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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書

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書

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書

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書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和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精神,進一步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依規治黨要求,加強企業黨的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更好地助推企業對標看齊、追趕超越,構建和諧企業,特簽訂2017年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書。

第一部分黨建工作

一、黨的思想政治建設

1.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及黨中央、中央紀委和省、市、集團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用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武裝黨員幹部頭腦。繼續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倡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開展延安精神再教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教育培訓等活動。通過思想教育,使廣大黨員幹部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提高遵規守紀意識,增強擔當精神和工作責任感。

2.認真落實各項學習制度。堅持中心組學習制度,每月集中學習不少於4個學時,全年集中學習時間不少於50個學時。此外,鼓勵各企業領導班子及各級管理幹部業餘時間參加業務知識培訓學習,重點加強各企業領導班子關於供給側改革思維理念、現代企業管理等方面知識的學習。

3.各企業黨組織要認真落實“三會一課”、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談心談話、黨員黨性分析等制度,進一步完善黨支部各項工作制度,實現黨支部工作的制度化和規範化。重視黨員教育工作,公司各直屬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每季度至少為黨員講1次黨課,各企業總經理每年至少為黨員和職工作1次形勢報告。定期召開組織生活會,黨員領導幹部堅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組織生活會,全面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監督和管理。

4.開展理想信念、黨性黨風黨紀、道德品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教育,增強黨員幹部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自覺性和適應新常態、用黨的方針政策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工作、推動實踐的主動性。

二、黨的組織建設

(一)加強領導班子和人才隊伍建設

1.加強領導班子思想、政治、能力和作風建設,繼續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切實發揮各級領導班子服務中心、服務大局的表率作用。

2.落實好“三項機制”,激發和保護各級管理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營造爭先創優良好氛圍,凝聚追趕超越的精氣神。嚴格幹部選拔任用程序,把好乾部任職資格關,嚴格落實選拔任用幹部的民主推薦、組織考察、集體討論等三項基礎環節和必經程序,全面、如實、準確地記錄幹部選拔任用中的動議、推薦考察、醖釀、討論、決定等工作環節。加強幹部任用監督考核,每年針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開展“一報告兩評議”。

3.加強後備管理幹部的建設。落實“人才強企”戰略,加快年輕幹部培養,從年齡結構上完善後備幹部隊伍結構。進一步加強青年經營人才培養和跟蹤使用管理,逐步完善後備幹部隊伍年齡、專業結構,為業務擴張、追趕超越提供人才保證。對後備領導班子要按照本企業領導班子職數2:1的比例進行培養儲備;對各管理崗位管理人員要按照1:1的比例進行培養儲備,形成公司系統人才梯隊建設。

(二)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

1.推行黨支部工作全程紀實制度,如實填寫《黨支部活動紀實本》。黨支部每年至少開展1次黨員民主評議工作,對黨員按時參加組織生活和黨的活動、按時足額繳納黨費等基本義務的履行情況進行民主評議,按照有關工作程序,對評議結果“差”和不合格黨員進行批評教育或整頓清理,嚴肅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

2.抓好黨員發展和教育管理。嚴格按照市委組織部《關於進一步規範黨員發展工作的通知》規範,落實積極分子培養和黨員發展各環節工作,實行發展黨員公示制、票決制和責任追究制,確保發展黨員質量。

3.繼續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黨章,學習黨的制度規定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各直屬黨組織要結合自身實際,每年確定開展主題實踐活動,並設立黨員責任區、黨員示範崗,持續推行黨員目標管理,搭建黨員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的平台。

4.加強軟弱渙散黨組織的整頓。各直屬黨組織做好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摸底調查,對摸排出來的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要逐一建立台賬,制定整頓方案,確定包抓領導,明確工作責任。排查、建立台賬和制定整頓方案工作於2017年3月上旬完成,2017年6月上旬之前整頓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展,2017年10月底前必須動態消除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

(三)開展黨員主題教育

1.圍繞行業特點,創建黨建特色品牌。以服務崗位、廚師崗位為試點,推行“黨員掛牌亮身份”服務崗、“為民服務先鋒崗”等責任區創建工作,廣泛開展“對標看齊、追趕超越”主題活動,發揮黨員幹部模範帶頭和先鋒表率作用,團結帶領廣大職工為賓客提供優質服務,促進企業中心工作。

2.以黨建帶工建、黨建帶團建,圍繞企業經營中心任務,開展“勞模示範崗”、“創新工作室”、“青年文明號”、“青年崗位能手”爭創活動,創建羣團組織特色服務品牌。

三、黨的作風建設

1.圍繞“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不斷加強和改進黨員領導幹部學風、工作作風、生活作風建設,將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貫徹到生活和工作的各方面。

2.結合“對標看齊、追趕超越”活動開展,認真落實集團《關於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實施追趕超越的通知》要求,健全完善領導幹部聯繫和服務基層企業、聯繫和服務職工羣眾、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提升服務效能等工作制度。

3.持之以恆反“四風”,嚴格貫徹落實“八項規定”相關要求,全面落實改進文風會風、改進工作作風、規範出差招待、規範領導工作生活待遇、反對奢侈浪費等要求。

4.落實好黨員幹部直接聯繫服務羣眾長效機制,公司領導班子每週赴一線檢查指導工作不少於1次,每週正常工作日外赴一線參加義務勞動不少於4小時;各分(子)公司相對應地建立領導班子成員義務勞動和生產經營時間段帶班值班制度,加強一線經營現場管理。

5.認真落實黨務公開、企務公開制度,定期召開職工代表大會,自覺接受羣眾批評和監督,落實企業民主決策,提高管理的透明度,常年公佈徵求意見的郵箱、電話,暢通職工訴求表達渠道。

6.各企業黨組織書記對維穩工作負總責,積極引導、化解矛盾,減少或避免上訪、羣訪,維護企業穩定和諧。

四、黨的制度建設

1.大力推動黨建工作納入公司章程。根據集團統一安排部署,結合企業不同情況,把黨組織的職責權限、機構設置、運行機制、基礎保障等寫入公司章程。

2.健全完善黨組織議事決策機制。各直屬黨組織要對參與“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的內容和程序作出具體規定,做到“三個明確”。2017年6月30日前,各企業要結合實際,把黨組織參與企業重大問題決策的內容具體化。

3.加強黨內民主制度建設,以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為根本,尊重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監督權,同時推進黨務公開,擴大黨員的政治參與度;貫徹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充分發揚民主。

4.結合黨章和黨紀黨規,修訂完善黨內工作制度體系。加強宣傳教育,強化黨員幹部的制度意識;加強執行落實,確保依法依紀執行制度;加強執紀監督,切實提高制度執行力,維護制度權威。

五、黨的羣團工作

1.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羣團工作的意見》,將企業工會、共青團等羣團組織打造成為企業和職工羣眾緊密聯繫的重要紐帶,在企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中充分發揮工人階級主力軍、青年生力軍作用。

2.加強對工會組織、共青團組織領導,圍繞企業經營中心任務,結合“為民服務先鋒崗”、“工人先鋒號”、“青年文明號”爭創活動,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創先爭優、勞動競賽活動,有效促進和諧企業建設。

3.始終以職工羣眾為中心開展黨的羣團工作,堅持為黨分憂、為民謀利,落實對職工羣眾的關注、關心、關愛。積極構建對困難職工和特殊羣體的幫扶工作長效機制,推動幫扶工作常態化、制度化、可持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落實職工勞動保護和社保福利等基本政策。

4.以輪休、換休、經濟補償等方式,解決好職工加班問題,落實帶薪休假制度。着力改善員工工作、生活條件,建立員工關愛機制,常態化開展幫困助學、節日走訪慰問等送温暖活動,開展文體活動豐富職工業餘文化生活,積極為職工羣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

5.關注全面成長,豐富職工文化生活。以“創新工作室”、“勞模工作室”為載體開展職工技術創新活動,促進經營效益提高;開展技能競賽活動,推動職工業務技能提升。圍繞企業中心工作,開展各種主題文化活動,營造健康向上、奮發有為的企業氛圍,為轉型升級凝神聚氣。

第二部分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一、責任目標

按照黨風廉政建設及反腐敗工作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要求,着力提高領導幹部抓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意識,緊緊抓住責任分解、責任考核、責任追究三個關鍵環節,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企業的日常工作,抓好落實,為全面推進“對標看齊、追趕超越”創造良好的環境。

二、責任範圍

1.遵守《黨章》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等黨內紀律和規矩;深入學習貫徹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以及中、省、市各項會議、文件精神。

2.加強作風建設,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自覺抵制和堅決糾正“四風”,做到依法經營、廉潔從業、規範經營運作程序,不發生任何不廉潔行為和違紀違法問題,優化企業經營環境。

3.領導班子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是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要堅持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誰主管、誰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4.貫徹落實公司黨委、紀委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對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進行責任分解,明確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職責和任務分工,並按照要求貫徹落實。

5.貫徹落實黨風廉政法規制度,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業教育,組織黨員、幹部學習黨風廉政建設理論和法規制度,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監督檢查本單位領導幹部、關鍵崗位和重點崗位人員廉潔從業情況。

6.嚴格執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等規定,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及各級領導幹部不準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和有償中介活動;或者在本企業的同類經營企業、關聯企業和與本企業有業務關係的企業投資入股;不得利用職權為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等。

7.嚴格執行 “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對涉及“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必須按照規定程序研究決策。認真執行“三重一大”決策的會前報告和會後備案制度。

8.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報告制度。配合公司紀委做好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所列工作落實情況的調研考核。各企業領導班子每半年向公司紀委上報廉潔自律報告,年終進行全面總結,並寫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的專題報告上報公司紀委。

9.積極開展企業效能監察。對本單位的重點工作進行內部效能監察,認真抓好選題立項、組織實施、監督檢查、落實整改四個環節,解決好本單位在生產經營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10.做好信訪接待工作,切實解決好職工羣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特別要關注職工收入分配、崗位調整、改革改制等涉及羣眾利益的問題,杜絕羣體性事件發生,杜絕越級上訪。

11.積極配合公司紀委案件查處,支持和幫助本單位紀委書記(分管紀檢工作的班子成員)開展工作,認真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紀檢監察任務。

第三部分考核管理

1.本責任書經公司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和各單位黨組織書記、紀委書記(紀檢負責人)簽字後生效。

2.對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維穩工作、經營工作保證監督不力,未能完成公司的維穩目標、經營目標和黨風廉政建設目標,“民富企強”未能達標,職工思想混亂、職工隊伍不穩定的單位,公司將視其情況對黨政負責人採取相應的組織措施。

3.對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落實不力,工作不深入、不紮實,發生一般性違紀問題,根據影響程度,對企業黨組織負責人、紀委(紀檢組織)負責人進行教育批評或誡勉談話。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出現重大違紀違法問題,在對違紀違法當事人嚴肅查處的同時,按照黨紀法規對企業黨組織負責人、紀委負責人進行責任追究。

4.實行維穩工作“一把手總負責”、“一票否決制”和“經濟處罰追責制”。各分(子)公司黨政“一把手”是本單位穩定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將各種不穩定因素和上訪現象解決在單位內部,嚴禁越級上訪;因穩定工作落實不力,而發生羣體上訪、越級上訪、重複上訪等不穩定事端的,或發生維穩上訪事件,相關單位“一把手”沒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解決的,公司將對單位及責任人的年度評優實施“一票否決”,並嚴格追究黨政“一把手”的經濟責任和行政責任,與公司年度方針目標考核和年終兑現掛鈎。

5.對因工作不力、溝通不及時或措施不當,導致企業發生“媒體曝光”事件,並造成重大負面社會影響,公司將對企業黨政主要領導進行責任追究。

各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以及黨委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紀委書記“監督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班子成員領導責任的履行情況考核,將以本責任目標和責任內容為依據。

公司黨委書記企業黨委(黨總支、支部)書記

(簽名) (簽名)

公司紀委書記企業紀委書記(紀檢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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