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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新版多篇

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新版多篇

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新版多篇

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 篇一

一、工程質量負責人的職責

1、在項目負責人和施工負責人領導下,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編制項目質量計劃和試驗工作計劃

2、全面負責項目質量監督檢查。

3、負責部門質量文件的登記、保管,及時清理無效文件。

4、負責檢查、鑑定和試驗工程項目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規範和設計規定的要求,及時提出的報告。

5、負責做好各類原材料試驗、過程試驗、各種混合料配合比設計,及時提供試驗報告。

6、檢查、指導試驗人員的工作。

7、對本項目部不能進行的試驗項目,經有關領導批准後,負責聯繫具備試驗條件的單位進行試驗,並及時提供試驗報告。

8、認真做好試驗報告和檢測記錄,做到數據準確、字跡清晰、整齊規範、簽證齊全。

9、制定試驗儀器設備的維修保養等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做到嚴格管理、規範操作。

10、建立試驗儀器和設備台帳,妥善保存試驗資料。

11、對測量原始記錄、試驗檢測報告以及送交監理工程師的簽證資料和各項試驗資料是否齊全等進行認真審查,並交付監理工程師辦理籤認手續。

12、負責例外放行物資的標識和記錄。負責對不合格產品的'標識,並對設置情況跟蹤驗證、記錄。

13、參加分項、分部工程驗標評定,按規定時間向上級報送工程質量等統計報表。

14、對由於質檢工作疏漏,失職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承擔責任。

15、加強與駐地監理工程師的聯繫,搞好試驗與質量檢測工作。

二、項目安全員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安全法規、條例、標準、規定。

2、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3、經常深入現場,掌握安全、生產情況,調查研究生產中的不安去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4、組織安全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

5、參加編制安全技術措施,並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人的安全技術訓練、考核、發證工作。7、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參加工傷事故調查和處理。

8、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遇到嚴重險情,有權暫停(生產)並報告領導處理。

9、對違反安全規定和有關去安全技術法規的行為,給予教育勸阻無效時,有權越級上告。

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 篇二

1、貫徹執行《藥品管理法》、GSP等國家法律法規、上級質量文件,在公司內部,行使藥品質量否決權,全面管理公司質量工作。

2、組織制定公司質量方針目標、質量工作計劃,總經理批准後負責組織實施。

3、建立健全公司質量保證體系。設置質管機構,確定質量環節,選擇質量要素,優化管理流程,組織質量保證體系內部評審,實施質量改進。

4、組織制定和修訂公司質量保證體系文件,審核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在企業負責人批准後,負責組織實施並監督執行。

5組織和審核藥品經營質量風險評估。

6組織開展冷藏冷、凍藥品的儲運設備設施驗證工作,批准方案及報告。

7負責首營企業、首營客户、首營品種、承運方的審批。

8、負責對各部門質量指標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對質量目標、計劃的實施負責。

9、負責質量分析、重大質量問題的處理及質量獎懲工作。

10指導計算機系統質量控制功能的設置。

11、指導、組織質管部做好全體員工的質量教育工作。

12、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 篇三

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

1、在主任的領導下,負責試驗室的檢測質量工作。

2、負責制訂、修訂試驗室的質量保證措施。

3、對試驗室的各項檢測質量負責,領導質量保證體系的。正常運行,定期向主任報告檢測工作質量情況。

4、審查檢測報告,負責質量事故的處理和對檢測質量爭議的處理。

5、負責檢查各類人員的檢測質量和工作質量。

6、負責質量管理體制條例的執行。

7、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對各工地試驗室的工作和試驗質量進行審查或抽查。

8、主持事故分析會和質量分析會。

9、技術負責人不在崗時,履行技術負責人的職責。

工程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

1、負責建立質量保證體系。

2、對施工現場進行全方位質量監督檢查。

3、熟悉各種質量檢查技術標準、規章制度、規範規定。

4、堅決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5、做好管區內的質量達標和文明施工管理。

6、參加值班經理組織的每週一次文明施工綜合檢查和不定期質量檢查。

7、嚴格貫徹執行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質量☆☆管理制度。

8、掌握和督促檢查指令責任制在各分包單位的落實情況。

9、參加每週綜合檢查。

10、組織質檢人員學習和貫徹執行質量管理目標、規程、標準和上級質量管理制度。

11、按規定和標準健全質量台賬,評定單位工程質量,向技術經理提供質量動態管理情況。

12、參加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的質量鑑定。參加質量事故調查,對發生質量事故的人員進行處理。

13、按工程技術資料管理標準收集、彙總有關原始資料、質量驗評資料。

14、參加現場生產協調會,報告施工質量動態情況和文明施工情況。

15、真實填寫每日質量工作日報。

醫品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

1、負責建立質量保證體系。

1、負責製藥工藝流程設計及藥材提取工藝設計;

2、負責中藥及仿製藥的技術開發;

3、解決生產過程中的一般現場問題;

4、對藥品生產進行實時監控,保證藥品質量;

5、負責進行醫院檢驗的產品技術支持;

6、負責製藥設備的定購、接受、安裝、調試,以及操作人員培訓;

7、負責下屬及新進員工的培訓指導

器械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

1、督促相關部門和崗位人員執行醫療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規法規;

2、編寫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及監督執行;

3、供銷單位合法性審核;

4、經營管理系統職責權限設置;

5、不合格品的管理;

6、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7、協助開展培訓;

8、其它應該質量部門履行的職責。

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 篇四

1、在工作中必須嚴格依照《中國藥典》20xx版附錄XIJ和附錄XII標準進行操作、記錄、計算判定,嚴禁擅自改變操作標準和憑主觀下結論。

2、在工作質量上精益求精,必須及時完成各項檢驗任務,並應於規定的工作日內出具報告。

3、進行微生物限期度檢查後,應對室內進行清潔消毒處理。

4、應對用於微生物限度檢查的培養皿、吸管及培養基等進行滅菌。

5、進入微生物限度檢查室前,應按規定着裝,穿戴好已滅菌的連帽衣、褲口罩等。離去時脱去洗滌消毒,放置於規定位置兩天內使用,否則重新消毒方可使用。

6、廢棄培養皿及帶有活菌的物品,必須經消毒處理後才能進行沖洗,嚴禁污染下水道。

7、定期對微生物限度檢查室進行監測。

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 篇五

1. 負責建立質量保證體系。

1、負責製藥工藝流程設計及藥材提取工藝設計;

2、負責中藥及仿製藥的技術開發;

3、解決生產過程中的一般現場問題;

4、對藥品生產進行實時監控,保證藥品質量;

5、負責進行醫院檢驗的產品技術支持;

6、負責製藥設備的定購、接受、安裝、調試,以及操作人員培訓;

7、負責下屬及新進員工的培訓指導

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 篇六

1、在主任的領導下,負責試驗室的檢測質量工作。

2、負責制訂、修訂試驗室的質量保證措施。

3、對試驗室的各項檢測質量負責,領導質量保證體系的正常運行,定期向主任報告檢測工作質量情況。

4、審查檢測報告,負責質量事故的處理和對檢測質量爭議的處理。

5、負責檢查各類人員的檢測質量和工作質量。

6、負責質量管理體制條例的執行。

7、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對各工地試驗室的工作和試驗質量進行審查或抽查。

8、主持事故分析會和質量分析會。

9、技術負責人不在崗時,履行技術負責人的職責。

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 篇七

一、全面負責質量體系的運行,並組織質量體系審核工作;

二、負責質量事故的處理;

三、負責檢測質量爭議的處理,並向所長報告結果;

四、保證質量監督網的有效工作,負責接受偏離的反饋和組織糾正;

五、組織編制質量文件,建立質量保證體系;

六、負責《質量管理手冊》的貫徹執行和檢查;

七、負責報怨的處理。

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 篇八

1、負責職業衞生檢測與評價管理體系的建立、實施和維護,有效運行和技術服務的質量保證;

2、負責質量管理活動中不符合工作的`控制,組織糾正、預防措施的實施並跟蹤驗證;

3、組織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的編寫、審核、宣貫,修訂和改版;

4、負責內部審核並任命內審組長,評價內審員的工作和水平;

5、對管理體系的運行進行日常監督和檢查;

6、組織內部管理體系核查、計劃、實施和總結報告,驗證管理體系運行的有效性;

7、參與處理客户的投訴,對外部協作和支持的資質審查。

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 篇九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藥品質量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積極推行GSP在企業的施行。

負責起草企業藥品質量管理制度,並指導、督促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

負責建立企業所經營藥品幷包含質量標準等內容的質量檔案。

負責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質量審核。

負責藥品質量的查詢和藥品質量事故或質量投訴的調查、處理及報告。

質量管理人員的否決內容:

對驗收不合格的藥品進行否決;

對儲存和陳列養護中發現的不合格藥品進行否決;

對企業不合格的銷售行為進行否決。

對質量體系中不合理的職責、流程、文件進行否決。

對不適合的儲存環境、不專業的服務進行確認、否決。

協助開展對企業職工藥品質量管理知識的繼續教育或培訓和企業內部其他的繼續教育或培訓。

負責質量不合格藥品的審核,提出對不合格藥品的處理意見並對處理過程實施監督。

負責藥品驗收的管理,

負責指導和監督藥品保管、養護中的質量工作。

負責收集和分析藥品質量信息。

直接責任:

對企業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負責。

對不合格藥品的確認、處理、報損、銷燬負責。

對首營品種和首營企業的審核負責。

考核指標:

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的有效性。

質量管理體系的運行效率。

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準確性。

各項崗位職責完成情況。

任職資格:

具有執業藥師或藥師以上技術職稱,並經地市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熟悉法律法規,懂藥品經營管理知識,具有藥學技術、藥學知識和良好的職業道德等綜合知識水平。

具有職業責任感,能堅持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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