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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收費目標責任書【多篇】

學校收費目標責任書【多篇】

學校收費目標責任書【多篇】

學校收費管理制度 篇一

為了加強學校收費工作的管理,規範收費行為,維護學校和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各項收費必須嚴格按照財政部門關於重點高中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的規定,依法組織收費,不自立項目,不提高收費標準。

二、所有收費收入應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嚴格執行國家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

三、學校收費項目及標準的確定收費項目主要包括:

(一)學費;

(二)公寓制寄宿費;

(三)代收費用;

(四)其他費用。

上述學費、寄宿費其他費用必須按照省教育、物價、財政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收費。沒有收費標準的,要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報教育、物價、財政部門審批,按批准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巧立名目、提高標準亂收費。代收費要堅持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多退少補,收支平衡原則,要維護學生的利益,不得變相多收費。

四、及時辦理《收費許可證》,做到亮證收費,並實行收費公示制,提高收費行為透明度。公示內容包括收費內容、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批准機構及文號)、收費範圍、計量單位、投訴電話等。嚴禁各部門、各年級組、各班主任擅自提高擴大收費標準或者搭車收費。

五、對服務價格嚴格堅持申報審核審批工作制度和堅持服務性收費自願的原則。

六、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亂收費。

(一)超越管理權限制定收費的;

(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

(三)擅自增加收費項目的;

(四)不按規定申領或年審《收費許可證》而收費的;

(五)不使用規定票據收費的;

(六)其他亂收費行為。

對違反規定亂收費的,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可以向物價、財政部門舉報,受上級部門的查處,其非法所得,應退還交費者;不能退還的,上繳財政,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七、堅持收費程序規範操作及收費票據規範使用的管理制度。

八、全校各類收費統一由學校財務科歸口管理,凡不按學校規定將收入納入學校核算的,一律按“小金庫”論處,並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本制度財務科負責解釋,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學校收費目標責任書 篇二

為進一步加強教育收費管理,規範教育收費行為,制止亂收費現象發生,根據國家和省、市、縣教育收費的有關規定,班主任為第一責任人。學校與班主任及教師簽訂目標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責任目標

1、嚴格執行國家收費政策,不擴大範圍提高標準亂收費、多收費,不擅自立項收費,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一律不準收取住宿費和借讀費。

2、嚴格執行國家“兩免一補”政策,切實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工作,嚴格操作程序,規範操作方法,不得截留、挪用、套取、剋扣國家“兩免一補”、助學金和學生營養改善資金,管理好學校教育經費的使用,維護好正常的教學秩序。

3、老師一律不準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准入目錄》以外的任何教輔教材和其它學習用品,一律不準教輔材料銷售部門和其它商業服務機構進入校園推銷教輔材料和其它商品。

4、老師一律不準舉辦任何形式的實驗班、特長班、補習班等,杜絕公辦教師在校內外進行有償補課活動。

5、老師不準借上級有關收費項目,向學生違規攤派和搭車收費。

6、老師一律不準違背家長和學生意願,強制學生徵訂報刊讀物。

7、老師一律不準接受學生家長的宴請、禮品、禮金等。

二、責任追究

嚴格按照規範教育收費工作責任書的規定,加強責任落實情況的考核評價與監督檢查,對未履行治理工作責任,重視不夠,工作不到位,對教育收費違規違紀問題未有效制止,責任範圍內教育亂收費問題嚴重,發生重大教育亂收費案件的,嚴格實施責任追究。

國小學校收費公示制度 篇三

為認真貫徹價格法律法規,正確執行價格政策,全面落實“一費制”收費標準,規範我校收費行為,防止任何亂收費行為的發生,特制定如下收費管理制度。

一、實施收費政策學習制度。每學期開學前組織班主任和收費人員學習學校收費政策,同時要利用各種會議傳達價格政策和精神,提高全體涉費人員政策意識。

二、開展收費政策公示工作。要在學校醒目位置公示學校各項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同時要公佈政策諮詢電話、舉報單位和舉報電話。

三、認真發放收費明白卡。每年開學收費時,要將市物價局、市教育局統一印製的收費明白卡發放至每一個學生或學生家長手中。

四、實行收費責任制。校長是收費總責任人,分管校長具體抓落實。財務人員是收費政策的`具體落實人。一旦出現收費問題,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嚴格按收費標準收費。不能在政策規定之外收取任何費用,不能突破政策規定的收費標準,不準班主任或科任老師私自收費。

六、嚴格收費票據管理。所有收費必須出具由財政部門監製的學校收費專用票據,不得白條收費。

七、強化代收費管理。學校不得為任何企事業單位、團體或個人代收費用,不允許任何單位進校園收費。確有需要進校收費的,必須經物價部門批准同意。

學校收費目標責任書 篇四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規範教育教學管理行為,提高教學服務效率,落實教育收費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作如下規定:

嚴格按上級文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收費,嚴禁任何處室、年級組、教職工私立項目違反標準收費。減免收費標準須經校長同意。

一、嚴禁收費人員、年級組、各處室挪用收取的費用。

二、嚴禁各處室、年級組、教職工組織學生雙休日有償補課、有償家教(高三除外)。

三、嚴禁各處室、年級組、教職工未經物價部門批准向學生收取搭餐費、飲水費、校服費、校徽費、轉學費、檔案費、插班費等。

四、嚴禁年級組、任課教師向學生收取除畢業會考以外的資料費、試卷費及考試費等費用。

凡違反以上規定者,學校概不負責,由違規者自願接受有關部門處理。

年級組行政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年級組長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年級組教職工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Xx學校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學校收費管理制度 篇五

一、學校各項開支,嚴格按預算款項管理執行。

二、學校購物、設備添置、維修等必須做到有計劃,大項目開支必須由校行政會研究決定;小項目開支必須先向總務處主任報告,並列出清單,待校長簽字審批後方能執行。

三、後勤部門必須牢固樹立質量第一,價格合理的原則。根據學校意見,不突破整體預算,合理進行開支,任何人都不得從中謀取回扣。

四、出納支付、報銷、發放,必須按規範的手續辦理,堅持校長“一支筆”審批的原則,必須註明用途,有經手人、證明人簽名,經校長簽字審批後方能報銷,有合同的需同時附上合同。會計必須根據此規定接收出納憑證記帳。

五、學校教職工出差,必須經校長同意,否則不予報銷。因公需借款,經校長簽字審批後,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六、現金開支必須遵守財政部門和銀行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備用金制度,限額人民幣2500元,學校禁止庫存計劃外的現金,否則,發生意外,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學校收費管理制度 篇六

教育收費執行《收費許可證制度》。學校的各項收費,均須按程序到市物價主管部門領取收費許可證。按規定接受物價部門對收費許可證的年審。

一、學校收費財務管理規定

為加強學校收費管理,規範收費行為,根據省市區有關文件要求,制定本暫行規定。

1、收費依據。學校向學生收費,必須以有權部門文件為依據,無合法依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2、收費審批。學校所有面向學生的收費都必須履行審批手續。校內部門向學生收費前,需提供收費依據,經學校總務部門審核,報校長批准。學校向學生收費由總務處統一辦理,未經學校領導批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3、收費票據。學校向學生收費,必須提供合法收費票據,得無票據收費,不得使用違規票據收費。開學收費,票據需在3日內發到學生。收費票據需説明收費項目和標準。

4、經費管理。學校向學生收費,必須按“收支兩條線”規定管理,不得設小金庫,不得設賬外賬。

5、違反上述規定向學生收費,學校必須對責任人嚴肅處理。

二、收費公示制度

1、為規範教育收費行為,完善監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學校實行收費公示制度。

2、學校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告家長書等形式,向學生、家長、教職工和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內容。

3、《收費許可證》分正本和副本,正本用於在辦公場所的明顯位置懸掛,購買票據;副本用於亮證收費、年審及其它用途。

4、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批准機關及文號)、收費範圍、計費單位、投訴電話等。

5、在學校校內設立的公示欄、公示牌的製作材料、規格、樣式按上級要求製作,開學收費前在醒目處進行公示,同時進行動態管理和長期放置,儘可能獨立置放、位置明顯、字體端正、實用規範。

6、收費公示的內容,事前必須經過物價局、財政局和教育局的審核。公示收費的內容要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項目、標準及範圍等。

7、遇有政策調整或其它情況變化時,學校對相關內容及時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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