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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機構報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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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事業單位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情況調研報告

事業單位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情況調研報告

鄉鎮事業單位改革是農村税費改革的繼續和深化,是當前農村綜合改革的重點和難點。今年,我州鄉鎮機構改革試點工作即將啟動,為搞好我縣的機構改革,近幾個月來,我們對全縣各鄉鎮事業單位的機構設置和編制配備情況開展了一次調研,現將情況綜合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鄉鎮事業單位機構設置情況

自20xx年鄉鎮行政區劃調整後,我縣共有8個鎮、10個鄉。按照州辦發[20xx]25號和花辦發[20xx]3號文件精神,鄉鎮行政區劃調整過程中,每個鄉鎮除鎮衞生院、中國小外,統一設置8個事業單位,具體為:農業水利服務站、林業管理站、動物防疫站(加掛畜牧水產站牌子)、安全生產監督與農機管理站、農村合作經濟與統計管理站(加掛勞務經濟工作站牌子)、計劃生育服務所、文化體育服務站、廣播電視服務站。其中林業管理站、廣播電視服務站以縣管為主。全縣18個鄉鎮,共設置事業單位144個,均為全額撥款事業機構。

(二)鄉鎮事業單位人員編制配備情況

以上144個事業單位,共配備全額事業編制443名,實有工作人員458人。其中:農業水利服務站核定全額事業編制82名,實有工作人員120人;林業管理站核定全額事業編制44名,實有工作人員56人;動物防疫站(加掛畜牧水產站牌子)核定全額事業編制84名,實有工作人員62人;安全生產監督與農機管理站核定全額事業編制74名,實有工作人員49人;農村合作經濟與統計管理站(加掛勞務經濟工作站牌子)核定全額事業編制65名,實有工作人員60人;計劃生育服務所核定全額事業編制51名,實有工作人員55人;文化體育服務站核定全額事業編制21名,實有工作人員30人;廣播電視服務站核定全額事業編制22名,實有工作人員26人。

二、存在的問題

(一)機構設置欠科學

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事業單位設置未考慮鄉鎮的經濟承受能力。所謂事業單位,他本身就是為社會提供公益性服務的,因此需要強有力的經費支持和保障。我縣設立事業單位時考慮的是“小而全”,即規模小、配備全。由於鄉鎮財力薄弱,無力出資扶持,許多鄉鎮事業單位的公共服務功能履行不到位;二是事業單位具有行政職能和經營性職能。如:安全生產監督與農機管理站就具有監督管理轄區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職能;農村合作經濟與統計管理站也具有負責農民負擔的監管、村級財務管理、土地承包合同簽定等職能。而農業水利服務站卻具有農資經營、水利承包等經營性職能。鄉鎮事業站所從事行政性職能和盈利性經營後,其公益性質幾乎被忘卻。三是事業單位都是國家舉辦,大包大攬的方式使地方財政成了“吃飯財政”。 我縣所有鄉鎮事業單位都是政府出資成立,全部實行全額撥款。雖沒有事業經費,工作難以開展,但幹部職工的工資得按時發放,不少鄉鎮的一些事業單位人員成了一羣拿工資,不做事的閒人,地方財政成了“吃飯財政”。

【第2篇】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科學發展觀調研報告

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科學發展觀調研報告

事業單位不同於行政管理機構,它是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衞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在各級政府組織機構中,事業單位無論在機構數量上還是在擁有人員上都遠遠多於同級行政機構。它對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起着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作為機構編制部門,加強對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管理,此重要性顯而易見。下面,就當前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上存在的問題以及對策措施淺略的談一些看法。

一、存在的問題

(一)事業單位機構設置和編制配備欠合理。首先,在機構設置方面,許多地方對事業單位機構設立都存在這樣的問題,就是不管本地區有不有必要設立,只要有上級文件依據,周邊有設立參考,單位有要求就可以設立。而不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而設,本身職能相近的機構,可以合併的卻單設,對要求新設立事業單位缺乏應有的設前調研。導致機構臃腫重疊,財政負擔加重,部分事業機構設立後長期無法正常運行,進人後也無事可做。其次,在事業單位編制配備上更是無章可循,具體配幾名也不是根據單位職責和工作需要來配備,而完全受制於可調編制數和財政供養能力。因此導致部分事業單位職責多、工作量大而只有1名或幾名編制,很難適應工作的需要。

【第3篇】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及機構改革工作的調研報告範文

近年來,我縣編辦從我實際出發,按照“抓重點、創特色、爭一流”的工作目標,突出機構編制工作的規範化、法制化、科學化建設,加強對機構編制工作熱點、難點和重點問題的調查研究,為事業單位的改革做好準備工作,進一步開創了機構編制工作的新局面。現將我縣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及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工作調研情況交流如下:

一、事業單位基本情況

我縣共有事業機構385個,其中,全額事業單位329個;差額事業單位17個;自收自支事業單位37個;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2個,全縣共有事業編制7505名,其中,全額事業編制6510名;差額事業編制523名;自收自支事業編制414名;企業化管理事編制58名,實有在職人員6292人,其中,全額撥款5463人;差額撥款425人;自收自支358人;企業化管理46人,全縣事業編制空編1213名。

二、存在的問題

1、事業單位機構龐大,人員過於臃腫。我縣事業單位財政供養人員佔全縣財政供養人員的85% ,給財政帶來巨大壓力,與此同時,隨着事業單位職能的弱化,一些事業單位人員整天無事可做,在編不在崗、混崗現象時有出現。

2、事業單位人員結構不合理專業技術人員缺乏,一定程度影響了我經濟、社會的發展。如:縣衞生系統,在這一兩年中,雖然通過面向社會招聘、經驗交流等方法,使醫資、醫技、醫質有所提高,但人員結構不合理的問題仍舊比較突出,全縣衞生系統,工勤人員就有183人之多,佔全系統在職人員的29%,特別是鄉鎮衞生院衞生技術人員缺乏,培訓不足,有些衞生院中防保人員為非專業人員,使各項預防保健任務的落實受到影響,給農牧民羣眾的生產、生活造成了隱患。諸如向衞生系統一樣,縣教育系統、文體系統以及各鄉鎮事業站所,也都因缺乏專業教師、專業演藝人員及技術人員等原因,使本職工作開展被動,工作效率及工作質量不高。

3、部分事業單位政事不分。一些單位名義上是成立了事業單位,但其實是一個單位的內部科室,需要用事業單位的名義就用,這種現象以黨政機關所屬居多。如計生局下屬的計生指導站、城建局下屬的規劃室等,以及一些大單位系統的培訓中心(培訓科)等,這些部門單位即以行政面孔行使行政權力,對社會進行干預,又以事業單位的名義進行經營,因其附屬於不同政府機構的性質,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行政性壟斷,導致市場分割和資源浪費。

4、具有事業單位身份卻不具備事業單位資格。目前我縣有部分事業單位缺乏獨立法人資格,投資主體單一,不能實現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只能依附於行政主管部門,靠吃財政飯生存,尤其突出的是鄉鎮各事業站所。2003年,鄉鎮黨政機構改革進行完後,各事業站所合屬分為五大辦公室,由一個鄉鎮的分管理領導具體負責工作,沒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由鄉鎮分管領導兼任,造成行政主管部門與事業單位財務不分、人員混用、辦公地點不明確,在一定程度上妨礙了事業單位的社會化進程。

5、事業單位缺少活力。事業單位本來是人才、知識、信息,最集中、最活躍的地方,但實際上沒有煥發出應有的生機,沒有顯示充分活力。根源在於事業單位很大程度上是在靠行政化運作,政府各部門對事業單位控制死,管得過多過細,管理方式和手段單一,致使事業單位沒有市場競爭力。同時,因事業單位附屬於政府機構,使得大量事業單位代行部分政府職能,造成政府職能不清,效率低下,財政負擔繁重。

為此,我們認為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勢在必行。要從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高度,深刻認識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抓好這項改革。

三、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的難點問題

1、牽涉面廣。事業單位兼具了“行政機構”與“企業”兩種屬性,要對其進行改革,複雜性、艱鉅性都在政府機構改革和企業制度改革之上。

2、如何科學設置事業機構的問題。由於事業單位門類太多、差別很大、範圍太廣、專業太複雜,劃分上有一定難度,再加上歷史遺留事業單位的種種弊端,使事業單位設置和佈局分佈不盡合理,部門、區域和學科分割,各自為政,各自為戰,職能交叉,資源浪費嚴重。因此,科學設置事業機構,是一項科學性、政策性、難度性很強的工作。

3、人的出口問題。機構臃腫,宂員嚴重,改革過程中的富餘人員哪裏去,今後的解聘人員哪裏去,“出口”渠道狹窄,加上事業單位的改革是在國有企業改革和政府機構、公務員制度改革之後進行的,其接受了大量上述改革的“包袱”,而大學生分配、軍轉幹部分配時不去企業,機關編制滿了,又大多往事業單位裏擠。這樣相當多單位不具備自我消化的能力。

四、幾點建議

我們認為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是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有力切入點。推進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是事業單位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的需要,通過事業單位登記這一管理制度的建立,為實現政事分開,推進社會化進程的目標,提供了法制保障,是落實事業單位離開主管部門的襁褓,走向市場,進人社會,為經濟建設服務,為人民生活服務,實現自我約束和自我發展的重要手段。結合我縣實際,我們對推進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為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做好準備工作,提出幾點建議:

1、進一步加強對事業單位的登記工作。確認事業單位具備與其法人資格相適應的開辦資金、從業人員、辦公地點、經費來源、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確立事業單位經營管理主體的地位,使之取得受法律保護的“身份證”。清理不符合具備事業單位資格的單位,做好統計工作,為下一步的事業單位機構改革事業單位的富餘人員分流提供準確參考數據。(截止目前,我縣已登記事業單位207家,登記率佔全縣事業單位的63%,佔全縣具備事業單位資格登記單位的92%。)

2、加強對事業單位的動態管理,加大監督力度。隨着社會經濟環境的快速發展,事業單位的職責、人員、工作量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變化,原定的編制、經費等漸漸不適應實際情況的發展需要。做為事業單位管理部門,要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加大對事業單位的動態管理和監督力度。通過年度報告制度,實現對事業單位的“跟蹤”管理,為建立科學的動態管理機制創造有利條件;通過證書懸掛、公告和查詢等登記管理手段,將事業單位置於社會的監督之下,為公眾監督事業單位提供必要條件。從而使其更好地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早日走向市場,更好地為社會、羣眾做好服務工作。

3、積極探索事業單位分類管理辦法,促進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對事業單位的改革要堅持分類管理原則,從實際出發,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按事業單位不同性質、職責和任務,明確事業單位類型,找出最為適應市場發展要求的分類辦法。

4、做好新時期事業單位思想政治工作。要從實際出發,有的放矢地教育引導廣大幹部職工去認識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自動摒棄“鐵飯碗”的陳舊觀念,開拓創新促進事業單位的健康發展,逐步走入市場化,為改革後事業富餘人員的安置、消化在市場化內做好準備。

5、規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構的設置和加強登記管理隊伍的建設。要借這輪事業機構改革之機,進一步強化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的監督職能,充分發揮登記管理局的職能作用。要通過實踐和培訓等多種形式來提高登記管理隊伍的綜合素質,從而提高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構的整體管理水平和執法水平,也為事業單位的改革提供一個人力優勢。

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和事業單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我們要認真貫徹執行好《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通過加強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進一步規範市場經濟秩序,使事業單位早日要面向社會、參與市場競爭,打破傳統的條塊分割,為下一步的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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