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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衞生食品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安全衞生食品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安全衞生食品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幼兒園食品安全衞生管理制度條例 篇一

餐具消毒衞生制度

1、幼兒餐後餐具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2、負責餐具消毒保教人員應身體健康、工作認真。

3、餐具清洗消毒必須嚴格按規定的程序操作,熱力消毒程序:一刷、二洗、三衝、四消毒、五保潔。

4、餐具消毒應達到下列要求:

熱力消毒:煮沸蒸汽100℃,時間10分鐘。

5、消毒完畢的餐具,應立即放於清潔的櫥、櫃內保潔、防止再污染,並做好記錄。

配菜衞生制度

1、檢查食品質量,不新鮮食品、腐敗變質和有毒有害食品不切配。

2、食品不着地存放,以銷定量及時加工切配,幼兒園不存放食品,當天食品,當天用完。

3、切配水產品的刀、砧板、抹布,刮清洗淨後再切配其他食品。

4、食品容器清潔衞生,配菜盆與出菜盆分開,並能明顯區分。

5、工具用具清潔,做到刀不鏽,砧扳不黴,加工枱面、抹布乾淨。生熟食品切配工具分開使用、存放。

6、冰箱專人管理,定期化霜、清理,經常檢查食品質量,各類食品分類存放,生食品與半成品隔開存放。

7、配菜結束後,刀、砧板、抹布、工具、用具、容器清洗乾淨,配菜枱面、菜架、食品櫥整理乾淨,地面拖清,保持室內清潔衞生。

食堂食品採購衞生制度

1、學校食堂必須向持有衞生許可證的生產經營單位採購食品,禁止採購不符合食品衞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2、採購食品時應按照有關規定索證驗證,嚴格查驗食品質量和定型包裝食品標籤,並建立台帳制度。

3、採購肉類食品時必須核查檢驗檢疫證明。

4、禁止採購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幼兒園食品安全衞生管理制度條例 篇二

第一條為加強幼兒園食品衞生管理,有效控制幼兒園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結合幼兒園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幼兒園園長為食堂食品衞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園領導應把食品衞生安全工作列入幼兒園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召開會議,專題研究食品衞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級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第三條後勤部門在園長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全園食堂食品衞生安全管理工作。幼兒園設立食品衞生監督管理人員,具體負責監督檢查幼兒園食品衞生安全,以及相關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實,履行監督檢查的職能。

第四條幼兒園應對食堂等易發生食品衞生安全事故的場所加強安全保衞工作,嚴禁非相關崗位人員進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入間等,嚴防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安全。

第五條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園長應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並及時向衞生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第六條對於飲食工作各級責任人員違反規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其各自職責,造成就餐者身體損害甚至生命危險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對下列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關責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的責任:

1.食堂發生嚴重食物中毒事故並造成人員傷亡;

2.未建立食品衞生負責制或未設立專職或兼職食品衞生管理人員;

3.未建立食品衞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實;

4.食堂未取得衞生許可證而從事經營活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及監督員的責任:

1.未按照學校食品衞生安全管理制度對食堂食品衞生安全進行檢查,或檢查次數、糾正力度達不到要求而出現問題的;

2.對食堂食品衞生安全檢查出的隱患整改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

3.不主動配合上級衞生主管部門檢查,有失職行為的;

4.未及時傳達上級衞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響的;

5.對員工未進行食品衞生安全知識培訓、考核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的責任:

1.不主動配合飲食中心及業務部對食堂食品衞生安全進行管理與檢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衞生安全管理過程中發現食堂有違反規定的行為而不予以及時糾正、制止的;

3.不及時傳達上級有關食品衞生安全政策和相關規定,造成工作出現失誤的;

4.食堂發生食品衞生安全問題不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領導的;

5.食堂發生食品衞生安全問題未採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

6.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並造成嚴重後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員的責任:

1.對食品驗收不把關造成不良後果的;

2.對庫存食物不檢查造成積壓或過期、變質的;

3.讓食堂使用過期、變質的不合格食品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廚師責任:

1.使用、加工腐爛、變質、過期的食品;

2.發現食品原料有問題不上報經理或主管部門,造成不良後果的;

3.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並造成嚴重後果的;

4.未辦理健康證上崗的。第八條責任及處分

(一)由於工作不負責任、經營不符合衞生標準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給幼兒園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損害或不良後果的,給予直接責任人記大過及其他處分。

(二)工作嚴重不負責任、經營不符合衞生標準的食品,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給幼兒園和就餐者造成嚴重損害或嚴重不良後果的,給予直接責任人撤職及其以上處分。生產經營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構成犯罪的,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九條責任追究程序

一旦發生食品衞生安全事故,由園長組織相關負責人進行調查並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報後中心校、教育局等有關部門依據相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條本辦法由幼兒園負責解釋。

食品衞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食品衞生工作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內容,是整個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關鍵基礎,食品衞生水平的好壞直接影響食品放心工程的實施,直接關係着人民羣眾的切身利益。

一、食品衞生法及食品衞生監督制度

(一)、食品衞生法律:⑴《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⑵《雲南省食品衞生條例》;⑶《餐飲業食品衞生管理辦法》;⑷《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衞生規範》;⑸《食品衞生許可證發放管理辦法》;

(二)、食品衞生監督制度:是在食品企業自身管理基礎上實施的監督管理制度,包括7個方面:

1、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選址和設計進行衞生審查,參加工程驗收。

2、對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實行衞生許可制度:⑴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⑵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單位或個人(包括職工食堂)必須取得食品衞生許可證;⑶利用新資源、新材料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包裝材料、食品用工具設備,生產企業投入生產前應報請審批;⑷生產保健食品前按規定報請國家批准;⑸用於食品及食品用工具、設備的洗滌劑、消毒劑須經省級衞生行政部門批准。

3、對食品及其生產經營過程、食品添加劑的'生產經營和使用、食品容器包裝材料食品用工具設備的生產和使用實施監督、監測和技術指導。

4、對食品生產經營者採購食品及其原料實行索取檢驗合格證或者化驗單、衞生許可證制度。

5、對食品標識(標籤)或説明書實行規範性和強制性管理。

6、對進出口食品實施衞生監督和檢驗。

7、對違反食品生法行為追究法律責任(由縣級以上衞生行政部門或法律授權的行業主管部門實施)。

二、食品衞生基本要求

(一)食品生產經營過程衞生要求:

1、《食品衞生法》第八條規定:⑴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與有毒、有害場所保持規定的距離;⑵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有與產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加工、包裝、貯存等廠房或者場所;⑶應當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洗滌、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⑷設備佈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⑸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炊具、用具用後必須洗淨,保持清潔;⑹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和條件必須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⑺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⑻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經常保持個人衞生,生產、銷售食品時,必須將手洗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⑼用水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⑽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

2、《雲南省食品衞生條例》第五條規定:⑴食品生產經營場所應當潔淨,便於清掃、沖洗,與非水衝式廁所、垃圾堆放場所等污染源保持國家規定的距離;⑵食品生產經營場所不得生產和貯存有毒、有害或者其他容易造成食品污染的物品;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混裝、混運;⑶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應當用專用的庫、室、櫥、櫃、架、容器分類標識存放;⑷熟食製品、涼菜、飲料和含乳類等直接入口的食品的製售,應當有專人操作並有專用的室(櫃)、工具、消毒設施、冷藏設施、冷藏設備;⑸食品和食品原料的貯藏倉庫、貯藏室應當通風乾燥,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雜物;食品的存放應當離地、離牆、並設架按分類標識,易腐食品應當冷藏;⑹食品經營人員上崗時,應當保持個人衞生,直接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人員應當穿戴潔淨的工作服、口罩、帽、鞋,不得佩戴有礙食品衞生的飾物及塗染指甲;離開生產經營場所時,應當將工作服、口罩、帽、鞋放置固定的位置,並定期清潔消毒。

(二)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

1、《食品衞生法》第九條規定:⑴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⑵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⑶含有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過國家限定標準的;⑷未經獸醫衞生檢驗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等及其製品;⑸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等及其製品;⑹容器包裝污穢不潔、嚴重破損或者運輸工具不潔造成污染的;⑺摻假、摻雜、偽造,影響營養、衞生的;⑻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學物質的或者將非食品當作食品的;⑼超過保質期限的;⑽防病等物殊需要,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專門規定禁止出售的;⑾含有未經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批准使用的添加劑的或者農藥殘留超過國家規定容許量的。

2、《雲南省食品衞生條例》第六條規定:⑴使用非食用化學物品、油脂或者其他對人體有害的方法生產、加工的食品;⑵使用非食品添加劑或者不符合國家衞生標準的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的食品;⑶使用變質、超過保質期、召回食品或者廢棄食物加工生產的食品;⑷注水、摻水的肉類食品;⑸使用非食用酒精、工業冰醋酸、工業鹽生產加工的酒、醋、醬油、醃製類等食品;⑹有毒有害物質殘留超過國家衞生標準的食品;⑺未經批准的新資源食品、保健食品;⑻使用經過醫學、生物學實驗的動物加工的食品;⑼其他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引起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三、食品衞生監督要點

(一)食品生產加工行業:⑴一般內外環境衞生狀況;⑵必要的與加工工藝相適應的操作場所設置;⑶設備佈局和工藝流程的合理設置;⑷更衣洗手、消毒設施和廢棄物、污水排放設施;⑸產品配方、原輔料、生產用水是否符合衞生標準要求;⑹半成品、成品的檢驗情況;⑺從業人員個人衞生及持有有效健康證明情況;⑻是否持有效食品衞生許可證;⑼衞生管理制度建立和組織實施情況。

(二)食品批發零售行業:⑴一般內外環境衞生狀況;⑵進購和批發時索取和提供衞生許可證、檢驗合格證或檢驗報告單情況;⑶是否有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銷售;⑷食品標籤是否完整符合標準要求;⑸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明情況;⑹銷售散裝食品衞生防護設施;⑺是否持有效食品衞生許可證;⑻衞生管理制度建立和組織實施情況。

(三)飲食行業及集體食堂:⑴一般內外環境衞生狀況;⑵加工經營場所佈局和設施設備情況;⑶食品及原料採購索證及登記台帳建立情況;⑷食品及原料的保管儲存;⑸加工操作規程的制定和執行情況;⑹餐飲用具清洗消毒設施和效果;⑺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明情況及個人衞生素質;⑻是否持有效食品衞生許可證;⑼衞生管理制度建立和組織實施情況。

四、餐飲業食品衞生管理規範

(一)餐飲業概念:指通過即時加工製作、商業銷售和服務性勞動等手段,向消費者提供食品、消費場所和設施的食品生產經營行業,包括餐館、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

(二)管理依據:⑴《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⑵《餐飲業食品衞生管理辦法》;⑶《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衞生規範》;⑷《學校食堂與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⑸《食(飲具)消毒衞生標準》(gb14934—1994);⑹《飲食建築設計規範(jgj64—89)》。

(三)管理規範要求:

1、環境衞生:選址在地勢乾燥、給排水供電方便、不易污染、距有害污染源25米以上的區域。

2、建築結構:堅固耐用易於維修,地面應便於清掃沖洗和防滑(排水坡度不小於1.5%);牆壁有1.5米以上的瓷磚牆裙,灶台、案板、清洗池等應瓷磚化(或不鏽鋼化);門和窗應嚴密,並設置易於拆洗的紗門及紗窗;爐灶為隔牆燒火外扒灰式;天花板應便於清掃,防止灰塵積累和長黴或脱落。

3、加工經營場所佈局及設備設施:加工經營場所包括食品處理區、非食品處理區、就餐場所。

食品處理區:指食品的粗加工、切配、烹調和備餐場所、專間、食品庫房、餐用具清洗消毒和保潔場所等區域。

⑴應有足夠的使用面積,一般不得小於8㎡,與餐廳比應大於1:2;

⑵均應設置在室內,併成獨立隔間,不得露天操作;

⑶流程佈局要合理,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挑撿、清洗)→半成品加工(切配)→烹調→成品供應(備餐)”程序設置佈局,不得往返以免生熟交叉污染;

⑷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食品的清洗池應分別設置,每類至少2個,並分別有明顯標識,不得相互交叉混用;

⑸加工銷售冷葷涼菜應當符合“五專”要求,即專間、專人、專用工具、專用消毒設施及專用冷芷設施;

⑹餐用具清洗消毒池(桶、盆)應單獨設置,一般設置3個池,不得與食品清洗池(盆)混用;

4、原料採購:

⑴不得采購《食品衞生法》和《雲南省食品衞生條例》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⑵採購時應索取發票等購貨憑據,批量採購米、面、油、肉、佐料、預包裝食品等應索取食品衞生許可證、檢驗(檢疫)合格證明,同時按要求建立登記台帳,以便於溯源;

5、食品保管貯存:

⑴食品倉庫應單獨設置,保持通風乾燥和整潔,門口設置防鼠板;

⑵庫房內設置數量足夠的食品存放架(台),食品存放應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均在10㎝以上)並應定期檢查,遵循先進先出,及時清除變質和過期食品;

⑶配置數量足夠的冷藏、冷凍設施,生熟食品分開保存;

⑷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和個人生活用品,不得做卧室居住,禁用肥料袋、飼料袋等不符合衞生要求的容器盛裝食品及原料;

6、食品加工製作:

⑴食品及原料應新鮮,無腐爛變質跡象或者其他染官性狀異常;

⑵蔬菜類、肉類、水產品類應分池清洗,切配案板、砧板分開使用;

⑶加工製作生食品、熟食品的台案、砧板、用品用具等應嚴格分開;

⑷熟食應燒熟煮透,防止裏生外熟(中心温度大於70),隔夜或隔餐的應充分加熱;

⑸各種用品用具每次使用後都應及時清洗、消毒和妥善保潔;

7、自身衞生管理:

⑴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業主)是食品衞生安全第一責任人;

⑵設立衞生管理組織,指定食品衞生管理負責人,強化自身管理;

⑶制定食品衞生管理制度,組織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及衞生知識培訓,檢查生產經營過程衞生狀況,按期申換衞生許可證;

8、從業人員衞生素質:

⑴有良好的衞生意識和職業道德,

⑵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一年一次體檢),如出現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長疥子,咽喉疼痛,耳、眼、鼻益液,發熱,嘔吐等症狀時應及時治療,暫停接觸食品工作;

⑶自覺接受和學習食品衞生相關知識;

⑷自覺養成良好衞生習慣、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

食品衞生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四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衞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2、衞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衞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後檢查一次衞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並做好衞生檢查記錄備查。

3、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衞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和衞生操作習慣。

4、單位衞生管理人員每週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5、建立加工操作設備及工具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清潔工作,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保持清潔。用於食品加工的設備及工具使用後應洗淨,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推薦的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5),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6、應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制度,並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

7、品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8、用化學消毒的設備及工具消毒後要徹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設備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9、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及工具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10、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符合有關衞生標準,無毒無害,便於洗刷、消毒、保潔。

11、用具每天班前、班後要清洗、消毒一次,運行過程要有序、保持清潔、無污垢、見本色。

12、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13、冷藏、冷凍工具應每天保潔一次,每週洗刷、消毒一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14、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衞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食品衞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1、嚴格執行《食品衞生法》和衞生部、教育部下發的《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食堂工作人員應樹立良好的衞生意識,接受衞生意識培養。

2、膳食工作要堅持為師生員工生活服務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為目的,開展各種形式的經營服務活動,堅持優質服務,講究職業道德。

3、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和衞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方可上崗,上班時間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號碼、胸卡等。

4、建立食品採購、加工登記制度。採購驗收食品應當無毒、無害,符合食品衞生標準和營養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狀。

5、加工烹飪食品的營養要搭配合理,要符合國小生生理髮育的需求。

6、注意內外環境衞生,做到窗明几淨、地面清潔、桌椅擺放整齊且清潔,食堂的衞生要隨時打掃,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7、各種餐具、容器、機械、灶台、案板等必須堅持做到隨用隨清洗,一日一消毒,經常保持清潔衞生。

8、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採取“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徹底符合衞生要求,保證不受污染。

9、搞好各種物質管理,做到按種類、生熟、冷熱等分類分開存放,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應用容器加蓋存放,注意保質、保鮮。勤查勤防,防變質、防污染。

10、加強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黴、防潮六防檢查,定期檢查更換相應設施,不斷改善相應的排污、洗滌、清掃設施。建立清潔值日製度,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不準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保持室內外清潔衞生,營造良好的衞生環境。

11、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識的教育,杜絕食物中毒。

食品衞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一、食品採購

經營單位採購食品,須按國家規定進行索證,應相對固定食品採購的場所,以保證其質量。

1、禁止採購以下食品:

(1)禁止採購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清混有異物或有其他感官形狀異常、內含毒有害物質或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經獸醫衞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製品。

(3)超過保質期或不貼合食品規範規定的定型氣裝食品。

(4)其他不貼合食品衞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二、貯存

1、食品貯存應當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存放,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2、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儲存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

3、用於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務必貼有標誌。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應分櫃存放。

4、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務必標誌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持續清潔。

三、食品的加工、存放

1、食堂的炊事員務必採用新鮮、潔淨的原料製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敗變質和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作原料。

2、加工食品務必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塊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於70度。

3、加工後的熟製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4、不得出售腐敗變質或者感官性狀異常有可能影響學生健康的食物。

四、食堂從業人員衞生要求

1、食堂從業人員和管理人員務必掌握有關食品衞生的基本要求。

2、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務必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都務必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3、食堂從業人員在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於食品衞生的症狀時,應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衞生的病症或愈後方可重新上崗。

4、食堂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務必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後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並把頭髮置於帽內。

(3)加工食品時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及戴戒指等。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五、剩飯剩菜的處理

1、食堂管理人員應精確預測就餐人數,合理安排當餐飯菜的數量,飯菜儘量少剩或不剩。

2、食堂剩餘食品務必冷藏,冷藏時光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狀況下,務必經高温徹底加熱後方可繼續食用。

3、對剩飯剩菜的保管、處理,要有專人負責,並作詳細記錄。

4、食堂負責人要嚴格對待剩飯剩菜的處理狀況做好食堂衞生安全工作的監督和檢查。

六、食堂留樣要求的記錄

1、食堂對外供應的所有食品、成品應安排專人負責,進行留樣。

2、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於清洗消毒後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於100克。

3、對留樣食品的時光、菜名等其他留樣狀況進行詳細登記、造冊,負責人簽字。

4、留樣人員要切實重視食品流樣工作的重要性,對留樣的記錄狀況,食堂負責人檢查、簽名,相關記錄至少保存12個月。

七、食品清洗和消毒

1、各食堂應制定清洗和消毒制度,以保證所有食品加工操作場所清洗衞生,防止食品污染。

2、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貼合GBl4930.1《食品工具、設備用洗滌衞生標準》和GBl4930.2《食品工具、設備用洗滌消毒劑衞生標準》等有關條款和標準。

3、採用化學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和食品接觸面。

4、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設備和工具應在持續設施內定位存放且有明顯標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做好餐具消毒的記錄工作,對消毒的器具數量及其它狀況進行記錄,負責人簽字。

八、庫房衞生要求

1、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

2、同一庫房內貯存不一樣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一樣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3、庫房的構造應以無毒,堅固的材料建成且易於維持整潔,庫房內應設置數量足夠的`物品存放架,其結構及位置應能使儲藏的食品距離牆壁、地面均在10釐米以上,以利於空氣流通及物品的搬運。

4、除冷庫處的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設施或條件。

九、食品處理區(後堂)及餐廳的衞生要求

1、食品處理區地面應用無毒、無異味、不透水、不易積垢的材料鋪設且應平整、無裂縫。

2、粗加工、切配、餐具消毒等需經常沖洗場所,易潮濕場所的地面應易於清洗、防滑並有必須的排水坡度及排水高度。

3、設備的擺放位置應便於操作、清洗、維護和減少交叉污染。

4、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應分開並有明顯的區分標誌。原料加工中需配植物性和動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開並有明顯的區分標誌。

5、涼菜專間內應當由專人加工製作,非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專間,不得在專間內從事與涼菜加工無關的活動。

6、涼菜操作人員進入專間前應更換潔淨的工作衣帽,並將手洗淨,消毒,工作時宜戴口罩。

7、生產加工經營場所內環境(包括地面、排水溝、牆壁、天花板、門窗等)應持續清潔和良好狀態。

8、餐廳內桌、椅、台等應持續清潔。

9、廢棄物至少應每一天清除一次,清除後的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食品衞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

為了加強我校食品衞生管理工作,強化安全措施,規範安全管理,有效地防止食品衞生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有關法律法則,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所有食品必須從正當渠道購進,並且所要對方衞生許可證複印件和進貨票據,絕對禁止“三無”產品,流入學校食堂,學校經常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凡查出有三無產品,責任承包人清退出校,所進蔬菜必須新鮮無腐爛現象。

2、食堂、內外環境整潔,設備佈局合理、有序,並經常檢查四防一消設施是否損壞和夠用。

3、食堂所有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無證不得上崗),並每年度促進性健康檢查,凡患有疾病、傷害、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性皮膚病或其他傳染病的承包人必須通報學校,並責令其離崗,治癒後方可上崗。

4、學校若發生中毒事件,各班應立即向學校報告(五分鐘內),以便學校採取應急處理措施。形成傳染病或食物中毒報告制度。凡遲報或造成重大事故的,班主任負主要責任。

5、各班在加強飲食衞生安全的同時,要高度重視學生的防疫工作,積極配合衞生部門的預防接種工作,確保學生在自願基礎上接種,並將此項工作納入班級日常管理之中。

6、食堂對每頓飯菜必須留樣,並保存24小時。

7、學校每天必須督促學生宿舍對學生開水的供應,保持鍋爐的清潔,嚴防腸道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

食品衞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八

為保證食堂飲食衞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對人體的危害、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增強師生體質,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後勤管理及工作人員必須確立為師生服務,為教學服務的思想,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崗位感,做到以安全為前提,以服務為宗旨。

二.採購人員必須堅持原則:購買新鮮、無毒、無公害、有相應的買主簽章原始憑證,採購負併兼有保管責任。

三.食堂監管人員,應當按照採購要求對採購的食物進行檢查驗收,如有不合格食物,當即拒收,堅持杜絕收購人情菜,如經查示,必須追究採購員和監管員的責任並處以相應的罰款。

四.食堂工作人員,在製作、加工食物時,發現以下現象:腐敗變質、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應及時向採購員或監管員彙報,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以防止造成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

五.盛食物的窗口、每餐用過後用洗潔劑清洗放入相應的餐櫃中、餐具及廚房用具必須隨時沖洗乾淨、案板、地面教工食堂、必須堅持每日三清掃。

六.學生飯桌每週一洗,每日三掃,地面每日三大掃除,學生菜盆每餐用後取工進行沖洗。

七.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每年體檢一次,持健康證上崗。

八.違反本制度的'工作人員對其視情節處以扣除當月部分崗位津貼的處罰、造成嚴重後果者,將根據情節輕重程度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九.校園商店飲食必須確保清潔衞生、不售無商標食品,不售過期食品,學校監管員每日必查,後勤管理人員每週檢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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