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行政執法主體和執法人員清理工作的情況報告
- 彙報材料
- 關注:2.64W次
根據《xxxX司法局關於清理確認行政執法主體及行政執法人員的通知》(XXX〔2019〕28號)要求,我局對照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三定”規定,認真開展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清理工作,現將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行政執法主體清理情況
根據科技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我局結合《四川省行政權力指導清單(2018年本)》及2019年機構改革後確定的“三定”規定,對局機關行政執法主體依據逐項進行了清理,並按要求填寫《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確認表》,完成行政執法主體資格清理工作。
(一)概況。
1.法定行政機關:xxxxxx
2.依據:執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共計6部。具體是:
(1)《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第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科學技術進步工作”。
(2)《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第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及其他行政部門在同級人民政府領導下按照各自的職責範圍,負責本地區有關的科普工作”。
(3)《四川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第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負責科學技術進步管理、指導、協調、監督和服務等工作,組織實施科學技術發展規劃和科學技術計劃”。
(4)《四川省科學技術普及條例》第七條“市(州)、縣(市、區)科學技術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科普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擬定本地區科普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推動科普工作發展”。
(5)《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第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管理、指導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科技成果轉化工作”。
(6)《四川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第五條“縣級以上科學技術行政部門、經濟綜合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科技成果轉化工作”。
(二)行政執法主體。
1.主體名稱:XXXXXX。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
《四川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
(三)行政執法職權(共2項)。
1.類別:行政處罰2項。
2.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第四十七條:違反本法規定,在科技成果轉化活動中弄虛作假,採取欺騙手段,騙取獎勵和榮譽稱號、詐騙錢財、非法牟利的,由政府有關部門依照管理職責責令改正,取消該獎勵和榮譽稱號,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罰款。第四十八條:科技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故意提供虛假的信息、實驗結果或者評估意見等欺騙當事人,或者與當事人一方串通欺騙另一方當事人的,由政府有關部門依照管理職責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罰款。
(2)《四川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第七十三條“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在從業中故意提供虛假信息、實驗結果或者評估意見等欺騙當事人,或者與當事人一方串通欺騙另一方當事人的,由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或者有關部門依照管理職責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行政執法人員清理情況
認真落實《XXXX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及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精神,通過清理,確認我局現有行政執法人員1名,並按要求填寫《行政執法人員信息統計表》,完成行政執法人員信息清理工作。
附件:1.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確認表
2.行政執法人員信息統計表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shiyongwen/huibao/6mmd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