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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加強公司安全文明生產,保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提高廣大員工遵守各項安全制度的自覺性和安全生產的積極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屬各部門、員工及外協、施工單位。

第二章管理內容

第3條獎勵內容

1、對避免重大傷亡及設備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獎勵10000元。

2、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者獎勵100元。

3、發生事故後,在搶險救災、保護公司財產及員工生命安全有功者,獎勵500~2000元。

4、對敢於管理、擅於管理、能夠長期保持本單位安全生產無事故的生產部門按季度人均獎勵300元,生產管理部門、輔助生產單位按季度人均獎勵200元,行政後勤部門按季度人均獎勵100元。

5、其它需要單獨表彰獎勵者,由所在單位向安全生產部提出書面報告,報請公司領導批准。

第4條考核範圍

1、安全基礎管理考核範圍:

(1)不按期召開安全會議或會議無記錄,考核負責人100元。

(2)不按期組織安全檢查或檢查無記錄,考核責任人100元。

(3)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安全網絡不健全,考核責任人200元

(4)無故缺席安全會議者考核100元、遲到者考核50元。

(5)班組長班前(班後)會上不講安全內容的,考核100元;記錄本

上不體現安全內容的考核50元。

(6)對安全生產部門催報的資料、信息不能按時上報的,考核100元。

(7)各部門對公司佈置的安全管理工作(含臨時性工作)不落實、未完成者考核100元。

(8)各類安全台帳未建立、健全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9)各單位領導未及時傳達、貫徹有關安全生產會議精神和有關通知的,考核100元。

2、安全教育管理考核範圍

(1)未按規定對新工人及轉崗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的,考核200元。

(2)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的,考核100元;未參加專業培訓和考試的,考核200元。

(3)三級安全台帳沒有或不健全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4)不瞭解本崗位《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技術操作規程》的,考核100元

3、事故考核:

(1)工傷事故按《工傷事故管理規定》考核標準執行。

(2)對事故瞞報、誤報者,按相關事故管理規定的內容雙倍考核。

4、電器及電氣焊安全管理考核範圍:

(1)電器設備無接地、接零保護的,考核100元。

(2)移動電器未使用漏電保護器的,考核100元。

(3)使用行燈不符合安全電壓的,考核100元。

(4)機電檢修不執行相關行停、送電操作制度的,考核200元。

(5)臨時電源線不規範、無管理的,考核100元。

(6)電器開關損壞或有裸露線頭的,考核100元。

(7)電氣線路老化嚴重,不予以及時更換的,考核100元。

(8)電焊機不斷電,安、拆二次線的,考核100元。

(9)電焊機機殼不採用接地、接零保護的,一、二次線不符合規定的考核100元。

(10)踩在油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的,考核200元。

(11)電氣焊作業不按標準穿戴勞動保護用品的,考核100元。

(12)氧氣、乙炔氣使用及運輸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考核100元。

5、天車安全管理考核範圍

(1)天車安全裝置構件失靈、失效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2)天車司機室電源線頭裸露或刀閘無蓋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3)天車作業違反“十不弔”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4)天車安全警示及保護裝置不齊全者,考核責任人200元。

(5)天車車體上有雜物者,考核責任人100元。

(6)天車司機下車後不拉閘斷電者,考核100元。

(7)天車司機吊重物時離開天車者,考核100元。

(8)操作有手柄的設備不用手去操作的,考核100元。

(9)非天車司機操作天車的,考核200元;該車天車工考核200元。

(10)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索、吊具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11)天車動車前不鳴鈴示警的,考核100元。

(12)天車的主要構件磨損超標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3)天車轉動部位無安全防護罩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4)天車登機無聯鎖保護或失靈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5)天車吊重物在人頭、重要設備或機動車上方通過的,考核100元。

(16)天車工作時調整制動器的,考核100元。

(17)磁盤、坯鉗使用完畢後未降至地面的,考核100元。

(18)天車鋼絲繩未按期塗抹潤滑油的,考核200元。

6、煤氣系統或禁火區域安全管理考核範圍

(1)煤氣區域或禁火區域無警示標誌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2)沒有煤氣監測設施、防護設施而在煤氣區域進行作業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3)吹掃煤氣管道未使用軟連接及吹掃後未徹底斷開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4)各種可燃介質管道用作接地線使用或搭掛臨時線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5)煤氣設施動火無動火證或有動火證未落實監火措施的,考核相關責任人500元。

(6)禁火區域吸煙或隨意動火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7)煤氣監測儀器不能正常使用或失靈不及時修復又無安全措施的,考核相關責任人300元。

(8)帶煤氣作業不戴防毒面具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9)煤氣管線泄漏未及時發現的,考核相關責任人200元,造成事故的按《工傷事故管理規定》考核。

7、生產現場安全文明管理考核範圍

(1)進入生產作業現場未按照標準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的,考核50元。

(2)在煤氣、氧氣區域堆放油脂或易燃品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3)物件、工具擺放不符合規範的,考核責任人50元。

(4)現場各種安全裝置及設施缺損的、安全標誌損壞或不按標準設置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5)故意損壞或隨意移動安全裝置(過橋、蓋板、欄杆、護罩及井蓋)、防爆裝置和警示標誌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6)值班室、休息室衞生不合格的,考核責任人50元。

(7)生產現場管理混亂,垃圾、雜物、廢棄物品較多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8)堵塞消防通道或隨意、挪用損壞消防設施,考核責任人100元。

(9)非崗位人員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區域逗留的,考核100元。

(10)作業現場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考核100元。

(11)地面人員聽到天車示警後不避不讓的,考核100元。

(12)吊運非常規物品不使用專用吊具或違規使用各種吊具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3)火災危險區域未設置滅火器材的;消防用品使用完畢後未及時進行更換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4)設備未停機進行檢修或清掃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5)攜帶與生產無關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入生產現場的,考核100元。

(16)過正在運轉的皮帶、輥道或其他運行設備、設施不走安全通道的,考核100元。

(17)檢修時未掛檢修牌或隨意開動掛檢修牌的設備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18)檢修設備未執行安全管理相關制度、事先未制定相關安全措施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9)運轉設備安全防護裝置不全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20)交接班時不對所用設備、工具進行安全確認者,考核100元。

(21)坐、靠、爬在安全護欄上的,考核50-100元。

(22)特種車輛違章載人,搭乘運行中皮帶、料車和翻斗車的,考核100元。

(23)用汽油、易揮發溶劑擦洗設備、衣物、工具及地面的,考核100元。

(24)在生產作業區域內打鬧、戲耍、閒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考核100元。

(25)使用各種帶故障設備未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的,考核100元。

(26)啟動皮帶運輸機、輥道、電機不發啟動信號的,考核100元。

(27)未經批准,車輛進入易燃、易爆區域的,考核100元。

(28)有鋼水、鐵水落地可能的地段有積水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29)用氧氣吹掃人身、設備、地面的,用氧氣為各種車輛輪胎充氣的,考核200元。

(30)生產作業區域內亂燒、亂扔各種垃圾的,考核100元。

8、高空作業考核範圍

(1)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的,考核100元。

(2)高空作業踏板或護欄安裝不牢靠,考核責任人100元。

(3)高空作業拋物、扔工具或其他物品的,考核100元。

(4)高空作業有墜物可能,無高空作業防護網、地面無人監護或設置警戒帶者,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5)高空或危險區域作業,不執行監護制度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9、隱患整改考核範圍:

(1)隱患整改項目未按期完成且無正當理由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2)各部門必須對本系統進行定期的隱患自查活動,及時排除隱患,如不按期進行,考核責任人100元。

(3)對事故隱患隱瞞不報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第5條考核程序:

1、責任單位、人員,接到考核通知單後如有異議,可向安全生產部提出書面申訴。如無申訴視為認同考核。

2、公司內部考核由公司財務部在工資中扣除,外協施工單位在工程結算款中扣除。

3、公司財務部將對罰款單獨進行立賬,所收繳的罰款作為公司安全保障基金。

第三章附則

第6條外來施工單位及各廠家現場服務人員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7條嚴禁各級檢查人員收取現金罰款。

第8條安全生產部有權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隨時對本制度進行修改和補充。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二

1、安全經營工作例會制度

1、為充分發揮公司及項目安全經營管理的監督管理作用,做好對管理處安全經營狀況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經營問題的對策制訂,公司實行安全經營例會制度。

2、公司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經營工作會議,對公司半年來的安全經營工作進行總結,對下半年度的安全經營規劃及安全經營工作進行部署。

3、公司每月末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經營會議,分析、研究本公司的安全經營形勢,落實下個月安全經營管理目標。

4、公司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經營會議,對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經營形勢進行分析,研究、統籌、協調、指導公司的重大安全經營問題。

5、公司必須堅持使安全經營例會制度化,並認真做好會議記錄,確保使每次會議都有一定的實質內容,都能解決一定的實質問題。

2、安全經營檢查制度

1、為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經營,必須加強管理處安全經營檢查。

2、安全經營檢查的依據:國家及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經營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規程及政府、上級部門和公司有關安全經營的各項規定、制度等。

3、各級安全經營檢查應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教育培訓、查安全防護等為主要內容。

4、公司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為主,以查處安全經營隱患為主要內容,每月至少組織進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屬項目應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對安全問題進行專項、重點檢查。

6、公司應根據經營實際及綜合氣候變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季節性安全檢查。

7、公司及項目安全檢查結束後,要認真全面系統地進行分析、總結和評價,要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並將整改、複查情況及時反饋到公司。

3、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安全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公司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秩序維護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安全知識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4、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各項目每日對項目進行安全巡查。每月對項目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各項目應將檢查情況及時上報公司,公司應將消防安全檢查情況中所發現存在的火災隱患,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5、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各項目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置符合國家及公司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6、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公司及相關技術人員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公司及相關部門。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事故的發生,保證職工的生命和企業財產的安全,保證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各部門要認真遵守國家、上級、本企業的有關規定,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做好安全生產的預防工作。

第三條 公司總監負責全面領導工作,安全事務部經理負責分管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 安全事務部作為安全生產工作常設機構負有管理職責。各生產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第五條 職工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並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義務。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六條副總監安全生產職責: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和貫徹實施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貫徹“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3、負責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生產製度的宣傳、教育、培訓、貫徹的組織工作;尤其是特殊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制定、修訂、審批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督促、檢查、考核所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並及時消除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事故隱患。

5、主持各類重大事故、重大隱患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6、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應及時消除或制定控制措施,確保公司生產安全。

第七條 安全事務部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參與制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章制度、文件及應急救援預案工作。

2、負責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監督、檢查、考核。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立即進行處理。不能立即處理的,要採取有效的措施,同時上報有關負責人。檢查處理情況要填寫詳細記錄。

3、作為公司級的生產安全員,負責對全體生產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新入崗、上崗職工的公司級安全生產教育工作。

4、應當經常性的深入各部門對生產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5、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上報、處理等事項。

6、負責監督特種設備的年檢、檢修及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培訓、持證上崗情況,並及時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7、負責對安全生產工作建檔及登記、記錄。有權制止、處理生產過程中的違章行為。

第八條 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1、全面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和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2、在計劃、佈置、檢查、評比、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要計劃、佈置、檢查、評比、總結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3、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貫徹執行“特殊工種必須經考試合格,持有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和“新工人、新調換工種人員在工作之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才可上崗。

4、組織本部門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隱患,採取整改措施。

5、加強班組建設,充分發揮各級安全員的作用。開展羣眾性的安全生產活動。

6、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時,應積極保護好現場;立即向上級報告並負責查明原因。採取有效措施杜絕事故的再次發生。

7、組織制定本部門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8、組織制定本部門執行臨時性任務時的安全防護措施。

9、有權拒絕上級部門或領導的不安全指令;有權對安全生產有貢獻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職工提出獎勵或處分意見。

第九條 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嚴格執行公司、部門有關安全生產製度、安全操作規程。

2、具體佈置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搞好“班組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及時向上級報告,並採取防範措施。

3、負責檢查、監督、考核本班組職工安全生產情況;督促職工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防護器具。及時糾正違章操作行為。

4、對本班組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負責對新調入和轉崗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

5、發生事故時要及時組織實施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自救並減少損失;做好現場保護工作,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6、對日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檢查、培訓等各項工作應做好詳細記錄。

7、有權拒絕、制止、勸阻、批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強令冒險作業。

第十條 班組安全員職責

1、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和安全檢查工作。

2、積極宣傳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教育本班組人員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時糾正本班組人員的違章操作和冒險作業。

3、及時瞭解和掌握事故情況,保護現場;及時向領導彙報。參加事故的調查和分析,提出防範措施。

4、搞好安全防護用品的維護、保養和合理使用。

5、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報告班組負責人處理。

第十一條 職工個人安全職責

1、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不違章作業,並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自覺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瞭解、掌握本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3、堅持安全自查制度,發現異常及時處理;發現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消除並及時向領導報告。

4、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對安全生產提出建議。

第三章、生產安全組織

第十二條 安全事務部作為公司生產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公司總監、副總監的領導下工作。並依照本制度對全公司各部門或人員按章行使職權。

第十三條 公司設置安全部經理為公司級安全生產管理員,各部門、班組負責人即為部門、班組級生產安全員。

第十四條 建立覆蓋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網絡。

第四章、安全生產檢查

第十五條 安全檢查的目的是消除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六條 實行三級安全檢查制度,即: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其任務是:監督檢查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執行情況;發現事故隱患;制止、糾正、處理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第十七條 安全生產檢查分為日常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前後檢查和不定期檢查。

一、日常性檢查包括:

1、公司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考核內容:查領導、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

2、部門級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內容是重點部位、安全標誌、操作規程。

3、班組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日一次。內容是班前、班後檢查;職工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情況;機器設備運轉情況等。

二、專業性檢查包括:特種設備運行情況;操作人員工作情況。由主管部門組織進行。

三、季節性檢查內容:根據季節特點,為保證生產安全的特殊要求進行的檢查。

四、節假日前後檢查內容:停產前、重新生產後是否有安全措施。

五、不定期檢查包括:隨時抽查、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試產等。

第十八條 安全檢查與整改相結合,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應當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十九條 各級、各類生產安全檢查必須做好檢查記錄,健全檢查檔案。

第五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二十條 實行三級安全教育,只要符合“三新”條件者(新入公司的從業人員;新調動工種的從業人員;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都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經各級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第二十一條 離崗和病休超過三個月的人員,必須進行復工前的安全生產教育。

第二十二條 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會同人力資源部進行,並做好記錄。教育內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知識以及其他應知應會內容。

第二十三條 部門級安全教育由部門負責人或安全員負責,並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本部門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生產特點;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等。

第二十四條 班組教育由班組長及安全員負責,並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本班組生產內容;職工安全生產職責;機械設備的性能、特點及使用、維護方法;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等。

第二十五條 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全員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第二十六條 各級領導和安全員應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加強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意識,提高職工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七條 安全技術考核:

1、凡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須到生產技術部填寫《安全考核證》,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未經安全技術考核者不得獨立進行操作,否則追究領導責任。

第六章、特種設備及操作人員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條 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按要求定期進行檢驗;新增特種設備必須經有關部門安全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九條 必須建立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和運行管理制度(技術檔案管理、安全操作規程、維修檢查、定期檢修、應急措施等)。

第三十條 特種設備嚴禁帶病運行,發現異常必須及時處理;安全檢驗超過有效期的不得使用。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防爆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十一條 特種設備發生事故,必須採取緊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七章、安全防範與隱患整改

第三十二條 安全預防措施包括:對突發事件及其危險性的分析;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危險性分析包括:特徵、觸發條件、事故演變過程、後果等。

2、應急救援預案;針對生產經營場所、設備設施存在的潛在危險及產生的後果,制定採取的方法、步驟。

第三十三條 對重大事故隱患發放《施工隱患通知書》,由安全事務部填寫。內容包括:隱患項目、整改意見、解決期限;《通知書》由部門負責人簽收,解決後返回安全事務部。

第三十四條 隱患整改包括下列內容:

1、由於人為因素(如: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脱崗等)造成安全隱患的必須立即糾正。

2、由於設備設施、線路老化、損壞嚴重等原因造成安全隱患的,能整改的應立即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應立即報告本部門負責人。

3、對於各類隱患的整改,要按國家標準執行,不得增加新的隱患;由於資金問題解決不了的,應立即向有關領導彙報。

4、各級安全檢查人員對檢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逐項分析研究並落實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班組能整改的不上交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門;部門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

第八章、設備與設施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條 生產設備、設施在使用前,應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人員應佩戴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

第三十六條 壓力容器必須嚴格按規定的操作壓力及操作温度使用,不得超壓、超温和超負荷運行。工作指標變動,必須報請有關部門和領導批准。

第三十七條 電器設備、設施的安裝,應嚴格按照國家和貴陽市電器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三十八條 電器設備、設施應有良好的接地零保護並定期校驗;周圍要通風良好、整潔、無雜物堆積。

第三十九條 電工安全用具和絕緣用品要齊全、良好,要定期校驗;手持電動工具應有防漏電保護裝置,手持電動工具要集中管理,專人負責。

第四十條 嚴格執行臨時線的使用申請、審批制度。未經批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經批准的使用後應及時拆除。

第四十一條 在易燃易爆和高温場所安裝電器設備時,必須要有防火、防爆措施。

第四十二條 電器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並取得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第九章、傷亡事故與職業病安全管理

第四十三條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各部門必須積極搶救,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同時要保護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

第四十四條 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按應急預案規定,聽從指揮;各部門應協同做好現場搶救和警戒。

第四十五條 事故發生後,必須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第四十六條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部門,應填寫事故登記表並將事故報告書一同送交綜合管理部。一般事故及輕傷不超過兩天;重大事故及重傷不超過五天。

第四十七條 一般事故應在兩天內由本部門負責人組織事故分析會,查找原因,提出防範措施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較大事故應由副總監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制定防範措施,並對責任者進行處理。對於蓄意製造事故,造成嚴重後果須追究刑事責任的,應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八條 重大事故應由公司組成調查組,進行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第四十九條 受傷職工必須具備下列條件經鑑定有主管部門備案,方可列為工傷:

1、由受傷職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填寫職工傷亡登記表,按規定時間報主管部門;

2、須有受傷時在場其他職工的`證言材料;如當時一人在場,要有班組長的證言材料;

第五十條 工傷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對有爭議的工傷由勞動鑑定委員會處理。

第十章、安全生產獎懲規定

第五十一條 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與獎勵:

1、對及時發現重大安全隱患並積極整改,有效制止事故發生的;

2、合理化建議被採納,且效果明顯的;

3、安全事故處理過程中有立功表現的。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應給與處罰:

1、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者;

2、違章作業和冒險作業導致事故發生的;

3、破壞事故現場,瞞報或謊報事故的;

4、事故發生後,不採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複發生的;

第十一章、附則

第六十九條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管轄範圍。

第七十條 本規定如有國家、貴陽市及上級指定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國家、北京市及上級指定的法律、法規、規章為準。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為搞好公司內安全運輸,順利完成在產品加工件週轉任務,防止由於車輛傷害造成的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凡公司各類車輛,包括剷車、電瓶車、各類汽車司機均應遵守本規定。

2、在公司區域主幹馬路、各車間外環馬路、車間安全道上行駛的各類車輛均應按此制度執行。

3、公司區域主幹馬路指公司北門直至水暖組,公司東門到三車間。其餘為廠區支幹馬路。車間內部有白色間斷標記的通道為車間安全道。

4、主幹馬路各類機動車輛,時速應在10公里以下;支幹馬路時速應在5公里以下;車間安全道及主幹、支幹馬路拐轉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

5、各類車輛在起步、出入車間大門、倒車、調頭、拐彎、過十字路口時應鳴笛減速,通過各路口,司機應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在會車時應做到先讓,先慢,先停。

6、一切車輛,除在主幹馬路外一律不準超車。在主幹馬路超車時要鳴笛示意,待前車同意後,方可超車。

7、各類車輛在主幹道、支幹道、車間通道一律靠右行駛,在轉彎時應打開轉向指示燈,無轉向指示燈的車輛,在轉彎時司機應伸手示意。左轉彎時必須轉大彎。

8、各類車輛進入庫房、車間時應密切注意周圍環境和人員動向,並應鳴笛,低速(時速不超過3公里)慢行,隨時做好停車準備。

9、主幹馬路一律不得在白天(6時至20時)將車輛停放在主幹馬路上,防止交通阻塞。十字路口、交通要道附近不得碼放高物,防止阻擋司機視線。

10、各種車輛(包括私人摩托車)在7時至18時不得在公司區域內各種道路上練車。

11、各類車輛的司機除應遵守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外,還必須嚴格貫徹執行本規定。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1.員工出入保衞

1.1凡本公司員工均應熟讀“員工守則”,自覺履行各項義務。維護公司正常生產、工作和生活秩序,遵紀守法,樹立自我防範意識,增強主人翁責任感。

1.1.1不得攜帶各種違禁品、危險品和與生產、工作無關的物品進入廠區和工作、生活場所。

1.1.2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帶熟人進入生產區參觀和食堂就餐。

1.1.3不得私帶公物出廠變為己有。

1.1.4上下班按時打卡,並主動接受門衞保安人員的安全監督和檢查。

1.2外來人員:值勤保安對待外來人員,應做到笑臉迎送賓客,善用文明禮貌語,樹立企業第一形象,並主動為來訪人員提供必要的服務,做好下列接待工作。

1.2.1首先詢問來意,填寫“來訪人員工作通知單”然後電話聯繫或引薦對口接待部門或接待人。來訪結束後回收“來訪人員工作通知單”並存檔備查。

1.2.2來訪人員如因工作需要進入生產區參觀、考察或學習時,應由接待部門填寫“非生產人員進入潔淨區審批單”,經審核批准後並按“生產區外來人員管理制度”程序,由接待人陪同進出。未辦上述手續的,門衞保安有權制止進入。

2.公司財產保衞

凡公司員工均應遵循“愛廠如家、惜財如命”和提高警惕,防患於未然的思想,切實做到:機開勤護理、下班必停機、機停關電源、鎖門才離開等,並做好下列各自的工作。

2.1火災防護

2.1.1倉庫、車間及辦公場所內嚴禁吸煙或擅自攜帶引火物品。

2.1.2危險品週轉庫存放的各種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險品不得超出一週用量,並經常保持良好的通風狀態。

2.1.3各車間用於消毒和生產的'酒精應控制在日用量範圍。

2.1.4滅火設備應照規定設置,並放在明顯容易取用的地點,並定期檢查,應保持隨用狀態。

2.1.5電器及線路不得使用過大的保險絲,電器設備使用後,應關閉電源。

2.1.6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必要時遷移。

2.1.7食堂使用的爐灶、煤氣應防滲漏,下班時應關閉各閥門。

2.2盜竊防範

2.2.1現金、貴重物品及機要文件,下班後應放置於安全的櫥櫃中。

2.2.2值勤保安人員應隨時注意進出人員。夜間值勤的保安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在公司內巡邏。

2.2.3未經批准,不得攜帶各種物品出廠,否則保安人員不得放行。

2.2.4竊案發生後,應保護好現場,並立即上報有關單位偵察。

3.保安值勤保衞

3.1凡本公司保安人員,除自覺遵守“員工守則”外,均應熟悉本制度,為維護公司秩序,認真履行下列義務。

3.1.1服從總經辦的命令,接受行政辦的管理和監督。

3.1.2待人接物須謙恭有禮不得怠慢。

3.1.3值勤時態度宜嚴肅且精神煥發。

3.1.4處理各種工務必須公正廉潔。

3.1.5不得泄漏公司機密。

3.1.6不得酗酒、、滋事。

3.1.7應明確公司的組織、環境及各級人員的姓名。

3.2公司保安人員的職責:

3.2.1有關人、物、車輛進出的登記、通知、檢查、核對。

3.2.2預防盜竊、火災及其他危險事項。

3.2.3維護廠風廠紀和公司秩序。

3.2.4公司內警戒警備事項。

3.2.5廠區綠化環境的日常維護管理。

3.2.6倉庫所有進出物品的裝卸及監督檢查。

3.2.7公司大門值勤。

3.2.7.1注意公司員工及外來賓客的出入。

3.2.7.2各種報刊郵件的簽收登記。

3.2.7.3人員攜帶出廠的包裹檢查。

3.2.7.4防止不良分子進廠擾亂。

3.2.7.5注意進出員工的服裝是否整齊。

3.2.7.6監督打卡並協助行政辦整理員工每天出、缺勤情況。

3.2.7.7飲水機護理及換水。

3.2.8巡邏值勤

3.2.8.1值勤保安應堅守崗位,特別是對財務、倉庫、職工食堂等重要地段,應實行24小時監控,負責維護公司安全

3.2.8.2巡邏時應認真檢查不得做其他事務或與其他人閒談。

3.2.8.3遇有意外事故時應立即報告上級處理或報警。

3.2.8.4巡邏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3.2.8.4.1廠區內外有無盜匪潛伏。

3.2.8.4.2廠內和廠房周圍門窗及水電開關是否關閉或損壞。

3.2.8.4.3風雨雷電是否殃及公司財物。

3.2.8.4.4有無火種發生之跡象。

3.2.8.4.5有無在公司內酗酒、或在禁煙區吸煙和其他傷風化事項。

3.2.8.4.6分爭或聚眾喧譁的防止與取締。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條 總則

通過加強公司計算機系統、辦公網絡、服務器系統的管理,保證網絡系統安全運行,保證公司機密文件的信息安全,保障服務器、數據庫的安全運行。加強計算機辦公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團隊合作精神,把各部門相關工作做好。

第二條 範圍

1、計算機網絡系統由計算機硬件設備、軟件及客户機的網絡系統配置組成。

2、軟件包括:服務器操作系統、數據庫及應用軟件、有關專業的網絡應用軟件等。

3、客户機的網絡系統配置包括客户機在網絡上的名稱,IP地址分配,用户登陸名稱、用户密碼、及Internet的配置等。

4、系統軟件是指:操作系統(如WINDOWS XP、WINDOWS7等)軟件。

5、平台軟件是指:鼎捷ERP、辦公用軟件(如OFFICE 2003)等平台軟件。

6、專業軟件是指:設計工作中使用的繪圖軟件(如Photoshop等)。

第三條 職責

1、信息中心部門為網絡安全運行的管理部門,負責公司計算機網絡系統、計算機系統、數據庫系統的日常維護和管理。

2、負責系統軟件的調研、採購、安裝、升級、保管工作。

3、網絡管理人員負責計算機網絡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平台系統的安全運行;服務器安全運行和數據備份;Internet對外接口安全以及計算機系統防病毒管理;各種軟件的用户密碼及權限管理協助各部門進行數據備份和數據歸檔。

4、網絡管理人員執行公司保密制度,嚴守公司商業機密。

5、員工執行計算機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公司保密制度。

6、系統管理員的密碼必須由網絡管理部門相關人員掌握。

第三條管理辦法

I、公司電腦使用管理制度

1、從事計算機網絡信息活動時,必須遵守《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規定,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加強信息安全教育。

2、電腦由公司統一配置並定位,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允許私自挪用調換、外借和移動電腦。

3、電腦硬件及其配件添置應列出清單報行政部,在徵得公司領導同意後,由網絡信息管理員負責進行添置。

4、電腦操作應按規定的程序進行。

(1)電腦的開、關機應按按正常程序操作,因非法操作而使電腦不能正常使用的,修理費用由該部門負責;

(2)電腦軟件的安裝與刪除應在公司管理員的許可下進行,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允許擅自增添或刪除電腦硬盤內的數據程序;

(3)電腦操作員應在每週及時進行殺毒軟件的升級, 每月打好系統補丁;

(4)不允許隨意使用外來U盤,確需使用的,應先進行病毒監測;

(5)禁止工作時間內在電腦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玩遊戲、聽音樂等。

5、任何人不得利用網絡製作、複製、查閲和傳播宣傳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的內容

6、電腦發生故障應儘快通知IT管理員及時解決,不允許私自打開電腦主機箱操作。

7、電腦操作員要愛護電腦並注意保持電腦清潔衞生,並在正確關機並完全關掉電源後,方可下班離開。

8、因操作人員疏忽或操作失誤給工作帶來影響但經努力可以挽回的,對其批評教育;因操作人員故意違反上述規定並使工作或財產蒙受損失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並給予經濟處罰。

9、為文件資料安全起見,勿將重要文件保存在系統活動分區內如:C盤、我的文檔、桌面等;請將本人的重要文件存放在硬盤其它非活動分區(如:D、E、F)。(保存前用殺毒軟件檢察無病毒警告後才可)。並定期清理本人相關文件目錄,及時把一些過期的、無用的文件刪除,以免佔用硬盤空間。

10、所有電腦必須設置登陸密碼,一般不要使用默認的administrator作為登陸用户名,密碼必須自身保管,嚴禁告訴他人,計算機名與登陸名不能一致,一般不要使用含有和個人、單位相關信息的名稱。

II、網絡系統維護

1、系統管理員每週定時對託管的網絡服務器進行巡視,並對公司局域網內部服務器進行檢查,如:財務服務器。

2、對於系統和網絡出現的異常現象網絡管理部門應及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分析,制定處理方案,採取積極措施。針對當時沒有解決的問題或重要的問題應將問題描述、分析原因、處理方案、處理結果、及時制定出解決方案。

3、定時對服務器數據進行備份。

4、維護服務器,監控外來訪問和對外訪問情況,如有安全問題,及時處理。

5、制定服務器的防病毒措施,及時下載最新的防病毒疫苗,防止服務器受病毒的侵害。

III、用户帳號申請/註銷

1、新員工(或外借人員)需使用計算機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批准由網絡部門負責分配計算機、和登入公司網絡的用户名及密碼。如需使用財務軟件需向財務主管申請,由網絡管理部門人員負責軟件客户端的安裝調試。

2、員工離職應將本人所使用的計算機名、IP地址、用户名、登錄密碼、平台軟件信息以書面形式記錄,經網絡管理人員將該記錄登記備案。網絡管理人員對離職人員計算機中的公司資料信息備份,方可對該離職人員保存在公司服務器中所有的資料刪除。

IV、數據備份管理

服務器數據備份,應對數據庫進行自動實時備份,並每週應至少做一次手工備份,並在備份服務器中進行邏輯備份的驗證工作,經過驗證的邏輯備份存放在不同的物理設備中。個人電腦的備份統一由各部門自行負責,可申請移動硬盤、信息光盤等儲存介質進行安全備份。

第四條 計算機/電腦維修

1、計算機出現重大故障,須填寫《計算機維修單》,並交IT管理員進行維修。

2、IT管理員對《計算機維修單》存檔,便於查詢各電腦使用情況。

3、須外出維修,須報分管領導審批。須採購配件,按採購管理流程執行。

第五條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暫定)

1、公司機密文件(由信息中心定義)外發第三方時,需經由上級主管審批通過後,方可外發,並登記備案備查;

2、員工外帶筆記本電腦時,須報請主管同意,並登記備案,以便保護筆記本中數據的安全。

3、機密文件打印時須登記備案;

4、控制USB存儲拷貝,工作需要拷貝時通知信息中心開放端口。

第六條 違規操作賠償標準

1、違規操作者:沒有造成經濟損失的,當事人和責任人賠償工作時間誤工費50-100元。

2、違規操作者:造成經濟損失的,追塑當事人和責任人相應經濟賠償。

第六條 附則

1、本制度由信息管理部門負責解釋,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2、本制度有不妥之處在運行中修改並公佈。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

1目的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規範作業現場安全行為,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護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公司所有生產活動

3職責

3.1各單位對本單位安全作業負責。落實作業證制度;按規定設置警示標識;貫徹落實職業病危害防治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按規定配置勞動防護用品;貫徹落實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公佈職業危害檢測結果;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對承包商進行安全管理;現場檢查安全作業措施落實情況。

3.2綜合管理部負責作業證的審批、公共安全警示標識的設置管理、公共場所作業安全管理和檢查各單位安全作業情況,發現問題立即通知生產單位進行整改,並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

4內容

4.1作業證管理

公司對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破土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等危險性作業實施作業證管理。

4.1.1各單位在進行以上作業之前,必須對作業進行風險分析,填寫作業證,作業證應有針對作業活動的安全措施和有效期、責任人、監護人等內容。填寫完的作業證報綜合管理部審批。

4.1.2未辦理作業許可證,不得進行危險性作業。

4.2警示標誌管理

4.2.1各單位應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場所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告知牌,警示標識的設置要符合《安全標誌》、《安全標誌使用導則》和其他有關要求,告知牌要載明危險物品的名稱、危害後果、預防措施、應急措施等。

4.2.2進行檢維修、施工、破土、斷路、吊裝等作業的單位要在現場設置相應的警戒區和警示標誌。

4.2.3產生職業危害作業的單位要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內容包括:相關職業危害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現場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4.2.4生產單位要在可能產生嚴重職業危害作業崗位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誌和警示説明,內容包括:職業危害的種類、後果、預防、應急救治措施及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4.3直接作業環節

4.3.1危險性作業

對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破土作業、臨時用電作業、盲板抽堵作業、斷路作業、高處作業、起重作業等直接作業環節,作業單位必須執行《作業許可證管理制度》,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控制措施,配備、使用安全防護用品,配備安全監護人員等,作業單位對作業過程和結果負責。作業證未經綜合管理部批准,不得進行作業。

4.3.2承包商作業

進入公司施工作業,必須按照《承包商管理制度》接受公司管理,施工人員必須進行相關培訓教育,各種作業活動必須按公司制度辦理手續,施工人員必須按相關規範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完善安全設施,參加公司與該施工有關的安全聯席會議等,施工現場所在單位要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檢查要有記錄。綜合管理部對施工作業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提出整改要求,並監督實施。

4.3.3危險化學品作業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和公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進行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出入庫、運輸、裝卸等作業。必須嚴格按要求配備安全設施,建立管理台帳,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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