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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中心國小教職工競聘上崗工作實施方案

沙河中心國小教職工競聘上崗工作實施方案

沙河中心國小教職工競聘上崗工作實施方案

沙河中心國小教職工競聘上崗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雲夢縣中國小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實施方案》、《雲夢縣中國小校教職工競聘上崗工作實施方案》和《沙河學區教職工競聘上崗工作方案》精神,優化教師資源配置,充分調動教職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主動性,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健康、持續和快速發展,特制定《沙河中心國小教職工競聘上崗工作實施方案》。

二、競聘原則

1.堅持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任原則;

2.堅持師德為首、師能為重、注重實績原則;

3.堅持崗責統一、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原則;

4.堅持以崗定酬、優勞優酬、崗易酬變原則;

5.堅持公正公平、公開透明、競爭擇優原則;

6.堅持分類管理、順向流動、進城必考原則。

三、競聘範圍及對象

(一)競聘範圍

全體在職教職員工。

(二)競聘對象

當年12月底前未到退休年齡的在編在崗教職工。

下列人員今年暫不參加競聘:

1.2017、2018、2019三年新招教師不參加競聘,由設崗學校直接聘用。

2.男滿57 週歲、女滿52 週歲(以競聘當年12 月31日為界)的教職工,服從工作安排,經本人申請,學校同意,給予政策傾斜,分類予以安置。其工作量原則上不低於學校平均工作量的80%。

3.因病或孕、產等原因,暫不能上崗工作,並持有相關證明,履行了請假手續,正處在規定假期內的教職工,服從學校在崗位清單內的相關工作安排,可不參加競聘,待假期滿後由所在學校直接聘用。

4.經縣教育局和學校同意,局機關、二級單位長期借調的教職工,可不參加競聘,按其原崗位類別繼續聘用,不佔用所在學校崗位,也可自願申請回原單位參加競聘。

5.經縣教育局和學校同意參加對外交流項目的教師,可不參加競聘,按其原崗位類別繼續聘用。

6.城區、城鎮學校教師自願申請到農村偏遠學校任教的,由教育局根據需要安排,學校直接聘用。

7.近三年公開招錄進城的教師,由設崗學校直接聘任。

8.經縣教育局黨組研究同意,其他不宜參加此次競聘的教職工。

四、競聘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規定、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及有關規定、學校規章制度,具有良好師德。

2.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客觀公正地評價學生。

3.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服從學校工作安排,能完成崗位職責任務。

4.具備相應專業任職資格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

5.工作嚴謹,積極進取,善於學習新知識,掌握新技能,不斷提高教育教學、管理、服務水平。

6.上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

學校可依據上述基本條件,結合學校實際,細化崗位聘用條件。

五、競聘崗位設置

學校教職工工作崗位分為管理、專任教師、教學輔助和工勤四類崗位。學校根據發展需要,按照因事設崗的原則,經過充分論證,並經競聘上崗工作領導小組、黨政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科學合理設置學校教職工崗位清單(包括具體崗位、職數、職責等),擬定崗位説明書。國小不得超過崗位總數的10%。崗位清單報教育局核准後實施,崗位總數須控制在縣教育局下達的崗位總量內。

(一)管理崗位。是指從事學校管理工作的崗位,包括中層管理崗位和職員崗位。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機構按三處一室(政教處、教務處、總務處、校長辦公室)進行設置;中國小基層黨組織和羣眾團體按有關章程和規定設立;管理崗位職數原則上按《湖北省中國小機構編制管理暫行規定》執行。學校行政管理人員及黨組織、工會、共青團、少先隊組織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可以一人多崗、專兼結合、相互兼職。

根據辦學規模和特色化發展需要,按照相關規定,設置中層管理崗位、職數、職責。同時考慮管理人員兼任學科教學等因素,可適當放寬管理崗位職數。

(二)專任教師崗位。是指直接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專業崗位。專任教師必須同時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和教師資格證書,學校要按照國家、省、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課程設置計劃、學校崗位總量及學校實際需要,遵照滿負荷工作量原則,科學設置專任教師崗位、職數、職責。

(三)教學輔助崗位。是指主要從事教務、教學實驗、圖書、電化教育、財會以及衞生保健、檔案管理等教學輔助工作的專業技術崗位。學校根據崗位總量、相應專業資格要求和實際工作需要,遵照滿負荷工作量原則,設置教學輔助崗位、職數、職責。

(四)工勤崗位。是指食堂、水電、文印、宿管等在編後勤服務人員。學校要根據學校的崗位總量、相應專業資格要求和實際工作需要,遵照滿負荷工作量原則,設置工勤崗位、職數、職責。

六、競聘方式

競聘上崗以學校為單位,每三年一個週期,根據學校內競聘上崗,校內競聘上崗實行校長負責制。

七、競聘程序

(一)宣傳動員

召開教職工大會,認真學習省市縣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關於“縣管校聘”教師管理體制改革相關文件精神,確保政策知曉率達100%。

(二)組建機構

1、學校競聘上崗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李偉

副組長:喻俊容徐民國

成 員:賀華英徐想蘭譚華波鄧少蘭李友華

2、學校監督小組

組 長:喻俊容

副組長:徐想蘭鄧少蘭

成 員:鍾進芳 陳 莉徐 朦遊象珍

冷 娟 程國強

3、學校人事爭議仲裁小組

組 長:賀華英

副組長:徐民國徐想蘭

成 員:李友華鄧少蘭譚華波

名單在校內公示無異議後報縣教育局備案。

(三)制定方案

依據本方案制定競聘上崗方案,由學校按照核定的崗位數,結合學校實際需要,科學合理設置崗位,明確各個崗位的任職條件和職責,經學校教職代會或全體教職工大會通過,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報縣教育局批准實施。

(四)組織競聘上崗

1、校內競聘上崗。

(1)管理崗位競聘:校長競聘由教育局及學區組織,方案另行制定;各學校根據中國小校管理崗位設置要求組織開展中層幹部競聘。

(2)學校按班主任、業務管理人員(教研組長、備課組長等)、科任教師、教輔人員及工勤人員分類公佈競聘崗位名稱、崗位數、崗位條件及崗位職責清單。

(3)教職工向學校書面提出崗位競聘申請;學校競聘上崗工作領導小組審查競聘人員的應聘資格;組織教職工競聘會。為了保證公平公正,學校監督小組全程現場監督,縣教育局及學區安排專人現場監察督導。

(4)聘任原校教職工的比例按原編制情況(超編、等編和缺編)及區域類別(城區、鄉鎮政府所在地、鄉鎮邊遠)聘用相應的比例,具體為:超編學校聘用原校人數=(教職工實有在編人數-超編數)×85%(90%、95%);等編缺編學校聘用原校人數=教職工實有在編人數×85%(90%、95%)。

(5)學校對已競聘上崗人員、校內轉崗人員可綜合協調,統籌安排。

具體程序如下:

(1)公佈崗位。各中國小校將《學校缺崗情況一覽表》報學區及教育局,由學區及教育局根據實際需求確定競聘崗位,並通過工作羣、公示欄等形式及時公佈。

(2)報名。符合崗位要求的競聘對象自願報名,並填寫《雲夢縣教職工公開競聘申報表》,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3)雙選會。根據崗位要求,聘用學校自主確定考核方式,擇優錄用。但不得設置性別、年齡等基本限制條件;國小崗位除體音美學科外原則上不限制專業;對崗位只有1人競聘,競聘人又符合崗位基本任職條件的,聘任學校不得拒聘。

2、教師交流。競聘上崗結束後,各學區根據實際先組織學區內交流,教育局再根據需要組織縣內交流和城鄉學校聯盟等。

(五)簽訂聘用合同

確定崗位人選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學校依法與教職工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限為三年。合同期滿後,學校根據教職工崗位職責履職及考核情況,進行新一輪競聘上崗並續簽合同。

通過競聘未能上崗的人員,按照《雲夢縣教師退出教學崗位實施細則》,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轉崗或待崗培訓,待崗培訓期間按《雲夢縣中國小校教師待崗培訓管理辦法》實施管理。經培訓和考核仍不能上崗的,按相關規定和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六)爭議處理

教職工對崗位競聘有異議的由學校人事爭議仲裁小組及時調解,不服學校調解的可向縣教育局申請調解,仍不服調解的可向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結果報送

學校完成崗位聘任工作後,向學區報送教職工競聘上崗情況,學區向縣教育局報送工作總結,由縣教育局形成全縣改革工作總結報縣委縣政府,聘任結果報縣委編辦、縣財政局和縣人社局備案。

(八)時間安排

校內競聘上崗,原則上在當年8月26日前完成;學區、跨學區競聘上崗在當年9月1日前完成。

八、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成立由學校校長為組長、分管同志為副組長的領導小組。

(二)落實“縣管校聘”配套方案

落實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縣委編辦和縣財政局指導細化改革的配套政策,落實轉崗退出、待崗培訓、交流輪崗、教師考核評價、績效分配、職稱聘任等實施辦法,保障教育改革有效推進。

(三)嚴肅紀律。認真研究相關政策,規範操作程序,加強過程監管,做到公開透明。要嚴格遵守紀律,一經發現違規違紀行為要及時制止和糾正,情節嚴重的予以嚴肅處理。

(四)爭議仲裁。學校要成立“縣管校聘”教師管理體制改革人事爭議仲裁小組,負責受理調解崗位競聘過程中的各種爭議,學區、縣教育局具體協助處理。

(五)考核評價。“縣管校聘”工作納入對學校及學區的工作考核。

附件:1.雲夢縣中國小教職工崗位總量核定辦法

2.雲夢縣中國小校教職工競聘崗位設置辦法

3.雲夢縣教師退出教學崗位實施細則

4.雲夢縣中國小校教師待崗培訓管理辦法

附件1

雲夢縣中國小教職工崗位總量核定辦法

根據《雲夢縣中國小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實施方案》和《雲夢縣中國小校教職工競聘上崗工作實施方案》精神,為抓好全縣教職工崗位總量設置工作,確保教師管理體制改革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各學校崗位總量,由縣教育局在學校核定編制數內按照充分利用現有教師存量、均衡配置教師數量、優化教師學科結構的原則,分校核定,經局黨組討論通過後執行。

第二條 各學校教職工崗位總量的核定,應與學校佈局要求、辦學規模、發展目標相適應,確保開齊開足國家規定課程,滿足不同學校辦學差異,考慮學校辦學特色需要。

第三條 各學校教職工崗位分標準崗位、過渡性崗位、調劑崗位和特設崗位。學校的教職工崗位總量,為標準崗位數(含過渡性崗位數)、調劑崗位數、特設崗位數之和。

(一)標準崗位:依據《中編辦、教育部、財政部關於統一城鄉中國小教職工編制標準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14〕72號)精神執行,即按照教職工與學生比國中1:13.5、國小1:19的標準核定。

(二)過渡性崗位:根據《雲夢縣中國小校教職工競聘上崗工作實施方案》據實設置過渡性崗位。過渡性崗位教師必須服從學校統籌安排,否則不予聘用。

(三)調劑崗位:依據《教育部關於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編辦、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制定中國小教職工編制標準意見的通知>的實施意見》核定,即在標準崗位數基礎上,對班平教職工編制過少的,分別按國小班平3人、國中4人的標準補足差額。

特設崗位:考慮到特色辦學、電子教學設備管理、住宿生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等因素適當增加部分崗位。學區崗位數,按雲夢縣教育系統撤校並區工作方案執行。

第四條各學校應加強校內崗位設置管理,除經組織同意借出本單位的人員外,其他所設崗位均應按要求科學合理安排相應工作量,杜絕“吃空餉”。

第五條 縣教育局將根據各學校辦學規模、教學需求和教職工配置實際情況,每學年度進行動態調整。

第六條 本辦法由雲夢縣教育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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