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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管幹部和黨管人才的關係(精選多篇)

黨管幹部和黨管人才的關係(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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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管幹部和黨管人才的關係(精選多篇)
第一篇:黨管幹部和黨管人才的關係第二篇:黨管人才第三篇:堅持黨管人才原則要正確處理的五個關係第四篇:黨管幹部第五篇:關於黨管幹部問題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黨管幹部和黨管人才的關係

黨管幹部與黨管人才的關係黨管幹部和黨管人才是我黨按社會發展形式在不同時期作出的不同的決策。從黨管幹部到黨管人才,是時代發展的要求,體現了黨對人才認識的與時俱進。二者的相同之處在於都是由黨制定工作的重大路線、方針、政策。都是鞏固黨的執政地位、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重要保證。黨管人才既延續了黨管幹部的優良傳統,又開闢了新的發展空間,是黨管幹部在人才管理上的實質深化、拓展和延伸。同時,二者又有一定的區別。1、黨管的對象不同:黨管幹部原則中,管的重心在“管幹部、建隊伍”作為黨的建設的一項重要原則,對中國革命的勝利和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推進曾經起到重要作用。但在新的歷史時期,“管”的對象的更加寬泛了,不僅包括黨員幹部,還包括各類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以及自由職業者,可以是培養的,也可以是引進的,即管理社會上的各類人才。通過黨管來協調各方面的骨幹力量,促進社會發展。2、黨管的觀念不同:黨管幹部要求嚴格按照黨的原則選拔幹部,並對各級,各類幹部進行有效的管理和監督。實行直接管理。但幹部是固定的,人才是流動的。因此黨管人才不是要管住人才而是要為人才建設培養成長的平台,樹立“ 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新觀念和“能力本位”的用人導向。3、黨管的主體不同:對於幹部的管理、決定任免或推薦、提名,必須由各級黨委(黨組)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選拔任用幹部必須經黨委(黨組)集體討論,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作出決定。而人才資源的開發利用則要求由政府為主體向企事業等用人單位為主體的格式轉變,強化用人單位吸納人才的主體地位。此外,黨管人才還要尤其注重環境的營造。良好的用人環境是一筆巨大的無形資產,對內產生凝聚力、鼓舞力和驅動力,對外產生影響力、競爭力和吸引力。環境好,則人才聚;人才聚,則事業興。我國曾大興“出國熱”辛苦培養的人才,結果卻到海外發展,這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環境。國外的工作環境、生活環境都優於國內,去的人自然趨之若騖,要改變這種“我們種樹,別人乘涼”的局面,要為中華民族的復興吸引人才,就必須改善人才的發展環境,創造人才脱穎而出、人盡其才的優良環境。

第二篇:黨管人才

一是要大力宣傳黨管人才原則和人才工作的相關政策,讓各級各部門瞭解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同時要加大對外宣傳力度,多與高校聯繫,參加些人才交流會,把沂水縣的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宣傳出去,以吸引更多高科技人才到沂水乾事創業.

二是加大高級人才的招引力度。高級人才主要分為兩類,第一類是行政管理人才,主要從事企業的行政管理工作,能夠為企業的健康發展出謀劃策。第二類高級技術工人,主要是對一些高精尖設備的操作和維護,並能起到帶動其他技工和工人,全面提升生產企業的生產水平。

三是加大本地人才的培養。充分發揮企業商學院的作用,多聘請有關行業的專家來沂水授課,讓本地企業的負責人蔘加,通過這種形式來提升他們的綜合能力。同時幫助先技校與其他高等級技術院校的聯繫,請高水平的教師來授課,來提升我縣技術工人的技能水平,以更好的為落地沂水的企業服務。

第三篇:堅持黨管人才原則要正確處理的五個關係

堅持黨管人才原則要正確處理的五個關係

劉榮華1沈波瀕2

(1, 中國人民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北京 100872;2, 湖南師範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湖南長沙 410081)

摘要:堅持黨管人才的原則,既是應對日益激烈的國際人才競爭和開創我國人才工作新局面的必然要求,也是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增強黨的執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堅持貫徹黨管人才原則,必須正確處理以下幾個重要關係:黨管人才與人才觀念的更新;黨管人才與依法管理人才;黨管人才與黨的羣眾路線;黨管人才與市場配置人才;黨管人才與尊重人才成長規律。

關鍵詞:人才強國黨管人才關係

人才問題是關係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關鍵問題。2014年12月召開的全國人才工作會議在作出實施人才強國戰略決策的同時,強調指出:必須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切實加強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的組織領導。這既是應對日益激烈的國際人才競爭和開創我國人才工作新局面的必然要求,也是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增強黨的執政能力的必然要求。

“黨管人才”原則是“黨管幹部”原則的深化和延伸。幾十年來,中國共產黨堅持以“黨管幹部”的方式掌握着各類人才。隨着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我國幹部隊伍的狀況發生了重大變化,支撐各項事業的幹部隊伍的內涵得到了極大的豐富,除了黨政幹部以外,還有大量國有企事業單位的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以及非公有制企業的管理和技術人員和社會上各類人才。這些人才都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是執政黨必須依靠的重要力量,必然要求執政黨像對待革命戰爭時期的幹部一樣對他們加以領導和管理。從黨管幹部到黨管人才,是黨的組織工作的與時俱進與改革創新,體現了新的歷史條件下黨對自身的任務、使命和執政規律的科學把握,以及對人才資源的重要價值和作用的深刻理解。

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就是要充分發揮執政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充分發揮黨的思想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密切聯繫羣眾的優勢,為人才強國戰略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更好地統籌人才工作,更好地組織起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浩浩蕩蕩的人才大軍。堅持貫徹黨管人才原則,必須正確認識和處理好幾個重要關係。

一、黨管人才與人才觀念的更新

堅持和貫徹黨管人才的原則,首先必須搞清楚“管”的對象,對人才的內涵要有較清晰的認識,只有這樣,才能明確“黨”究竟該“管”哪些“人才”,進而才能明確選擇正確的方法去“管”,解決該怎麼管的問題。

人才是一個相對的、發展的概念,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和社會發展的不同階段,人才具有不同的內涵。在革命戰爭時期和執政的初期,我國還沒有提出明確的人才概念,黨的人才政策包含在幹部政策之中。改革開放後,黨的工作重心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鄧小平提出“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在全社會形成了崇尚知識、重視教育、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圍。由於人才和知識聯繫在一起,而知識和學歷又緊密聯繫,所以1982年以來,我國一直把“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或初級以上專

業技術職稱”作為人才的標準,這對於開展人才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這一標準逐漸顯露出不夠完善的地方。實踐表明,有學歷或職稱的不一定都是人才,而有些作出一定貢獻的人才未必有特定的學歷或職稱。

2014年召開的中共十六大,提出了“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重大方針,賦予人才概念以新的時代內涵。“四個尊重”作為一個完整體系,其核心是尊重勞動,其本質是尊重人才。按照這一理論要求,要準確把握人才概念,就必須做到不唯學歷、職稱、資歷、身份。“只要具有一定的知識或技能,能夠進行創造性勞動,為推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中做出積極貢獻,都是黨和國家需要的人才。”[1]。堅持黨管人才的原則,要求各級黨委和組織人事部門必須與時俱進地革新人才觀念,樹立大人才觀,拓展人才視野,把品德、知識、能力和業績作為衡量人才的重要標準,最大限度地調動各類人才的積極性,使各類人才活力競相迸發,聰明才智充分湧流。在新世紀新階段的人才工作中,必須以培養造就高層次人才為重點,着力建設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三支隊伍,以帶動整個人才隊伍建設,促進各級各類人才協調發展。

二、黨管人才與依法管理人才

依法治國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國和黨管人才之間並不矛盾,而是統一的。在依法治國的框架下堅持黨管人才的原則,要求各級黨委和組織人事部門依法做好人才工作,努力把人才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不斷促進人才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逐步做到在人才工作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為人才的健康成長和發揮作用提供更有力的制度支持和法律保障。這是新時期我國人才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迫切需要,更是黨管人才原則貫徹落實的必由之路。

做到依法管理人才,首先要營造人才輩出的良好法治環境。良好的用人法治環境,對內可以產生凝聚力和驅動力,對外產生影響力和吸引力,這對於我們黨和國家快出人才、多出人才至關重要。沒有良好的環境,不僅難以發現、培養人才,即使有了人才,也無法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請繼續關注好 範文網)用,最終還可能留不住人才。黨管人才,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優化法治環境,形成鼓勵人才幹事業、支持人才幹事業、幫助人才幹好事業的良好氛圍。其次,要推進人才法律法規體系建設。要及時將實踐證明正確、成熟的黨的人才政策轉化為國家法律法規;逐步建立人才教育培養、使用、引進、激勵、保障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形成一套具有中國特色、符合各類人才成長規律及特點、相互銜接配套的人才政策法規體系;進一步完善與人才工作密切相關的就業、人事檔案管理、社會保障等領域的法制化工作。再次,要加強人才工作執法和監督力度。立法和執法是相互聯繫的,立法是前提,執法是關鍵,法律離開了執行就變成了一紙空文。當前,一些人事部門重製定、輕執行、淡監督的傾向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在管理人才工作中,習慣以行政手段溝通協調,依法管理意識較弱,並不同程度地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糾正不力的情況。因此,黨管人才,要加強人才工作的監督力度,要以相應監控機制來約束監督者行為,增強其責任心,提高監督效率和質量,保證公正合理地監督;要建立經常的溝通與對話機制,增強人才對監督的理解和支持,確保監督的透明度和公開性;要形成穩定的社會監督渠道,充分運用信息技術和先進手段,鼓勵羣眾對人才工作進行全過程和全方位的監督。

三、黨管人才與黨的羣眾路線

人才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難度大的系統工程,堅持“黨管人才”的原則,

不是也不可能是黨包辦人才工作的一切方面,而是要依靠各級部門和團體的密切配合以及廣大羣眾的積極參與。其基本的思路,是要“形成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人才工作新格局。” [2]同時,人民羣眾是人才之源,人才產生和成長於羣眾之中。羣眾對誰是人才,誰不是人才,是什麼類型、什麼層次的人才等等問題,瞭解得最清楚,也最有資格評判。因此,要在堅持黨管人才的原則下做好人才工作,要依靠羣眾,走羣眾路線,這是人才工作的根本的方法。

“羣眾路線”作為歷史唯物主義的生動體現,不但是中國共產黨事業不斷取得勝利的重要法寶,也是其始終保持生機與活力的重要源泉。在新的形勢下做好人才工作,必須把黨管人才的原則和黨的羣眾路線有機地結合起來。在人才管理的指導思想上,樹立從羣眾中來,到羣眾中去的思想和相信羣眾、依靠羣眾管理人才的思想,努力提高羣眾評議、推薦人才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在人才管理方法上,對人才的選拔、使用、流動,都要廣泛徵求羣眾的意見,擴大羣眾的參與範圍,實行領導和羣眾相結合的人才管理方法。

人才工作上堅持走羣眾路線,實質就是要擴大人才工作的民主程度,這在黨政人才工作方面尤為突出。各級黨委和組織人事部門必須進一步擴大人才工作的公開度和透明度,落實羣眾對人才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首先要把選人用人的原則、標準、程序、政策等交給羣眾,讓羣眾熟悉黨的幹部政策,明白選拔任用的工作程序,瞭解選拔任用的條件,把羣眾的知情權落到實處;其次,要堅持和完善民主推薦、民意測驗和民主評議等制度,擴大羣眾的民主參與程度,讓羣眾積極、主動、廣泛地參與各級各類人才的選拔、任用、管理的全過程,把羣眾的參與權落到實處;再次,要堅持羣眾公認原則,把民主推薦、民意測驗的結果作為重要依據,對多數羣眾不擁護、不信任、不滿意的人才,決不輕易使用,真正做到尊重民意、體現民意,把羣眾的選擇權落到實處;最後,要建立健全民主監督制度,進一步拓寬羣眾的監督渠道,及時瞭解和掌握羣眾的真實意見和看法,讓羣眾有效地對人才和人才工作進行監督,把羣眾的監督權落到實處。

四、黨管人才與市場配置人才

我國要建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市場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人才資源作為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資源,當然也必須通過市場機制來進行配置。實踐證明,在人才管理問題上,離開黨的領導不行,不尊重市場經濟規律也不行。只有把堅持黨的領導與尊重市場經濟規律結合起來,才能做到人才輩出、人盡其才,才能使人才真正為我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堅持黨管人才的原則,就是要在加強執政黨對人才工作的宏觀管理的同時,充分發揮市場在人才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

堅持和實現黨管人才原則,就要進一步加強黨委統攬全局的職能,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依靠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集中研究解決好人才工作中帶有全局性、戰略性、長遠性的重大問題。黨管人才,主要是管宏觀、管政策、管協調、管服務,重點做好制定政策、營造環境、整合力量的工作。制定政策,就是建立和完善中國特色的人才政策體系,制定和組織實施人才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把握人才工作的方向;營造環境,就是運用政策、法制和組織手段,大力營造有利於人才健康成長並充分發揮作用的政策環境、法制環境、輿論環境和社會環境,保證各類優秀人才健康成長,脱穎而出,人盡其才、才盡其用;整合力量,就是加強對人才工作機構的協調和自身隊伍建設,充分發揮人才工作各相關部門的職能

和作用,整合人才工作力量,實現人才信息資源共享。

在加強黨對人才工作的宏觀管理的同時,還要充分發揮市場在人才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通過市場調節把人才資源配置到最能發揮作用的崗位上。市場是競爭的“戰場”,完善的市場機制的效率優勢是任何先進手段所不能代替的。而人才市場機制的有效運行,除了高效的政府宏觀調控外,還必須有健全的人才市場體系、公平的競爭環境以及完善的人才市場服務體系為條件的。為此,一是要遵循市場規律,進一步發揮用人單位和人才的市場主體作用,促進企事業單位通過市場自主擇人,人才進入市場自主擇業。二是要推進政府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的體制改革,實現管辦分離、政事分開,同時引導國有企事業單位轉變用人機制,積極參與市場競爭。三是要加快建設全國統一的人才市場,使現有各類人才和勞動力市場實現聯網貫通。四是要進一步消除人才流動中的城鄉、區域、部門、行業、身份、所有制限制,疏通各種人才之間流動的渠道,促進人才合理流動。

五、黨管人才與尊重人才成長規律

人才工作既是一門科學,也是一門藝術。人才的成長和人才效能的發揮,有其自身的客觀規律,人才工作的科學化水平,是以掌握和運用人才成長和人才工作自身規律的程度為前提的。堅持貫徹黨管人才原則,把各類人才的積極性、創造性引導好、保護好、發揮好,要求各級黨委和組織人事部門在領導人才工作的過程中,認真研究、準確把握和充分尊重各類人才成長的客觀規律,增強各項決策和工作的科學性,防止和克服人才工作上的主觀隨意性。

首先,要建立科學合理的人才評價體系,制定相應的估指標和評估辦法,對人才進行分類識別、分類管理。對黨政幹部,黨委、政府應以直接管理為主;對專業技術人才和企業經營者隊伍,應以間接管理、引導和服務為主,通過高效、優質、卓有成效的服務和營造寬鬆、平等、擇優的用人環境,體現黨的執政水平,擴大黨的影響力、凝聚力和控制力。

其次,要從不同類型、不同層次人才的實際和需求出發,建立各具特色的分層分類培養機制。對黨政領導人才,要在提高理論素養、培養戰略思維、樹立世界眼光和加強黨性修養上下功夫,圍繞科學決策能力、駕馭全局能力、開拓創新能力,構建核心領導能力框架,全面提高其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要通過建立市場化、外向型培養機制,以創新精神、創業能力和管理能力為核心,着力提高他們駕馭市場、參與競爭尤其是國際競爭的能力;對專業技術人才,要通過實施繼續教育工程,以提高科學素養、研究能力和創新精神為核心,着重提高他們的科研、學術水平,從中培養一大批具有領先水平的專家、學者和學科帶頭人。

再次,要堅決破除不合時宜、束縛人才成長和發揮作用的觀念、做法和體制,推動人才工制和機制的創新。一要在繼續注重對各類人才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時,特別注重為人才的成長和發展做好服務工作。二要把人才工作放到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大局中去思考,把握好人才成長的內在因素和外部條件,使幹部的培養使用更加符合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三要衝破計劃經濟體制下人才管理模式的束縛,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建立適應各類人才成長特點的人才管理體制。四要通過研究經濟全球化和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對人才的要求,建立起即符合世貿組織規則又有利於本國人才安全的人才競爭機制。此外,還要健全和完善人才工作的諮詢決策機制、協調落實機制和監測反饋機制。

several relations of correct treatment with persisting the principles of the

party in charge of the talent

liu rong-hua 1shen bo-bin 2

(1,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hunan normal university, changsha 410081,hunan province, china; 2,school of marxism studies,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100872 )

abstract: the party in charge of talents is the require of not only tackling the day by day fierce international talents competition and founding new situation of talents work, but also consolidating the ruling status of the party and enhancing the party’s ruling ability insist on carrying out the principles of the party take the charge of the talent, we must deal with the following several important relation correctly: the party in charge of the talent and the renewal of the ideas of talents; the party in charge of talents and managerial talent abiding by laws; the party in charge of the talent and the mass lines of party; the party in charge of talents and market's disposing talents; the party in charge of talents and respect talent's law of growing up.

keywords: talents make the country prosperousthe party manages talentsrelation

參考文獻:

[1][2]:《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人民日報》 2014年01月01日 第一版。

作者及聯繫方式:

劉榮華:男,1976年生,江西贛州人,中國人民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中共

黨史專業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為中共的人才理論與實踐。

地址: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品園四號樓130室

郵編:100872

電話:010-6251817813520149237

電子郵箱:

沈波瀕:女,1979年生,湖南湘鄉人,湖南師範大學公共管理學院中共黨

史專業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為黨的學説與黨的建設。

地址:湖南長沙.湖南師範大學研究生三舍207室

郵編:410081

電話:0731-864458513755002204

電子郵箱:

第四篇:黨管幹部

關於我國公務員制度黨管幹部原則的一些看法

20141020147 公共事業管理專業 尹

我不得不承認在第一次看到這個問題的時候,在我的內心是有一些“糾結”的,自小到大我們都知道這樣一個理念:那就是“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伴隨着這樣的理念我自小就很崇拜黨,加之我爸爸又是一個老黨員,我也經常受他的影響而對黨有更多的瞭解,我就想以後一定要加入中國共產黨,成為黨的一份子,但遺憾的是至今我還不是一名黨員。隨着年齡的增長,對黨我也有了更深的理解,到了高中我知道了有公務員這回事,儘管那時只是知道以後要是能考上國家公務員就好了!直到進入大學,再到上了這門課,我才更深的瞭解公務員和公務員制度,也知道了黨管幹部原則。

黨管幹部原則是指由黨來管理幹部的根本原則。主要是指各級黨委堅持貫徹執行黨的幹部路線、方針和政策,嚴格按照黨的原則選拔任用幹部,並對各級、各類幹部進行有效管理和監督。是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一個重要保證,是黨和國家幹部管理制度的根本原則。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有不同的內涵。幹部是黨的事業的骨幹,黨管幹部是實現黨的領導的重要組織保證,是黨的幹部建設的一條重要原則,更是堅持黨的領導的根本原則。黨管幹部原則無疑是確保黨的領導地位和更好實現為人民服務從質的前提。在我們國家,中國共產黨是唯一執政黨,“一黨專政”是必然的也是必須的。也只有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中國才能穩定持續的發展。黨管幹部的原則,是中國共產黨長期堅持的一項重要原則,是黨的組織路線為政治路線服務的一項有力保障。

革命戰爭年代,黨的主要任務是奪取政權,發動和組織人民羣眾進行革命戰爭。根據戰爭環境和任務的特點,黨的幹部除軍隊系統是單獨管理外,全部由中央及各級黨委的組織部來統一管理。這種由黨委和組織部門統一任命、統一調配幹部的方法,與當時革命鬥爭任務是適應的,它有利於黨委和組織部門根據鬥爭形勢發展的需要來統一使用幹部力量,並有利於保守幹部工作機密,防止敵人破壞。這也是順應當時革命發展的需要。建國以後,黨的主要任務由領導革命戰爭轉變為領導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幹部種類趨於複雜化,幹部專業化程度不斷提高,戰爭年代“一攬子”管理幹部的方式已難以適應新形勢與環境的需要了。根據這種變化了的情況,黨改變了過去由黨委和組織部門統一管理幹部的制度,實行分級分部管理幹部的制度,使幹部管理工作同檢查業務的工作結合起來。這種分級分部管理幹部的方法,對當時穩定幹部隊伍和促進幹部專業化起了一定的作用。在此後黨管幹部有了很多變化。1989年8月28日,《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建設的通知》指出黨管幹部原則的主要內容為:“加強對幹部工作的領導,制定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推薦和管理好重要幹部,指導幹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做好對幹部人事工作的宏觀管理和監督。”在這一原則的指導下,黨管幹部工作不斷得到改進。如在幹部管理權限方面,實行了下管一級的體制;在幹部分類方面,將“國家幹部”分為黨政幹部、企業領導人員、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三大類,探索各自特色的管理方式;在管理方法上,探索了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推薦、考核、決定、選舉等多層次多角度的做法;

在理論上,提出了“要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改進黨管幹部的方法”這一命題,等等。至此黨管幹部正式形成。在這二十年來黨管幹部原則不斷完善發展已經形成了一套較為完善的管理體系。

黨管幹部原則是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基本原則,並且明文寫進《國家公務員法》。這既是由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的執政地位所決定的,也是中國共產黨自建黨以來八十多年間,特別是成為執政黨以來的重要歷史經驗。我同意黨管幹部原則是執政黨對於公共人力資源管理的基本原則這一觀點。

現代國家政治結構都離不開政黨政治,任何國家的執政黨都堅持黨管幹部原則。這是由執政黨的執政要求所決定的,就是説,實施執政綱領,鞏固執政地位,提高執政能力,這一切,都必須通過執政黨的幹部來具體實現。但是,由於不同國家的社會經濟制度、政治體制結構和政黨制度的不同,執政黨幹部政策的影響範圍、作用重點、表現方式和實際效果有着很大的不同。

綜合西方國家執政黨幹部政策的影響範圍、作用重點、表現方式和實際效果來看,資產階級政黨組織渙散,紀律鬆弛,執政黨幹部政策的影響範圍比較集中在黨的領袖競選活動,按照執政黨的意志和標準選拔政務官為其作用重點,通過議會、行政等法律程序表現出來,運用法律來推行事務官的任職管理和價值中立,限制政黨直接干預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事務等,執政黨幹部政策對於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的影響是受到相當的限制的,這既體現了西方國家多黨政治鬥爭與制衡的主觀需要及其格局,也反映現代法治國家公共人力資源管理的科學性、合法性的客觀趨勢,但是,無論如何是不能否定黨管幹部原則是執政黨對於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的基本原則;在我國,在共產黨執政的國家,以公有制為基礎的社會經濟基本制度,決定了與之相聯繫的工人階級作為領導階級具有高度的統一性,由於共產黨的性質、使命和宗旨能夠代表最廣大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執政黨的社會基礎更加廣泛和團結,執政黨的幹部政策也就能夠更為普遍、直接和有效地體現在公共管理領域,貫穿於公共人力資源管理的全過程之中。

在我國,在公共部門人力資源中間中共黨員為數甚多,特別是領導幹部中的中共黨員數量比例最高是勿庸置疑的。

黨的幹部政策的影響範圍極為廣泛,遍及公共部門各級各類組織之中,其作用重點是處以上黨政領導幹部,在表現形式上,黨的幹部政策在人事安排、組織考察、紀律檢查和懲戒、制度創新等方面有着舉足輕重的地位,行政管理手段措施與之相輔相成,同時,法律形式也逐漸普遍化,總而言之,執政黨的幹部政策在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中的作用突出,效果明顯,影響巨大。由於中國共產黨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和社會主義建設時期長期以來確立的領導地位以及取得的人民信任,由於中共的執政黨地位和民主黨派參政的政黨格局,也由於中國共產黨吸收和擁有各行各業的優秀人才,廣泛聯繫和團結社會各界人才,決定了執政黨的幹部政策的作用和效果是非常直接、普遍和顯著的。這也就意味着執政黨幹部政策一旦發生偏誤,造成的社會損失也是相當驚人的, “反右擴大化”和文革動亂所製造的冤假錯案就證明了這一點。進一步説,在現代法治國家,執政黨的幹部政策,必須通過法律形式,才具有合法性和普遍約束力,對於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才能起到應有的作用,如果讓黨管幹部原則不受法律審查、約束和保護地任意作為,這樣的偏誤將導致更加嚴重的公共危機,將以執政黨的權威損害、政局動盪和人才流失為代價。

另外,隨着無數“貪官污吏”的落馬,我們也不難看到,在黨管幹部中無論是對政府官員監督機制或者是績效考核都存在着一些不足。就像咱們雲南楚雄州

長楊紅衞事件一樣,我們都知道“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在其落馬之後,貪污受賄、吸毒、豔照等醜事相繼不斷曝光。這不得不讓我們反思:黨管幹部,究竟該怎麼去管呢?為何直到一系列違紀違規事件發生後我們才去處理,而不是將它滅殺於搖籃或直接讓它無處滋生呢?貪污受賄等腐敗問題是哪一個歷史社會或國家都無法避免的問題。但是近年來類似事件缺呈上升之勢!我覺得我們黨管幹部中需要一個合理的績效考核制度和順應政府公開行政的國際形勢!

雖然我們國家現在一直都在力圖打造“陽光政府”,“透明行政”等等!但為何每每都是在事件發生之後,百姓、公眾才會知道呢??公開行政意味着黨、 國家為人民服務的原則得到了操作化、具體化;也為我國政府績效的評估增加了新的途徑;還是政府瞭解公民需求的重要機制。所以説公開行政不該是空話,應該加速進行和完善!!!

我們每個人都清楚的知道,政府公開行政的前提就是擁有相關的法律制度規範,無論是對政府行政公開的要求還是大眾傳媒對政府相關政策的可知度都需要相應的規章制度對政府和大眾的行為進行約束,而不得不承認的是,在我國類似這樣的針對性法律還沒有。所以在在高喊公開行政的今天,利益相關者在做決策或執行響應上級政策的時候,都會為自己的利益而作出利己選擇。這樣在很多時候,違規違紀的事件就會產生。人們在做選擇的時候都會衡量選擇的結果。在我國很多方面違規違紀所要承擔的後果與所得利益相比,風險程度較低,同時存在法律制度的缺陷,鑽法律空子的情況就時常發生,這種選擇的結果就是腐敗的誕生。隨之產生的就是公務員的腐敗墮落,黨管幹部在其執行力度上必然會減弱,所以我認為為確保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和黨管幹部原則的實現,加強對公務員隊伍廉潔執政能力建設是勢在必行的,而首要的就是以法律為保障,完善相關的法律制度,加強執法力度加強對執法人員的監管,確保在執法過程中嚴格依照相關法律執法。在不少的腐敗案件中,執法人員與先關人員互相勾結的事件出現,這五想讓普通民眾對公務員隊伍的信任度大打折扣。知法犯法總是屢見不鮮,因此在對待公務一違規違紀行為上處罰力度應該加深。使得公務員犯法的“成本”加大。這樣在公務員在作出違紀行為之前,考慮到犯罪成本的大小,就會減小犯罪的“利益動機”。

另外在提倡“反腐倡廉”,打擊腐敗的同時,我們不能只考慮到如何去打擊嚴懲“犯罪份子”,我們更多的應該是去考慮他們犯罪的動機,他們只是單純的為了利益才去觸碰法律底線而鋌而走險嗎?在提倡以人為本的今天,我們在加強對公務員隊伍監管的同時,我們更應該考慮公務員的利益的實現,在為人民服務的同時,我們的公務員也需要自身合法利益的實現,付出的同時也應該得到回報,我國公務員隊伍是一個龐大的系統,要確保每一個成員的利益得以實現是一個很難解決的問題,但是我們可以通過一系列的績效考核制度,根據這些制度對公務員的業績進行考核,對優秀的進行合理的獎勵,藉此來激勵公務員工作的積極性。只有在利益得以實現的前提下,才可能去履行公務員應盡的職責。

從我國古代的官吏制度到近代的公務員制度,都存在着一個除腐敗之外的問題,那就是機構宂雜,權責不分。在國家機構中,從中央到地方大大小小的機構有無數個,所有機構中又有着不同的級別官員幹部,對這些官員職責的明確是一個很難的問題,在有利可圖的時候所有人都參與其中,但每當出現問題的時候又都為了撇清關係而對問題視而不見,相互推脱責任。所以我認為在我國當前的公務員隊伍中,精簡機構是必須的,在地方我國正式編之中,鄉鎮機構是最低層的,在許多地方,很小的一個鄉政府,就擁有一百多人的人員,除正式人員外,非正

式職工有着不少,但是民眾普片都認為的是地方政府效率太低,同時從很多地方鄉鎮辦公樓的建設可以看出,我國在很多地方過於奢侈,無數政府豪華的辦公大樓讓人們能夠看清楚在許多地方政府辦公地過於奢華。這無疑已經超出了政府辦公所需,同時在很大程度上也造成了資源的浪費。現如今,三公問題已經引起了人們廣泛的關注,在三公問題上黨對政府公務員的管理尤其重要,在市場經濟高速發展的今天,金錢至上的觀點無時無刻不在侵蝕着人們的內心。在金錢的基礎上,名譽、地位已經成為人們的目標,在這個過程中總會有那麼一些人為了自己的虛榮心,被金錢所奴役,漸漸的失去了基本的道德、法律規範,更失去了其存在的意義,在虛榮、金錢的華麗外衣下存在的是一幅沒有靈魂、信仰的軀殼。殊不知,這種沒有意義的存在卻對這個社會產生了重要的影響。法律因此遭到破壞、踐踏,人與人之間更多的是金錢利益關係,親情、友情、愛情逐漸變成了金錢的附屬品。我們必須承認在主流意識形態中,即便在信息高速化的今天,政府依然起着重要的作用

第五篇:關於黨管幹部問題

關於黨管幹部問題

黨管幹部,即由中國共產黨領導幹部工作,對幹部工作實行統一決策,對各級各類幹部實行分級分類管理,是我國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我國幹部管理的根本原則。幾十年來,這一原則在保證黨對國家和社會生活的領導,促進革命、建設和改革事業的發展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在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的歷史條件下,如何堅持黨管幹部原則,遇到了許多需要研究的新情況和需要解決的新問題。

一、堅持黨管幹部與羣眾公認相結合。

羣眾公認是幹部選拔任用的一個重要原則。貫徹羣眾公認的原則,是幹部工作發揚民主、走羣眾路線的根本要求,也是幹部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鄧小平同志曾反覆強調,選人要堅持人民公認,注意社會公論。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隨着經濟成份和經濟利益多樣化,生活方式和就業方式多樣化,社會組織方式多樣化,幹部的衡量、識別、考察和管理監督面臨着更加複雜的情況,只有堅持羣眾公認的原則,發揮羣眾廣泛參與的作用,才能選準用好乾部。

從根本上説,堅持黨管幹部與堅持羣眾公認是一致的。這種一致性的基礎在於黨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黨作為人民羣眾利益的忠實代表,除了為人民謀利益沒有自己的私利。黨組織選幹部也是為了實現人民的利益,挑選能夠更好地為人民服務的人。正因為如此,讓羣眾參與幹部的選拔任用,只會有利於各級黨組織客觀公正地評價幹部,把德才兼備、黨和羣眾都滿意和放心的幹部選拔上來。選拔出來的幹部也只有得到羣眾的公認和接受,才能真正成為羣眾實踐的組織者、領導者。

處理好黨管幹部原則和羣眾公認原則之間的關係,一方面要堅決擴大民主,在思想認識和工作機制上真正解決依靠羣眾選人用人的問題,在幹部工作中實行廣泛的民主參與,在幹部選拔任用上充分體現羣眾意願,把幹部工作置於最廣大羣眾的監督之下。要擴大羣眾的知情權,把政策交給羣眾,讓羣眾瞭解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瞭解幹部選拔任用的條件和程序。要擴大羣眾的知人權,通過適當的方式讓羣眾瞭解幹部的情況,發揮羣眾識別、評價和監督幹部的作用。要保證羣眾的選擇權,對幹部的考察評價要以多數羣眾的意見為依據,選拔上來的幹部要得到大多數羣眾的認可,真正讓羣眾的意見在幹部的進退流轉中發揮重要作用。通過擴大羣眾的參與,強化幹部是人民的公僕、權力來自人民的觀念。另一方面,黨組織要切實掌握好乾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在積極引導並創造羣眾參與幹部選拔工作條件的同時,做好對羣眾的教育引導工作,向羣眾講清楚幹部政策,把人事安排的形成過程和推薦程序講清楚,把班子結構、職位要求、選任條件講清楚。對於有爭議的幹部要實事求是,辨別良莠,公正地對待幹部;對於出於一己私利而違背原則的現象,敢於批評抵制,克服無原則的民主,保證幹部選拔任用的公正合理性。

二、堅持黨管幹部與依法管理幹部相統一。

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我們黨治國的基本方略。實行幹部管理的法制化,是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也是幹部制度改革的方向。幹部管理法制化,就是把幹部管理的原則、方法、程序等變成法律和法規,使之成為具有普遍約束力的國家意志,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任免、管理、監督幹部。

幹部工作法制化是黨管幹部的一種重要實現形式,兩者本質上是一致的。為幹部管理立法,是在黨的領導下進行的,是對黨管幹部工作的法律認定和確認;依法選舉任免和管理幹部的法律法規,是對黨管幹部工作的優良傳統和行之有效的做法、幹部制度改革成果的法制化;依法選舉的幹部,絕大多數是經過黨組織的審核同意後才被推薦參加選舉的;依法選舉任免

過程,是在黨的領導下,人民羣眾當家作主、自己挑選自己實踐的組織者、領導者的過程。因此,幹部工作法制化,本質上是黨管幹部工作更具普遍性、約束力和規範化的實現方式。決不能把黨管幹部原則和幹部依法選舉任免對立起來,否定各級黨委對各類重要幹部推薦的主導權,對依法選舉任免工作的領導權,對重要幹部的管理權,不能照搬西方多黨制下的選舉,照搬西方的公務員制度,反對任何藉口“立法常規”而抵制黨管幹部原則的傾向。

幹部選舉任免和管理監督的法律法規一旦確立,就具有相對獨立性和約束力,按法律法規辦事也就成為幹部管理的一條基本原則。要把體現黨管幹部原則、貫徹黨委意圖與嚴格依法辦事統一起來,不能認為黨管幹部就是黨委説了算,由黨委直接決定任免所有的幹部,把依法選舉任免看作多餘的形式和麻煩。要尊重羣眾及其代表的民主權利,應該選舉的幹部,儘量選舉而不要用委任方式代替,選舉產生的幹部如無特殊的理由,任屆期滿前儘量避免頻繁調動和調整。對依法選舉的幹部,必要時黨組織可以指派和調動,這是對選舉制的一個補充,但不可濫用。要建立制約機制,規定指派和調動的最高限額,超過調整比例的應提前換屆選舉。黨委推薦和提名的候選人與代表聯合提名的候選人,在法律上是平等的,選誰與不選誰,由代表來決定,代表把更優秀的人選舉出來了,是對黨委提名的一個補充,把相形見絀的人選下去了,是把了一關。

三、堅持黨管幹部原則,不斷改進黨管幹部的方法。

堅持黨管幹部原則,改進黨管幹部方法,需要注意克服兩種傾向。一是把黨管幹部的原則與黨管幹部的具體方法等同起來,以堅持黨管幹部原則的名義,一味固守幹部管理中落後的、不合時宜的體制,抵制改進黨管幹部方法的僵化保守傾向。如果不注意改進黨管幹部的方法,消除幹部管理中的種種弊端,增強幹部管理工作的科學性,黨管幹部的原則最終也難以實現。二是在改進黨管幹部方法的名義下,削弱、淡化、轉換黨管幹部的原則。這種傾向把幹部管理工作中的問題、弊端統統歸結為黨管幹部所致,把對幹部管理方式方法的改進,理解為對

黨管幹部原則的否定,認為幹部由誰管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怎樣把幹部管好。這種觀點恰恰忘記了幹部怎樣管,取決於由誰管,幹部的管理方法是由幹部路線、方針、政策決定的,否定了黨管幹部的原則和黨的幹部選拔任用標準,管好乾部的前提就無從談起。

改善黨管幹部的方法,還要改進幹部人事部門的工作。黨管幹部要通過各級黨委及組織人事部門來實現,這有可能使得幹部任用管理環節上某些素質不高的人把黨管幹部置換為我管幹部,只憑個人好惡、個人利益選用幹部,甚至任人唯親。必須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建立用人失察追究制度,從制度上解決問題。歷史和現實的經驗反覆證明,我們過去發生的各種問題和錯誤,固然與思想作風有關,但組織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問題更重要。要加強組織人事部門工作制度建設,規範工作程序。組織人事部門工作要到位,要實事求是、公道正派、堅持原則,不因個別領導的意見而改變對幹部的考察意見,更不能根據個別人的好惡去選用幹部。

四、“黨管幹部”的問題案例,建行黨委書記張恩照的問題。

“黨管幹部”是黨的一個重要組織原則。現在一些改制國企黨組織出的問題,比如建行黨委書記張恩照的問題,並不能説明“黨管幹部”的原則有問題。因為“黨管幹部”不等於黨委書記個人管幹部。的確事實上一些企業確實存在着黨委書記把持管幹部的絕對權利的問題。張恩照就是如此。但這並不等於“黨管幹部”原則是錯誤的。出現張恩照現象,根源在於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黨的組織機制和制度不建全,沒有及時適應市場經濟要求建立科學的黨內競爭機制和競選制度,加之中國濃厚的封建主義思想和利己主義思想。

五、如何按照黨管幹部的要求,進一步加強管理,避免張恩照問題。比如加強和改進對農業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的管理問題:

1、是市機構編制部門不再批准成立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原則上不再批准成立財政拔款事業

單位,對上級黨委、政府明文規定必須設置的機構和要求配備編制的,嚴格按規定程序報批。

2、是對已滿編的財政拔款事業單位不再新增配事業編制。確因工作需要增加人員由業務主管部門報成都市機關事業單位臨時用工管理辦公室核定控崗數,控崗數內聘用人員由市財政局依照財政規定拔付經費。

3、是對財政拔款的事業單位編制內新增人員,除政策性安置外一律按照《成都市事業單位分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從社會上公開招考,所聘人員按新的用人機制管理。四是對財政拔款事業單位按控崗數聘用的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在編制內從社會新聘用的人員。

吳中電大

2014/11/22

陳黎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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