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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合理流動競爭上崗實施方案(精選多篇)

教師合理流動競爭上崗實施方案(精選多篇)

第一篇:教師合理流動競爭上崗實施方案

教師合理流動競爭上崗實施方案(精選多篇)

教師合理流動競爭上崗實施方案

根據《xx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的通知》(興府辦發[2014]107號)文件精神,全市2014年教師合理流動競爭上崗工作本着學科配套、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的總體要求,在有序合理流動的前提下,繼續推行定崗定員競爭上崗與合理流動工作。為確保該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合理流動競爭上崗基本原則

1、保穩定、促發展原則;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3、堅持空編補員、總量控制,流動數小於新補充人員數的原則;

4、堅持學科結構合理、學校定崗和崗位等級管理原則;

5、支持和鼓勵教師向農村和邊遠學校流動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的原則。

二、合理流動與競爭上崗的範圍

1、進入xx、xx、xx、xx、xx、xx、xx、xx八個辦事處教師合理流動實行競爭上崗(上述範圍之間的流動也納入競爭上崗)。

2、其餘鄉鎮的教師合理流動實行業務考核的方式進行。

3、申請流入xx、xx、xxx、xx四個鄉鎮的教師不受合理流動指標數的限制。

三、合理流動競爭上崗的資格及條件

1、申請參加合理流動競爭上崗的教師,須在現所在鄉鎮任教滿三年以上(不含見習期),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取得相應等次(高中、國中、國小、幼兒園)、相應學科專業教師資格的。[蓮山 課~件]

3、符合擬聘崗位等級職位資格要求的。

四、合理流動與競爭上崗補員崗位數

本次教師合理流動競爭上崗崗位數總數為94名;其餘鄉鎮實行合理流動,流入數總量控制,總數為62名。(詳見附表)

五、合理流動與競爭上崗的程序

1、在xx網站上發佈合理流動與競爭上崗方案。

2、報名。報名時須填寫報名登記表,同時提交以下材料:學歷證書原件及複印件1份;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1份; 2014年、2014年、2014年個人年度考核登記表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各種符合加分條件表彰原件及複印件1份;應聘申請書(申請書上須有所在學校、教育輔導站簽署同意參加合理流動競爭上崗意見)。

報名地點:xx延安路國小(六小)。

3、資格審查:主要是審查參加合理流動競爭上崗人員是否具有參加合理流動競爭上崗的資格。

4、量化考核:對參加合理流動競爭上崗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逐項量化打分。

5、考試:對經資格審查合格者進行學科教學業務考試(主要內容為:本學科專業業務知識)。

對應聘者將業務考試成績和量化考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後,市教育局根據應聘同一職位人員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如總分並列,考核量化分高者優先,如考核量化仍出現並列,工作年限長的優先,在上述並列情況同時存在時,年齡大的優先),報市教師合理流動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按幹部管理權限辦理調配手續。<課件 >

六、合理流動競爭上崗的時間安排

《xx市2014年中國小教師合理流動競爭上崗實施方案》發佈時間:2014年8月1日至8月9日。

報名時間:2014年8月10日至8月11日。

資格審查時間:2014年8月12日至8月13日。

考核量化時間:2014年8月14、15日組織對參與競爭上崗、合理流動人員進行量化考核。

准考證發放時間:2014年8月16日。

業務考試時間:2014年8月17日。

考試地點:詳見准考證。

公佈、公示考試和考核量化分數時間:2014年8月19日至8月21日。

辦理批覆手續時間:2014年8月22日至8月23日(8月25日前參加合理流動與競爭上崗的全部到達新的工作崗位)。

諮詢電話:0859-3223676。

七、考核量化內容及分值

1、年度考核:以2014年、2014年、2014年年度考核結果為準,優秀每年3分,合格每年2分。

2、普通話:二甲(含二甲)以上6分,二乙4分。

3、具有相應等級、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2分。

4、獎項的認定和量化計分:

(1)表彰:各級黨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參與評優評模授予的稱號和表彰獎項,其中:國家級7分;省部級5分;州級4分;(縣)市級3分;教育局、鄉鎮2分;學校1分。同類獎項中多次獲獎的以最高一次記分。

(2)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教育行政部門參與的各級各類教研教改、競賽等活動中設立的各類獎項,其中:省部級一等獎9分,二等獎8分,三等獎7分;地州(廳)級一等獎6分,二等獎5分,三等獎4分;(縣)市級一等獎3分,二等獎2分,三等獎1分。在同年度同類獎項中多次獲獎的以最高一次記分。

5、其它情況量化加分:

(1)申請參加合理流動的人員工齡滿三年後,每在鄉鎮工作一年加1分;凡參加工作以來,一直在巴結、滄江、洛萬、三江口、雄武、倉更6鄉鎮的村級學校及校點連續工作10年以上的另加3分(由教育輔導站出具證明,並經站長簽字)。

(2)革命烈士子女加2分。

(3)現役軍人配偶加2分。

提供考核量化材料的時間從2014年1月起到2014年7月止。

八、聘用待遇及要求

1、通過合理流動競爭上崗的已聘人員,本人自願接受所聘崗位等級的績效工資管理(含高職低聘)。

2、應聘者接受聘任後與聘用單位簽訂不低於三年的服務年限合同,在合同期內個人不得提出調整工作崗位要求。

九、組織領導

為確保2014年教師合理流動競爭上崗工作順利進行,特成立2014年全市教師合理流動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其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xx(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xx(市委常委、市委統戰部部長、市委宣傳部部長)

xx(市人大副主任)

xx(市政協副主席)

成 員:xx(市政府國防教育辦專職副主任)

xx(市教育局局長)

xx(市人社局局長)

xx(市財政局局長)

xx(市監察局局長)

xx(市編辦主任)

xx(市教育局副局長)

合理流動競爭上崗工作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市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市人社局、監察局、編辦,涉及到的街道辦事處和部分鄉鎮等單位配合參與。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教育局,由張興貴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人員根據工作需要從教育、人社局、編辦、監察和街道辦事處鄉鎮抽調,具體負責全市教師合理流動競爭上崗工作的組織實施。辦公室設考核量化和考試兩個工作組。考核量化組負責資格審查和考核量化工作及考務工作;考試組負責出題、制卷、評卷等工作(出題、制卷、評卷工作人員臨時確定)。

十、工作要求

教師合理流動競爭上崗必須嚴肅工作紀律,堅持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等違紀違法行為發生,一經發現並查實,給予相關人員紀律處分。應聘者如提供的材料失實,取消其應聘資格,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等次,三年內不準參加合理流動競爭上崗。

附:xx市2014年教師合理流動競爭上崗職位一覽表

教師合理流動競爭上崗實施方案

根據《xx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的通知》(興府辦發[2014]107號)文件精神,全市2014年教師合理流動競爭上崗工作本着學科配套、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的總體要求,在有序合理流動的前提下,繼續推行定崗定員競爭上崗與合理流動工作。為確保該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合理流動競爭上崗基本原則

1、保穩定、促發展原則;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3、堅持空編補員、總量控制,流動數小於新補充人員數的原則;

4、堅持學科結構合理、學校定崗和崗位等級管理原則;

5、支持和鼓勵教師向農村和邊遠學校流動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的原則。

二、合理流動與競爭上崗的範圍

1、進入xx、xx、xx、xx、xx、xx、xx、xx八個辦事處教師合理流動實行競爭上崗(上述範圍之間的流動也納入競爭上崗)。

2、其餘鄉鎮的教師合理流動實行業務考核的方式進行。

3、申請流入xx、xx、xxx、xx四個鄉鎮的教師不受合理流動指標數的限制。

三、合理流動競爭上崗的資格及條件

1、申請參加合理流動競爭上崗的教師,須在現所在鄉鎮任教滿三年以上(不含見習期),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取得相應等次(高中、國中、國小、幼兒園)、相應學科專業教師資格的。[蓮山 課~件]

3、符合擬聘崗位等級職位資格要求的。

四、合理流動與競爭上崗補員崗位數

本次教師合理流動競爭上崗崗位數總數為94名;其餘鄉鎮實行合理流動,流入數總量控制,總數為62名。(詳見附表)

五、合理流動與競爭上崗的程序

1、在xx網站上發佈合理流動與競爭上崗方案。

2、報名。報名時須填寫報名登記表,同時提交以下材料:學歷證書原件及複印件1份;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1份; 2014年、2014年、2014年個人年度考核登記表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各種符合加分條件表彰原件及複印件1份;應聘申請書(申請書上須有所在學校、教育輔導站簽署同意參加合理流動競爭上崗意見)。

報名地點:xx延安路國小(六小)。

3、資格審查:主要是審查參加合理流動競爭上崗人員是否具有參加合理流動競爭上崗的資格。

4、量化考核:對參加合理流動競爭上崗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逐項量化打分。

5、考試:對經資格審查合格者進行學科教學業務考試(主要內容為:本學科專業業務知識)。

對應聘者將業務考試成績和量化考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後,市教育局根據應聘同一職位人員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如總分並列,考核量化分高者優先,如考核量化仍出現並列,工作年限長的優先,在上述並列情況同時存在時,年齡大的優先),報市教師合理流動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按幹部管理權限辦理調配手續。<課件 >

六、合理流動競爭上崗的時間安排

《xx市2014年中國小教師合理流動競爭上崗實施方案》發佈時間:2014年8月1日至8月9日。

報名時間:2014年8月10日至8月11日。

資格審查時間:2014年8月12日至8月13日。

考核量化時間:2014年8月14、15日組織對參與競爭上崗、合理流動人員進行量化考核。

准考證發放時間:2014年8月16日。

業務考試時間:2014年8月17(推薦打開範文網)日。

考試地點:詳見准考證。

公佈、公示考試和考核量化分數時間:2014年8月19日至8月21日。

辦理批覆手續時間:2014年8月22日至8月23日(8月25日前參加合理流動與競爭上崗的全部到達新的工作崗位)。

諮詢電話:0859-3223676。

七、考核量化內容及分值

1、年度考核:以2014年、2014年、2014年年度考核結果為準,優秀每年3分,合格每年2分。

2、普通話:二甲(含二甲)以上6分,二乙4分。

3、具有相應等級、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2分。

4、獎項的認定和量化計分:

(1)表彰:各級黨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參與評優評模授予的稱號和表彰獎項,其中:國家級7分;省部級5分;州級4分;(縣)市級3分;教育局、鄉鎮2分;學校1分。同類獎項中多次獲獎的以最高一次記分。

(2)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教育行政部門參與的各級各類教研教改、競賽等活動中設立的各類獎項,其中:省部級一等獎9分,二等獎8分,三等獎7分;地州(廳)級一等獎6分,二等獎5分,三等獎4分;(縣)市級一等獎3分,二等獎2分,三等獎1分。在同年度同類獎項中多次獲獎的以最高一次記分。

5、其它情況量化加分:

(1)申請參加合理流動的人員工齡滿三年後,每在鄉鎮工作一年加1分;凡參加工作以來,一直在巴結、滄江、洛萬、三江口、雄武、倉更6鄉鎮的村級學校及校點連續工作10年以上的另加3分(由教育輔導站出具證明,並經站長簽字)。

(2)革命烈士子女加2分。

(3)現役軍人配偶加2分。

提供考核量化材料的時間從2014年1月起到2014年7月止。

八、聘用待遇及要求

1、通過合理流動競爭上崗的已聘人員,本人自願接受所聘崗位等級的績效工資管理(含高職低聘)。

2、應聘者接受聘任後與聘用單位簽訂不低於三年的服務年限合同,在合同期內個人不得提出調整工作崗位要求。

九、組織領導

為確保2014年教師合理流動競爭上崗工作順利進行,特成立2014年全市教師合理流動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其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xx(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xx(市委常委、市委統戰部部長、市委宣傳部部長)

xx(市人大副主任)

xx(市政協副主席)

成 員:xx(市政府國防教育辦專職副主任)

xx(市教育局局長)

xx(市人社局局長)

xx(市財政局局長)

xx(市監察局局長)

xx(市編辦主任)

xx(市教育局副局長)

合理流動競爭上崗工作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市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市人社局、監察局、編辦,涉及到的街道辦事處和部分鄉鎮等單位配合參與。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教育局,由張興貴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人員根據工作需要從教育、人社局、編辦、監察和街道辦事處鄉鎮抽調,具體負責全市教師合理流動競爭上崗工作的組織實施。辦公室設考核量化和考試兩個工作組。考核量化組負責資格審查和考核量化工作及考務工作;考試組負責出題、制卷、評卷等工作(出題、制卷、評卷工作人員臨時確定)。

十、工作要求

教師合理流動競爭上崗必須嚴肅工作紀律,堅持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等違紀違法行為發生,一經發現並查實,給予相關人員紀律處分。應聘者如提供的材料失實,取消其應聘資格,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等次,三年內不準參加合理流動競爭上崗。

附:xx市2014年教師合理流動競爭上崗職位一覽表

第二篇:競爭上崗實施方案

副科級職位競爭上崗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 以《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為依據,樹立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不斷推進幹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規範化,為建設一支德才兼備、羣眾公認、素質全面的幹部隊伍打下良好的基礎。

二、競爭職位

(一)綜合科副科長

(二)副科長

(三)副局長

三、資格條件

1.在編在崗且已進行公務員登記的人員或符合調任資格條件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行政崗位的副主任科員或任科員職務滿三年。事業單位副科級領導職務滿一年,年齡在45週歲以下,有調任崗位相匹配的工作經歷與資格;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等次及以上,曾受處分的應脱離處分影響期;

4.大專以上學歷。

- 1 -

四、方法程序

1.公佈方案。向機關全體幹部公佈《幹部競爭上崗工作方案》及競爭職位的資格條件。

2.報名與資格審查。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崗位資格條件對報名的幹部進行資格審查。經領導班子研究決定後,資格審查合格的競職人員名單予以公示。

3.召開競爭上崗演講大會。通過資格審查的幹部進行公開演講(演講時間在10分鐘以內),演講順序以現場抽籤為序,演講稿交綜合科備案。

4.民主測評。公開演講後,進行民主測評。民主測評大會實到人數須超過應到人數的80%,民主測評未超過應到會人數50%的,不列為考察對象。

5.確定考察人選。根據民主測評結果,報領導班子研究確定考察人選,發佈考察預告。

6.組織考察。由領導班子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考察,重點考察工作實績。

7.進行公示。根據民主測評和考察情況,經領導班子討論研究決定,確定任用人選,提職幹部將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

8.總結匯報。對幹部競爭上崗情況進行總結,並上報市委組織部審批。

五、時間安排

- 2 -

報名時間:2014年2月13日到綜合科報名。

競爭上崗時間:2014年2月13日下午。

六、組織領導

為確保競爭上崗工作順利進行,決定成立副科級職位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

競爭上崗工作的組織實施。

- 3 - 擔任,具體負責

第三篇:競爭上崗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xxxx”重要思想和黨的xx大精神為指導,以中央和省、市有關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文件為依據,進一步深化我校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推進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科學化、**化、制度化,激發幹部隊伍的活力,提高幹部隊伍素質和能力,為黨校當前和長遠建設及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黨管幹部原則;

2、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

3、堅持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4、堅持羣眾公認、注重業績的原則;

5、堅持貫徹**集中制原則;

6、堅持優化結構、提高效率的原則。

三、競爭職位

根據校中層幹部職位空缺情況,分兩步實施競崗。第一輪競崗擬拿出x個正、副科級實職職位,即:行政處處長、函授處處長、信息資料中心主任、黨史黨建教研室主任、基礎理論教研室主任、信息資料中心副主任、科研處副處長、行管教研室副主任、法政教研室副主任、經管教研室副主任。5個非領導職位,即主任科員。第二輪競崗職位待第一輪競崗結束後公佈。

四、競爭範圍:

1、行政崗位:

(1)本校具有參照管理機關工作人員身份者;

(2)副科級及以上職務的教學人員。

2、事業崗位:

(1)具有國家幹部身份的教學人員;

(2)行政處室具有參照管理機關工作人員身份者;

(3)聘任制幹部。

五、任職條件及資格:

1、任職條件:

(1)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認真實踐“xxxx”的重要思想,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努力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

(2)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奉獻精神。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理論政策水平、業務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

(3)能堅持實事求是、求真務實、開拓創新,使黨的方針、政策和校黨委的決議在本部門得到很好的落實。

(4)正確行使權力、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勤政廉政、以身作則,自覺接受黨和羣眾的監督和批評,在羣眾中有一定的威信。

(5)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科學決策能力、工作協調能力,自覺堅持和維護**集中制原則,作風**,團結同志,顧全大局。

(6)身體健康。

2、任職資格

(1)副科級實職任職資格:

a一般應具有下一級職務三年以上經歷(現任副科級職務的中層幹部及非領導職務競爭同級領導職位的,不受任職時間限制。);

b近三年年度考核連續評為稱職以上;

c大學專科及其以上學歷;

d年齡在40週歲以下;個別業務性較強的崗位或表現特別突出的年齡可放寬到45週歲以下;現任中層幹部競爭同級崗位,可不受年齡限制。

(2)正科級實職任職資格:

a在副科級崗位上工作二年及以上經歷的中層幹部(現任正科級職務的中層幹部及非領導職務競爭同級領導職務的,不受任職時間限制。);

b近三年年度考核連續評為稱職以上;

c大學專科及其以上學歷;

d年齡在45歲;個別業務性較強的崗位或表現特別突出的年齡可放寬到50週歲以下;現任中層幹部競爭同級崗位,可不受年齡限制。

(3)非領導職務任職資格:

a主任科員:須在副科級崗位上工作五年及以上且工齡滿30年的中層幹部;

b副主任科員:一般應具有下一級職務三年以上經歷;

c近三年年度考核連續評為稱職以上;

d大學專科及其以上學歷;

第四篇:競爭上崗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xxxx”重要思想和黨的xx大精神為指導,以中央和省、市有關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文件為依據,進一步深化我校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推進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科學化、**化、制度化,激發幹部隊伍的活力,提高幹部隊伍素質和能力,為黨校當前和長遠建設及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黨管幹部原則;

2、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

3、堅持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4、堅持羣眾公認、注重業績的原則;

5、堅持貫徹**集中制原則;

6、堅持優化結構、提高效率的原則。

三、競爭職位

根據校中層幹部職位空缺情況,分兩步實施競崗。第一輪競崗擬拿出x個正、副科級實職職位,即:行政處處長、函授處處長、信息資料中心主任、黨史黨建教研室主任、基礎理論教研室主任、信息資料中心副主任、科研處副處長、行管教研室副主任、法政教研室副主任、經管教研室副主任。5個非領導職位,即主任科員。第二輪競崗職位待第一輪競崗結束後公佈。

四、競爭範圍:

1、行政崗位:

(1)本校具有參照管理機關工作人員身份者;

(2)副科級及以上職務的教學人員。

2、事業崗位:

(1)具有國家幹部身份的教學人員;

(2)行政處室具有參照管理機關工作人員身份者;

(3)聘任制幹部。

五、任職條件及資格:

1、任職條件:

(1)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認真實踐“xxxx”的重要思想,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政治上、思

想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努力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

(2)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奉獻精神。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理論政策水平、業務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

(3)能堅持實事求是、求真務實、開拓創新,使黨的方針、政策和校黨委的決議在本部門得到很好的落實。

(4)正確行使權力、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勤政廉政、以身作則,自覺接受黨和羣眾的監督和批評,在羣眾中有一定的威信。

(5)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科學決策能力、工作協調能力,自覺堅持和維護**集中制原則,作風**,團結同志,顧全大局。

(6)身體健康。

2、任職資格

(1)副科級實職任職資格:

a一般應具有下一級職務三年以上經歷(現任副科級職務的中層幹部及非領導職務競爭同級領導職位的,不受任職時間限制。);

b近三年年度考核連續評為稱職以上;

c大學專科及其以上學歷;

d年齡在40週歲以下;個別業務性較強的崗位或表現特別突出的年齡可放寬到45週歲以下;現任中層幹部競爭同級崗位,可不受年齡限制。

(2)正科級實職任職資格:

a在副科級崗位上工作二年及以上經歷的中層幹部(現任正科級職務的中層幹部及非領導職務競爭同級領導職務的,不受任職時間限制。);

b近三年年度考核連續評為稱職以上;

c大學專科及其以上學歷;

d年齡在45歲;個別業務性較強的崗位或表現特別突出的年齡可放寬到50週歲以下;現任中層幹部競爭同級崗位,可不受年齡限制。

(3)非領導職務任職資格:

a主任科員:須在副科級崗位上工作五年及以上且工齡滿30年的中層幹部;

b副主任科員:一般應具有下一級職務三年以上經歷;

c近三年年度考核連續評為稱職以上;

d大學專科及其以上學歷;

六、爭方法步驟

1、宣傳發動。召開全體幹部動員會,公佈《實施方案》和擬競爭的職位、任職資格條件、競爭的方法和步驟等事宜。宣傳競爭上崗的目的、意義和指導思想。使大家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積極參與。

2、公開報名。採取個人自薦、羣眾舉薦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辦法。報名者須填寫《中共x

x市委黨校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報名表》,自願填報競爭職位,每人僅限報一個職位。在規定時間內將報名表交競爭上崗辦公室,過時視同放棄。報名時間:xx年x月x―x日;報名地點:綜合樓二樓x室。

3、資格審查。由競爭上崗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黨委審核後公佈名單。

4、面試。面試主要測試競爭者競爭職位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成績佔綜合成績的35%。

5、**測評。參加**測評的人員包括校全體教職工。**測評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等項,由參加測評人員無記名填寫《中層幹部競爭上崗**測評表》,對競爭者的德才表現以及對競爭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測評,由競爭上崗辦公室計算每位競爭者的平均分數。**測評成績佔綜合成績的35%。

參加**測評的人數必須達到應參加人數的80%以上。

5、黨委測評。佔綜合成績的30%。

6、確定考察對象。根據面試成績和測評的總分數,從高到低,按一定比例由黨委擇優確定考察對象。

7、組織考察。競爭上崗辦公室組織人員對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競爭職位的適應程度,工作實績和羣眾公認程度進行考察。提出考察意見報校黨委。

8、公示。校黨委根據競爭者面試、測評的結果和考察情況,討論決定幹部的擬任名單,並予以公示,公示時間7天。

9、任用。公示後,經校黨委會研究,決定任用人選,報上級有關部門備案並辦理手續後,予以試用。試用期一年。

七、對公佈職位形不成競爭的,採取黨委提名、個人述職、**測評等方式進行。**測評得同意票率不得低於到會人數的50%(有效票),否則不提交黨委會討論。參加**測評人數必須達到應參加人數的80%以上。

八、管理和待遇

通過競爭上崗的人員,按照新任職務的管理權限進行管理,並享受相應的政治生活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現職的,正式任用,任職時間從試用期開始計算。經考核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一般按試任前職級安排工作。

九、組織領導

成立校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組長:xx。下設辦公室,競爭上崗辦公室設在校辦公室。

十、紀律與監督

對競爭上崗工作中的違紀行為,要嚴肅查處,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組織處理或

紀律處分。

十一、本方案解釋權屬校黨委會。

 

第五篇:競爭上崗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以中央和省、市有關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文件為依據,進一步深化我校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推進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科學化、**化、制度化,激發幹部隊伍的活力,提高幹部隊伍素質和能力,為黨校當前和長遠建設及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競爭上崗實施方案。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黨管幹部原則;

2、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

3、堅持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4、堅持羣眾公認、注重業績的原則;

5、堅持貫徹**集中制原則;

6、堅持優化結構、提高效率的原則。

三、競爭職位

根據校中層幹部職位空缺情況,分兩步實施競崗。第一輪競崗擬拿出x個正、副科級實職職位,即:行政處處長、函授處處長、信息資料中心主任、黨史黨建教研室主任、基礎理論教研室主任、信息資料中心副主任、科研處副處長、行管教研室副主任、法政教研室副主任、經管教研室副主任。5個非領導職位,即主任科員。第二輪競崗職位待第一輪競崗結束後公佈。

四、競爭範圍:

1、行政崗位:

(1)本校具有參照管理機關工作人員身份者;

(2)副科級及以上職務的教學人員。

2、事業崗位:

(1)具有國家幹部身份的教學人員;

(2)行政處室具有參照管理機關工作人員身份者;

(3)聘任制幹部。

五、任職條件及資格:

1、任職條件:

(1)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認真實踐“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努力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

(2)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奉獻精神。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理論政策水平、業務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

(3)能堅持實事求是、求真務實、開拓創新,使黨的方針、政策和校黨委的決議在本部門得到很好的落實。

(4)正確行使權力、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勤政廉政、以身作則,自覺接受黨和羣眾的監督和批評,在羣眾中有一定的威信。

(5)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科學決策能力、工作協調能力,自覺堅持和維護**集中制原則,作風**,團結同志,顧全大局。

(6)身體健康,規劃方案《競爭上崗實施方案》。

2、任職資格

(1)副科級實職任職資格:

a一般應具有下一級職務三年以上經歷(現任副科級職務的中層幹部及非領導職務競爭同級領導職位的,不受任職時間限制。);

b近三年年度考核連續評為稱職以上;

c大學專科及其以上學歷;

d年齡在40週歲以下;個別業務性較強的崗位或表現特別突出的年齡可放寬到45週歲以下;現任中層幹部競爭同級崗位,可不受年齡限制。

(2)正科級實職任職資格:

a在副科級崗位上工作二年及以上經歷的中層幹部(現任正科級職務的中層幹部及非領導職務競爭同級領導職務的,不受任職時間限制。);

b近三年年度考核連續評為稱職以上;

c大學專科及其以上學歷;

d年齡在45歲;個別業務性較強的崗位或表現特別突出的年齡可放寬到50週歲以下;現任中層幹部競爭同級崗位,可不受年齡限制。

(3)非領導職務任職資格:

a主任科員:須在副科級崗位上工作五年及以上且工齡滿30年的中層幹部;

b副主任科員:一般應具有下一級職務三年以上經歷;

c近三年年度考核連續評為稱職以上;

d大學專科及其以上學歷;

六、爭方法步驟

1、宣傳發動。召開全體幹部動員會,公佈《實施方案》和擬競爭的職位、任職資格條件、競爭的方法和步驟等事宜。宣傳競爭上崗的目的、意義和指導思想。使大家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積極參與。

2、公開報名。採取個人自薦、羣眾舉薦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辦法。報名者須填寫《中共xx市委黨校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報名表》,自願填報競爭職位,每人僅限報一個職位。在規定時間內將報名表交競爭上崗辦公室,過時視同放棄。報名時間:xx年x月x―x日;報名地點:綜合樓二樓x室。

3、資格審查。由競爭上崗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黨委審核後公佈名單。

4、面試。面試主要測試競爭者競爭職位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成績佔綜合成績的35%。

5、**測評。參加**測評的人員包括校全體教職工。**測評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等項,由參加測評人員無記名填寫《中層幹部競爭上崗**測評表》,對競爭者的德才表現以及對競爭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測評,由競爭上崗辦公室計算每位競爭者的平均分數。**測評成績佔綜合成績的35%。

參加**測評的人數必須達到應參加人數的80%以上。

5、黨委測評。佔綜合成績的30%。

6、確定考察對象。根據面試成績和測評的總分數,從高到低,按一定比例由黨委擇優確定考察對象。

7、組織考察。競爭上崗辦公室組織人員對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競爭職位的適應程度,工作實績和羣眾公認程度進行考察。提出考察意見報校黨委。

8、公示。校黨委根據競爭者面試、測評的結果和考察情況,討論決定幹部的擬任名單,並予以公示,公示時間7天。

9、任用。公示後,經校黨委會研究,決定任用人選,報上級有關部門備案並辦理手續後,予以試用。試用期一年。

七、對公佈職位形不成競爭的,採取黨委提名、個人述職、**測評等方式進行。**測評得同意票率不得低於到會人數的50%(有效票),否則不提交黨委會討論。參加**測評人數必須達到應參加人數的80%以上。

八、管理和待遇

通過競爭上崗的人員,按照新任職務的管理權限進行管理,並享受相應的政治生活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現職的,正式任用,任職時間從試用期開始計算。經考核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一般按試任前職級安排工作。

九、組織領導

成立校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組長:xx。下設辦公室,競爭上崗辦公室設在校辦公室。

十、紀律與監督

對競爭上崗工作中的違紀行為,要嚴肅查處,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十一、本方案解釋權屬校黨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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