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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社會保障制度(精品多篇)

公司社會保障制度(精品多篇)

公司社會保障制度(精品多篇)

公司社會保障制度 篇一

[重要意義]

全面建成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是社會保障體系自身發展完善的必然要求。堅持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基本方針,按照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的基本要求,實現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奮鬥目標,更好體現社會公平正義,努力滿足人民羣眾差異化需求。這是社會保障體系自身發展完善的必然要求,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契合。

全面建成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是在保基本基礎上滿足人民羣眾多樣化多層次的保障需求。在保障項目上,堅持以社會保險為主體,社會救助保底層,積極完善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優撫安置等制度;在組織方式上,堅持以政府為主體,積極發揮市場作用,促進社會保險與補充保險、商業保險相銜接。要積極構建基本養老保險、職業(企業)年金與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商業保險相銜接的養老保險體系,協同推進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發展,在保基本基礎上滿足人民羣眾多樣化多層次的保障需求。

全面建成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是基本要求。兜底線,就是要發揮社會政策的託底功能,切實保障羣眾基本生活需求,兜住民生保障底線,堅守社會穩定底線;織密網,就是要實現制度最廣泛的覆蓋,讓人人都能享受基本社會保障;建機制,就是要持續深化改革,建立健全體制機制,不斷提高社會保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是奮鬥目標。覆蓋全民,就是要不斷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基本實現法定人員全覆蓋;城鄉統籌,就是要統籌推進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合理縮小社會保障領域的城鄉差異;權責清晰,就是要明確各級政府和用人單位、個人、社會的社會保障權利、義務和責任;保障適度,就是要根據經濟發展確定保障待遇水平,合理引導羣眾的保障預期;可持續,就是要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收支平衡,制度長期穩定運行。

[存在問題]

從當前來看,我國也面臨着社會保障事業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制度分割導致了地區利益與羣體利益的失衡。以法定的基本養老保險為例,迄今仍然停留在地區分割狀態,導致不同地區籌資負擔畸輕畸重和基金餘缺兩極分化現象。醫療保險在一些地區仍然是按照職工、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三大羣體的分割狀態,同一地區不同身份的人口享受的是不同的醫療保障待遇,更造成了醫療保險基金的分割化,進而影響到基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了醫療保險制度的風險分散與保障能力。

另外,我國整個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還存在一些發展不充分的地方,比如還有一些制度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方面還存在不順暢的問題,養老保險制度還存在一些不夠到位、不夠規範的問題,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以及養老保險繳費中斷之後如何銜接的問題。

老、育幼、助殘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務發展不足。在過去30多年間,整個社會保障體系所表現出的特徵是經濟保障受到高度重視並確實取得了巨大成效,但服務保障供給嚴重不足,養老服務、托幼服務、殘疾人服務等社會福利事業因政府投入有限性與市場、社會投入積極性沒有得到有效調動,一直處於發展不充分的狀態,直接影響到了城鄉居民後顧之憂的解除,也制約了城鄉居民生活質量的持續提高。

[參考對策]

確保弱有所扶,必須努力實現社會保障高質量發展,需把握好以下幾方面的關係。

政府與市場的關係。社會保障建設是一項涉及諸多方面的系統工程。其中,政府與市場的關係居於核心位置。目前,我國已構建起國家保基本、企業保補充、個人投商保的社會保障模式,政府提供基本保障,市場積極發揮作用,較好實現了政府與市場責任的平衡。進入新時代,全面建成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必須進一步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一方面,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圍繞“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的要求投入更多資源,設計更為合理的制度安排。大力推進全民參保,實現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等基本法定保障應保盡保。深化社會保險制度建設,統籌整合現有制度,優化籌資機制,完善社會保險制度體系。另一方面,充分發揮市場作用。推動基本社會保險與市場保險體系對接,構建基本社會保險、補充保險、商業保險“三位一體”的社會保險體系,努力滿足多樣化、個性化、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需求。

公平與效率的關係。社會保障為社會成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更加註重公平。但也應看到,公平的增進有賴於效率的支撐,效率的提升離不開公平的推動。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既堅持公平取向,又注重公平與效率的平衡。促進社會保障高質量發展,必須進一步處理好公平與效率的關係。在維護公平方面,按照共建共享理念,深化全民參保,努力讓社會保障覆蓋全體人民,特別是加強困難羣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同時,發揮社會保障的收入再分配調節功能,促進縮小居民生活水平差距。在提升效率方面,在加強基本生活保障、消除廣大勞動者後顧之憂的同時,努力激發人們的勞動積極性。強化基本醫療衞生、教育、職業培訓等保障服務,着力提高勞動者素質,既改善社會成員生活質量,又提高社會經濟效率,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權利與義務的關係。建成權責清晰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必須實現權利與義務的有機統一。具體而言,既需要政府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實現可持續保障;又需要人人盡責、人人享有;還需要社會各方面依法自覺履行社會保障的責任和義務。隨着經濟社會發展,社會保障的絕對水平會不斷提高,但保障基本生活的功能定位不會也不能改變,否則國家就可能不堪重負,還會導致社會活力下降、“養懶漢”等一系列問題。進一步處理好權利與義務的關係,一方面要維護社會保障權益。按照“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的要求,加大政府投入,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羣眾的社會保障權益。另一方面要合理進行責任分擔。以社會保險為主體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強調權利主體在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前要履行相應的繳費義務。同時,要明確各級政府、個人、企業、社會的社會保障權利、義務和責任,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充分調動各種主體的積極性,使其切實履行責任和義務。

【重要切入點】

1.社會救助

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保基本、可持續的社會救助制度,編織一張兜住困難羣眾基本生活的安全網,確保網底不破,可以保障他們的基本生存權利和人格尊嚴,避免陷入生存窘境,防止衝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也能讓人民羣眾消除後顧之憂、安心創業就業,這對於推進市場化改革,促進社會公正,使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具有重要意義。

2.大病醫保

大病保險是衡量一個國家醫療保障水平的重要標誌。在我國,所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具體而言,就是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城鄉居民因患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給予報銷的一項制度性安排,是基本醫療保障功能的拓展和延伸,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公司社會保障制度 篇二

一、公司社會保險制度有那些內容?

企業為員工購買的法定社會保險標準是: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基本工資以上到其的百分之三百一作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準數額《本站·》。

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户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户。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户。

對職工而言社會保險現在通常説的是“五險一金”,具體五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一金即: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具體單位和個人承擔的比例是各承擔50%,那是按照個人全年平均工資計算的。國家規定的是:住房公積金不低於工資的10%,效益好的單位可以高些,職工和單位各承擔50%.

”五險"方面,按照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生育保險1%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0.8%也是全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

二、社會保險辦理流程

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準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税地(非納税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係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社會保險制度是國家強制實施的,因此各個單位,各個企業以及個人都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費率和流程,對社會保險進行繳費。如若員工所在企業或單位未按照規定對員工社保進行繳費,員工可採取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

公司社會保障制度 篇三

我國將建立公務員社會保險制度

國家公務員局相關負責人日前表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公務員制度改革的方向和重點已經明確,即健全和完善中國特色公務員制度,建設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公務員隊伍。

這位負責人表示,今後,我國將完善公務員考試錄用和從基層遴選制度,進一步優化領導機關公務員來源結構和經歷結構,要繼續加大從基層一線選拔公務員力度,進一步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建立健全從村(居)黨支部書記、大學生村官和工人、農民等基層一線人員會考錄公務員制度。到2012年,中央機關和省級機關錄用公務員,除部分特殊職位外,均要從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會考錄。

我國還將完善公務員考核、獎懲、辭退、問責等制度,加大監督約束與激勵保障力度,褒獎先進、鞭策落後,加強基層公務員教育培訓,幫助基層公務員掌握新知識、新技能、新本領,提高正確執行政策、依法辦事、做好羣眾工作、解決實際問題和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的能力。

在深入實施公務員法方面,對一些長期困擾公務員隊伍建設和管理的難題,將積極探索,力求取得突破。還有一些問題,如公務員社會保險制度等,要進行前瞻性制度設計和試點。對出台的法律法規,將加大執行力度,維護法律

公司社會保障制度 篇四

一、健全社會保障制度是推動經濟增長,實現全面小康社會目標的必然選擇

改革開放20多年來,是我國在建設小康社會的道路上不斷前進的歷程,到上個世紀末,我國人民生活水平總體上基本達到小康,按有關部門確定的16個指標進行測算,2000年全國平均實現程度為96%。但目前的小康還只是一種低水平的、不全面的、發展很不平衡的小康。我國農村還有3000萬人沒有解決温飽,城鎮有近2000萬人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線以下,有相當一部分人口雖然解決了温飽但距離比較富裕的小康生活還有較大差距。因此,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的任務還相當艱鉅。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推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任務,首先取決於國民經濟能否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市場經濟運行總是伴隨着不穩定性,這是由市場經濟內在規律作用決定的,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存在。造成經濟不穩定性的因素主要包括:

(1)信息的不完備。在高度專業化分工的社會化大生產條件下,在瞬息萬變的市場競爭中,在一定的經濟活動時限內,無人能夠具備全部必要的信息,人們接受信息、傳遞信息和應用信息的能力總是有限的。信息不完備,就可能導致經濟決策失誤,造成競爭失敗。

(2)競爭機制作用。競爭機制是市場經濟的內在機制,是價值規律作用的實現形式。企業無一例外必須參與產品技術、成本、質量、服務和價格等激烈的競爭,必然承受殘酷的優勝劣汰。上輪競爭的大浪淘沙,形成這一輪的市場均衡,又為下一輪競爭和實現新的均衡開闢道路。任何企業都不敢保證自己永遠是贏家,相反,在競爭中被淘汰的企業卻屢見不鮮。企業的關閉、破產,關係到勞動者的命運,直接影響人們的收入狀況和生活境況,必然造成經濟不穩定性。

(3)投資跟進陷阱。當一種商品或服務在市場供不應求時,價格上漲,利潤豐厚,企業會自動跟進先期投資者,把資本向這一領域轉移。在當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生產力的迅猛發展,掃除了大規模、大範圍配置資源的障礙,企業為了搶佔先機,獲得更大的利潤,促使這種經濟跟進行為更加迅速,更加集中。過去一種商品的興衰週期是十幾年、幾十年,現在一種新產品剛面市,就會有大量投資跟進,迅速集聚生產資料和勞動力要素,不斷擴大生產規模,更新換代,幾年內就走完了從供不應求到供求平衡再到供過於求的路程。金融市場更為典型,一些金融產品的行情週期只能以小時為計,競爭便塵埃落地。在這個過程中,隱含着擴張的盲目性,在造就創業成功者和投機勝出者的同時,也使相當一批盲目投資者跌入“跟進陷阱”,被淘汰出局。

(4)科技革命帶動的結構調整。以信息技術為先導的新科技革命蓬勃發展,在經濟增長中日益發揮着實質性的作用。科技革命大大推動了產業結構調整和企業組織結構調整,充滿彈性的資本、技術和勞動力市場是結構調整的基礎和前提。這意味着工人在經濟風險面前更加脆弱。技術革命帶動勞動生產率提高,其趨勢是力爭用越來越少的人力生產出越來越多的產品。技術或市場變化甚至一夜之間就能毀掉公司的贏利地位,勞動者也不能置身於這個過程之外,使一部分人處於結構性失業,陷入困境;一部分人雖然報酬較高,但工作並無保障;還有一部分人由於自身條件的侷限,被排斥在競爭之外,成為長期貧困人口。

(5)外部突發事件。來自經濟系統外部的一些因素,往往起到推動經濟不穩定性增強的作用。如嚴重自然災害、政府決策失誤、他國金融危機、戰略性物資和產品進口價格上漲、戰爭以及突發性政治事件等等,都可能激發一國內的經濟不穩定,進而對世界經濟產生衝擊。

(6)經濟全球化進一步加劇了經濟不穩定性。經濟全球化的進程不斷加快,使得各類經濟資源打破地域、民族和國家的界限,在世界範圍內自由、頻繁、大量的流動,力求得到最佳配置,尋找更廣闊的市場。各國之間的經濟活動日益相互開放,相互依存,這種緊密聯繫的經濟運行交匯為世界經濟潮流,又反過來制約着各國經濟的發展,導致世界經濟更為激烈的競爭。國際融資發展迅速,跨國持有股票和債券的現象越來越普遍。國際金融市場波動增加了國際金融業的敏感性和脆弱性,一國的股市或匯市的跌宕起伏,馬上波及其他國以至產生全球效應,甚至引發一場經濟風暴。1997年至1998年的亞洲金融危機,2001年下半年以來美國受“9·11”事件影響,經濟不景氣,就引起整個世界經濟增長下滑。因此,一個國家想遊離於世界市場之外獨立獨行的時代已一去不復返了。

可見,經濟不穩定性不僅僅是由於經濟外部的原因導致的,它們還內在於追求經濟增長的過程中。增長的主要來源中的大多數因素同樣也是不穩定性的根源,隨着不穩定性的增長,創新和贏利的機會也在增加。也就是説,經濟增長和經濟不穩定性是同根生長、相互依存、相互制約的對立統一關係,是伴隨着市場經濟發展進程中的必然現象。

經濟不穩定性影響人們的理性選擇。作為“經濟人”,從自身利益最大化出發,會自動採取規避和抵制經濟不穩定性的行為。作為消費者,面對目前和即將需要支付的生活需求不斷增加,一般會強化儲蓄傾向,把收入中更多的部分積攢起來,為應付未來的生活所需;強化流動偏好,在手頭上保存更多的現金,以防止突然來臨的風險。作為投資者,由於投資回報收入的不確定性增強,投資行為更加謹慎,造成投資增長緩慢或下降。經濟人對抗經濟不穩定性的行動匯合,對整個社會經濟運行過程產生直接的影響。一是減少了即期消費和投資,使得有效需求不足,產品相對過剩。企業開工不足,裁減員工,造成大量失業。進一步形成對經濟穩定增長的壓力。二是引起調控失靈。在經濟不穩定性比較突出的情況下,國家宏觀調控的效果不佳。儘管中央銀行連續降息,國家採取積極的財政政策,發行國債,興建公共設施,期望啟動消費和帶動社會投資。但事實上銀行儲蓄仍然只增不減,消費市場依然疲軟,私人消費支出和私人投資尚未成為帶動增長的主要力量。三是如果經濟不穩定性狀態得不到改善,經濟就會在低迷狀態下運行,被競爭淘汰的失業人員和社會貧困人口急劇增加,社會矛盾尖鋭,甚至會釀成經濟危機和社會動盪。這種情況在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都曾經發生過。有的專家認為,由於社會保障改革,所以人們不敢花錢。這個觀點不全面。實質上是由於經濟不穩定性,人們不敢花錢;恰恰由於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人們就更不敢花錢了。

在現代市場經濟發展中,着力於效率的市場機制和着力於公平的穩定機制同等重要,缺一不可。沒有效率就沒有公平的基礎,沒有公平就沒有效率的實現。市場機制的手自發地揮舞,穩定機制卻需要宏觀調控,以達到有效需求與供給的均衡。什麼樣的公共政策能夠促進這樣的均衡呢?這就必須根據經濟人抑制經濟不穩定性行為的規律性,綜合運用分配政策、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增強收人增長的不確定性,使人們恢復和保持有效需求的合理增長。其中一個直接和有效的穩定機制就是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健全的社會保障制度是經濟增長的內在穩定機制。

首先,社會保障制度在社會基本生活層面上保證收入的穩定性,推動有效需求適度增長。社會保障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各個經濟人抑制經濟不穩定行為的集合。通過國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積累社會保障資金,形成個人收入不確定部分的補充,當人們擔憂自己失業、退休、生病和出現事故傷殘時所需求的支出沒有或缺少收入來源時,社會保障提供了相對比較穩定的收入,來滿足基本需要,從而恢復和保持有支付能力需求的適度增長。社會保障制度傳遞了經濟增長穩定性的信息,改善了人們的收入預期,有利於擴大消費需求,刺激投資需求,拉動公共和私人部門增加投資。其次。社會保障運行過程是一個巨大的經濟變量,年運行資金3100億元,其中養老、失業基金2300億,財政支出800億。社保基金的一收一支,可以調節供求失衡,使經濟步入良性發展軌道。再次,市場競爭機制作用不會自動幫助那些因各種無法抵禦自然災害和市場風險的困難羣體,不能自動消除貧困。社會保障制度彌補了“市場失靈”,通過轉移支付調節社會收入,改善收入差距懸殊狀況,緩解市場競爭的不良後果,促進社會公平。

二、健全社會保障制度是維繫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證

一方面,從長遠看,本世紀前20年既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機遇期,也是進入老齡化社會的風險期。我國老齡化社會具有高齡、少子、大基數、高速度的特殊性。我國現在超過60歲的人口接近全國人口的10%。預計明年我國60歲以上人口將達到1.4億人,佔總人口的10.2%,當年淨增1300萬。到2030年達到21.9%,佔全世界老齡人口的29%。65歲老人比例從7%上升到14%。法國用115年,瑞典用85年,德國、英國用45年,我國將只用 26年(2003——2029)。我國是在剛剛進入低水平的小康社會情況下,在人均國民收入遠低於發達國家的階段最先進入老齡化社會的發展中國家。而這一時期又是以獨生子女勞動力為就業者主力軍的階段。養老、醫療等保障制度是代際分配關係,如何協調處理好經濟可持續發展、社會可持續發展、社會保障可持續發展的關係,是國家長治久安的大問題。

另一方面,從目前看,在體制轉型時期,穩定問題尤為突出。社會保障制度能夠幫助陷入生活困境的社會成員擺脱生存危機,使得大多數人能夠分享經濟增長的好處;大多數人能夠承受體制轉型的壓力。有了這“兩個大多數”,才能夠防範和化解社會成員因生存困難引發社會秩序混亂與失控的風險,避免社會矛盾衝突,鞏固國家政權。在這一點上,發達國家從來就開宗明義地把社會保障制度作為調整利益集團關係的手段。西方學者和政要普遍認為,在制度層面,近百年來特別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社會保障制度無疑在一定程度上拯救了資本主義。在我國經濟主體多元化和利益多元化的今天,也絲毫不可忽略社會保障制度的巨大政治功能。

三、社會保障制度是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的必要條件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不僅要看經濟增長的速度和勞動生產率的提高,也不僅要看經濟結構、政治運作和社會環境的改善,還要看人的全面發展程度。馬克思有句名言:人們奮鬥所爭取的一切,都與他們的利益有關。生存權利是人的首要權利,是實現人的全面解放和充分發展的必要條件。社會保障制度為社會成員提供基本生活的安全感,維護了人格尊嚴,保障人的生存權利。通過建立醫療保障制度、社會救助貧困學生、實施失業者職業技能培訓等措施,保障人的發展權利。社會保障制度還拓展了人的社會發展空間。人的發展必將經歷從“家庭人”、“單位人”向“社會人”的過渡,進入市場經濟,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打破了固定的身份,人越來越成為“社會人”。加之人們生活方式的社會化和家庭結構的小型化,人們已經不能完全依靠單位和家庭來保障自己的生存和發展。人的社會化呼喚建立健全新型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障制度不論貧富,不論強弱,包容了社會各階層人員,充分體現人的社會性,成為溝通社會成員的紐帶和橋樑。

我們必須從國家長治久安的高度來認識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從國情出發來健全社會保障制度。要按照我國生產力發展水平不高、呈現二元結構的實際,人口眾多、老齡化集中到來的實際,社會保障資金積累不足、財政支撐能力有限的實際,結構調整與體制轉換交融、工業化、城市化並進,各種社會矛盾交織的實際。加快完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別要突出抓好這樣幾件事

第一,加快社會保障制度立法,社會保障制度具有規範性和強制性的特點,各國都是先法而後行。目前,我國還主要依靠行政法規,已經很不適應。尤其是養老、失業、醫療和低保這“四保”,迫切需要基本成熟一個就出台一個,逐步在實施中完善。

第二,遏制退休低齡化趨勢,世界趨勢是逐步延遲退休年齡,我們不能逆行。應把領取養老金年齡與退休分開,嚴控提前退休,適當時機延遲退休年齡。

第三,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障資金。強化徵繳,堵塞漏洞;制定法定預算,不搞分光吃淨,形成財政社會保障資金積累;開設個人限額養老儲蓄,免徵利息税,作為社會養老的補充;國有資本出售收益歸入社會保障基金;規範彩票收入使用,彩票屬於國家壟斷資源,應當統一規範發行,按需調劑使用,避免成為部門所有;其他收入,如利息税積累、放開護照申領收費等。

第四,建立社會保障支出的合理增長機制。社保資金支出具有剛性,上去容易下來難。社會保障支出應主要與物價指數掛鈎,而不應主要與工資增長掛鈎,如果形成與工資掛鈎的增長定式,就難以解決工資與養老金輪番增長,且人們心理仍相互攀比不滿意的怪圈。

第五,妥善解決當前的難點問題,如企業裁員處理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問題、特殊困難人員再就業問題、貧困家庭的醫療救助問題、社會保障制度的二元結構以及農村扶貧救濟問題等,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有力的推進器和穩定的安全網。

公司社會保障制度 篇五

第一條為了保障職工享有社會保險權利,自覺履行社會保險義務,促進保障型和諧社會的建設,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及分支機構所以職工。

第三條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等五種。

第四條公司按照當地領導保障行政部門的有關管理規定,依法為職工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公司人力資源部應詳細瞭解新錄用職工的社會保險情況和生活保險的意向,及時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五條新錄用職工進入公司後5日內罷了工傷保險手續,次月5日期辦理養老、生育、醫療、失業保險等手續。

第六條工傷保險費從其上崗的當月開始繳納。養老、生育、醫療、失業保險費從其上崗的次月開始繳納,之前脱節的繳費時間由職工自己補繳和承擔費用(公司可為其代繳)。

第七條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由公司和職工按國家規定的比例共同負擔,職工個人負擔部分,有公司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職工應依法配合公司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並同意由公司代扣代繳職工負擔部分的社會保險費。具體標準按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費率,公司另行公佈。

第八條公司把職工同意參加社會保險作為錄用條件之一,蔣職工拒絕參加社會保險視為嚴重違反本公司的規章制度。

職工已經參加社會保險的,應向工商承諾事實,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

第九條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15日內,公司人力資源部應為職工辦理好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十條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應辦理退休手續的,一般要提前1個月做好工作交接準備。從辦理退休手續到次月停發工資。

第十一條對於初次參加養老保險的勞動者離退休年齡不足15年的,在職工同意不參加養老保險的前提下,按實際工作年度給予一定的養老補償金。

第十二條職工患病需要住院治療的,應及時報告公司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應幫助患病職工及時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醫療保險住院手續。

第十三條患病職工應到指定醫院就醫,炳必須資源、自覺合理用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銷目錄之外的用藥一般由職工自負。確定因醫療了想要該由公司報銷的,應事先得到公司同意。

第十四條困難職工因疾病、非因工負傷住院的醫藥費醫療保險基金不得報銷部分,公司從職工福利費中酌情給予補助,但一般不超過不得報銷部分的40%。

第十五條患病職工按規定銷售醫療期,職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公司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病假工資。

公司社會保障制度 篇六

一、公司社會保險制度是怎樣的

完善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和參保繳費政策。要適應勞動者就業流動性增強的需要,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政策。擴大參保繳費覆蓋面,儘快實現新農保、城居保對城鄉居民的全覆蓋;持續推進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擴面,重點是非公單位員工、勞務派遣員工、靈活就業人員、城鎮個體户,對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儘可能引導參加待遇水平較高的城鎮社保,抓緊研究針對家政服務業、網絡創業和就業等新就業形態從業者特點的參保政策。加快建立全民參保登記制度,從制度上保證基本社會保障覆蓋全民、人人享有,培育和提升羣眾的社會互濟意識,維護社保制度的長期穩定發展。要在擴大參保繳費覆蓋面、增強基金平衡能力的前提下,適時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有效平衡國家、單位和個人的負擔。

二、社會保險原則

一是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效率優先、兼顧公平”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要求。社會保險屬於國民收入的再分配,其待遇既要同個人對社會的貢獻掛鈎,以激勵職工的勞動積極性,提高生產效率,又要保障職工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公平。

二是保險水平與生產力相適應的原則。水平與我國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國家舉辦的社會保險,只能滿足職工的基本保障。這就要求制定各項社會保險的籌資比例、待遇標準、保險的範圍等,要綜合考慮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財政和企業的實際承受能力和社會保險的管理能力。

三是權利與義務相對等的原則。社會保險不同於完全由政府提供資金的社會救助、社會優撫等制度。要享受社會保險的待遇,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也就是説只有按時足額繳納規定的社會保險費,才能享受規定的社會保險待遇。

四是廣泛覆蓋互助共濟的原則。社會保險制度要逐步覆蓋城鎮所有從業人員,這既有利於建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保障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的權利,也有利於建立起一個在更大範圍內互助共濟、分散風險的社會保險“安全網”。

五是政事分開的原則。社會保險行政管理和事業經辦要由不同機構負責。行政部門主要是制定政策、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其實施情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承擔基金的收支、營運和管理,並接受行政和社會監督。

六是管理服務社會化的原則。社會保險實現社會化管理和服務,是社會保險的內在要求,也減輕用人單位的社會事務負擔,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條件。

三、社會保險的特徵

1、保障性

我國之所以實施社會保險,為的是讓廣大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之後,能夠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的治安和穩定。

2、法定性

社會保險是國家的一項立法,是國家強制實施的,因此享受保險待遇的個人及其單位必須按時地繳納社會保險,不能夠拖欠和不交。

只有依靠一定的法定性,社會保險才能夠得以實現,廣大的享受保險待遇者的利益才能夠得到保證。

3、互濟性

社會保險基金的組織原則是社會共擔風險,也就是由社會統籌資金,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然後根據互助互濟的辦法對社會保險基金進行統一調劑,提供相關服務,進行收入再分配,保障社會保險參與者的基本生活。

4、福利性

社會保險的目的不是盈利,而是以最少的花費解決社會保障問題,因此,它具有福利性質。

公司社會保障制度 篇七

《社會保險法》第三條規定,我國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

(1)廣覆蓋。就是社會保險制度的覆蓋面要廣,使盡可能多的人納入到社會保險制度中來。這是維護《憲法》和《社會保險法》賦予公民的社會保險權益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從我國推進社會保險制度建設的發展過程看,各項社會保險的覆蓋面都是逐漸擴大的;從國有單位到非國有單位,從單位職工到個體工商户、靈活就業人員,從就業相關人員到非從業人員,從城鎮人口到農村人口。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覆蓋全體居民,其目標是做到使人人“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與就業相關,主要覆蓋職業人羣。

(2)保基本。就是社會保險待遇以保障公民基本生 活和基本需要為原則。這是由我國現階段經濟發展水平決定的。確定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既要防止超出現實可能的過高標準造成國家財政、用人單位和個人負擔過重,又要避免有勞動能力的人過分依賴社會保險而妨礙其主動性、創造性的發揮。“保基本”是相對的,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應隨着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而逐步提高。

(3)多層次。就是社會保險除了基本保險之外,國家還鼓勵和支持建立補充保險(如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補充醫療保險等)和發展各類商業保險,以滿足不同人羣的需求。

(4)可持續。就是社會保險制度應當能夠長期穩定的發展。特別是應對人口老齡化高峯的影響,努力實現社會保險基金收支長期平衡,以保證社會保險制度的穩定良性運行,也不給用人單位和個人造成過重的繳費負擔。

以上“12字方針”具有重大意義。第一,明確了建立社會保險制度的立足點。第二,明確了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制度的實現路徑。就是要優先解決制度“從無到有”的問題,彌補制度缺失;繼而解決覆蓋面“從小到大”的問題,將更多的人納入社會保險體系;在此基礎上,穩步解決保障水平“從低到高”的問題,讓人民羣眾更好地分享社會經濟發展成果。第三,明確了社會保險待遇水平的確定,要以保障公民基本生活和基本需要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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