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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精品多篇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精品多篇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精品多篇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一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瀏陽市教育系統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指揮體系和運行機制,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學校師生員工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長沙市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瀏陽市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瀏陽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結合我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瀏陽市各級各類學校、托幼機構在食物(食品)生產加工、消費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師生員工病亡或者可能對師生員工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食品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則

1、全程預防、全程控制:在學校食堂餐飲和小賣部消費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學校師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品安全事故時啟動本《應急預案》。

2、明確職責、落實責任:按照“全市統一領導、教育部門協調、學校校長負責、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實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落實各自職責。

3、科學決策、羣防羣控:各學校要建立組織,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強學校日常監測、堅持羣防羣控,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4、及時反應、快速行動:學校對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和勢態蔓延,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處理及整改工作。

二、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市教育局根據瀏陽市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要求,成立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由局長或分管領導擔任,成員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性質和應急處理工作的需要確定,由局後勤產業管理辦公室牽頭,局相關科室負責同志組成。主要職責有:

1、啟動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負責事故應急處置事項的決策;

4、負責上報與事故相關的重要信息;

5、審議批准學校應急處置工作報告等;

6、向市政府及市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救援情況。

(二)各學校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成立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成員由分管領導、學校校醫和相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有:

1、貫徹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統一指揮、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認真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擴大;

3、盡力解決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決定採取有關控制措施;

4、迅速向當地政府、衞生機構、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等報告,同時上報事故發展情況和應急處理工作情況;

5、根據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要求,提供事故有關信息要真實可靠,必要時接受媒體的專訪;

6、完成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信息監測、預警和報告

(一)監測

各學校要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建立通暢的信息監測和通報網絡,通過日常監測和抽檢,及時研究分析本校食品安全情況,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形成統一、科學的食品安全信息評估和預警體系。

(二)預警

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組各成員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學校衞生、食堂餐飲和小賣部消費等環節的日常監管,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資料檔案。對學校可能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預警信息進行及時分析和上報,並做好應急準備工作。預警信息的統一發布由市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

(三)報告

學校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當地鄉鎮政府、衞生機構及市教育局報告;市教育局再向市政府、市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作出初次報告,初次報告必須在事故發生1小時內;同時要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上級要求隨時作出階段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後,學校要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總結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四)報告程序

1、初次報告:應儘可能詳細報告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受災人數、主要臨牀症狀及報告單位聯繫人和聯繫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報告信息要有事故簡要經過以及直接經濟損失估算等。

2、階段報告:即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階段報告應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者上級要求隨時上報。

3、總結報告

總結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作出。總結報告包括對事故的發生、引發事故原因的分析、事故鑑定結論、提出處理意見及今後對類似事件的防範和處置建議,同時提出對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有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五)舉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市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舉報電話:836xxx26)、市教育局(舉報電話:836xxx00)投訴舉報食品安全事故、隱患,對學校及相關人員不按照有關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有權進行投訴舉報。市教育局接到投訴舉報後,應及時組織對投訴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四、應急響應

由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指導、監督和支持。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組成工作組赴事發地指導督辦應急處理工作,協助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開展相關工作。

五、後期處置

(一)責任追究

各學校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慰問受害和受影響師生,恢復正常教學秩序,保持社會穩定。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按《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執行。

(二) 總結報告

食品安全事故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要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並及時上報。

六 應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所有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嚴格按照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由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會同宣傳部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學校和個人不得擅自發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二) 醫療保障

學校要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救治小組,發現異常情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要在第一時間做好現場護救和穩定工作,同時上報當地鄉鎮政府、醫療衞生機構和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立即啟動應急救援措施,會同衞生部門迅速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七、監督管理

(一) 演習演練

各學校要根據自身特點,採取定期和不定期形式,組織開展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不斷提高全校師生食品安全事故防範意識,時刻繃緊“食品安全,生命至上”這根弦。

(二)宣傳教育

各鄉鎮、街道初級中學,市直各學校應當加強對廣大師生員工的食品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識和防範意識。

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應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各級各類學校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根據教育局和市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的要求,制訂本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應急預案,加強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加大經費投入,必要時組織學校師生員工按照學校制訂的預案進行演練,以保證學校發生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時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八、附則

(一)本預案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二)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制定本預案的目的

為切實抓好我鎮食品安全工作,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有效的處置重特大食品安全能夠最大限度的保護全鎮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生產法》、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鎮轄區內。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第三條組織機構

(一)鎮政府成立食品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鎮長)

副組長:(副鎮長)

成員:各村(社區)主任。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第四條職責分工

(一)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研究部署、指揮協調、檢查督促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研究解決食品安全監督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向鎮食安辦及時上報安全信息和工作情況。

3、組織公安、工商、衞生院等相關職能部門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努力創建食品藥品放心工程。處置安全重大事故並積極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負責建立相關人員、物質、經費等保障機制。

(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職責

1、協調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抓好轄區食品安全的監督指導工作。

2、配合上級相關部門抓好食品藥品從業人員的健康體檢等工作。

3、負責轄區內安全事故現場的應急醫療救護和患者轉送工作。

第三章監測與報告

第五條監測

建立健全並完善現有食品監測系統,對重點單位、重點企業、重點行為實行重點監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糾正。

第六條責任報告人與報告程序

(一)責任報告人:轄區內所有公民。

(二)報告程序:凡發現食品有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後應立即上報鎮政府辦公室。

第四章信息報告與發佈

第七條按照相關文件及精神,信息報告與發佈統一一口徑,正面安全,防止炒作,減少社會恐慌,維護社會穩定,重大食品事故由區政府發佈。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八條建立健全高效的組織保障系統

為預防安全事故發生,做好預防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準備,各部門、各村(社區)、各生產銷售加工企業,必須從維護社會穩定人民羣眾的身心健康出發,必須以維護廣大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為己任,建立健全相應的領導體系和應急反映體系,在思想上、組織上做好應對準備。

第九條經費保障

鎮財政所和相關職能部門應安排一定的專項經費,保障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三

為指導和規範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及其危害,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切實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依據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減少危害。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是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時要以生命救助為主,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將食品安全事故的影響降到最低。

(二)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學校後勤管理處應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積極開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切實做好實施預案的各項準備。

(三)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學校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指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高應急處置效率。

(四)分級負責,協調配合。食品安全實行屬地管理和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相關部門、系(院)部、食品經營單位要在學校的統一領導下,密切配合政府監管部門,認真落實各項應急處置措施,果斷控制事態發展,搶救傷員,減少損失,並及時將情況上報相關部門。

(五)信息公開,公眾參與。相關職能部門要積極主動公佈相關信息,發動全校師生參與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相關信息的公佈必須經學校有關領導批准,統一發布,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散佈、誇大事故,最大限度的降低不良影響。

二、突發事件的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校園內所有食堂、超市,在食品加工、貯存、流通、消費等環節中發生的食源性疾患,飲用水污染事件,從校外流入校園內的食品造成的食源性疾患等,造成學校師生病亡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並造成嚴重影響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由分管校領導任組長,後勤管理處負責人任副組長,成員由校紀委監察處、學工部、宣傳部、保衞處、校醫院及後勤管理處等部門負責人及飲食管理科相關人員組成。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主要職責: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負責發佈事故的重要信息。

為提高處置效率,迅速開展工作,根據事故處置環節要求,成立五個應急行動小組。各組的組成和主要職責如下:

(一)綜合協調組。由後勤管理處負責,主要職責是:綜合事故信息,及時向上級部門和學校領導彙報事故動態,分析事故進展情況,傳達上級部門和領導的指示精神,協調其他各應急行動組、專家、專業救援隊伍及相關單位開展工作,做好對事故受害人的善後處理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

(二)醫療救護組。由校醫院負責,主要職責是:在事發後迅速組織和配合醫療衞生機構開展現場救護、醫院救治和衞生防疫等工作,制定醫療救治方案,實行首診責任制,重症病人和普通病人分類管理,做好病人的接診、治療和轉診、轉院等工作,確保醫療安全。

(三)安全保衞組。由保衞處負責,主要職責是迅速組織人力保護現場、保留證據、維持秩序和疏導交通等工作;初步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種類以及污染造成的影響;在職責範圍內按實際情況查封事故涉及的源頭食品及其原料,及時控制污染擴散,並對潛在危害繼續實施監控;積極配合相關部門依法開展事故調查,開展相關技術鑑定,實時記錄事故發生、發展及處置的工作情況,對相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四)信息報送組。由宣傳部負責,主要職責是實時記錄事故發生、發展及處置情況,組織起草有關公告、通報、簡報等文字材料,按規定向當地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報送信息;統一信息發佈和上報口徑,確保信息的真實性。

(五)學生工作組。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主要職責是開展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做好涉事學生的安撫和心理疏導工作,加強學生的教育引導,引導學生在事故發生後不恐慌、不擅自通過網絡媒體散佈不實言論擴大事態。

四、信息監測和報告

(一)信息監測

學校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人員體系,由食堂、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員和後勤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組成;二是監測體系,對食堂超市開展日檢、周檢、月檢等多層監督檢查機制。嚴格把控食品安全關,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對食品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及時對有關部門和人員報告的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進行分析,密切關注事態發展,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序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措施,並及時上報學校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必要時召開會議,研究防控措施。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對食品安全事故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特別嚴重的情況下可報請學校同意後,發佈食品安全事故預警信息。

(二)信息報告

1、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學校有關部門舉報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部門、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

學校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後,應及時組織或者通報有關部門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2、報告制度

(1)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報告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後,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向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報告,學校應立即調查處置,並及時向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報告。

(2)報告範圍

對師生飲食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的食品安全問題。

(3)報告方式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學校在接到報告後1小時內向屬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省市有關部門上報。

(4)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3、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

應儘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病亡人數、報告單位聯繫人員及聯繫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可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和直接經濟損失估算等。

(2)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3)總結報告

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內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鑑定結論,事故原因分析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後對類似事故的防範和處置建議。

五、應急響應及程序

(一)應急響應

食品安全事故由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按有關規定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進行處置。

1、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組織學校相關部門及醫療機構等分管應急工作負責人立即前往事故現場,瞭解掌握事故的基本情況。

2、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負責通知並督促各應急行動組到位開展工作。

3、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應在接報後15分鐘內組織安排先期處置。30分鐘內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開展警戒、控制現場、救護和事故初步調查等基礎處置工作。

3、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學校各相關單位、事故責任部門之間應保持通訊聯繫,互通信息。

(二)善後處置

應急工作宣告結束後,綜合協調組負責根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性質及工作需要,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妥善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適時提供法律援助,正確引導受害人依法索賠,儘快恢復正常教學生活秩序,維護學校穩定。

(三)調查和總結

1、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的應急行動組和各相關部門應對應急處置工作及時進行總結並書面報告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

2、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當地政府行政部門的處理意見,學校將對造成事故的食品經營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懲處;對應急處置工作中有瞞報、漏報、遲報行為及有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責任追究

(一)學校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二)學校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制度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對於未經學校統一發布信息,而私自發布不實言論,造謠、擴大事態,造成師生恐慌的,依法追究輿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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