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範網 >

實用文 >合同範本 >

場地租賃協議書

場地租賃協議書

編號:

場地租賃協議書

場地租賃協議書

甲方:寧德縣農村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寧德阿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簽訂日期:2021年4 月1 日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寧德縣農村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寧德阿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遵守。

第一條租賃物位置、面積、功能及用途

1.甲方將位於寧德縣何家鄉尚書路2號 的場地(以下簡稱租賃物)租賃於乙方使用。經甲乙雙方認可確定:場地面積16488.82平方米、房屋建築面積4776.86平方米。

2.乙方租賃該場地用於從事職業技能培訓教學工作 。

第二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20 年,即從2021 年4 月1 日起至2041年3 月31 日止。

2.租賃期限屆滿後,如乙方須繼續租用,需在租賃期限屆滿 日前向甲方提出,經甲方同意後,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協商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

第三條租賃物的交付

雙方約定在本出租合同生效後的2021 年4 月30 日前甲方將租賃物交付乙方使用。

第四條租賃費用及支付方式

1.租金:場地租金雙方根據裝修投入通過補充協議方式約定。

2.租金支付方式:雙方通過補充協議方式約定。

3.租金為固定金額。

4.本出租合同的租賃保證金為人民幣1 萬元(大寫:壹萬元整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租賃期限屆滿,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應付的租金,並按本合同規定承擔向甲方交還承租的租賃物以及繳清水、電、氣等費用後,甲方將在七日內無息返還乙方租賃保證金。

5.其它費用

(1)乙方租賃場地內和經營中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自己負責打掃清運;

(2)電費按電度表實際使用計量計費,由甲方代收代繳後向乙方出具收據。

(3)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水費,以實際使用數計費,甲方代收代繳後向乙方出具收據。

6.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和水電費等費用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每逾期一日按所欠租金和水電費的萬分之五支付給甲方(租金及違約金在保證金中扣除)。

第五條安全責任

1.乙方在場地租賃期內須嚴格遵守國家關於消防、衞生、環境、安全等法律、法規,定期對所屬的員工進行各方面的消防、衞生、安全等培訓,並按期繳納各項保險。乙方在經營中必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好安全措施,防止任何安全事故的發生。

2.乙方在場地租賃期內以及在經營中發生安全事故或治安事故等各種事故,造成任何人員傷亡和財物損失的,一切責任及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一切糾紛均由乙方自行處理與協調。並且以上安全事故發生的地點無論是發生在租賃物場地範圍內還是租賃物場地範圍外,只要以上安全事故的發生與乙方經營有關,乙方均應承擔事故責任。乙方的設備、設施、財物及人身安全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因甲方建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事故責任)

3.乙方必須從事合法經營,如進行違法經營,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受到的一切損失。

4.乙方承諾,乙方在租賃場地內的經營需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標準,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糾紛及損失概由乙方負責。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受到的一切損失。

第六條裝修及維修

1.在租賃期內如乙方對租賃物進行改造、修建、擴建等,必須經甲方同意。

2.在使用期內,乙方應合理使用租賃物及其附屬設施(如水、電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租賃物地面以及水電等設施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在保證金中扣除。

第七條租賃物的轉租

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提前終止合同

1.在使用期內,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水電費、管理費等相關費用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承擔所欠繳費用每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如欠交以上費用超過15日,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使用租賃物內的有關設施以及水、電,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2.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水電費、管理費等相關費用超過90天,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留置乙方租賃物內的財產並在解除合同的五日後,甲方有權自行處置留置的財產用於抵償乙方應支付的全部費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對甲方上述所有行為不持任何異議,甲方不承擔上述所有行為產生的法律與經濟責任。

3.租賃物使用期間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除法律原因外,不得無故終止本合同。若一方提前終止本合同,則應提前6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並需賠償對方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第九條免責條款

1.如因政府規劃和政策原因對租賃物進行拆遷、改建等,乙方應在政府要求的時間內搬遷出租賃物。甲方承擔乙方相關經濟損失。

2.凡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不能預見、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均不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提前終止或租賃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乙方應於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搬離租賃物,並將租賃物返還甲方。

2.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乙方增設的建築物等設施其所有權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認可保留的,乙方不得拆除,甲方認可拆除的,乙方必須拆除。

3.乙方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應於租賃期滿之日或提前終止之日將租賃物清掃乾淨,搬遷完畢,並將租賃物交還給甲方。如乙方歸還租賃物時不清理雜物,則甲方對清理該雜物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該清理費用,甲方有權在租賃保證金中扣除。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寧德縣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其它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乙方承租期內,甲方如將出租屋轉售任何第三方,本合同繼續有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第十三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此頁無正文)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標籤: 協議書 場地 租賃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shiyongwen/hetong/5ewp4l.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