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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勞務鋼筋製作及綁紮班組合同

建築勞務鋼筋製作及綁紮班組合同

鋼筋製作及綁紮勞務承包合同

建築勞務鋼筋製作及綁紮班組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責任,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 工程名稱:                          

二、 工程地點:                     

三、 承包方式:勞務計量承包。包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綜合治理。

四、 承包工程內容:    項目         的全部鋼筋工程;

1、 承包方式:勞務計量承包。包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綜合治理。

為完成本工程,除甲方提供的機具與設備以外的其他機具與設備都由乙方提供。甲方提供的機具與設備有:塔吊、施工電梯、一級和二級配電箱、施工和消防用水乾管,甲供材為:鋼筋、直螺紋套筒、止水鋼板,乙方則需自備扎絲材料、鋼絲網片、鋁網片、電焊條、二級箱以下的合格的電纜線、三級電箱、鋼筋機械、照明燈具、泥桶、粉筆、手用工具檢測工具等。

2、 工作內容:根據甲方提供的建築、結構圖紙(含變更)的鋼筋工程、需提供鋼筋翻樣單、原材料卸車、加工、調直、綁紮、焊接(閃光對焊、電弧焊等)、插筋(一結構、二結構等)、機械連接(套絲機及直螺紋套筒材料等由甲方提供)、抗裂網片安放、製作、安裝、止水門框及止水鋼板安裝焊接定位、卸料至指定地點並碼放整齊;含後澆帶鋁網片、鋼絲網片、清理雜物、樓層、地庫剩餘鋼材及斷鐵絲及時回收並運至指定地點並碼放整齊、工完場清工作、砼保護層墊塊製作及安放(墊塊由乙方自行採購)、鋼筋馬凳、塑料馬凳、預製構件鋼筋製作及安裝、預埋件製作安裝埋設(二次結構的拉結筋預埋件的焊接及綁紮等)、實驗試件(製作、送檢等)、現場材料二次搬運、保持鋼筋加工場乾淨整潔,每個鋼筋加工場(包括成品、半成品、原材、設備等)需無條件配合5次以內場內移動並不產生費用,甲方提供機械設備,超出5次另行協商計算,所有材料裝卸車(含必要時的人工裝卸)、領料配綁、本工程的所有規格鋼筋綁紮均在內(含建築圖上找平層網片鋼筋)。陽台翻邊、陽台欄板、外立面線條、檐口等一結構圖紙所示內容及二結構圖紙不涵蓋的內容。上述工作內容均已包含於合同單價中。

五、 工程價款的撥付及結算方式:

1、 工程進度款審核

每月20日,乙方上報自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完成的工程量和完成金額的報表交由甲方項目商務部進行一審,由甲方公司合約部進行二次審核,審核後的工程量和完成金額即為乙方自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完成的工作量。

2、工程進度款支付方式

① 本工程無預付款。

② 進場當月在無完成工作量之前,生活費由乙方自行調節。

③ 施工階段每兩個月支付上兩個月經審核後工程量的 %,甲方在付款當月扣除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和應扣費用。無特殊情況,甲方在中途不向乙方發放各類借支。

④ 乙方承包的本工程全部完工,乙方支付到工程總款的 %。其時,乙方如無後續工作,其所屬施工人員必須撤離甲方施工駐地。

⑤ 乙方剩留的工程餘款,在甲方與乙方完成竣工結算後一個月內付清,如到年終放假結算時完成的期限,甲方為照顧乙方對工人工資兑現的實際需要,允許乙方可按工程承包的結算總價提前結算。合同外的現場簽證不作為工程進度款撥付的依據,在完成與甲方的竣工結算時一併支付。

⑥ 合同外的現場簽證不作為工程進度款撥付的依據,在完成與甲方的竣工結算時一併支付。

⑦ 乙方應建立職工完整的考勤表、工資領發、結算台帳,並在每月領取生活費和工費結算時,均應按班組人員編制一式二份的工資結算方案,方案中須有每人結算金額、領款金額及領款人簽名,並將每月彙總報送甲方商務部。工人生活費及工資發放需要在甲方會議室經甲方管理人員監督並拍攝影像資料,乙方需墊付工人生活費,工人生活費在甲方監督下發放完畢後,甲方再將此筆費用發放給乙方。

⑧ 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工程款為由拖欠工人的工資,對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如發生工資拖欠情況,甲方有權將進度款直接發放至工人手中。

⑨ 甲方支付給乙方工程勞務款中,已包括乙方及所屬人員的勞動保護費用。乙方如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甲、乙雙方按以下比例承擔經濟責任:3萬元(含3萬元)以下由乙方自己承擔;3~5萬元(含5萬元)由甲方承擔20%,乙方承擔80%;5~10萬元(含10萬元)由甲方承擔50%,乙方承擔50%;超過10萬元由甲方承擔80%,乙方承擔20%;以上按醫院發票為準。

3、工費計算辦法:

框架結構:主樓士0.000以上按圖紙標註的建築面積計算,主樓地下室及獨立地下車庫部位按圖紙標註以噸位計算,框架剪力牆結構士0.000以上單價:  元/㎡,框架結構士0.000以上單價:   元/㎡,主樓地下室及獨立地下車庫:   元/t。其中後澆帶止水鋼板的製作安裝費按單面延長米計算,單價為 元/m。本單價包括所有的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超過1萬元以上的重大變更須項目經理/執行經理書面確認後方可施工。

本工程乙方總工程款約為 元(暫定)。

本承包價格屬乙方的施工質量達到標準要求的完全價格。

六、 工期要求: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月、周施工進度計劃和施工員下達的施工任務單所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如乙方逾期完成,逾期一天處以300元/天給甲方的延期補償費並在當月生活費中扣除。住宅要求6層/月,商業要求5層/月, 寫字樓要求4層/月,LOFT公寓要求4層/月。

七、 安全文明施工:

1、 安全工作、現場文明施工包括:所有材料按規格分類堆放,並掛牌做好標示;施工現場日常清理、灑水降塵、垃圾清理過篩再利用及運至現場指定地點、以及現場附近馬路及政府部門臨時要求的清掃,必須設專職人員負責(按甲方要求配置),每天打掃宿舍內外環境,保持現場整潔文明和生活區乾淨衞生,垃圾分揀、運至現場指定地點,按甲方要求佈設CI工作(CI材料由甲方提供,其餘乙方提供),乙方保證此部分工作包含在合同總價內。乙方若不按照甲方要求實施,甲方有權將此部分工作分配給其他單位,發生的費用甲方直接從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乙方自行負責所承建範圍安全文明施工所需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三級配電箱、工序施工輔材、工器具等。

2、 成品保護工作:指本班組工程的及其它專業分包的成品保護工作;完工後的餘料碼放到指定地點,做到活完料淨場地清,廢料處理裝車,力求節約(鋼筋翻樣單必須完整,報甲方預算員及項目相關負責人各一份)等;澆砼時需安排人員看護鋼筋,以便及時處理跑筋現象;料池要求:要求廢鋼筋每段不得超過30cm,若發現料池內產生大於等於30cm鋼筋段,首次檢查發現將對乙方處以500元罰款,再次發現處罰加倍,以上情況若出現超過三次的則自動退場;保持加工場內材料整齊,及時清理場內垃圾。

八、 質量標準及驗收要求:

1、 甲方根據現行國家GBJ300-88鋼筋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對佈設鋼筋的型號、規格、根數、間距、錨固與搭接長度及構件的截面尺寸等內容在現場進行實測,實量打分,以分定價,達到90分(不含90分)以上得本工程的完全價格,或各分項甲方及監理一次驗收合格通過得本工程的完全價格。乙方應保證驗收一次性合格,若產生二次驗收才合格的處以1000元/次罰款,三次驗收才合格的處以3000元/次罰款,以上情況若出現超過兩次則應自動退場。另承包班組應無條件配合項目部(資料員)對鋼筋試件的取樣,上述工作內容均已包含於單價中。 

2、 嚴格按照甲方施工總進度計劃施工,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達到濟南市優質工程標準。質量等級:合格,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獲得獎項:要求全部工程樓都應獲XX市級優質結構工程,工地整體獲得市級安全文明工地獎項。

3、 乙方在完成每一施工部位或構件後,經乙方認真自檢、互檢合格後,必須填寫報驗單報甲方驗收。 

4、 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乙方對承包的工程向甲方承擔質量責任。乙方必須遵照甲方技術、質量交底精心組織施工。出現問題必須服從甲方整改意見限期整改;如逾期整改,甲方有權對乙方照章罰款。因乙方施工質量低劣,且屢催無效而無法履行合同,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5、 乙方對現場所有已完工程成品負有保護的義務,如有損壞,乙方須自費修復至原狀。鋼筋綁紮完畢,應清除作業面內的雜質、油污、斷鐵絲。

6、 按甲方要求做好臨邊洞口防護,負責圖紙所有洞口部位的加筋。

九、 甲方對乙方的鋼筋工程按施工配料單實行限額供料,確保甲供鋼筋的製作與綁紮的損耗率低於0.6%,其中製作損耗率0.4%,綁紮損耗率0.2%。超出部分甲方按下述價格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實際採購之價格×(1+0.0348)計算單價,並於同期工程款中將超出損耗部分的材料費扣除。鋼筋進場時由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數量,最終結算數量按照圖紙計算工程量。如對綁紮後多餘的鋼筋未能再加工利用,按每公斤四元的價格由乙方賠償。

十、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 為乙方提供施工必需的垂直運輸;

2、 向乙方提供施工圖、鋼筋配料單和具備施工條件的工作面。

3、 對乙方進行操作規程、質量標準、進度要求、安全與文明施工等內容交底。

4、 負責對乙方的施工質量、進度、安全和文明衞生進行監督、檢查與驗收。

5、 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具備付款條件的承包工費。

十一、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本合同簽訂後應及時與所屬成員簽訂用工合同和安全責任書,並交甲方備案。

2、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文明施工和綜合治理規定。

3、履行對所有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規定,設立兼職安全、質量、綜治員,堅持工前交底、工中監督和工後驗收。做好當日記錄。並在工前對施工現場所有的安全設施,機具電器進行先查看,後使用,如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在沒有安全保障情況下,不準施工。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機械帶病運轉。凡違章、違規作業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及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4、制止所屬人員亂拉亂接電源在集體宿舍內用電炊器具煮飯、燒菜、燒水和取暖, 一旦發現,甲方除沒收器具外,另向乙方按項目部規定處以罰款;同時由乙方承擔由此引發事故的全部責任。

5、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甲方提供的各類施工機具,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6、服從甲方現場施工員、質量員、安全綜治員的監督檢查,接受整改意見,限時完成整改,確保施工質量。

7、負責保護各類預埋管線、預留孔洞的完好和位置正確,不得任意堵塞或移動。

8、做好施工現場的工後落手清,及時清理現場 、回收剩餘鋼筋,每天打掃宿舍內外環境,保持現場整潔文明和生活區乾淨衞生。

9、乙方及所屬成員不得將非本工地人員帶入甲方施工現場或生活區域,如經發現,甲方將按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如由此發生意外傷害,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承包人)不得擅離工地。否則處以300元/天的處罰。

10、負責鋼筋原材卸車及按文明施工要求碼放整齊,包含塔吊不能覆蓋區域,材料水平運輸。

11、要求加工廠每天清掃兩次,時刻保持乾淨。

12、 除甲方要求合同外用工外,其餘合同內工作及上述工作內容執行零簽證原則。若產生甲方要求額外增加的簽證,則簽證辦理程序及制度按照中建一局管理制度執行,首先需要上報商務部確認核量後,工程部下發指令單才可進行施工,簽證必須在發生後1天內上報申請確認單,否則認為投標人放棄,簽證要寫明部位、工作內容、用工數量、完成產量及影像資料(簽證單格式後期附於合同),否則不給予確認。零星人工使用大工:元/天,小工元/天,具體以實際情況所做零工確認工種。

十二、 違約責任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均屬乙方違約:

1、 乙方屢次不能如期完成施工任務而影響總體施工進度的;

2、 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整改內容,並經一再催促無效的;

3、 乙方施工質量低劣,造成甲方材料浪費、進度滯後和信譽損害的;

4、 乙方中途放棄承包或將工程轉包給第三者;

5、 乙方聚眾鬧事、哄抬工價、纏索工費,擾亂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

6、 乙方承包人經常擅離工作崗位,或乙方施工人員嚴重不足影響甲方其他工序的。

對乙方的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賠償損失、沒收保證金和中止合同等處罰。

(二)乙方所有的變更及現場簽證均包含在上述合同單價中,結算時不再補償。如單次超過1萬元以上的重大變更須經執行經理或項目經理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

(三)上述單價已包括由於業主原因造成的停工、窩工等費用。

十五、其他:

1、 工程所在地政府要求辦理的暫住證、務工費、乙方特殊工種的上崗培訓等費用由乙方自理,因拒絕辦理而受到地方主管部門的罰款,也由乙方承擔。

2、 每間職工宿舍用電控制為30度/月.其中7-9月份,1-3月份為50度/月,超過部分由班組在下月自付。若發現有亂接亂搭電線現象,發現一次罰500元。

3、 班組多人宿舍不得帶女職工,如有此現象,每間宿舍另付300元/月。

4、 班組負責人單獨用房半間的另付300元/月,整間的另付500元/月。

5、 班組職工必須有身份證,年齡在18-50週歲,其他人員不得利用。

6、 在施工中必須滿足甲方關於企業形象(CI)宣傳的有關要求, 符合甲方CI工作及安全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帶、反光背心等施工防護用品,由甲方統一採購(安全帽、反光背心30元/套),費用乙方自理。胸卡統一向甲方購買。工人進出場需持門禁卡,在甲方綜合辦領取,每張門禁卡押金100元,工人退場退卡退押金,如有丟失扣除押金。

7、 為創建文明工地需要,乙方所有作業人員進入作業區內必須穿戴統一工作服,雨天施工備有的雨衣、雨褲、雨鞋等用品,費用由乙方自理。

十六、本合同與《安全協議》同時簽訂,各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甲方公司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至工程結束,款項結清時自行終止。

 

 

甲  方:                             乙方:

 

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建設工程承發包安全管理協議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本分項工程委託給乙方施工,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部委、濟南市有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一、 協議內容:

1.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部委、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辦法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 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抓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乾部,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 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4. 工程項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並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施工。  

5. 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合法規。

6. 施工前,甲方應對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乙方應組織召開並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託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7. 根據工程內容、特點,甲乙雙方應做好安全交底,並有交底的書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8. 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聯繫、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

9.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於查處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 ,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甲方應該認真整改。

10. 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11. 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後果負責。

12. 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並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各種後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3. 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如甲乙雙方必須相互借用或租賃,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制定有關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和工具完好並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須進行負責,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在使用過程中,用於設備、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傷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負責。

14. 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的現場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

15. 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進濟南市施工的外省市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經濟南市有關特種作業考核站進行審證教育,中、小型機械的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6.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做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採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防火主管人員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並指派專人值班。

17. 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器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並做好檢測記錄,如不符和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後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後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18. 貫徹先定合同後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有關方負責。

19. 甲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繫,採取保護措施。

20. 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甲、乙方人員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國務院及濟南市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在事故發生後的廿四小時內及時報告各自的上級主管部門及市、區勞動保護監察部門等有關機構。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21. 本協議定的各項規定適用於甲乙雙方。如遇有同國家和XX市的有關法規不符者按國家和濟南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22.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作為合同的附件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

23. 本協議同工程合同同日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於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                             乙方:

    (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年     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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