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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縣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總結(精選多篇)

某縣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總結(精選多篇)

第一篇:某縣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總結

某縣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總結(精選多篇)

**省**縣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在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關心指導下,以“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圍繞中央、省、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的總體部署,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會議精神,真正把思想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上來,充分認識減輕農民負擔的長期性、艱鉅性,繼續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的工

作機制,切實加強領導,採取有力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實減輕農民負擔的各項政策措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取得明顯成效。2014年全縣減輕農民負擔556萬元,通過對教育系統實施農民負擔重點監控,退還農民166.65萬元。沒有新發現違反中央規定出台加重農民負擔的現象,沒有發生因農民負擔引發的嚴重事件和惡性案件,連續10年實現了“三個確保”,維護了農民的合法權益和農村社會的穩定,推進了我縣新農村建設事業的發展。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我縣始終把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減輕農民負擔政策作為“三農”工作的重點,每年年初結合糾風與機關效能建設會議,及時傳達中央、省、市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會議和有關文件精神,對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進行了再動員、再部署。把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列為縣、鄉兩級領導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明確黨政一把手為減負的第一責任人,層層把關,一級對一級負責,“一票否決”制度得到較好的落實,形成了減輕農民工作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有關部門密切配合抓,業務工作人員全力以赴抓的工作機制,為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進一步落實支農、惠農政策

我縣通過多種形式,在宣傳黨的支農惠農政策的同時,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支農惠農政策;從而使廣大農民提高了履行義務的自覺性,增強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今年上半年我縣在農民負擔全面得到減輕的同時,對農民種糧、購買良種及村級農民技術員、國土資源和規劃協管員、計劃生育協管員、鄉村醫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協管員等農村“五大員”的政府津貼基本足額發放到人。全縣糧食直補下達指標759萬元,良種補貼171.8萬元,已落實到位;農村居民最低生活補助款下達我縣492萬元 ,已落實到位;教育系統的寄宿生補助資金436.35萬元和學雜費246.5萬元以及農機補助補貼30萬元都已落實到位。

三、實施重點監控,加大整改力度

根據省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小組的部署,對我縣教育系統實行農民負擔重點監控作為落實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重要措施。全縣累計清退各項教育違規收費166.55萬元,對出現的問題實行全程監督,按照制訂整改方案、排查和核實問題、整改問題、建章立制、總結檢查驗收五個工作步驟進行工作督導。今年7月份,根據省督導的多次檢查認為,我縣的整改力度是大的,成效是明顯的,並已通過了檢查驗收。今年10月已解除重點監控(《關於解除省級農民負擔重點監控的通知》(閩農監管辦[2014]12號))。與此同時,我縣還加大了對教育的投入,從源頭上遏制教育亂收費的發生。今年增加投入教育經費350多萬元,其中50萬元作為國中、高中畢業班學生週末補課和晚自修教師下班輔導的補貼,既規範了教育收費,減輕了農民負擔,又促進了教育事業的良性發展。

四、抓住重點,深入開展專項治理

縣紀委、監察、減負、物價等有關部門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嚴厲查處加重農民負擔的違法行為。對羣眾反映強烈的“三亂”實行專項治理,嚴禁向農民亂收費、亂集資、亂罰款和各種攤派,切實鞏固了減負成果,遏制了農村“三亂”。農村義務教育、農民用水用電、農民建房、土地、計生、殯葬、生豬屠宰等未發現亂收費和搭車收費現象,各種收費項目能按規定嚴格執行。除了每村徵訂黨刊外,其它如鄉村公路、水利電力、校舍修建、新農村建設等項工作未發現向農民強行攤派和集資。全縣各村未發現有向農民收取押金、違約金、罰款等不合法費用,沒有發現有關部門利用各種辦證之機,向農民收取沒有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的費用或搭車收費。

五、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切實維護農民的合法權利

我縣全面建立了減輕農民負擔工作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的工作制度;履行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職能所需工作經費和條件基本上能得到保障;村級基本上實行了零招待;村級興辦集體公益事業不再固定向農民籌資,村內進行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業綜合開發、修建村級道路、植樹造林等集體生產、公益事業所需的資金和勞務,採取“一事一議”的辦法解決,嚴格實行上限控制。每人每年籌資都不得超過15元,每個勞動力每年投勞不得超過5個工日,並不得強行以資代勞,並按“一事一議”有關的審批程序進行。被徵地農民的權益基本上得到保障,村集體財務實現專項管理和監督;對上級批轉的信訪件和減負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都能做到及時進行調查、處理、糾正和反饋,使我縣農民的合法權益得到了維護和保障。

六、入貫徹落實

減輕農民負擔“四項制度”

我縣認真貫徹執行農民負擔“四項制度”的落實。努力提高涉農税收、收費和價格“公示制”的質量,將取消、免收或降低收費標準的涉農收費項目公示到基層,做到經常化、規範化。全縣14個鄉鎮全面推行“公示制”,佔鄉鎮總數的100%; 全縣推行“公示制”的村198個, 佔村總數100%。全面推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

一費制”的收費辦法,聯合物份局、財政局、教育局對中國小收費標準作了明確的規定。並進行跟蹤落實,堵住農村國小亂收費口子。我縣免除學生學雜費的農村中國小校254所;免除學雜費602萬元;向貧困家庭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24萬元;年可減輕學生家庭負擔626萬元。進一步治理報刊散濫發行,將農村訂閲報刊費用控制在“限額制”的範圍,已落實到所有鄉鎮、村級組織和農村中國小校。全縣行政村公費訂閲報刊總額為12.7萬元,與2014年對比村均訂閲報刊比增60.6元。落實違反減輕農民負擔政策的“責任追究制”,嚴肅查處涉及農民負擔的案(事)件和違紀違規行為。

七、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推進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深入持續開展

我縣採用明查暗訪形式,採取“查、看、聽、訪”的辦法,不定期地對全縣十四個鄉鎮和涉農部門開展農民負擔工作情況進行了全面檢查,重點檢查省、市支農惠農政策的落實情況、農民負擔日常監管的各項制度落實情況、涉及農民建房、農村義務教育、農民進城務工、農業生產性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等熱點問題的治理情況。通過檢查可以看出我縣農民負擔總體情況是良好的,也沒有發生涉及農民負擔的惡性案件和嚴重羣體性事件,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如財政轉移支付資金有時不夠及時足額,個別單位的領導對減輕農民負擔工作不夠重視,村級農民技術員補助資金沒有及時落實到位(轉載請註明來源:)、個別地方和單位沒有及時對調整後收費項目的公示內容進行變更等,針對存在問題,我辦將繼續跟蹤督查,限期整改。

2014年的工作重點

2014年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重點:一是加強領導,落實責任。二是實施重點監控,加大監管力度。三是齊抓共管,強化工作責任制。四是採取有效措施,進一步落實和完善減輕農民負擔“四項制度”。五是查糾並舉,及時解決農民反映的問題。

2014年12月2日

第二篇:某縣2014年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總結

**省**縣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在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關心指導下,以“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圍繞中央、省、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的總體部署,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會議精神,真正把思想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上來,充分認識減輕農民負擔的長期性、艱鉅性,繼續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的工作機制,切實加強領導,採取有力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實減輕農民負擔的各項政策措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取得明顯成效。2014年全縣減輕農民負擔556萬元,通過對教育系統實施農民負擔重點監控,退還農民166.65萬元。沒有新發現違反中央規定出台加重農民負擔的現象,沒有發生因農民負擔引發的嚴重事件和惡性案件,連續10年實現了“三個確保”,維護了農民的合法權益和農村社會的穩定,推進了我縣新農村建設事業的發展。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我縣始終把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減輕農民負擔政策作為“三農”工作的重點,每年年初結合糾風與機關效能建設會議,及時傳達中央、省、市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會議和有關文件精神,對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進行了再動員、再部署。把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列為縣、鄉兩級領導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明確黨政一把手為減負的第一責任人,層層把關,一級對一級負責,“一票否決”制度得到較好的落實,形成了減輕農民工作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有關部門密切配合抓,業務工作人員全力以赴抓的工作機制,為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進一步落實支農、惠農政策

我縣通過多種形式,在宣傳黨的支農惠農政策的同時,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支農惠農政策;從而使廣大農民提高了履行義務的自?負總責的工作制度;履行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職能所需工作經費和條件基本上能得到保障;村級基本上實行了零招待;村級興辦集體公益事業不再固定向農民籌資,村內進行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業綜合開發、修建村級道路、植樹造林等集體生產、公益事業所需的資金和勞務,採取“一事一議”的辦法解決,嚴格實行上限控制。每人每年籌資都不得超過15元,每個勞動力每年投勞不得超過5個工日,並不得強行以資代勞,並按“一事一議”有關的審批程序進行。被徵地農民的權益基本上得到保障,村集體財務實現專項管理和監督;對上級批轉的信訪件和減負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都能做到及時進行調查、處理、糾正和反饋,使我縣農民的合法權益得到了維護和保障。

六、入貫徹落實減輕農民負擔“四項制度”

我縣認真貫徹執行農民負擔“四項制度”的落實。努力提高涉農税收、收費和價格“公示制”的質量,將取消、免收或降低收費標準的涉農收費項目公示到基層,做到經常化、規範化。全縣14個鄉鎮全面推行“公示制”,佔鄉鎮總數的100%; 全縣推行“公示制”的村198個, 佔村總數100%。全面推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一費制”的收費辦法,聯合物份局、財政局、教育局對中國小收費標準作了明確的規定。並進行跟蹤落實,堵住農村國小亂收費口子。我縣免除學生學雜費的農村中國小校254所;免除學雜費602萬元;向貧困家庭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24萬元;年可減輕學生家庭負擔626萬元。進一步治理報刊散濫發行,將農村訂閲報刊費用控制在“限額制”的範圍,已落實到所有鄉鎮、村級組織和農村中國小校。全縣行政村公費訂閲報刊總額為12.7萬元,與xx年年對比村均訂閲報刊比增60.6元。落實違反減輕農民負擔政策的“責任追究制”,嚴肅查處涉及農民負擔的案(事)件和違紀違規行為。

七、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推進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深入持續開展

我縣採用明查暗訪形式,採取“查、看、聽、訪”的辦法,不定期地對全縣十四個鄉鎮和涉農部門開展農民負擔工作情況進行了全面檢查,重點檢查省、市支農惠農政策的落實情況、農民負擔日常監管的各項制度落實情況、涉及農民建房、農村義務教育、農民進城務工、農業生產性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等熱點問題的治理情況。通過檢查可以看出我縣農民負擔總體情況是良好的,也沒有發生涉及農民負擔的惡性案件和嚴重羣體性事件,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如財政轉移支付資金有時不夠及時足額,個別單位的領導對減輕農民負擔工作不夠重視,村級農民技術員補助資金沒有及時落實到位、個別地方和單位沒有及時對調整後收費項目的公示內容進行變更等,針對存在問題,我辦將繼續跟蹤督查,限期整改。

2014年的工作重點

2014年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重點:一是加強領導,落實責任。二是實施重點監控,加大監管力度。三是齊抓共管,強化工作責任制。四是採取有效措施,進一步落實和完善減輕農民負擔“四項制度”。五是查糾並舉,及時解決農民反映的問題

第三篇: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工作總結

近年來,我們緊緊圍繞中央、省、市三個“一號文件”和各項強農惠農政策的貫徹落實,充分發揮農業部門職能,深入實施惠民工程,加大農民負擔監管力度,加強農村土地承包和集體資產管理,強化“綠劍”執法護農,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農民合法權益。

一、我市農民合法權益的保護現狀

(一)惠民工程深入實施,農民得到的實惠逐年增加。

1、實施“新農村新農業惠民工程”。從農業產業提升,市場拓展、護農保障、科技支撐、內外互動、農業生態工程等方面,解決農民羣眾的現實利益問題。通過“惠民工程”的深入實施,我市農業經營主體進一步發展壯大,農民收入大幅增加。2014年,全市實現農業總產值84.7億元,比上年增長9.57%;農民人均純收入達5050元,比上年增長15.6%;年銷售收入1000萬元以上農業龍頭企業達到203家,其中超5000萬元的48家,超億元的18家。目前,全市共有農民專業合作社716家,比上年增加207家,增幅達40%,其中省級優秀示範性農業專業合作社4家、省級示範性農民專業合作社41家,市級示範性農民專業合作社53家,規範化農民專業合作社比例達到60.4%;共有社員4萬人,帶動農户38萬户,佔全市農户的56%;聯結基地50多萬畝,社員户均增收800元。

2、強農惠農政策不斷完善。全市各地執行各項惠民政策態度堅決,措施有力,農民普遍感到滿意。在減輕農民負擔的同時,我市把加快推進農民增收、改善民生作為全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主題和重要抓手,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得到了極大改善。去年全市各級財政投入“三農”資金達27.97億元,同比增長28.77%。各項惠農政策的實施取得了巨大效應:一是直接增加了農民收入;二是調動了農民生產積極性;三是維護了社會穩定。

(二)農民負擔監管力度加大,農民負擔逐年降低。

1、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制度得到了進一步落實。

一是涉農收費文件“審核制”。 堅持“一個漏斗下”的原則,依法設立、調整、清理及取消涉及農民負擔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從源頭控制農民負擔。二是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制”。通過統一製作涉農收費和價格公示牌,張貼涉農收費價格表,發放《浙江省涉農收費簡明手冊》等形式,讓涉農收費置於“陽光”之下。目前,全市所有農村社區都實行了涉農收費、價格“公示制”,做到公示內容及時更新。三是農村訂閲報刊“限額制”。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採取多種方式將“限額制”落到實處。如蓮都區、龍泉市、縉雲縣、慶元縣、景寧縣等5個縣(市、區)政府安排專項資金,為農民訂閲《農村信息報》。青田縣所有鄉鎮債務由縣財政承擔,行政經費由縣財政統管保障,全縣村級訂閲報刊平均額在500元左右,遠低於限額標準。四是涉及農民負擔案(事)件“責任追究制”。落實信訪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對來信來訪、明查暗訪和各種渠道查到的農民負擔案(事)件,一查到底,並按《浙江省涉及農民負擔案(事)件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追究責任,同時落實專項整改,做到警鐘長鳴。

2、農民負擔監測網絡不斷完善。

一是完善農民負擔監督員制度。共聘請監督員137名,賦予其監督、舉報職責,並承擔及時上報農民負擔案(事)件和提供暗訪線索的義務。去年各級監督員共走訪了60多個村、300多户農户、30多個單位,提出農民減負工作意見建議和暗訪線索120多條。二是完善農民負擔監測點的運行管理。設立龍泉市、遂昌縣和縉雲縣等三個縣(市),12個鄉(鎮)、21個村、130户農户作為農民負擔動態監測點。通過對監測農户的記帳觀察,分析農户的生產經營和生活的日常收支,觀察農民增收,監督涉農收費,監測農民負擔的動態變化情況,為建立農民負擔預警機制提供第一手資料,為各級領導決策提供依據。三是完善農民負擔月報制。按照“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的要求,每月由下一級農負辦向上一級上報涉農負擔案(事)件發生情況,層層監督,層層把關,形成了較為完整的監測網絡體系。

3、村內籌資籌勞“一事一議”制度得到完善。根據《浙江省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實施辦法》的要求,在加大對農村公益事業建設資金補助力度的基礎上,加強對村組織“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指導監督,嚴防把“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變成加重農民負擔的行為。每年我市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以資代勞工價標準,經省農負辦批准公佈後實施。去年的工價標準在30-50元之間,其中:青田縣每日50元、松陽縣每日40元、雲和縣每日35元,其餘各縣均為每日30元。2014年,全市共有8個縣69個村開展了“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活動,涉及人數4.55萬人,涉及籌資金額151萬元,籌勞2.53萬個,沒有出現加重農民負擔的行為,促進了農村公益事業發展。

4、專項治理深入開展,損害農民利益行為得到有效糾正。積極開展農民負擔明查暗訪,重點檢查農民建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村級組織及農民專業合作社收費、農村中國小校收費、農村報刊徵訂等涉農收費、價格項目。對明查暗訪中發現加重農民負擔的行為,及時進行制止和整改,保障了農民合法權益。去年全市共組織明查暗訪 77次,發現並查處案(事)件6件,清退違規金額7.79萬元。

(三)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不斷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權益得到了維護。

1、農村財務管理得到全面加強。全市共有179個鄉鎮3347個村全面推行了會計委託代理制,分別佔鄉鎮和村總數的97.8%和96.1%,其中雲和縣全面實行了村財務會計、出納統一代理的“雙代理”制度;141個鄉鎮2937村實行電算化管理,分別佔鄉鎮和村總數的77%和84.3%。3484個村實行財務公開,佔總村數的100%,其中按季公開的村有3151個,按月公開的村有103個,龍泉、縉雲、遂昌等縣實行按季統一公開日製度;利用電算化軟件公開的村有2340個,佔總村數的67.2%。3484個村建立民主理財小組,佔總村數的100%,成員一般由3-5人組成,對村級財務運行情況進行監督。同時,以千村審計為抓手,全面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去年全市共審計1409個村,其中:財務審計940個村,村幹部經濟責任審計158個村,村幹部離任審計280個村,其他專項審計41個村;完成財務清理402個村。審計資金總額23億元,發現違紀違規案件64件,涉案金額401.64萬元,其中:萬元以上案件36件,移交司法機關2件,收回各類款項216.7萬元,挽回直接經濟損失142.7萬元,落實整改措施1461條,維護了農村羣眾的切身利益

2、推進農村社區建設,發展壯大集體經濟。積極推進農村經濟合作社股份制改革試點工作,松陽、遂昌、蓮都區等已完成試點工作,共量化資產555萬元,享受股份人口2716人,按股分紅總額155.5萬元。加大集體經濟空白村、薄弱村的扶持力度,推動集體經濟發展。2014年,青田縣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對集體經濟收入不足2萬元的村給予配套補足;蓮都區財政安排75.84萬元專項資金,用於解決村幹部誤工報酬、村級組織運轉經費補助;雲和縣出台了《村級組織運轉目標管理以獎代補制度(試行)》,對當年集體經濟收入不足1萬元,並能認真實施村級組織運轉目標管理的村給予4000元補助;遂昌縣安排200多萬元資金,落實62個項目,扶持村集體開展資源開發、閒置資產盤活、建批發市場、建民工公寓、農家樂開發項目建設,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去年全市共爭取省級村運轉經費 1440 萬元,比去年增加270萬元,為村集體經濟發展增添了後勁。

3、開展村級債務調查,指導村級債務控制化解。到2014年12月底,全市農村村級債務總額近4.24億元,涉及村數2624個。其中:因村基礎設施建設形成的債務達2.23億元,佔52.9℅;因發展除基礎設施建設外的公益事業形成的債務達0.27億元,佔6.3℅;因生產經營性項目建設形成的債務達0.3億元,佔7.2℅;因舉辦農村義務教育、替農户墊交農業税等國家税費而形成的等其他原因形成的債務1.42億元,佔33.6℅。村級債權總額1.29億元,涉及村數1366個。其中:因債務人死亡、倒閉、破產等原因不可能再收回的債權達777萬元,佔債權總額的6℅。通過調查,摸清了村集體經濟組織債務債權的底數,為各級制訂化解村級債務、發展村級集體經濟政策提供決策依據。

(四)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進一步強化,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益得到維護。

1、加強權證管理,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益。依法及時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變更、註銷,保證地證相符,切實落實好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益。目前全市共簽訂家庭承包合同55.2萬份,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51.3萬份,分別佔家庭承包經營農户的94.68%和87.96%。龍泉市、縉雲縣建立了農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系統,為全市農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礎。

2、創新流轉體制,引導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組織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心建設試點工作,為農民“依法、自願、有償”流轉承包地提供了規範管理和有效服務。目前,全市共流轉土地18.52萬畝,有8個縣(市、區)的8個鄉鎮 4個村建立了土地流轉服務組織。

3、擴大仲裁試點,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處機制創新。全市共有遂昌縣、蓮都區、縉雲縣等已建立土地仲裁機構,其他一些縣(市、區)正在積極建設之中。松陽縣在全縣20個鄉鎮建立了“農村土地糾紛調解機構”;遂昌縣自xx年9月被農業部列入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試點單位後,認真做好各項試點工工作,聘任了7位仲裁員,制訂了各類文書資料,出台了《遂昌縣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試行)辦法》。從xx年年10月開始開展仲裁工作,去年共受理案件6件,已仲裁6件,仲裁率100%。

(五)“綠劍”護農執法深入開展,農民羣眾利益有了“保護神”。

近年來,全市各級農業部門把整頓和規範農資市場秩序作為保障農業和農產品安全、保護農民利益、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的重要舉措,紮實開展“綠劍”系列專項集中執法行動,加強農資市場上種子、農藥、肥料、畜產品等農業投入品的執法檢查。加大農資產品質量抽檢和市場巡查力度,充分發揮 “12316”投訴、舉報電話作用,切實加強源頭治理,狠抓市場監管,強化服務指導和制度建設,切實把農資打假工作引向深入。據統計,自全市農業行政執法隊伍成立以來,已出動執法人員17764人次,出動執法用車5434車次,檢查農資經營網點13417家次,抽檢農資樣品1126批次,受理投訴、舉報、諮詢電話1306件,立案查處農業違法案件2956件,罰沒款170.3萬元,挽回經濟損失1923萬元。通過農業綜合執法,有效遏制了假劣農資坑農害農事件發生,農民羣眾利益切實得到了維護

二、當前損害農民利益的突出表現

幾年來,通過各級農業部門通力協作、密切配合,紮實工作,全市的農民合法權益保護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農民負擔大為減輕,農民得到的實惠明顯增加,農民的合法權益得到了進一步保障。但是,當前損害農民羣眾利益的行為仍時有發生,羣眾對此反映強烈。

(一)加重農民負擔的隱患依然存在。

1、農民的隱性負擔有上升趨勢。當前,加重農民負擔行為已由過去的鄉村基層政權行為轉變為帶有部門特徵的行為,隱蔽性更強,預防和查處更難。如:徵訂報刊突破“限額”,發生在村裏,根子在上面,很難進行有效的責任追究。

2、村級債務問題日益突出。我市是全省經濟欠發達地區之一,農村經濟較為薄弱,村集體缺乏創收渠道,收支矛盾突出。但是,農村羣眾要求興辦公益事業,改善生產生活條件的要求十分迫切,上級部門下達的許多項目立項和建設都要求當地提供足額配套資金,致使許多村紛紛舉債跑項目。村級債務已成為基層組織建設和經濟發展的巨大障礙,容易成為日後農民負擔反彈的重大隱患,影響農村社會穩定。

(二)支農惠農政策尚未完全落實到位。

一些地方存在挪用、截留各種支農資金的行為。如項目資金撥付時間遲,沒有足額到位,影響了項目的實施進度。我們在xx年7月對獲得xx年度省補助項目資金的7家農民專業合作社抽查中發現,一是項目資金到位遲;二是75萬元省補助資金中有21萬元未到位,佔28%。在發放補貼款過程中,有的地方違規操作,強行把各種補貼款項用於抵頂農業税尾欠或者用於“一事一議”籌資。有的地方剋扣村級的財政補助資金,彌補自身經費缺口,或者用於各種項目的配套資金,導致村級組織運轉困難。

(三)農村土地承包、徵用承包地造成農民利益損失。

1、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一些地方在農村二輪土地承包中存在着不按政策給農民承包地,強行收回、私自調整承包地,二輪延包完善工作不徹底等現象。

2、農村徵用土地糾紛大量增加。由於城市化進程加快,招商引資和房地產開發等使大批農村土地被徵用,因管理不規範,農民羣眾對徵地程序、補償安置費標準沒有知情權、參與權,極少數村組織拖欠、截留、挪用徵地補償款,給予被徵地農民的補償不合理或未能妥善安置被徵地農民,導致徵地糾紛大量增加。特別是在一些城鄉結合地區,不按法律規定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土地用途管制進行非法交易的情況時有發生。

(四)農村集體財務管理仍存在問題。

目前,在全市183個鄉鎮3484個村中,尚有4個鄉鎮137個村未實行村會計委託代理制,42個鄉鎮547個村未實行電算化管理。雖然全市所有的村都已實行財務公開,但仍有部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執行財經法規不嚴,財務制度不健全。公款私存、白條抵庫、借支挪用等情況突出;少數村幹部公款吃喝,請客送禮,揮霍浪費集體資產,利用手中的權力謀私利,挪用、侵佔集體資產等等。

(五)農業綜合執法力度不強。

一是農業綜合執法體制不夠健全。我市部分縣(市、區)農業行政執法人員分散在農業局內部各個科室,造成內部各科(站)多頭執法,執法體制有待進一步理順。二是執法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目前執法裝備落後,執法隊伍力量不足,影響了執法隊伍戰鬥力,難以適應點多面廣的農業行政執法工作。三是農業生產事故時有發生。特別是食用菌生產事故影響面廣,農民損失嚴重。

三、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的對策建議

(一)進一步強化農民負擔監督管理。

1、突出監管重點,解決農民隱性負擔重的問題。要在做好對農民、村級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的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費用、村內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各類涉農集資攤派和政府強農惠農補貼到位監管的基礎上,突出對農民建房亂收費,農村義務教育集資,農村殯葬罰款,村級組織公費訂閲報刊超限額,農村社會治安綜治費、協會費、捐款贊助費等領域和村級組織向農户亂收費進行重點監管。

2、進一步完善和貫徹執行“四項制度”。四項制度是防止農民負擔反彈的基礎性工作和制度性約束,必須長期堅持。要繼續抓好涉農收費文件“審核制”、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制”、農村訂閲報刊“限額制”、涉及農民負擔案(事)件“責任追究制”等四項制度的落實,加強對涉及農民負擔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審核、監督,防止以經營服務性收費為名變相加重農民負擔。另外,目前政策允許的涉農收費多為經營性、審批性收費,可進一步調整政策,予以取消或降低標準。對目前存在的一些由學校代收或推薦的非強制性收費項目,如保險費、防疫費等,要加強監管,防止成為學生新的經常性負擔。

3、加大投入,完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制度。免徵農業税後,面向全體農民的負擔主要限於“一事一議” 籌資籌勞,如解決不好,有可能成為新的亂收費的温牀。為此,各級政府要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增加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同時,要完善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辦法,嚴格程序管理,杜絕亂議、亂籌、亂用。在嚴格控制“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前提下,適當提高籌資籌勞的上限標準,彌補目前籌資標準低、難辦事的缺陷。積極探索政府資助的激勵機制和獎勵辦法,鼓勵和引導農民興辦農村公益事業。

(六)進一步加大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力度

一方面要加強對農民的宣傳教育,並在農村勞動力轉移技能培訓中,重點增加保護農民合法權益的培訓內容,努力提高農民的自我保護、自我防範的能力;另一方面鼓勵全社會都支持、關心和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農民的關懷,營造全社會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的良好氛圍,促進城鄉融合,共同發展。農業系統紀檢監察機構要創造條件,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加大對侵害農民合法權益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履行好紀檢監察兩大職責,當好各級黨委政府維護農民利益的參謀助手。

第四篇:2014年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總結

2014年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總結

2014年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總結

一年來,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在市農監辦指導下,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經過全縣人民的共同努力,農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14年,我們認真貫徹執行了對農民全部免除農業税和對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的政策,全縣免徵農業税381萬元,對種糧農民

實行直接補貼1094萬元,對農民良種補貼200萬元,對貧困學生補貼53萬元,對貧困學生免徵學雜費285萬元。農民得到了實惠,進一步調動了解廣大農民的種田積極性。沒有發生一起集體上訪的案件,受到了有關部門的一致好評。一年來,圍繞中央和省市關於農監工作的指示精神,重點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領導重視,切實加強農監工作的領導

做好農監工作,領導認識到位是關鍵。主要領導深深的認識到,我縣是一個農業大縣,當前農業和農村經濟已經進入結構調整為主線的新的發展階段,切實搞好農業結構調整,從根本上解決當前農民增收問題,這是解決當前農村工作中諸多矛盾的關鍵。農民是農業結構調整的主體,要讓農民有調整的積極性,有調整的經濟能力,必須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當前農產品供求關係發生了根本性變化,農產品相對充裕,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增加農民負擔不利於農民增收和農村穩定。只有搞好減負工作才能保持農村的穩定。減負工作是貫徹黨和國家戰略決策,落實黨和國家政策的具體體現,是學習“三個代表”實踐“三個代表”重要一環。由於領導認識到位,把減負工作列入縣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經常過問此項工作,定期聽取有關部門關於減負工作的情況彙報,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縣領導召開專門會議組織各鄉(鎮)書記、鄉(鎮)長,認真學習上級領導關於減負工作的指示和文件,使廣大鄉鎮幹部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對抓好減負工作的責任和信心。為進一步增強農監幹部對農民負擔政策的瞭解,市農監辦組織縣農監辦負責人和業務骨幹及各鄉鎮農監工作主管領導和業務骨幹在市進行了培訓,透過培訓使大家瞭解了政策,增強了做為農監工作的信心和決心。

為切實抓好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我縣成立了以縣政府縣長為組長的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縣紀委、監察、糾風辦、農業、財政、税務、糧食、教育等單位,下設農監辦公室,地點設在縣農業局。

二、認真落實減負措施,積極推進税費改革

今年是認真貫徹執行對農民全部免除農業税和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政策的一年。是黨和政府對農村税費改革的重大舉措。為保證這一政策的認真貫徹落實,農監辦抽調專人入鄉入村督促鄉鎮把今年的農業税政策,宣傳到户,直補計算到户,確保準確無誤,在5—6月份,縣農監辦還抽調人員入鄉村明查暗訪,看直補政策的落實情況,政策落實了農民得到了實惠,廣大農民切實感到了黨中央的關懷。

三、開展了農民負擔專項審計,保證了村級經費的正確使用

根據市濮糾組[2014]5號文件精神,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關於減輕農民負擔的各項政策規定,鞏固和擴大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成果,維護農民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縣糾風辦、農監辦、税改辦組織抽調力量,分三個審計組,於今年6月份對全縣18個鄉鎮的農民負擔資金進行了專項審計,審計內容是2014年農業税附加、轉移支付、兩工的管理使用情況。審計524個行政村,60.5萬農業人口,審計村級資金數額1146.3萬元,其中農業税附加361.8萬元,轉移支付784.5萬元,通過專項審計,發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進一步規範了涉農資金的管理和安全使用。

四、繼續推行農民負擔監督卡制度

農民負擔監督卡制度是制止農村“四亂”行為,保護農民合法權益,鞏固農村税費改革成果,加強羣眾監督和社會監督,增加減負工作透明度的重要措施,是農民負擔監管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的具體形式,今年,發放農民負擔監督卡14萬份,監督卡的發放,使農民進一步明白了應交什麼,不交什麼,建立起了暢通的農民負擔信息反饋渠道,便於接受羣眾政策諮詢和農民負擔問題的監督舉報。

五、重視羣眾來信來訪,全力以赴保穩定

農村穩定是發展農村經濟的基礎,農民負擔是農村穩定的關鍵。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就是重視羣眾來信來訪。我縣對農民羣眾反映減負方面的問題,縣農監辦接訪後,認真記錄反映的問題,並及時向有關領導進行彙報,立即組織人員進行調查瞭解,對情況屬實的違反有關規定的立即責成有關部門予以糾正,對情況不屬實的,屬於農民羣眾對上級政策瞭解不清的,或對真實情況不瞭解的,認真進行解釋,做到每訪必復,溝通了幹羣關係,促進了農村穩定。

六、加大專項治理工作,制止涉農“四亂”

今年進一步加大了專項治理力度,有效的制止涉農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今年繼續實行農民負擔專項治理責任單位牽頭負責制,進一步強化了部門責任。繼

續實行減輕農民負擔各有關部門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各牽頭部門切實履行了職責。如縣財政局認真落實了免税和直補政策全縣免徵農業税381萬元,直補1094萬元;教育局牽頭認真落實了“一費制”;文化局牽頭認真落實了報刊訂閲限額制等。通過專項治理,進一步落實上級的政策,進一步規範了農民的合理負擔,有效的制止了對農民的亂收費和各種攤派

。重點抓了免徵農業税,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制。農業税收公示由各村在徵收過程中及時公示。例如:雙廟鄉馬家村今年在農税徵收前,對各户耕種地畝應交農業税先予以公示,在徵收過程中,每三天交税情況上牆公佈一次,收到了促進交税,互相監督的效果。涉農價格收費標準由縣物價局,製作成2米×1.5米的塑料板面,把所有涉農收費都印在上面,發給有關涉農收費部門,並在縣政府大門外製作不鏽鋼公示欄,予以公示。同時全縣每個鄉鎮所在地都設立了公示欄。由於抓了農業税和涉農收費公示,有效的制止了亂收費和各種攤派。

經營服務性收費堅持公開、公正、自願原則收取,不得強制性服務收費或只收費不服務。為涉農收費不出現搭車收費和增項加碼,各鄉鎮統一使用了由市農監辦印製的票據,不開統一票據的收費農民有權拒交,杜絕了搭車收費和增項加碼問題的發生。

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離上級對我們的要求還有一定距離。在2014年,我們將繼續認真宣傳貫徹上級有關減輕農民負擔的方針、政策,繼續開展農民負擔專項治理和專項審計工作,繼續加大對加重農民負擔案件的查處力度,確保廣大農民的切實利益。我們一定要發揚成績,糾正不足,為做好減負工作促進**縣農村和社會穩定,促進農村經濟快速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縣農監辦

2014年12月5日

第五篇: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工作總結

近年來,我們緊緊圍繞中央、省、市三個“一號文件”和各項強農惠農政策的貫徹落實,充分發揮農業部門職能,深入實施惠民工程,加大農民負擔監管力度,加強農村土地承包和集體資產管理,強化“綠劍”執法護農,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農民合法權益。

一、我市農民合法權益的保護現狀

(一)惠民工程深入實施,農民得到的實惠逐年增加。

2、強農惠農政策不斷完善。全市各地執行各項惠民政策態度堅決,措施有力,農民普遍感到滿意。在減輕農民負擔的同時,我市把加快推進農民增收、改善民生作為全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主題和重要抓手,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得到了極大改善。去年全市各級財政投入“三農”資金達27.97億元,同比增長28.77%。各項惠農政策的實施取得了巨大效應:一是直接增加了農民收入;二是調動了農民生產積極性;三是維護了社會穩定。

(二)農民負擔監管力度加大,農民負擔逐年降低。

1、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制度得到了進一步落實。

一是涉農收費文件“審核制”。 堅持“一個漏斗下”的原則,依法設立、調整、清理及取消涉及農民負擔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從源頭控制農民負擔。二是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制”。通過統一製作涉農收費和價格公示牌,張貼涉農收費價格表,發放《浙江省涉農收費簡明手冊》等形式,讓涉農收費置於“陽光”之下。目前,全市所有農村社區都實行了涉農收費、價格“公示制”,做到公示內容及時更新。三是農村訂閲報刊“限額制”。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採取多種方式將“限額制”落到實處。如蓮都區、龍泉市、縉雲縣、慶元縣、景寧縣等5個縣(市、區)政府安排專項資金,為農民訂閲《農村信息報》。青田縣所有鄉鎮債務由縣財政承擔,行政經費由縣財政統管保障,全縣村級訂閲報刊平均額在500元左右,遠低於限額標準。四是涉及農民負擔案(事)件“責任追究制”。落實信訪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對來信來訪、明查暗訪和各種渠道查到的農民負擔案(事)件,一查到底,並按《浙江省涉及農民負擔案(事)件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追究責任,同時落實專項整改,做到警鐘長鳴。

2、農民負擔監測網絡不斷完善。

4、專項治理深入開展,損害農民利益行為得到有效糾正。積極開展農民負擔明查暗訪,重點檢查農民建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村級組織及農民專業合作社收費、農村中國小校收費、農村報刊徵訂等涉農收費、價格項目。對明查暗訪中發現加重農民負擔的行為,及時進行制止和整改,保障了農民合法權益。去年全市共組織明查暗訪 77次,發現並查處案(事)件6件,清退違規金額7.79萬元。

(三)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不斷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權益得到了維護。

(四)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進一步強化,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益得到維護。

1、加強權證管理,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益。依法及時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變更、註銷,保證地證相符,切實落實好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益。目前全市共簽訂家庭承包合同55.2萬份,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51.3萬份,分別佔家庭承包經營農户的94.68%和87.96%。龍泉市、縉雲縣建立了農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系統,為全市農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礎。

3、擴大仲裁試點,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處機制創新。全市共有遂昌縣、蓮都區、縉雲縣等已建立土地仲裁機構,其他一些縣(市、區)正在積極建設之中。松陽縣在全縣20個鄉鎮建立了“農村土地糾紛調解機構”;遂昌縣自xx年9月被農業部列入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試點單位後,認真做好各項試點工工作,聘任了7位仲裁員,制訂了各類文書資料,出台了《遂昌縣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試行)辦法》。從xx年年10月開始開展仲裁工作,去年共受理案件6件,已仲裁6件,仲裁率100%。

(五)“綠劍”護農執法深入開展,農民羣眾利益有了“保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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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當前損害農民利益的突出表現

幾年來,通過各級農業部門通力協作、密切配合,紮實工作,全市的農民合法權益保護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農民負擔大為減輕,農民得到的實惠明顯增加,農民的合法權益得到了進一步保障。但是,當前損害農民羣眾利益的行為仍時有發生,羣眾對此反映強烈。

(一)加重農民負擔的隱患依然存在。

1、農民的隱性負擔有上升趨勢。當前,加重農民負擔行為已由過去的鄉村基層政權行為轉變為帶有部門特徵的行為,隱蔽性更強,預防和查處更難。如:徵訂報刊突破“限額”,發生在村裏,根子在上面,很難進行有效的責任追究。

2、村級債務問題日益突出。我市是全省經濟欠發達地區之一,農村經濟較為薄弱,村集體缺乏創收渠道,收支矛盾突出。但是,農村羣眾要求興辦公益事業,改善生產生活條件的要求十分迫切,上級部門下達的許多項目立項和建設都要求當地提供足額配套資金,致使許多村紛紛舉債跑項目。村級債務已成為基層組織建設和經濟發展的巨大障礙,容易成為日後農民負擔反彈的重大隱患,影響農村社會穩定。

(二)支農惠農政策尚未完全落實到位。

(三)農村土地承包、徵用承包地造成農民利益損失。

1、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一些地方在農村二輪土地承包中存在着不按政策給農民承包地,強行收回、私自調整承包地,二輪延包完善工作不徹底等現象。

2、農村徵用土地糾紛大量增加。由於城市化進程加快,招商引資和房地產開發等使大批農村土地被徵用,因管理不規範,農民羣眾對徵地程序、補償安置費標準沒有知情權、參與權,極少數村組織拖欠、截留、挪用徵地補償款,給予被徵地農民的補償不合理或未能妥善安置被徵地農民,導致徵地糾紛大量增加。特別是在一些城鄉結合地區,不按法律規定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土地用途管制進行非法交易的情況時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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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農村集體財務管理仍存在問題。

(五)農業綜合執法力度不強。

一是農業綜合執法體制不夠健全。我市部分縣(市、區)農業行政執法人員分散在農業局內部各個科室,造成內部各科(站)多頭執法,執法體制有待進一步理順。二是執法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目前執法裝備落後,執法隊伍力量不足,影響了執法隊伍戰鬥力,難以適應點多面廣的農業行政執法工作。三是農業生產事故時有發生。特別是食用菌生產事故影響面廣,農民損失嚴重。

三、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的對策建議

(一)進一步強化農民負擔監督管理。

1、突出監管重點,解決農民隱性負擔重的問題。要在做好對農民、村級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的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費用、村內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各類涉農集資攤派和政府強農惠農補貼到位監管的基礎上,突出對農民建房亂收費,農村義務教育集資,農村殯葬罰款,村級組織公費訂閲報刊超限額,農村社會治安綜治費、協會費、捐款贊助費等領域和村級組織向農户亂收費進行重點監管。

2、進一步完善和貫徹執行“四項制度”。四項制度是防止農民負擔反彈的基礎性工作和制度性約束,必須長期堅持。要繼續抓好涉農收費文件“審核制”、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制”、農村訂閲報刊“限額制”、涉及農民負擔案(事)件“責任追究制”等四項制度的落實,加強對涉及農民負擔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審核、監督,防止以經營服務性收費為名變相加重農民負擔。另外,目前政策允許的涉農收費多為經營性、審批性收費,可進一步調整政策,予以取消或降低標準。對目前存在的一些由學校代收或推薦的非強制性收費項目,如保險費、防疫費等,要加強監管,防止成為學生新的經常性負擔。

3、加大投入,完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制度。免徵農業税後,面向全體農民的負擔主要限於“一事一議” 籌資籌勞,如解決不好,有可能成為新的亂收費的温牀。為此,各級政府要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增加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同時,要完善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辦法,嚴格程序管理,杜絕亂議、亂籌、亂用。在嚴格控制“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前提下,適當提高籌資籌勞的上限標準,彌補目前籌資標準低、難辦事的缺陷。積極探索政府資助的激勵機制和獎勵辦法,鼓勵和引導農民興辦農村公益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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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制定切實可行的政策,積極化解村級債務。各級黨委、政府要在充分調研,摸清村級債務底數的基礎上,制定出台扶持政策,積極化解村級債務。一方面,要儘快開展化解村級債務工作,並嚴防新債發生,特別是在要求農村基層提供配套資金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和公益事業發展的問題上,要出台相應制度予以嚴格控制,有關部門在撥付資金時不能要求下級層層搞配套,防止出現“釣魚工程”;另一方面,各級政府應逐年加大對村級組織的投入,建立穩定增長的保障機制,防止舊債未了,新債又生,確保農村基層政權的正常運轉,防止因村組織負債而增加農民負擔的情況發生。

(二)進一步加強農村土地承包和流轉管理。

1、做好二輪土地承包完善掃尾工作。要進一步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全面落實農民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對尚未完成二輪土地延包工作的村組,要組織專門力量及時開展完善掃尾,徹底解決遺留問題。切實加強四荒地、機動地等農村集體土地的承包管理,紮實搞好確權、登記和頒證工作,督促鄉、村、組嚴格落實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地塊、承包面積、承包經營權證“四到户”制度,切實把我市的二輪土地延包工作完善到位。

2、強化管理服務,規範流轉行為。一是建立網絡,構築服務平台。各縣(市、區)、鄉鎮、有條件的村要建立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站),為土地流轉提供信息發佈、合同簽訂、合同鑑證、政策諮詢、價格指導、糾紛協調等服務。加強耕地承包和流轉信息化建設,實現縣、鄉、村三級聯網並實行信息化管理。二是完善機制,構築保障平台。加快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建設,建立健全民間協商、鄉村調解、縣(市、區)仲裁、司法保障的農村土地承包與流轉調處機制,依法開展農村土地承包和流轉糾紛的仲裁,妥善解決農村土地承包和流轉矛盾糾紛。三是規範流轉管理。嚴格執行“依法、自願、有償”原則,尊重農民對土地承包經營的自主權,倡導積極作為,防止強迫命令,切實維護農民對承包土地流轉的收益權,嚴防截留、扣繳。流轉合同文本採用省統一制定的格式。建立健全規範化的流轉管理工作制度和規程。

(三)進一步深化農村財務管理。

1、規範村級財務公開。財務公開是民主理財的重要手段,是新形勢下擴大基層民主,保證農民依法行使民主權利,推進村民自治的一項有力舉措。當前,應着力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公開要及時。村級財務情況至少要每季度公佈一次,集體財務往來較多的村和條件許可的村,財務收支情況應每月公佈一次。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項和羣眾普遍關注的集體資產去向、大額資金管理使用、土地徵用補償費到户明細等,根據需要要隨時公開,接受廣大村民的監督。二是內容要具體。凡是上級和村民要求公開的財務項目,都要按照內容全面、詳略得當、層次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及時向村民公開。公開項目要到人到項目,力求具體化,有的還要逐筆公開,不能遺漏和隱瞞。三是程序要規範。要進一步明確和規範財務公開流程,對審核不符合財務公開要求的,要責令糾正;對規避公開程序,搞虛假公開的,要及時嚴肅查糾。

2、加強村級財務監管。要進一步健全落實村級財務管理責任制,做到財務運行的各個環節都有人把關,有人負責。要切實重視村級財務管理工作,定期分析村級財務運行情況,對出現的一些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及時專題研究,提出改進辦法和措施。要強化審計職能,實施村主要幹部離任、任期審計和村年度財務審計,對違反財務管理規定的行為,在抓好查糾的基礎上,着力從健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上下功夫。鄉鎮會計代理中心要在搞好記帳、算帳、報表編制等日常工作的同時,認真履行財務分析和財務監督兩大職能,切實加強對村級財務運行的監督管理,做到善於監督,敢於監督。村主要幹部要認真履行村級財務管理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嚴格按照要求,規範操作。其他村幹部和財會人員要相互監督,真正落實各項財務管理制度。村民主理財小組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村級財務活動的民主監督,檢查審核財務帳目及相關經濟活動,及時否決各種不合理開支,確保村級財務規範、安全、可靠運行。

3、加強徵地補償費監督和管理。建立村級徵地補償費監測體系,加強徵地補償費管理人員培訓,加大徵地補償費專項檢查和監督力度,推動村級徵地補償費的管理和使用向規範化、制度化的方向發展,杜絕在徵地補償工作中出現貪污、挪用、揮霍等問題的出現,保護被徵地農民的權益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利益。

(四)改變國家對農業生產資料的補貼方式,加大直補力度。

隨着農業現代化的推進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帶動農村”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長效機制的建立,政府對農業的補貼方式應減少中間環節,改間接補貼為直接補貼,擴大對農民直補的範圍。採取行政手段、經濟手段和社會監督並舉的做法,加強農資價格的監管和調控力度,發揮價格槓桿職能,搞活流通領域,督促各項政策的落實,推進農資價格平穩運行。

(五)進一步完善農業綜合執法體系。

一是完善農業綜合執法體制。推進和完善以集中行政處罰權為主要內容的綜合執法體系建設,理順管理體制,規範執法主體。二是加大農資打假力度。實施農資事故源頭監控,最大限度從源頭上減少農業生產事故的發生。規範農業生產事故技術鑑定,建立農資事故協調處理機制,探索形成一套受理農民投訴,實施事故調查、疏導、協調和處理事故的有效程序,保障當地農業生產的健康發展。三是加強農資信用體系建設,實現農資市場的長效管理。實現農資生產、經營、使用依法誠信,農資監管監督切實有效,農民和消費者利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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