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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機構調研報告多篇

鄉鎮機構調研報告多篇

鄉鎮機構調研報告多篇

【第1篇】鄉鎮機構編制工作調研報告

一、基本情況

二、職能配置和運作情況

1、職能由“領導”向“服務”轉變。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基層政府直接管理經濟的職能已經不能適應市場規律的要求,應該實現從“領導農民”向“服務農民”的觀念轉變,把構建服務型與公共型基層政府作為鄉鎮政府機構改革的全新目標。鄉鎮體制建立以後,儘管機構和人員數量一直嚴格控制,但事實卻存在着“編制數量控制了,幹事人員減少了”的怪現象。目前,鄉鎮政權的結構和權力的分配基本上是比照上級政權機關設置的。人們習慣將鄉鎮黨委、鄉鎮人大、鄉鎮政府稱為鄉鎮的“三大班子”。鄉鎮政府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至今沒有法律規範,有很大的隨意性。基層政府的機構與人員編制逐年變動。如在_____鎮就存在着國土資源所、農電站、畜牧獸醫站等單位陸續收歸市直管,人權、財權在市局,但服務的對象卻仍然是基層,使一些工作人員對鄉鎮的管理、指導處於應付差事;另一方面,就是一些退居二線人員佔用行政、事業單位編制,在_____鎮行政編制38人,退居二線的就有7人,佔18 %。嚴重存在着“拿錢不幹事,仍然佔編制”。

2、突發事件應對能力不夠。在一些重大事情面前,由於體制問題,一些站所人員由於人事管理權在上,業務安排一律由上面指揮,不服從鄉鎮統一指揮、調度。

3、服務職能配置混淆不清。目前機構設置中,部分單位職責不清導致履職不到位。在我鎮行政單位編制中的經濟發展辦,許多工作僅靠三個人是難以完成的,許多業務不是一個部門就可以完成的,結果使其成為“虛設機構”。如此等等現象的存在,嚴重製約和影響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進程。

三、機構編制人員配備及建議

鄉鎮政府是基層政府的一個級次或組成部分,作為聯繫“三農”最為密切的基層政府,其職能轉變,不僅僅是經濟文化水平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內在要求,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戰略實施的要求。為廣大農民提供公共產品,全面推進農村公共事業的發展,將成為新時期基層政府工作的重點。

1、為了推動基層政府轉變職能,必須推進以撤改為主要內容的鄉鎮政府機構改革。鄉鎮政府機構改革要分類實施,分步驟推進,同時完善配套改革。目前,根據工作需要、農民需要和服務需要,要將一些農機、農技、畜牧、市場經濟管理人才,通過各種手續、程序層層選拔到鄉鎮來,充實一批、淘汰一批;如要加強對文化、衞生、環保、為民服務中心、公益性管理與服務等機構在鄉鎮的設置。

2、鄉鎮政府職能轉變應該按照基層政府職能的重新定位而進行,服務型與公共型政府是市場經濟發展對基層政府的本質要求,基層政府直接管理經濟的職能已經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

3、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是鄉鎮政府機構改革後為“三農”服務的重要組織形式,必須依法支持與推動農村及農民建立農合組織,把農合組織打造為激發農民積極性與創造性的平台,為此,要求政策允許並保證生產以外的其它農業生產環節對農合組織開放,尤其是要支持農合組織在農村公用事業中發揮積極作用。

【第2篇】關於鄉鎮機構編制管理情況調研報告

關於鄉鎮機構編制管理情況調研報告

要建設好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着實搞好鄉鎮機構改革、農村義務教育體制和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而鄉鎮機構改革又是最關鍵的一步。20xx年底_____市完成了鄉鎮街道機構改革。20xx年全市鄉鎮街道區劃調整後,又順利完成了鄉鎮街道機構編制調整工作。目前,我市鄉鎮街道機構改革的效果怎樣?鄉鎮街道機構編制管理還存在哪些問題和矛盾?我們最近到全市15個鄉鎮街道辦事處,與領導班子成員,一般幹部和事業站所負責人共200餘人座談和發放調查問卷的方式,對這些問題進行了調查,有了一些瞭解和認識。

一、我市鄉鎮街道機構改革的主要成效

我市現共有12個鄉鎮、3個街道辦事處、138個行政村,32個社區居委會。鄉鎮街道機關行政編制為249名,後勤事業編制18名,財政所行政編制51名,編制合計318名,實有人數376名。鄉鎮街道“七所八站”事業單位共有120個(不含學校、衞生院和國土建設站),事業編制共347名,實有人數為346名。自20xx年以來,我市鄉鎮街道機構改革和區劃調整後機構設置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有:

(一)機構精簡到位,機構設置規範。全市鄉鎮街道在近年的機構改革和調整中,由20xx年的18個鄉鎮街道機構,減為現在的15個鄉鎮街道機構,精簡17%;內設機構由126個減少為現在的83個,精簡了34.1%;每個鄉鎮街道事業單位(除財政所、中國小和衞生院以外)由原來的10個減為8個,精簡了20%。在機構改革和區劃調整後的機構設置工作中,我市按照清理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及市場經濟規律的要求,把職能重複、交叉或相近的機構合併,提高了工作效率。如將鄉鎮事業單位的農技、水利等站合併為農業水利服務站。初步實現了精簡、高效、規範的目標。

(二)人員編制壓縮,人員結構優化。鄉鎮街道機關行政編制由327名減為249名,減少65名,編制壓縮了23.9%;鄉鎮街道事業機構編制由566名減為347名,減少219名,編制壓縮了38.7%。全市鄉鎮街道領導職數的配備,按照三類鄉鎮不超過9名、四類鄉鎮不超過7名的標準進行配置。15個鄉鎮街道共精簡領導職數17名,精簡14.8%。與此同時,鄉鎮街道幹部在年齡、文化、專業等方面初步得到了優化組合,人員結構比較合理。

(三)政府職能轉變,關係初步理順。按照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和“一件事由一個部門主管”的原則,界定了鄉鎮黨委、人大、政府的職能分工,強化了政府“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的職能。初步理順了市直主管部門派駐鄉鎮街道機構管理體制的關係。確定各鄉鎮站所共設8個,各街道站所共設8個。其中農業水利服務站、動物防疫站、農村合作經濟與統計管理站、文化體育服務站、計劃生育服務所等5個站所的人、財、物權均放到鄉鎮街道,以鄉鎮街道管理為主,市直部門進行業務指導和依法監督。鄉鎮街道林業管理站、國土建設管理站、廣播電視服務站則實行市、鄉鎮街道共管,以市為主的管理體制。

二、我市鄉鎮街道機構編制管理目前存在的問題和矛盾

自20xx年我市鄉鎮街道機構改革和20xx年完成鄉鎮街道區劃調整後機構設置工作以來,儘管取得了以上的成效,但隨着政府職能不斷轉化、市直一些部門職權重新回收和免徵農業税等情況的變化,我市鄉鎮街道機構編制管理出現了一些新問題和矛盾,主要是:

(一)鄉鎮機構職能承擔過多與職權過小的矛盾。在管理農村公共事務時,鄉鎮機構承擔了過多的職能。過去,要糧、要錢、要命(計生)被看作是鄉鎮機構的中心工作,通過多年的改革與努力,這些職能已經減弱,但鄉村社會的許多公共事務還壓在鄉鎮機構頭上。維持鄉村社會治安,發展鄉村基礎設施,調節民間糾紛,發展各項農村社會保障事業和公共服務機構,組織農業生產,推動農村政治活動等等,都是鄉鎮機構躲不開的任務。鄉鎮(街道辦事處)“一票否決”和 “帽子工程”也越來越多。如計劃生育、安全生產、綜合治理、交通整治、國土執法、城建規劃等工作。然而,鄉鎮機構卻沒有相對應的職權或職權過小,工作難度相當大。如修通了鄉村公路後,交通安全出了問題的“板子”是打在鄉鎮的,而鄉鎮機構都沒有道路交通的執法權,對於車輛超載、人貨混裝等問題的處理,只能説服教育,沒有行政制止手段。村民的車輛即使在國道上或市區街道出了交通安全問題,帳也算在鄉鎮,有的鄉鎮就是這樣被亮黃牌和“一票否決”的。這些情況使鄉鎮十分壓頭。一些鄉鎮的黨政一把手把鄉鎮機構這種狀況,概括為“職責比天大,權利比針小”。

【第3篇】關於鄉鎮機構編制工作的調研報告

一、基本情況

**鎮位於瀏陽北區,面積117.4平方公里,現轄12個行政村(居), 12539户,人口4.6萬。境內土壤肥沃,水系發達,生態環境優美,旅遊資源豐富。2011年全鎮實現工農業總產值3.2億元,完成財政收入520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5400元。目前,該鎮行政在編人員38人,其中黨政班子成員10人,佔26%,事業單位在編人員63人。

二、職能配置和運作情況

1、職能由“領導”向“服務”轉變。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基層政府直接管理經濟的職能已經不能適應市場規律的要求,應該實現從“領導農民”向“服務農民”的觀念轉變,把構建服務型與公共型基層政府作為鄉鎮政府機構改革的全新目標。鄉鎮體制建立以後,儘管機構和人員數量一直嚴格控制,但事實卻存在着“編制數量控制了,幹事人員減少了”的怪現象。目前,鄉鎮政權的結構和權力的分配基本上是比照上級政權機關設置的。人們習慣將鄉鎮黨委、鄉鎮人大、鄉鎮政府稱為鄉鎮的“三大班子”。鄉鎮政府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至今沒有法律規範,有很大的隨意性。基層政府的機構與人員編制逐年變動。如在**鎮就存在着國土資源所、農電站、畜牧獸醫站等單位陸續收歸市直管,人權、財權在市局,但服務的對象卻仍然是基層,使一些工作人員對鄉鎮的管理、指導處於應付差事;另一方面,就是一些退居二線人員佔用行政、事業單位編制,在**鎮行政編制38人,退居二線的就有7人,佔18 %。嚴重存在着“拿錢不幹事,仍然佔編制”。

2、突發事件應對能力不夠。在一些重大事情面前,由於體制問題,一些站所人員由於人事管理權在上,業務安排一律由上面指揮,不服從鄉鎮統一指揮、調度。

3、服務職能配置混淆不清。目前機構設置中,部分單位職責不清導致履職不到位。在我鎮行政單位編制中的經濟發展辦,許多工作僅靠三個人是難以完成的,許多業務不是一個部門就可以完成的,結果使其成為“虛設機構”。如此等等現象的存在,嚴重製約和影響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進程。

三、機構編制人員配備及建議

鄉鎮政府是基層政府的一個級次或組成部分,作為聯繫“三農”最為密切的基層政府,其職能轉變,不僅僅是經濟文化水平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內在要求,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戰略實施的要求。為廣大農民提供公共產品,全面推進農村公共事業的發展,將成為新時期基層政府工作的重點。

1、為了推動基層政府轉變職能,必須推進以撤改為主要內容的鄉鎮政府機構改革。鄉鎮政府機構改革要分類實施,分步驟推進,同時完善配套改革。目前,根據工作需要、農民需要和服務需要,要將一些農機、農技、畜牧、市場經濟管理人才,通過各種手續、程序層層選拔到鄉鎮來,充實一批、淘汰一批;如要加強對文化、衞生、環保、為民服務中心、公益性管理與服務等機構在鄉鎮的設置。

2、鄉鎮政府職能轉變應該按照基層政府職能的重新定位而進行,服務型與公共型政府是市場經濟發展對基層政府的本質要求,基層政府直接管理經濟的職能已經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

3、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是鄉鎮政府機構改革後為“三農”服務的重要組織形式,必須依法支持與推動農村及農民建立農合組織,把農合組織打造為激發農民積極性與創造性的平台,為此,要求政策允許並保證生產以外的其它農業生產環節對農合組織開放,尤其是要支持農合組織在農村公用事業中發揮積極作用。

4、在鄉鎮政府職能轉變及機構改革中,要賦予基層政府更多的社會政治職能,把更多的經濟職能交給市場。為此,必須實行基層政府行為與農民行為的區別。基層政府要尊重農民主人地位,確立“為農民服務”的執政理念,隨着基層政府職能的轉變,農合組織成為鄉鎮政府機構改革後為農民服務的重要組織形式。

5、實行定期和不定期對現有鄉鎮行政事業單位人員進行考核、考試,避免“一朝進機關,永遠鐵飯碗”。具體考核辦法由市、鄉鎮拿出詳細的考核辦法,由組織、人事部門具體實施。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用人機制,調動鄉鎮幹部工作、學習的積極性,真正把權利交給自己的服務對象---羣眾。

6、為了控制人員編制膨脹,要建立機構編制、組織、人事、財政等部門相互制約和相互配合的有效機制;沒有配套的財政改革,撤改後的鄉鎮機構也難以運行。

7、政府應該在政策、資金等方面給予大力扶植並不斷創新扶植方式,從財政撥款轉為財政購買服務的方式,由“以錢養人” 轉變為“以錢養事”。為保證扶植資金的有效、公開、透明使用,應將其列入公共財政預算,其支出和使用要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接受人大等相關部門的審計和監督。

8、基於鄉鎮政府職能轉變、經濟社會發展和財政改革的要求,從政府級次改革的目標及方向看,應該按照中央政府、省級政府和縣(市)級政府的框架要求改革鄉鎮機構,創新上層建築的機制和制度,合理配置資源和優化生產力佈局,從而加強三農工作,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第4篇】鄉鎮機構改革調研報告

鄉鎮機構改革調研報告

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報告,要注意報告在寫作時具有一定的格式。你知道怎樣寫報告才能寫的好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鄉鎮機構改革調研報告,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鄉鎮機構改革調研報告

隨着農村税費改革逐步完成和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鄉鎮的職能應由行政命令型,向經濟服務型轉變,實現小政府、大服務的格局。鄉鎮是最基層的一級政府,主要面對着廣大農村,直接服務於農民,隨着農村税費改革的完成,鄉鎮的主要工作應放在搞好農村經濟、文明建設,減輕農民負擔,增加農民收入上來。

一是要圍繞農民增收,搞好服務。幫助農民搞好農業結構調整,向農民推廣農技、農機等技術服務,傳授科學的田間管理知識。

二是要加強農村教育。百年大計,教育為本,農村要發展離不開教育,只有教育發展了,農民的素質就會逐步提高,才能很好地掌握市場信息,科學種田,農業就會增產,農民就能增收,這樣才能使農民真正脱貧致富奔小康。

三是要加強社會治安管理。每個鄉鎮地域都比較廣闊,人員居住分散,管理不便,為了農村經濟健康快速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必須加強社會治安管理。要經常深入到鄉鎮進行普法宣傳,提高農民的法制觀念。

四是要加強計劃生育管理。提高人口素質,少生優生是我國一項基本國策,因而計劃生育是一項常抓不懈的工作,近年來隨着農民外出工的增多給計劃生育管理工作帶來了很大不便,再上傳統的人口觀念“兒孫滿堂”、“養兒留根”的落後思想,扭轉這一傳統觀念,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我們加大計劃生育政策宣傳力度。

五是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宣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做到家喻户曉,婦孺皆知,保護好農村這塊政治陣地和文化陣地,提升百姓的政治文化素養,杜絕邪惡,自覺去維護社會治安穩定,促使社會各項事業長足發展。鄉鎮要經常深入基層發展黨員,增強黨組織在羣眾中的凝聚力,號召力和戰鬥力,樹立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良好形象,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地位。六是加強防災救災體系建設。由於多方面的因素,農民還不能完全擺脱“靠天吃飯”的制約,遇到天災人禍,必須有一個強大的防災救災應急體系。如我縣的“110”地震。六是加強衞生防預體系建設。全縣85%的人口分佈在鄉鎮,居住分散,醫療基礎設施差,專業技術人員缺,遇到大的疫情就很難應服。如“非典”、“禽流感”等疾病就是一個例子。因此加強農村衞生防預體建設就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任務。

取消農業税後,鄉鎮政府的職能主要體現在上述六個方面,工作方式以主動為農民服務為主,減少了行政命令和行政干預。農業税取消後,鄉鎮幹部從催糧要款等與農民有直接衝突的關係中擺脱出來,變為積極為農民提供各項服務,逐漸改善鄉鎮與農民的關係。農民對鄉鎮所做的工作會認可的滿意的。

取消農業税後,鄉鎮的工作是減少了,但收取農業税只是階段性工作,其它工作需常抓不懈。而且鄉鎮還承擔這年度性或階段性工作如禁牧、鄉鄉通油路工程、農田建設等工作需要鄉鎮抽調大量人員來完成。根據鄉鎮的主要職能和實際工作量,現有行政、事業機構設置和上次市縣級機構改革的要求基本一致,而且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取消農業税後,鄉鎮應保留農業技術、計劃生育、文化廣播、衞生等公益性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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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鄉鎮機構改革調研報告範文

鄉鎮機構改革調研報告1

隨着農村税費改革逐步完成和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鄉鎮的職能應由行政命令型,向經濟服務型轉變,實現小政府、大服務的格局。鄉鎮是最基層的一級政府,主要面對着廣大農村,直接服務於農民,隨着農村税費改革的完成,鄉鎮的主要工作應放在搞好農村經濟、文明建設,減輕農民負擔,增加農民收入上來。

一是要圍繞農民增收,搞好服務。幫助農民搞好農業結構調整,向農民推廣農技、農機等技術服務,傳授科學的田間管理知識。

二是要加強農村教育。百年大計,教育為本,農村要發展離不開教育,只有教育發展了,農民的素質就會逐步提高,才能很好地掌握市場信息,科學種田,農業就會增產,農民就能增收,這樣才能使農民真正脱貧致富奔小康。

三是要加強社會治安管理。每個鄉鎮地域都比較廣闊,人員居住分散,管理不便,為了農村經濟健康快速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必須加強社會治安管理。要經常深入到鄉鎮進行普法宣傳,提高農民的法制觀念。

四是要加強計劃生育管理。提高人口素質,少生優生是我國一項基本國策,因而計劃生育是一項常抓不懈的工作,近年來隨着農民外出工的增多給計劃生育管理工作帶來了很大不便,再上傳統的人口觀念“兒孫滿堂”、“養兒留根”的落後思想,扭轉這一傳統觀念,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我們加大計劃生育政策宣傳力度。

五是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宣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做到家喻户曉,婦孺皆知,保護好農村這塊政治陣地和文化陣地,提升百姓的政治文化素養,杜絕邪惡,自覺去維護社會治安穩定,促使社會各項事業長足發展。鄉鎮要經常深入基層發展黨員,增強黨組織在羣眾中的凝聚力,號召力和戰鬥力,樹立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良好形象,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地位。六是加強防災救災體系建設。由於多方面的因素,農民還不能完全擺脱“靠天吃飯”的制約,遇到天災人禍,必須有一個強大的防災救災應急體系。如我縣的“110”地震。六是加強衞生防預體系建設。全縣85%的人口分佈在鄉鎮,居住分散,醫療基礎設施差,專業技術人員缺,遇到大的疫情就很難應服。如“非典”、“禽流感”等疾病就是一個例子。因此加強農村衞生防預體建設就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任務。

取消農業税後,鄉鎮政府的職能主要體現在上述六個方面,工作方式以主動為農民服務為主,減少了行政命令和行政干預。農業税取消後,鄉鎮幹部從催糧要款等與農民有直接衝突的關係中擺脱出來,變為積極為農民提供各項服務,逐漸改善鄉鎮與農民的關係。農民對鄉鎮所做的工作會認可的滿意的。

取消農業税後,鄉鎮的工作是減少了,但收取農業税只是階段性工作,其它工作需常抓不懈。而且鄉鎮還承擔這年度性或階段性工作如禁牧、鄉鄉通油路工程、農田建設等工作需要鄉鎮抽調大量人員來完成。根據鄉鎮的主要職能和實際工作量,現有行政、事業機構設置和上次市縣級機構改革的要求基本一致,而且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取消農業税後,鄉鎮應保留農業技術、計劃生育、文化廣播、衞生等公益性事業單位。

鄉鎮機構改革調研報告2

鄉鎮農機管理機構是農機化工作的最基層單位,是聯繫廣大農機手的.橋樑和紐帶,是農機技術宣傳推廣、修配服務、安全生產管理和發展農機合作服務組織等工作的主力軍。鄉鎮農機管理機構建設得如何,直接影響到農業現代化的發展和新農村的建設。根據湖南省《關於改革完善鄉鎮農技推廣服務機構的實施方案》精神和婁底市農機局的要求,我局在今年4、5月份,利用一個月的時間,採取查閲檔案、實地走訪和召開座談會的形式,對我市12個鄉鎮農機管理機構進行了細緻如實調研,瞭解歷史,查明現狀,找出問題,提出建議,並在2011年5月12日召集全市的農機管理員集中座談,徵求意見,力促我市鄉鎮農機管理機構改革有序進行。

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情況。2002年,全市鄉鎮機構改革後,鄉鎮農機站進行了調整,實行農、林、牧、漁、水、機等多站合一,全部歸入鄉鎮農業綜合開發中心。目前,全市共有12個鄉鎮,共設12位農機員。

(二)經費來源情況。全市鄉鎮農機站經費撥款形式主要是財政全額撥款和差額撥款兩種,除毛易鎮農機站實行全額撥款外,其餘11個鄉鎮站均實行財政差額撥款,農機管理人員的工資收入基本有保障,但養老保險等福利保障難以落實到位。

(三)管理體制情況。自2002年鄉鎮機構改革後,鄉鎮農機站合併入鄉鎮農業綜合開發中心,原農機員繼續從事農機管理工作,管理體制為市和鄉鎮共管,以鄉鎮政府為主,市農機局主要負責農機化工作業務指導。

(四)人員結構情況。目前,全市鄉鎮共有農機員12人,農機員結構為:幹部1人,職工11人;大部分為高中及高中以下學歷;30歲以下的1人, 30-50歲10人, 50歲以上的1人。

二、存在問題

(一)編制不夠合理。目前,全市12個鄉鎮僅有12名鄉鎮農機管理人員,且兼職人員多,佔鄉鎮總數的80%,有6位農機員在崗不在編,佔鄉鎮總數的50%。兼職人員不僅要負責該鄉鎮的農機化工作,還要承擔常年駐村包片、森林防火、鄉村規劃、計劃生育、社會穩定、安全生產等非農機行政事業管理的其他工作。即使是農機專職人員,也經常被鄉級政府臨時抽調承擔其他任務,難以集中精力從事農機管理業務工作,使上級業務部門安排部署的農機化工作在貫徹落實中出現“梗塞”,難以傳達落實到農村、農民和機手,給全市的農機管理工作帶來極大的影響。通過調查,只設立1名兼職農機管理人員的鄉鎮,其農機化工作的各項指標都嚴重滯後。

(二)保障不能到位。全市12個鄉鎮站共12人,只有毛易農機站站長實行財政全額撥款,發全額工資,其餘11名鄉鎮農機人員,實行財政差額撥款,工資收入連續幾年為年工資總額的70%左右。又加之鄉鎮對農機工作不夠重視,工資補助不足,在養老保險等福利方面落實難以到位,特別是那些在崗不在編的農機管理員,更是難以安心工作,影響了農機工作的積極性。

(三)經費投入不足。鄉鎮農機管理機構辦公條件簡陋,因為鄉鎮農業綜合開發中心的設置,一般沒有獨立的辦公場所,都是幾個人擠在一起辦公,鄉鎮農機管理的辦公經費幾乎為零,辦公經費沒有得到有效保障。由於正常的辦分經費和必要的管理、公益性培訓,技術服務經費無法得到保障,經費嚴重不足,應用於農機管理、推廣等的設施設備基本沒有,不同程度制約了農機技術人員作用的發揮。致使農機業務工作無法開展。

(四)管理難以協調。農機站管理體制為市和鄉鎮共管,以鄉鎮政府為主,市農機局主要負責農機化工作業務指導。通過調查,鄉鎮政府只管用人,鄉鎮農機管理人員隨意更換、調動頻繁、錯崗錯編的問題比較突出,沒有充分考慮農機化的可持續性發展。農機局進行農機工作調配時,農機員每次都有新面孔,並且難以到位和適應農機業務與政策,影響了農機工作的正常開展。

三、主要建議

我市自從2008年進入國家農機購置補貼項目籠子後,全市農機保有量快速增長,農機化工作呈現出快速發展的趨勢。而我市拖拉機掛牌率、持證率和農機新技術、新機具的推廣與省內先進地市相比差距較大。鄉鎮農機站的改革勢在必行,因此要進一步理順鄉鎮農機管理機構體制編制,充分發揮鄉鎮農機管理機構的作用,促進我市農機化的科學發展。

一、合理設置編制。根據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深化鄉鎮機構改革的指導意見》(中辦發[2009]4號)和湖南省《關於改革完善鄉鎮農技推廣服務機構的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結合冷水江鄉鎮農機管理機構和農機化發展實際,合理設置鄉鎮農機站編制。冷水江工業比重大,多為丘陵山崗地形,走現代農業是唯一選擇,作為現代農業支撐的農業機械化的發展尤其重要,現在每個鄉鎮僅一名農機員,並且多是在崗不在編,嚴重影響農機員的積極性,制約農機工作的深入開展。綜合座談會各方意見,我市每個鄉鎮以設置2個編安排 2名農機員(其中含1名農機技術人員)為宜。

二、明確工作職責。在科學設置農機編制後,應賦予相應的工作職責。在立足三農的基礎上,全市鄉鎮農機職責還應結合冷水江市城鄉統籌,明確其工作職責,讓鄉鎮農機機構切實擔負起鄉鎮農機推廣、技術培訓、信息服務、協調組建農機作業服務組織、農機數據統計、農機購置補貼宣傳監管等工作,協助農機監理機構抓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理順管理體制。農機站現有管理體制為市和鄉鎮共管,以鄉鎮政府為主,市農機局主要負責農機化工作業務指導。這種管理體制經過實踐表明,便於鄉鎮管理,但卻使農機局與鄉鎮工作難以協調一致,導致鄉鎮農機工作邊緣化、無序化局面。難以進行業務指導。因此,在“市鄉共管”大原則不變的前提下,實行市農機局管理為主的管理機制,即人員的考核、調配、晉升和業務經費由市農機局管理,鄉鎮政府負責綜合協調、監督等行政管理,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生活保障。

四、落實經費保障。一是將鄉鎮農機員工資納入市財政統發中心,使鄉鎮農機人員基本生活有保障。二是落實鄉鎮農機工作經費,經費來源由市和鄉鎮兩級按一定比例撥付,並列入財政年度預算,確保鄉鎮農機工作的開展。

五、加強自身建設。鄉鎮農機員在機構改革後加強農機工作責任感和積極性,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促進法》為準,按照以農業機械化為技術支撐的現代農業發展要求,強化工作職責,結合本地實際,以辦點示範和組建專業合作社等服務方式,促進全市農機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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