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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館消防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賓館消防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賓館消防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酒店消防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總則

火災始終時時刻刻對酒店業構成巨大的威脅。口前,國內外酒店對消防工作越來越重視。我們酒店投入了大量的資金,購買了先進的火災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這對灑店消防工作起到廠積極的作用。但是酒店的消防工作應以預防為主,為了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根據酒店的現實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消防機構

第一部分 消防組織及職責

一、防火安全委員會組成及職責

(一)防火安全委員會組成

主 任:酒店分管消防安全副總經理

副主任:安保部經理

委 員:安保部、工程部、總經辦公室、前廳部、客

房部、人事培訓部、管理部、總務部、購物中心等部門的經理和各聯營單位

負責人組成(文件另發)。

(二)、防火安全管理辦公室

主 任:安保部經理

成 員:由安保部的經理、主管組成(文件另發)。

(三)、防火安全委員會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規章、技術規範,根據消防監督部門的要求,建立消防組織,制定履行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2、根據“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建立各部門、各工種、各崗位的防

火安全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把防火安全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

實行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定期召開防火安全委員會會議,及時佈置、總結消防安全工作,解決存在的消防安全問題。

4、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消除火險隱患,改善防火安全條件,確保

消防設施正常運行。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員工消防安全意識。

5、組建義務消防隊,制定火警火災處置程序,定期組織滅火演練。在 火災情況下,積極組織員工撲救火災,疏散賓客和重要物資,保護火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做好事故查處工作。

二、義務消防隊組成及職責

(一)義務消防隊的組成

指導員:安保部經理

隊 長: 安保部消防主管

隊員: 由酒店各部門及有關聯營單位挑選附合條件的志願者參加(文件另發)。

(二)義務消防隊職責

1、義務消防隊在酒店防火安全委員會指導下開展工作。

2、貫徹執行酒店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積極參加酒店組織的各項

消防活動,做好消防宣傳、培訓工作。

3、熟悉酒店的消防重點部位,熟悉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

位置,並做好維護保養工作。

4、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反酒店消防安全制

度行為,預防和消除火險隱患。

5、定期組織滅火演習。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迅速正確地做出反應,按

酒店火警火災處置程序積極組織疏散和撲救,公安消防隊到達現場後,引導

消防隊進入火場,並協助撲救。

三、值班巡查組成及職責

(一) 值班巡查組成

酒店值班分兩級制,由總值班、保安值班組成。酒店總值班由各部門經理輪流值班;保安值班由消控值班和值勤組值班。

二)值班巡查職責

1、酒店總值班職責

(1)酒店總值班代表酒店總經理行使職權,負責督查各部門,尤其是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查夜間保安人員的安全巡查情況。

(2)負責處理當日酒店所發生的突發事件。一旦發生火警火災事故,按

酒店制定的火警火災程序組織撲救。

(3)值班時遇到發生火警等消防事故,要立即前往出事地處理或排除。

(4)酒店值班每天對各崗位的督查不少於3次,並詳細記錄在案,次日晨會上通報。

2、保安值班職責

(1)消控值班必須提高警惕,嚴守崗位,集中精力觀察和傾聽控制器上的各種訊號,遇故障或火警信號應按酒店火警火災處置程序處理。

(2)值班人員應熟悉和掌握消防設施的使用和維護保養,發生故障及時排除。

(3)認真做好值班記錄。按時交接班,交接班情況清楚。

(4)保安巡查每班不得少於4次,應按安保部指定路線逐項進行檢查,

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酒店值班經理報告,遇火警、火災應立即報告消控中心,並組織人員撲救

賓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一、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範》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核批准後由電工負責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用電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准後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安裝規範的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後及時拆除。

三、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督,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週,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四、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五、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六、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並做好記錄。

七、明火作業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許可中應註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火人及監護人、明火作業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明火作業的時間地點。

2、明火作業現場應落實現場監護人,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施工。

3、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遵守消防安全規定,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4、每天作業完畢,應清理作業現場,熄滅餘火和飛濺的火星,並及時切斷電源。保衞部門對清理完畢的現場進行檢查。

5、未經批准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衞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

八、客房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爐、電暖器等電熱設備,嚴禁使用蠟燭、酒精爐、液化氣罐等。

九、賓館屬公共場所,嚴禁吸煙。

十、合理開關照明燈具。

賓館消防管理制度 篇三

消防安全責任人防火職責

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及公安部61號令,保障本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規章等活動統籌安排,批准實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驗和組織保障。

4.制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准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

7.對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績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行為經行批評教育或給予處分、罰款。

8.負責向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彙報工作,接受安全消防監督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9.承擔因工作失職而引起火災事故的責任,直至法律刑事責任。

消防安全規章人職責

消防安全規章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規章工作:

1.擬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規章工作。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落實。

3.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7.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規章工作。

8.定期聽取職能部門的彙報,及時解決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問題並向主管領導報告。

9.總結防火工作,火災撲救情況,做出獎懲的提案和決定,對嚴重失職、肇事者,在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做出處理的提案和決定,必要時送交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10.承擔因工作失職而引起的火災事故責任,直至法律刑事責任。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增強安全消防意識,完善規章制度,明確責任,層層負責。

2.在日常工作中注意發現問題,對各類電器設備要經常檢查,如遇電器及配電設施有發熱、異味等現象要立即報修,並及時關閉電源。

3.對易燃物品要嚴格規章,嚴禁使用液體酒精,對天然氣爐灶及管線要經常檢查、保養,如出現漏氣、鏽蝕現象要立即停用。

4.加強安全、消防教育,下班之前一定要檢查水、電、氣等是否關閉,對倉庫等重點部位要重點看護,並加強值班、巡視。

5.建立安全防範檢查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所轄部位進行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通報,並追究當事人責任。

6.要組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單位內部及本職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羣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防火檢查、巡查制度

1.對重點防火部位應當經行每日巡查,至少每兩小時一次。

2.堅持夜間防火巡查,保證日夜安全。

3.對違章情況及時下達整改通知,並監督執行。

4.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補救。

5.對各種設施器材檢查,防止破損、失效。

6.由專人負責檢查,保障巡查效果。

7.認真填寫巡查記錄,由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簽字,檢查內容:

(1)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的情況;

(2)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是否在位、完整、有效;

(3)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4)安全通道是否暢通;

(5)有無違規操作電、氣設施;

(6)易燃易爆物品的規章情況;

(7)下達整改通知書後整改情況;

安全疏散設施規章制度

根據“61號令”要求,位安全暢通,防止火災時的羣死羣傷現象的發生,針對設施的維護制定以下的規章制度:

1.嚴禁佔用疏散通道;

2.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口嚴禁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3.嚴禁在營業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

4.嚴禁以任何形式對安全出口及疏散標誌遮擋、覆蓋;

5.對應急燈定期檢修,保證完好有效。

6.對設施出現問題應在3天內檢修,保障完整無損。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針對巡檢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做出合理處理,為保證安全無誤,隱患部位整改到位,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1.定期檢查,對檢查不合格部位及時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並由部門負責人簽字;

2.對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

3.對不能當場改正的隱患應由消防安全規章人員提出整改意見,根據整改意見在期限內整改完畢,並由消防安全規章人員進行驗收;

4.火災隱患整改完畢後,應將驗收情況記錄存檔備查。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規章制度

1.加強消防器材的規章、維修和保養工作,使其經常保持完整好用,隨時處於完好狀態,適應補救火災的需要。

2.消防器材裝備包括:滅火器材等消防器材裝備的規章、保養工作,必須列入消防工作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3.消防器材裝備是滅火戰鬥的重要武器,不得用於非消防方面。對擅自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的人,必須嚴肅處理。輕者批評教育,情節惡劣、造成不良後果的,移交公安消防機構,追究法律責任。

4.對消防器材裝備必須統一登記,落實負責人嚴格規章。

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規章

1.燃氣具注意保潔,避免油泥造成線路短路等現象的發生;

2.用氣用火部位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設施,防範於未然;

3.堅持值班制度,做到隨用隨關,做到人走氣關,並要求值班人員監督檢查,做好記錄;

4.做好上下崗清理、檢查工作,做好當班記錄;

5.應定期對所有電器設備及配電線路進行檢查,嚴禁超負荷運行;

6.定期使用電流表對負荷情況進行監控。

賓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電焊在具有火災危險區域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六、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鍼對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2、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員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部、環安部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三、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四、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五、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3、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範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誌。

三、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4、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維護人員,應經消防安全專門培訓合格後上崗。

三、值班人員不得擅離崗位,應嚴格按規程操作。

四、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並報告有關部門。

五、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自檢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5、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並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四、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並提出懲處。

五、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那軋器材、設施、並保持消防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6、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保衞科管理職能部門每月一次對各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對所發現的問題以書面形式責令其限改,並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會議,討論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及相應的整改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三、公司各部門收到火災隱患整改同時後,應抓緊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一時無法整改的部門應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有關負責人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

五、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公司負責整改的部門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並做出火災隱患整改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7、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用電安全管理: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保全機修部門的持證電工負責。

3、各車間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8、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義務消防隊的組織機構,適時更新、補充義務消防隊員。

二、加強義務消防隊的培訓、教育工作,提高隊員業務素質。安全部負責隊員的業務訓練考核及指導。

三、對車間、部門、班組等義務消防員,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滅火演練,並記錄培訓檔案。

四、義務消防隊員必須做到:熟悉防火與滅火的基本常識;熟悉公司內消防通道、重點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內部自動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和保養;熟悉報警和接警處理程序;熟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熟悉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熟悉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9、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公司應加強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工作,每年應對公司有關變更情況進行全面修訂。

二、公司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演練,每年演練不少於二次。

三、進行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範圍人員。

四、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包括:組織機構(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10、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佔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台。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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