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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煎藥室工作制度

中藥煎藥室工作制度

中藥煎藥室工作制度

中藥煎藥室工作制度

一、煎藥室人員收到藥劑後,應詳細核對病人姓名、性別、年齡、科別、門診號或住院號、劑數、每劑煎藥袋數。每袋留藥液量、煎法等。經核對無誤後再收藥本上簽收並記錄取藥時間。如果有疑問,應及時與醫生、藥師聯繫,注意與患者定取藥時間。

二、煎藥時認真執行“煎藥操作規程”,保證煎藥質量。對先煎、後下、另煎、沖服、烊化、包煎、煎湯代水等需特殊處理的藥物,必須按規定處理。內服、外用藥嚴格區分。

三、煎藥卡標籤從取藥時起,必須緊隨藥袋、浸泡容器、煎煮容器、包裝容器轉移。

四、因病情需要急煎的中藥,煎藥室必須立即調整煎藥次序,優先煎藥,保證急煎中藥不可超過2小時。

五、煎藥室應有收發藥記錄、煎藥記錄及差錯事故記錄。

六、藥品煎幹或煮焦嚴禁使用,應丟掉,重新配方煎煮,包裝打袋時總閥門未關閉造成藥液流失,不許用煎煮過的藥品再煎煮,應丟掉重新配方。

七、藥品煎煮好後,包裝打袋,清點數量,貼好標籤以備取藥人取藥。

八、煎煮用具、容器、煎藥機每煎好一次藥劑後,應清洗乾淨,以備下次煎藥使用。停止煎藥時請關掉電源開關。

九、煎藥過程中嚴禁離崗,其他非本室人員非工作需要不得進入煎藥室,不得進行與煎藥工作無關的活動。煎藥人員嚴禁私自將剩餘藥液送人或自用。煎藥室消耗用品(煎藥袋、塑料袋等)嚴禁送人或自用。

十、煎藥人員應穿工作衣、戴工作帽、戴煎藥手套工作,做好個人衞生,嚴禁煎藥手套與打掃衞生手套同用。

十一、以上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如違反,按院內規定處罰。

十二、下班前關好門、窗、水、點等,注意安全隱患。

十三、定期(一週)對煎藥室所有牆面、棚頂、隱蔽處清潔。定期(一月)請後勤人員檢查用水用、電路安全。定期(一月)維護設備儀器,保證起工作正常進行。

煎藥室工作流程

一、煎藥室人員接到中藥師通知取待煎藥品後,及時取藥(不可超過15分鐘),收到待煎藥物時,應對“中藥房送藥記錄本”、“煎藥處置單”、“煎藥袋標籤”核對,做到六查五對:六查:姓名、性別、年齡、科別、門診號或住院號、現金收訖章或住院收訖章。五對:劑數、每劑煎藥袋數、每袋留藥量、特殊煎法藥物、約定取藥時間。

二、煎藥室人員收藥後登記“煎藥室取藥記錄本”、“煎藥記錄”。

三、待煎藥物(羣藥)應當冷水浸泡40-60分鐘,煎煮開始時用水量一般以浸過藥面2-5釐米為宜。花、草類藥物或煎煮時間較長的應當酌量加水。

四、一般藥物煮沸後再煎40-60分鐘。解表類、清熱類、芳香類藥物不宜久煎。煮沸後再煎煮15-20分鐘,滋補藥物先用武火煮沸後,改用文火慢煎40-60分鐘。

五、凡註明先煮、後下、另煎、烊化、包煎、煎湯代水等特殊要求的中藥飲片,應當按照要求或醫囑操作。

1、先煎藥:應當浸泡不少於30分鐘,煮沸30分鐘再投入羣藥同煎。

2、後下藥:應當浸泡不少與30分鐘,在羣藥煎至預定量時投入同煎5-10分鐘。

3、另煎藥:應當浸泡不少與30分鐘,煎藥(沸煮後改文火)1-2小時,所煎的汁與方劑中其它藥汁混勻後再分裝。

4、烊化(溶化藥):應當在其它藥煎至預定量後,將其置於藥液中,微火煎藥,同時不斷攪拌待溶化的藥溶解即可。

5、包煎藥:應當裝入包煎袋閉合後,再與其它藥物同煎。

6、煎湯代水藥:應當將該類藥物先煎15-25分鐘,去渣過濾,取汁再與方中其它藥物同煎。

六、“煎藥袋標籤”從取藥時起必須隨同煎藥袋、浸泡容器、煎藥容器、包裝藥袋轉移。

七、根據處置單留液體量要求包裝打袋(如藥量過多需濃縮至預定量),注意包裝打袋前必須檢查總閥門是否關閉,確認關閉方可包裝打袋。包裝打袋完畢清洗煎藥機備用,煎藥袋不可重複使用。同一方劑藥物如需分兩鍋或更多鍋需注意色差(目測)。如出現色差,查明原因,無誤後需將所有藥液混均包裝打袋。

八、藥物應當充分煎透,做到無糊塊、無白心、無硬心,煎藥時應當防止藥液溢出。藥物煎幹或煎焦禁止使用。如包裝打袋時總閥門未關閉造成藥液流失,不許用煎煮過的藥品再煎煮。

九、煎藥過程中必須帶手套,以免燙傷,煎藥用手套與打掃衞生用手套不可同用。

十、每天、每月,根據煎藥單結帳(門診收入、門診藥劑數、住院收入、住院藥劑數、灌腸藥劑數、泡腳藥劑數、免費藥劑數、受費藥劑數、總藥劑數、煎藥單數量等)。

十一、如暫時沒有所要煎藥物,要關閉電源。

標籤: 煎藥 中藥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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