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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酒駕的危害的演講稿

關於酒駕的危害的演講稿

關於酒駕的危害的演講稿

關於酒駕的危害的演講稿篇一

在總隊轉發《轉發中共重慶市公安局紀委關於萬州區公安局對民警吳文勝醉酒駕車案偵辦不力且隱瞞不報相關情況的通報的通知》之後,大隊迅速組織大隊全體幹部和駕駛員進行了學習,在我聽到萬州區公安局民警吳文勝發生醉酒駕車案後,非常令我震驚和不解,萬州區局的部分領導和民警仍然是沒有深刻體會到酒駕的危害,還想盡力隱瞞事實,逃避責任,“保護幹部”的想法是好的,但是用錯了地方。

時至今日,“酒駕,醉駕”幾乎可以算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了,酒駕也已經入刑了,但是就在這樣一個全民抵制酒駕醉駕的大背景下,我們看到了很多人還存在僥倖心理,有政府幹部,有明星,也有老百姓,還有我們親自處理“酒駕”的民警,在酒駕入刑之後,通過一個個專項行動和我們全市公安民警的努力,全市的酒駕、醉駕率及發案率明顯下降,但仍然有少部分同志,不顧自身和他人生命和家庭的安危。今年又有不少民警因為醉駕被處理的事,大多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下班之後的八小時之外,拋開民警執法者的身份,民警也是普通人,也有各類社交,在民警下班之後,少不了各類的應酬,應酬就少不了喝酒,喝酒之後的行為就很難控制,對民警酒駕的教育和警示我們學習了不少,採取了多種方式,也取得了不小的效果,但是我認為此類案件仍不斷髮生的原因不僅僅只是讓民警有沒有法律意識的問題,更要讓民警樹立一種道德意識,要讓我們民警有一種穿上警服在八小時以內是警察,八小時之外脱了警服我還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時刻樹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實增強安全意識,自律意識和道德意識,才能把法律約束內化為一種道德自覺,從而真正養成“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良好習慣,從源頭上杜絕酒後駕駛事故的發生。 吳文勝醉酒駕車案不是一起單純的案件,它所暴露的問題,是令人震驚,讓人擔憂的,其行為嚴重玷污了人民警察在羣眾中的莊嚴形象,嚴重的與當前的警營文化建設相違。在現場人民內部矛盾比較突出的時期,作為警察更應該以身作則樹立好警察、部隊的形象。作為一名消防警官,面對這樣的事件,除了震驚之餘也從中切實的體會到了“酒駕”的嚴重性,也讓時間本身時刻警醒我,那將是萬萬不能觸及的底線,也絲毫不能抱有僥倖的心理,嚴格遵守公安部五條禁令及重慶市10條鐵規的要求,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去維護警察隊伍的莊嚴形象,同時也絕不姑息任何違法亂紀行為,更要根據此次事件由此及彼的推出和防範其它有違正義和有損警隊形象的行為,堅決履行自己的職責,為廣大人民羣眾樹立起一個良好的正面形象,為創造出一個和諧美好的社會環境奉獻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關於酒駕的危害的演講稿篇二

“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是在電視上天天看到浙江省禁酒駕代言人小強給我們的温馨提示。“莫與人搶道,別跟車賽跑,趕路不差這幾秒。”“超員超速害人害己,遵章守法皆大歡喜。”這樣一串串有關交通安全的宣傳標語,經常出現在報刊最顯眼的版位上,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每天媒體也對交通安全方面的內容作報道,時刻敲響安全的警鐘。

我不會駕車,也對這些類廣告似乎抱着與我無關的態度。但從去年親自經歷酒後駕駛被查,令我吸取了終生的教訓。

去年我到一個司機朋友家去竄門,熱情的司機朋友和賢惠的司機夫人擺起了飯菜,上起了酒,於是我每人喝下了一瓶啤酒。酒畢飯飽兩個小時後,司機朋友接到單位領導打來電話,安排他馬上到機場去提貨,臨走時司機朋友硬是把我叫上車。於是我坐在副駕的位置上,我們就上路了,剛行駛幾分鐘,有位交警同志為我們行了個禮,司機朋友將車停了下來,交警同志拿着酒精測量儀檢測。檢測結果酒精度超標,交警叫司機朋友把證件交給他登記後,交警就直接將車開到交警隊去了。留給我們只有一張罰款單,上面寫道:“罰款五百元,扣12分,三個月內重新參加滿分考試”。那次酒駕,我站在人情的份額上給司機朋友捐了幾百元,作為小小的同情補助。但那次酒駕的教訓在我心中永遠留下遷悔的陰影。

交通安全成了每個人茶前飯後的話題。然而,很多關於車禍的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由於司機酒後駕車釀出的慘局。

打開網站搜索“酒後駕車”,映入眼竄的是一篇篇關於血案的故事,我們不得不去思考!在平日的生活中,需要我們時時刻刻地牢記:安全從我做起,拒絕酒後駕車!

請記住小強的那句話“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關於酒駕的危害的演講稿篇三

“5。13”事故通報和交通事故案例讓我吸取教訓深刻反思。結合學習新修訂《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真實的交通事故案例後使我深深的感覺到道路交通安全不僅關係着過往車輛行人的有序行車同時也關係到每個道路交通構成者的生命安全。

通過對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的學習充分認識到了遵守道路交通法則重要性體會到了“珍愛生命杜絕酒駕”的真正意義。在日常生活中道路交通安全時刻圍繞着我們只要我出門上路便同道路交通安全打上了交道。在道路上的一次走神過馬路時的一次僥倖開車時的一次違章僅僅是一次小小的疏忽這一切都會使一個生命轉瞬即逝—飛旋的車輪會無情地吞噬掉行人的生命。道路交通安全知識不僅是對城市交通的進一步規範更重要的是教我們學會保護他人保護自己。通過對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得學習我瞭解到文明開車文明走路的重要性。現代交通的發達雖然給人們帶來了無盡的便利但同時也增加了許多安全隱患。時刻可能發生的交通事故像一個隱形殺手一樣潛伏在馬路上等待道路違章違規的人出現。所以不論我們是在開車還是在走路一定不能掉以輕心忽視了這個虎視眈眈的隱形殺手。常常看到或者聽到路上的交通事故造成了多深重的悲劇“人的生命只此一次”眾多血的教訓告訴我們道路交通安全不容忽視一定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真正做到“珍愛生命杜絕酒駕”。

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做到安全出行營造一個良好的交通運行環境無疑是為創建一個和諧的社會而添磚加瓦而和諧的社會又為道路交通安全的建設撐起了一片藍天。作為一名普通市民和司機我願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自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做到“珍愛生命安全出行”這也是我們應該做到的通過此次對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的學習我認識到保證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在未來的日子裏不論我是開車穿梭在車流中還是行走在人流中我一定堅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來嚴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則在血的教訓的照映下生命如此脆弱如此地不堪一擊。多一份小心多一份關心就會少一份災難少一份失望。珍愛生命從我做起為不再讓親友生離死別的場面一次出現不讓交通事故無情地吞噬我們無辜的生命。我一定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法律時刻以清醒的頭腦掌握好手中方向盤控制好腳下飛旋的車輪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線不開霸王車不違規超車會車不無證駕駛不疲勞駕駛不酒後駕駛不超載行車途中不接聽電話“繫好安全帶不開超速車”。避免心存給自己和他人留下終生的痛苦和遺憾。

關於酒駕的危害的演講稿篇四

8月15日是集中整治“酒後駕駛”活動啟動儀式。信豐大隊按照部交管局、省總隊、市支隊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五進”宣傳活動的需要,圍繞上級公安部門確定的宣傳重點,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認真組織開展了宣傳活動,營造了濃厚的宣傳氛圍,形成了強大的宣傳聲勢。當天,大隊共出動警力168人次,出動警車56車次,懸掛宣傳橫幅40條,發放交通安全宣傳資料__份,受教育人數16000餘人。

一是隆重舉行啟動儀式。大隊以“珍愛生命、拒絕酒後駕駛”為宣傳主題,在大隊門前開展了啟動儀式,大隊領導班子親臨現場,傳達了公安交管部門開展集中整治“酒後駕駛”專項行動的目的、措施和具體部署以及酒後駕駛的危害、後果,引導社會關注預防酒後駕駛的相關工作。

二是邀請新聞媒體開展集中宣傳報道。啟動日當天,大隊邀請了縣電視台、縣報社記者,對活動情況進行了跟蹤報道,並在縣電視台進行了遊走字幕宣傳,進一步擴大了宣傳覆蓋面,形成了新聞媒體宣傳高潮。

三是深入公共場所開展宣傳活動。啟動儀式結束後,大隊組織民警深入運輸企業、廣場、餐飲酒店較為集中的路段,通過發放《致駕駛人的一封信》、懸掛主題宣傳標語、展出宣傳圖板、播放宣傳片、發放宣傳資料、展示查處酒後駕駛執法裝備等形式,大力開展宣傳。同時,大隊自行製作了“禁止酒後駕駛”等温馨提醒牌,放置餐飲、酒店前台或張貼在大門口醒目處,提醒廣大駕駛人“飲酒勿開車,開車勿飲酒”。

四是積極開展“五進”宣傳活動。為大力營造專項整治的社會聲勢,大隊結合公路客運專項整治行動日,組織宣傳民警先後深入105國道、343、341省道沿線公路客運專項整治檢查點,向廣大駕駛人、乘客及路過羣眾通報當前交通安全形勢,傳達“酒後駕駛”集中整治工作的工作部署和措施,提醒廣大駛、乘人員拒絕酒後駕駛,確保安全行車,收到良好宣傳效果

關於酒駕的危害的演講稿篇五

近期全軍部隊學習了禁止酒駕的相關材料,通過學習,使我認識到醉駕入刑所帶來的嚴重後果。

首先從違法成本來説,根據《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駕駛機動車,不管是否造成後果,都將按照“危險駕駛”定罪,處以1至6個月拘役,並處罰金。這就意味着醉酒駕駛將不再是違法,而是一種犯罪行為,最長可處6個月的拘役,醉駕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違法者變成犯罪嫌疑人。同時,根據修正案草案,醉駕者將被吊銷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對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將吊銷駕駛證,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從共同 的違法成本看,醉駕當事人不光失去自由,還將損失金錢,更留有犯罪記錄。對於一名軍人來説,根據部隊的有關規定,其性質和後果之嚴重不言而喻。其次,為了維護解放軍在廣大人民羣眾中的威信,樹立軍人在人民羣眾中的良好形象,部隊對駕駛員的嚴格要求,並作出相應的處分、處罰規定。自部隊的相關規定頒佈實施以來,部隊的駕駛員認真組織學習和討論,認真貫徹執行,得到明顯轉變,軍人的良好形象在廣大人民羣眾中重新樹立。

從醉駕入刑的意義方面看,一是體現了對生命價值的尊重。成都孫偉銘醉酒無證駕駛造成4死1傷交通事故案、南京張明寶酒後駕車衝入人羣連撞9人造成5死4傷,死亡者當中還包括1名孕婦交通事故案、鄭州市城管科長傅口醉酒無證駕駛連撞11人造成3死8傷交通事故案等等。還有酒後駕駛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處罰,往往採取逃逸,延誤對事故受害者的搶救治療,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進一步傷害,並因此導致死亡、傷殘等嚴重後果發生。醉駕入罪,其真正意義不在於實現法律處罰從輕到重的規律性,實現刑法理論的對接,而在於醉駕行為可能隨時引發嚴重的交通事故,給車輛周圍的人羣造成極大的安全威脅,其背後所隱含的是對社會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尊重和保護。二是衝擊傳統酒文化的陋習,遏制酒駕交通事故的高發。中國的酒文化源遠流長,國人自古就有“無酒不成席”、“酒逢知己千杯少,能喝多少是多少”、“管你會喝不會喝都要喝”的説法,在這種酒文化的薰陶下,公務接待、親友聚會、職場交往都離不開酒,酒成為了活躍氣氛、增加友誼的催化劑。很多駕車人在明知喝酒會造成駕車危險的情境下仍不顧一切的喝酒、醉酒,甚至在發生多起醉駕撞人的之後,仍有一些人醉酒駕車,並造成嚴重後果。以前儘管行政處罰對醉駕者具有一定的威懾力,但這種威懾力不足以讓醉駕者望“酒”卻步,這種漠視公共安全的行為讓醉駕行為屢見不鮮。要限制直至消滅醉駕行為,斬斷酒文化對駕車人的影響,傳統的單純的行政處罰的方式效果並不明顯,必須通過刑罰的力量斬斷酒文化對駕車人羣的影響,不僅讓駕車人自己能夠時刻認識到醉酒駕車給他人給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讓其他的社會公眾自覺的遵守法律,不勸甚至是不讓駕車人喝酒,有了社會關於駕車人不能喝酒的這種認識和意識,醉酒駕車的行為將會大大減少。只有通過公安、檢查院、法院聯動的刑事制裁才會對醉駕行為起到足夠的威懾,讓醉駕行為人對自身的醉駕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從而才能不酒後駕駛,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特別是作為一名軍隊駕駛員,更應該遵守好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部隊的規章制度。飲酒不駕車,駕車不飲酒,願這條警句成為全社會共同遵守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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