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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領導調研報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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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領導調研報告多篇

【第1篇】物業調研報告

隨着城鎮化腳步不斷推進,各地新興小區如雨後春筍般圈地而起,五花八門的物業公司也有了巨大的發展空間,物業的品牌價值也成為了房地產商手裏越來越重要的籌碼。物業對小區的管理與城管對於城市的管理如出一轍,同時也有着包含關係。物業管的不光是小區整體環境,還要解決每個業主日常所遇到的問題。當小區內住户的某些行為觸犯到城市管理相關法規時,就進入了城管管轄範圍,要解決好這些物業、城管均可介入的問題往往需要雙方開展協作。

在現實中,諸多問題使得原本可以開展協作的部分反而成了城管執法過程中的瓶頸。由於物業平時與業主關係密切,有的物業管理人員與業主幾乎如親友般熟悉,出於感情層面以及日後相處考慮,物業在遇到業主有違法行為時往往容易採取迴避乃至包庇業主的措施,以使自己脱離干係。甚至還有一些不顧及品牌效益的物業,管理不好就直接撒手不管了,這就使得執法人員在期望通過物業與業主溝通時吃到了無數閉門羹。

而如果物業管理者們更深層地思考下業主的違法違規問題,不難發現,只要有一户業主帶頭不遵紀守法,並且被縱容和默許,就會有更多家業主來鑽法律漏洞以謀私利。這些業主行為最後往往影響到周邊業主的共同利益,造成其他業主的不斷投訴,將物業置於眾矢之的。物業若能配合執法力量做好嚴管嚴打工作,及時先行溝通處理並主動反應上報業主違規行為,那麼日後的管理將輕鬆很多,同時也能得到更廣大業主的好評。

物業與城管開展協作應有效地發揮雙方的獨有優勢,互相填補不足。物業掌握着業主的基本信息,對整個小區有更深的瞭解和更綜合的考量,擁有更多與住户的溝通技巧,更便於作一些溝通調解工作,也能為城管執法過程中需落實的細節問題提供更多綜合的建議,以儘量減少執法過程所產生的其他負面影響。城管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辦事,當物業的人情牌、管社區管理辦法行不通時,就需要城管介入,以更明確的行政職權來對業主行為作約束。城管借物業之巧勁,物業借城管之利劍,兩者協作方可攻堅克難。

城管與物業協作需要在平時就建立起一致思想,統一戰線,在關鍵時刻才能口鋒一致。這些磨針活不是一日兩日就能練就的,需要在兩者間先搭起人員、信息、政策的橋樑,多開展交流活動,落實現行政策,分析潛在問題,及時做好準備,提前給業主打好預防針。

新形勢下物業與城管打交道會越來越頻繁,有團結協作的心,運用好方式方法,才能夠化矛盾為橋樑,逐步優化物業城管協同管理格局。

加強居住物業裝修網格化管理的調研報告

隨着物業管理法規的不斷完善,業主、使用人法制觀念的不斷增強,管理部門監督管理力度不斷加強,居住小區違法搭建情況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在部分居住小區依然存在着擅自在天井、庭園、陽台等部位搭建違法建築物和構築物,擅自佔用公共部位、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等現象,特別是一些高檔小區居民入住後,出現了比較嚴重的違法搭建情形,如有的業主、使用人擅自在房屋平台搭建陽光屋,甚至加層、改建、擴建、開挖地下室,不但嚴重破壞了小區的整體規劃與和諧的環境,還影響了相鄰業主、使用人的日常生活,引發了不少矛盾糾紛。

一、華陽地區居住物業裝修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幾年,隨着房地產二、三級市場的活躍,高檔商品房住宅中二次裝修開始增多,由此各類違章行為和違章搭建時有發生,引起社會的重視,從房地辦目前所掌握的情況分析,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業主將原房屋從裏到外徹底進行裝修或改建,改變了原始設計風格,如外牆立面安裝玻璃幕牆,將承重牆拆除後重新擴建,底層門廳、平台搭建成房間等等,違章面積在10~60m2不等。

(二)使用的裝飾材料比較高級、新穎,凡裝修過的房屋均超過原房屋設計標準,對小區環境影響相對較小,與周邊房屋的格局能基本保持一致。

(三)相鄰關係矛盾不特出,業主委員會一般也不直接干涉,只是對過分超出範圍的違章建築反響較大。

(四)由於業主身份比較特殊包括一部分系境外業主,物業公司較難直接進行勸阻,怕影響管理費的正常交付。

基於以上現狀從物業公司反映:認為政府管理部門處罰力度不夠,對違章户的處罰達不到威懾作用,另外迫於管理費拖欠,只能勸阻,無法阻止施工,否則發生衝突物業公司很被動。

然而作為搭建的業主卻認為:由於房屋設計在使用上不盡合理,且已陳舊,所以當新購房業主入住或原業主二次裝修時,往往請專業裝潢設計單位對房屋重新按個性化進行室內佈局,加之在經濟上有支付能力,使上述違章行為時有發生,由於示範效應,對其他業主影響較大,有趨同傾向。

二、進一步加強物業裝修網格化管理的建議

(一)各物業管理公司應當加強對住宅裝修的指導和監督

1、加強規範裝修行為的宣傳和指導

物業管理公司應當依據《物業管理條例》、《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的規定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或《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住宅使用公約》或《業主公約》的約定,履行對業主裝修住宅的管理職責,並制訂《住宅裝修須知》,配備相關的專業人員,加強對業主裝修住宅的宣傳、指導和監督。

指導物業管理公司將《住宅裝修須知》在所管理的物業小區內一併公告。同時,把《住宅裝修須知》送達物業管理區域內待裝修的業主或使用人並簽收。

2、加強住宅裝修前的管理

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在為業主或使用人辦理入住手續時,必須告知《條例》中規定的不得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破壞房屋外貌和違法搭建等住宅裝修的禁止行為。禁止敲鑿的部位以及不得擅自隨意安置空調室外機和安裝防盜設施等注意事項。

業主或使用人在裝修住宅前,要求其將施工單位、施工期限、裝修內容(包括住宅裝修設計圖、施工方案)等書面告知物業管理公司併為裝修施工人員辦理小區臨時出入證等手續。

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業主或使用人提供的住宅裝修設計圖、施工方案中有違反住宅裝修禁止行為的提出整改意見。

為加強對施工單位裝修行為的管理,物業管理公司可與住宅裝修施工單位簽訂《住宅裝修管理協議》。

3、加強對住宅裝修活動的日常巡視和監督

物業管理公司應當明確由專人負責對住宅裝修活動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當有業主或使用人已入住的,應當督促裝修的業主、使用人或施工單位遵守施工作業時間,晚間18:00時至次日上午8:00時和節假日,不得從事敲、鑿、鋸、鑽等產生嚴重噪聲的施工。

物業管理公司對進入小區的施工人員和建築材料及裝修施工階段涉及水、電、氣和結構等隱蔽工程的,每天應當加強現場巡視和檢查(包括節假日)並做好記錄,發現違規現象,應當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勸阻、制止並督促改正。

對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破壞房屋外貌、違章搭建等違法裝修行為且拒不整改的業主或使用人及住宅裝修單位,物業管理公司應當及時告知業主委員會並報告相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同時,物業管理公司應當責成違規裝修的施工人員停止施工。

4、加強知法、守法和履約意識

物業管理公司應當督促業主或使用人遵守《條例》等相關規定、遵守《住宅使用公約》或《業主公約》的約定。

物業管理公司與住宅裝修單位簽訂協議》的,應當督促其履行《協議》。在住宅裝修施工完成後,物業管理公司應當及時收回小區臨時出 入證。對造成房屋和設施設備損壞的,物業管理公司應當責成責任人及時進行修賠。

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裝修單位的違約行為,可依據《協議》的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在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住宅小區,業主或使用人違法裝修經勸阻。制止無效的,房產開發商或相關業主或使用人可依據《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住宅使用公約》的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業主委員會應當發揮自治管理作用

業主委員會應當經常檢查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和服務狀況,督促住宅裝修的業主或使用人遵守有關的法規和約定,及時調解裝修不當 引起的相鄰糾紛,對業主或使用人違法行為進行勸阻、制止並督促其整改。

對業主或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勸阻無效的,經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通過,業主委員會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三)各區縣房地局應當加強對違法裝修的行政執法

區房地局不斷完善行政執法工作程序。對物業管理公司不履行法定管理服務和義務等行為,應當根據《條例》和《規定》的相關規定責令其改正,並可處相應的罰款。對物業管理公司違反《條例》和《規定》情節嚴重的,區縣房地局可作出降低資質等級的處罰,直至吊銷資質證書。

區縣房地局接到對業主或使用人違法裝修的投訴,應當及時受理、立案併到現場調查、取證。核實,經核查屬實的,根據《條例》的相關規定,責令其限期改正,可並處相應的罰款。

某城區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物業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社會建設矛盾集中體現的領域,規範的物業管理是和諧社會建設總體戰略中的重要內容。根據區政協的安排,我們開展了xx城區物業管理的調研。

一、xx城區物業管理的基本情況

總體看,我區物業管理工作有以下四個特點:一是物業管理市場處於發育初步階段。二是物業管理總體水平較低。三是業主委員會作用發揮不好。四是物業管理行業監管體制不完善。

(一)xx城區物業企業現狀

我區物業管理從90年代初期開始起步,至今已有近xx年的發展。據調查,截至xx年底,在我區註冊的物業企業共有197家,其中一級資質企業3家,二級資質企業15家,三級資質企業179家,從業人員1xx餘人,管理人員1897人。外區物業企業在本區開展服務的約50家,從業人員約2850人。

(二)xx城區物業發展現狀

目前,全區共有物業管理小區389個,管理房屋3575萬平方米。城區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90%,新建商品房的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100%。

1、新建城市住宅小區的物業發展現狀。我區新建住宅小區共有389個,房屋建築面積為3075萬平方米,住宅套數有34萬餘套,住宅成套率為100%,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100%。其中有龍湖花園等6家單位6個住宅小區獲得全國物業管理示範(優秀)小區稱號;天驕俊園等11個住宅小區獲得市物業管理示範(優秀)小區稱號;富悦新城等32個小區獲得區級物業管理示範(優秀)小區稱號。

2、老小區的物業發展現狀。老小區主要有單位自管房、社會集資房、直管公房及“農轉非”安置房四類。

(1)單位自管房:包括機關自管房、羣團自管房、事業單位自管房以及企業單位自管房,房屋物業管理面積共計324萬平方米,住宅套數有30871餘套,住宅成套率為97%。這類房屋的物業管理除了少數的委託物業公司管理外,其絕大部分仍由單位自行管理。由單位聘請人員進行小區的簡單的物業管理。產權屬職工私有的房屋,其住房及室內水、電、氣的維修均由職工自己負責;產權仍屬單位的房屋維護則仍由單位負責,整幢房屋較大設備、安全、水電方面的維修或公用部位的維修一般由單位負責。

(2)社會集資房:從1992年開始,我區開始推行社會集資合作建房,建築檔次低,單體樓佔了絕大多數比例。據統計,現在全區社會集資建房共894萬平方米,住宅套數有74550餘套,住宅成套率為99%。這部分集資房的物業管理覆蓋率目前達到了90%。

(3)直管公房及“農轉非”安置房:直管公房,就是房管部門直接管理的政府和社會公共團體所有的房屋。這類房屋在我區共有約14萬平方米。“農轉非”安置房是政府對徵用土地的“農轉非”拆遷户進行安置的房屋,其中又包括兩類:一是政府將徵地費按政策規定付給拆遷户自建,產權屬自有;二是由政府統一建房安置拆遷户租住,住户按規定繳納租金,產權屬國家所有。從1987年開始,根據原江北縣人民政府文件規定:“凡以徵地經費修建的拆遷户住房,系國家投資修建的公房,屬公產性質,全部移交給房管局,納入國家公房管理。”因此,區房管局對全區的“農轉非”安置統建房進行全面接管。截至xx年底,區房管局共管理全區“農轉非”安置房共計77幢,7.55萬平方米。這部分房屋幾乎都沒有專業的物業公司進行管理,日常的清潔衞生及水、電、氣費的收取都由業主自行負責,室內的維修由業主負責,公用部位的維修則由區房管局負責。

3、房屋公共維修金的歸集和使用情況。從1999年開始歸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以來,累計歸集專項資金8.23億元,使用300餘萬元。

(三)xx城區小區(大廈)業主委員會現狀

截止xx年底,全區共成立有小區業主委員會181個。在調研中發現,

90.5%的小區業主對物業狀況漠不關心,造成業主大會召開困難。23.7%的小區在全部入住幾年後仍沒有召開過業主大會,沒有組建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處於前期物業管理狀態。個別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矛盾因缺乏溝通渠道而無法解決。65.4%的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程序不規範,未通過業主大會選舉產生。58.3%的小區即使按規定成立了業主委員會,也未能起到應有作用。

(四)xx城區物業管理行政體制機制現狀

在《物業管理條例》及《xx市物業管理條例》中明確:(1)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是物業所在地的物業管理的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的物業管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2)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依法對社區進行管理和提供服務,對社區內物業管理活動進行指導監督,調解物業管理糾紛;(3)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物業管理進行監督,對物業管理與社區管理、社區服務的相互關係進行協調。但在實際的工作中,區房管局人手不足,對物業管理中的問題疲於應付;街(鎮)政府、社區居委會很難插手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對物業公司無法制約,物業公司通常對其不理不睬,對工作不配合甚至是阻擾街(鎮)、居委會的正常工作。

按照《xx市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以及市政府辦公廳和市國土房管局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加強物業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辦發[xx]280號)和《關於物業管理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渝國土房管發[xx]548號)文件中有關職能的劃分,城區物業管理涉及到經委、建委、市政、環保、安監、物價、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公安、工商、規劃等相關部門的配合,但區內各相關部門普遍存在“重建設、輕管理”的思想,沒有形成工作合力,對物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缺乏相關的應急機制和有效的管理措施,導致物業管理問題突出。

1999年以來,我區針對物業管理工作相繼出台了《關於加強物業管理工作的通知》(xx府發[1999]129號)等5個文件,為理順城區物業管理體制、規範物業管理行為、提高老住宅小區物管水平、發揮業主自治機構作用、加強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等打下了一定的基礎。

二、xx城區物業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xx城區物業企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物業服務公司小、弱、散突出。我區隨着房地產業的迅速發展,近幾年來物業公司數量急劇增加。但從總體看,發展參差不齊。現平均每個物業公司管理面積僅20萬平方米,由於企業管理規模過小,綜合實力差,專業化水平低,造成物業服務社會資源浪費,效率低、效益差,也難以進一步吸引優秀人才從事物業服務行業。

2、物業企業服務意識不強。從調查的結果來看,物業企業主動上門服務率為32%,小區業主對物業服務人員的綜合滿意度為61%,這表明物業公司的服務意識不是很強。

3、物業管理企業的經營管理不規範。一是少數企業以犧牲業主資產的保值增值和小區環境為代價,產生的各種污染等負面影響直接侵害了業主的利益。如:金港國際小區業主投訴門市油煙污染過重,物業公司缺少環保措施。二是少數物業企業從自身經濟利益出發,擅自在小區公共部位開展經營,全部收入歸企業方所有。如:鄉間城小區收取業主停車費引發糾紛。三是少數物業企業存在惡性競爭,低價傾銷,壓低服務標準。

4、物業管理企業人員整體素質不高。一是某些物業管理企業員工缺乏客户意識,服務態度不端正,服務用語不文明,對業主的正當要求不能及時滿足。二是某些物業管理企業缺乏專業人員。例如日常維修是物業管理一項很重要的工作,維修不及時、不到位,使業主對物業企業的服務質量產生懷疑,甚至出現矛盾。

5、物業服務企業生存環境存在缺陷,經營困難。一是物業服務收費標準低,嚴重製約了行業的健康發展。據調查我區247家物業企業、1625個項目的結果表明:有213家企業虧損。很多企業硬撐不下去了,只有被迫撤離所服務的樓盤。二是政府沒有建立物業服務調節機制和平衡機制。例如:同一職能機構管理着水電氣的價格與物業服務價格,卻沒有建立相應的平衡機制。當水電氣的價格不斷上升時,物業服務成本隨之增加卻沒有“消化”來源。同樣,其它成本費用價格上漲時,物業服務成本仍然沒有“消化”來源,導致了收入支出的“剪刀叉”現象,物業服務企業生存危機日益突出。三是物業服務從業人員報酬低。調查表明,我區物業服務從業人員平均報酬低於社會平均工資24%,平均福利水平不足國家規定的26%,勞資雙方潛在矛盾十分突出。

(二)xx城區物業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物業服務費收取難。主要表現在:一是一些服務人員責任心不強,服務質量差,服務不到位,導致住户有意見而拒絕繳費。二是物業收費規定不合理。不同價格的物業費具體的服務項目不明確,存在同質不同價或者同價不同質的現象。三是農轉非人員增多,住户無力繳費。如空港園區農轉非安置房,業主很多是低保户,以生活水平低為由拒交物管費。四是工程遺留問題隨着物業交接,將問題轉嫁給物業服務企業,成為住户不繳費的藉口。五是由於業主自身的原因,如業主內部糾紛、業主出租房屋等原因致使繳費不及時等。

2、建設遺留問題引發物業糾紛。有以下三種情況:

(1)工程質量遺留問題。主要表現有:①儘管通過了竣工驗收或綜合驗收,但向業主交房時仍存在一些並不完備的情況,如管理區域內的環境、道路、景點等設施未完工,影響業主居住,房屋本體外牆滲漏等等。②由於前期物業服務現在大多仍為開發商屬下的物業公司承擔,因此,多數業主認為開發商對建設質量的完善與有關承諾的兑現責任自然應由物業公司承擔,並往往以此作為衡量物業公司服務效果的重要指標。③開發中的工程質量遺留問題很難及時得到根本解決。這些問題遺留到物業使用階段,業主接房後往往很難與開發商打交道,從而很容易轉嫁給物業公司,引發矛盾。

(2)開發商物業銷售中遺留下來的問題。主要有:①未安裝一户一表(前期的老小區及集資房);②銷售廣告內容與實際交房時不一致;③擅自將小區公用部分(如屋頂、公共綠化地等)承諾給少數業主使用;④擅自改變公共設施用途、物管房用途、會所及車庫用途等。

(3)建管不分帶來的問題。我區房屋開發商屬下的物業公司的物業服務,往往被定位為促銷或售後服務,僅作為開發的附屬產品,這樣,一些物業公司與開發商一鍋吃飯,導致了部分物業公司失去了獨立生存的能力。

3、老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差,缺乏專項維修基金。xx區的大多數居民住宅是九十年代初建成的,當時配套建設水平低,

基礎設施差,娛樂休閒設施很少。目前許多住宅小區的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急需維修養護和改造;娛樂休閒設施也急需改善,而這些小區沒有專項維修基金,根本無力進行舊小區改造。此外,老住宅小區都是實行開放式物業管理,小區內道路四通八達,人員來往較複雜,車輛亂停亂放的現象比較嚴重,導致保安、衞生工作的難度加大。

4、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歸集和使用存在的問題。

(1)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收繳困難。主要集中在以前已辦理房地產權證的業主,根本沒有辦法讓其繳納房屋公共維修基金,這就造成了一幢房屋或一個小區只有部分業主歸集了房屋公共維修基金。

(2)開發企業挪用已歸集的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房屋公共維修基金一般由開發企業統一收取,再交到區房管局的專用帳户上。開發企業不及時繳交給區房管局,造成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拖欠,很容易激發與業主間的矛盾,給後期物業管理帶來困難。

(3)使用上缺乏健全的機制和有效的監督,大修基金保值、增值難。按條例規定:當確需使用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時候,由業主委員會提出,經2/3以上的業主同意後,方可申請使用。但實際上,如果修繕部位只涉及到少數業主的利益,那麼就很難獲得小區2/3的業主通過,給實際使用造成了困難。另外物業公司預算的維修費用沒有專業機構對其作鑑定和監督其使用,容易讓房屋公共維修基金造成不法利用。隨着大量房屋開始進入維修期,當年收取的微薄的大修基金將入不敷出,如何在物價水平上漲的情況下,將有限的大修基金保值、增值,缺乏有效的手段。

5、水、電、氣收費難。一是水、電、氣費代收代繳矛盾大。水、電、氣部門只針對註冊的表(包括總表)服務,按總表的度量計費。物業公司被迫另派專人查抄分表,收取各業主水、電、氣費用後派人交給供水、供電、供氣的部門。由於水、電、氣的損耗,必然出現差額部分的分攤,有些物業公司就自行提高水、電、氣的價格,容易引起與業主的糾紛和矛盾。由於各種因素帶來的總表與分表的數量差額,所以有些業主覺得分攤不合理而拒繳水、電、氣費。二是物業公司代收的水、電、氣費存在着欠費現象。水、電、氣部門只是針對終端客户服務,並沒有和物業公司籤協議委託代收,在利益的驅使下,有的物業公司在收取了業主的費用後,並不及時繳交給水、電、氣部門,而是佔用了這筆資金,而水、電、氣部門又無權向物業公司催收,最後導致對住户停止供應水、電、氣,從而引發矛盾升級。三是水、電、氣管線和設備出現老化,需要維護、更換時費用不好解決。水、電、氣部門和物業公司互相推諉,責權不明。向業主收費既不合理也缺乏相應的依據。

(三)xx城區小區(大廈)業主委員會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業主委員會的選舉產生過程中存在着瑕疵。業主委員會的候選人提名缺少科學的依據,在實際操作中有盲目現象,形成業委會成員良莠不齊的情況出現,甚至有些業主通過一些不恰當的手段操控業主委員會,為自己謀取不正當的利益。業主委員會成立後,作用發揮也普遍不理想。在實踐中,對業主委員會的監督缺乏有效的手段,使業主難以有組織地參加管理和表達對物業管理的看法。

2、組成業主委員會的人員結構不夠理想。委員們多是由退休的老年人組成,年齡結構老化,知識水平及專業素質普遍不是很高,法律意識相對淡薄。

3、業主委員會的經費來源無法自行解決。業主委員會的資金來源可通過三種方法籌集:一是由小區全體業主分攤;二是通過經營小區公用部位的收益來獲取費用;三是通過贊助取得。但在實際的操作中,這三種資金來源渠道均有很大難度,幾乎就無法實行。由於沒有經費來源,業主委員會的日常工作都很難開展。

4、業主委員會沒有自己的辦公用房或辦公場所。據調查,我區80%的小區沒有業委會用房。如果租房作為辦公用房,不僅費用高,而且業主委員會的工作也不方便。

5、業主大會和業主代表大會召開的困難大。時間、地點均不好確定,與會業主很難達到2/3以上,業主參與意識不強,就連書面徵求意見也有難度,導致很多重大事項無法決定。

(四)xx城區物業管理體制機制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物業管理法律法規不健全。首先,物業管理立法滯後。除了xx年10月1日實施的《物權法》有關章節規定和xx年9月1日正式實施的《物業管理條例》及地方性相關配套法規外,一直沒有國家級行業法規可以遵循。其次,物業管理法律關係各主體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不清。具體表現在:產權關係不明;法律責任不清楚;供水、供電、供氣等有關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的經濟關係不明確;作為經濟合同一方主體的業主委員會是否具備訴訟資格;等等。

2、物業管理體制不完善。物業管理涉及到規劃、建築等多個部門,有時各種矛盾會交織在一起。從全區看,缺乏一個強力部門有效的協調各方,造成行政管理和物業管理關係難以理順,多頭管理問題久拖不絕;開發商、物業企業、業主以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職責不清;街道、社區的綜合協調作用尚未充分發揮;房屋管理由房產部門負責,但房屋性質改變卻由建管辦監管,責任主體不明確,行政監管力度不大。如:錦湖花園出租門面房給人居住,租户接水、氣,存在安全隱患,居民反映強烈。而xx燃氣公司和中法水務公司認為只要用户申請,符合安裝條件,就可以辦理使用手續。而作為主管部門的房管局卻無法干預。

3、物業服務缺乏市場競爭機制。xx區的物業市場還沒有真正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大多數物業企業並不是通過招投標進入物業市場的,造成了許多物業企業缺乏競爭意識和責任意識。據調查,xx區專業物業公司只佔17%,開發商下屬企業佔45%,單位自己管理的企業佔16%,外聘服務企業佔22%。多數物業企業與開發商是相互依賴的關係。

三、完善物業管理的建議和措施

(一)加強xx城區物業企業服務的建議和措施

1、創造條件,積極鼓勵物業公司兼併、合併,走強強聯合之路,做大做強物業公司,做響物業公司品牌;鼓勵有實力的社會實體興辦物業公司,對從事老小區物業服務的企業,在政策上給予扶持和優惠。

2、鼓勵物業企業依靠科技進步提高服務水平。區房管局通過全區物業信息管理系統,運用現代化手段實施監督管理。

3、提高物業企業管理水平。一是物業企業應當在嚴格執行《物權法》,爭取政府的支持的同時,提高經營能力,加強與業主、業委會的溝通交流,達成共識。二是不斷提高服務質量,不斷創新服務項目。將每一項服務工作的程序都規範化,編製成具體的《操作手冊》,成為員工的行動指南。三是培養和造就高素質的服務團隊。物業服務企業在對員工進行專業技能培訓的同時更應該注重個人素質方面的培訓。四是物業服務公司實行收費考核,建立內部激勵機制。

(二)加快xx城區物業發展的建議和措施

1、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力度。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營業税免收,所得税減半徵收;完善物業服務酬金制度,推進業主自治進程;

完善業主自管項目税收工商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對農轉非40、50人員參照國有企業下崗40、50人員政策執行,鼓勵企業擴大農民工使用,增加就業崗位。

2、實施“分類管理”。督促水電氣供應部門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要求,向最終水電氣使用人收取費用,並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水電氣設施設備的管理維護。建議區政府組織水電氣供應部門和物業協會進一步溝通協商,研究水電氣供應管理,水電氣價格及代收費問題。使老問題有解決推進計劃,同時又杜絕新問題產生。

3、完善收費標準,規範物業服務收費行為。建議區政府儘快研究制定質價相符的物業服務費指導價格體系。物業服務收費應實行明碼標價,將收費項目和標準及收費辦法在經營場所或收費地點以醒目方式予以公佈。對隨意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小區管理委員會、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有權向收費主管部門投訴,對構成價格違法行為者,由政府物價檢查機構依法查處。

4、確保房屋大修基金的安全使用,實現大修基金保值增值。建議對業主交納的房屋大修基金委託銀行理財,按每個小區(大廈)開一個總帳户,按每户業主繳納的房屋大修基金為每户單獨開户,每年的利息自動轉存到業主的户頭上。凡需動用大修基金時,必須由大修房屋牽涉到的業主們投票表決,委託專業機構對物業公司預算的維修費用進行評估後方可動用維修款項,同時對大修基金的使用過程進行監督,對維修質量進行鑑定。

5、加大宣傳力度,引導人們正確的物業消費觀念。深入宣傳《物業管理條例》和《xx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讓廣大業主瞭解物業管理對小區環境的重要性,使物業企業進一步明確自己的工作性質,更好地在法律和合同範圍內提供優質的物業服務,推動整個物業服務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三)完善xx城區小區(大廈)業主委員會制度的建議和措施

1、逐步推行業主誠信檔案的建立。對小區業主在水、電、氣物業管理等費用的交納、參加業主大會和業主代表大會等會議的出席率、自覺維護小區公共設施設備等相關行為逐步建立電子信用檔案。

2、首屆業主大會的召開和業主委員會組建,應在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的組織下,在區房管、公安、物價、市政等相關部門的指導監督下按程序進行,並將有關材料報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區房管局備案登記,公安機關根據備案登記表刻發印章。

3、將業主自治機構的管理納入社區管理範圍。業主委員會應當自覺接受社區居委會領導,參加社區居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同時,邀請社區居委會參加業委會的活動,對業主與業主之間,業委會與業主之間,業主、業委會與物業公司之間出現的各種矛盾和糾紛,社區居委會應當主動出面協調處理,街道辦事處應當予以協助。

4、加強組織業主委員會成員的培訓。提高業委會成員的總體素質。

(四)建立健全xx城區物業管理體制機制的建議和措施

1、完善物業管理的建章立制。區政府應及時制定物業管理的中長期規劃,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xx市物業管理條例》,出台相關政策,如:《維修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物業使用管理辦法》、《承接驗收管理辦法》、《業主委員會管理辦法》等。同時,建立健全我區的物業公眾責任保險制度。

2、建立健全物業管理行政新機制。儘快成立由區委、區政府領導掛帥的xx區物業管理領導小組及領導小組辦公室,進一步明確房管局牽頭抓總的職能,並建立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按照“費隨事轉、權隨事走”的原則,進一步將物業管理監督權限下沉街道和社區,在區房管局的指導下,在街道、社區居委會設立物業管理辦公室,配備專門的物管員,並解決落實好相關的經費。

3、建立前期物業管理監管機制。建立物業管理提前介入機制。從工程項目規劃立項開始,物業管理應同步介入對房屋的功能、佈局、管網建設等提出專業的合理性建議供開發建設企業採納,為後期物業打下堅實的基礎。物業企業前期介入所產生的費用可由物業企業與開發建設企業協商解決。建立公共維修基金歸集機制,建議將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歸集時間前置在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階段,將繳交公共維修基金納入合同登記中的一個工作程序,直接在交易登記大廳內設專門窗口收取,切實杜絕無法及時繳交入庫的現象。建立物業招投標競爭機制。根據我區物業管理髮展的需要建立物業管理招投標市場。建立物業服務收費報審機制。前期物業收費價格應報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初審,由區物價部門核定。物業收費按協商價執行,但不得高於或低於物價部門最終核定價的20-30%,並應按上述程序報物價部門備案。實行佣金制的物業公司每半年應公佈服務費的收支情況。

4、建立信息化管理機制。建立全區物業管理綜合信息系統。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業主、物業從業人員和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等方面的管理,實現物業管理的科學化和信息化。

5、建立物業管理矛盾糾紛調處新機制。探索建立物業管理糾紛調處新機制。建議將物業矛盾糾紛納入司法調解,逐步建立和完善司法調解制度,化解居民糾紛和及時處理侵害居民合法權益的事件。

6、建立物業管理用房長效機制。在開發建設過程中,各相關職能部門應嚴格按渝府發[xx]86號和渝國土房管發[xx]548號文件的規定,規劃和核定社區用房和物業管理用房(業主委員會用房)。其中:開發建設單位對社區用房的提供應按每100户15平方米無償提供,建議由民政部門進行核定;物業管理用房按建築規模的0.3%-0.5%提供,由房管部門進行核定。對開發建設規模較小的項目,開發建設單位應提供社區用房的建設成本價款交區人民政府,由政府在規劃範圍內統一購買。

7、建立和推行補助金制度。建議對還建房、廉租房、城市低保羣體實行物業服務補助金制度,杜絕城市中新貧民區的產生。

城區集貿市場物業管理狀況調研報告

根據縣政府統一部署,近日縣商務局會同房產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鎮組成了調研組,對城區各集貿市場物業管理情況進行了摸底調查,旨在加強城區集貿市場物業管理,改善市容市貌,創造良好的城市環境。

一、基本情況

城區現有各類集貿市場11家,其中菜市場4家,小百貨市場4家,家居建材等專業市場3家。集貿市場的總佔地面積約16萬平方米,其中1000平方米以下1家、1000至5000平方米1家、5000至1萬平方3家、1萬平方米以上6家。總建築面積約23萬平方米,市場內共有門面約1650間,已出租約1080間,單元住房約1000户,已入住近750户。在區域分佈上,新建居委會3家,分別是北河街、舒州農貿市場、秀獅商業步行街;彰法山居委會4家,分別是彰法山菜市場、零碑商貿市場、姚衝大市場和旺業大市場;舒苑居委會2家,分別是天柱山大市場和金源菜市;龍井居委會1家,是天柱山菜市場;天柱山鎮1家,是皖鎮(附:潛山縣城區集貿市場基本情況調查表)。

二、現行管理模式

我縣現有的集貿市場建設投資主體有二種:一種是政府投資興建,如天柱山菜市場;一種是企業投資興建,其餘10家均屬此類性質。在管理模式上,主要是四種:一是有專門管理人員,如天柱菜市場,該市場3月市場辦管脱鈎後由工商局移交商務局管理,縣商務局組建了天柱市場服務中心,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現有事業編制21人,負責天柱市場的管理工作。零碑商貿市場隸屬商務局食品公司,食品公司安排2人,負責日常管理工作。以上兩個市場管理人員工資及日常維護費用均從市場攤位和門面租賃費用上列支。二是由開發建設市場的企業聘請物業公司進行管理,共3家,分別是秀獅商業步行街、天柱山大市場、皖鎮。三是開發建設市場的企業聘請人員自行管理,共3家,分別是金源菜市、彰法山菜市場、旺業大市場。聘請人員工資由企業自行負擔。四是無人管理的市場,共3家,分別是北河街、舒州農貿市場、姚衝大市場。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集貿市場是城市的一個窗口,是城市人居環境和城市整體形象的一個重要體現。從調查的情況看,我縣集貿市場絕大部分只建不管或管理不到位問題比較突出,與廣大市民的生活需求極不相適應,已經成為潛山打造宜居環境、提升城市品位、創建文明城市的最薄弱環節,也是城市管理的一個難點,存在的問題十分突出。具體來講,主要是三個方面:

(一)綜合配套服務設施不完善,存在安全隱患。

旺業大市場商户入駐後,開發商安良公司當初也曾聘請物業公司進行管理,劃定專門停車場,按標準收取物業管理費,但由於市場是開放性的,加上商户素質參差不齊,物業管理費不能收繳到位,物業公司經營虧損,後與安良公司解除成立合同。除天柱菜市場、零碑菜市場、旺業大市場、秀獅商業步行街、天柱山大市場、皖鎮等入市車輛管理較為有序外,其餘市場各種車輛沒有固定地點停放,導致市場的道路不暢,不少市場消防設施不齊全,消防安全隱患嚴重。個別市場設施簡陋、陳舊,電線老化、大棚破損嚴重,急需整治改造。

(二)開發建設市場的企業建市場與管市場錯位,權責不明確。

金源菜市臨街門面經營早點和畜禽產品的商户經營垃圾隨意丟棄,商户、消費者車輛亂停亂放,造成臨街主幹道污水橫流、垃圾成堆,商户佔道經營、人車混雜。姚衝大市場、旺業大市場內居民和商户建築垃圾隨意堆放,下水道堵塞、下水井蓋丟失。上述情況在北河街、舒州農貿市場、彰法山菜市場、天柱山大市場等均不同程度存在。其根本原因是開發商借政府其自身即得利益獲取後,經營市場、管理市場觀念淡薄。一部分開發商只建不管,市場建成後,門面和攤位銷售完畢就意味着對市場管理的終結,住户和商户自掃門前雪,對市場公共部分的管理無人問津,如北河街、姚衝大市場。一部分開發商不真心想管,敷衍了事。以物業管理費難以收取為由,不願意在資金上投入,只安排1至2人管理市場,同時安排的人員履行職責不到位,城市文明創建時,部門一督查就抓一抓,不督查,基本就放任自流,如金源菜市、旺業大市場。

(三)少數市場經營氛圍不濃、不景氣,經濟效益低下。

金源菜市場內有近300個攤位閒置,天柱山大市場、旺業大市場、姚衝大市場除臨街門面房在經營外,市場內門面房儘管已售出,但大多數基本閒置,不少居民買回後,只做倉庫或車庫。這些市場的交易額很小,有的攤位費收入僅幾萬元,經濟效益十分低下。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集貿市場是城市一項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與城鎮居民和廣大消費者利益息息相關。構建整潔有序的集貿市場交易環境,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市場的繁榮和經濟發展,是加強集貿市場物業管理的根本目的。現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實行分類管理。

根據我縣城區現有集貿市場現狀,將其分為三類,按不同類別,明確各部門監管職責:第一類是有專門管理人員進行管理的市場,如天柱菜市場、零碑集貿市場,仍由縣商務局管理,管理方式維持現狀不變。零碑集貿市場由於已劃入零碑地塊老城區綜合改造項目範圍,不宜對現有市場進行改造。縣商務局應督促市場管理人員,加強對市場內部管理,確保市場安全。第二類是建成時間早,市場產權分散,居民區與商住户混雜的北河街由縣城市綜合執法局管理。第三類是市場規模程度較高,商住户較集中的旺業大市場、姚衝大市場、彰法山菜市場、金源菜市、皖鎮、天柱山大市場、秀獅商業步行街、舒州農貿市場由縣商務局牽頭,縣房管局、工商局、住建局、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參與,全面推行物業管理。

(二)集貿市場實施物業管理主要措施。

結合各市場現狀,推行物業管理按以下3個方面同步進行:1、對正在實施物業管理的秀獅商業步行街、天柱山大市場、皖鎮由縣商務局督促各物業管理公司加大管理力度,規範市場經營秩序,確保市場環境整潔;2、對由開發商聘人管理或無人管理的旺業大市場、金源菜市、彰法山菜市場、舒州農貿市場、北河街、姚衝大市場在未推行物業管理之前,為確保市場經營有序,由縣商務局派員會同開發商共同管理,市場內環境衞生由縣綜合執法局臨時派員清掃;3、由縣商務局牽頭,縣房產局、住建局、工商局參與,各集貿市場開發商配合,對城區集貿市場物業管理情況再次進行深入調查,以縣政府名義出台《潛山縣集貿市場物業管理辦法》,《管理辦法》由縣商務局、房管局、市場開發商共同組織實施。

【第2篇】物業調研報告

按照市人大常委會年初工作安排,6月下旬至7月上旬,我們在市人大常委會蔣國良副主任帶領下,對百官、曹娥兩個街道的社區物業管理情況開展調研,先後聽取了市建設局和百官街道、曹娥街道關於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情況彙報,專門聽取了提出社區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建議的人大代表意見,分別召開了由社區主任、業主委員主任、物業公司經理參加的六個座談會,全面瞭解了社區物業管理工作。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1.擺正位置,形成網絡。隨着我市城市化進程不斷推進,城市框架逐步拉大,居民居住區快速擴張,現百官、曹娥兩街道,已組建社區26個,生活小區126個,社區常住户數61148户,户籍人口91706人。同時,一大批農村和外來人員入住城區,常住人口已達178593人,且入住人員情況較為複雜,如何領導和管理好城市生活居住區日益成為加強社會管理的重要課題。社區管理工作已經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重視,建立了市領導、市直有關部門、單位聯繫結對社區制度,明確了社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市建設局,並在市建設局設立物業科,專門負責指導全市的社區物管工作。百官、曹娥街道黨委、辦事處也十分重視社區物業管理工作,始終把其作為份內工作常抓不懈,做到了班子領導有分工,社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並注重社區基層建設,抓好社區組織體系和社區主任及小區業委會隊伍建設,為社區工作開展奠定了組織保障。

2.加強指導,推進工作。社區是最基層的管理組織,百官、曹娥兩街道在抓好組織體系健全的基礎上,切實加強對社區工作的指導,着力推進社區物管工作。兩個街道積極理順各種關係,明確社區管轄責任,及時指導組建小區業主委員會,對每個新接收的生活小區不踢球、不脱管、不空轉,真正做到凡在轄區內新開發樓盤竣工驗收移交一個,及時接收一個,管理組織健全一個,尤其十分重視配強業主委員會主任。兩個街道通過指導協調、監督管理、考評激勵,使各項任務在一線得以較好完成,矛盾在一線自我調停化解,問題在一線積極尋求解決,穩定工作在一線得到較好落實。

3.盡心盡責,積極奉獻。從調研情況看,每個社區居委會,平均擔負着10個生活住宅小區,約8千—2萬人的管理任務,管理單位量多而面廣,工作任務量大而艱鉅,住宅人員素質參差而複雜,社區工作者人少而擔重,面對繁雜的工作和壓力,各社區主任及相關工作人員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各負其責、樂於奉獻、熱心公益、盡責盡力。在工作中,遇到難事一馬當先,抓協調、抓聯絡、抓溝通,碰到棘事身先士卒,不退縮、不迴避、不計較,真正體現了千言萬語、千辛萬苦、千梯萬步。各業委會主任不計報酬、不圖名利、無私奉獻、腳踏實地、講究方法、自擔自治,積極擔起小區日常管理、協調、溝通、調解等繁重、雜碎、受氣的工作,在小區的維穩、安全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二、困難問題

1.組織保障有待進一步加強。一是市對社區、小區的重視程度與農村基層建設相比存在差距,雖有市領導和部門聯繫結對,但沒有全覆蓋,工作尚欠到位,聯而不緊、聯而不實一定程度存在。二是建設局作為社區物管的主管部門,對社區物管工作力量較為薄弱,僅有一個科室,一個科長,導致在聯繫、指導、開展工作方面精力不夠,無法滿足對社區、小區正常工作的指導、監管、服務等需要。三是一個社區約8千—2萬常住人口,管轄面廣,但社區工作者極少,絕大多數社區僅6—8人,且社區工作人員的年齡、文化與現行社區工作也不相適應,“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所有工作都壓到幾個人身上,工作量大、任務重、壓力強可見一斑。同時,社區工作正常的辦公經費、維穩經費得不到保障;社區工作者生活待遇偏低,社區主任到一些聯繫結對部門求助經費臉難看、兑現難;社區碰到難事、急事、要事求助有些市級有關部門,繞道走、踢皮球、推諉扯皮等情況也一定程度存在。

2.制度規章有待進一步完善。現行的《xx市住宅區物業管理實施細則》是xx年6月市政府頒佈的,《xx市住宅物業保脩金管理辦法》、《xx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是xx年4月施行的。這些細則辦法已不能適應迅速崛起的社區、小區的管理工作。特別是物業管理部門的職責,企業職能,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關係、權利、義務與責任,前期物業管理要求、服務,物業費使用,維修等方面的規定有待加緊修訂完善。

3.監督管理有待進一步強化。由於開發的樓盤交付把關不嚴、監督不力,導致事後暴露了一系列問題。如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經營用房不到位,或面積小,或區位差;消防設施不出水,監控設備不實用,公共服務功能不完善;有的開發商口頭承諾好,實際兑現差;公用房、電梯維護,房屋保修,管網維修等責任主體不明確,保修經費不落實等等,發生問題,開發商和物業公司就推諉扯皮,不能得到有效處置,引發小區業主強烈不滿、矛盾激發。現全市已有客用電梯2611部,且絕大多數為小區高層電梯,已出現過電梯下跌傷人事件,但其保養、檢測、維修經費無處着落,將成為今後社區不安全的隱患。

4.整體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一方面,部分業主只要服務,不要義務,對物業管理人員無理吵鬧、辱罵、刁難、動粗。違建亂搭、車輛亂停、雞鴨亂養、狗犬橫行等問題較為嚴重。從調研普遍反映,出現上述現象的,大多數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企業老闆,他們行為傲氣、出口狂言。另一方面,物業公司掛靠經營,管理人員不同程度存在素質不高,缺乏專業知識培訓,管理人員職責不到位、工作不到位、服務不到位,違建亂搭制止不力,偷盜現象時有發生,引起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的對立情緒。

5.物業收費有待進一步規範。近年來,樓盤開發類型較多、情況複雜,有敞開式開發樓盤、城中村改造樓盤、公開出讓建造樓盤,有別墅、獨排、聯排、疊排、多層、高層等不同房型的商品房,且空關房較多,而物業收費標準較為混亂,物業公司的物業費收、支透明度不夠,空關房全額收費等,引起業主不滿和反感。業主以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等為藉口,拒繳物業費現象較為普遍。

三、建議意見

1.要加強領導,強化保障。由於小區居住人員來自各行各業、四面八方,尤其是城中村拆遷改造安置住宅區和較早開發的開放式小區,情況更為複雜、各種問題頻出、工作難度很大。為此,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到社區、小區和諧是社會穩定的基礎,強化社區建設,維護小區穩定已成當務之急,需要像重視農村基層工作那樣重視社區基層建設,切實加強領導,強化要素保障。要專門建立一個社區管理工作協調機構,有市領導分管,有關部門參與的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社區管理建設、指導、處理、協調、考核等工作。業務主管部門要健全工作機構,配強精幹業務人員,認真擔起小區物管工作的監督、指導。掛鈎聯繫社區的市級領導和部門要定期開展調研,指導工作,真正做到貼身社區、直面問題、主動攬事、協調問題、解決困難。要重視社區管理專職人員力量的加強和選配,強化考核評比;要研究落實社區工作經費,切實重視和關心業主委員會主任,給予其工作上的支持和待遇與考核激勵。根據目前物業公司經營困難的實際,市政府要加緊調研,出台相關扶持政策,在公共用電、用水,税收、垃圾搬運等方面予以優惠扶持。

2.健全機制,規範管理。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建立完善相關制度,不斷健全工作機制,切實規範社區及小區物業管理工作。一要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市政府要加緊調研,出台加強社區管理建設工作的意見,進一步重視社區基層建設,明確工作任務和建設目標,切實加強領導、健全組織、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強化管理、考核激勵,確保隊伍穩定。要調研修改完善xx市住宅區物業管理實施細則,住宅區物業保修資金、住宅區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尤其是對住宅小區電梯檢測、維修保養資金的落實,要明確規定。有關部門要加緊研究出台住宅區物業管理收費標準和物業收費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不同住宅區和不同類型房屋的物管費收費標準,物業費收支、減免要做到公開、透明,尤其對空關房的物管費收費標準建議減半收取。二要建立工作聯絡機制。市級層面要建立健全部門、街道、社區工作聯絡聯繫制度,對於難點、焦點、重點問題進行研究,採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置落實。街道層面要建立定期、不定期的街道、社區、業委會工作聯絡機制,深入小區、瞭解實情、直面問題、協調處置,確保小區穩定。公安局所屬派出所要建立所轄警員小區聯絡制,融入居民住宅小區,為居民排憂解難,指導小區安全防範、矛盾化解、信息採集、重點人員管控等工作。要充分發揮業委會組織橋樑作用,建議有關部門牽頭,着手組建市物業行業協會,為物管工作開展提供交流平台,促進行業自律、推動公平競爭、維護合法權益、協調利益衝突。三要強化物管監督管理。市和街道要重視對業委會組織的考核評比,出台和完善激勵政策,明確工作要求。市級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交付使用樓盤移交物業公司時的監管工作,不走過場。街道和社區要加強對住宅小區的精細化管理,建立小區信息平台,全面推進小區網格化管理服務信息化,對小區每户住户基本情況實現信息動態化管理。要加強物業企業的規範管理,針對物業公司從業人員素質偏低,收費服務不對等、服務不規範、管理措施不落實、維修不及時等情況,有關部門和業主委員會要嚴把物業進入關,嚴格執行審批程序,建立健全退出機制,並加強對物業企業的動態管理,把企業的資質、登記和年檢與平時監管有機結合,切實規範物業公司的經營管理。

3.注重教育,提高素質。針對目前住宅區物業管理薄弱,物管人員素質偏低,小區業主素質高低不一等實際情況,加強住宅小區人員的素質教育迫在眉睫。為此,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街道要把提高住宅小區人員的素質教育提上議事日程。市文明辦和街道要牽好頭,結合實際、有的放矢,有計劃地開展形式多樣,以樹正氣、重美德、講和諧、鄰互助等為主題的宣傳教育活動,做到月月有活動、季季有高潮、年年有特色。有關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物業管理公司人員的監督教育,使城市生活住宅小區成為真正的“園林小區、衞生小區、文明小區、和諧小區”。

物業管治情況調研報告

物業管理是今年鎮經濟工作會議確定的三個突破之一。物業管理是一個成長的過程,也是迎接挑戰、自我加壓、探索新課題的過程。

一、目前我鎮物業管理試點工作開展情況

上半年,鎮城管辦在七個城區社區各選一處居民小區做為物業管理試點,打破社區原有的小區負責制的管理模式,重點在髒亂差的無人管小區開展物業管理。上半年工作重點是選定試點,解決遺留問題,成立業主委員會。城市七個社區的試點具體情況為:

1、社區:社區選擇三星花園小區做為試點。三星花園位於東城區閆家壩地段,共有居民近一百户。該小區前期開發遺留問題很多,圍牆未建好,沒有物業管理用房,長期無人管,垃圾成堆,草坪損毀,很多業主對在此居住失去了信心,打算賣掉房子。對於物業管理,多數人擁護,但缺乏信心。經過初步測算,要在該小區建立物業管理,尚需七萬元解決遺留問題。社區在小區召開了業主委員會籌備會,向各家各户發放了物業管理倡議書,徵求有關意見。下一步準備成立業主委員會。

二、社區:社區去年最先推行物業管理,併成功地在糧食局小區成立了業主委員會,建立了業主規約,協助小區實行了物業自治管理。今年,社區將綜合批發城作為物業管理重點整治單位。綜合批發城有業主近三百户,建成十多年來,沒有物業管理,遺留問題多,一直是縣城城市管理、衞生創建的死角難點。經走訪,綜合批發城要實施物業管理需解決四大遺留問題:清掏化糞池、拆除消防通道上的違章建築、恢復大門及門崗、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總測算費用近五十萬元。經過半年多的協調,目前成立了小區業主委員會,簡單疏通了下水道,基本拆除了消防通道上的違章建築,向開發商爭取了兩間門面作為物業管理用房,已由致遠物業公司拿出了初步管理方案,並正在協商解決大門及門崗的問題。7月30日晚,鎮政府組織在綜合批發城小區召開全體業主會議,正式宣佈小區管理移交縣致遠物業管理公司,該小區走上規範化管理軌道。

三、觀山社區:試點一:佳美公司宿舍區。因佳美公司(原一建公司)改制時已將其宿舍區(建築公寓)移交社區,並和鎮政府簽定協議,不再承擔建築公寓內的衞生創建等任務,請求取消建築公寓做為其創建包乾責任區。建築公寓有居民六十多户,以前社區在小區內實施過物業管理,後因少數業主私搭亂建而中止,成為無人管小區,後來小區衞生包乾到佳美公司,但缺乏長效管理。現在社區已召集業主代表開會,下發選票,籌備成立業主委員會,下一步再確定物業管理方案。試點二:原天鵝賓館院落。此事由農辦牽頭,鎮城管辦協助,在現場走訪了業主。針對院內的環境問題,我鎮拿出了初步改造方案。因院內主體繁多,改造資金龐大,我們已向縣政府反映,準備召開相關責任主體的協調會,解決環境問題後再議物業管理事宜。

四、老西門社區:老西門社區做為老城區,無人管小區最多,縣長熱線投訴最多,創建任務最難,實施物業管理的難度也最大。社區先後在百貨庭院、電影庭院、土產庭院、醬園廠庭院、商業新村、橋頭花園等地開會走訪,徵求業主意見,瞭解物業管理現狀,最終確定在電影庭院、醬園廠庭院和土產庭院實施物業管理。目前準備籌集資金解決電影庭院的物業管理用房和大門的問題。

五、渫陽社區:試點一:農資大市場。農資大市場一期工程建成多年,二期工程尚未售完。建成以來市場物業一直由市管中心(宏天物業)管理,但建設方和業主對物業管理強烈不滿,準備重新聘用物業服務企業。經社區推薦,建設方多方瞭解後,擬定由致遠物業公司接管。從五月份開始,致遠物業開始走訪業主,制定了初步管理方案,得到了建設方的認可。八月份,縣房管局準備採取邀標的方式,重新聘用物業公司。試點二:旺佳園。旺佳園共有業主75户,一部分是原勞動服務公司職工,另一部分是新開發樓房入住户。由於新遷户入住前交納了兩年物業管理費,兩年期滿後,物業公司退出,現在小區沒有物業管理,而且由於以前管理不規範,公共部分佔用嚴重,業主強烈要求實施物業管理。目前,社區已在小區內召開了業主委員會籌備小組會議,張貼了有關宣傳法規,投票選舉了業主委員會,下一步準備擬定物業管理方案並召開業主大會。

六、中渡社區:社區選擇小區做為試點。小區是原廣福橋煤礦職工宿舍區,有業主近七十户,改制後由社區接管,但由於收費狀況不好,管理有難度,每年社區還要負債投入。今年,社區在該小區率先推行物業管理,組織召開業主大會,選舉成立了業主委員會,並協助完善了業主規約。六月份,小區正式開始自治管理。

二、物業管理工作開展過程中存在的難點

1、社區對物業管理的社會效益認識不足。個別社區認為物業管理與小區管理在利益上存在着衝突,工作積極性不是很高。

2、硬件設施不配套。一是相當一部分院落建設不規範,無門崗和門廳,現在組織修建也不好規劃。二是居民區下水道、電、路等物業管理所涉及到的設施嚴重滯後,維修或建設需大量資金。

3、規範控制混亂。小區內亂搭亂建現象嚴重,臨時建築擠佔了消防通道。綠化率達不到設計標準,居民利用空坪隙地種菜,擠佔了綠化空間。

4、收取物業管理所必須的費用存在一定的難度。有些業主認為物業公司賺了錢,不願交費,或不願接受管理。很多人的思想還停留在單位提供後勤福利和大鍋飯的時代,對自己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不明。

5、物業管理企業動作欠規範。現有的幾個物業管理企業,市場化程度不高,管理不是很專業,缺乏先進的管理經驗與模式,營利的目的太明顯。

6、前期物業管理不規範,開發建設所遺留下來的問題對物業管理形成了極大的障礙。

7、業主大會難組織。居民對物業管理的含義認識不清、信心不足,參加會議的積極性不高。

8、媒體關注程度不夠。

三、對我鎮開展物業管理工作的幾點建議

1、嚴格執行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規章,使物業管理的管理、服務、經營、收費等各方面各環節做到依法管理和運作。 政府要加強服務意識,出台相應的扶持政策,為廣大企業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提供宏觀的政策支持與引導。建立物業管理市場準入制度。加強物業管理市場的培育,鼓勵房地產開發、房地產管理分業經營。鼓勵開發商從社會上聘請那些經過實踐被業主認可的物業管理公司來進行專業化的管理。鼓勵通過招投標等方式公開選聘物業管理公司,引進競爭機制,促使物業管理行業朝高度市場化方向發展。

2、物業管理企業要按照“產權明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要求,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要逐步提高物業管理從業人員的素質,多種渠道、多種形式培養人才,為物業管理持續發展提供人才資源。

3、社會公眾應客觀公正的看待物業管理這一行業,加深對這一行業的瞭解並對這一行業的作用充分重視,促使業主形成正確的物業管理消費觀念。

四、下一步工作重點

一是廣泛宣傳,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二是建立健全新的物業管理模式和管理機制;

三是加強業主大會組建的指導監督工作;

四是進一步規範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工作;

五是建立“質價相符”的服務收費機制;

六是大力提高物業管理從業人員素質;

七是理順好物業管理與社區建設的關係。

加強居住物業裝修網格化管理的調研報告

隨着物業管理法規的不斷完善,業主、使用人法制觀念的不斷增強,管理部門監督管理力度不斷加強,居住小區違法搭建情況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在部分居住小區依然存在着擅自在天井、庭園、陽台等部位搭建違法建築物和構築物,擅自佔用公共部位、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等現象,特別是一些高檔小區居民入住後,出現了比較嚴重的違法搭建情形,如有的業主、使用人擅自在房屋平台搭建陽光屋,甚至加層、改建、擴建、開挖地下室,不但嚴重破壞了小區的整體規劃與和諧的環境,還影響了相鄰業主、使用人的日常生活,引發了不少矛盾糾紛。

一、華陽地區居住物業裝修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幾年,隨着房地產二、三級市場的活躍,高檔商品房住宅中二次裝修開始增多,由此各類違章行為和違章搭建時有發生,引起社會的重視,從房地辦目前所掌握的情況分析,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業主將原房屋從裏到外徹底進行裝修或改建,改變了原始設計風格,如外牆立面安裝玻璃幕牆,將承重牆拆除後重新擴建,底層門廳、平台搭建成房間等等,違章面積在10~60m2不等。

(二)使用的裝飾材料比較高級、新穎,凡裝修過的房屋均超過原房屋設計標準,對小區環境影響相對較小,與周邊房屋的格局能基本保持一致。

(三)相鄰關係矛盾不特出,業主委員會一般也不直接干涉,只是對過分超出範圍的違章建築反響較大。

(四)由於業主身份比較特殊包括一部分系境外業主,物業公司較難直接進行勸阻,怕影響管理費的正常交付。

基於以上現狀從物業公司反映:認為政府管理部門處罰力度不夠,對違章户的處罰達不到威懾作用,另外迫於管理費拖欠,只能勸阻,無法阻止施工,否則發生衝突物業公司很被動。

然而作為搭建的業主卻認為:由於房屋設計在使用上不盡合理,且已陳舊,所以當新購房業主入住或原業主二次裝修時,往往請專業裝潢設計單位對房屋重新按個性化進行室內佈局,加之在經濟上有支付能力,使上述違章行為時有發生,由於示範效應,對其他業主影響較大,有趨同傾向。

二、進一步加強物業裝修網格化管理的建議

(一)各物業管理公司應當加強對住宅裝修的指導和監督

1、加強規範裝修行為的宣傳和指導

物業管理公司應當依據《物業管理條例》、《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的規定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或《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住宅使用公約》或《業主公約》的約定,履行對業主裝修住宅的管理職責,並制訂《住宅裝修須知》,配備相關的專業人員,加強對業主裝修住宅的宣傳、指導和監督。

指導物業管理公司將《住宅裝修須知》在所管理的物業小區內一併公告。同時,把《住宅裝修須知》送達物業管理區域內待裝修的業主或使用人並簽收。

2、加強住宅裝修前的管理

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在為業主或使用人辦理入住手續時,必須告知《條例》中規定的不得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破壞房屋外貌和違法搭建等住宅裝修的禁止行為。禁止敲鑿的部位以及不得擅自隨意安置空調室外機和安裝防盜設施等注意事項。

業主或使用人在裝修住宅前,要求其將施工單位、施工期限、裝修內容(包括住宅裝修設計圖、施工方案)等書面告知物業管理公司併為裝修施工人員辦理小區臨時出入證等手續。

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業主或使用人提供的住宅裝修設計圖、施工方案中有違反住宅裝修禁止行為的提出整改意見。

為加強對施工單位裝修行為的管理,物業管理公司可與住宅裝修施工單位簽訂《住宅裝修管理協議》。

3、加強對住宅裝修活動的日常巡視和監督

物業管理公司應當明確由專人負責對住宅裝修活動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當有業主或使用人已入住的,應當督促裝修的業主、使用人或施工單位遵守施工作業時間,晚間18:00時至次日上午8:00時和節假日,不得從事敲、鑿、鋸、鑽等產生嚴重噪聲的施工。

物業管理公司對進入小區的施工人員和建築材料及裝修施工階段涉及水、電、氣和結構等隱蔽工程的,每天應當加強現場巡視和檢查(包括節假日)並做好記錄,發現違規現象,應當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勸阻、制止並督促改正。

對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破壞房屋外貌、違章搭建等違法裝修行為且拒不整改的業主或使用人及住宅裝修單位,物業管理公司應當及時告知業主委員會並報告相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同時,物業管理公司應當責成違規裝修的施工人員停止施工。

4、加強知法、守法和履約意識

物業管理公司應當督促業主或使用人遵守《條例》等相關規定、遵守《住宅使用公約》或《業主公約》的約定。

物業管理公司與住宅裝修單位簽訂協議》的,應當督促其履行《協議》。在住宅裝修施工完成後,物業管理公司應當及時收回小區臨時出 入證。對造成房屋和設施設備損壞的,物業管理公司應當責成責任人及時進行修賠。

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裝修單位的違約行為,可依據《協議》的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在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住宅小區,業主或使用人違法裝修經勸阻。制止無效的,房產開發商或相關業主或使用人可依據《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住宅使用公約》的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業主委員會應當發揮自治管理作用

業主委員會應當經常檢查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和服務狀況,督促住宅裝修的業主或使用人遵守有關的法規和約定,及時調解裝修不當 引起的相鄰糾紛,對業主或使用人違法行為進行勸阻、制止並督促其整改。

對業主或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勸阻無效的,經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通過,業主委員會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三)各區縣房地局應當加強對違法裝修的行政執法

區房地局不斷完善行政執法工作程序。對物業管理公司不履行法定管理服務和義務等行為,應當根據《條例》和《規定》的相關規定責令其改正,並可處相應的罰款。對物業管理公司違反《條例》和《規定》情節嚴重的,區縣房地局可作出降低資質等級的處罰,直至吊銷資質證書。

區縣房地局接到對業主或使用人違法裝修的投訴,應當及時受理、立案併到現場調查、取證。核實,經核查屬實的,根據《條例》的相關規定,責令其限期改正,可並處相應的罰款。

集貿市場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根據縣政府統一部署,近日縣商務局會同房產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鎮組成了調研組,對城區各集貿市場物業管理情況進行了摸底調查,旨在加強城區集貿市場物業管理,改善市容市貌,創造良好的城市環境。

一、基本情況

城區現有各類集貿市場11家,其中菜市場4家,小百貨市場4家,家居建材等專業市場3家。集貿市場的總佔地面積約16 萬平方米,其中1000平方米以下1家、1000至5000平方米1家、5000至1萬平方3家、1萬平方米以上6家。總建築面積約23萬平方米,市場內共有門面 約1650間,已出租 約1080間,單元住房約1000户,已入住近750 户。在區域分佈上,新建居委會3家,分別是北河街、舒州農貿市場、秀獅商業步行街;彰法山居委會4家,分別是彰法山菜市場、零碑商貿市場、姚衝大市場和旺業大市場;舒苑居委會2家,分別是天柱山大市場和金源菜市;龍井居委會1家,是天柱山菜市場;天柱山鎮1家,是皖鎮(附:潛山縣城區集貿市場基本情況調查表)。

二、現行管理模式

我縣現有的集貿市場建設投資主體有二種:一種是政府投資興建,如天柱山菜市場;一種是企業投資興建,其餘10家均屬此類性質。在管理模式上,主要是四種:一是有專門管理人員,如天柱菜市場,該市場xx年3月市場辦管脱鈎後由工商局移交商務局管理,縣商務局組建了天柱市場服務中心,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現有事業編制21人,負責天柱市場的管理工作。零碑商貿市場隸屬商務局食品公司,食品公司安排2人,負責日常管理工作。以上兩個市場管理人員工資及日常維護費用均從市場攤位和門面租賃費用上列支。二是由開發建設市場的企業聘請物業公司進行管理,共3家,分別是秀獅商業步行街、天柱山大市場、皖鎮。三是開發建設市場的企業聘請人員自行管理,共3家,分別是金源菜市、彰法山菜市場、旺業大市場。聘請人員工資由企業自行負擔。四是無人管理的市場,共3家,分別是北河街、舒州農貿市場、姚衝大市場。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集貿市場是城市的一個窗口,是城市人居環境和城市整體形象的一個重要體現。從調查的情況看,我縣集貿市場絕大部分只建不管或管理不到位問題比較突出,與廣大市民的生活需求極不相適應,已經成為潛山打造宜居環境、提升城市品位、創建文明城市的最薄弱環節,也是城市管理的一個難點,存在的問題十分突出。具體來講,主要是三個方面:

(一)綜合配套服務設施不完善,存在安全隱患。

旺業大市場商户入駐後,開發商安良公司當初也曾聘請物業公司進行管理,劃定專門停車場,按標準收取物業管理費,但由於市場是開放性的,加上商户素質參差不齊,物業管理費不能收繳到位,物業公司經營虧損,後與安良公司解除成立合同。除天柱菜市場、零碑菜市場、旺業大市場、秀獅商業步行街、天柱山大市場、皖鎮等入市車輛管理較為有序外,其餘市場各種車輛沒有固定地點停放,導致市場的道路不暢,不少市場消防設施不齊全,消防安全隱患嚴重。個別市場設施簡陋、陳舊,電線老化、大棚破損嚴重,急需整治改造。

(二)開發建設市場的企業建市場與管市場錯位,權責不明確。

金源菜市臨街門面經營早點和畜禽產品的商户經營垃圾隨意丟棄,商户、消費者車輛亂停亂放,造成臨街主幹道污水橫流、垃圾成堆,商户佔道經營、人車混雜。姚衝大市場、旺業大市場內居民和商户建築垃圾隨意堆放,下水道堵塞、下水井蓋丟失。上述情況在北河街、舒州農貿市場、彰法山菜市場、天柱山大市場等均不同程度存在。其根本原因是開發商借政府其自身即得利益獲取後,經營市場、管理市場觀念淡薄。一部分開發商只建不管,市場建成後,門面和攤位銷售完畢就意味着對市場管理的終結,住户和商户自掃門前雪,對市場公共部分的管理無人問津,如北河街、姚衝大市場。一部分開發商不真心想管,敷衍了事。以物業管理費難以收取為由,不願意在資金上投入,只安排1至2人管理市場,同時安排的人員履行職責不到位,城市文明創建時,部門一督查就抓一抓,不督查,基本就放任自流,如金源菜市、旺業大市場。

(三)少數市場經營氛圍不濃、不景氣,經濟效益低下。

金源菜市場內有近300個攤位閒置,天柱山大市場、旺業大市場、姚衝大市場除臨街門面房在經營外,市場內門面房儘管已售出,但大多數基本閒置,不少居民買回後,只做倉庫或車庫。這些市場的交易額很小,有的攤位費收入僅幾萬元,經濟效益十分低下。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集貿市場是城市一項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與城鎮居民和廣大消費者利益息息相關。構建整潔有序的集貿市場交易環境,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市場的繁榮和經濟發展,是加強集貿市場物業管理的根本目的。現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實行分類管理。

根據我縣城區現有集貿市場現狀,將其分為三類,按不同類別,明確各部門監管職責:第一類是有專門管理人員進行管理的市場,如天柱菜市場、零碑集貿市場,仍由縣商務局管理,管理方式維持現狀不變。零碑集貿市場由於已劃入零碑地塊老城區綜合改造項目範圍,不宜對現有市場進行改造。縣商務局應督促市場管理人員,加強對市場內部管理,確保市場安全。第二類是建成時間早,市場產權分散,居民區與商住户混雜的北河街由縣城市綜合執法局管理。第三類是市場規模程度較高,商住户較集中的旺業大市場、姚衝大市場、彰法山菜市場、金源菜市、皖鎮、天柱山大市場、秀獅商業步行街、舒州農貿市場由縣商務局牽頭,縣房管局、工商局、住建局、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參與,全面推行物業管理。

(二)集貿市場實施物業管理主要措施。

結合各市場現狀,推行物業管理按以下3個方面同步進行:1、對正在實施物業管理的秀獅商業步行街、天柱山大市場、皖鎮由縣商務局督促各物業管理公司加大管理力度,規範市場經營秩序,確保市場環境整潔;2、對由開發商聘人管理或無人管理的旺業大市場、金源菜市、彰法山菜市場、舒州農貿市場、北河街、姚衝大市場在未推行物業管理之前,為確保市場經營有序,由縣商務局派員會同開發商共同管理,市場內環境衞生由縣綜合執法局臨時派員清掃;3、由縣商務局牽頭,縣房產局、住建局、工商局參與,各集貿市場開發商配合,對城區集貿市場物業管理情況再次進行深入調查,以縣政府名義出台《潛山縣集貿市場物業管理辦法》,《管理辦法》由縣商務局、房管局、市場開發商共同組織實施。

【第3篇】物業調研報告範文

物業管理是一種新型的管理模式,其職責是集中多種管理服務職能,整合各類專業技術人員,有效地幫助居民解決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從而不斷提高居民生活質量,優化居民生活環境。隨着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城市居民對生活質量和改善居住環境的要求與日俱增,居民住宅區的消防安全作為人民羣眾最關心、最需要解決的問題自然成為了物業管理的一項重要職責。當前,由於消防警力、業務經費、管理體制、業務水平等因素的影響,多數物業管理單位管理水平參差不齊、大部分物業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不明確、消防安全意識淡薄,加之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單位之間缺乏信任基礎等原因長期存在,致使委託管理的單位、小區特別是多產權建築滋生大量的火災隱患。當前,各類小區物業管理模式在消防安全管理上面臨着嚴峻的挑戰。

一、物業管理單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多數物業管理單位消防法律意識觀念不強

在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中,不能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對法律法規明確的消防安全職責瞭解不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四條,《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十條,都明確規定了物業管理單位的各項消防安全職責。然而,一些物業管理單位對此知之甚少,甚至根本不懂法、不守法,有法不依,違法不究,造成了工作上的盲目性和被動性,直接或間接地縱容了各類火災隱患的滋生和生長。

(二)一些物業管理人員消防業務素質不高

在平時在履行消防檢查時發現:個別物業管理單位聘用的管理人員缺乏相應的消防專業技術知識,學歷層次、專業技術偏低,安全意識差。大部分小區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制度流於形式,有些單位僅滿足於有人在崗,而值班人員對消防控制中心的各種消防設備的運行及日常的防火巡查情況卻不甚瞭解,值班人員對消防設施運行的正常與否毫不關心,對消防控制中心自動報警系統發出的聲響不聞不問。有的值班人員能夠發現問題,但不會解決問題,更有甚者直接關閉了之。一些單位消防器材無人管理,內部消防設施、器材被盜現象嚴重,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誌損壞突出,消防設施器材長期處於缺損狀態。一些單位與開發商、業主相互推諉、扯皮、推卸職責,缺少協調配合,導致舊的火災隱患久拖不改,新的火災隱患又迭出不窮,久而久之,大部分消防設施的功效特別是聯動功能大打折扣,大大降低了消防設施的完整性、可靠性,致使投資上百萬的消防設施形同虛設,無法發揮應有的功能。

(三)大部分物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職責不明

物業管理公司作為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產物,其最終目標是服務於與業主的各項合同約定,也就是説,其只對合同約定的內容負責。而目前普遍情況是物業管理單位在與業主的交接過程中有很多單位和業主對消防設施的管理沒有明細的合同約定,致使物業公司對消防設施要不要管理、如何管理、管理到什麼程度均不明確,而大部分業主特別是住宅小區業主也基本不關心除電梯運行及環境衞生等以外的公共設施的管理,導致部分消防設施不能時刻處於工作狀態,或有故障而不能及時得到恢復,影響了設施的工作效能;

(四)物業對部分消防安全意識淡薄的業主缺乏管理

部分業主往往只注重自己居住、工作場所的小環境,而缺少對建築、小區整體安全的考慮,藉着裝修之名,肆意擴大裝修面積,擅自改變建築物使用性質,擅自增加夾層擴大防火分區,改變建築結構、樓梯形式,封堵排煙口、強佔圈圍疏散走道等,而物業單位為追求經濟利益,害怕得罪業主,未盡到勸阻和管理責任,在本單位無力解決的情況下未及時與相關職能部門溝通,妥善處理相關時宜,而只是認為我不是執法部門根本管不了這些事情,從而放任發展,增加建築的火災危險性和火災負荷,造成了大量的“先天性”的火災隱患;

(五)物業管理單位準入缺少消防必要條件

物業管理企業,是指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物業管理服務活動的企業。雖然建設房管部門在核發資質證書時對物業管理公司擁有的技術人員數量上有明確要求,但沒有規定消防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加上目前很多建築特別是非住宅小區高層建築的物業管理企業基本上是從房地產開發企業派生出來,雖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但依附受制於房地產開發商,建設和管理不分的體制嚴重製約了物業管理單位的工作開展;

(六)消防設施日常維修資金得不到有效保障

由於業主多且分散,在公共場地的使用、車輛的停放、物業公司的服務質量等方面業主與物業之間很容易引起矛盾,造成雙方產生不信任和糾紛的情形,加上傳統的“主僕”觀念影響,物業管理處於被動弱勢地位,導致物業管理費用不能及時收取。同時現有法律對建築大修理基金的收取、保管、使用等方面的規定,要求維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單位或受託的物業管理企業作為實施單位,提出年度使用計劃及分項目維修經費預算報告書,經業主委員會審核,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審批後方可將維修基金分批撥付實施單位,其操作程序複雜,很少有物業單位有決心和耐心去申請和使用這筆經費,致使包括消防設施在內的公共設施維護保養經費的使用得不到有效保障。

(七)消防安全管

理未納入委託管理的正常範疇

在日常的監督執法過程中,筆者遇到這樣的情況,由於與業主之間存在尖鋭的矛盾,有些物業管理單位未通過任何移交手續擅自撤離小區,致使小區的日常管理全面癱瘓,而小區的業主委員會隨即聘請了新的物業單位進行日常管理。而消防部門進入該小區進行監督抽查時,往往注重對物業管理單位的管理與監督,但由於原物業單位未將建築主體的審驗情況及消防設施的相關維護資料移交給業主委員會,而業主委員會也沒有把消防安全管理納入委託物業單位管理範圍,則新物業管理單位就不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消防部門只能把責任落實到業主委員會。但業主委員會是由所有業主選舉產生的非法人臨時組織,不具備法律責任承擔能力,這就極大地增加了小區火災隱患的整改難度,大大加大了消防部門的工作量。

二、解決當前物業管理中消防安全職責不落實問題的對策

(一)進一步明確和完善相關法律規定

政府相關部門應根據目前物業管理的現狀,加緊制定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明確業主委員會的職責,完善組織機構,確保業主委員會人員的相對穩定。規範業主、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單位之間處置問題的程序,明確合同約定中消防安全管理的具體內容,規定每幢建築(或小區)聘請物業管理公司應通過競標形式進行,嚴禁單產權多使用建築或多產權建築開發公司委託下屬物業管理單位管理。把建築消防設施的委託管理作為業主聘請物業公司管理的先決條件,確保消防設施有人管理,明確物業管理單位的接管時間並完善建築消防設施移交的手續;

(二)提高物業公司的准入門檻

建設房管部門在核發資質證書時,應明確規定物業管理單位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專業技術人員,並把通過消防專業培訓且取得相應的消防資格證書作為核發物業管理單位資質證書的前置條件。同時要建章立制,制定消防部門與建設房管等部門之間的信息通報制度,及時掌握物業管理單位的相關信息,把物業公司擁有消防專業人員的數量、消防管理能力的強弱及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納入物業管理單位資質申領、等級評定的範疇,提高物業管理單位消防安全意識和管理水平;

(三)加強對物業公司消防工作的指導

區級政府應將街道、社區範圍內的物管單位納入街道、社區及公安派出所的考核管理範圍,定期保量的對轄區內居民住宅區的管理單位進行消防監督檢查,把加強對物業公司的管理作為今後消防管理的一項經常性工作,並把物業管理單位納入日常監督管理的視線,把規範物業管理單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作為加強各類建築、小區消防工作的基礎內容,同時,物業單位要主動地與街道、社區及公安派出所建立聯動機制,一旦發現小區內出現違章違法行為,物業單位應及時報告街道、社區及公安派出所,切實將一些隱患扼殺在襁褓之中。同時,相關職能部門也要加大執法力度,對存在火災隱患久拖未改的物管單位及個人應依法嚴肅處理,從嚴處罰;

(四)加大消防教育培訓力度

切實加強對物管單位負責人及相關管理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街道安全辦要具體抓好摸底、統計彙總工作,督促落實,防止漏報漏訓。通過培訓,使物業管理人員增強消防安全觀念,切實學懂學透《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進一步明確各項消防安全職責,樹立起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管理人員要做到會報警、會組織人員疏散、會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力爭使物管單位消防管理工作水平、崗位人員素質有所提高。

(五)規範對公共維修基金的管理

《物業管理條例》已明確了維修基金制度相應的法律地位,其使用是否公平、合理,將直接影響到每一名業主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須完善規範維修基金的使用管理,尤其應明確公共部分具體設施設備相對應的維修基金使用原則、程序等,建立物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的防火組織,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切實解決火災隱患、經費等問題,對於需要動用房管部門的專項修理基金,街道、社區及公安派出所應幫助物業單位協調各業主,或者物業單位以粘貼公告的形式告知各業主,以便儘快地啟動維修基金,以保證火災隱患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整改。總之,物業管理單位消防安全責任的落實牽繫於千家萬户的平安幸福,是消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政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協作,共同努力,物業管理單位充分認清火災形勢和火災危害,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和義務,努力為居民的安居樂業和城市的經濟發展提供堅實的消防安全保證,才能營造居民小區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共同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應有的貢獻。

加強居住物業裝修網格化管理的調研報告

隨着物業管理法規的不斷完善,業主、使用人法制觀念的不斷增強,管理部門監督管理力度不斷加強,居住小區違法搭建情況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在部分居住小區依然存在着擅自在天井、庭園、陽台等部位搭建違法建築物和構築物,擅自佔用公共部位、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等現象,特別是一些高檔小區居民入住後,出現了比較嚴重的違法搭建情形,如有的業主、使用人擅自在房屋平台搭建陽光屋,甚至加層、改建、擴建、開挖地下室,不但嚴重破壞了小區的整體規劃與和諧的環境,還影響了相鄰業主、使用人的日常生活,引發了不少矛盾糾紛。

一、華陽地區居住物業裝修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幾年,隨着房地產二、三級市場的活躍,高檔商品房住宅中二次裝修開始增多,由此各類違章行為和違章搭建時有發生,引起社會的重視,從房地辦目前所掌握的情況分析,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業主將原房屋從裏到外徹底進行裝修或改建,改變了原始設計風格,如外牆立面安裝玻璃幕牆,將承重牆拆除後重新擴建,底層門廳、平台搭建成房間等等,違章面積在10~60m2不等。

(二)使用的裝飾材料比較高級、新穎,凡裝修過的房屋均超過原房屋設計標準,對小區環境影響相對較小,與周邊房屋的格局能基本保持一致。

(三)相鄰關係矛盾不特出,業主委員會一般也不直接干涉,只是對過分超出範圍的違章建築反響較大。

(四)由於業主身份比較特殊包括一部分系境外業主,物業公司較難直接進行勸阻,怕影響管理費的正常交付。

基於以上現狀從物業公司反映:認為政府管理部門處罰力度不夠,對違章户的處罰達不到威懾作用,另外迫於管理費拖欠,只能勸阻,無法阻止施工,否則發生衝突物業公司很被動。

然而作為搭建的業主卻認為:由於房屋設計在使用上不盡合理,且已陳舊,所以當新購房業主入住或原業主二次裝修時,往往請專業裝潢設計單位對房屋重新按個性化進行室內佈局,加之在經濟上有支付能力,使上述違章行為時有發生,由於示範效應,對其他業主影響較大,有趨同傾向。

二、進一步加強物業裝修網格化管理的建議

(一)各物業管理公司應當加強對住宅裝修的指導和監督

1、加強規範裝修行為的宣傳和指導

物業管理公司應當依據《物業管理條例》、《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的規定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或《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住宅使用公約》或《業主公約》的約定,履行對業主裝修住宅的管理職責,並制訂《住宅裝修須知》,配備相關的專業人員,加強對業主裝修住宅的宣傳、指導和監督。

指導物業管理公司將《住宅裝修須知》在所管理的物業小區內一併公告。同時,把《住宅裝修須知》送達物業管理區域內待裝修的業主或使用人並簽收。

2、加強住宅裝修前的管理

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在為業主或使用人辦理入住手續時,必須告知《條例》中規定的不得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破壞房屋外貌和違法搭建等住宅裝修的禁止行為。禁止敲鑿的部位以及不得擅自隨意安置空調室外機和安裝防盜設施等注意事項。

業主或使用人在裝修住宅前,要求其將施工單位、施工期限、裝修內容(包括住宅裝修設計圖、施工方案)等書面告知物業管理公司併為裝修施工人員辦理小區臨時出入證等手續。

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業主或使用人提供的住宅裝修設計圖、施工方案中有違反住宅裝修禁止行為的提出整改意見。

為加強對施工單位裝修行為的管理,物業管理公司可與住宅裝修施工單位簽訂《住宅裝修管理協議》。

3、加強對住宅裝修活動的日常巡視和監督

物業管理公司應當明確由專人負責對住宅裝修活動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當有業主或使用人已入住的,應當督促裝修的業主、使用人或施工單位遵守施工作業時間,晚間18:00時至次日上午8:00時和節假日,不得從事敲、鑿、鋸、鑽等產生嚴重噪聲的施工。

物業管理公司對進入小區的施工人員和建築材料及裝修施工階段涉及水、電、氣和結構等隱蔽工程的,每天應當加強現場巡視和檢查(包括節假日)並做好記錄,發現違規現象,應當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勸阻、制止並督促改正。

對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破壞房屋外貌、違章搭建等違法裝修行為且拒不整改的業主或使用人及住宅裝修單位,物業管理公司應當及時告知業主委員會並報告相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同時,物業管理公司應當責成違規裝修的施工人員停止施工。

4、加強知法、守法和履約意識

物業管理公司應當督促業主或使用人遵守《條例》等相關規定、遵守《住宅使用公約》或《業主公約》的約定。

物業管理公司與住宅裝修單位簽訂協議》的,應當督促其履行《協議》。在住宅裝修施工完成後,物業管理公司應當及時收回小區臨時出 入證。對造成房屋和設施設備損壞的,物業管理公司應當責成責任人及時進行修賠。

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裝修單位的違約行為,可依據《協議》的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在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住宅小區,業主或使用人違法裝修經勸阻。制止無效的,房產開發商或相關業主或使用人可依據《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住宅使用公約》的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業主委員會應當發揮自治管理作用

業主委員會應當經常檢查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和服務狀況,督促住宅裝修的業主或使用人遵守有關的法規和約定,及時調解裝修不當 引起的相鄰糾紛,對業主或使用人違法行為進行勸阻、制止並督促其整改。

對業主或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勸阻無效的,經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通過,業主委員會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三)各區縣房地局應當加強對違法裝修的行政執法

區房地局不斷完善行政執法工作程序。對物業管理公司不履行法定管理服務和義務等行為,應當根據《條例》和《規定》的相關規定責令其改正,並可處相應的罰款。對物業管理公司違反《條例》和《規定》情節嚴重的,區縣房地局可作出降低資質等級的處罰,直至吊銷資質證書。

區縣房地局接到對業主或使用人違法裝修的投訴,應當及時受理、立案併到現場調查、取證。核實,經核查屬實的,根據《條例》的相關規定,責令其限期改正,可並處相應的罰款。

某城區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物業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社會建設矛盾集中體現的領域,規範的物業管理是和諧社會建設總體戰略中的重要內容。根據區政協的安排,我們開展了xx城區物業管理的調研。

一、xx城區物業管理的基本情況

總體看,我區物業管理工作有以下四個特點:一是物業管理市場處於發育初步階段。二是物業管理總體水平較低。三是業主委員會作用發揮不好。四是物業管理行業監管體制不完善。

(一)xx城區物業企業現狀

我區物業管理從90年代初期開始起步,至今已有近xx年的發展。據調查,截至xx年底,在我區註冊的物業企業共有197家,其中一級資質企業3家,二級資質企業15家,三級資質企業179家,從業人員1xx餘人,管理人員1897人。外區物業企業在本區開展服務的約50家,從業人員約2850人。

(二)xx城區物業發展現狀

目前,全區共有物業管理小區389個,管理房屋3575萬平方米。城區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90%,新建商品房的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100%。

1、新建城市住宅小區的物業發展現狀。我區新建住宅小區共有389個,房屋建築面積為3075萬平方米,住宅套數有34萬餘套,住宅成套率為100%,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100%。其中有龍湖花園等6家單位6個住宅小區獲得全國物業管理示範(優秀)小區稱號;天驕俊園等11個住宅小區獲得市物業管理示範(優秀)小區稱號;富悦新城等32個小區獲得區級物業管理示範(優秀)小區稱號。

2、老小區的物業發展現狀。老小區主要有單位自管房、社會集資房、直管公房及“農轉非”安置房四類。

(1)單位自管房:包括機關自管房、羣團自管房、事業單位自管房以及企業單位自管房,房屋物業管理面積共計324萬平方米,住宅套數有30871餘套,住宅成套率為97%。這類房屋的物業管理除了少數的委託物業公司管理外,其絕大部分仍由單位自行管理。由單位聘請人員進行小區的簡單的物業管理。產權屬職工私有的房屋,其住房及室內水、電、氣的維修均由職工自己負責;產權仍屬單位的房屋維護則仍由單位負責,整幢房屋較大設備、安全、水電方面的維修或公用部位的維修一般由單位負責。

(2)社會集資房:從1992年開始,我區開始推行社會集資合作建房,建築檔次低,單體樓佔了絕大多數比例。據統計,現在全區社會集資建房共894萬平方米,住宅套數有74550餘套,住宅成套率為99%。這部分集資房的物業管理覆蓋率目前達到了90%。

(3)直管公房及“農轉非”安置房:直管公房,就是房管部門直接管理的政府和社會公共團體所有的房屋。這類房屋在我區共有約14萬平方米。“農轉非”安置房是政府對徵用土地的“農轉非”拆遷户進行安置的房屋,其中又包括兩類:一是政府將徵地費按政策規定付給拆遷户自建,產權屬自有;二是由政府統一建房安置拆遷户租住,住户按規定繳納租金,產權屬國家所有。從1987年開始,根據原江北縣人民政府文件規定:“凡以徵地經費修建的拆遷户住房,系國家投資修建的公房,屬公產性質,全部移交給房管局,納入國家公房管理。”因此,區房管局對全區的“農轉非”安置統建房進行全面接管。截至xx年底,區房管局共管理全區“農轉非”安置房共計77幢,7.55萬平方米。這部分房屋幾乎都沒有專業的物業公司進行管理,日常的清潔衞生及水、電、氣費的收取都由業主自行負責,室內的維修由業主負責,公用部位的維修則由區房管局負責。

3、房屋公共維修金的歸集和使用情況。從1999年開始歸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以來,累計歸集專項資金8.23億元,使用300餘萬元。

(三)xx城區小區(大廈)業主委員會現狀

截止xx年底,全區共成立有小區業主委員會181個。在調研中發現,

90.5%的小區業主對物業狀況漠不關心,造成業主大會召開困難。23.7%的小區在全部入住幾年後仍沒有召開過業主大會,沒有組建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處於前期物業管理狀態。個別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矛盾因缺乏溝通渠道而無法解決。65.4%的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程序不規範,未通過業主大會選舉產生。58.3%的小區即使按規定成立了業主委員會,也未能起到應有作用。

(四)xx城區物業管理行政體制機制現狀

在《物業管理條例》及《xx市物業管理條例》中明確:(1)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是物業所在地的物業管理的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的物業管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2)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依法對社區進行管理和提供服務,對社區內物業管理活動進行指導監督,調解物業管理糾紛;(3)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物業管理進行監督,對物業管理與社區管理、社區服務的相互關係進行協調。但在實際的工作中,區房管局人手不足,對物業管理中的問題疲於應付;街(鎮)政府、社區居委會很難插手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對物業公司無法制約,物業公司通常對其不理不睬,對工作不配合甚至是阻擾街(鎮)、居委會的正常工作。

按照《xx市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以及市政府辦公廳和市國土房管局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加強物業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辦發[xx]280號)和《關於物業管理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渝國土房管發[xx]548號)文件中有關職能的劃分,城區物業管理涉及到經委、建委、市政、環保、安監、物價、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公安、工商、規劃等相關部門的配合,但區內各相關部門普遍存在“重建設、輕管理”的思想,沒有形成工作合力,對物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缺乏相關的應急機制和有效的管理措施,導致物業管理問題突出。

1999年以來,我區針對物業管理工作相繼出台了《關於加強物業管理工作的通知》(xx府發[1999]129號)等5個文件,為理順城區物業管理體制、規範物業管理行為、提高老住宅小區物管水平、發揮業主自治機構作用、加強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等打下了一定的基礎。

二、xx城區物業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xx城區物業企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物業服務公司小、弱、散突出。我區隨着房地產業的迅速發展,近幾年來物業公司數量急劇增加。但從總體看,發展參差不齊。現平均每個物業公司管理面積僅20萬平方米,由於企業管理規模過小,綜合實力差,專業化水平低,造成物業服務社會資源浪費,效率低、效益差,也難以進一步吸引優秀人才從事物業服務行業。

2、物業企業服務意識不強。從調查的結果來看,物業企業主動上門服務率為32%,小區業主對物業服務人員的綜合滿意度為61%,這表明物業公司的服務意識不是很強。

3、物業管理企業的經營管理不規範。一是少數企業以犧牲業主資產的保值增值和小區環境為代價,產生的各種污染等負面影響直接侵害了業主的利益。如:金港國際小區業主投訴門市油煙污染過重,物業公司缺少環保措施。二是少數物業企業從自身經濟利益出發,擅自在小區公共部位開展經營,全部收入歸企業方所有。如:鄉間城小區收取業主停車費引發糾紛。三是少數物業企業存在惡性競爭,低價傾銷,壓低服務標準。

4、物業管理企業人員整體素質不高。一是某些物業管理企業員工缺乏客户意識,服務態度不端正,服務用語不文明,對業主的正當要求不能及時滿足。二是某些物業管理企業缺乏專業人員。例如日常維修是物業管理一項很重要的工作,維修不及時、不到位,使業主對物業企業的服務質量產生懷疑,甚至出現矛盾。

5、物業服務企業生存環境存在缺陷,經營困難。一是物業服務收費標準低,嚴重製約了行業的健康發展。據調查我區247家物業企業、1625個項目的結果表明:有213家企業虧損。很多企業硬撐不下去了,只有被迫撤離所服務的樓盤。二是政府沒有建立物業服務調節機制和平衡機制。例如:同一職能機構管理着水電氣的價格與物業服務價格,卻沒有建立相應的平衡機制。當水電氣的價格不斷上升時,物業服務成本隨之增加卻沒有“消化”來源。同樣,其它成本費用價格上漲時,物業服務成本仍然沒有“消化”來源,導致了收入支出的“剪刀叉”現象,物業服務企業生存危機日益突出。三是物業服務從業人員報酬低。調查表明,我區物業服務從業人員平均報酬低於社會平均工資24%,平均福利水平不足國家規定的26%,勞資雙方潛在矛盾十分突出。

(二)xx城區物業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物業服務費收取難。主要表現在:一是一些服務人員責任心不強,服務質量差,服務不到位,導致住户有意見而拒絕繳費。二是物業收費規定不合理。不同價格的物業費具體的服務項目不明確,存在同質不同價或者同價不同質的現象。三是農轉非人員增多,住户無力繳費。如空港園區農轉非安置房,業主很多是低保户,以生活水平低為由拒交物管費。四是工程遺留問題隨着物業交接,將問題轉嫁給物業服務企業,成為住户不繳費的藉口。五是由於業主自身的原因,如業主內部糾紛、業主出租房屋等原因致使繳費不及時等。

2、建設遺留問題引發物業糾紛。有以下三種情況:

(1)工程質量遺留問題。主要表現有:①儘管通過了竣工驗收或綜合驗收,但向業主交房時仍存在一些並不完備的情況,如管理區域內的環境、道路、景點等設施未完工,影響業主居住,房屋本體外牆滲漏等等。②由於前期物業服務現在大多仍為開發商屬下的物業公司承擔,因此,多數業主認為開發商對建設質量的完善與有關承諾的兑現責任自然應由物業公司承擔,並往往以此作為衡量物業公司服務效果的重要指標。③開發中的工程質量遺留問題很難及時得到根本解決。這些問題遺留到物業使用階段,業主接房後往往很難與開發商打交道,從而很容易轉嫁給物業公司,引發矛盾。

(2)開發商物業銷售中遺留下來的問題。主要有:①未安裝一户一表(前期的老小區及集資房);②銷售廣告內容與實際交房時不一致;③擅自將小區公用部分(如屋頂、公共綠化地等)承諾給少數業主使用;④擅自改變公共設施用途、物管房用途、會所及車庫用途等。

(3)建管不分帶來的問題。我區房屋開發商屬下的物業公司的物業服務,往往被定位為促銷或售後服務,僅作為開發的附屬產品,這樣,一些物業公司與開發商一鍋吃飯,導致了部分物業公司失去了獨立生存的能力。

3、老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差,缺乏專項維修基金。xx區的大多數居民住宅是九十年代初建成的,當時配套建設水平低,

基礎設施差,娛樂休閒設施很少。目前許多住宅小區的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急需維修養護和改造;娛樂休閒設施也急需改善,而這些小區沒有專項維修基金,根本無力進行舊小區改造。此外,老住宅小區都是實行開放式物業管理,小區內道路四通八達,人員來往較複雜,車輛亂停亂放的現象比較嚴重,導致保安、衞生工作的難度加大。

4、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歸集和使用存在的問題。

(1)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收繳困難。主要集中在以前已辦理房地產權證的業主,根本沒有辦法讓其繳納房屋公共維修基金,這就造成了一幢房屋或一個小區只有部分業主歸集了房屋公共維修基金。

(2)開發企業挪用已歸集的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房屋公共維修基金一般由開發企業統一收取,再交到區房管局的專用帳户上。開發企業不及時繳交給區房管局,造成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拖欠,很容易激發與業主間的矛盾,給後期物業管理帶來困難。

(3)使用上缺乏健全的機制和有效的監督,大修基金保值、增值難。按條例規定:當確需使用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時候,由業主委員會提出,經2/3以上的業主同意後,方可申請使用。但實際上,如果修繕部位只涉及到少數業主的利益,那麼就很難獲得小區2/3的業主通過,給實際使用造成了困難。另外物業公司預算的維修費用沒有專業機構對其作鑑定和監督其使用,容易讓房屋公共維修基金造成不法利用。隨着大量房屋開始進入維修期,當年收取的微薄的大修基金將入不敷出,如何在物價水平上漲的情況下,將有限的大修基金保值、增值,缺乏有效的手段。

5、水、電、氣收費難。一是水、電、氣費代收代繳矛盾大。水、電、氣部門只針對註冊的表(包括總表)服務,按總表的度量計費。物業公司被迫另派專人查抄分表,收取各業主水、電、氣費用後派人交給供水、供電、供氣的部門。由於水、電、氣的損耗,必然出現差額部分的分攤,有些物業公司就自行提高水、電、氣的價格,容易引起與業主的糾紛和矛盾。由於各種因素帶來的總表與分表的數量差額,所以有些業主覺得分攤不合理而拒繳水、電、氣費。二是物業公司代收的水、電、氣費存在着欠費現象。水、電、氣部門只是針對終端客户服務,並沒有和物業公司籤協議委託代收,在利益的驅使下,有的物業公司在收取了業主的費用後,並不及時繳交給水、電、氣部門,而是佔用了這筆資金,而水、電、氣部門又無權向物業公司催收,最後導致對住户停止供應水、電、氣,從而引發矛盾升級。三是水、電、氣管線和設備出現老化,需要維護、更換時費用不好解決。水、電、氣部門和物業公司互相推諉,責權不明。向業主收費既不合理也缺乏相應的依據。

(三)xx城區小區(大廈)業主委員會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業主委員會的選舉產生過程中存在着瑕疵。業主委員會的候選人提名缺少科學的依據,在實際操作中有盲目現象,形成業委會成員良莠不齊的情況出現,甚至有些業主通過一些不恰當的手段操控業主委員會,為自己謀取不正當的利益。業主委員會成立後,作用發揮也普遍不理想。在實踐中,對業主委員會的監督缺乏有效的手段,使業主難以有組織地參加管理和表達對物業管理的看法。

2、組成業主委員會的人員結構不夠理想。委員們多是由退休的老年人組成,年齡結構老化,知識水平及專業素質普遍不是很高,法律意識相對淡薄。

3、業主委員會的經費來源無法自行解決。業主委員會的資金來源可通過三種方法籌集:一是由小區全體業主分攤;二是通過經營小區公用部位的收益來獲取費用;三是通過贊助取得。但在實際的操作中,這三種資金來源渠道均有很大難度,幾乎就無法實行。由於沒有經費來源,業主委員會的日常工作都很難開展。

4、業主委員會沒有自己的辦公用房或辦公場所。據調查,我區80%的小區沒有業委會用房。如果租房作為辦公用房,不僅費用高,而且業主委員會的工作也不方便。

5、業主大會和業主代表大會召開的困難大。時間、地點均不好確定,與會業主很難達到2/3以上,業主參與意識不強,就連書面徵求意見也有難度,導致很多重大事項無法決定。

(四)xx城區物業管理體制機制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物業管理法律法規不健全。首先,物業管理立法滯後。除了xx年10月1日實施的《物權法》有關章節規定和xx年9月1日正式實施的《物業管理條例》及地方性相關配套法規外,一直沒有國家級行業法規可以遵循。其次,物業管理法律關係各主體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不清。具體表現在:產權關係不明;法律責任不清楚;供水、供電、供氣等有關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的經濟關係不明確;作為經濟合同一方主體的業主委員會是否具備訴訟資格;等等。

2、物業管理體制不完善。物業管理涉及到規劃、建築等多個部門,有時各種矛盾會交織在一起。從全區看,缺乏一個強力部門有效的協調各方,造成行政管理和物業管理關係難以理順,多頭管理問題久拖不絕;開發商、物業企業、業主以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職責不清;街道、社區的綜合協調作用尚未充分發揮;房屋管理由房產部門負責,但房屋性質改變卻由建管辦監管,責任主體不明確,行政監管力度不大。如:錦湖花園出租門面房給人居住,租户接水、氣,存在安全隱患,居民反映強烈。而xx燃氣公司和中法水務公司認為只要用户申請,符合安裝條件,就可以辦理使用手續。而作為主管部門的房管局卻無法干預。

3、物業服務缺乏市場競爭機制。xx區的物業市場還沒有真正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大多數物業企業並不是通過招投標進入物業市場的,造成了許多物業企業缺乏競爭意識和責任意識。據調查,xx區專業物業公司只佔17%,開發商下屬企業佔45%,單位自己管理的企業佔16%,外聘服務企業佔22%。多數物業企業與開發商是相互依賴的關係。

三、完善物業管理的建議和措施

(一)加強xx城區物業企業服務的建議和措施

1、創造條件,積極鼓勵物業公司兼併、合併,走強強聯合之路,做大做強物業公司,做響物業公司品牌;鼓勵有實力的社會實體興辦物業公司,對從事老小區物業服務的企業,在政策上給予扶持和優惠。

2、鼓勵物業企業依靠科技進步提高服務水平。區房管局通過全區物業信息管理系統,運用現代化手段實施監督管理。

3、提高物業企業管理水平。一是物業企業應當在嚴格執行《物權法》,爭取政府的支持的同時,提高經營能力,加強與業主、業委會的溝通交流,達成共識。二是不斷提高服務質量,不斷創新服務項目。將每一項服務工作的程序都規範化,編製成具體的《操作手冊》,成為員工的行動指南。三是培養和造就高素質的服務團隊。物業服務企業在對員工進行專業技能培訓的同時更應該注重個人素質方面的培訓。四是物業服務公司實行收費考核,建立內部激勵機制。

(二)加快xx城區物業發展的建議和措施

1、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力度。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營業税免收,所得税減半徵收;完善物業服務酬金制度,推進業主自治進程;

完善業主自管項目税收工商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對農轉非40、50人員參照國有企業下崗40、50人員政策執行,鼓勵企業擴大農民工使用,增加就業崗位。

2、實施“分類管理”。督促水電氣供應部門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要求,向最終水電氣使用人收取費用,並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水電氣設施設備的管理維護。建議區政府組織水電氣供應部門和物業協會進一步溝通協商,研究水電氣供應管理,水電氣價格及代收費問題。使老問題有解決推進計劃,同時又杜絕新問題產生。

3、完善收費標準,規範物業服務收費行為。建議區政府儘快研究制定質價相符的物業服務費指導價格體系。物業服務收費應實行明碼標價,將收費項目和標準及收費辦法在經營場所或收費地點以醒目方式予以公佈。對隨意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小區管理委員會、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有權向收費主管部門投訴,對構成價格違法行為者,由政府物價檢查機構依法查處。

4、確保房屋大修基金的安全使用,實現大修基金保值增值。建議對業主交納的房屋大修基金委託銀行理財,按每個小區(大廈)開一個總帳户,按每户業主繳納的房屋大修基金為每户單獨開户,每年的利息自動轉存到業主的户頭上。凡需動用大修基金時,必須由大修房屋牽涉到的業主們投票表決,委託專業機構對物業公司預算的維修費用進行評估後方可動用維修款項,同時對大修基金的使用過程進行監督,對維修質量進行鑑定。

5、加大宣傳力度,引導人們正確的物業消費觀念。深入宣傳《物業管理條例》和《xx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讓廣大業主瞭解物業管理對小區環境的重要性,使物業企業進一步明確自己的工作性質,更好地在法律和合同範圍內提供優質的物業服務,推動整個物業服務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三)完善xx城區小區(大廈)業主委員會制度的建議和措施

1、逐步推行業主誠信檔案的建立。對小區業主在水、電、氣物業管理等費用的交納、參加業主大會和業主代表大會等會議的出席率、自覺維護小區公共設施設備等相關行為逐步建立電子信用檔案。

2、首屆業主大會的召開和業主委員會組建,應在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的組織下,在區房管、公安、物價、市政等相關部門的指導監督下按程序進行,並將有關材料報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區房管局備案登記,公安機關根據備案登記表刻發印章。

3、將業主自治機構的管理納入社區管理範圍。業主委員會應當自覺接受社區居委會領導,參加社區居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同時,邀請社區居委會參加業委會的活動,對業主與業主之間,業委會與業主之間,業主、業委會與物業公司之間出現的各種矛盾和糾紛,社區居委會應當主動出面協調處理,街道辦事處應當予以協助。

4、加強組織業主委員會成員的培訓。提高業委會成員的總體素質。

(四)建立健全xx城區物業管理體制機制的建議和措施

1、完善物業管理的建章立制。區政府應及時制定物業管理的中長期規劃,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xx市物業管理條例》,出台相關政策,如:《維修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物業使用管理辦法》、《承接驗收管理辦法》、《業主委員會管理辦法》等。同時,建立健全我區的物業公眾責任保險制度。

2、建立健全物業管理行政新機制。儘快成立由區委、區政府領導掛帥的xx區物業管理領導小組及領導小組辦公室,進一步明確房管局牽頭抓總的職能,並建立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按照“費隨事轉、權隨事走”的原則,進一步將物業管理監督權限下沉街道和社區,在區房管局的指導下,在街道、社區居委會設立物業管理辦公室,配備專門的物管員,並解決落實好相關的經費。

3、建立前期物業管理監管機制。建立物業管理提前介入機制。從工程項目規劃立項開始,物業管理應同步介入對房屋的功能、佈局、管網建設等提出專業的合理性建議供開發建設企業採納,為後期物業打下堅實的基礎。物業企業前期介入所產生的費用可由物業企業與開發建設企業協商解決。建立公共維修基金歸集機制,建議將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歸集時間前置在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階段,將繳交公共維修基金納入合同登記中的一個工作程序,直接在交易登記大廳內設專門窗口收取,切實杜絕無法及時繳交入庫的現象。建立物業招投標競爭機制。根據我區物業管理髮展的需要建立物業管理招投標市場。建立物業服務收費報審機制。前期物業收費價格應報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初審,由區物價部門核定。物業收費按協商價執行,但不得高於或低於物價部門最終核定價的20-30%,並應按上述程序報物價部門備案。實行佣金制的物業公司每半年應公佈服務費的收支情況。

4、建立信息化管理機制。建立全區物業管理綜合信息系統。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業主、物業從業人員和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等方面的管理,實現物業管理的科學化和信息化。

5、建立物業管理矛盾糾紛調處新機制。探索建立物業管理糾紛調處新機制。建議將物業矛盾糾紛納入司法調解,逐步建立和完善司法調解制度,化解居民糾紛和及時處理侵害居民合法權益的事件。

6、建立物業管理用房長效機制。在開發建設過程中,各相關職能部門應嚴格按渝府發[xx]86號和渝國土房管發[xx]548號文件的規定,規劃和核定社區用房和物業管理用房(業主委員會用房)。其中:開發建設單位對社區用房的提供應按每100户15平方米無償提供,建議由民政部門進行核定;物業管理用房按建築規模的0.3%-0.5%提供,由房管部門進行核定。對開發建設規模較小的項目,開發建設單位應提供社區用房的建設成本價款交區人民政府,由政府在規劃範圍內統一購買。

7、建立和推行補助金制度。建議對還建房、廉租房、城市低保羣體實行物業服務補助金制度,杜絕城市中新貧民區的產生。

關於×市現階段物業管理髮展情況的調研報告

關於×市現階段物業管理

發展情況的調研報告

物業管理作為新興的朝陽產業,在我市已有十餘年的發展歷史,這十幾年來,在各級政府領導的關心和支持下,在廣大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物業管理總體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物業管理從一個新生事物發展成了貼近千家萬户、家喻户曉的行業。為了更深入地瞭解我市物業管理現階段發展狀況,結合實際情況,通過實地走訪及召開座談會等方式對我市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情況進行了調研,調研中發現問題歸納如下:

一、收費難依然是制約我市物業管理行業發展的最大壁壘

在調研中我聽到最多的眼就是收費難,似乎從有物業管理那天起就伴隨着這一問題,即使是在《物業管理條例》頒佈實施一年多的今天,在人們的消費意識、物業管理觀念逐步加強的情況下,收費難依然是困擾絕大部分物業管理企業的首要問題。業主不交費的理由眾多,物業管理企業服務不到位自不必説,而如房屋質量等開發商遺留問題以及鄰里間糾紛等也被拿來作為不交費的理由就實在讓人不得不對物業管理企業的經營困境感到同情了。更有甚者,沒有任何理由,就想“搭車消費”,用別人的錢享受自己的服務,於是效仿他們做法的人越來越多,物業管理企業收上來的物業費越來越少,從企業追求利潤的經濟本性來説,當收入小於成本或者利潤減少時,必然會降低成本,而降低成本的直接後果就是服務質量下降,於是更多業主對物業管理企業的服務不滿意,從而不交物業費,這就進入了一個惡性循環的怪圈。小區環境差了,住房自然貶值,到頭來受苦的其實不只是物業管理企業,還有園區內的所有業主。所以要搞好瀋陽的物業管理,必須從培養人們的交費意識入手。經濟基礎是實現小區保值增值的關鍵,這一點必須讓廣大業主們清楚的認識到。

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成立、運行不規範,作用發揮不當

在《物業管理條例》中,業主大會制度被作為一項重要制度再次明確,業主大會是全體業主的自治組織,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作為產權人和物業使用人的業主是小區真正的主人,管理好小區應該是全體業主的共同願望,所以物業管理不是物業管理企業一方的事,而是全體業主的事,業主應通過業主大會這一渠道充分行使自己的權利,發表自己的觀點,參與到小區管理中去。但在調研中發現,很多小區的業主沒有意識到這一點,對小區物業狀況漠不關心,造成業主大會召開困難,有些小區在全部入住幾年後仍沒有召開過業主大會,沒有組建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處於前期物業管理狀態,個別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矛盾因缺乏溝通渠道而無法解決,為小區正常的物業管理埋下隱患。有的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程序不規範,未通過業主大會選舉產生,不具有合法性,其行為不具備法律效力,不能代表全體業主。還有的小區即使按規定成立了業主委員會,但其成員對物業管理相關知識瞭解甚少,對其職責認識不清,缺乏足夠的精力、熱情,業主委員會形同虛設,不能起到應有作用。另外,個別社區對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成立比較漠然,未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要求發揮應有的組織、指導作用,使部分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處於無序狀態。

三、物業管理企業人員整體素質有待提高

這一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兩方面:一是某些物業管理企業員工缺乏客户意識,服務態度不端正,服務用語不文明,對業主的正當要求不能及時滿足,影響物業管理服務水平的提高和客户滿意度的提升。其實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矛盾很多是源於物業管理企業人員服務態度不好,很多問題只要正確溝通都是可以解決的,物業管理企業人員一定要樹立“業户至上”觀念,才能把物業管理這項工作做好;二是某些物業管理企業缺乏專業人員。例如日常維修是物業管理一項很重要的工作,維修不及時、不到位都會使業主對物業管理企業的服務質量產生懷疑,甚至出現矛盾。

四、服務標準不統一,有待規範

物業管理服務作為一種商品,不僅具有一般商品的特性,還具有一定公眾性的特性。業主在購買本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的時候會與其他小區相比較,看看自己所享受到的服務在價值、價格上是不是最優的,但由於現在我市未對不同價格的物業費應具體提供那些服務做出細緻明確的規定,所以在業主進行比較的過程中難免會出現同質不同價,或者同價不同質的現象,這種現象會對業主在評價物業服務上產生影響,質優價廉的小區業主會認為物業費交得值,他們得到了應有的服務,而那些質優價不廉,甚至是質不優價不廉的小區業主就會認為他們應該得到更多服務,或者減少物業費的支出,從而不願交物業費。

五、開發商遺留問題嚴重影響物業管理企業正常經營

開發商遺留問題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房屋質量存在問題;二是承諾未兑現,業主未得到承諾利益,園區內配套設施未健全。調查中,有些物業管理企業管理人員反映他們小區內沒交物業費的業主有90%是因為房屋質量有問題,還有的是因為開發商承諾的配套設施沒有建,業主又找不到開發商,於是物業管理企業便無奈地成了替罪羊。此外,有些物業管理企業為了擴大管量,對開發商妥協,降低承接標準接管物業,也為日後的管理工作埋下隱患。

六、地方性法規建設滯後,影響物業管理行業規範化

國家《物業管理條例》已頒佈實施一年多,對我市物業管理行業起到了積極的規範作用,但由於其全國性和指導性的特點,在解決物業管理中的一些具體問題時可操作性差,這就要求我市能儘快出台地方性配套法規、規章,如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業主在首次業主大會上的投票權數的確定等。

針對以上問題,提出如下建議:

一、儘快出台物業管理服務質量等級標準

按照“分等定級、質價相符”的原則制定物業管理服務質量等級標準,同質同價,質高價高,不同等級,價格不同,服務內容和質量也不同。由小區業主大會根據需要討論決定選擇具體服務標準,並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不搞服務不足,也不搞服務過剩。物業管理企業按照合同規定提供服務,業主按時足額交納物業費,物業管理企業定期公佈費用收支賬目,讓業主明白消費,避免雙方因費用問題產生懷疑。

二、加快業主大會制度規範化進程

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成立業主大會,公開選舉業主委員會,使業主的合法權利得到保護,正當權益得到維護。經選舉產生的業主委員會要熱心公益事業,對這項工作有足夠的熱情,能夠在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之間起到溝通橋樑的作用,及時將業主意願反映給物業管理企業,在遇有業主因開發商遺留問題不交物業費時及時向業主解釋,消除二者間誤會分歧,使小區物業管理在和諧的氛圍中正常運行。

三、制定物業管理人員培訓計劃,提高員工的專業素質和道德素質

在提高員工專業技能方面應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1、做好人力資源管理,提高員工的專業技能,提高管理服務水平;2、制定計劃,分期分批對各類人員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3、實行“末位淘汰制”,競爭上崗,樹立崗位就是報酬的觀念;4、多渠道吸納有經驗的專業人才,與本地實際相結合,優勢互補,全面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在提高員工道德素質方面,要着力從培養其服務意識入手,説話、辦事時刻從服務者的角度出發。因為在物業小區裏,住户人數多,人員素質參差不齊,作為物業管理人員不能對業主要求太高,應該多從自身找差距,擺正自己的位置,工作中多一份耐心,用自己良好的服務態度和優質的服務水平贏得業主的理解和支持。

四、嚴格把好驗收關

事實證明,開發商遺留問題是日後小區物業管理的最大難題,所以在小區竣工驗收時,相關部門必須嚴格把關,房屋質量、配套設施必須保質保量。物業管理企業在承接物業時也要詳細檢查物業情況,包括小區業主檔案資料等,不能因盲目擴大管量而為日後經營管理埋下隱患。

五、儘快出台地方性法規、規章

由於各地物業管理實際情況存在差異,《物業管理條例》將一部分具體法規、規章的制定權交給地方,我們應根據我市物業管理實際,結合《物業管理條例》實施一年多以來的實踐經驗,儘快制定出台實施細則,為解決具體問題提供操作性強的法律依據。

六、加大宣傳力度,創造物業管理和諧的供給需求環境

深入細緻宣傳《物業管理條例》,讓廣大業主不但瞭解物業管理對小區環境的重要性,也能在適當時候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利益,充分行使自己作為物業主人的權利。同時通過宣傳,也要使物業管理企業進一步明確自己的工作性質,更好地在法律和合同範圍內提供優質的物業服務,使物業小區形成業主要服務,物業管理企業提供服務的互補狀態,促進我市住宅小區環境優化,推動整個物業管理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五年一月十日

【第4篇】濟南典型辦公物業調研報告

濟南典型辦公物業調研報告範文

隨着城市的發展、經濟水平的提高、本地公司的發展、外地和外企公司的進入,濟南辦公物業市場有了多元化的發展。與住宅產品相同,辦公物業也講究供需之間的結構平衡,產品升級換代,隨着需求的不斷變化,商住混跡、新商住、酒店式公寓,高端寫字樓,演繹了一部生動的產品換代故事。

產品的規劃設計、建築風格的選擇、智能化的配置、户型面積的配比、商務功能的取捨,與經濟發展水平、城市的對外程度、開發商的開發理念、客户的需求、項目所處的區域等都有着莫大關係。

一、辦公樓物業檔次劃分標準的研究

就我國的辦公樓市場而言,一般分為高檔物業(甲級寫字樓)、中檔物業(乙級寫字樓)、低檔物業(丙級寫字樓)。而高檔物業又可細分為兩個部分:頂級和甲級寫字樓。頂級寫字樓與國際寫字樓標準相符,甲級是按照本地市場現行標準劃分的。所謂甲級寫字樓主要是參照了四星級酒店或五星級酒店的評級標準,是房地產業內的一種習慣稱謂。

在辦公物業劃分時除要一般考慮樓宇品質外,還要充分考慮城市交通和城市規劃(cbd佈局)的因素,具體來説物業等級和等級標準可作如下的劃分和界定:

1、頂級物業(國際寫字樓)

(1)樓宇品質:建築物的物理狀況和品質均是一流,建築質量達到或超過有關建築條例或規範的要求;建築物具有靈活的平面佈局和高使用率,達到70%的使用率;樓層面積大,大堂和走道寬敞,從墊高地板到懸掛頂棚的淨高度不少於2.6米。

①裝飾標準:外立面採用高檔次的國際化外裝修如大理石外牆和玻璃幕牆,採用進口高標準的大理石、鋁板、玻璃幕牆等材料;有寬敞的大理石大堂和走廊;公共部分的地面應為大理石、花崗巖、高級地磚或鋪高級地毯,牆面應為大理石或高級牆紙或高級漆,應有吊頂,電梯間應為不鏽鋼、大理石;衞生間安置進口名牌潔具,如科馬、科勒、美標、t0t0等等。

②配套設施:應有配套商務、生活設施,如會議室、郵局、銀行、票務中心、員工餐廳等,專用地上、地下停車場,停車位充足,滿足日常生活的商店,適合商務會餐的飯店,賓館,午間放鬆或娛樂設施,其它如公園、運動設施和圖書館。

③電梯系統:良好的電梯系統,電梯設施先進並對乘客和商品進行分區。

④設備標準:應有名牌中央空調,中央空調系統高效;有樓宇自控;有安全報警;有綜合佈線。

(2)建築規模:超過50000平方米。

(3)客户進駐:國外知名公司的`租户組合;知名的跨國、國內外大公司、財團。

(4)物業服務:由經驗豐富且一流的知名品牌公司管理,配備實用的計算機物業管理軟件,實現辦公物業管理計算機化,建立辦公管理信息系統,並辦公物業各系統實現連通和統一的管理,24小時的維護維修及保安服務。

(5)交通便利:位於重要地段,極佳的可接近性,臨近兩條以上的主幹道。有多種交通工具和地鐵直達。

(6)所屬區位:位於主要商務區的核心區。

(7)智能化:3a~5a

(8)開發商的背景:經驗豐富並且資金雄厚。在項目開發的早期年份具有財務彈性,並且具有大規模房地產投資的豐富經驗,這些開發商或是海外公司如來自美國、馬來西亞、韓國,或者有海外經營成功經驗的優質國有企業。

2、高檔物業(甲級寫字樓)

(1)樓宇品質:建築物的物理狀況優良,建築質量達到或超過有關建築條例或規範的要求;其收益能力能與新建成的辦公樓建築媲美。

①裝飾標準:外立面採用大理石、高級面磚、鋁板、玻璃幕牆等材料;有大堂,大堂地面應為大理石、花崗巖、天然石材等,牆面應為大理石、花崗巖、或高級牆紙等材料,應有吊頂,柱應包大理石、不鏽鋼等材料;公共部分的地面應為大理石、花崗巖、高級地磚或鋪高級地毯,牆面應為高級牆紙或高級漆(如立邦漆等),應有吊頂,電梯間應有不鏽鋼、大理石或木門套;衞生間安置進口名牌潔具,如科馬、科勒、美標、tot0等等。

②配套設施:應有配套商務、生活設施,如會議室、郵局、銀行、票務中心、員工餐廳等,專用地上、地下停車場,停車位充足。

③設備標準:應有名牌中央空調;有樓宇自控;有安全報警;有綜合佈線。

(2)建築規模:1—5萬平米。

(3)客户進駐:有知名的國內外大公司,客户大多是進行研發、技術服務、電子商務或知名品牌代理等方面的業務。

(4)物業服務:由經驗豐富的知名公司管理,完善的物業管理服務包括24小時的維護維修及保安服務。

(5)交通便利:有多種交通工具直達。

(6)所屬區位:位於主要商務區或副都心區。

(7)智能化:3a及3a以上。

3、中檔物業(乙級寫字樓)

(1)樓宇品質:建築物的物理狀況良好,建築質量達到有關建築條例或規範的要求;但建築物的功能不是最先進(有功能陳舊因素影響),有自然磨損存在,收益能力低於新落成的同類建築物。

①裝飾標準:外立面採用面磚或瓷磚;有大堂,大堂地面為地磚,牆面為瓷磚或高級漆,有吊頂;公共部分的地面為地磚或鋪中檔地毯,牆面刷白;衞生間採用合資或國產中高檔潔具等。

②配套設施:有專用地上、地下停車場。

③設備標準:中央空調系統;無樓宇自控;有安全報警;無綜合佈線。

(2)建築規模:無限制。

(3)客户進駐:客户多為國內的中小公司,從事銷售代理、產品研發。

(4)物業服務:有物業公司服務。

(5)交通便利:有交通線路到達,交通較方便。

(6)所屬區位:副都心或較好的城區位置。

4、低檔物業(丙級寫字樓)

(1)樓宇品質:物業已使用的年限較長,建築物在某些方面不能滿足新的建築條例或規範的要求;建築物存在較明顯的物理磨損和功能陳舊,但仍能滿足較低收入承租人的需求。

①裝飾標準:外立面採用塗料;無大堂;公共部分的地面為普通地磚或水磨石;衞生間採用普通國產潔具。

②配套設施:無。

③設備標準:分體空調;無樓宇自控;無安全報警;無綜合佈線。

(2)規模:無限制。

(3)客户進駐:客户基本是小型私企,從事簡單的銷售業務。

(4)物業服務:可有一般性的物業服務如衞生、收發、值班。

(5)交通便利:有交通線路到達。

(6)所屬區位:一般城區位置。

二、濟南市商務樓的產品研究

1、三箭銀苑銀座數碼廣場銀座索菲特明珠國際商務港

分析:

外立面的材料和風格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開發相對較早的項目如銀座索菲特,多以厚重的幹掛石材和窗户為主,顏色較深,體現了厚重、大氣的特點;另外一種是開發較晚,借鑑了發達地區的風格,採用玻璃幕或者點式玻璃幕為主,配以鋁塑板、部分石材,如銀座數碼廣場、三箭銀苑等,緊隨時代步伐,顏色淺而亮,線條簡潔、流暢,體現了現代、簡潔、明快時代氣息。

2.體量、容積率和層數分析

分析:

(1)90年代立項的辦公物業分兩類,一類為酒店設計,面積最小在50平方米左右,使用率一般在60%,最高為銀座索菲特65%,最低為明珠55%。這些物業基本上無法自由分割,户型固定。另一類為純寫字樓設計,如金龍大廈,可自由風格,但得房率也僅為60%。

(2)2000年後開發的辦公物業在產品上呈現出兩種變化:一是可自由分割,二是得房率基本上都提高到70%以上,多數在75%左右。

(3)純寫字樓户型可自由分割,靈活組合,最小面積在60平米左右,最大户型可單層購買,達到2000多平米;主力户型在100和200平米兩個節點附近。而商住樓户型延續了住宅的户型設計原則,户型固定,不能自由組合,面積在100-300平米之間不等;高檔商住樓户型面積偏大在150-300平米之間,中低檔商住樓面積偏小在100-200平米之間。

(4)使用率在60%--80%之間,商住樓的使用率略高於純寫字樓;檔次越高的商務樓的使用率越低。同檔次的純寫字樓比商住樓的使用率低,一是商住樓內部的洗手間算作了使用面積,而純寫字樓則算作了公攤面積;二是純寫字樓的商務配套比商住樓的配套完善,增加了公攤面積。

(5)層高3.3米左右。户式中央空調的辦公物業比中央空調的淨高相對高一些,中央空調一般有0.6—0.7米的管線層高度,所以淨高需要扣除管線層高度和樓板厚度。原純辦公物業的層高在2.8米左右,非常壓抑。隨着對辦公空間要求提高,層高隨之提升,目前層高基本在3.3米以上,淨高在2.6米以上。

3.裝修標準分析

分析:

(1)外立面:由於玻璃幕的極其符合辦公的的氛圍,而且彰顯檔次,所以隨着時代的發展,在濟南商務樓市場上,2000年以後開發的物業比2000年前開發的物業更廣泛得運用玻璃幕牆。外立面的材料主要以不同色系玻璃幕為主,同時配以部分石材或者鋁扣板;中低檔商務樓以鋁扣板為主,或者是高檔瓷磚。為了能夠獲得良好的市場形象,中低檔商務樓的外立面開始趨向玻璃幕發展。

(2)內部裝修以精裝修為主。中低檔物業以精裝修為主,高檔商務樓以簡裝修為主。在商務樓市場並不是非常景氣的市場狀況下,以精裝修提升項目的性價比。

4.大堂、公共部分裝修標準

分析:

(1)大堂作為體現項目臉面的重要部分,裝修都非常氣派。高度在4米以上,或者挑空達8米以上,面積100平米以上,一般採用花崗巖或者其他石材做地面,牆面用石材或者高級乳膠漆,吊頂相對簡單一般用乳膠漆,同時作簡單吊頂處理。

(2)洗手間地面採用瓷磚較多,牆面一半用瓷磚一半用乳膠漆,石膏板吊頂;另外配有中高檔衞生潔具。走廊地面瓷磚或和局部石材,牆面乳膠漆,吊頂石膏板。

5.電梯、空調、寬帶和電話分析

分析:

(1)電梯:電梯作為一個衡量寫字樓檔次重要指標,電梯的數量、品牌、速度對客户的購買意願產生重要的影響。目前電梯主要以國外進口品牌為主,常見的有lg、otis、三菱等。其中齊魯商會大廈、特區數碼港、三慶匯文軒每部電梯的服務面積較小,在5000平米以下;而三箭銀苑、銀座數碼廣場、明珠國際商務港、東環國際廣場高檔商務樓的服務面積較大,都在12000平米以上。

(2)空調系統:純寫字樓以中央空調為主,商住樓以分户式中央空調為主;空調品牌以國外品牌為主,像美國約克、麥克維爾、日本三菱等。

(3)寬帶:寬帶服務商有電信、網通、鐵通和百靈,其中以電信和網通為主。鐵通後來居上,搶佔了濟南部分市場。

(4)電話:固定電話的服務商以電信、網通、鐵通為主,電信仍是主流。

6.智能化、車位、配套分析

分析:

(1)智能化:智能化就是所謂的5a標準,樓宇自動化ba、辦公自用化oa、通訊自動化ca、消防自動化fa、保安自動化sa。雖然眾多樓盤都在宣傳已達到國際化的5a標準,但是實際情況中並沒有達到宣傳中的標準。但基本上可以看出,檔次定位越高,其智能化體系越複雜,設備選用也越講究品牌。值得説明的是:由於智能化體系比較複雜,同時與買家的實際生活聯繫並不緊密,因此大多數買家並不瞭解智能化,對其內涵非常模糊。

(2)配套:高檔商務樓的商務配套比較齊全和完善,像銀行、商務中心,票務中心、酒吧、西餐廳、多功能廳、會議室等會涵蓋若干項;同時高檔商務樓一般都在市中心,可以與周邊的區域配套融合,為我所用;而中低檔寫字樓的配套相對較少,以基本的餐廳、商務中心最為常見。

(3)車位情況:車位是消費者最關心的問題之一,由於前期商務樓車位數量少,導致客户在工作中極大不便,車位比例的高低成為了衡量寫字樓的重要標準。從目前市場上看,原商務樓的車位都達不到1:1的要求,而新建商務樓基本上按照1:1的標準去規劃。

三、濟南辦公物業產品總結分析

(一)項目缺乏個性化和特色化策劃研究

與商品住宅開發市場層出不窮的創新行為相比,寫字樓市場過去從產品到營銷一直是處於低調保守的“不作為狀態”,但這種狀況在近一兩年的已有所改變,商務酒店、酒店式公寓等產品在市場上走俏,這也標誌着寫字樓產品類型結構的進一步豐富。

競爭的加劇導致寫字樓市場的進一步細分化和差異化,高檔寫字樓強烈的市場需求也呼喚創新意識在高檔寫字樓市場的出現。然而現實情況並非如此,好的地段加上奢華的室內外裝修仍是現今高檔寫字樓僅有的可以炫耀的立足之本,尤其是地段被推崇為高檔寫字樓成功的萬能金鑰匙。導致許多項目在產品形象互相雷同,品質的提升速度慢,缺乏個性化和特色化。

(二)高檔寫字樓開發中缺乏足夠的配套支撐

高檔寫字樓之間的競爭已經從單純比造價、比高度向比配套、比服務比管理方面傾斜。其中配套設施的完善與否日益重要,這裏所説的配套不僅僅是常規意義上的市政、交通、通訊設施等,而是更廣泛範圍的涵蓋多種不同功能要求城市空間的建築綜合體。

而目前高檔寫字樓由於單宗項目的規模限制,難以作到配套完善,而且互相之間各自為政,資源無法共享,導致單宗項目的配套不完善。

對各種配套設施的配備要在規劃及建築設計的初始階段即應有全盤的考慮。以建築綜合體的綜合優勢凸顯項目的高檔品質。這類建築綜合體通常是將城市中商業、辦公、居住、酒店、餐飲、會議、文化娛樂等城市生活空間三項以上根據自身特點進行合理組合,並在各部分之間建立一種互相依存、互補、互助的能動關係,從而形成一個多功能、高效率的複雜而有機統一的綜合體。

(三)建築外觀設計,特別是建築室內設計品位較低

高檔辦公寫字樓因為其規模大、體量大以及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往往會成為一個城市的重要標誌性建築。因而它的建築外觀設計將直接影響城市的環境景觀質量;而目前的寫字樓外觀建築設計狀況可謂參差不齊。很多項目的設計仍然重複前幾年的欣賞水平。

作為高檔辦公樓,其室內空間效果和室內裝修的設計也難以達到高檔次現代化辦公樓的水準,很多辦公樓花了巨資,但並未體現出一個高檔辦公建築所應有的國際化、高科技化、生態化和以人為本的設計風格和典雅格調。

(四)智能化系統浮於表面,多為炒作

完善的智能化系統是高檔寫字樓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由於國際上並無統一的建築智能化標準,在其發展進程中出現了不同的分支和流派,美國強調提高辦公效率,歐洲則更重視對生態環境的保護,但最終的都是以人為本,為人服務。

許多高檔寫字樓都號稱是智能建築達到了5a標準,把5a理解為智能化的全部,實際上5a只是對建築自動化控制在幾個方面的一種描述,要達到5a有各種各樣的解決方案,每一項內又有不同程度的自動化標準,因此衡量建築是否智能化,不僅僅是看達沒達到5a,而是能否創造一種更安全、舒適、高效、生態環保的辦公環境,國內高檔寫字樓的智能化往往浮於表面,僅僅是將其作為一項可以炒作的硬件配置,對其實際運行結果並不重視。

隨着經濟的發展寫字樓將會有強大的市場需求,如何在開發及設計環節切實提升其內在品質,增加其技術含量,並做到生態、環保、節能,取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雙贏,是關乎高檔寫字樓這種建築產品具有持久生命力的決定因素。因此主題化、個性化、配套化、生態化、人性化是高檔寫字樓的必然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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