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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保密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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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管理制度 篇一

一、總則

1、為保守公司祕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併成立保密委員會:

保密委員會主任:柯雷兵

副主任:石傑軍 柯仲兵

成員:徐小林 張建鬆 陳銘 黃為平熊友峯 伍志勝 嚴基旺 李應珍

2、公司祕密是關係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包括但不限於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機密。技術祕密是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且企業採取保密措施的非專利技術和技術信息。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户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人員檔案等。

3、公司全體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接觸到企業祕密的高級員工,例如: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財務人員、銷售人員、祕書、車間主任及重要崗位工作人員等對保守公司祕密負有特別的責任。

4、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祕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二、保密範圍和密級確定

1、公司祕密包括本制度總則中第二項規定的範圍以及下列祕密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人及資料。

(7)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2、公司祕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祕密”三級: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祕密是一般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損害。

3、公司祕密級別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技術資料為絕密級;

(2)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人、尚未進人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祕密級。

4、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規定標明密級,並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長期、短期,一般與密級相對應,特殊情況外標明。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三、公司保密措施

1、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製、摘抄、保存和銷燬,由保密委員會主任或副主任委託專人執行;採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祕密由信息部門負責保密。

2、對於絕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採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保密委員會主任批准,不得複製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3、屬於公司祕密的設備或者產品的研製、生產、運輸、使用、保存、維修和銷燬,由保密委員會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並採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4、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祕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保密委員會主任批准。

5、具有屬於公司祕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採取下列保密措施:

(1)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範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範圍。

6、涉密人員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祕密,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祕密,不得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祕密。

7、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祕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保密委員會;保密委員會接到報告,應立即作出處理。

8、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辭退並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1)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祕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祕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9、公司與全體員工簽訂《員工保祕協議書》,《員工保祕協議書》以書面形式簽訂,協議附後。

10、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內,員工應履行下列義務:

(1)嚴格遵守本企業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業技術祕密;

(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業技術祕密;

(3)非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利用該技術祕密進行生產與經營活動,不得利用技術祕密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

11、對高級員工實行“競業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財務人員、銷售人員、祕書等高級員工的以下行為:

(1)自行設立與本公司競爭的公司;

(2)就職於本公司的競爭對手;

(3)在競爭企業中兼職;

(4)引誘企業中的其他員工辭職;

(5)引誘企業的客户脱離企業;

(6)在離職後,與企業進行競爭的其他行為。

12、涉及公司商業祕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協議,均需設置“保密條款”,對合同對方增設保密義務。“保密條款”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業祕密範圍;

(2)合同對方以及合同對方的任何員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條款的約束;

(3)受約束的保密義務人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不可將商業祕密透露給任何第三方或用於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4)受約束的保密義務人不可將含有保密信息的資料、文件、實物等攜帶出保密區域;

(5)保密義務人不可在對外接受訪間或者與任何第三方交流時涉及合同規定的商業祕密內容;

(6)不相關的員工不可接觸或瞭解商業祕密;

(7)保密信息應當在合同終止後交還;

(8)保密期限在合同終止後三年內仍然保持有效;

(9)違反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明確的違約責任。

13、公司向簽定保密協議的涉密人員,在協議有效期及離職三年內按月支付一定的保密費用。

四、附則

1、本制度的解釋權屬於保密委員會。

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保密管理制度 篇二

為加強鼓樓區委辦公室計算機及其網絡信息的保密管理,確保國家祕密信息安全,根據上級有關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設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小組,指定計算機信息保密安全員負責本辦計算機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二、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規定,抓好有關規章制度建設,切實落實領導負責制,工作人員崗位職責制,信息定密審批制度,涉密信息載體和機房管理制度等,確保國家祕密安全。

三、凡被確認為涉密計算機或涉密網絡,應加貼“涉密標識”或標明“涉密標記”,嚴格按保密工作要求管理;凡與政務內網聯接的計算機和處理單位內部工作事務的計算機也應按涉密計算機加強管理,嚴防國家祕密(含內部工作祕密)信息泄漏。

四、處理國家祕密信息或內部工作祕密信息的計算機絕不能上國際互聯網,如確需上國際互聯網的計算機,務必安裝經國家保密部門批准認定的物理隔離卡;做到內外網分開使用,有上國際互聯網的計算機不能處理國家祕密或內部工作祕密信息。

五、認真落實“誰上網,誰負責”和“上網信息單位領導審批制度”的規定,凡向政務外網、互聯網帶給或發佈信息,其資料不得涉及國家祕密,且應事先經單位主管領導審查批准。

六、加強對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過程中的保密管理。對存儲、處理、傳遞、輸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應密級標識,密級標識不能與正文分離;存儲國家祕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應按所存儲信息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並按照密級的要求進行管理,存儲在計算機信息系統內的國家祕密信息,應採取密碼加密辦法保護;存儲過國家祕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不能降低密級使用,不再使用的媒體應及時銷燬;存儲過國家祕密信息的計算機的維修,應保證所存儲的國家祕密信息不被泄漏;涉密計算機打印輸出的涉密文件,應當按相應密級文件進行管理。

七、嚴禁涉密計算機及其網絡與互聯網連接;嚴禁將存有祕密信息的移動存儲介質在互聯網(政務外網)上使用;嚴禁上網計算機處理涉密信息和內部文件資料;嚴禁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在涉密計算機及其網絡上使用,嚴禁將原涉密計算機變更用途作為可上國際互聯網的計算機使用,確保涉密與非涉密計算機、移動存儲介質嚴格分開使用。

八、加強對涉密計算機的安全管理。涉密計算機管理應明確職責人,職責人應認真做好計算機的日常維護保養、定期檢測殺毒、及時故障排除,出現問題及時報告和保存單機資料、備份文件以及整理硬盤等項工作,確保機器正常使用;對重要涉密信息處理場所應有相應的管理制度,未經批准,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入內;對涉密計算機信息要進行定期的保密技術檢查,及時消除各種泄密隱患,確保計算機信息安全保密。

九、認真做好計算機及其網絡狀況統計上報工作。每年元月30日前將上一年度的

保密管理制度 篇三

1、涉密載體包括涉密存儲介質以及涉密計算機、複印機、打印機、速印機、掃描儀等以文字、數據、符號、圖形、圖像、聲音等方式記載國家祕密信息的磁介質、光介質等各類物品。

2、涉密載體安全管理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3、涉密載體須確定專人實施安全維護管理。

4、涉密載體的維修、更換、報廢,實行審核許可制,必須經本單位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許可,送交有保密維護資質的單位維修、更換。嚴禁未經批准擅自將涉密載體送交非指定單位維修、更換。

5、涉密載體維護檢修時,必須保證所存儲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對涉密信息應採取涉密信息轉存、刪除、異地轉移存儲媒體等安全保密措施。

6、涉密載體更換、報廢后,不得擅自處理,必須由本部門負責人審核後,交辦公室登記、保存,經領導審批後,統一交市涉密載體銷燬中心集中進行銷燬。

保密管理制度 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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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經過許可,不得私自進入辦公室和私人房間;

二、不得翻閲辦公文件、檔案、資料等;

三、不得擅自帶親友或外部人員到辦公大樓內;

四、不得向他人提出辦理工作以外的私人事項;

五、未經同意,不得向外來人員或無關人員提供領導辦公電話號碼和辦公室號碼;

六、不得私自為他人遞交資料和信件;

七、不得向外傳播在工作中所瞭解到的領導談話、會議內容、領導活動、人事變動。

保密管理制度 篇五

1、遵守黨和國家工作人員保密守則,嚴守國家機密。

2、檔案資料必需裝入檔案櫃,不得亂扔、亂放,以防失密。

3、加強檔案管理,檔案用完後準時入櫃上鎖,不得隨便丟放,離開()檔案室時必需關窗鎖門。

4、查閲檔案時,不經許可,不得將案卷拿出室外,不得摘抄、複製有“三密”及黨務、政務、會議記錄內容的檔案。

5、不得任憑將機密檔案文件資料帶回家中或公共場所,在特定狀況下借閲案卷時,必需留意案卷的。平安。

6、嚴格根據上級規定的鑑定檔案標準執行,不得擅自銷燬。

7、增加保密意識,加強保密教育,防止檔案丟失和泄密大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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