不斷變化,民法典在實施過程中必然會遇到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這就要求我們全體黨員應順應時代潮流,以更高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要堅持問題導向,適應技術發展進步新需要,在新的實踐基礎上推動民法典不斷完善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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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民法典心得體會篇2

民法典有多麼大的意義,它的亮點是什麼,這些大家看看新聞就可以心中有數。民法典的亮點在央視新聞的報道中,呈現出來不少亮點比如未成年人受性侵、降低行為能力的年齡、延長訴訟時效等等。

民法典作為社會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的立法表達。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呼應了我國國情的現實需要,通過具體規範,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民法典的頒佈,是維護人民權益的客觀需要,大到國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鄰里糾紛、婚姻家庭、生產經營、個人信息保護、私有財產保護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民法典的頒佈,讓公民更有尊嚴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嚴、人身自由、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還有各種各樣的財產權利等等。民法典的頒佈實施,標誌着我們國家法律體系的進一步完善,標誌着我國依法治國邁上新台階。

構建完備的社會財富保護體系,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讓公民尊嚴得到充分尊重、民眾智慧得到極大發揮、社會財富得到充分湧流,是民法典應該承擔的歷史責任和應當具有的歷史價值。他建議,民法典頒佈後,普法教育要及時跟上,尤其要通過教科書、現代通訊網絡進行普及,普法教育要進機關單位、進學校社區,走進千家萬户。

寫民法典心得體會篇3

今天,我們跟隨田書記學習了新的勞動合同法,對這個法規有了全面的瞭解。下面從兩個方面談談自己的體會。

一、勞動合同法擴大了適用範圍

勞動法自1995年1月1日起實施後,一些新的用工主體,用工形式不斷出現;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合作或合夥律師事務所等新單位類型出現;一些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在編制外招用勞動者;鑑於這些新情況,勞動合同法擴大了勞動法的適用範圍:規定我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體法。比如,我局聘用的門衞何師傅,打字員小李等這些編制外的勞動者,就要與他們簽定合同,這個合同就是他們維權的依據。

二、勞動合同新增了休息、休假等必備條款

勞動合同是勞動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是否規範,一些重要內容是否進行了約定,對於維護雙方尤其是勞動者合法權益,具有時分重要的意義。我們學習掌握了勞動法給予我們的這些保障,在實際工作和生活中會有作用的。現在我們的工作好象還用不着這些,因為有單位領導在為我們操心.但如果有一天,當我們去哪再就業的時候,我們就可以用這些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利益。當然,我們學習的目的不僅僅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更主要的是提高自己的素質,為了社會的和諧與進步。

寫民法典心得體會篇4

2020年5月28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以高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從此,我們邁入民法典時代。新編纂的民法典包括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和侵權責任編七編。民法典是對過去民事單行法以及司法解釋的傳承繼受和創新發展,一些與時俱進的新理念也體現在民法典中。民法典的變化還體現在,基於立法嚴謹性的技術要求,對過去民事單行法和司法解釋中表述不夠清楚或者不夠準確的規定進行了非實質性修正;基於與時俱進的時代要求,對其部分內容進行了實質性修改。非實質性修正主要包括概念使用與語言表述的改變,部分法律條文中個別詞語的改變,句子前後標點符號的改變等。作為我們法律人,不但要關注民法典中的實質性修改,還要關注非實質性修正。下面就民法典中的部分非實質性修正談幾點學習心得:

民法典對過去民事單行法和司法解釋部分法律條文中的要求一詞修改為請求。立法機關之所以把要求一詞修改為請求一詞,這説明要求和請求二詞的含義肯定不一樣,二者有細微的差別。要求是指提出具體願望或條件,希望得到滿足或實現。而請求是指提出要求,希望得到滿足。請求含有處於被動地位的意思,希望別人能按自己的意思辦。而要求是自己處於主動地位,帶有命令似的口吻。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中,除了通過人民法院主張權利用請求一詞外,立法機關用的都是要求一詞。看來,在立法者眼裏,家事是可以天經地義的要求。除了家事外,要麼要求,要麼請求。不過有意思的是在民法典繼承編中,請求一詞只出現了一次,要求一詞一次也沒有出現。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個別語句的表述進行了調整。《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只是表達了當事人有請求的權利,至於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是支持還是不支持當事人的請求這層意思並沒有表達出來。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中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就表達出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支持也可以不支持這層意思來。這前後的變化體現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表述的更清楚。

以上摘出的只是民法典非實質性修正中的一小部分,個人的理解可能有不到位的地方。民法典的學習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先理解吃透民法典後再運用到實務中去,在實務中成熟運用民法典也需要一個過程。

寫民法典心得體會篇5

一、合同簽訂前應該注意的問題:首先,合同訂立前我們需要界定一下合同的範圍。其次,合同簽訂前應當審查合同對象:(一)合同的合法性。法律是否允許,有什麼特別要求等,這是我們首先要考慮的問題。因此,為了 確保合同合法有效,在訂立合同之前,需要查閲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諮詢律師,確認一下籤訂這樣的合同或者這樣簽訂合同是否合法,也可以使我們對將來的風險有個預測。(二)合同相對人。在簽訂合同之前,除了需要對合同相對人是否適合作為合作對象等商業、技術方面的情況進行必要的瞭解外,為了確保合同的順利履行,還需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1、合同相對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訂立合同的主體資格。實際上,在訂立合同之前對合同相對人的性質進行審查是對合同合法性進行審查的延伸,有條件的話在訂立合同之前最好先審查以下文件:(1)公民個人的身份證件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的營業執照、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2)企業、社會團體、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3)對方具體負責訂立合同的人的介紹信或授權委託書。

這些文件應當附在所簽訂的合同書後面與合同一起存檔備查。 2、合同相對人的履約能力。履約能力是我們選擇合作伙伴時要考慮的一個重要問題,但這主要是商業上的考慮,從法律方面來説,對合同相對人履行能力的考察主要有以下途徑:(1)調查相對人的工商登記檔案。藉此可以從側面瞭解相對人的規模和從業經驗等。(2)調查相對人的房產登記檔案、機動車登記檔案等財產狀況。其主要目的是瞭解萬一合同相對人違約或出現其他情況給我方帶來經濟損失時是否有能力賠償我方。(三)合同標的。在訂立合同前,對於合同標的我們需要注意的是該標的是否合法 以及該標的是否存在權利瑕疵。1、標的是否合法。2、標的是否存在權利瑕疵。所謂瑕疵通俗地説就是有缺陷,包括兩種,一種是物的瑕疵,這比較好理解,也就是物的品質如形狀或功能有問題,這種瑕疵比較容易被注意到。另一種是權利瑕疵,是指標的物上存在着他人的權利而致使合同內容無法實現,淺顯地説,就是合同標的物上存在法律障礙而有可能導致我們的目的無法實現。權利瑕疵往往容易被人們忽略。在訂立合同前要對標的物各方面的情況都考察清楚,以防範風險,同時也減少訂立合同的成本。

三、企業自身的思考。1、嚴格管理公章,防止他人偷蓋造成經濟損失;2、嚴格管理介紹信、授權書等,切忌將蓋有公章的介紹信、合同、授權委託書或單位名頭紙給流失。

綜上所述,我們在合同訂立之前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來確保我們即將簽訂的合同能夠得到履行,同時將我們訂立合同的風險儘可能地降到最低。

二、合同簽訂中應該注意的問題:

(一)、關於合同生效的幾個問題。

簽訂合同都有一個談判的過程,雙方討價還價,最後達成一致才能簽訂合同書。有些合同,由於雙方不在同一地區,簽訂合同的過程是通過電話、傳真 或者是e-mail等形式來進行的。這些都是被現行《合同法》所允許的。《合同法》把簽訂合同的過程分解為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通常,一方當事人向對方發出要約,對方討價還價又發回反要約,雙方經過幾輪要約與反要約的往來,最後對合同條件達成一致,做出承諾,合同即告成立了。

要約又稱為發盤、出盤、發價、出價或報價等,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發出要約的人稱為要約人:接受要約的人則稱為受要約人、相對人或承諾人。

要約必須包含有與他人訂立合同的目的,必須向要約人希望與之締結合同的受要約人發出,內容必須具體、確定和完整,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要約的約束, 即有訂立合同的義務。

所謂承諾,就是受要約人同意接受要約全部條件的意思表示,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承諾的內容必須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做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又稱為反要約。有關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

與要約和承諾有關的就是合同的形式問題。觀念上,只有雙方訂立書面的合同 才是有效的合同,只有雙方簽字蓋章了的合同才成立生效。但是,依據《合同法》的規定,我們的這種想法絕對是有誤差的。《合同法》第十條改變了這種規定,它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也就是説,合同的形式不再只限於書面形式,這是與國際接軌的作法,與是經濟現實相符合,目的是為了提高效率。所以,按現行《合同法》的規定,並不一定是隻有簽了書面的正式合同才叫做簽訂合同,可能我們的一些信函往來或者行為就已經使合同成立了。總的原則是,合同自承諾生效時成立,而承諾則自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因此,合同就從承諾到達要約人時成立。合同法這樣規定,使合同的簽訂比較容易,無疑提高了經濟效率,但相對而言,安全性就差了一點,日後出現糾紛或訴訟舉證也很困難。所以法律允許當事人對合同形式做出約定,我們可以要求籤訂書面合同, 可以對合同內容做出較詳細的約定,以策安全。書面形式包括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現所 載內容的形式。當事人採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往來函件的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籤訂確認書,則合同於簽訂確認書時成立。

明確了法律關於合同形式的規定,可以明晰我們認識上的誤區,在實務中也有助於避免不必要的經營風險。比如説,我們公司要購買一批設備,通過市場調查,我們向自己滿意的一家公司發出了信息,而這個信息具備了要約的全部條件,構成一個要約。那麼,如果對方做出承諾,則承諾到達我們公司後合同就已經依法成立了。可是我們按原來的思維,認為書面合同還沒簽訂,合同還沒成立,我們還可以繼續選擇更好的交易夥伴,所以我們可能還在與其他公司聯繫磋商。但是,此時對方基於已成立的合同可能已經在履行了。這樣的危害是,我們認為合同沒有訂立,找到了更好的合作者又簽訂了合同,這就構成了對原來那家公司的違約,就要違約賠償甚至訴訟。值得一提的是,根據法律規定,按交易習慣或要約的明確規定,對方甚至可以不做出承諾通知,直接將設備發送到我們公司,以行為作出承諾。那樣我們可能就更被動了。

寫民法典心得體會篇6

?荀子·君道篇》中有載:法者,治之端也。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高票表決通過了萬眾矚目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9日下午就切實實施民法典舉行第二十次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學習時發表重要講話。重典已出,廣大黨員幹部當深學細悟總書記的這份重要講義。

深明大義,讀懂以人民為中心的時代內涵。隨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社會利益的主體日益多元化,人民羣眾的生活經歷了翻天覆地的改變,世界面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民之所安,法之所繫;民有所呼,則法有所應。5年打磨,民法典寶劍鋒從磨礪出,終成就新中國歷史上首個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共和國法治建設從現在起正式宣告邁入民法典時代。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強調,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所謂民為邦本,法系根基。千呼萬喚始出來的民法典,承載了幾代立法者、法律工作者乃至億萬人民的夢想,是提高我們黨治國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更是衡量各級黨政機關履行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重要尺度。

旗幟鮮明,解鎖以人民為中心的善治密碼。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的民法典,最大的特點就是體現人民性,7編法律條文不僅充分汲取了中華民族5000多年優秀傳統美德和法律文化,同時也借鑑了人類法治文明建設中有益成果。同時,進入新時期,人民羣眾的政法意識不斷提高,期待自己的各項權益能夠得到更好的保護。民法典積極順應人民意願,堅持立法為了人民、立法保護人民宗旨,編纂過程中更是廣泛徵求羣眾意見,匯聚民智、順應民意,是權利的宣言,更是國家治理的基本遵循和依靠。事異時移、法隨時變。面對新中國成立以來,傳播速度最快、感染範圍最廣、防控難度最大的重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過程中暴露出基層治理中的弱項和短板,對此民法典中明確保護特殊情況下無人照顧的被監護人、明確物業應急處置責任等,此外維護人格尊嚴、促進家庭和諧、追究侵權責任等基本要求也強烈體現了民法典應時運而生、為民所需的特點,堅持創新與整合的協調搭配,民法典的頒佈實施有效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善治新格局。

清正廉明,引領以人民為中心的中國之治。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以來,各地深入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開闢了中國之治的嶄新篇章。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體系的基石,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奮戰在基層一線的黨員幹部,是連接黨中央、上級決策部署與人民羣眾的最後一道橋樑,是提升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的一線施工員,必須始終堅定一切為民者,則民嚮往之的工作準則,心中裝着羣眾,手中常握戒尺,腳下才有力量。好法尚需善施,好經還需正念。黨員幹部要把廣大人民羣眾的擁護、贊同與滿意作為聯繫服務羣眾的最好表彰,運用羣眾語言和喜聞樂見的方式宣傳、闡釋好民法典,讓良法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同時,嚴明紀律規矩,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提高行政、司法公信力,堅決維護民法典權威,縱深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助推中國之治邁向更高境界。

立善法於一國,則一國治;立善法於天下,則天下治。廣大黨員幹部請查收好這份精讀講義,用心、用情、用力抓好學習,入腦、入心、入行推動實施,不斷提升人民羣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攜手共創共享全面小康的幸福未來。

寫民法典心得體會篇7

不久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民法典,由此誕生我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的編纂,是我國法治進程中的一件大事。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民法典涉及經濟社會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羣眾生產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業發展息息相關。如何實施好民法典?從今天起,本版約請專家學者,和讀者一起暢談如何學好民法典、遵守民法典、維護民法典。

民之福祉,民法典之所繫。對每個人來説,從呱呱墜地到結婚生子,從柴米油鹽到衣食住行,生活的方方面面,幾乎都被民法典的內容所涵蓋。人們關注民法典的熱度有多高,對法治保障下的美好幸福生活的期盼就有多強。

民法典保障住有所居。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70年到期,民法典完善了自動續期規則。剛工作的年輕人和已退休的老年人住房難,民法典創設了居住權,以更有力地保障特定人羣的生活居住需要。小區電梯壞了怎麼辦?由誰出錢修?對物業服務不滿意怎麼維權?民法典修改了業主自治規則,完善了維修資金的使用規則,明確了物業服務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關係,業主的各項權利得到更強的保障,助力建設美好家園。

民法典維護老有所依。老齡化社會中,沒有子女和配偶的老人如何安享晚年?民法典規定了成年人監護、居住權、遺贈扶養協議等一系列制度,為養老提供了新的思路。另外,民法典對贍養老人的喪偶女婿或者兒媳給了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身份,對孝順的子女可以酌情多分遺產;反之,不孝順的子女應當不分或者少分遺產。一系列規定,充分彰顯了民法典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有助於在全社會鼓勵和促進中華傳統文化中的孝道。

民法典推進行有所安。針對旅客霸座等不文明和危害安全運輸的行為,民法典把霸座等行為規定為違法行為,保障了羣眾的出行安全。現代社會交通事故頻發,民法典進一步細化了機動車交通事故的規則,構建了多層次保障體系,盡力守護遭遇不幸的家庭。在路上行走被樓上扔的東西砸傷了怎麼辦?民法典完善了高空拋物墜物責任規則,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強調公安等機關的調查責任,明確建築物管理人採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儘可能保障人們“頭頂上的安全”。

民法典促進病有所醫。為了制止醫生被“醫鬧”所傷的悲劇,民法典明確了醫療機構承擔醫療損害責任情形和免責情形,同時明確了醫療機構採取緊急醫療措施的程序。為緩解醫患矛盾,民法典特別規定了醫院對患者的告知義務、對病人的隱私和個人信息要保密、禁止給病人做各種不必要檢查,讓病人去醫院看病看得放心,買藥買得安心。

民法典保護綠水青山。為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民法典新增加了綠色原則,並落實體現在各編的具體規範中。大家共處在地球村裏,要共同愛護我們唯一的家園,即便在處置自身財物時,也要符合環境安全等公共利益;履行合同時不能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合同終止後需要依法進行舊物回收;如果工廠排污,不僅要修復被破壞的生態,還可能被處以懲罰性賠償,等等。這些規定,彰顯了民法典倡導愛護環境、節約資源的理念,是踐行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應然之舉,也為人們的幸福生活鋪上綠色基調。

民法典是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人們關注民法典,就是在關心自己的切身權益,就是在期待更有法治保障的美好幸福生活。民法典“飛入尋常百姓家”,浸潤到人民羣眾的日常生活細節中,守護幸福生活的各個層面,將依法、有力護航美好生活。在具有高度和深度的同時,民法典以其延展在生活中的廣度,守護每個人幸福的温度,呈現出理性而又温情的一面,而這恰恰是民法典的力量所在。

寫民法典心得體會篇8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國截至目前體量最為龐大的法律,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我國《民法典》是保護公民私權利的法律彙總,從某種意義上講,《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作為事關每個公民從胎兒到身故後五十年漫長歲月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與每個人的生活工作休慼相關。大到國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普通百姓的鄰里糾紛、婚姻家庭、生產經營、個人信息保護、私有財產權利保護都可以《民法典》中找到依據。

?民法典》不僅能統一民事法律規範,消除法律之間的矛盾和衝突,而且可以助力國家治理能力的提升。民法典是市民生活的基本行為準則,是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據。翻開歷史的畫卷,從1954年到2017年民法典走過了漫長的道路,一部法的誕生伴隨着中國社會60多年跌宕起伏的發展,伴隨着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中國人民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歷史飛躍。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以人民至上絕不動搖,為人民幸福保駕護航。從生活的雞毛蒜皮到人生終身大事,更新服務零距離。從生活中的充值、霸座到結婚登記、夫妻債務等,從細節中為人民羣眾的錢袋子米袋子保駕護航,為人民羣眾打開幸福之門提供有力保障。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屬於中國人民的法典,使命是打造公平正義環境。民法典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為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提供了日常遵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社會高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滿意度不斷加強。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

社會矛盾變化的過程是中華民族優秀文化驅動下的創新創造,在這個過程中,法提供了堅強的法治保障。從一個人懵懂時為遊戲充值,再到初入社會時網貸平台的利滾利,再到見義勇為時不慎造成的損害,再到接到無數垃圾短信的維權,這些看似生活中的小事,卻記錄了中國社會發展的歷程,展現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不斷完善,體現了中國社會矛盾的轉化過程。在小明生活的點滴中,是一枝一葉總關情的人民情懷,是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成果展現。民法典讓社會更加公平發展,讓羣眾步入幸福安康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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