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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多篇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多篇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多篇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及人員

(一)設置管理機構

1、管理機構。以企業(法人)內部管理文件形式,明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並註明機構人員的職務及聯繫電話。

2、機構管理結構圖。將管理機構的人員用組織結構圖表示,註明各管理人員之間的管理關係以及所管理的部門及設備。

(二)明確安全生產負責人及配備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

1、明確安全生產負責人。明確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負責人應對本單位特種設備全面負責(安全生產負責人必須是企業的主要負責人)。若安全生產負責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應有加蓋公章的企業任命書。

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任命。有加蓋公章特種設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任命書,任命書應註明安全管理人員的主要職責及任期,任命的管理人員應與本單位建立勞動關係(附勞動關係證明資料)。

3、管理人員持證上崗。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必須經質監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證書方可上崗管理。管理人員必須與企業辦理聘任手續併到質監部門備案。

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定特種設備安全責任制

1、各職能部門安全責任制。制定各職能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包括: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職責,崗位培訓教育部門安全職責和制度等。

2、各崗位安全責任制。制定特種設備各崗位安全責任制。包括:安全生產負責人崗位職責,特種設備專職兼職管理人員崗位職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崗位職責等。

(二)制定特種設備安全規章制度

制定本單位的特種設備安全規章制度。包括: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管理制度,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制度,特種設備定期自查及隱患整改制度,特種設備報檢制度,特種設備安全培訓制度等。

(三)制定特種設備操作規程

根據特種設備種類以及法規、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編制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包括:快開門壓力容器操作規程等。

(四)制定應急救援預案

根據本單位特種設備使用情況,制定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相應的搶險裝備和救援物資;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救援演練。

三、特種設備行政許可及定期檢驗

(一)行政許可

1、特種設備行政許可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在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

2、特種設備行政許可變更。特種設備停用、註銷、過户、遷移、重新啟用應到質監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3、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經質監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證書方可上崗操作。作業人員必須與企業辦理聘任手續併到質監部門備案。

(二)特種設備定期檢驗

1、特種設備報檢。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在特種設備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各特種設備的檢驗日期可從檢驗報告、合格標誌查看)。

2、特種設備報檢要求。起重機械報檢時,必須提供保養合同、有效的作業人員證件。

3、特種設備換證。特種設備檢驗合格後,攜帶使用證、檢驗合格標誌、檢驗報告、保養合同、保養單位的保養資質到質監部門辦理年審換證手續。

四、安全培訓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落實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持證上崗的基礎上,必須在本單位內對特種設備作業進行業務培訓和安全、節能教育。做到有安全培訓計劃,有培訓記錄、有培訓考核。

五、特種設相關記錄

(一)特種設備日常使用狀態記錄(特種設備運行記錄)

根據特種設備的類別分別印製特種設備日常使用狀態記錄,將設備的使用狀態記錄在案。

(二)特種設備維護保養記錄(包括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保養記錄)

根據特種設備類別分別印製特種設備維修保養記錄,每次對設備維護保養做好記錄。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負責,維護保養後,維護保養人員和用户應在保養單上簽名,保養單至少一式二份,用户和維護保養單位各留一份存檔。並且至少15日對電梯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三)特種設備檢查記錄

根據特種設備類別印製特種設備定期自行檢查記錄(包括日檢、月檢、年檢記錄),每月至少進行一次自行檢查,並記錄在案。

(四)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印製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當特種設備出現運行故障和事故時,詳細記錄故障或事故出現的原因、解決方法等。

(五)定期檢驗整改記錄

將每次定期檢驗主要存在問題及落實整改情況記錄在案。

(六)鍋爐房記錄。鍋爐房要設立六種記錄:

1、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記錄;

2、交接班記錄;

3、水處理設備運行及水質化驗記錄;

4、設備檢修保養記錄;

5、單位主管領導和鍋爐房管理人員檢查記錄;

6、事故記錄。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起重機械)

一、特種設備崗位職責:

(一)、車間設備主任及設備管理人員職責。

1、組織貫徹執行上級部門關於特種設備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

2、全面負責車間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工作。

3、建立車間特種設備管理體系,制定規章制度,並經常督促檢查其執行情況。

4、制定特種設備定期檢驗計劃和修理改造方案,並督促檢查其執行情況。

5、經常深入現場,查看特種設備使用狀況。

6、組織特種設備事故調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範措施。

7、組織做好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基礎工作,建立特種設備技術檔案。

8、抓好操作人員、檢修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提高操作人員、檢修人員的技術素質。

(二)、車間操作人員職責。

1、認真執行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安全管理制度。

2、精心操作,防止超温、超壓、超載運行,如實填寫運行記錄。

3、健全安全生產,經常檢查安全附件的靈活性和可靠性。

4、按時定點,定線巡迴檢查。

5、認真做好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

6、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脱崗,不做與崗位無關的事情。

7、努力學習操作技術和安全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水平。

8、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相應的特種設備操作證才能上崗。

二、特種設備維護保養制度。

1、特種設備的維護與保養必須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和堅持日常保養。

2、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操作人員不得擅自拆除和損壞特種設備安全附件。

3、操作人員在正常操作狀態下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查明原因,採取有效的處理措施並及時彙報設備主管。

4、認真執行巡迴檢查,及時填寫操作記錄,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特種設備整潔和周圍環境的清潔衞生。

6、開展“完好設備”及“無泄漏”活動,實行日常維護和日常保養的雙包責任制。

三、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制度。

(一)特種設備發生事故時,必須按國家《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二)特種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向上級部門上報,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開展救援,嚴格保護事故現場,採取措施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

(三)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聯繫人、聯繫電話。

2、事故發生地點。

3、事故發生時間。

4、事故設備名稱。

5、事故類別。

6、人員傷亡、經濟損失以及事故概況。

四、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1、在下列情況下,操作人員應發生警告信號。

(1)起重機啟動後即將開動前。

(2)在起吊、下降吊物時。(汽機房橋式起重機)。

(3)吊物在吊運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員時。

(4)起重機在吊運通道上方吊物運行時。(汽機房橋式起重機)。

(5)起重機在吊運過程中設備發生故障時。

2、不準用限位器作為斷電停車手段。

3、嚴禁吊運的貨物從人頭上方通過或停留,應使吊沿吊運安全通道移動。

4、起重機司機要做到“十不弔”。

(1)指揮信號不明確或違章指揮不弔。

(2)超載不弔。

(3)工件或吊物捆綁不牢不弔。

(4)吊物上面有人不弔。

(5)安全裝置不齊全或動作不靈敏、失效不弔。

(6)工具埋在地下與地面建築物或設備有鈎掛不弔。

(7)光線陰暗視線不佳不弔。

(8)菱角物件無防切割措施不弔。

(9)斜拉歪線工件不弔。

(10)危險物品(如氧氣瓶、乙炔瓶)不弔。

7、起重機完畢後,應遵守的規則。

(1)應將吊鈎升至接近上極限位置的高度,不準吊掛吊具、吊物(汽機房起重機)。

(2)應將抓鬥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懸吊。(渣池起重機)

(3)將起重機小車停放在主樑遠離大車沿觸線的一端,不得置於跨中部位,大車應開到固定停放位置。

(4)所有控制品應回零位,將緊急開關斷開,拉下保護櫃刀閘。關閉操作室門後下車。

(5)露天工作的起重機大、小車,特別是大車,應採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風吹跑。

(6)操作工下班時,應對起重機進行檢查,將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檢查情況記錄在操作本上。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篇三

為保證本單位使用的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規定,內容如下:

一、特種設備的購置、安裝。凡屬特種設備均應由使用部門提出購置計劃,經--部門審核並報本單位領導批准後,由--部門負責購買持有國家相應制造許可證的生產單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術規範的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安裝前,使用部門先確定具有國家相應安裝許可的單位負責安裝工作,開工前應照規定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開工告知手續。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安裝未經批准的特種設備。

安裝完成後,本單位(或者應督促安裝單位)應向有關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驗收檢驗。

二、對各類特種設備進行註冊登記。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由本單位向縣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註冊登記。登記標誌以及檢驗合格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着於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三、管理人員應明確所有設備的安裝位置、使用情況、操作人員、管理人員及安全狀況,並負責制定相關的設備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四、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的管理。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是為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提供技術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術文件。各相關責任人均應給予高度重視和妥善保管。當需調閲特種設備技術檔案資料時,檔案管理責任人應嚴格照章辦事,履行調用借閲手續並由相關領導審批後,方可交給資料借閲人。

特種設備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説明書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等;特種設備運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運行記錄);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五、特種設備使用制度

1、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意識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相關知識,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設備使用地點、場所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嚴格履行出入人員登記手續,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一律按規定登記進入。凡進入危險場所其他人員(包括領導檢查、外來參觀、設備維保、設備檢測人員)進入,應由本單位或部門負責人批准,並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進入後嚴格遵守相關制度,不得操作特種設備。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上述地點、場所。

3、依據《條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相應特種設備的作業或管理工作。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設備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安全負責人報告。

--部門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條件審核,保證作業人員的文化程度、身體條件等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並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培訓應做出記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書到期前三個月,應提出複審申請,複審不合格人員不得繼續從事特種設備的作業。

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操作規程可根據法規、規範、標準要求,以及設備使用説明書、運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制定,具體內容可參考《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設備運行前,做好各項運行前的檢查工作,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禁止不經檢查強行運行設備。

設備運行時,按規定進行現場監視或巡視,並認真填寫運行記錄;按要求檢查設備運行狀況以及進行必要的檢測;根據經濟實用的工作原則,調整設備處於最佳工況,降低設備的能源消耗。

當設備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運行,同時啟動備用設備。若沒有備用設備時,則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並儘快排除故障或搶修,保證正常經營工作。嚴禁設備在故障狀態下運行。

因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動作,造成設備停止運行時。應根據故障顯示進行相應的故障處理。一時難以處理的,應在上報領導的同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故障進行排查,並根據排查結果,搶修故障設備。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況下強行送電運行。

當設備發生緊急情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操作人員應在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後,立即撤離操作現場,防止發生人員傷亡。

5、各使用部門應加強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相關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修,填寫檢修記錄,並按規定時間對安全附件進行校驗,校驗合格證應當置於或者附着於該安全附件的顯著位置,並送交--部門備案

6、設備使用部門應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30天,向相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各設備使用部門應予以積極地配合、協助檢驗檢測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根據特種設備檢驗結論,通知各使用部門做好設備及安全附件的維修、維護工作,以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等級和使用要求。對設備進行的安全檢驗檢測報告以及整改記錄,應建立檔案記錄留存。

7、單位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定期(至少每月進行一次)組織安全檢查和巡視,並做出記錄。各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所屬特種設備的使用狀況進行檢查(但每月不少於一次),發現問題或異常情況應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並及時報告--部門。

8、特種設備如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或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應及時予以報廢,並由X部門向--區特種設備監察科辦理註銷手續。

9、為了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本單位制定了詳盡的、可靠的、操作性強應急預案,主要內容包括:應急救援組織及其職責;危險目標的確定和潛在危險性評估;應急救援預案啟動程序;緊急處置措施方案;應急救援組織的訓練和演習;應急救援設備器材的儲備;經費保障。應確保在遇到突發事件或意外情況時,能夠迅速控制及疏導人員,防止引發事故。

應急預案另行公佈,單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演練,每年不得少於一次,演練做出記錄存檔。

10、本單位負責人--(或--部門),將採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對各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反饋給使用部門。

六、其他

設備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按單位內部逐級審批,並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相應手續。嚴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未經批准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設備,一經發現除給予嚴肅處理外,責任人還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責任。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1.設備管理小組在組長的領導下工作,執行公司有關設備管理的規定,負責選礦廠的設備管理工作,以提高設備運轉率、利用率和完好率為根本目的。

2.負責選礦廠設備檢修計劃的編寫、維修時限及維修質量驗收工作,並做好詳細的記錄。

3.做好選礦廠設備檔案及資料整理工作,協同生產管理小組做好設備技能測試、運行記錄管理。

4.負責選礦廠備品、備件的庫存及質量管理工作。

5.做好備品、備件及材料的月計劃,並落實購貨情況。

6.做好設備更新換代工作,及時準確的進行報廢清理工作。

7.做到每週2~3次的設備巡查,並做好記錄,使設備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8.設備事故應儘快搶修,事後應及時召集有關人員召開設備事故分析會,分析事故原因,落實責任,總結經驗,最後將處理結果通報全廠。

特種設備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篇五

1、生產班要嚴格煤機、運輸機等設備的交接班制度,上班現的問題要向下班交代清楚,交接時要保證設備正常運轉,不得出現壓死車、煤機卡死等現象,因隱瞞問題造成的事故由上述隱瞞者負責。向檢修班交班時要注意以下問題:

(1)、煤機停放位置合理 ,應儘可能停放頂板完好,高度較為合理地段;

(2)、煤機清掃乾淨,煤機裏幫浮煤清掃與至千斤頂以下,否則罰煤機手30元/次;

(3)、煤機上頂板掛樑過頂,端面距不得超過300毫米,並於長樑頭點柱,必要時需加長鋼,確保檢修環境安全,或出現空頂、漏頂現象時罰交班隊長50元;

(4)、各部設備(運輸機、轉載機等)電機、齒箱上無浮煤雜物,否則罰司機30元;

(5)、刮板,鏈條內有異物沒有處理罰相應司機50元。

2、要嚴格完成值班人員佈置的做煤機大棚窩、準備延車、掐車條件、運溜槽等任務,否則當班隊長罰款50元。

3、不得在運輸機停止運行時抵車,因此造成的壓死車由當班自行處理,檢修班不與打倒車,並罰責任人50元。

4、不進行放炮,煤機強行割堅硬砂巖的罰命令人50元,造成後果的由當班負責。

5、煤機割壞電纜、抵壞電纜、放炮崩毀電纜的,視情節、後果罰責任人300~500元,造成漏地送不上電,影響時間按50/小時累加,由當班跟班人員酌情確定最終數字。

6、運輸機內有大塊矸石或壓死車時強行開車造成設備損壞的按以下對應處罰:斷鏈條100元/次 、斷刮板100元/塊、液力耦合器壞100元/次。

7、嚴禁抵車點放在電機、齒箱或其他不可抵車的位置上,否則100元/次。

8、因抵車距離不符合規定造成運輸機部件損壞,煤機割剷煤板的,50元/次。

9、嚴禁單體直接倒向電纜槽,單體使用中造成電纜槽等損壞的50元/次。

10、矸石過大不處理造成安全網、破碎機憋、卡,部件損壞的視情況罰50~200元。

11、煤機離合器應正確操作,因高速時硬掛造成煤機損壞的罰煤機手500元,並適當追究隊長責任。

12、拖節鏈掉運輸機裏罰當茬50元/次,班中拖節鏈斷煤機手應及時連接,否則不得運行,強行運行罰責任人每次50元/處。

13、不得在沒有保護的情況下運行煤機、運輸機等,強行走溝的罰當班電工及生產班相關責任人200/次。

14、煤機出現漏油,運輸機錯花等明顯故障時應停車檢查,不得強行運行,否則造成的後果由煤機手、司機及當班隊長負責,罰款範圍100~500元。

15、煤機截齒實行交接班制度,因故造成截齒缺少的每塊100元。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1、設備進場前實行檢驗制度:每台設備進場均需提供本台設備出廠合格證(在有效期內)或檢測、檢驗證明,各工區必須組織有經驗的管理人員對進場設備進行檢查並認真填寫“進場機械設備驗收記錄”,對不滿足使用、有安全隱患的設備堅決給予清退出場。

2、實行設備登記制度:對每台進場設備均登記並做好台賬。調配設備做好折舊記錄,租賃設備做好租金支付記錄。

3、實行操作人員崗前培訓制度:設備進場對其操作人員進行設備安全施工的培訓工作,主要是安全操作,機械保養、故障識別、施工現場的互相協調、統一指揮、高壓線路周邊的機械操作等,培訓後頒發培訓合格上崗證,不合格的操作人員堅決給予清退。

4、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如起重設備、鍋爐等,須經過常州、無錫兩地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安檢合格後方可使用。

5、制定設備操作規程,完全按操作規程使用設備。每台設備均在明顯位置設立此設備的操作規程,挖機、剷車等可掛在駕駛室內,便於司機學習掌握。並定期對操作人員檢查對不熟悉操作規程的操作人員培訓。

6、實行執證上崗制度:所有大型設備的操作人員均執證上崗,上崗證必須是國家權威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證件,同時操作證上的機械和實際的操作的機械應相符。

7、實行維修保養制度:每一台設備的操作人員詳細填寫《設備維修保養記錄》和《司機交接班記錄》將設備的管理責任到人,增強設備管理的可追溯性,避免了由於相互推委造成的安全事故。

8、實行機械設備施工前安全檢查制度:根據機械設備隱含或表現出的異常磨損、裂痕、變形、斷裂等情況,聯繫機械設備的結構、工作原理判斷出設備的安全隱患,及時給予正確、有效的處理,使其更趨合理有效並可安全施工。

9、既有線施工設備實行加固措施。加固方式採用¢16鋼絲繩做為纜風繩,纜風繩一端加固在設備頂距離地面2/3處,一端加固在放置在地面的地錨上。地錨埋入地下1.5米深,地錨混凝土塊或方木等按標準尺寸加工,保證地錨可靠性。

10、既有線施工設備移位實施方式:當設備移動時鬆開固定在地錨上的纜風繩,鬆開纜風繩一米後固定,設備可移動一米,如此類推(此項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而定,但不可無纜風繩固定而移動設備)。設備移動到指定位置後在重新進行加固纜風繩。設備移位應有工區副職以上領導在場,並做好記錄。

11、每台大型機械設備工區必須和操作人員簽訂“設備包保責任狀”。對設備維修保養、安全使用等落實到個人。

12、每台大型機械設備均噴塗字樣及標識,並做好設備編號,便於管理。

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制度是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的重要環節,必須嚴肅認真,一絲不苟。

2、接班人員應提前十五分鐘進入施工現場,瞭解工作內容及工作環境,並對設備進行檢查,認真查閲運行日誌,詢問當班人員設備的運行情況。

3、交班者應主動向接班者介紹設備運行情況,必須實事求是,不得隱瞞,否則發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擔。

4、接班者在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由交班者處理,如接班者願意接受處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後繼續處理,一時處理不好的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作詳細説明並報告上級相關領導。

5、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屬於檢查範圍內的設備。

6、在開、停機和處理事故以及倒閘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接班者應主動離開現場,如交班者邀請接班人員幫助處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願意下可以協助交班者處理。

7、交班者在交班前應對機械設備進行維護,運行日誌、工具等物品擺放整齊以便接班人員的查驗。

8、交班者應在雙方簽字後離開作業現場。

9、機械動力設備履歷書、機械設備司機手冊、司機交接班記錄必須及時如實填寫。

定期檢查制度

1、工區日常檢查:工區現場旁站員、專職安全員、物資設備部、工區總工程師、工區長根據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分工,對本項目施工過程中設備實施日常檢查考核。

2、根據工區自身情況,組織定期檢查和重點抽查,並進行考核。幫助整改設備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升工區設備管理能力。

3、工區日常檢查:

(1)工區施工現場旁站人員每天跟班作業,對現場施工設備實施24小時不間斷檢查,檢查及整改結果記入當班旁站員記錄。

(2)工區專職安全員、每天對本工區施工現場機械設備進行不定時隨機檢查,檢查及整改情況記入安全質量檢查整改記錄本。

(3)物資設備部每週至少全面檢查一次,檢查情況記入設備檢查記錄。

(4)工區長每半月必須組織本工區各作業班設備安全管理進行一次檢查考核評比,按檢查考核結果實施工區獎罰規定。

4、安全檢查整改的要求

(1)每次機械設備檢查考核後要召開總結會議,會議上公佈檢查總結和檢查發現問題,參加人員要簽到。

(2)在機械設備檢查中發現好的典型事例,要及時給予表揚獎勵,總結推廣,以點帶面。

(3)對查出的事故苗頭或隱患,要立即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要填發《設備安全監察通知書》或《安全監察指令書》,做到邊查邊改,做好跟蹤驗證。

(4)如果各級安全監察人員在檢查中該説未説,該改未改,工作不細緻、不全面,今後凡發生事故,均要追究到個人。

5、項目部每週不少於三次,對施工現場設備進行抽查,對抽查發現的問題,以文件形式發到郵箱,並督促工區整改,並根據整改情況複檢。

6、項目部每晚夜間巡查,對設備的安全性能進行抽查。

機械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為了加強機械設備的維修管理,有計劃地做好機械設備的維護和保養工作,保證機械設備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有效地延長機械設備的使用壽命,確保設備的安全性,本着“定期檢測、強制維護、視情修理”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執行設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和設備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

1、單人使用的設備實行專責制。

2、主要設備實行包機制(包運轉、包維護、包檢修)。

3、設備使用實行定人、定機,憑證操作。

4、各種設備司機,必須經過培訓,達到本設備操作的技術等級“應知”、“應會”要求,經考試合格,領到合格證,方能上崗。

5、設備司機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6、要嚴格執行日常保養(維護)和定期保養(維修)制度。

7、日常保養: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保養,包括班前10-15分鐘的巡迴檢查。

8、班中責任制,注意設備運轉、油標油位、各部温度、儀表壓力、指示信號、保險裝置等是否正常。

9、班後、週末、節日前的大清掃、擦洗。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10、機械設備維修保養必須填寫維修保養記錄,交接班必須填寫交接班記錄。

二、操作員負責對機械設備的日常維護工作。日常維護分為出車前、行車中和收車後三種情況。

(一)、出車前的日常維護工作:

1、檢查冷卻水、燃油、機油是否合乎規定數量,視需添加;

2、檢查轉向機,制動裝置各連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

3、檢查輪胎氣壓是否合乎規定;

4、檢查和緊固輪胎、半軸、傳動軸、鋼板彈簧等部件的螺栓、螺母;

5、檢查燈光信號、喇叭、雨刮器的工作狀況;

6、檢查手制動、腳制動及離合器的工作情況。

(二)、行車中的日常維護工作:

1、注意觀察各儀表的工作情況,特別是氣壓表、機油壓力錶和水温表,以及查聽汽車各部位有無異響。

2、注意檢查安全部件是否正常,並檢查輪轂、制動鼓、變速器、主傳動器的温度和輪胎氣壓。剔除嵌入大車輪胎的石子及其他雜物。

(三)、收車後的日常維護工作:

1、清潔車內外衞生,保持車容整潔;

2、檢查轉向,傳動部件,制動系統等各部連接緊固情況;檢查緊固外露部分螺栓螺母;

3、檢查輪胎氣壓,清除胎面石子雜物;

4、檢查風扇皮帶及空壓機皮帶的鬆緊度,必要時進行調整;

5、檢查有無漏水、漏氣、漏油、漏電現象;

6、清潔、檢查蓄電池電液平面高度,以及調整油、電路。

7、做好全車必要的緊固和潤滑工作,排除行駛中所發現的問題。

三、機械設備根據檢修的要求可分為以下二級保養:

(一)、一級保養

1、設備一級保養的目的

(1)使操作者逐步熟悉設備的結構和性能。

(2)減少設備的磨損,延長使用壽命。

(3)消除設備的事故隱患,排除一般故障,使設備處於正常技術狀況。

(4)使設備達到整潔、清潔、潤滑、安全的要求。

2、一級保養的主要內容

(1)保養前要做好日常的保養內容,進行部分零件的拆卸清洗。

(2)對設備的部分配合間隙進行調整。

(3)除去設備表面的油污、污垢。

(4)檢查調整潤滑油路,保持暢通不漏。

(二)、二級保養

1、設備二級保養的目的

(1)使操作者進一步熟悉設備的結構和性能。

(2)延長設備大修期和使用年限。

(3)使設備達到完好標準,提高及保持設備完好率。

2、二級保養的主要內容

(1)根據設備使用情況進行部分解體檢查或清洗。

(2)對各傳動、液壓、冷卻系統清洗換油。

(3)修復或更換易損件。

(4)檢查電器,修整線路,清潔電動機。

(5)檢修,調整精度,校正水平。

操作員應善於發現和及時排除車輛行駛中出現的一般故障。對於解決不了的技術故障,操作員應及時上報工區物資設備部。

四、機械設備維修由各保管及使用單位自修,指揮部車輛指定修理廠維修,進場起重機械必須有安檢證書,項目部會定期對施工機械等檢查,不符合施工要求的應及時整改。有安全隱患的應馬上停止施工。對小型機具及廠內車輛各保管及使用單位自行維修,有需要項目部配合應及時通知設備部,並做記錄。

五、大修後機械應注意磨合期,不宜長時間使用機械。並指定專人看護。

六、各施工機械設備每日開工前要檢查剎車、制動等,以保證運轉的安全性。

七、維修過程中更換配件必須是原廠配件,有合格證及檢驗證明,對每次維修做好記錄,有可追溯性。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定

目的

為規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管理,杜絕設備作業過程中容易發生的事故,保持公司生產的正常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所有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及環節控制。

一、管理職責:

公司設備科和安全科是公司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主管部門,(以設備科為主)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具體工作。

二、管理內容與方法:

1、凡是在本公司承擔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的製作、安裝、修理、改造、化學清洗等施工的單位,必須取得省級以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資格證書,並經設備科和安全科審查後方可開工。

2、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由設備科和安全科審查後,報市技術質量監督局進行驗收,頒發設備使用證方可投入使用。

3、使用單位要加強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管理,對其要有專人負責,建立設備基礎台帳,有關資料要齊全、存檔。

4、購置的特種產品、設備,必須是勞動部門頒發有製造許可證廠家製造的質量合格產品。

5、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培訓和考核,取得相應的操作合格證方可上崗操作。

6、認真執行特種設備安全點檢制度,確保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裝置、靈敏、準確、可靠。

7、使用特種設備要按規定實行定期技術培訓,檢驗要提前向設備科和安全科報,監測、檢驗計劃由設備科和安全科委託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技術質量監督管理局認可的單位進行監測。

8、特種設備按規定需要報廢、改造、修理的,由使用單位向設備科和安全科寫出申請報告。

附則

本制度由設備科、安全科負責解釋。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及依據]為了加強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監督管理,落實使用單位安全管理主體責任,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根據(以下簡稱)、,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調整範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在特種設備採購、安裝、改造、維修、維保、x作、檢驗檢測、報廢等活動中,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使用單位總要求]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的規定,履行安全管理義務,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四條[質監部門職責]地方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以下簡稱質監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在用特種設備實施安全監察,重點對使用單位履行法定安全管理義務情況進行檢查,督促使用單位切實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

第五條[爭取x和部門支持]地方各級質監部門應當積極向本級xx彙報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情況,爭取將特種設備安全納入本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列入基層x目標責任考核,對重大隱患實行x掛牌督辦,及時協調解決安全監察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各級質監部門應當充分發揮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的作用,針對事故多發設備或者安全管理薄弱環節,建立部門聯動機制,逐步形成多元共治格局。

第二章使用單位界定

第六條[使用單位定義]使用特種設備的法人、其它組織和個體工商户,為特種設備使用單位。

個人或者家庭使用電梯、起重機械、大型遊樂設施等特種設備,且不涉及公共安全的,不屬於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範圍。

第七條[出租設備使用單位界定]出租特種設備,租賃合同約定由承租人履行安全管理義務、承擔法律責任的,承租人為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租賃合同約定雙方分別負有安全管理義務、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雙方均為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租賃合同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清的,出租人為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共有產權設備使用單位界定]住宅小區中的共有產權特種設備,由業主或者業主委員會聘請的物業管理單位作為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承擔安全管理義務和法律責任。在未向物業管理單位交接前,由該住宅建設單位承擔安全管理義務和法律責任。

特種設備產權共有人未委託物業管理單位實施管理的,共有人為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共有人應當共同指定管理代表,履行相關法定安全管理義務,但法律責任由共有人共同承擔。

第九條[合同管理界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委託x技術服務機構對特種設備的使用實施合同管理的,使用單位的界定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三章管理機構、人員和制度

第十條[使用單位總體義務]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和強制x標準的規定,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規定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並配備安全管理人員,或者委託x技術服務機構實行合同管理;

(二)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三)採購符合相應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特種設備;

(四)選擇有特種設備安裝資質的單位安裝特種設備;

(五)聘用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x的人員作業,並定期進行安全、節能教育培訓;

(六)按規定程序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

(七)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並配備有效版本的相關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標準;

(八)做好日常運行檢查、維護保養和隱患排查治理,並按期申報定期檢驗;

(九)制定專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演練;

(十)發生特種設備事故,按規定上報事故情況並配合事故調查處理;

(十一)接受質監部門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依法開展的監督檢驗、定期檢驗;

(十二)確保必要的安全投入。

第十一條[管理機構人員設置規定]下列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一)電梯、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等為公眾提供服務的特種設備運營使用單位;

(二)長輸管道運營單位;

(三)使用20台以上特種設備的石化、電力、冶金企業;

(四)使用50台以上特種設備的其他企業。

前款之外的其他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可以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

第十二條[責任工程師規定]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使用單位,應當任命1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責任工程師,並由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其作為本單位管理者代表履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職責。

責任工程師可以從本單位具有安全管理工程師職稱並具備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能力的人員中選聘,也可以從為本單位實施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專門技術服務機構聘用。

責任工程師應當取得所在地質監部門頒發的安全管理類特種設備作業人員x書,持x上崗。

第十三條[責任工程師或者其他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職責]特種設備安全責任工程師或者其他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責任制度的制定和落實,並確保制度切實可行;

(二)定期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狀況,協調解決或者提出解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建議;

(三)組織實施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訓

(四)組織制訂本單位應急預案並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

(五)配合質檢部門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安全監督檢查、檢驗檢測和作業人員考核;

(六)向質監部門報告事故發生情況等。

特種設備安全責任工程師或者其他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未完全履行前款規定職責的,由使用單位追究其責任;構成行政違法的,由質監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十四條[制度建立規定]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應當包括採購、安裝、使用登記、x作規程、崗位責任制度、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日常維護保養、定期檢驗、隱患排查治理(安全檢查)、重點x設備安全管理、事故報告和應急處置、安全會議、安全資金投入管理、安全技術檔案管理等。

高耗能特種設備使用單位還應當建立節能管理制度。

第四章特種設備採購及安裝

第十五條[採購要求]採購特種設備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選型、技術參數、安全x能、能效指標等符合國家或者地方有關強制x規定以及設計要求;

(二)所採購特種設備由取得相應制造資質的單位制造;

(三)所採購特種設備應當附有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x、安裝及使用維修説明、製造監督檢驗x書等出廠文件。

第十六條[採購舊設備規定]採購舊特種設備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有原使用單位的註銷登記x;

(二)具有完整的安全技術檔案;

(三)經定期檢驗合格。

第十七條[採購進口設備要求]採購進口特種設備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元件的境外製造單位應當取得國家質檢總局頒發的相應特種設備製造許可x;

(二)電梯、起重機械、大型遊樂設施、客運索道、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同類首台產品,應當由該產品的國內代理商報請特種設備型式試驗機構型式試驗合格;

(三)特種設備安全質量x能和能效指標符合x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強制x標準的有關規定;

(四)附有相關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x、安裝及使用維修説明、檢驗x書等中文出廠文件。

第x條[使用單位安裝改造維修設備的義務]安裝、改造、維修特種設備時,使用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安裝、改造、維修;

(二)督促安裝、改造、維修單位辦理施工告知手續、申報監督檢驗;

(三)驗收特種設備,並接收安裝、改造、維修單位移交的有關技術資料、出廠文件和監督檢驗x書,將其存入該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第五章作業人員配備及特種設備使用登記

第十九條[作業人員配備要求]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根據特種設備出廠文件、有關安全技術規範以及本單位使用管理規定,配備相應數量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崗位類別按照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人員管理要求]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下列管理:

(一)確保作業人員持x上崗;

(二)督促、檢查作業人員按照規程進行x作;

(三)定期進行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

(四)督促作業人員在x書有效期滿前3個月向發x部門提出複審申請。

有關具體規定按照執行。

第二十一條[使用登記x辦理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在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向下列質監部門申請辦理使用登記,領取特種設備使用登記x或者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使用登記標誌:

(一)跨省長輸管道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辦理登記,其他長輸管道由省級質監部門辦理登記;

(二)100mw及以上電站鍋爐、客運索道、a級大型遊樂設施由省級質監部門辦理登記;

(三)流動式特種設備在產權單位所在地質監部門辦理使用登記;

(四)其他特種設備由使用地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質監部門辦理登記。

根據需要,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質監部門可以將登記事項委託下一級質監部門實施。

第二十二條[辦理使用登記時的資料要求]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辦理使用登記應當提交以下資料:

(一)組織機構代碼x(個體工商户為業主x)原件及複印件;

(二)完整的出廠文件以及安裝技術資料等。

有關具體規定按照相應特種設備使用登記的安全技術規範執行。

第二十三條[使用登x作用]特種設備使用登記x或者使用登記標誌應當註明特種設備所有人和第一責任人。使用單位取得使用登記x或者使用登記標誌,僅表明該特種設備符合使用登記的條件,使用單位在使用過程中還應當執行本規章規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四條[使用登記x或標誌的放置要求]特種設備使用登記x或者使用登記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着於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各類設備具體放置位置見附件1、

第二十五條[變更停用報廢規定]特種設備移裝、過户或者使用單位更名的,使用單位應當在行為終了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手續。停用1年以上的,應當在停用後30日內向登記機關報停;恢復啟用前,應當向登記機關報告,並申請定期檢驗。特種設備報廢,應當在報廢后30日內向登記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第二十六條[安全技術檔案]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逐台建立符合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製造單位和安裝單位產品質量合格x、使用維護説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資料;(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篇八

(一)特種設備崗位安全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崗位操作工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安全生產應負責任的制度,充分體現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形成全員、全面、全過程的安全管理。

1、醫院負責人的職責:

醫院是特種設備安全的責任主體,醫院負責人是特種設備安全的主要責任者,應當對醫院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為:

(1)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責任制;

(2)組織制定特種設備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特種設備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4)督促、檢查安全工作,及時消除特種設備事故隱患;

(5)組織制定並實施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及時、如實報告特種設備傷亡事故。

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使用人員的職責: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後,方可從事管理工作。參與和協助醫院負責人制定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設備操作規程等,按照制度要求,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立即處理。在緊急情況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並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①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本崗位的設備和安全設施齊全完好。

②持證上崗,嚴格按照特種設備操作規程操作有關設備,不違章作業,按時巡迴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特種設備運行中的異常情況,出現緊急異常情況立即採取措施,啟動應急預案,報告領導。

③聽從指揮,保持本崗位設備的安全和清潔,不隨意拆除安全保護裝置,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④按時參加有關安全技術培訓,提高水平,確保特種設備安全。

⑤按照部室和公司安排,認真參加應急演練,做好應急處置等工作。

⑥嚴格執行公司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確保部室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齊全完好。特種設備技術檔案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特種設備出廠時所附帶的有關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説明、監督檢驗證明等;特種設備運行管理文件包括:註冊登記文件、安裝監督檢驗報告、年度檢驗報告、日常運行記錄、故障排除及維修保養記錄等。

(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制度

為保證部室使用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規定,內容如下:

1、特種設備的購置、安裝制度。凡屬特種設備均應由使用部門提出購置計劃,經安全技術部審核並逐級報公司領導批准後,由物資供應部負責購買持有國家相應制造許可證的生產單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術規範的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安裝前,必須先確定具有國家相應安裝許可的單位負責安裝工作,開工前應按照規定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開工告知手續。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安裝未經批准的特種設備。安裝完成後,使用部門(或者督促安裝單位)應向有關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驗收檢驗。

2、特種設備註冊登記制度。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由使用部門負責向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註冊登記。登記標誌以及檢驗合格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着於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並在有效期內安全使用。

管理人員應明確所有特種設備的安裝位置、使用情況、操作人員及安全狀況,並負責制定相關的設備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是為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提供技術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術文件。各相關責任人均應給予高度重視和妥善保管。當需調閲特種設備技術檔案資料時,檔案管理責任人應嚴格照章辦事,履行調用借閲手續並由相關領導審批後,方可交給資料借閲人。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的主要內容包括: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説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近、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其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特種設備檔案是從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使用、檢修全過程的文字記載,它向人們提供各個過程的具體情況,也是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和更新報廢的根據。通過建立特種設備檔案,可以使特種設備的管理部門和操作人員全面掌握其技術狀況,瞭解和掌握運行規律,防止盲目使用特種設備,從而能有效地控制特種設備事故。

4、特種設備使用制度

①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意識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相關知識,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

②各設備使用地點、場所應設置安全警示標誌,嚴格進出人員的管理。凡進入危險場所的其他人員(包括領導檢查、外來參觀、設備檢測人員),應由公司或部室負責人批准,並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並嚴格遵守相關規定。設備使用地點嚴禁吸煙、使用明火、放置雜物等。

③依據《條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相應特種設備的作業或管理工作。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設備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安全負責人報告。

④各設備使用部門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條件審核,保證作業人員的文化程度、身體條件等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培訓應做出記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書到期前三個月,應提出複審申請,複審不合格人員不得繼續從事特種設備的作業。

⑤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操作規程可根據法規、規範、標準要求,以及設備使用説明書、運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制定)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設備運行前,做好各項運行前的檢查工作,包括:電源電壓、温度、壓力、安全防護裝置以及現場操作環境等。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嚴禁不經檢查強行運行設備。

設備運行時,按規定進行現場監視或巡視,並認真填寫運行記錄;按要求檢查設備運行狀況以及進行必要的檢測;根據經濟實用的工作原則,調整設備處於最佳工況,降低設備的能源消耗。

當設備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運行,同時啟動備用設備。若沒有備用設備時,則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並儘快排除故障或搶修,保證正常經營工作。嚴禁設備在故障狀態下運行。

因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動作,造成設備停止運行時,應根據故障顯示進行相應的故障處理。一時難以處理的,應在上報領導的同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故障進行排查,並根據排查結果,搶修故障設備。禁止在故障原因不清的情況下強行運行。

當設備發生緊急情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操作人員應在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後,立即撤離操作現場,防止發生人員傷亡。

5、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制度。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或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進行。各使用部門應加強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相關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修,填寫檢修記錄,並按規定時間對安全附件進行校驗,校驗合格證應當置於或者附着於該安全附件的顯著位置,並送交安全技術部門備案。

6、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

在用特種設備實行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對特種設備進行定期檢驗,是確保安全使用的必要手段。所有特種設備在運行中,因各種原因會產生一些缺陷,或原有允許的缺陷逐步擴大,產生事故隱患。通過定期檢驗可以及時發現缺陷,以便能夠得到及時處理,消除事故隱患。設備使用部門應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30天,向醫院、向相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設備使用部門應予以積極地配合、協助檢驗檢測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根據特種設備檢驗結論,各使用部門做好設備及安全附件的維修、維護工作,以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等級和使用要求。對設備進行的安全檢驗檢測報告以及整改記錄,應建立檔案記錄留存。

7、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制度。各責任部室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定期(至少每月進行一次)組織安全檢查和巡視,發現問題或異常情況應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並及時報告安全管理部門,並做出記錄。醫院安全技術部將採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對各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反饋給使用部門。

8、特種設備報廢制度

標準或者技術規程有壽命期限要求的特種設備或者零部件,或者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應當按照相應要求予以報廢處理。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後,使用部室必須到負責該特種設備註冊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部門辦理註銷手續。

9、其他

設備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按醫院內部流程逐級審批,並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相應手續。嚴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未經批准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設備,一經發現除給予嚴肅處理外,責任人還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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