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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行為規範管理辦法

井下行為規範管理辦法

為牢固樹立事故可防可控、必防必控和平安健康、零傷亡的安全理念,規範職工安全行為,我隊結合相關規定特制定《井下行為規範管理辦法》,成為全隊井下職工共同遵循的安全行為準則。

井下行為規範管理辦法

一、班前準備工作

1、入井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間開班前會,嚴格執行班前簽字、班後蓋章制度,發現一次不開班前會扣5分,班前不簽字、班後不蓋章發現一次扣3分。

2、入井時由班長或隊長組織依次入井進行打卡,除特殊情況發現一次二次消卡罰款50元並扣除當天分數。

3、入井前要將隨身攜帶的香煙、火柴、打火機或其它引火工具取出放到更衣箱內,發現帶香煙、火柴、打火機或其它引火工具扣100元並扣除當天分數。

4、認真檢查所帶工具是否齊全、完好,少帶工具扣5分。

5、入井前要調節好個人心理和情緒,拋開個人煩惱和不良情緒,嚴禁喝酒下井,發現一次立即升井並扣當天下井分數、罰款50元。

二、入井着裝

1、工作服必須是符合要求的服裝,任何人不得穿化纖衣服入井,發現一次扣5分。

2、領用礦燈要仔細檢查性能是否完好,如有損壞,及時更換。礦燈要戴在安全帽上,並繫牢燈線,不得把燈掛在脖子上或放在其它部位。發現一次扣3分。

3、安全帽必須符合要求,構件齊全完好,不得使用非礦用型有裂縫、破損的安全帽。戴安全帽必須繫上紐帶,不得把個人的證、卡放在安全帽內。發現一次扣5分。

4、按規定領用自救器,瞭解和熟悉發生事故時的自救措施和自救器正確使用方法。要按規定佩帶瓦斯便攜儀。發現一次扣2分。

三、入井乘車

1、井口20米範圍內嚴禁煙火,不戴安全帽人員禁止進入井口20米範圍內,入井人員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前嚴禁喝酒,否則按“三違”論處。

2、所有入井人員必須自覺排隊乘車,任何人不得擁擠打鬧,並自覺脱掉安全帽,接受井口管理人員的檢查,發現一次扣3分。

3、乘坐猴車不得嬉戲、打鬧、搖晃、彈跳,要戴好安全帽,抓牢坐穩,不得打瞌睡發現一次扣3分。

4、乘座人行車時,乘車人員不得將身體及攜帶工具露出車外,發現一次扣5分。

5、人行車行駛中尚未停穩時,嚴禁上下車,發現一次扣3分。

四、井下行走

1、在大巷內行走要走人行道(有水溝的一側),不得在軌道上行走。當車輛接近時,要在人行道上站立躲車或進入躲避峒室暫避,車輛過後再出來行走,發現一次扣5分。

2、大巷內不得並排行走,前後行人要有一米以上的距離,速度適中,不得快跑和打鬧,發現一次扣5分。

3、隨身攜帶的梯子等長柄工具要拿在手中,不得扛在肩上,避免傷人,發現一次扣5分。

五、班後洗澡

1、上井後先按規定程序交還礦燈和其它勞動工具,再洗澡,發現一次扣5分。

2、遵守浴室管理規定,服從工作人員管理,文明洗浴。不得在浴室內打鬧嬉戲,發現一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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