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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污水處理站項目運營管理制度

生活污水處理站項目運營管理制度

生活污水處理站項目運營管理制度

生活污水處理站項目運營管理制度

一、目的:為了規範運營項目管理,進一步理順和明確項目各個崗位工作職責,確定工作具體執行標準,提高運營項目服務水平,使項目工作持續、高效、和諧運轉,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二、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英德市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站運營項目所有工作人員。

原則:在公司統一領導下,結合項目實際,從管理需求出發,針對項目管理運營進行合理分工安排。

三、工作職責:

1、組織架構:

分公司經理

經理助理

污水工程師

黃花鎮項目 水邊鎮項目 黎溪鎮項目 橋頭鎮項目連江口鎮項目

操作員操作員 操作員操作員操作員操作員操作員操作員 操作員操作員

【項目人員架構】

2、崗位職責:

項目全體人員應自覺遵守國家相關操作規程及項目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公司及項目的管理,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確保安全生產,如因違反國家規定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和生產事故的,將對其事故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問題嚴重的追究責任,調離原崗位。

各崗位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除本職工作外,必要時需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任務。

廠區環境人人有責,時刻確保廠區環境乾淨整潔。

項目全員應注意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和業主工作人員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

2.1、項目經理崗位職責

2.1.1、負責項目的全面工作。

2.1.2、負責規劃各項工作,組織編寫項目年度預算方案,制定年、季度、月生產計劃,財務、人力使用工作計劃,檢查貫徹落實情況;主持召開工作會議,組織、協調、檢查、考核各站點的工作安排和進展。

2.1.3、全面完成各項生產計劃和技術經濟指標,保證生產任務的順利完成。

2.1.4、全面負責項目安全生產工作,健全安全組織機構,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措施,加強對職工的安全知識的培訓和宣傳教育,保證職工人身安全。

2.1.5、加強隊伍建設,搞好職工的思想教育和業務學習,加強企業文化建設

2.1.6、搞好外聯外協工作,建立和諧的政企、村企關係。

2.1.7、抓好財務管理,監督財務制度的落實,指導組織編寫結算資料,配合項目回款。

2.1.8、貫徹落實和執行總公司的決議、決策,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2.2、經理助理崗位職責

2.2.1、負責協助項目經理處理項目的全面工作。

2.2.2、負責英德分公司的應聘人員的面試、項目人員的入離手續、站點人員的調配以及工作安排。

2.2.3、全面監督落實項目的現場管理、設備管理、人員管理、物資管理、安全生產管理等各項制度。

2.2.4、完成項目的採購、報銷等具體工作,並和總公司財物人員對接。

2.2.5、完成項目上各類文件的製作、完成總公司下達的各類通知。

2.2.6、負責項目的巡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並根據實際情況落實解決方案。

2.2.7、貫徹落實和執行總公司的決議、決策,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2.3、污水工程師崗位職責

2.3.1、熟悉本廠污水處理工藝流程、工藝參數,掌握有關構築物設備,儀表,管路系統的功能和用途。

2.3.2、指導員工熟練掌握有關機械設備,儀表等基本操作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

2.3.3、指導員工按照工藝操作程序,確保設備正常運行,使水處理效果和質量達到技術要求。

2.3.4、指導員工瞭解水質情況及其與設備運行的關係,能按工藝要求調整運行狀態。

2.3.5、解決生產過程中出現或可能出現的系統故障,工藝漏洞;提出有利於項目的工藝整改方案。

2.3.6、負責協助項目安全生產工作,健全安全組織機構,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措施,加強對職工的安全知識的培訓和宣傳教育,保證職工人身安全。

2.4、水電工崗位職責

2.4.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水電操作規程。

2.4.2、負責項目水電設施的檢查、保養和維修工作。

2.4.3、配電房、水泵、風機房和各類水池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

2.4.4、定期檢查供水供電設施的性能狀況,發現問題及時排除,確保水電正常供應。

2.4.5、在完成維修任務的基礎上,超負部分、零星的水電安裝任務,對突發性故障,必須無條件地接受維修任務。

2.4.6、愛護和妥善保管好發給個人使用的維修工具和公用工具,如有遺失或人為損壞,要按價賠償,領取維修材料必須登記。

2.4.7、值班期間要認真做好巡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處理不了,及時報告上級領導。

2.4.8、對項目的用水用電每月檢查、抄表一次,定期把情況、數據報送上級。

2.4.9、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技術水平和工作質量。

2.45、污水處理操作員崗位職責

2.5.1、精通本職業務,根據生產工藝和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熟知工作環境和設備運營工藝流程,掌握設備使用情況,嚴格遵守設備操作規程、確保出水水質達標排放。

2.5.2、在崗期間加強監控與巡視,認真填寫日常工作記錄和機械維修保養記錄,加強完善交接班手續。

2.5.3、對在線監測器按規定進行校對,掌握生產、設備運營情況,出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並作好詳細記錄,定期對機械設備進行檢查和維護保養。

2.5.4、認真填寫值班日誌,生產運營、原材料消耗、設備運營、維護保養記錄,及時做好生產統計報表。

2.5.5、負責設備日常檢維修工作。

2.5.6、認真執行設備巡視和交接班制度。

3、管理要求

3.1、員工管理

3.1.1、工作時間

①、工作時間為全天制、輪班制,要求人員非假期必須在項目現場進行值班,不得擅自離開,項目非假期或請假,必要外出情況外。

②、開機時間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暫定為上午8:30至下午6:30,如有必要將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人員或排班。

3.1.2、人員安排

①、項目共配備項目經理1人,污水工程師1人,電工2-4人,操作工8-10人。按照一個站固定配備2名操作工(固定崗)。

②、如有產水要求根據實際情況增設人員。

3.2、輪休管理

3.2.1、按月休4天,所有人員需按照排班進行輪休,固定崗輪休時必須需有相對應流動崗人員補充,確保每個站點至少有2名人員同時在現場。

3.2.2、當負責站點固定崗休假時,流動崗需對負責站點進行人員補充,作為臨時操作工負責生產工作。

3.2.3、當有特殊情況無法按照排班進行輪休或需請假時,需提前與同站或負責站點人員進行協調,報請項目經理同意後方可進行調休。

3.3、員工管理制度

3.3.1、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無故缺席,不擅離職守,有事請假。

3.3.2、當工作需要加班加點時應服從安排。

3.3.3、注意個人儀容儀表,言談舉止,保持精神飽滿,心情愉快。

3.3.4、愛護公共財產,節約能源。

3.3.5、未經同意員工不得向外界傳播內部一切管理資料及有關消息。

3.3.6、着裝儀容:按公司規定穿着工作服上崗,工作時間嚴禁穿拖鞋上班,未按要求着裝扣20元/次。

3.3.7、熟悉本區域的設施設備,項目特點,負責本區域的接待及安排工作時,及時為來訪人員和上級領導介紹設施設備情況。

3.3.8、負責所屬區域的清潔衞生,在項目經理安排下,每日清潔衞生,保持設施設備的衞生,環境整潔,空氣清新。

3.4、考勤管理

3.4.1項目採用全天制、輪班制,上下班打卡,根據排班進行值班。

3.4.2、考勤

①、考勤方式:公司統一通過打指紋卡和釘釘考勤,以考勤卡記錄,結合各崗位的排班輪休時間統計每位員工的實際考勤情況。

②、打卡地點:項目人員上下班時間在項目點上打指紋卡併發水印照片在羣裏,管理人員外出打釘釘外勤卡。

③、打卡規定:

a)公司所有員工一律打卡上下班,上班遲到15分鐘以內按遲到處理,扣款50元;遲到或早退15分鐘至2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遲到或早退2小時以上按曠工1天處理,不得提前下班。

b)所有工作人員每天必須打卡兩次:即上午上班與下午下班各一次,其他時間考勤由各崗位考勤員負責記錄。如發現虛假打卡或考勤,扣罰100元。

c)嚴禁代打卡,由分公司管理人員和行政人事部負責監督。違反者第1次予以罰款100元,第2次按辭退處理;發現員工舞弊現象並及時舉報者,給予相同額度獎勵;知情不報或串通舞弊者,按辭退處理。

d)分公司每月2日下午17:00以前將《上月考勤統計彙總表》彙總後交行政人事部,項目經理對考勤內容進行監督、審核,如發現虛報、假報考勤的,將根據《獎懲條例》對當事人予以處罰。

3.5、交接班制度

3.5.1、交班人員在交班前對當班情況進行認真分析總結,填寫好工作日誌。

3.5.2、當班發生的主要問題應將處理結果作好記錄,待辦事宜和未解決的問題要進行詳細交班。具體做到“八交清”。

①、交清當班任務完成情況。

②、交清安全情況及各類事故,關鍵部位變化情況。

③、交清領導指示,上級通知通報的貫徹執行情況。

④、交清正在處理和待處理的工作詳細內容。

⑤、交清下一班生產任務預計和可能出現的問題。

⑥、交接班時要交清計算機、大屏幕、調度電話等主要辦公設備的使用情況。

⑦、交清工作記錄情況。

⑧、交清室內衞生情況。交接班時要保持室內清潔衞生,桌枱面辦公用品用具擺放有序、無浮塵,地面無紙屑、煙頭等雜物。

3.5.3、交接班時要嚴格執行“你不來,我不走”的原則,杜絕空崗空班現象發生。接班要認真聽取交班人員所交的情況,仔細查看調度日誌及時掌握情況,對不清楚的情況要當面問清,並要在交接班記錄本上簽字。

3.5.4、交班人員有重要情況需提前與項目經理進行溝通。

3.5.5、交接班時間由各項目視具體情況確定。

3.6、請假管理:

3.6.1、事假:員工必須親自處理的重大事情,可申請事假,需在當月調班進行抵扣,且一個月內不能超過3天,當月少於標準出勤按天扣除工資。

3.6.2、病假: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根據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不能從事正常的工作,需要停止工作治療,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的時間可申請病假。病假期間發放50%基本工資。

3.6.3、婚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員工結婚可以享受3天假期。婚假期間發放100%基本工資。

3.6.4、產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產假。

3.6.5、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及配偶父母去世,可享有3天的喪假。喪假期間發放100%基本工資。

3.6.6、工傷假

員工因工負傷或致殘,持醫院診斷證明和工傷事故證明,並由總經理批准,可享受工傷假,假期及工資待遇按《工傷保險條例》執行。工傷假假期內包括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

3.6.7、年假

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3年的,年休假4天;已滿3年不滿5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5年的,年休假6天。

3.6.8、輪休假

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原則上安排輪休,輪休的安排以不影響正常工作為原則。員工輪休由項目經理審批,如實記錄輪休考勤情況。

3.6.9、員工休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准後方可休假,不允許先休假後補批,否則按曠工處理。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辦理正常請假手續者,必需在休假前向項目經理彙報,説明原因,並於兩個工作日內補辦請假手續。

3.6.10、員工休假需經項目經理同意審批;項目經理需經運營分管負責人同意審批。

請假審批權限:1天以內(含1天)審批至項目經理;1天以上審批至運營分管負責人。

3.7、獎懲

3.7.1、凡因未請假或假期期滿未續假而未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3.7.2、員工遲到或早退1次,每次罰款50元;月內二次罰款100元,每月累計三次以上按曠工1日計算。曠工半日扣罰日工資總額的2倍;連續曠工2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3.7.3、嚴禁飲酒上班,發現一起扣款500元,如因飲酒造成公司損失將被追究當事人責任,如造成個人損失公司概不負責。

4、薪酬管理

4.1、薪酬福利構成:固定薪酬:基本工資

浮動薪酬:年終獎、超產獎、安全生產獎、定期運營獎等,根據公司運行及盈利等實際情況另行制定。

福利部分:包括社會統籌保險等法定福利、節日福利等公司福利。

4.2、薪酬標準和計算

4.2.1、基本工資:根據不同的崗位需要的知識、技能、經驗和勞動強度不同,不同崗位確定不同的基本工資。基本工資根據公司經濟效益在每年年底由公司董事會討論決定後擇優調整。

4.2.2、績效工資:根據不同任職者的教育背景、知識、技能水平不同,確定相應的績效工資。

4.2.3、獎金

優秀評選:公司每季度和年底評選運營標兵獎及優秀團隊獎,獲得運營標兵獎勵500元,獲得優秀團隊獎勵800元。

4.2.4、站點評優

季度最優站點:分公司每個季度對英德五鎮生活污水項目進行考核評優,獲得季度最優站點稱號的站點,公司對其進行頒發錦旗表彰和獎勵500元。

4.2.5、節日福利、補貼

①、公司對中國傳統節日(如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將給予員工適當的現金或物資的節日補貼,具體補貼標準如下。

②、福利:端午、中秋公司發放現金福利100元/人;春節發放現金福利200元/人。

③、補貼:依據元旦(1天)、五一(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國慶(1-3號)、春節(7天)的法定節假日天數,按照100元/天/人的標準發放當班值班人員補貼。

4.3、薪酬發放

4.3.1、每月員工薪酬由公司財務造表、總經理審批後交由財務部負責發放。

4.3.2、在次月25日發放上月工資。

5、辦公車輛管理

5.1車輛使用管理

5.1.1、辦公車輛由項目經理統一管理。具體負責駕駛員的管理、安全教育及車輛維護、驗審等事務。

5.1.2、各部門在車輛辦公過程中,不得擅自調動車輛從事與出車內容無關的事情。

5.1.3、使用車輛須停放在專用場地或有專人看守的停車場,不得公車私用。節假日、休息日非接送班車一律停放在公司院內,未經許可同意,嚴禁私自駕車離開。因保管不當造成車損和發生事故的,駕駛員應負主要責任,並給予嚴肅批評和相應處罰。

5.1.4、確因工作需要,使用辦公車輛需出項目縣城,負責人須向公司領導請示,批准後方可離市。如有過路、過橋、輪渡等費用,須填寫報銷單,由公司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報銷。

5.1.5、嚴格落實定點加油制度,規範加油行為,原則上要用充值卡加油,嚴禁用現金加油。未經允許的現金加油,不予報銷。因公到外地確需中途加油的,須由用車人簽字,並經行政人事部審核、公司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報銷。

5.1.6、特殊情況如需私車公用時,使用人在報告項目經理並獲同意後方可使用私車作公用,使用人需將用車前、還車後的公里數用水印相機拍照發給行政人事部存檔,用車後報銷時按要求填寫公里數報銷單,車輛補助標準參照總公司制定的《湖南科美潔車輛管理制度》。

5.2車輛維護管理

5.2.1、車輛維護工作,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有計劃地進行。駕駛員要做好車輛的日常維護與保養,及時檢查有關制動、操縱等安全部件,搞好車內外衞生,保證車輛正常運行。因維護不當造成車輛損壞的,駕駛員應負主要責任,並給予嚴肅批評和相應處罰。

5.2.2、根據規定的行車裏程,進行車輛例保、更換機油及維修。須到指點的維修廠修理;特殊情況確需到非定點的維修廠修理時,須經行政人事部報公司領導同意後,方可進行;否則,不予報銷。

5.2.3、嚴格車輛維修審核手續。須維修車輛時,應由駕駛員填寫《維修單》,經公司複核後,持《維修單》到指定的維修廠修理。

5.2.4、運營部建立車輛維修台賬,按季公佈維修費用。

5.3車輛事故管理

5.3.1、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根據交警部門認定的責任劃分,按《道路交通管理辦法》處理。

5.3.2、發生交通事故弄虛作假、隱瞞事實不報,或因私出車、出借車輛造成交通事故的,公司不予承擔任何責任。

5.3.3、酒後駕駛車輛,責任全部由駕駛人承擔,且公司給予辭退處理。

5.4駕駛員管理

5.4.1、駕駛員要服從運營部的管理,實行專車專責,使車輛處於完好狀態。一律不得私自出車或出借車輛,違者嚴肅處理。

5.4.2、駕駛員要講究職業道德,為用車人員提供“安全、舒適、便捷、文明”的乘車環境。

5.4.3、為保證行車安全,駕駛員必須認真學習、鑽研業務,按時參加安全學習和車輛月檢,嚴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服從交警指揮,駕駛員違章行車導致的交通處罰由駕駛員本人承擔。

5.4.4、駕駛員工作時間因私外出,須向公司進行請示。

5.4.5、駕駛員須確保手機暢通,遇公司領導或運營部呼叫聯絡時,應即刻應答。

5.4.6、駕駛員不得借修車名義,向修理廠索要財物,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6、宿舍管理

6.1、公司為員工提供項目住宿,住宿統一安排、統一管理。

6.2、公司為每位員工提供基本廚具和空調,熱水器,電器設施、生活用電等。

6.3、禁止在宿舍內大聲喧譁、吵鬧,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賭博或傳播淫穢、反動思想。

6.4、員工必須保持宿舍內務整潔。

6.5、注意公共衞生,禁止亂扔垃圾,所有垃圾應每天及時清理。

6.6、宿舍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6.7、嚴禁在宿舍內私自接配電線開關、使用電熱毯等耗電用品,電烤爐使用後必須人走電斷。

6.8、自覺維護宿舍內所有公共設施,公共設施非正常原因損壞由責任人照價賠償(無法確定責任人時,由同宿舍全體員工共同承擔)。

6.9、住宿員工應自覺節約能源,嚴禁無故私自動用宿舍區域消防設施。

6.10、未經批准,員工不得私自外住,嚴禁以任何理由留宿外來人員。

6.11、項目主管負責根據本制度對宿舍進行監督檢查,管理人員不定期進行抽查,對違反本制度的員工將予以處理或處罰。

7、安全管理制度

7.1、項目經理為項目安全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具有監督本項目所有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種安全生產製度的義務,所有員工如發現生產中有不安全隱患,都應及時報告糾正。

7.2、項目所有人員都應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7.3、項目所有人員上班期間不準穿背心、拖鞋。在積水情況下工作,必須穿水靴。 

7.4、在特殊操作區域作業、配置和使用各種化學藥品時,必須做好防護措施,穿戴好勞保用品,特別注意不要使酸、鹼等藥液濺到身上。 

7.5、夜班人員必須配有手電筒,以防停電和照明系統故障時發生意外事故。 

7.6、操作人員應定期檢查各池水位,以防水淹,如有異常立即停機檢查,及時彙報,做好工作記錄。 

7.7、對正在檢修、施工的部分,應掛警告牌,防止其他人員隨意啟動。 

7.8、注意安全用電,凡遇掛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誌的設備,嚴禁亂動並在交接班時做好交接記錄。 

7.9、在污水處理站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害物品,嚴禁煙火,在站內如維修用火,必須有足夠的安全措施,必須有嚴格的用火手續,在專人到現場監護下方能用火。

7.10、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項目經理進行檢查,每月不少於一次;項目各崗位人員每週自查不少於一次,未按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扣款50元/次,發生安全事故追究當事人責任並扣款500-1000元/次。

8、考核要求

8.1、項目經理及相關管理人員參照年度、季度、月度考核評分表進行考核;

8.2、針對項目運營中的應急及環保檢查,現做出如下考核要求:

8.2.1、接受檢查過程中態度消極、不配合或阻撓檢查的;檢查時藉故不提供資料的;備查資料缺項的;項目經理扣罰400元/次/人,其它工作人員扣罰200元/次/人;

8.2.2、對於甲方通報的問題逾期整改的;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導致問題重複發生的;項目經理扣罰400元/次/人,其它工作人員扣罰200元/次/人;

8.2.3、因項目實際情況需要停產,超過計劃停產時間或未報甲方尚自停產的;項目經理扣罰200元/次/人,其它工作人員扣罰100元/次/人;

8.2.4、未按《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 A 標準達標排放,在線檢測數據不達標,被縣級環保部門通報處罰的,項目經理扣罰2000元/次/人,操作人員扣罰500元/次/人,被縣級以上環保部門通報處罰的,項目經理予以撤職處理,並對操作人員進行嚴厲處罰;

8.2.5、未制訂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未及時上報;應急物資儲備不足及應急物資庫不規範的;應急措施落實不到位的或應急事件處理效果不佳的,項目經理扣罰500元/次/人,操作人員扣罰200元/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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