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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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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原則 篇一

(一)重要性原則

在我國企業中,上市公司一般是大中型企業,而且多數為我國的重要基礎性行業,因此,首先應該抓主要矛盾,重點實施對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的管理,如礦業、化工、石油業等。據有關調查資料顯示,有50%以上的企業編寫環境方面的綜述或報告,但往往是上報上級或有關的環保機構,並不對外公佈。上市公司的未來發展受環保政策的影響會日益顯著,企業的環境風險將日漸增加,而上市公司目前的做法不利於外部對企業的監督評價,因此必須採取措施予以監管,使上市公司成為我國企業環境信息披露的主要主體。

(二)強制性原則

企業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對環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壞,尤其是一些環境敏感性行業,如造紙、化工等行業,對環境帶來的危害極為嚴重,而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獲得了一定的利潤,因此按照“誰受益、誰負擔”的原則,這些企業應對所耗費的資源和破壞的生態環境付出一定的代價。但“代價”的付出總是帶有不情願性的,幾乎沒有企業會樂意主動向社會揭示因破壞生態環境而增加的支出,而惟有法律具有強制性;因而,政府會計管理部門和環境保護部門必須對企業的環境信息披露作出強制性規定,並鼓勵披露儘可能多的環境信息。

(三)一致性原則

環境問題是全社會面臨的重要問題,無論企業還是各級政府、各種社會團體和組織,無論外資企業還是內資企業,無論污染嚴重的企業還是污染較輕的企業,只要有污染問題就需要揭示。關於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內容,對各主體的要求應該基本一致,不應存在歧視或偏袒,以正確衡量社會環境信息。

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必要性 篇二

(一)抑制生態環境進一步惡化。從當前的狀況來看,我國存在資源利用上的高消耗和低效率現象,大量排放的廢棄物對生態環境的破壞十分嚴重,保護資源、改善環境已成為我國當前十分緊迫的任務。通過對環境會計信息的披露,可以充分了解到企業在環境處理方面的有關信息,並及時作出反應,對抑制生態環境的進一步惡化起到積極的作用。

(二)滿足企業信息使用者需要。環境會計的基本目標在於對外提供有用的環境會計信息,充分滿足判斷和決策的需要。信息使用者利用環境會計提供的信息,可以把握企業的發展方向和策略,幫助企業樹立環境保護的良好形象,進而取得市場競爭中的優勢。基於以上分析,環境會計信息的披露已成為企業信息使用者的強烈要求。

(三)促使企業承擔保護環境的社會責任。企業是經濟社會的細胞,然而其生產經營活動隨時都與環境發生着緊密聯繫,對環境的變化有着重大的影響,企業不應只考慮自身利益,還要將環境的保護與改善視為己任,積極配合國家的政策導向,順應經濟發展的潮流,努力做到資源的節約和環境的保護。而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內容是企業對環境責任承擔的表示,通過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可明確看到各企業為環境做出的努力,符合我國走可持續發展道路的理念。

引言 篇三

隨着人類活動的發展,對於資源和環境的破壞越來越嚴重,廢水、工業固體廢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排放量日益增加,而這些污染物絕大部分產生於企業的生產。所以,環境污染既然是由企業造成的,那麼,治理污染和恢復環境質量的責任就應當由企業所承擔。企業對環境的影響,不僅與企業自身有關,而且有關的企業利益相關者也特別側重於關注企業披露的相關環境會計信息,在做出理性的決策之前,利益相關者需要參考企業如實披露的環境會計信息。鑑於社會責任、外部壓力以及市場動機的強烈要求,企業披露有關環境會計信息的任務成為必定的要求。環境會計成為會計新興的領域源自於20世紀70年代第一次環保高潮的來臨,由此,國外學者對企業環境信息的專門研究幵始出現。Buhr和Freedman(2001)選取美國及加拿大的部分企業作為研究對象,在對照分析了自1988年至1994年六年期間這部分企業環境信息披露的渠道(單獨的環境報告、年報與按照證交所要求制訂的報告)之後,發現通過單獨的環境報告來進行環境信息披露的企業日益增加;隨後,對於在企業網上進行環境信息披露的情況,Isenmann等(2002)和 Patten等(2003)都展開了相關研究。有關環境信息進行披露的方式。大致可分為定性披露、定量非貨幣性披露、貨幣性披露三種。早期的研究,如Ness和Mirza(1991)對英國企業的研究表明,定性的環境信息披露佔絕大比重;類似的研究還有Niskala和Pretes(1995)關於芬蘭企業1987與1992年環境信息披露的比較研究。一些學者(如Petroni、Inclan和AUFekrat,1996)將企業披露環境信息的具體有關內容總結為4個方面,分別是財務和會計、環境訴訟、環境污染、以及其他方面;G. Kreuze等(1996)將企業環境信息分為十二項,包括企業生產對環境的影響、企業“三廢”回收與利用及節能情況、企業現在與未來環境義務、企業的環境成本與構成、有關法規、與環境相關的訴訟、企業有關的環保節能計劃與策略、環境事故的信息以及相應的保險賠償、企業的環境責任與影響、企業獲得的環境獎勵、管理層制訂的有關環境監控的制度與實施情況;企業環保負責人員及其在企業中的地位等。環境信息披露的影響因素是西方學者研究的重點。根據現有研究,有關企業披露環境信息所受影響因素大致可劃分為企業內部與企業外部兩大方面。內部因素包括企業治理結構、企業特徵(如企業績效、企業規模、企業成長性、企業股權性質、財務槓桿)等因素,外部因素涉及到公眾的環保意識、政府監管部門的政策法規、區域經濟發展差異等因素。有關企業治理結構對環境信息披露的影響,較多使用的變量包括企業董事會的規模、董事會中獨立董事所佔比例、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設立情況以及企業CEO兩職合一的狀況等變量。等 (2003)的研究發現,大規模的企業,其披露環境會計信息的水平也比較高。企業所存在的行業類型對其披露環境會計信息有着較大的影響,企業規模與披露的環境會計信息質量之間呈現正相關。如公用事業行業的上市公司所披露的環境會計信息就會更多一些。Lacina和Karim等(2006)選取了美國五年內有關上市公司的10-K報告和年報附註裏所披露出來的企業環境會計信息作為實證研究對象,分析結果顯示企業的盈利能力及企業的規模大小等因素對企業披露環境會計信息程度有着明顯的影響力,但是企業績效對於企業披露環境會計信息水平的影響中,其不確定性比較大。在公司治理方面,ShunWong,Simon等(2001)研究發現,企業獨立董事佔據的比例與其披露環境會計信息的水平之間,二者的相關程度並不明顯,對於那些已經設立了審計委員會機構的企業,則更加側重於如實反映和披露更多更透明的相關企業環境會計信息。近年來我國學者對環境會計進行了積極的研究。程輝、沈洪濤(2011)對2007年至2009年重污染行業上市公司進行了實證研究,發現我國重污染行業上市公司進行環境信息披露的主要渠道,主要是通過在年報中進行披露,而企業編制的單獨的社會責任報告,或者企業可持續發展報告,雖然近年來日益增加,但是其所進行環境信息披露的質量水平卻不高;肖淑芳、胡偉等(2005)認為我國目前環境信息披露的內容主要是定性的描述,而且信息披露的大部分是歷史信息,而非面向未來的信息,而環境會計信息所要求的可比性、全面性以及連續性卻較差;王珍義等(2008)研究表明:非貨幣性計量仍然是公司環境信息披露的主要方式。

環境會計信息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篇四

(一)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理論不深入。國內對環境會計的研究相對較晚,還沒有形成系統和完整的理論體系。由於對環境經濟業務的計量、確認和揭示不僅需要會計學知識,而且需要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和經濟科學的交叉滲透。正是由於環境會計自身的特殊性,環境會計核算和計量方法發展緩慢。國內的大多數會計和財務研究人員,通常不具備深厚的環境學相關知識,複合型人才相對缺乏,因此制約了該領域理論的發展。

(二)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法規、準則不夠完善。截止到目前,我國在環境會計方面還沒有建立相對統一和完善的會計核算體系及會計準則,也還沒有形成完備的有關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規,企業在環境會計信息披露上沒有可供一致遵循的標準,致使企業在實際披露相關信息時具有很大的隨意性,出現了諸如披露內容不完整、披露的信息在不同企業間缺乏可比性,披露形式不規範等問題。就披露主體而言,通過分析我國上市公司的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情況發現,能夠主動承擔披露責任的企業比例較少,而且所涉及的行業面較為狹窄。中國證監會等機構並未明確要求上市公司必須披露環境會計信息,我國也未從法律上強制規定企業負有披露義務,企業對環境會計信息的披露完全出於自願。

(三)企業在環境會計信息披露中的侷限性。企業是以營利為目的的,部分企業都只關注短期的利益,而不考慮環境問題造成的長期影響。企業要想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取得優勢,就要千方百計地尋求降低成本的途徑,環境的支出必然會提高企業現有的成本水平,使企業面臨降低市場競爭力的壓力,這也是企業不願意考慮環境問題,對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參與的積極性不高的根源。投資者在掌握不完全信息的情況下,有可能導致其資金流向環境污染嚴重的企業,從而加劇生態環境的惡化。

(四)公眾對環境信息披露的要求不夠強烈。從投資者的角度來看,全面掌握企業的財務信息,有助於投資者作出更為正確的投資策略。理論上説,與環境有關的財務信息關乎企業的長遠效益,對企業今後的發展方向有着重大的指導作用,但就現階段而言,社會公眾對環境會計信息的需求遠沒有達到應有的重視程度,也還沒有形成在進行投資決策時考慮環境問題的意識,這就造成了我國企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主體相對狹窄的局面。

環境會計信息披露論文 篇五

【摘要】 隨着人們對環境問題的關注,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問題也備受重視,對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研究也提上日程,本文通過研究國內已有文獻在披露內容和方式的最新動態,對其實證研究成果進行綜述,指出我國現階段環境會計所存在的問題,並對未來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對策提出自己的看法,以期為該領域的進一步探索提供有益的線索。

【關鍵詞】 環境會計信息披露 披露內容和方式 對策 綜述

環境會計又稱綠色會計,它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以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計量、記錄環境污染、環境防治、環境開發的成本費用,同時對環境的維護和開發形成的效益進行合理計量與報告,從而綜合評估環境績效及環境活動對企業財務成果影響的一門新興學科。

一、引言:

伴隨着經濟發展,環境問題日益突出,已經成為一個全球性的問題。

將環境活動納入企業會計核算體系,真實反映企業經濟活動,披露環境會計信息,成為傳統會計面臨的新課題。

要解決環境污染問題,需要把經濟發展與環境問題協調起來,走可持續發展道路。

開展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研究,促使企業在關注經濟效益的同時關注環境效益,無論是對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還是對會計理論的創新和完善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二、文獻綜述:

(一)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內容:

關於披露內容,黃嫦嬌(2013年)提出對於環境資產、環境負債、環境淨資產、環境收益、環境成本的披露,並且由於環境會計的特殊性,要求其信息的披露也必須在傳統的三大會計報表的基礎上再加以圖表、文等形式來報告,對碳排放情況、碳排放權問題等信息進行詳細的披露;張永傑(2012年)以江西省16家上市公司為例,表明我國企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內容應包括兩方面:一是關於企業活動的財務影響信息; 二是關於企業活動的環境業績信息;

另外,在進行披露內容探討時,還有學者對披露的內容進行新的分類,例如陳薇(2010年)指出環境會計信息披露需要界定出定性環境信息和定量的環境信息,並在此基礎上確定其具體需要披露的內容;秦嘉龍、吳玉芳(2010年)在分析青海省上市公司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時提出,我國上市公司所披露的環境信息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或同時以兩種形式披露。

田翠香(2010年)認為企業通過年報披露環境信息,應注意協調與其他環境信息公開方式的關係,有條件的企業仍然可以在年報以外,編制獨立的環境報告或社會責任報告。

綜上所述,對於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內容,主要從會計要素入手,從貨幣、數量、定性、定量等方面反映一個會計主體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

(二)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方式:

由於我國環境會計起步較晚,沒有統一、標準的披露形式,眾説紛紜。

馮銀波(2010年)認為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有三種可選模式:在財務報告框架內披露、編制獨立環境會計報告、在管理當局聲明書中披露;李秋(2012年)基於低碳經濟視角,提出不同規模企業應靈活地採取不同類型的披露形式:

①對大型企業如上市公司,可採用單獨編制環境會計報表的形式在其中單獨列示低碳治理信息;②對大中型企業可以採取在財務報表,財務報表附註或者董事會會議報表中單獨反映二氧化碳治理的信息;

③對中小型企業可允許以非貨幣式計量的基礎上以文字的方式闡述其為減少碳排放所付出的成本費用以及業績效益等信息;戴悦、華楚慧、李瑋瑋(2012年)從環境產權角度出發進行探討,認為有效的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模式應該是以環境產權為核心的一個環境責任報告體系,該體系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環境問題的財務影響信息,第二部分是關於環境績效方面的信息,第三部分是更加充分的獨立環境責任報告;

另外也有學者雖然從不同領域出發,仇淑平(2012年)認為獨立報告模式將是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主要發展方向;同樣的,劉靈芝、富曉丹(2010年)針對我國現階段的林業企業的研究,認為我國林業企業應該採用表外披露的方式,編制補充的環境會計報告。

從以上研究中發現,普遍認為會計的信息披露應依託財務報告的形式來進行,或採取獨立報表形式。

(三)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影響因素:

王亞男、傅建設、馮燁彬(2013年)以滬深兩市74家公司為樣本,對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影響因素進行了實證研究,表明股權制衡度、淨資產收益率、公司規模是影響我國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的重要因素;劉海英(2010年)整理了近幾年國內外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研究成果,研究表明公司自願環境會計信息的披露與以下因素正相關:

①公司規模及公司的行業性質;②公司的股權分散度;③公司披露的環境訴訟以及環境罰款信息;

在針對具體行業,劉洋、趙偉(2012年)選取了山東省內53家強污染行業的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以統計學的相關理論,認證了國有股比例係數與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水平正相關,上市公司規模與環境會計信息的披露水平正相關;戴蓬軍、董淑蘭(2010年)以在滬深兩市上市的農業上市公司為研究樣本。

他們faxian 農業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能力、公司規模及發展能力是影響其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狀況的顯著因素,並且均呈顯著正相關,而盈利能力、風險狀況、現金流量狀況、非農化經營程度和政策優惠情況對農業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狀況影響不顯著。

三、我國目前環境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

通過對已有文獻進行綜述,分析了目前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最新的研究成果,我認為目前我國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存在着一些問題:

1、從理論研究層面:

(1)理論研究的匱乏:隨着對環境會計信息的需求越來越大,我國的理論研究並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理論體系,不能很好的指導實際工作,導致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缺乏可比性;

(2)由於理論研究和實際工作起步較晚,沒有形成統一而又成熟的披露模式; 2.從國家層面:

(1)環境會計法規、準則、制度建設滯後,目前我國已經相繼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但是在所有的這些法律法規中均沒有涉及到對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具體規定;

(2)缺乏專門的環境會計人員和審計人員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對環境信息的披露的完整性和質量;

(3)監督和執法力度不足;

3、從社會層面:

(1)披露主體範圍較窄、比例不高,且集中在重污染行業,對環境信息披露僅僅是一種自願行為,缺乏強制性約束;

(2)企業環境意識差,參與度不高;

(3)社會公眾的環境意識不足,我國在環境保護實踐方面做出了很大努力,公眾的環境意識也明顯增強,但是,從總體上説,當前我國公眾的環境意識還有待於提高;

四、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對策:

1、加強理論體系研究,具體包括:

(1)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充分學習和借鑑國外已有的研究成果;

(2)鼓勵相關人員進行研究,鼓勵其在有關期刊雜誌發表自己的觀點;

(3)在高校開展環境信息披露的相關課程,從基礎做起,加強理論的教育;

2、建立健全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相關法律法規體系,並且提高監督和執法力度;

(1)對上市公司建立誠信檔案,詳細記錄他們在環境信息披露方面的行為;

(2)加強信息的透明度,發揮輿論監督作用;

3、培養具有專業勝任能力的環境會計人員以及審計人員,並且加強兩者的獨立性,同時加強合作;

4、在全社會提高公民的環境意識,培養人們對環境問題的重視;

5、針對環境會計信息的複雜性和評判的多樣性,引入數學概念和方法,使指標體系固定化,同時配合相關的數學型人才,完善信息的披露。

五、總結:

總的來説,目前對環境會計信息的披露是大勢所趨,隨着可持續發展的觀念深入人心,環境問題已逐漸成為世界性問題之一,環境會計信息公開是繼“直接管理手段”與“經濟手段”之後的一種全新的環境管理手段。

許多企業已經嘗試着進行相關披露,這將有益於約束企業的行為,將有益於我國的可持續發展。

本文集中對我國已有文獻中關於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模式、內容以及影響因素進行統計分析,揭示出我國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並提出了相關改善措施,以期為該領域提供有益的信息,希望我國的環境會計在不久的將來取得實質性進步,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理論和實務取得較好的發展。

參考文獻:

[1] 張永傑 《淺析我國企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 商業會計 2012/01 75-77

[2] 黃嫦嬌 《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內容與形式的探索》 財會研究 2013/01 26-28

[3] 陳薇 《論企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內容》 現代商貿工業 2010/23 271-272

[4] 秦嘉龍 吳玉芳 《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探究――以青海省上市公司為例》 會計之友(下旬刊) 2010/08 30-32

[5] 田翠香 《我國上市公司年報中的環境信息披露》 會計之友(中旬刊) 2010/01 87-89

[6] 馮銀波 《我國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現狀及模式選擇》 商業會計 2011/23 13-14

[7] 李秋 《低碳經濟背景下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模式探討》 財會月刊 2012/05 24-26

[8] 戴悦 華楚慧 李瑋瑋 《以環境產權為核心重構企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模式》 財會月刊 2012/36 17-20

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必要性 篇六

由於經濟發展速度的增加,環境退化問題日趨嚴重,環境遭到前所未有的破壞。隨着人們對環境質量的重視,不斷採取措施控制污染,以有效利用資源,環境質量會逐漸改善,但這有賴於企業和政府的共同努力。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必要性可以從宏觀和微觀兩個角度來認識。

從宏觀上講,進行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是國家宏觀管理的需要。政府管理機構通過彙總分析各獨立會計主體的環境會計信息,可以獲得全社會的環境會計信息,瞭解全社會的環境現狀,進而採取對應的決策更好地保護環境;而且,在可持續發展戰略下,傳統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進行了相應修正,賦予了新的核算內容,將包含自然資源環境的指標列示其中,這當然也需要以微觀主體的環境會計信息的披露為依據。同時,我國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要求社會經濟發展模式從高能耗的。增長模式轉向低能耗的增長模式,引起了產業結構的大調整,政府的環境法規和環境管理標準也更加規範和嚴厲。

從微觀上講,進行環境會計信息的披露是企業內部管理和自身發展的需要,是投資者、債權人等環境會計利益關係人作出決策的需要。通過對環境會計信息的披露,企業可以瞭解自己的環境行為及其影響,使經營成果核算更加科學、客觀,有利於改善企業的內部管理,提升企業的形象,實現經濟效益與環境效益的最佳結合。同時,企業的利益關係人,包括潛在的投資人、債權人、政府機構等需要根據風險、現在和未來的現金流量以及企業經營活動與環保法規的一致程度來評價企業的經濟效益及可持續發展能力,瞭解企業對環境的污染及其環境保護責任的履行情況,並在此基礎上作出理性的判斷和決策。環境會計信息成為企業持續經營、業績評價和投資決策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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