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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學校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篇一

一、太原市迎澤區培訓學校資產是指學校所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1、流動資產是可在一年以內變現耗用的資產,如現金及各種存款、應收或暫付款、庫存(為開展教學和其他活動中耗用而儲存的材料、消耗品、低值易耗品)。

2、固定資產指一般設備單位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圖書,其他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量未達到規定價值,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批量同類物資,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3、資產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學校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土地使用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權、聲譽及其他財產權利。

二、建立和健全財產總帳以及各分類帳,由會計統管。對購入、調入、報廢的財產要及時登記入帳。

三、設專職財產管理員,負責財產保管工作。對流動資產要登記入庫,建立帳目,定期盤點,做到總帳和分類帳相符,帳物相符。四、財產要經常清理,編排記碼,每年清倉查庫,核實一次,核查後彙總情況,如實上報。

五、凡是教學設備、辦公設施等學校固定資產,應記入固定資產的明細帳,其它低值易耗物品,應記日常收發登記帳。六、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要經校長批准後核銷。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應記入賬內。對固定資產也要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盤盈、盤虧應按規定的程序及時處理。七、財產管理員要保管好學校財產,不得丟失或損壞。如發現丟失或非正常損壞,要追究責任,並酌情賠償。

八、師生員工都有責任愛護公共財產,制止破壞學校公共財產的行為,損壞公物的要賠償。

九、領用或借用公物,要按制度要求,需經主管領導同意,並辦理領用、借用登記手續。不經主管同意,未辦理登記手續,一概不得隨意動用。

十、學校一切財物只能用於辦學。私人、私事不得動用學校財物,如有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批准。

十一、對財產正常的自然損壞或調出,應按規定報廢或註銷。報廢和註銷也需由財產管理員寫明物品名稱、數量、損壞情況、原因、報損的意見,並經主管領導批准。

十二、認真貫徹治安、消防管理規定,配備安全防範設施,強化嚴格管理,預防失火和失盜。

太原市迎澤區培訓學校財務會計制度

(一)為規範學校的財務會計行為,加強學校的財務管理,提高學校資金的使用效率,促進學校的發展,特制定本制度。(二)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和量入為出的原則,努力保證學校發展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三)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四)實行預算管理,每年初,財會人員根據學校年度工作計劃,編制年度財務預算,根據年度預算,做好季度、月份的實際用款計劃。

(五)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嚴格按照在價格主管部門備案的。並公示的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使用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票據的購買、使用、保管、核銷由會計負責依照有關規定辦理。

(六)一切財務開支,嚴格執行國家和本校制定的有關財務規章制度的開支範圍和標準,並從嚴掌握。在保證教學工作正常開展的前提下,精打細算,減少不必要的開支,堅持勤儉辦學。會計對開支的票據要認真審核,及時記帳;發現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憑證要按規定彙總裝訂,妥善保管。

(七)財會人員要每個月對帳一次,進行結帳和報表工作,並按要求報告財務主管及校長。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負責製作財務會計報告,經財務主管及校長同意後委託會計師事務所依法進行審計。

(八)一切計劃內開支,如:工資、福利費、酬金、教學費、辦公費、管理費及其他必需的開支款項,必須由財務主管批准支付。計劃外及臨時性開支,100元以內的由財務主管批准支付;100元以上至1000元以內的,由財務主管請示學校主管領導批准支付;1000元以上的,由學校理事會研究同意後,經校長批准方準支付。

(九)財務人員自覺遵守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堅持審批制度和有關手續。違反財務管理制度的任何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報銷。財務人員不遵守財務制度,隨意報銷,將被追究責任。(十)負債是指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指應繳税金和按國家有關規定上繳的款項及銀行貸款等。財務部門應根據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並按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十一)學校領導,特別是財務主管,必須以身作則,嚴格執行國家和學校的各項財務制度。如有違反制度和失職行為,也要追究責任並從嚴處罰。

(十二)財會人員要當好領導參謀,協助領導認真貫徹執行各項財務制度,並做好羣眾工作,經常開展勤儉辦學和愛護公物的宣傳教育。

(十三)學校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並建立嚴密的內部監督制度。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財務人員離任審計制。財務管理要充分發揮羣眾監督作用,實行民主理財,財務公開。要主動徵求羣眾意見,積極採納合理化建議。

(十四)按照國家要求,做好財務建檔、存檔工作。

(十五)財會人員要認真學習國家規定的各項財務法規、制度、財會工作條例、財會人員條例等文件,加強遵紀守法的自覺性。財務人員有權按會計法及其他有關規定行使財務監督權。對違反國家法規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十六)時刻提高警惕,做好財務工作的安全保衞和保密工作。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 篇二

1、幼兒園收費工作統一由財務人員負責,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都無權擅自向幼兒家長和其他單位、人員收取任何費用。

2、向幼兒收取費用,必須符合財政、物價部門的規定,向幼兒家長收取的'一切費用均要做到“統一”,即:

(1)統一根據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和收費項目收取; (2)統一使用財政收費收據;

(3)統一入學校財務帳目。

3、幼兒園保教費、伙食費收費時間為每年的12月和6月,新生收費時間為5月中旬。伙食費採用預收制,每月按實結算,報賬員每月認真核實結算後,將結算情況貼在宣傳櫥窗中公示,並於每月中旬發短信與家長核對。

4、除保育教育費、伙食費外,幼兒園不得收取其他費用,幼兒園在園時間內(上午8時---下午4時,每天為8個小時),不得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和興趣班等為由另外收取費用,不得收取與入園掛鈎的贊助費、支教費等。

5、幼兒園應實行常年教育收費公示制,要在園內外的宣傳欄和將收費的項目和標準對幼兒家長公佈,以便家長監督。

培訓機構管理制度 篇三

第1章、總則

第1條、新進人員培訓宗旨是使新進人員瞭解企業的概況和規章制度,能更快地勝任新工作。

第2條每位新進入企業的員工必須參加企業的入職培訓,接受熟悉企業整體情況的培訓和部門基本技能訓練,從而瞭解企業的文化和價值觀及企業的整體運作,瞭解本部門職責、工作程序及方法,從而使新員工儘快適應工作環境。

第3條、新進人員培訓包括新員工崗前培訓、在職員工調崗培訓,還包括復職人員、臨時職工和兼職人員的培訓。

第2章、培訓計劃

第4條、入職培訓應按人力資源部門的招聘計劃和新員工入職情況來制定。

第5條、凡新進人員必須接受7~10天(至少7天)的崗位培訓。

第6條、崗前培訓需要幫助新進人員介紹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

(1)解説《員工手冊》。

(2)説明工作崗位職責、要求,安排並介紹培訓期間的指導人員。

(3)參觀各部門,瞭解各部門情況,介紹負責人和同事。

第7條、崗前培訓的內容應該包括以下五大方面

(1)企業的發展歷史及現狀。

(2)企業當前的業務、具體工作流程。

(3)企業的組織機構及部門職責。

(4)企業的經營理念、企業文化、規章制度及一些約定俗成的內容。

(5)工作崗位介紹、業務知識及技能技巧培訓。

第8條、按企業發展狀況、工作環境及程序,新員工的崗前培訓分為企業整體培訓、部門工作引導和實地培訓三個階段。

第9條、整體培訓最重要的是傳授各種知識,並使新員工重點了解下列五大內容

(1)企業狀況:發展歷史、經營現狀、經營項目、生產經營目的、歷史使命及行業地位。

(2)企業組織機構,各部門的工作職責、業務範圍。

(3)產品的性能、包裝及價格,產品銷售情況,市場上同類產品信息及其生產廠家的情況。

(4)新員工未來的工作崗位要求及特徵,與其他部門互相配合的事項。

(5)企業規章制度、紀律、道德規範及禮儀規範要求。

第10條、接受整體培訓後,應對受訓新員工的優勢、劣勢做出評價,提供給該員工未來的技術技能培訓、實地培訓的負責人,以便他們針對各個員工的弱點開展有側重的培訓。

第11條、部門工作引導重點在於讓新員工學習未來實際工作需要的。技能,應在以下五方面加強新員工培訓:

(1)工作態度與服務理念。

(2)掌握未來工作的崗位職責及具體內容,每天的例行工作和其他相關工作。

(3)未來工作可能會用到的工作方法、時間管理技巧及人際關係溝通技巧等。

(4)與其他同事的協調、配合能力及團隊協作精神。

(5)介紹與本部門工作相關的部門成員、該部門的主要職能、本部門與該部門在工作上的合作事項及未來部門間的工作配合要求等。

第12條、實地培訓即為在實習期,讓新員工在一位資深員工的指導下開始承擔工作。指導人員僅在一旁示範和協助,儘量讓新員工自己去操作練習,待新員工完成後再告之其應改進的地方。這種培訓方式有利於加深印象、加快進步的速度。

第13條、分支機構的培訓可與實地培訓有機結合進行。

第14條、部門培訓的負責人必須是新員工未來的主管和實地培訓的負責人,必須具有豐富的工作經驗和規範的技術水準。

第15條、實地培訓的指導人員應本着負責的態度,將新員工錄用後的績效與部門績效掛鈎。為提高實地培訓指導人員的積極性和責任心,企業根據具體情況給予擔任人員一定的獎勵。

第16條、對調崗人員、復職人員、臨時職工、兼職人員的培訓,包括工作崗位職責、職業精神、信念、規章守則、職業操守教育和勵志類教育等培訓。應側重於工作崗位職責方面的培訓,使其適當瞭解企業組織概況、經營方針以及有關的人事管理規定等相關內容。

第17條、凡指定需要接受培訓的人員,除有特殊情況經審核被給予准假或免訓者外,一律不準不參加培訓。

第3章、培訓實施

第18條、培訓計劃編制和組織實施由人力資源部門和培訓部門全權負責。企業主要領導須參與新員工入職培訓,並負責部分內容的培訓工作。企業全體員工尤其是相關部門的骨幹都有責任協助新員工的入職培訓工作。

第19條、關於入職培訓時間的規定

(1)入職培訓的整個過程一般要持續三個月,可根據實際情況做適當延長或縮短。

(2)集中培訓的時間應安排合理,提前計劃並告知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受訓人員。

(3)實地培訓時間應與企業的作息時間一致。

(4)參觀培訓的時間視具體情況而定,確定後應提前一天告知人力資源部或後勤部門。

第20條、關於培訓方法的規定

(1)理論知識培訓主要採取集中授課、普通講座的方式。

(2)專業技能培訓採取實地培訓的方式,到實習工廠、車間、部門實際操作和練習。

(3)企業認知培訓可採取實地參觀的方式,受訓員工根據講師和培訓組織者的安排實地參觀考察,並在參觀後提交《參觀感想》或《參觀報告》。

(4)在入職培訓過程中,儘量讓新員工多接觸工作中的實踐知識,多提供參考資料和視聽教材,多提供動手操作的機會。受訓員工要將培訓的感想和認識做出記錄,提高他們的觀察、記錄和公文寫作能力。

第21條、關於培訓內容的規定。

(1)對企業的組織機構設置、生產經營管理系統要重點介紹。

(2)對各部門的職責、權利、工作內容等要做詳細介紹。

(3)要對企業的政策、法規及規章制度進行仔細説明,包括以下具體內容:發薪方法及日期,晉升制度,休假及請假規定,員工福利制度,作息時間及輪班制度,遲到、早退、曠工處分辦法,勞動合同協議,聘用、解僱規定,在職員工行為準則等員工管理制度。

(4)要保證新員工清楚地掌握了工作性質、責任,真正掌握了業務知識。

(5)要對新員工的責任心、效率、效能意識重點加強培訓。

(6)要訓練新員工的禮儀修養,養成禮貌待人的良好習慣。

(7)要讓剛畢業的新員工意識到校園生活與企業生活的差別,認識到自己的責任。

(8)要培養新員工尊重知識、尊重時間、嚴肅認真的工作態度。

(9)注意培養新員工的團隊合作精神和集體利益優先的意識。

第22條、為了讓新員工從多個角度瞭解企業的職能部門,在入職培訓期間,可把新員工安排到不同的部門去實習,考察其能力和能適應的部門,併為員工正式定崗提供依據。

第23條、結合工作性質和工作環境,對新員工提供必要的生產安全指導培訓。其應達到的目標包括:

(1)新員工對自己的福利及生命安全放心,從而能安心工作;

(2)建立了安全生產和善意合作的基礎;

(3)可以防止在工作程序上的浪費,避免發生意外事件;

(4)可減少因員工受傷補償的費用和醫療服務費用的支出;

(5)有利於企業建立良好的信譽。

第24條、安全培訓還包括企業商業機密、信息安全保密培訓。在入職培訓過程中,對新員工要灌輸保守企業機密的意識,並把《企業商業機密保密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同新員工簽訂。

第4章、培訓評估

第25條、每開展一項培訓項目,應及時檢查新員工的培訓效果,由培訓指導員或講師負責。檢查方法包括測試、現場操作等。

第26條、培訓講師於培訓結束後一週內,評定出新員工的測試成績,並登記在《新員工入職培訓測試成績表》上。培訓測試成績作為新員工試用期考核及正式錄用的參考依據。

第27條、因故未能參加測試者,事後一律補考,否則不予以轉正。

第28條、每項培訓結束後,培訓部根據實際需要開展新員工培訓意見調查,要求學員填寫《新員工入職培訓調查表》與測試試卷一併收回,作為培訓效果評估的參考依據。

第29條、人力資源部應定期調查新員工入職培訓的效果,分發調查表,由用人部門主管或相關人員填寫後收回,作為評估長期效果的參考依據。

第30條、將以上評估的內容及結果形成書面的報告,呈報用人部門主管、人力資源部經理及相關企業領導,作為新員工錄用轉正的參考依據。

第5章、培訓檔案管理

第31條、自新員工進入企業後,人力資源部專員應為每一位新員工建立相應的培訓檔案,記錄每一次受訓人員的具體情況和培訓效果。

第32條、將每次開展的培訓用錄像記錄存檔,並將與培訓相關的資料存檔,建立培訓工作檔案,其內容包括新員工培訓需求分析、新員工培訓計劃、新員工培訓方案、實施過程、效果評估和考核記錄等各方面的內容。

第33條、建立新員工培訓講師檔案,這有利於日後選擇培訓講師。培訓講師檔案主要包括培訓講師姓名、基本簡歷、培訓經驗和培訓業績等各方面的內容。

第6章、附則

第34條、新員工入職培訓所花的費用由培訓項目負責人申請,報財務經理和總經理審核。在培訓結束後憑各種財務憑證到財務部報銷,多退少補。

第35條、本制度呈報總經理審批後頒佈實施。其中未盡事宜,可隨時進行修改和增補,並呈報總經理審核批准後生效。

第36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監督執行,最終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培訓機構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配合公司的發展目標,提升人力績效,提升員工素質,增強員工對本職工作的`能力與對企業文化的瞭解,並有計劃地充實其知識技能,發揮其潛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進而發揚本公司的企業精神,特制定《培訓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作為公司進行人員培訓實施與管理的依據。

第二條、適用範圍:凡本公司所有員工的各項培訓計劃、實施、督導、考評以及改善建議等,均依本制度辦理。

第三條、權責劃分

1、人力資源部權責

1)制定、修改全公司培訓制度;

2)擬定、呈報公司培訓計劃;

3)收集整理各種培訓信息並及時發佈;

4)聯繫、組織或協助完成全公司各項培訓課程的實施;

5)檢查、評估培訓的實施情況;

6)管理、控制培訓費用;

7)負責對各項培訓進行記錄和相關資料存檔;

8)追蹤考查培訓效果;

2、各部門權責

1)制定部門培訓計劃;

2)制定部門專業課程的培訓大綱;

3)收集並提供相關專業培訓信息;

4)配合部門培訓的實施和效果反饋、交流的工作;

第二章、培訓管理

第四條、培訓安排應根據員工崗位職責,並結合個人興趣,在自覺自願的基礎上儘量做到合理公平。

第五條、凡本公司員工,均有接受相關培訓的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公司培訓規劃、制度的訂立與修改,所有培訓費用的預算、審查與彙總呈報,以及培訓記錄的登記與資料存檔等相關培訓事宜,以人力資源部為主要權責單位,各相關部門負有提出改善意見、建議和配合執行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公司的培訓實施、效果反饋及評價考核等工作以人力資源部為主要權責單位,並對公司的培訓執行情況負督導呈報的責任。各部門應給予必要的協助。

第三章、培訓體系

第八條、新員工入職培訓

1)培訓對象:所有新進人員。

2)培訓目的:協助新進人員儘快適應新的工作環境,順利進入工作狀況。

3)培訓形式:公司集中培訓。

4)培訓內容:涉及公司簡介(包括公司發展史及發展前景、企業文化、公司組織架構、各部門分佈及部門職能等)、公司制度介紹、產品介紹等。

第九條、內部培訓

1)培訓對象:全體員工

2)培訓目的:依靠公司內部技術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公司內部資源,加強內部的溝通與交流,在公司內形成互幫互助的學習氛圍,並豐富員工的業餘學習生活。

3)培訓形式:在公司內部以講座、研討會、交流會的形式進行。

4)培訓內容:涉及技術類、管理類的多個方面,及員工感興趣的業餘知識、信息等。

第十條、外部培訓

1)培訓對象:全體員工

2)培訓目的:依靠外部專家力量,提升從業人員在本職工作上所應具備的專業知識、行業發展動態、技能技巧,以增進各項工作的完成質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訓形式:參加外部公開課、交流研討會,或請外部講師在公司內部授課。

4)培訓內容:涉及專業技術知識、企業戰略性、發展性等內容等。

第四章、培訓計劃的擬訂

第十一條、結合公司整體戰略目標及發展計劃,由人力資源部依據對內部員工培訓需求調查的結果,以及公司相關培訓的政策、財務預算等,統籌各部門的需求,由人力資源部制定培訓計劃,並呈報審核。

第十二條、部門應根據各自業務發展的需要,確定部門培訓需求計劃,並反饋給人力資源部門統籌規劃。

第十三條、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分解季度培訓計劃,編制培訓課程清單,並呈報審核。

第五章、培訓實施

第十四條、新員工入職培訓

1)員工一般在入職第一週集中培訓。

2)培訓由人力資源部按培訓計劃組織實施。

3)每位新入職的員工,在上崗後最長不超過十個工作日之內,除特殊情況外,都必須接受新員工培訓。

第十五條、在職員工培訓

1)充分利用公司內部可用資源。

3)不斷充實和完善內部培訓課程,形成重點課程的逐漸固定和循環開設。

4)培訓參與人員應嚴格遵守培訓規範。

5)學員課後對內部講師的課程內容、準備情況、講授技巧等的評估,填寫《培訓效果評估表》,交人力資源部門存檔。

第十六條、外部培訓

1)培訓課程的選擇應結合公司的內部需求和公司情況,並需嚴格審批。

2)參加培訓人員的選擇應突出目的性、自願性,結合各人的職業發展規劃。

3)培訓相關資料(包括教材、講義(PPT)、證書、培訓小結等)須在人力資源部門備份存檔。

第十七條、出勤制度

1、所有培訓一經報名確認,受訓人員須提前做好安排,除特殊原因外,應準時參加;不能參加人員需提前告之人力資源部,並給出合理理由,否則視為無故缺席。

2、凡在公司內部舉辦的培訓課(包括外部講師的內部集訓、內部培訓講座及各種內部研討會、交流會等),參加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培訓規範;課前簽到由專人負責紀錄,填寫《培訓簽到表》;考勤狀況將作為培訓考核的一個參考因素。

第十八條、培訓的考核、評價及獎懲

1、原則上各部門組織的培訓都應有考核成績,考核成績記入員工檔案,作為員工提薪、升職的必要條件之一。

2、人力資源部組織的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各部門自行組織的培訓,由各部門自己組織考核,人力資源部負責檢查並備案。

3、考核的形式以定量考核為主,定性考核為輔。

4、對無故不參加培訓的,公司將給予行政或經濟上的處罰。

第十九條、培訓的組織保障

1、人力資源部負有對培訓組織,協調、監督的責任,各部門應積極主動的協助好人力資源部,將培訓工作做好。

2、各部門必須以書面形式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季度培訓計劃及培訓要求,人力資源部據此和公司的發展需要擬定公司培訓計劃並呈報。

3、各部門負責人在學習培訓上要起表率作用,注意提高自身的素質,不但要懂得作管理者,還要成為員工事業的良師益友。

第二十條、員工培訓制度實施流程

1、由人力資源部每季度前15天,向全體員工發放培訓需求調查表,根據員工的培訓需求,做出季度培訓分析報告,並與部門負責人商議後,做出公司季度培訓計劃。

2、外請專家培訓,人力資源部要做好選定課題—外請專家—費用預算—培訓場地—技術支持—參培人員管理—培訓效果評估的工作。

3、內部培訓,由部門負責人按照課題,確定培訓講師,組織員工參加培訓。人力資源部負責督導。

4、部門培訓每月至少一次,側重於業務技術,可採取講課或討論的形式。培訓時間不少於1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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