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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精品多篇】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精品多篇】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精品多篇】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篇一

一、指導思想

為增強辦學活力,提高學校的辦學質量,進一步推進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根據丹陽市人民政府《關於丹陽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的實施辦法》(丹政規發[20xx]4號)、丹陽市教育局《丹陽市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實施意見》、(丹教[20xx]113號)、《丹陽市教育局關於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補充意見》(丹教[20xx]164號)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實施對象

在編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

三、實施原則

1.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實施素質教育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2.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向骨幹教師、優秀班主任和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與崗位、任務、業績、責任緊密結合。

3.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範、講求實效,接受廣大教職工的監督。

四、總量核算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政策核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是學校教職工基礎性績效工資總和÷7×3-班主任津貼-校長獎勵性績效工資(人均1.5倍),不與教師個人掛鈎。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種類

1.基本獎勵性績效工資(含出勤津貼、工作量津貼、工作表現獎)

2.班主任、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司務長津貼

3.行政人員津貼

4.拔尖人才津貼

5.年度考核記功、優秀人員津貼

6.值日津貼

7.超工作量津貼8.教學、科研成果獎

9.各類活動指導獎

六、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依據上級政策按月發放。

(二)基本獎勵性績效工資。

基本獎勵性績效工資(含出勤津貼、工作量津貼、工作表現獎)=[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行政人員津貼+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司務長津貼+拔尖人才津貼+年度考核記功、優秀人員津貼+值日津貼+教學、科研成果獎+各類活動指導獎+超工作量津貼)+各類考核扣發所得金額]÷在編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總人數。

1.出勤津貼

出勤津貼每月100元,全年共計1000元,依據學校的出勤管理辦法考核發放。

2.工作量津貼

以學期初學校安排的工作任務為基準,設立工作量津貼,每學期500元,根據考核條例考核發放。

3.工作表現獎

每年度設工作表現獎1000元,根據考核條例考核發放。

所有在編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享受基本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考核條例,按考核結果發放。

(三)班主任、年級組長、教研、備課組長、司務長津貼

班主任津貼,以每位班主任津貼每月300元,得出一個總量,在總量之內,依據班主任量化考核細則,按實際考核結果發放。班主任考核逐月考核,凡屬班主任職責範圍內的`事情,由學生代勞的,考核降等處理。

年級組長、司務長、教研組長每學期300元,考核發放。

備課組長在完成好學校佈置的任務和工作的前提下每人每月20元。

(四)行政人員津貼

行政人員享受班主任津貼的1.1倍,其中副校長享受班主任津貼的1.3倍,考核發放。

(五)拔尖人才津貼

按丹陽市教育局文件規定的1/3執行。(工作不滿負荷,則視為考核不合格)。

(六)年度考核記功、優秀人員津貼

教職工年度考核:記功獎勵200元,優秀者獎勵100元。

(七)值日津貼

1.校園管理值日津貼。每天由有一名行政領導帶領若干教師參與校園管理,維護當日的教育教學秩序。值日領導與教師能履行值日職責的,享受值日津貼,每天15元。

2.管理學生值日津貼。為確保學生自主、有序學習和活動,對以下時間段強化管理,設立管理學生值日津貼。上午第一節課前管理學生自習,每天7元;中午管理學生自習每天7元;下午第三節課後管理學生活動每天10元。

(八)超工作量津貼

因學校工作需要,在學期初學校安排的工作量(滿負荷)的基礎上,增加工作量,學校視增加工作量大小,給予一定的補貼。補貼金額由學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商定。

(九)教學、科研成果獎

1.由市研培中心和招辦組織的統考統批中,各學科平均分每超市平均1分,則獎該學科教師每人50元/分,低1分扣20元/分。

2、實行期中、期末考試的驗收制度,設獎予以獎勵。方法如下:

①設獎數

Ⅰ二名或三名任課教師取一等獎一名;

Ⅱ四名或四名以上任課教師取一、二等獎各一名;

②計算辦法

按教師所教班學生學額數的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三項得分的總和排列名次;如分數相同,則按學額平均分論高低,不設並列名次。

③語、數、外、物理、化學設立進步最快獎,第一名獎勵80元。計算方法:新學年開學初七年級、三以分班成績,八年級以上學期期末成績為參照,八年級物理、九年級化學起始學科以班級的平均分作為參照;以後的考試則以上一次期中或期末的考試成績的平均分為參照,在期中、期末驗收中所教班級平均分進步最大的第一名。

④體育會考參照主要學科標準設獎

⑤獎金分配:一等獎120元,二等獎100元。任教兩個班及以上獲獎者乘係數1.3發放。

3.九年級會考升學獎:

(1)完成省丹中分配指標,獎九年級年級組3000元。在圓滿完成任務的前提下,達省丹中統招每一人獎1000元。

(2)完成市局佈置的升學率則獎九年級年級組3000元。

4.教師參加教育宣傳、教科研獎金髮放辦法:

(1)教師撰寫教育教學宣傳消息或通訊在《丹陽日報》或丹陽教育信息網發表,每篇10元,鎮江市級報刊或教育信息網發表每篇20元,以此類推。

(2)教師撰寫教育教學科研論文、經驗總結,編制優秀試卷、優秀教案、優秀課件或參加評優課等有關教育教學方面獲獎,按以下表中權重(最高級別為省級或國家級)發放獎金:

級別 權重 級別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備註

省級 4 3.2 2.4

1.1=30元

2.如同一篇論文或總結等多次獲獎則按最高級別統計,不重複

3.競賽必須是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不含教育學會)

鎮江市 3 2.4 1.8

市級 2 1.6 1.2

片級 1 0.8 0.6

(3)課題研究經費。課題被市或以上部門列項,課題組能紮實開展課題研究活動,並及時做好過程資料、小結,如期按時結題,得到上級有關部門的認可,一次性發給以下科研津貼:丹陽市級200元,鎮江市級400元,省級800元,國家級1000元。

成功立項但未順利結題的課題立項費用教師個人自付。

(十)各類活動指導獎

1.指導學生參加競賽獲獎獎金髮放按以下權重表:

等第 權重 級別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備註

國家級 4 3 2

1.權重1=30元

2.學生參賽獲鎮級只計教者名次;市級及以上按學生獲獎個數累計。

省級 2.5 2 1.6

鎮江市 2.2 1.8 1.5

市級 1.6 1.4 1.2

注:①以上各項獲獎按證書或通知為準。

②競賽必須是上級教育部門組織的閉卷、當場競賽或科技小發明等,且須由教育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閲卷;通訊賽或其它競賽獲獎權重為相應權重的2/3。

③同一學生參加同一項目的多次競賽獲獎按最高級別計,不重複。

④學科課程獲獎,在丹陽市前30名的,按上表中的權重發放,否則按上表中的權重減半發放(包括丹陽市級以上獎項);活動課程獲獎,在丹陽市前30名的,按上表中的權重減半發放,否則按權重的1/3發放。

⑤指導學生在報紙、教育網上發表文章,丹陽市級獎勵10元/篇,鎮江市級20元/篇,以此類推。

2.文體、科技活動類

(1)田徑訓練費和獎金根據參加市田徑運動會成績發放給訓練組:

市運動會上獲甲級隊:獎150元/分,乙級隊:100元/分,丙級隊:50元/分。

(2)籃球隊訓練費和獎金根據參加市比賽成績發放

甲級隊1—2名,共發1200元,3—4名,共發1000元,5—6名,共發800元,7—8名,共發500元。乙級隊1—2名,800元,其他名次均發300元。

田徑和籃球訓練必須有計劃和內容,每天填寫好訓練記錄,訓練結束後上交教務處,由教務處結合田徑運動會和籃球比賽成績和訓練記錄考核發放。

(3)文藝隊訓練費和獎金根據參加市文藝會演成績發放給訓練組

在市文藝會演中獲一等獎,共發1000元,二等獎,共發800元,三等獎,共發400元。

文藝訓練必須有計劃和內容,每天填寫好訓練記錄,訓練結束後上交教務處,由教務處結合成績和訓練記錄考核發放。

(4)科技輔導費和獎金根據參加市科技比賽成績發放

在丹陽市科技比賽中,獲團體一等獎獎200元,二等獎獎150元,三等獎獎100元。

科技輔導必須有計劃和輔導內容,每天填寫好輔導記錄,輔導結束後上交教務處,由教務處結合成績和輔導記錄考核發放。

七、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x

副組長:x

成員:xx

八、績效考核調解小組

組長:x

副組長:x

組員:xx

九、發放規定

1.教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扣除其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以上。

(1)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者;

(2)搞有償家教,造成不良影響者;

(3)體罰、侮辱、變相體罰學生者;

(4)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者;

(5)其他違法行為者;

(6)發生安全責任事故者。

2.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30%、50%、60%、70%、80%、100%。

3.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以及因個人原因參加考核不定等次的人員,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在考核結果審核備案後的次月起停發3個月;年度考核為不合格的人員,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在考核結果審核備案後的次月起停發6個月。生活補貼按原標準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得發放。

4.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5.教職工病假、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丹陽市教育局文件(丹教[2009]173號)執行。

十、其它相關規定

1.教職工所提交的用於考核的相關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有效,不得弄虛作假。

2.考核結果作為教師晉職、晉級、續聘、低聘、解聘、年度考核評優的參考依據。

3.本方案與上級文件精神不符的以上級文件為準。

4.未盡事宜參照上級文件執行。

5.本方案解釋權屬於學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篇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增進職員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其發展,同時使職員的努力方向與公司的目標相一致,以創造最佳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實行效益工資制。職員根據全方位規範管理目標的實現情況限額遞增或遞減標準效益工資。

第三條職員工資隨着公司的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增加。

第四條公司正式錄用的專職職員、兼職職員、特邀職員和顧問的工資發放依本辦法為準。

第二章工資總額構成

第五條工資總額是指公司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職員的勞動報酬總額,其計算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員的全部勞動報酬為依據。

第六條工資總額包括下列六個部分: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金;

4、津貼和補貼;

5、加班加點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第七條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準和工作時間支付給職員的勞動報酬,包括:

1、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

2、在效益工資制情況下,支付給職員的基礎效益工資和崗位工資;

3、新聘職員試用期間的見習工資。

第八條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1、接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單價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2、按工作任務包乾方法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3、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第九條獎金是指因職員完成任務或超額完成任務或創收節支而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任務(定額)獎;超額獎;創收獎:節約獎:管理獎;勞動競賽獎;其他獎金。

第十條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員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員的津貼和為保證職員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員的物價補貼,包括:

1、津貼包括補償職員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2、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員工資水平不受物價變動的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第十一條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或加點工資。

第十二條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或公司規定,因病、工傷、產假、婚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等原因,接計時工資標準或計件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2、附加工資和保留工資。

第十三條工資總額不包括下列項目:

1、在有關部門或公司取得的創造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獎、技術改進獎廈為公司引進資金、人才、信息、技術、產品獎和卓越貢獻獎;

2、職員保險和福利方面的各種費用;

3、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

4、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費;

5、職員包乾完成工作任務的風險性補償收入;

6、因錄用職員向有關單位支付的'手續費、管理費、停薪留職費;

7、稿費、授課費、校對費廈其他勞務性報酬;

8、其他經認定不應包括的事項。

第三章工資級別和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公司將職員分為高級、中級和一般等三類,工資級別定為五個檔。

第十五條職員分為下列三婁:

1、高級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

2、中級職員:主管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祕書、總會計師、主編、各部室主任:

3、一般職員:上述兩項職員範圍之外的人員。

第十六條公司職員的工資級別和工資標準如下:

1、高級職員分為一級和二級。

一級:總經理,標準月薪xx元;

二級:副總經理,標準月薪xx元。

2、中級職員分為三級和四級。

三級:主管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祕書、主編,標準月薪xx元;

四級:總會計師、各(部)室主任,標準月薪xx元。

3、一般職員為五級。

五級:一般職員,標準月薪xx元。

第十七條職員的標準月薪包括下列項目: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勵工資(完成方案責任指標後核發的工資);

4、各種津貼和補貼;

5、經認可的其他項目。

第十八條職員的標準月薪不包括下列項目:

1、獎金;

2、加班加點工資;

3、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4、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項目。

第十九條公司顧問、兼職職員、特邀職員不享受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工資標準。

第二十條公司顧問實行結構工資制,包括基礎工資和崗位工資。

第二十一條公司顧問工資按級別不得高於下列標準:

1、高級顧問:標準月薪xx元;

2、專業顧問:標準月薪xx元;

3、一般顧問(具有特殊專長的):標準月薪xx元。

第二十二條公司兼職人員、特邀職員實行計件或計時工資制,具體標準由兼職人員和特邀職員管理部門制定。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篇三

一、指導思想:

以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範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努力推進我鎮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實施對象:

全鎮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在編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

三、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的原則。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辦法:

(一)班主任津貼發放辦法。

1、班主任津貼按實結算到學校。各校再根據學校班主任考核津貼發放方案發放。

2、班級生數超過班額基本標準10人(含10人)的班主任每月得110元;低於班額基本標準(含10人)的班主任每月得90元;其他的班主任每月得100元。(班額基本標準為:全鎮學生數÷全鎮班級數)。

(二)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1、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百分制考核結果發放。考核分四部分:師德考核、工作表現、教師業務考核和學歷、資歷、職務。

(1)師德考核25分。(考核辦法具體見附件1)

(2)工作表現10分。其中在校表現6分、考勤4分,上述兩方面均實行單位總量控制。各校在考核中,要把教師的在校表現劃分成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類(至少要分成三類),優秀人數佔比,村小原則上不高於20%,中心國小原則上不高於25%;要把考勤劃分為三類。(具體考核辦法見附件2)

(3)教師業務考核50分。根據業務考核意見積分後,按總人數2:6:2的比例分為三檔,第一、二、三檔分別得50分、47分、44分。另外,前20%人數中,村小人數佔比不少於20%,英語教師人數佔比不少10%。(具體考核辦法見附件3)

(4)學歷、資歷、職務共15分。學歷:中師及以下的1分、專科1.5分、本科及以上的2分;職稱:初級及以下的1分、中級1.5分、高級2分;教齡:教齡×0.3分;職務:中心國小校級2分、中層正職1.5分、中層副職1.2分,村小校長1.7分、副校級1.3分、主任級1分;鎮教研員1分。

2、計算辦法:全鎮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減去班主任津貼部分及特殊人員實際應得部分後進行測算,即:【(全鎮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班主任津貼部分和特殊人員實際應得部分)÷全鎮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總和)】×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教職工個人績效工資。

五、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xx

六、其它説明:

1.20xx年度退休人員:本年度仍然堅持上崗代主要學科的,在績效總分中另加3分;20xx年度退休人員:按縣批覆核定時間確定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

2、年度內,在縣教育教學工作考核中,因教學研究方面為全鎮累計爭得1、2、3、4分及4分以上的教師分別加2、3、4、5和8分。在縣學生學業水平測試中名列同類學校學科1-3名、4-6名分別加6、3分。在鎮組織的學業水平測試中,村小與中心國小學期累計相比,語數英三科平均名次高於中心國小的,其村小所有任教人員加2分,若單科平均名次高於中心國小的執教者加1分。

3、學校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業務考核先按所在單位人員均分的90%作為基準分,後根據各自承擔工作及分管工作的實績、教科研實績及所在單位教職工及領導班子(按6:4的比例)對其進行的滿意度測評情況,計算最後得分。(滿意度達90%的得基準分,滿意度每上升3個百分點的另加2分,滿意度每下降2個百分點的'另減1分,該項得分不得高於所在單位的最高分。)

4、因病等不能上崗,但按有關規定要求,有人承擔其課務的人員:其業務考核分根據不同年齡及請假原因,男56、女52週歲以下的,學期累計請假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及以上的按低於最後一檔3、6、12分的分值,計入績效總分,男56、女52週歲及以上的按低於最後一檔2、3、4分計入績效總分。

5、患有重大疾病仍然堅持到崗的人員:總體予以適當照顧,原則上業務考核分低於上述第四條所述人員(在一定的年齡段內比較)。

6、因病或因事請假,但逾期未到崗人員:逾期每超過一天在其績效工資中扣除總額的1%,情節嚴重的報上級主管部門,並按相關的教職工管理規定執行。

7、抽借用人員:有一定的手續被鎮或局抽用的,其業務考核分先按所在單位人員均值的90%計算,後根據其服務發展、招商引資及吸税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量分。同時結合上述情況計算其績效考核最後得分。

8、第十三個月工資按實發放到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考核,一年考核兩次,根據考核結果,年終一次性發放。

9、實行本辦法後,各學校一律不得另立任何名目自行發放津貼、福利等。

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 篇四

根據深紀發【20xx】33號及深人社發【20xx】23號的文件精神,深化學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規範學校分配秩序,進一步調動全體教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體現以崗計酬、以量計酬、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分配原則。學校充分考慮各崗位的工作量和工作難度,體現公平、科學、合理的分配原則,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學校領導班子形成本方案。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核定。

獎勵性績效工資由人力資源保障(人事)部門、財政部門實行總額管理。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以各單位每年1月份在編正式工作人員基礎性績效工資為基礎核定,原則上當年不作調整。如年度內相關因素髮生較大變化的,可申請重新核定。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範圍

1、分配範圍:學校全體在編教職工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原則:

根據深紀發【20xx】33號及深人社發【20xx】23號的文件精神,學校制定如下分配原則:

1、定編、定崗、定責、定量原則。

2、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勞優酬原則。

3、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4、科學合理原則。

5、向教學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重點工作崗位傾斜的原則。

四、組織機構

為了穩健實施工資改革,學校特成立實施績效工資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考勤津貼(30%)+崗位津貼(50%)+獎教獎學(20%)

1、考勤津貼(佔獎勵性績效30%):

每人每月考勤津貼700元。每月全勤的全額發放。

(1)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教職工在正常工作日內,無故遲到、早退或未經批准擅離工作崗位的,相應扣除考勤津貼:時間在1小時內的,扣除30元;超過1小時的,扣除60元。

(2)嚴格實行事假審批制度。教職工請事假,必須按管理權限報批。當月請事假在1個工作日以內的,並把課調整好的,考勤津貼不予扣除;超過1個工作日的,按其超過的事假天數每天扣除考勤津貼60元。

(3)嚴格實行病假報批制度。教職工請病假,應按規定報批(出示病歷本或醫生證明)。當月請病假在1個工作日以內的,並把課調整好的,考勤津貼不予扣除,超過1個工作日的,按其超過的病假天數每天扣除考勤津貼30元。

(4)未經批准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扣除當月全部考勤津貼。

以上病假、事假天數,當月累計,跨月則重新計算。

2、崗位津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50%)

崗位津貼=課時工作量與社會工作量(約60%)+職位責任津貼(約30%)+安全責任津貼(約10%)+骨幹教師補貼(1500元)

(1)課時工作量

①課時工作量=周工時數×4×崗位責任津貼基數+代課加班等補貼

②周工時數=周課時數×科目權重係數×職稱係數

③課時工作量基數=崗位責任津貼總額(即獎勵性績效工資50%)-職位責任津貼-骨幹教師補貼-安全績效獎後÷總工時數

④總工時數=(注:51為在編在崗教師人數)

⑤職稱係數:

見習:0.99;轉正及初級:1.00;

中級:0~8年1.02;9年以上1.04;高級:1.05;

⑥科目權重係數

(2)社會工作量(此項工作量可根據學校安排的崗位變化作適度調整)

A、體育訓練:200元/月

B.科組長:語文、數學、英語7節/周,綜合5節/周;

體育4節/周;其他學科(包括音樂、美術、電腦、科學、思品)4節/周;

年級組長:1節/周;

備課組長:語文、數學、英語1節/周;

其它科0.5節/周;

科室管理員、辦公室負責人0.2節/周副班主任2節/周

(班主任每月平均500元/人,另見分配方案)

校醫7節/周(兼課另計)計生3節/周(兼課另計)

會計6節(兼課另計)固定資產管理員3節/周(兼課另計)

教務員、學籍管理員、後勤幹事6節/周(兼課另計)

師訓專幹2節/周(兼課另計)報賬員14節/周(兼課另計)

網管及電教員6節/周(兼課另計)

辦公室幹事6節/周(兼課另計)大隊輔導員8節/周(兼課另計)

主任正職10節/周,副職8節/周(兼課另計)

校級領導正職21節/周,副職19節/周(兼課不計)

D.説明:a、語、數、英跨年級或雙班教學均增加1節課時,三班教學增加2節課時;b、全體科任跨學科教學均增加1節課時;c、教師臨時代課不納入工作量,看課每節補貼6元,代上課一節補貼20元。

(3)職位責任津貼

(4)骨幹教師津貼:按學校骨幹教師方案每人每月補助100—200元。

(5)安全績效獎:校長250元;副校長(工會主席)200元;主任:160元;副主任(大隊輔導員):130元;教師100元。

3、獎教獎學(佔獎勵性績效20%):

獎教獎學=按月發放(約79%)+學期末發放(約21%)。

(1)按月發放方法

學校考核小組根據教師月工作記實,並結合其平時實際表現,客觀公正地給出評價,評價結果為稱職以上的教師,全額發放。對月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及以下的教師,扣去(按月發放部分)獎金。

(2)學期末發放方法

學期末發放部分獎金參照本校制定的《獎教獎學方案》方法發放。另機動是當月頂課、看班和加班也由此項目支付。

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 篇五

根據《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市直其他事業單位調整績效工資標準的通知》(漳人綜〔20xx〕10號)的精神和要求,為了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幹部工作積極性,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我局實際,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範圍

本局直屬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其他事業單位(不含已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在編不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不參照本方案執行。

二、分配比例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為市人事局、財政局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結合本系統實際,分為每月固定發放和年度一次性發放兩部分,分別佔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鈎,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標準及檔次劃分辦法

(一)檔次劃分辦法。

參照有關規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由低至高分為以下五個檔次。

(二)發放額度。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有關文件要求,20xx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為月人均681元,執行時間為20xx年9月-11月。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調整月人均基數,按此方案執行)。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在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內,對照0.9至1.1的五個檔次,用加權平均法,測算出每個工作人員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後,再按照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分別佔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鈎,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後才予以發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不予發放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

五、績效考核

績效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兩部分。

平時考核重點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情況以及出勤情況。

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進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總體表現或突出成效等情況。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考核工作請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轉發省人事廳<關於印發福建省實行聘用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綜〔20xx〕164號)規定執行。

六、兑現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兑現辦法分為每月兑現和年度兑現。

(一)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兑現辦法。

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檔次係數×681元×80%。(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

當月病、事假、缺勤累計達到或超過11天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因工作失職或違法亂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因工作失職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工作中弄虛作假、致使工作目標完不成或造成嚴重後果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新聘用在編工作人員從聘用時間起開始執行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退休人員或解聘人員從退休或解聘的下一個月起停發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納入單位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用於列支年度考核中獲優秀人員發放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兑現辦法。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個人年度考核情況,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領取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發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停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七、有關要求

1、本方案未明確相關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執行。

2、被省、市效能部門檢查到問題並通報批評的同志停發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八、執行時間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篇六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作用,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根據《英德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方案》(英人字43號)和《石灰鋪中心國小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分配製度改革的原則

1、多勞多得,按勞取酬的原則。

2、優質優酬,注重績效的原則。

3、凸顯崗位,向一線教師、教學骨幹傾斜的原則。

4、不區分職稱差異,不體現學科差異的原則。

三、學校統一考核的項目及標準:

1、行政崗位津貼:校長是學校班主任津貼的200%。在期末由中心國小辦公室統一進行考核發放。

2、班主任津貼:以50元為基數,每生再加2元,計算方法50+2n=各班主任津貼。(n為班級人數)

3、報賬員:按每月30元發放,並由學校考核發放。

4、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在中心國小提取行政崗位津貼後,按餘額人平到學校由學校進行考核發放。

四、考核內容和量化辦法

考核分五個月計算,一學期合計500分。

1、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師出勤情況。病假(附醫院證明)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曠工1天扣10分,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英教100號)規定執行。考核依據為學校考勤記錄。

2、工作量(30分)。

課程由學校安排代上的,加代課教師每節1分,事假每節課扣相關教師1分,病假的每天要扣相關教師1分。缺一次值日或送學扣0、5分(公假除外)。

3、加分辦法

(1)關於教師撰寫教育教學論文、參與教育科研課題獎、學科技能競賽獎、指導學生學科競賽獲獎、優秀課評比獎、承擔公開課等分別視級別加3—15分不等。

(2)班級管理評比等優秀的由學校加5—20分。

(3)學校領導按每週1、5課時加3分計算。

4、教育教學教程(30分)。

(1)備課。每缺1次備課扣10分,直至扣完30分為止。

(2)上課。不按時上課、遲到(上課鈴響後5分鐘未進教室)扣1分,擅自離開課堂(超5分鐘)扣1分/次,直至扣完30分為止。

(3)認真批改作業。採用百分制,提倡批改作用時教師予以書寫鼓勵性的評語,作業不及時批改的每發現一次扣1分(另有規定和考核),直至扣完30分為止。

(4)認真輔導。對“培優扶差”對象生採取個別輔導或談話每月一次,並作好記錄,每少一次扣1分。

(5)認真考查學生。落實“週週清”及單元測試工作,沒少一次扣5分,直至扣完30分為止。

(6)教師聽課。要求教師每學期聽課10節以上,按要求寫好聽課記錄,每少一次扣1分,學期進行統計考核。

(7)不服從分工的每一次扣5分。

學校組織的集體性教育教學活動,除公差或婚喪嫁娶產假外,()缺1次或1節扣1分,缺1天扣6分;曠課1次或1節扣3分,曠課1天扣10分。

(8)工作效率。未按時按質完成學校佈置工作的,每一次扣1分,催一次加扣1分。

5、教育教學業績(30×5)。

教學成績,由學校制訂制度分三個等次按學期進行考核。一等獎100分;二等獎98分;三等獎95分;未達到三等獎85分。具體如下:(按百分制計算,擔任雙科的取平均值計算)。

學前班、一年級語文、數學科:平均分75分以上一等獎;平均分70—74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60—69分三等獎。

二年級語文、數學科:平均分75以上一等獎;平均分68—74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60—73分三等獎。

四年級語文科:平均分70以上一等獎;平均分65—69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60—64分三等獎。

四年級數學科:平均分60以上一等獎;平均分55—59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50—54分三等獎。

五年級語文科:平均分66以上一等獎;平均分60—65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55—59分三等獎。

五年級數學科:平均分60以上一等獎;平均分55—59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50—54分三等獎。

五年級英語科:平均分70以上一等獎;平均分65—69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60—64分三等獎。

注:凡抽考科目獲鎮前五名分別加40分、35分、30分、25分、20分。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班主任津貼+報帳員津貼)

-------×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

全校績效考核得分總和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要求

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不享受學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1)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或病假累計超過3外月或事假累計1個月或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的(產假除外)。

(2)備課、上課、批改作業、考查測試任一項得分為零的教師;

(3)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當事人;

(4)脱產學習的;

(5)停發工資的;

(6)學期中途解除聘用合同或辭職、自動離職的;

2、在師德師風方面,違反《教師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及相關規定,構不上組織處理的,酌情扣除獎勵性績效工資。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語、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實際計算出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30%、50%、60%、70%、80%、100%。根據工作職能,相關工作由學校領導小組於當月28日負責統計,個人月得分公示3個工作日。

七、成立“石灰鋪大田國小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領導小組”,

組長:丘仕恆

組員:張大漢;許志強;劉桂芬。

八、本方案經學校全體教師通過並報石灰鋪中心國小批准後實施。

附教師簽名:

大田國小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篇七

根據融教[20xx]60號《福清市教育系統教師績效工資分配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為了調動我校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文件精神和本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充分發揮津貼補貼的槓桿作用,真正體現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全體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認真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持續穩步地推進我校教育事業不斷地向前發展。

二、分配原則:

1、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優績優酬,兼顧公平。

2、適當拉開分配距離,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係,科學安排。

3、堅持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確保安定、穩定,構建和諧校園。

三、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後)。領導小組成員由學校黨政工聯席會議成員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作的公平、公正地發放。

四、發放對象:

本校在編在崗教職工。

五、工資構成:

根據現行有關政策,教師新增工資性津補貼中月人均400元作為績效工資,由工作量(任務)補貼、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業績獎勵三個部分構成。其中工作量補貼佔60%,管理崗位(責任)補貼佔20%,業績獎勵佔20%。

六、分配方法:

(一)工作量(任務)補貼

按照福建省教育廳《關於教育部門辦的全日制中國小教職工工作量的執行辦法》(閩教[87]104號)文件規定,專任教師標準周授課時數為:16.3節。根據學校實際情況,語、數、英批改作業工作量周各加節數:一至三單數和英語為1節;一、二語和四至六單數及跨年級英語為2節;三、四語和一至三雙班數為3節;五、六語和四至六雙班的為4節。學校核定的平均工作量16節/周,體育科15節/周,各種興趣小組輔導可計課時。中層及其以上幹部達到規定的周授課時數算為滿工作量:校級領導4節;四處室主任(職稱學科)6節;四處室副主任(職稱學科)8節。

1、完成學校規定的工作量為滿工作量,月補200元,每人另有40元用於臨時性中心工作加班補貼、超工作量補貼等。

2、遲到、早退一次各扣5元,事假自找代課代職,病假2天內自找代課代職,學校付代課金,每天均扣25元;曠工每天扣100元;學校規定的活動(政治學習和教師例會、教研活動及其它集體活動)按半天計假,每缺席1次扣12.5元。(200元扣完為止)

3、節假日等加班補貼:經校級領導集體批准的加班人員每人每天補貼30元,晚上加班原則上計半天。

4、公代和超工作量補貼:由教導處安排或核算公代和超工作量每節補貼7元,

5、分娩教師在法定假內月發200元。

(二)管理崗位(責任)補貼:

1、班主任(輔導員):80元/月;配班老師:30元/月。

2、語、數、英教研(備課)組長、綜合組、藝體等學科教研組長、台長、安全專幹、計生專幹:40元/月。

3、年段長:60元/月生管:80元/月

4、處副主任(含團支部書記、少先隊總輔導員):80元/月

5、處主任、工會副主席、女工主任:80元/月

6、副校長、副書記、工會主席:80元/月

7、校長、書記:80元/月

8、有兼主科教學並已滿工作量的崗位:會計:60元/月;

出納:30元/月;副台長:30元/月;生管助理30元/月。

以上兼任多種管理崗位的人員補貼可累加,但補貼總額每月不得超過100元。

工作量和管理崗位每學期按六個月計發。

(三)業績獎勵

1、集體(大合唱、田徑總團體、籃球和學校認定的文娛節目、聲器樂)輔導獎。國家級一、二、三等(名)獎,分別獎:4000元、3000元、20xx元;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3000元、20xx元、1000元;地市級一、二等獎,分別獎20xx元、1000元;縣級一等獎,獎1000元。同一項目只得一次最高獎。成績特顯著的,學校要開總結會。有專項經費(福州市撥款)的,可重獎一次。

(在訓練補助項目中支付)

2、學生個體輔導獎。“迎春杯”數學競賽與“快樂杯”等作文比賽(含徵文)和學校認定的乒乓球、羽毛球、圍棋、象棋、電腦、科技、演講、朗誦、英語等比賽,學生個人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600元、300元、200元;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給400元、200元、100元;地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300元、150元、100元;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給獎120元、80元、50元。同一人只得一次最高獎。作文賽,集訓指導教師與科任各一半獎金。“迎春杯”、“華杯”賽,指導教師與科任分別獎四分之三和四分之一獎金。參加各級臨時組隊的學生比賽活動,不設個別輔導獎,僅設組織獎,組織者每人每項獎不超過100元。學生個體輔導工作成績特顯著的,學校可以開總結表彰會。單科單項封頂5000元。

3、田徑單項賽(指沒獲集體獎)獲福清市第一、第二,分別獎給指導師60元、40元,封頂500元。代表福清市參加福州市比賽獲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別獎給原指導老師80元、60元、50元、40元、30元、25元,參加省級比賽的分別加50元。有專項經費(福州市撥款)的,可重獎一次。(在訓練補助項目中支付)

4、教育教學論文獲校一等獎的每篇獎50元(按參評篇數10%評選),二等獎的獎30元(按參評篇數15%評選)。獲市、地市、省、國家級論文一等獎的分別獎60元、80元、100元、120元,得二、三等獎的`各遞減10元。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獎(民間組織的不給獎)。但是國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含普教室)組織評選的可以重獎一次(高、次高)。

5、擔任教育、教學講座或對外公開觀摩教學(含校年會,不含家長開放日)的,每場或每節獎100元。獲國家級教學比武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給比武教師1000元、700元、500元;獲省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給比武教師800元、500元、300元;獲地市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500元、300元、200元;獲縣級第一名獎400元,第二名獎200元;獲片第一名200元。輔導小組也得同一份獎金。

6、凡在地市級以上(指有註冊的)報刊上發表的署校名文章,獎稿費的兩倍(封頂200元)。《福清僑鄉報》發表校署名文章,按稿費金額獎(但不超過80元)。《福建教育》(不含增刊)上發表的署校名文章獎300元。同一稿只得一個最高獎。

7、校文藝會演按參賽節目50%評選:一等獎每個節目獎200元,二等獎100元,參演的節目另加100元。校田徑運動會,年段團體總分冠軍的班級獎100元,亞軍獎70元,第三50元。

8、教師個人德育工作獎。德育工作每學期考評一次。考評對象為全體教師。考評內容分德育常規、德育科研。其中德育常規包括“班主任手冊、升旗儀式、晨會、課間操、眼操、‘了不起’評比、家訪工作、導輔工作”;德育科研包括“班級建設、心健教育、科研活動”。經學校考核組量化考評分一、二等獎,一等獎約佔1/2,每人獎70元;其餘的原則上為二等獎,每人獎50元。

9、了不起班級獎。每學期評一次。評比對象為全校所有班級。評比內容為環境衞生、路隊、眼操、儀容儀表、清校等。每個年級評出半數班級(四捨五入法),第一名獎100元,第二名獎80元,第三名獎70元,第四名獎60元,第五名獎50元。

10、先進班級獎。每學年評一次。評比對象為全校所有班級。評比內容分了不起班級評比成績、學業成績、學科競賽、藝體活動等。每個年級評出前二名,第一名獎200元,第二名獎150元。

11、教科研獎。

12、教師工作考評獎。每學期總評一次,評比對象為全體教師。考評內容涵教育教學教研和師德等內容。經學校考核組量化考評分一、二等獎。一等獎約佔1/2,每人獎70元,其餘的原則上為二等獎,每人獎50元。

13、年度考核獎。“教師職務年度考評”合格者及分娩女教師(法定假內),平均享受績效工資的餘額款。

14、突出貢獻獎。教育、教學及中心工作需要,可設特別獎。獎給教育教學工作業績特大或向學校建言獻策等所產生的社會、經濟效益特別大的個人或集體。評獎時應廣泛徵求意見,由黨政工聯席會議研究決定。

七、其他具體事項:

1、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

根據福建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條款“甲方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對象,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嚴重違反師德;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擅自出國或出境逾期不歸;失職,其他嚴重違紀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勝任工作,調整或培訓後調整崗位仍不勝任工作;以及因個人原因不參加年度考核或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的人員等。

2、當月取消績效工資參評的對象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融政人[20xx]58號關於“扣發當月考勤獎的對象”,即每月曠工累計超過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計達到或超過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書》中雙方約定的其他可扣發當月考勤獎情形的。

3、經組織選派掛職、支教或進修學習人員,按有關規定完成任務的,按滿工作量計算。這些人員由掛職單位、支教學校、培訓學校提供出勤及表現情況,由原單位進行考核。

八、本解釋權屬校長室。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篇八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完善學校分配製度,推進學校績效工資制度順利實施,規範學校各類獎金的發放,提高教職工的責任意識與質量意識,形成激勵機制,促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全面提升,根據《興長縣高中段學校(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指導意見(試行)》長教發[20xx]90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獎勵性績效工資會考核部分的分配方案。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原則。

2、堅持過程管理、結果考核的原則。

3、堅持有效激勵、正確導向的原則。

4、堅持科學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則。

5、堅持注重實效、簡便易行的原則。

6、堅持優績優酬、積極穩妥的原則。

三、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分為出勤考核、基本工作量考核、安全工作考核、師德考核、學期綜合考核五部分。

四、發放對象

受校長聘任的全體在編公辦教職工,待聘、拒聘、不聘教職工及編外人員不在此列。

五、考核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對教職工的工作績效和實際貢獻的考核,由月考核獎和學期考核獎二部分組成。

(一)月考核獎

月考核獎由月勤獎、基本工作量獎和安全工作獎三個項目組成。各項目每月標準為200元,一年按10個月計算。具體考核辦法如下:

1、月勤獎考核辦法:

(1)未請假或請假未準而擅離職守者視為曠工,扣發當月全部月勤獎。

(2)當月事假4天以內或病假7天以內,事假每天扣20元,病假每天扣10元。

(3)當月事假4天(含)以上或病假7天(含)以上,扣發當月全部月勤獎。

2、基本工作量獎考核辦法:

(1)教師基本工作量。

(2)教職工服從學校安排,而未能達到上述標準的,視同滿工作量。

(3)在學校師資允許的條件下,教師離法定退休年齡在2年(含)以內,授課班級數少於基本工作量的視同滿工作量。

(4)教職工請假,每天扣基本工作量獎9元。

(5)教職工因自身原因而工作量不足,按基本工作量比例扣發基本工作量獎。

(6)教輔人員以服從並承擔學校各崗位工作為滿工作量。因自身原因未承擔學校安排的工作,每次扣9元。

3、安全工作獎考核辦法:

(1)教職工請假,每天扣安全工作獎9元。

(2)教職工在教育教學或管理班級中,因工作失誤或管理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的,扣發當月安全獎。

(3)教職工在教室、門房、餐廳等各類值班過程中,因工作麻痺大意、玩忽職守造成安全事故的,扣發當月安全獎。

(二)學期考核獎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酌情少發直至扣發全部學期考核獎:

(1)違xxx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如涉及黃賭毒、酒駕等),受政紀、黨紀處分的`,扣發全部學期考核獎。

(2)發生師德違紀事件(有償家教、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其他違反教師職業道德或有損學校形象的行為)的當事人,被縣教育局通報批評的,扣發全部學期考核獎。

(3)其他違反校紀校規、師德規範的情況,經校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酌情處理。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篇九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約束作用,調動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力,增強辦學活力。按照《鹿城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根據教職工不同工作崗位、任務和內容的特點和要求,充分體現按勞分配、效率優先、注重實績、兼顧公平的原則,按工作責任輕重、工作量大小和崗位目標任務達成情況,合理拉開績效工資檔次,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發揮學校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實施原則:

1、堅持思想領先,既要按勞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錢看,大力提倡無私奉獻、團結協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責任、崗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3、多勞多得,優教優酬,獎勤罰懶,重實績、重貢獻,看工作質量,看效益優先。

4、處理好歷史與現實的關係,既要充分保護老教師的利益,又要讓優秀的中青年教師脱穎而出。

5、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係,採取邁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據學校及教師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師待遇。

6、根據教育局有關規定,校級領導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係數為1.6,教師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係數為1;為了切實提高教師福利待遇,經校務會集體研究決定,我校實行校級領導與教師同等待遇的政策。

三、實施範圍:

受浦南國小聘任的。在編在職教師。待聘、試聘、拒聘教師不享受績效工資。請假教師按教育局和浦南國小的有關規定處理。

四、實施時間:

自20xx年1月開始實施。

五、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節日費的分配:

每位教師一年7000元節日生活補貼由基礎性績效工資的生活補貼中統一提取,由學校發放。按元旦500元、勞動節500元、端午節500元、教師節1000元、國慶節1000元、中秋節500元、春節3000元發放。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的30%比例確定的。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扣除提留項目後的總量與學校在編的教職員工人數確定。最後按學校在編教職員工人數和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額,計算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基礎總量,再根據實際需要作適當獎勵。

1、學年學期考核獎(約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45%)

(1)教育局將提取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20%用於校長和教師學年度履職考核獎。由教育局根據《鹿城區中國小現代化建設督導評估辦法》考核後,確定學校學年度履職考核發放水平。學校根據《浦南國小教職工學年度履職考核方案》進行考核。

(2)教師發展性評價考核獎:約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依據《鹿城區學年度履職考核辦法(試行)》和《浦南國小發展性教師評價辦法》(附件1),每學期考核一次,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10%左右。

(3)教育教學成果獎:約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依據《浦南國小教育教學工作獎勵辦法》(附件2)執行,每學期統計獎勵一次。包括教育科研、教學成果、教學骨幹、教學管理、評先評優、加班補貼等。

2、月考核獎(約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55%):

學校每月對教師的師德、勞動紀律、安全、考勤、崗位性質、工作量情況、附加績效等進行考核。合格者按規定當月發放績效工資,反之酌情扣發。學校各責任部門成立考核評議小組,根據分工,實施檢查、指導,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及時解決。月考核獎主要構成及考核辦法:

(1)超工作量獎:根據教師實際周課時,分科量定標準,按月發放。經測算,20xx學年本校語文、數學、英語教師的標準周課時為14節,其他技能學科教師的標準周課時為16節,中層幹部標準周課時為8節(技能學科10節),校級領導標準周課時為4節。超工作量月獎計算公式:(教師實際周課時-相應標準周課時)×4×15元。另,依據《浦南國小教育教學工作獎勵辦法》,擔任三個班數學課的教師和擔任兩個班語文的教師,每月獎勵100元,按月發放。

(2)安全獎:每月100元,按月考核。依據《浦南國小安全管理責任書》(系列)實施考核,發生安全事故酌情扣發。

(3)師德獎:每月100元,按月考核。依據《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市、區教育局有關師德規範要求實施考核,合格者全額發放,違反者扣發。

(4)考勤獎:每月400元,按月考核。依據《浦南國小教職工請假制度》實施考核(附件3)。

(5)崗位責任獎:基礎性績效工資中未享受崗位津貼的副班主任每月獎勵100元,教研大組長(含工會幹部)每月100元,段長每月80元,備課組長每月50元。中層幹部、正副班主任、段長、備課組長等崗位由學校依據《浦南國小教職工崗位職責》按月實施考核,酌情扣發。校級領導的考核由教育局組織。校級領導、中層幹部、正班主任的崗位責任獎已經在基礎性績效工資中體現,故此處不再另行發放。

(6)中餐管理獎:依據《浦南國小中餐管理津貼計算辦法》(附件4)按月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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