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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水利和自然資源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總結

林草水利和自然資源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總結

林草水利和自然資源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總結

林草水利和自然資源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總結

(2021年1月30日)

根據突泉縣2020年度考核工作要求,現將一年來突泉縣林草水利和自然資源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開展情況作如下報告:

一、 加強學習,解放思想,不斷加強班子自身建設。

我局成立以來,十分重視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建立了幹部職工和黨員學習制度,堅持每週五下午集體學習或自學,做到學習有計劃、有記錄、有考核。我局成立以來共組織幹部職工和黨員集中學習6次,自學3次。着力引導大家明確新要求,把握新理念,掌握新知識,為推動我縣林草水利和自然資源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奠定了堅實的思想基礎。

二、 分工協作,開拓創新,紮實推進各項執法工作。

為切實加強對林草水利和自然資源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領導,我局明確了領導班子成員的分工,將具體任務落實到每位班子成員身上,每位班子成員分管的任務再進一步細化,落實到各環節幹部身上,各環節幹部的任務再進一步細化,落實到具體幹部身上,真正做到“千斤重擔大家挑,人人身上有指標”。尤其在具體工作中,班子成員及廣大職工幹部相互團結,互相協作,有力地促進了各項工作的開展。

(一)禁牧整治工作查處到位。

9月份以來,我局切實履行監督管理職能,積極開展禁牧整治行動,深入九龍鄉、寶石鎮、蛤螞甲林場等重點區域,從嚴從重從快查處違法違規偷牧、亂牧行為,確保林草資源安全。整治行動開展以來,每天出動執法人員20餘人,執法車輛4輛,共查處偷牧現象100餘次,引導教育農牧民300多人。我局將持續加大對違法野外放牧等各類案件的打擊力度,堅持禁牧常態化巡查,對違法野外放牧行為,做到發現一起,嚴懲一起。

(二)河道採沙行為整治到位

9月22日開始,我局聯合食藥環大隊,開展整治河道採沙專項行動,制止、查處、整改河道採沙行為。並對各採挖易發點進行地毯式排查,截止目前,已查處非法採沙違法行為8起,處罰5起,責令停工3起。下一步,聯合執法小組將按照政府統一安排,全面鞏固挖沙整治成果,定期巡查,從嚴執法,堅決遏制破壞自然資源、亂採濫挖、違規違法生產銷售沙料的行為。通過全縣上下共同努力,認真貫徹新發展理念,着力營造依規生產、合法經營的良性發展環境。

(三)重點工程取料監管到位

同時,我局持續推進各重點工程取料點整治工作,共查處涉嫌違規取料案件8起,其中:責令停工6起,責成其按規定辦理相關合法手續;已移送司法機關2起。

(四)信訪舉報案件化解到位

化解信訪案件14宗,其中有5宗信訪局轉辦,9宗羣眾反映。經調查核實,其中4起涉及追究刑事責任,已移送司法機關,2起已處理結案,1起經核實舉報內容不屬實,其它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核實中。

(五)行政刑事無縫銜接到位

該問題在寧部長主持召開的會議上研究決定同意,後來在包縣長與公安部門親自溝通協調後,公安人員到位協同工作,公安人員的入駐使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達到了無縫銜接,為後續執法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

(六)其它目標全面推進到位

其它各項目標包括財務規範化工作、政務公開、依法行政、老幹部、關心下一代、青年和婦女、組織、宣傳、紀檢、綜合治理、信訪、統戰、計劃生育、普法、社會矛盾排查化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工會、檔案等工作都按照縣委、政府的要求全面地完成了目標任務。

三、 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監督、監察工作應該由縣林草水利和自然資源綜合行政執法局與鄉鎮執法局共同承擔,真正做到看得見、管得着,形成全縣綜合行政執法一張網。

(二)需明確縣林草水利和自然資源綜合行政執法局與鄉鎮執法局的業務督導關係。

(三)急需配備執法服裝。執法單位應該統一着裝,以方便工作開展。

四、 2021年工作計劃

(一)繼續加大對全縣各鄉鎮非法採沙、取料、佔林、佔草等綜合案件的排查力度,依法依規懲治。

(二)聯合各鄉鎮執法局做好全縣綜合執法案件監督監察工作,真正做到監督、監察無死角,形成全縣綜合執法聯動機制,真正做到行政執法全覆蓋。

(三)謀劃2021年林糧間作監管工作,通過宣傳報道、監督、加大執法力度等措施,完成好此項政策性工作。

(四)組織全局執法人員參加業務培訓和相關法律法規學習,儘快掌握行政執法內容,真正做到文明執法、嚴格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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