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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科上半年工作總結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立法科上半年工作總結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上半年工作總結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立法科上半年工作總結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2019年上半年,立法一科按照“大學習大討論大培訓” “三考三查三比”活動要求,堅持以學習教育為抓手,以解決問題為導向,圍繞局黨組重要決策開展各項工作。

一、上半年工作總結

立法一科自2019年4月19日成立以來,主動承接工作,適應工作變化,認真進行思想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抓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素質

1.理論學習與業務學習統籌結合

 “大學習大討論大培訓”、“三考三查三比”活動開展以來,立法二科按照《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深入開展“大學習大討論大培訓”活動實施方案》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深入開展“三考三查三比”活動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本科室的工作實際,及時有效開展“兩項活動”。定期召開科室會議學習重點內容,積極參加支部“三會一課”和局裏組織的“司法行政大講堂”“司法行政大課堂”等活動,教育引導科室全體幹部職工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明確重點工作,提高思想認識,提升能力素質。在業務學習上,面對機構改革後新成立科室的工作任務和人員組成變化的情況,讓科室全體幹部職工儘快熟悉業務進入工作狀態就顯得尤為重要。我們突出重點,結合工作需要,安排科室人員認真學習《立法法》、《甘肅省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

2.堅持成效導向,豐富學習形式

我們嚴格落實學習制度,堅持成效導向,深入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豐富學習形式,堅持“線上線下”雙軌運行、同步推進,引導科室全體黨員幹部利用新型媒體學習,抓好“學習強國”“蘭州市幹部教育培訓平台”“甘肅司法行政網”等平台運用,為深化學習注入新的活力。剛性落實每週二集體學習討論制度,將工作中遇到的進行集中討論,對規章制定中帶有普遍性、典型性的問題進行總結梳理,做到掌握一個知識點,解決一片問題。

3.科室負責人以身作則,帶動全科形成深厚學習氛圍

科室負責人結合自身學習成果和體會,堅持每月一次帶頭上講台,講相關上位法律適用和思路,工作注意事項,傳授科室工作人員做好工作的有效方法,為科室黨員幹部講政治理論知識,傳授自己在理論學習和業務學習過程中的心得,帶動全科室形成了濃厚學習氛圍。

(二)抓管理,嚴格日常工作規範

認真起草立法一科工作制度並嚴格執行。在日常工作中,科室人員牢固樹立“辦公室無小事”的責任意識,牢記各項規章制度,對處理的每一項工作都要細心對待、謹慎處置、快速處理。嚴格工作程序,規範工作流程,細化工作制度,明確個人職責。

(三)抓重點,力求工作取得新突破

1.制定政府規章1件

自接收《蘭州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修改草案)》後,積極與未達成一致的三個部門進行溝通協調,並召開專門的協調論證會,幾經努力,終於使《辦法(修改草案)》在論證會前形成統一意見。同時反覆對《辦法(修改草案)》進行修改完善,將所有材料提交常務會審定。目前正在等待《辦法(修改草案)》在市政府常務會會議上通過。

2.完成徵求意見的各類法律文件5件

具體完成了國務院《司法所條例》、市食安委《2019年區縣和成員單位安全目標責任書》、《蘭州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工作規則》、市民宗委《蘭州市民委委員單位工作制度》、《關於全面深入持久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實施意見》的徵求意見回覆工作。

3.配合立法二科進行相關法規規章的論證、修改及報送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1.繼續加強思想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的學習。

2.繼續完成《蘭州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修改草案)》的校對、印製、對外發布等後續工作。

3.配合立法二科完成蘭州市立法諮詢專家庫的更新等相關工作。

4.會同立法二科共同完成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項目的徵集、論證、遴選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存在的困難問題和措施建議

目前,立法一科在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問題是與各立法單位溝通協調有困難,表現出的現象就是溝通時間長,效果不理想。

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進一步加強業務學習,嚴格遵照立法技術和立法規範,做好全市政治、社會和文化方面的立法工作,加強涉及司法行政業務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的清理工作。

四、新形勢下的工作任務

(一)立法質量提出更高要求。從去年開始,司法部對法規、規章備案審查工作由形式審查改為實質審查,全國多個省市被司法部發函糾正立法錯誤。司法部備案審查工作日益嚴格的新形勢要求我們必須提高業務素質,要精通法理,熟悉立法知識和一定領域內的法律、法規;必須深入實際,吃透市情,充分了解各方面特別是基層的具體問題和實際需要,具備高水準、高質量完成法規、規章起草、修改等工作任務的能力。

(二)立法工作重心適度轉移。在國家法律體系漸趨完備的情況下,加強配套法規、規章的制定,保證國家法律在本行政區域的貫徹實施成為主要工作。我市作為省會城市,立法工作開展較早,在我市各領域、各方面基本有法可依的情況下,新制定的法規、規章數量將減少;同時隨着機構改革的完成,因機構新設、重組,眾多行政機關名稱及法定職責發生變化,及時清理、修改法規、規章成為近階段的重點工作。

(三)提高立法政治站位。從去年至今,各部門對立法過程中的職責劃分數次出現分歧,經我局多方協調,相關部門仍堅持己見,存在將本部門應承擔的工作職責弱化或推諉的問題。這就要求我們在立法過程中,針對部門職責分工不明確的問題,提高政治站位,堅定政治素質,在責任、權力、利益的選擇和分配中,不能只盯着局部、眼前,而是堅持以人為本、體現科學發展,維護最廣大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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