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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教委託協議書

家教委託協議書

第一篇:家教委託協議書

家教委託協議書

家教委託協議書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思爾家教中心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子女學習需要,向乙方聘請家教,承擔甲方的家教工作。現雙方自願協商同意訂立本協議。

一、協議期限:

二、輔導對象:

三、具體輔導時間:

四、輔導科目為:

五、應達到效果:

六、權利和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的具體要求,採用擇優聘任、競爭上崗等方式確定具體人員。

2、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家教環境和條件,尊重和維護家教老師的正當權益,尊重其人格尊嚴和宗教信仰自由。並對家教老師在輔導期間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負責。

3、乙方家教老師須嚴格遵守雙方約定的輔導時間,不得無故缺課。如遇特殊情況無法上門輔導的,應提前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4、乙方家教老師應認真備課,多與甲方溝通,努力提高輔導對象學習成績。

5、乙方家教老師應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

6、甲方應如實向家教老師介紹家教對象的實際情況,協助其做好家教工作,並且按時支付教員酬薪(支付期限最遲不能超過一個月)。

7、甲方應及時向乙方如實反饋乙方推薦的家教老師在家教工作中的有關情況,以利於乙方更好地掌握工作人員的工作狀況,實行跟蹤調查,促進其組織家教工作健康發展。

8、甲方如對乙方家教老師的工作不滿意,可隨時向乙方負責人反映,乙方應及時處理。若甲方向乙方提出更換家教老師,乙方將視具體情況予以更換他人,但甲方仍應如約支付已完成工作報酬。

9、如涉及甲方家庭及個人隱私,乙方家教老師應遵守保密原則,不得對外泄露。

六、勞動報酬乙方工作人員工資按下形式執行。 終止解除協議條件1、雙方一致同意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協議一方可以解除協議:(1)乙方工作人員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願供職的;(2)乙方工作人員被判刑、送勞動教養,以及有盜竊、賭博、打架鬥毆等嚴重問題,或校規校紀教育不改的;(3)甲方有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乙方的人身自由、強迫勞動、侮辱人格、侵害乙方工作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七、關於成績增長的認定,成績認定應當以平時表現以及考試成績綜合評判,不單一的以大型考試成績作為評判依據。

注:解除協議必須提前一個星期通知對方

八、違反協議責任一方違反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法予以賠償。

九、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民事法律的規定執行。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聯繫方式:聯繫方式:

時間:時間:

第二篇:家教部家教協議書

家教部假期輔導班安全責任書

甲方:學生及其監護人

乙方:輔導班負責人

學生假期輔導期間,應當遵守輔導班的制度和紀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學生應當根據自身的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害,對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為了確保學生假期輔導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更有效的優化輔導班日程安排,根據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輔導班辦班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輔導班、教師、學生和家長實行安全責任制和安全責任追究制;輔導班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本輔導班上課期間的學生的安全負責。

二、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應當保證學生上或是下學路途的安全,保證學生參加完輔導班教學課程後及時回家。反之發生的責任由家長和學生自行負擔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三、輔導期間,相關輔導人員會定期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警示,經輔導人員告知後,學生之間因發生人身損害事件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四、家長應保證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立刻回家,不

會與不認識的陌生人接觸;禁止參加輔導班及上下學回家的中途與他

人遊玩而不立刻回家。因發生上述情形,學生髮生意外事故,一切責

任由學生及其家長負責。

五、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立刻回家,禁止參加輔導

班及上下學回家的中途擅自到河、塘、溪和江河游泳、洗澡等可能發

生危險的活動。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六、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嚴禁學生玩鋭刃鈍器物

或收藏管制刀具等,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輔導班不承擔責

任。對於上述情形,輔導班安全管理人員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直接移交

相關部門處理。

七、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

遭受到侵害,輔導班不負任何責任。

八、在輔導班學習中故意尋釁滋事,與同學打架鬥毆一切責任

由當事雙方負責。

九、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至學生輔導培訓課程結束

日時終止。

學生及家長簽名: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第三篇:家教協議書

家教協議書

為維護家教者、受輔導者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按照協議書的條件和規定自覺履行自己的義務:

一、定義:

甲方(輔導學生或受輔導學生監護人):

乙方:大學生實習聯盟

二、內容

1、為更好地實現甲方提高成績這一利益,乙方學生應認真備課,保證質量完成教學任務。注意學習方法,因材施教。同時受輔導者應積極配合輔導工作(如提前預習等)。

2、雙方都應尊重和維護對方的合法權益,保證在進行輔導期間的人身安全、人格尊嚴等不受侵犯。

3、若任何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家教時間,應提前壹天徵求對方同意。如協商不一,按協議要求處理。

4、乙方學生必須誠實、守信、認真、負責,根據協議條款按時為甲方提供家教服務

5、乙方學生必須按規定時間到達,不得無故擅自早退。但是考慮到乙方學生為在校大學生,有必須參加的活動而導致家教時間需要調整,甲方應配合乙方。若乙方學生早退或遲到請及時聯繫乙方。

費用如下:

家教地點:

家教時間:

輔導科目:輔導費用:元/課時

支付方式:

三、本協議的生效及有效期:

1.。本協議自各方簽名時生效,並持續有效,除非一方提前一週(7天)發出書面通知給接收方終止本協議,或協議各方一致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終止本協議。

2. 對本協議任何條款進行修改,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雙方當事人各自的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否則無效。

3. 一方沒有履行本協議的規定或沒有行使協議項下的權利或其他有關權利,並不構成該方將來履行該規定或其他規定、行使該權利或其他有關權利的放棄。

2.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四、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日期:電話:電話:

第四篇:家教協議書

家 教 協 議 書

甲方:樂學教育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家長(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機/移動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學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保證甲方和乙方之間更好地交流,同時保證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共同簽定本協議,並共同遵守本協議的規定。

甲方受託為乙方提供上門家教服務,雙方應遵守以下規定:

第一條甲方為乙方子女提供上門家教服務,在乙方家中家教時乙方應保證甲方家教教師的人身安全,甲方與乙方雙方自行達成協議,結算按課時,試用滿意後由乙方支付報酬。

第二條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1次試講。乙方對甲方在工作方面有意見時,可協商解決。

第三條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時,應當提前3天以口頭方式或其他方式通知甲方。乙方未履行通知義務的,視為合同繼續有效。

第四條甲方在為乙方子女進行家教服務期間,要盡職盡責,避免教員遲到、早退、缺課的情況,認真熱情地為乙方子女給予因材施教的教學輔導。

第五條甲方有權向乙方詢問乙方子女的學習情況,並共同研討有關教學的一切問題。在甲乙雙方商定的基礎上,甲方應遵從乙方所提出的教學輔導意見。

第六條甲方因教員個人緊急事務、傷病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堅持執教的,可與乙方具體協商解決。乙方因特殊原因導致課程不能按時進行,應提前12小時通知甲方,並由雙方自行協商改動時間。若乙方子女因個人原因未能按時上課,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一)如因甲方原因導致課程不能按時進行,而甲方又沒有及時通知乙方,而將課程推遲進行,則應向乙方子女補償並增加學習課時。若課程因此未能進行,則因向乙方子女補償學習時間或退還與之相關的費用。

(二) 如因乙方或乙方子女導致課程不能按時進行,而乙方又沒有及時通知甲方,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該次課程服務。

第八條薪資:

1. 甲方教師可提供一次上門試教服務(要收費)。

2. 試教滿意後,乙方若決定聘請甲方教師為其做上門家教服務,乙方必須先預交10次費用作為報名費,10次過

後乙方必須在五個工作日內將剩餘費用匯款給甲方或者甲方直接派人上門收取,乙方不能將家教費用私自交給甲方授課教師。

3. 若甲方沒有過錯而乙方強行解除協議的,則甲方可以不歸還剩餘家教費用。

4. 若因甲方教師沒有履行本協議的義務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本協議,甲方必須無條件退還乙方剩餘家教費用。

5. 若甲方無出現任何過錯,則乙方必須按規定支付甲方報酬,不能無故拖欠或拒付報酬。

特別聲明:

1.甲、乙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規定的情形,依法保留追究違約人法律責任的權利。

2.本合同自甲、乙兩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兩份,由甲、乙兩方各執一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於全部合同內容完結之日終止。

3.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甲 方 姓 名:乙 方 姓 名:

身 份 證 號:身 份 證 號:

日期:日期:

第五篇:家教協議書

家 教 協 議 書

甲方:師大陽光家教中心聯繫方式:18356975150負責人:牛濤 乙方: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教員姓名:____

一、甲方(師大陽光家教中心)權利:

1、監督乙方的家教服務,並可對乙方的家教服務提出建議。

2、當家長對家教服務不滿意時,及時與“師大陽光家教中心”聯繫,本中心會及時解決,並滿足家長的合理要求。

3、甲方有權維護家長拒絕提前支付工資和其他不合理費用的權利。

4、若因乙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家教服務時,教員的損失與本中心無關。

5、若因教員因素導致家教失敗,甲方有權拒絕提供下一份家教。

6、教員在進行輔導及其去輔導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本中心不負任何責任。

二、甲方(師大陽光家教中心)的義務

1、尊重和維護家教大學生的合法權益,對學生進行輔導期間的安全負責。

2、按協議規定,督促家長支付家教大學生的酬金;

3、做好家教大學生的跟蹤調查工(請勿抄襲好範 文網:)作;

4、若家長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家教時間,應提前徵求乙方同意。

5、非教員因素(能力問題)導致家教失敗,甲方免費提供下一份家教。

三、乙方(家教大學生)的權利:

1、當甲方有侵害乙方的利益時,乙方有權提出終止合同。

2、乙方按照家長的要求完成家教工作,有權按協議書上相應規定向家長索取報酬。

3、若因家長單方面提前終止家教服務時,需與乙方協商,與本中心無關。

4、非教員因素(能力不夠,擅自更改家教上課時時間,不認真等)導致家教失敗,有權向師大陽光家教中心索要下一份家教。

四、乙方(家教大學生)的義務:

1、乙方必須誠實、守信、認真、負責,根據協議條款按時保質地為家長提供家教服務。

2、乙方必須按規定時間到達,不得無故擅自早退。若乙方有特殊情況需調整家教時間,需徵得甲方同意。但是乙方在校內必須參加的活動需要調整時間時,家長必須同意。

3、乙方必須在其家教範圍內完成對家長子女教書育人的活動,不得擅自進行其他與學習無關的活動,如打遊戲等。

4、通過“師大陽光家教中心”聯繫的家教,須辦理登記,並簽訂《家教協議書》。

師大陽光家教中心

2014年_月_日

標籤: 家教 協議書 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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