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範網 >

公文範文 >公文範文精選 >

省林業局森林草原防火處行文工作及防火處公章管理制度

省林業局森林草原防火處行文工作及防火處公章管理制度

省林業局森林草原防火處行文工作及防火處公章管理制度

省林業局森林草原防火處行文工作及防火處公章管理制度

(2021年6月擬定實施)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森林草原防火處公文形式、格式及處理相關程序,建立公文處理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制度,提升處室人員辦公能力及辦文水平,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條行文主要以省林業局、局辦公室名義發文為主,森林草原防火處不得對外和對下行文。以省林業局和局辦公室名義行文按照貴州省林業局發文相關審核程序辦理,緊急程度、發文字號等以由局辦公室核定,為便於工作需要,防火處工作提示和告知函件可加蓋處公章下發林業系統和局直屬有關單位。

(一)省林業局、局辦公室名義行文流程:處工作人員擬寫公文(使用文號的公文需上年度提前向局辦公室上報文號需求,因其他臨時工作需報送國家林業草原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除外)--處長及業務負責人審核稿件--提交局辦公室主任核定--局領導審批(報省委省政府重要文件需局主要領導批准)--局辦公室套紅蓋章--處行文工作人員將製作好的文件推送收文單位。

(二)省林業局名義的便籤便函行文流程:處工作人員擬寫公文--處長及業務負責人審核稿件--分管防火處局領導籤批--辦公室加蓋公章--處行文工作人員將製作好的文件推送收文單位。

(三)防火處便籤便函行文流程:處工作人員擬寫公文--處長及業務負責人審核籤批--登記加蓋處公章--處行文工作人員將製作好的文件推送收文單位。

第三條公文用紙及版面,用A4型紙,其成品幅面尺寸為210mm×297mm,左側裝訂。版心尺寸為156mm×225mm(不含頁碼)。正文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28字。

第四條根據省委省政府及局領導指示批示要求,結合防火處工作職責、職能主要擬定以下公文:

(一)意見。適用於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

(二)通知。適用於發佈、傳達要求下級機關執行和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批轉、轉發公文。

(三)通報。適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況。

(四)報告。適用於向上級機關彙報工作、反映情況,回覆上級機關的詢問。

(五)請示。適用於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准。

(六)批覆。適用於答覆下級機關請示事項。

(七)函。適用於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覆問題、請求批准和答覆審批事項。

第五條行文格式參照《黨政機關公文格式》國家標準執行,由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誌、發文字號、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説明、發文機關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註、附件、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頁碼等組成。

第六條行文應當確有必要,講求實效,注重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行文關係根據隸屬關係和職權範圍確定。一般不得越級行文,特殊情況需要越級行文的,應當同時抄送被越過的機關(單位)。

第七條公文擬製包括公文的起草、審核、簽發等程序。

第八條 公文起草應當做到:

(一)符合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完整準確體現發文意圖,並同現行有關公文相銜接。

(二)一切從實際出發,分析問題實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辦法切實可行。

(三)內容簡潔,主題突出,觀點鮮明,結構嚴謹,表述準確,文字精練。

(四)文種正確,格式規範。

(五)深入調查研究,充分進行論證,廣泛聽取意見。

(六)公文涉及其他行政主管單位或者部門職權範圍內的事項,必須徵求相關單位或者部門意見,力求達成一致。

(七)防火處負責人負責主持、指導重要公文起草工作。

第九條公文文稿簽發前,由處領導把關審核,審核的重點是:

(一)行文理由是否充分,行文依據是否準確。

(二)內容是否符合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是否完整準確體現發文機關意圖;是否同現行有關公文相銜接;所提政策措施和辦法是否切實可行。

(三)涉及有關行政單位或者部門職權範圍內的事項是否經過充分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

(四)文種是否正確,格式是否規範;人名、地名、時間、數字、段落順序、引文等是否準確;文字、數字、計量單位和標點符號等用法是否規範。

(五)其他內容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有關要求。

第十條公文辦理包括收文辦理、發文辦理和整理歸檔。

第十一條收文辦理主要程序是:

(一)簽收。對收到的公文應當逐件清點,核對無誤後簽字或者蓋章,並註明簽收時間。

(二)登記。對公文的主要信息和辦理情況應當詳細記載。

(三)初審。對收到的公文應當進行初審。初審的重點是:是否應當由本處室辦理,是否符合行文規則,文種、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其他行業行政單位或者部門職權範圍內的事項是否已經協商、會籤,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經初審不符合規定的公文,應當及時退回來文單位並説明理由。

(四)承辦。閲知性公文應當根據公文內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確定範圍後分送。批辦性公文應當提出擬辦意見報本處室負責人批示或者轉有關部門辦理;需要兩個以上部門(或人員)辦理的,應當明確主辦部門(或人員)。緊急公文應當明確辦理時限。承辦人員對交辦的公文應當及時辦理,有明確辦理時限要求的應當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完畢。

(五)傳閲。根據領導批示和工作需要將公文及時送傳閲對象閲知或者批示。辦理公文傳閲應當隨時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傳、誤傳、延誤。

(六)催辦。及時瞭解掌握公文的辦理進展情況,督促承辦人員按期辦結。緊急公文或者重要公文應當由專人負責催辦。

(七)答覆。公文的辦理結果應當及時答覆來文單位,並根據需要告知相關部門。

第十二條發文辦理主要注意事項:

(一)複核。印發前應當對公文的審批手續、內容、文種、格式等進行復核;由處室負責人審核後提交局辦審批,需作實質性修改的,由擬定人員退回後進行修改。

(二)登記。對複核後的公文,應當確定發文字號、分送範圍和印製份數並詳細記載。

(三)印製。公文印製必須確保質量和時效。涉密公文應當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場所印製。

(四)核發。公文印製完畢,應當對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質量進行檢查後分發(無特殊情況需通過貴州省政務內網推送和下發)。

第十三條 涉密公文由處室機要專職收發人員進行傳遞、保存、閲辦,需要其他人員辦理的,借閲後要及時歸還。

第十四條 處室擬辦所有公文,根據有關檔案法律法規以及機關檔案管理規定,及時收集齊全、整理歸檔。兩個以上機關聯合辦理的公文,原件由主辦機關歸檔,相關機關保存複製件。

第十五條防火處公章管理、使用。

(一)公章嚴格實行專人管理,保管人因公出差或休假期間,由處長指定其他人員負責管理。

(二)使用公章需填寫印章使用申請或説明,經處長簽字審批後方能加蓋處室印章,處長出差期間委託其他處領導審批。

(三)加蓋處室印章建立登記使用台賬,使用前按照防火處印章使用登記表如實、詳細填寫。

第十六條本制度在森林草原防火處內印發,處室人員嚴格執行,具體工作由森林草原防火處處長負責解釋。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gongwenfanwen/gongwenfanwenjingxuan/drkp97.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