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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消防安全制度【多篇】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多篇】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多篇】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 篇一

第一條:為了加強我校消防工作,保障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61號令》及《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公共場所,係指供廣大教職工、學生、家屬集中學習、生活、娛樂的下列場所:

1、室內體育館、會議室等;

2、教學大樓、圖書館、學生實驗室以及30人以上的計算機房、多媒體教室、等;

3、校內教職工、學生食堂、公共餐廳等;

4、其它可供教工、學生、進行集中活動的場所。

第三條:公共場所的主管部門的主要行政負責人是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所管轄的公共場所消防安全工作負責;要設立專職或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消防安全管理員的工作直接對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

第四條:公共場所主管部門與其他單位、部門發生借用關係時,必須明確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職責,由使用者負主要責任,主管部門負連帶責任。

第五條:負責對公共場所進行建設及裝修的單位應當將防火設計、裝修圖紙報學校及市公安消防監督機構進行審核,經審核同意後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後,必須經學校及市公安消防監督機構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六條:公共場所內部裝修不得改變原有消防設施的位置,不得影響消防設施的使用。

第七條:公共場所的安全疏散通道的寬度和距離,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1、消防安全通道出口處不得設置門檻,疏散門應向外開,不得采用捲簾門、www本站uawen.本站cn轉門,吊門和側拉門,門口不得設置門簾,屏風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

2、公共場所在使用過程中,必須確保消防安全通道出口暢通無阻,嚴禁上鎖、堵塞;

3、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樓梯口必須設置符合國家標準的疏散指示標誌燈;

4、公共場所必須設置應急照明燈,照明供電時間不得少於20分鐘。

第八條:公共場所的電器設備必須由具有電工資格證的人員負責安裝和定期檢查維修,用電量不得超負荷、不得擅自改裝。

第九條:在公共場所範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1、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及其它危險物品;

2、使用期間嚴禁同時進行內部設備檢修、施工和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

3、公共場所不得超過額定人數。

4、嚴禁個人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帶入公共場所。

第十條:各公共場所主管部門,應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滅火器等),並保證消防設施完好有效。

第十一條:總務處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負有監督、檢查、督促整改的職責,具體工作由分管責任人負責。

第十二條:違反本辦法條款的,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 篇二

一、為貫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食堂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二、食堂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食堂負責人,負責食堂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食堂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確實需要,需報總公司批准,由機電課辦理,用後及時拆除。

四、食堂內要留有足夠的通道,並保持暢通,不得堵塞。

五、對操作間內易燃氣罐、管路、接頭、閥門必須經常檢查,防止泄漏。發現泄漏時先關閉閥門,切斷電源並及時通風,嚴禁出現明火和啟動電源開關。

六、使用機械設備不得過載運行。

七、保證電源電婁乾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八、當日工作結束前,應檢查操作間內所有閥門、開關、電源是否斷開,爐灶是否有明火,確認安全無誤後方可離開。

九、煙道要每半年清掃一次。

十、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點放置,定期檢查,保證完好有效,隨時可用。

十一、發現火災險情要積極撲救,並立即向企管部報告。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 篇三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努力減少火災的危害,保障學校的各項工作秩序穩定,確保師生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1、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學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黨支部負責人、分管副校長、政教處、總務處、食堂等各部門的負責人組成,校長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其他成員為各部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學校將消防安全納入綜合治理工作的內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省、市、縣消防工作的指示,將消防工作納入學校常規工作,及時總結,不斷提高。

(2)大力宣傳《消防法》,結合開學、學期結束、119消防日和課堂教學,經常對師生進行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安全防火知識以及安全逃生辦法。

(3)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組織義務消防員學生政治、學習業務,熟練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員變動時,要及時調整,保證組織健全。

(4)在學校擴建、裝修時,同時考慮消防安全。對消防重點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組織檢查,保證完好。

(5)時時刻刻保持高度警惕,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安全,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報警,並組織滅火搶救。

(6)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及給予獎勵;對因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後果者,給予處罰,情節嚴重者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學校確定將宿舍、食堂、保管室、圖書館、閲覽室、儀器室、電腦室、打印室等列為消防重點要害部位。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設立禁火標誌,並建立消防檔案。嚴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煙,一旦發現,要立即制止。

3、根據有關規定,學校配備的消防器材、砂箱、滅火器,要放在明顯的地方。管理人員要學習、掌握有關的消防知識,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會報警。要經常檢查滅火器,健全保養制度,如發現過期,要及時向總務處報告,更換藥劑。

4、電工要經常檢查電器、電線的使用情況,不準亂拉臨時電線,經常宣傳安全用電知識。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技術規範,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5、電腦室管理人員在啟動電腦、空調等設備時,先檢查線路、插頭的安全情況,使用結束時,要切斷電源。

6、儀器保管員不準在儀器室裏做易爆易燃劇毒的演示實驗,易爆易燃劇毒物品堅持嚴格審批專人領用,多餘回收,化學危險品室每週至少打開1~2次。

7、圖書、打印室的保管員打開門窗時,要保持室內有人,人離開時,隨時關好門窗,嚴禁火種入內。

8、教師要認真貫徹消防法規認真執行消防制度,積極配合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組織學生活動,要認真考慮消防安全,確保學生不受火災侵害。

三、應急措施

1、校長是學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一旦突然發生火災,在學校的現場內,最高職位的幹部為總指揮,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2、在教室裏,一旦突然發生火災,在場的任課教師為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3、在公眾聚集場所發生火災時,第一是組織撤離,師生要有秩序地離開,第二報警,第三組織滅火。

4、保護現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 篇四

消防工作是關係人民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的大事,學校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浙江省的有關實施辦法,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為做好學校的消防工作,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如下管理工作制度。

一、認真貫徹消防工作的法規、條例,組織和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以增強廣大教師的消防安全意識。

二、分管消防領導(總務處)要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隱患,尤其對重點部位,如機房、圖書室等的防火要常抓常管。

三、按照有關規定和實際需要配置消防器材,並定期檢查、維修,確保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並加強保養。

四、保證所有通道暢通,各樓道均不得堆放雜物和易燃易爆物品,非工作時間要關閉掉不需要的電源開關,節假日安排專人值班。

五、各部門安裝電器要統一報總務處,由電工負責安裝,其他人員不得亂拉電線、亂裝電器。未經學校同意,任何人不得在易發生火災的場所隨意使用大功率用電器、吸煙或使用明火。辦公室、教室、計算機房、圖書閲覽室等處下班最後離開的同志要關燈、關窗,確認沒有火險隱患後方可鎖門離開。

六、發現火情,立即報警,積極組織撲救,並要迅速查明火因。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一、學校消防設施維護和保養制度

1)學校內自動報警和滅火系統以及消防栓要定期檢查測試,要及時維修或更換確保完善。

2)學校各類消防設施要按月進行檢測,並做好檢測記錄。

3)學校各類設施要按月進行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好用,並做好記錄。

4)學校範圍內的消防水泵、消防水管,消防水箱和消防栓等設施,不得任意改裝或挪作其他用。

5)消防給水系統需停水維修時,必須經消防委員會審核同意後方能施工。

6)學校全體教職工有義務愛護所有消防設備。

7)對有意損壞、違章使用消防設施造成損失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二、安全用電防火管理制度

1)學校內供電系統由專職部門控制、檢查並維修。

2)電器設備、電源和照明燈具等,要由正式電工安裝和管理,嚴禁非合格電工人員操作。

3)專職部門必須有上崗證方可上崗,上崗操作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4)任何部門不得私自亂接電源線盒使用私人電器。

5)外來施工單位給人需要用電時,必須經過專職部門允許並由專業人員接電、拉線,嚴禁擅自拉線、接電現象,所有電源必須採用橡膠電纜。

6)嚴禁超負荷用電。

7)必須接臨時電源時,應在臨時電源附近配臵適當的滅火器材,並熟悉使用方法。

三、機房(電腦、電話)防火安全制度

1)禁止用易燃液體擦拭機器,要採用不燃洗滌劑,用過的擦拭物不能亂丟,要集中處理。

2)磁帶卡片、程序表、文件等要存放在防火櫃內,廢紙每天要及時處理。

3)值班員應該常巡查,發現異常及時報告處理。

4)機房內的線路及接地裝臵應定期檢查,進行絕緣和接地電阻的檢測,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5)值班員要熟悉機房內的消防設備、滅火器材的性能、位臵和使用方法並保持清潔完好。

6)禁止煙火。

7)定期檢查設備的散熱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通知工程部。

8)保持設備清潔,定期除塵。

四、廚房防火安全制度

1)廚房內煤氣管道、閥門接頭、儀表、開頭、閥門必須定期檢查,防止泄露。如發現泄露應立即關閉閥門,及時通知,嚴禁明火檢測和啟動電源開關以及啟動易產生電火花的設備。

2)電烤爐、絞肉機、切菜機、電熱器等大功率電器不得超負荷運行,防止電氣設備和線路受潮,並作定期檢查。

3)油炸食品時,鍋內的油不要超過三分之二,以防油溢出遇火燃燒,熬油時工作人員不能離開。

4)工作結束後,操作人員需及時關閉廚房的所有閥門,切斷氣源、火源、電源後方能離開。

5)廚房內抽油煙機罩、抽油煙管要定期清洗。

6)清潔時須防止各種電器及插座進水受潮,以免引起電源短路。

7)廚房除配臵常用滅火器外,還應配臵滅火毯,以備油鍋起火。

8)嚴禁挪用、遮擋、損壞消防設備。

9)每日下班前應關閉電摯、抽油煙機、煤氣、供油系統等,並認真填寫《每日消防安全檢查自檢表》,及時反饋上報安全隱患情況並防患未然及時進行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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