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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並舉提升城市排水防澇能力

多措並舉提升城市排水防澇能力

一、建立完善排澇管理機制

多措並舉提升城市排水防澇能力

(一)設立城市排澇指揮部。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軍分區司令員、城市排澇主管部門負責人任副指揮長,成員單位包含各區政府和氣象、水務、交通、住建、交警、供電、供水、供氣等十多個部門,統一指揮調度城市排澇管理工作。指揮部下設排澇辦,負責督查督辦、預警發佈、信息報送等日常管理工作。指揮部在每年汛前組織召開城市排澇工作專題會議,通報氣象預測,下達排澇隱患整改任務,明確工作職責,協調難點問題。

(二)彙編城市排澇工作手冊。手冊包含指揮部組成人員及聯繫方式、各級排澇部門負責人及聯繫方式、排澇泵站情況及值班人員電話、排澇明渠水面情況、排澇應急預案、應急搶險隊伍及排澇搶險設備分佈情況,便於各部門各司其職、高效協作。每年汛前根據人員調整和設施變化情況及時精心修編,確保排澇手冊中的信息準確。

(三)搭建指揮聯動信息平台。利用平台建立預報預警、指揮調度、會商研判、應急搶險等管理機制,通過細緻的汛前準備、有序的汛中調度和及時的汛後評估工作模式,有效保障城市安全平穩度汛。成員單位間通過指揮平台實現氣象、水文、汛情、雨情、險情等信息的及時共享,達到聯動迅速高效的應急響應效果。如強降雨來臨前通過信息平台發佈預警,確保各單位迅速行動,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泵站提前騰空水位,預留蓄滯空間,緊急調備搶險隊伍和設備,迅速轉入臨戰狀態。

二、把脈會診找出排澇病灶

(一)堅持開展常規檢查。每年開展一次排澇設施“家底”普查。今年全面排查梳理了1560公里雨水管網、68座排澇泵站、225公里排澇明渠、1653處排水口、21處下穿低窪地帶及98處地下空間的運行情況,對排澇設施數據按規範格式歸檔整理,為每年的排澇工作提供準確的基礎資料。

(二)實行定期系統體檢。圍繞規劃管控、管渠系統、排澇泵站、行泄調蓄、源頭減排、內澇高風險點、積澇點、信息化建設和應急處置等八個方面,以排區為單位、將管網、排口、渠道、泵站作為整體,並以雨水收集、轉輸、排放的全過程週期為系統,全面分析排澇設施存在的問題病灶,為精準實施城市更新和系統治理內澇提供依據。

(三)在實戰中精準查找。針對2020年汛期長江持續高水位和強暴雨疊加影響情況下,沿江排澇泵站暴露出的隱患問題,結合城區排澇實際情況梳理出排澇設施短板和不足10餘處,包括部分設施設備老化、防禦級別不足、排江箱涵缺陷等,在實施整治前做到精準謀劃、對症下藥。

三、堅持問題導向補短板強弱項

(一)因地制宜完善基礎設施。把暴露出的問題和周邊實際情況相結合,系統謀劃整改項目。投入3500萬元實施了市管排澇泵站雙迴路電源建設、市管排澇泵站設施提升改造等災後重建項目。共修補穿堤壓力箱涵滲漏點3處,敷設電力線路10公里,安裝高低壓配電設施40台套,更換攔污柵200平方。通過排澇設施提升改造項目,顯著增強了低水強排區域泵站運行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穩定性。

(二)未雨綢繆加強設施維護。堅持把明渠、管網、泵站設施一體化考慮,精心組織全鏈條維護,打通排澇設施脈絡。汛前已分解了79條(約225公里)排澇明渠清淤清障任務,跟蹤督促各區和相關單位限期完成,保障雨洪行泄通道和蓄滯空間等城市排水主動脈的暢通。強化排澇設施養護管理考核,重點考核控制淤積沉積量情況,督促養護單位增加施工工地周邊、低窪易澇區段、易淤積管段的清掏頻次。年度內實施雨水管網清疏1600餘公里,箱涵及蓋板溝清淤20萬餘立方,清掏雨水檢查井69000座,並完成173處主要出水口清淤清障。對全市93座排澇泵站,共計149台套水泵電機和配套設施開展全面維護保養,對沿江和城市立交下穿部位等重要排澇泵站維護情況進行全覆蓋檢查,並針對城區內水強排的特殊情況,安排人員深入地下空間對壓力箱涵、人孔、拍門、防洪閘門等關鍵設備進行全線專項檢查和驗收,保障城市排澇泵站汛期安全運行。

(三)排蓄並舉提升海綿功能。按照建設海綿城市的思路,投入7000萬元建成江東水生態公園一期項目,佔地面積22.3公頃,提高強降雨時城區蓄存能力,增強城市安全韌性。

四、運用智慧系統提高管理效能

(一)實現排澇設施遠程監管。已建成遠程視頻監控安防、遠程水位監測、和遠程泵站自動化控制三個子系統。通過在排澇設施關鍵節點、易積澇點佈設視頻監控和必傳感裝置,實現對排澇設施的實時監測。共完成了47座泵站和道路下穿、排水口等監控點共277個攝像頭安裝,在80處立交橋下穿處設立水位警示標尺,安裝了480個道路積水預警傳感器,完成了40個遠程水位監測點和27座泵站遠程自動化調度系統的建設工作。

(二)提高指揮效率決策水平。系統投入運行以來,應急反應能力顯著提高。通過海量數據的處理分析,對基礎設施的建設改造提供科學決策參考,降低決策風險,節約建設投資費用。通過對設施運行參數的實時監控和動態管理,為優化設施養護方案提供更科學依據。

五、落實落細汛期具體措施

(一)做實汛前排查整治。在排澇水系巡查中,堅持步行巡河、貼岸檢查,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對城市低窪易澇點、項目建設工地和開發出讓地塊等重點區域採取直插現場方式,深入調查。汛前共開展巡查260餘人次,發現渠道攔網設壩、排口封堵設閘、管道沉積淤堵等排澇隱患33處。對排澇隱患按“一處一檔、一點一策”建立台賬,確保限期整改銷號。

(二)堅持降雨巡查制度。堅持雨聲就是命令,做到降雨即上路。將市區道路及排澇設施分片包乾,開展拉網式巡查,對橋樑下穿、老舊小區、地下車庫等重點部位的巡查落實“一橋一組”、“一點一組”。在外江水位快速上升時,對穿堤涵閘斗門,分片包保,開展全天候、不間斷巡查巡檢。實現積澇險情的早發現、早處置。

(三)嚴格應急值班值守。汛期各排澇泵站及各區各部門排澇值班室落實24小時應急值班值守,做到“雨不停,人不歇,水不退,人不撤”。

(四)落實應急人員物資。建立起210餘人的專業應急搶險隊伍,並配備了排澇泵車、應急電源車、聯合疏通車等26台(套)專業搶險設備。城市防汛啟動應急響應後,按照“一閘一預案”要求落實搶險力量和物資儲備,城市排澇攻堅時刻對搶險物資實行“以車代倉,以船代倉”定點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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