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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學生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學生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校園學生管理制度 篇一

讀書,是孩子們淨化靈魂的一個非常重要的途徑。”古今中外的許多著名作家、科學家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往往也與他們的讀書分不開的。我校開展課外讀物進校園活動,將學生讀書面拓寬,特制定本活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課外讀物作為育人的重要載體之一,在幫助學生開闊視野、陶冶情操、增長知識、啟迪智慧、提高綜合素質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讓學生通過閲讀課外讀物,激發學生的閲讀興趣,培養學生良好的閲讀習慣,讓每一個學生都熱愛讀書,學會讀書並在讀書中陶冶情操、獲取真知、樹立理想。

二、成立“課外讀物進校園”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三、實施目標:

(一)通過課外讀物的推薦,在班級甚至是學校形成熱愛讀書的良好風氣。

(一)通過課外讀物的閲讀,在班級甚至是學校使學生養成良好的讀書習慣。

(三)通過課外讀物閲讀活動,使學生學會讀書、學會學習,促進學生的知識更新,活躍學生的思維。

(四)通過開展課外讀物的閲讀,使學生的讀書落到實處,使閲讀成為我校的特色,逐步形成獨特的校園文化。

四、實施內容:

(一)制定切實可行的閲讀計劃。

嚴格按照標準和程序推薦進校園課外讀物,向家長公開推薦目錄。學校不得組織統一購買課外讀物,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課外讀物,不得提供校內場所供單位或個人通過舉辦講座、培訓等方式銷售課外讀物。學校各班級要根據學生的年齡特點、興趣愛好推薦符合學生實際的班級讀書計劃,按照新課標的要求,閲讀量不少於260萬字,分解到各個學期,每學期課外閲讀總量不少於65萬字。各班級還可以讓學生根據自己的實際制定個人讀書計劃,班主任要認真督促檢查,確保計劃得到落實。

(二)營造良好的讀書氛圍。

1、各班級要充分利用好班級的。黑板報(每週更新一次)、學習園地、牆壁等,營造書香氛圍。

2、徵集讀書名言,可以把從各方面徵集來的名言抄在黑板報上,或是做成書籤與同學交換。

3、在黑板報的一角開闢讀書方法介紹,向學生介紹科學的讀書方法。

4、在班級裏開展好書推薦的活動,可以利用閲讀課讓學生進行交流,也可以以書面的形式在班級裏進行交流,還可以發揮板報、牆報的作用。

5、各班級要定期召開形式多樣的以讀書為內容的活動,以不斷激發學生的讀書興趣,創設良好的讀書氛圍。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篇二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院學生紀律的管理,保證上課出勤人數和質量,培養同學們良好的生活和學習習慣,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條

本制度對我院全體學生適用,凡是我院學生必須遵守。

第二條

上課不得曠課,早退者按曠課處理,請假者必須持有輔導員班主任簽名的假條。請假一天持輔導員班主任所批假條,請假三天持學生工作辦公室主任所批假條,請假三天以上者持學院分管負責人所批假條,病假者還要有醫療單位(學校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第三條

查課,學生會學習部每週上課將普查兩次(不定期進行抽查),節假日前後對各班上課情況進行重點檢查,一經查出問題立即通報。查課時清點各班人數,點名時,各班班長配合工作,點到者答到並舉手示意,未答到並示意者視為曠課,名字只點一遍。

第四條

進行例行檢查時,若教室內人數少於半數或教室無人,則給予該班通報批評,並取消該班本學期內一切評優資格。

第五條

各班考勤由班長與學習委員共同負責,如若出現曠課情況,一經查出,不如實上報,學生幹部負相應責任。

第六條

凡違反以上制度者,在對個人考核時按相關規定給予以下處理:

1、凡曠課達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輔導員辦公室處理,並給予相應扣分。

2、凡學生幹部違反以上制度,給予嚴肅處理。

建築與環境工程學院學生考勤管理辦法:

一、學生必須按時報到並註冊,自開學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為考勤時間。

二、學生要按時參加學校、學院統一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學生上課、自習、實習以及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其他重要的集體活動實行考勤,不得遲到、早退;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未經請假,或經請假未得批准以及超假者,均以曠課論處。

四、學生因病請假必須附學院醫務室或校外醫療單位的證明。請事假須附有關材料,班主任輔導員應從嚴掌握,特別是對節假日前後請假者要嚴格控制。

五、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為曠課一學時。病事假無正當手續為曠課。根據《東營職業學院學生違紀處理辦法》,對曠課者進行批評教育或相應的`紀律處分。

六、學生上課、自習、實習、開會、參加活動等由指定班幹部負責檢查人數,學生工作辦公室實行不定期抽查。授課教師必須認真履行考勤職責,認真填寫教學日誌。值班老師必須認真檢查做好記錄。

七、學生請假手續

(一)請假的原則

1、學生必須按時參加教學和教育活動,凡不能參加者必須填寫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有效。

2、請病假者必須持醫療單位(學校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3、凡因事因病請假離開學校1天以上,3天以內的而且離開學校的,必須填寫建築與環境工程學院學生離校請銷假申請表,並經學生工作辦公室簽字許可後方可離校;離校時間達到3天以上的需有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簽署意見。

4、原則上不允許學生事後補假。

(二)請假的審批權限

1、1天之內(含一天),由輔導員班主任批准;

2、1天以上至3天之內(含三天),由學生工作辦公室批准;

3、3天以上由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批准。

(三)請假程序

學生請病假需出具醫療單位證明;事假並且離開學校的需填寫申請表,待簽字批准後方可離校。

(四)銷假

學生按期返校後,要到准假人員處進行銷假併到輔導員班主任處報到。凡不銷假者,按超假處理。

(五)對擅自超假的學生處理

超假一律按曠課處理,並按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學生管理制度 篇三

為了有效的開展本補習班的各項工作,輔導學生保質保量的完成家庭作業以及有效地提高學生成績,特制定學生管理制度如下:

1、不得遲到早退,如有事不能按時到,請家長提前打電話請假;

2、學生不得無故曠課,以免影響學生成績以及學習進度;

3、必須認真完成作業,不得做與學習無關的事情,不得講小話、交頭接耳;

4、學生每完成作業立即上交給老師檢查,如有錯誤需改正後再交與老師檢查驗證;

5、提問必須先舉手,不得大聲喧譁;

6、不得無故在教室裏走動,如需喝水、上廁所等必須徵得老師的同意方可;

7、上下樓時不得大聲打鬧,不得亂仍紙屑、果皮等垃圾;

8、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對人有禮貌,不罵人,不打架;

9、20:30下課後完成作業的學生必須立即回家,不得在路上逗留,玩耍。

學生管理規章制度 篇四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湖南女子大學生活部隸屬學生會,是在團委學生處管理、指導下開展工作的學生自治組織。

第二條生活部作為一個幕後部門,一直默默的為全校師生提供生活上的服務和幫助。幫助同學們解決生活上遇到的難題,為教師提供良好的環境。

第三條學生本着自尊、自重、誠實勞動的態度參加生活部活動,堅持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和學校的規章制度,不能影響教學、生活的正常秩序,不能影響自身的學習主業,不得以參加生活部工作為由而影響學習或違反校規校紀。

第二章部門內部職責及制度

第四條生活部在部長、副部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五條部長職責

(1)根據校學生會的工作部署,主持指定每學年工作或重大任務的`計劃,並對各項工作負責。

(2)及時傳達上級組織的指示和要求,經常向上級組織彙報,請示工作,及時向下級組織布置工作,通報情況。

(3)按時召開工作會議,對部門的工作進行總結、建議。

(4)部長有權決定臨時召開緊急會議,部長可以調配部門或是協助本部門或其他部門的活動。

(5)例會遲到、曠會二次要公開向部門成員作自我檢討。

第六條副部長職責

(1)協助部長各項工作,部長有事未參加例會時可代替部長主持會議。

(2)具體安排各項工作。

(3)例會遲到、曠會二次要公開向部門成員作自我檢討。

第七條祕書組職責

(1)負責校內的宣傳、招新工作。

(2)負責活動的計劃、過程、總結、通訊的編寫。

(3)收集各系的工作計劃、總結,並整理保管。

(4)負責例會的簽到、記錄。

(5)負責整理各類資料文件,做好重要資料存檔工作。

(6)負責建立和健全生活部的各項規章制度。

(7)負責制定生活部的崗位分配表,杜絕重崗現象。

(8)例會遲到、曠會二次要公開向部門成員作自我檢討,三次以上作自動退出。

(9)協助其他組開展其他相關工作。

第八條督察組職責

(1)負責生活部同學的校內工作崗位安排。

(2)負責生活部同學的值勤情況(正常、遲到、早退、曠工)。

(3)負責檢查生活部同學得到工作效率和質量。

(4)在意見箱中發現有對某生活部人員不滿或提出問題者,經部門核實,多次發現問題不改者,有權撤消其職位。

(5)收集和反饋生活部幹事在值勤工作時存在的問題及其與同學間存在的矛盾並予以及時解決。

(6)要深入崗位,查實情,説真話,對生活部信息起下情上傳、上情下傳的作用。

(7)遇到突發事件若不能及時處理,應及時向上級彙報。

(8)負責考勤表的收集、整理、保管。

(9)負責生活部幹部的工作情況的監督和考評

(10)例會遲到、曠會二次要公開向部門成員作自我檢討,三次以上作自動退出。

第九條幹事職責

(1)按時、按量完成任務。

(2)積極與各系負責人聯繫,並協調好總部與系部的關係。

(3)服從上級的調配。

(4)例會遲到、曠會二次要公開向部門成員作自我檢討,三次以上作自動退出。

第十條各系生活部職責

(1)每月召開系部生活部同學會議,及時溝通。

(2)按時參加校生活部召開的相關會議,不得無故缺席,如有特殊情況須事先向部長請假;

(3)每月28日前須將本月工作總結及下月的工作計劃(打印書寫均可)祕書組。

(4)配合校部有針對性地在本系範圍內開展生活上的活動,並將活動計劃及總結及時上交生活部祕書處。

(5)各系生活部長有權利及義務督促本系生活部同學認真完成相關工作。

(8)認真及時地完成校生活部佈置的其他相關工作。

(9)對工作消極,不能及時完成工作,造成重大失誤者,將建議其所在系予以辭退,並取消“優秀組織團體”的年度評比。

(10)例會無故遲到、缺席的系部,一次警告、二次檢討、三次黃榜通知,四次以上取消“優秀組織團體”的年度評比。

學生管理制度 篇五

總則

第一條為了明確學生會幹部職責,使學生會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做到有據可依,有章可循,切實發揮幹部的先鋒模範作用,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我校學生會幹部,包括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各部正(副)部長和學生幹事。

第三條學生會幹部應該有堅定的正確的政治方向,注重思想政治道德修養和個人品德修養。

分則

第一章學生會幹部管理制度

第一條學生會工作正常有序的開展,離不開廣大學生會幹部的努力,為了進一步嚴格要求學生會幹部,規範學生會幹部的隊伍建設,制定本職責條例。

第二條學生會幹部的工作原則:勤於工作,樂於奉獻。

第三條學生會幹部的工作態度: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第四條機構設置

1、學生會主席團設主席1人,副主席3人。

2、學生會設學習部、紀律部、生活部、環保部、文藝部、體育部六個部。各部設部長1名,副部長2名。各班班委委員為相應各部幹事。

3、3名副主席分別協調一個年級的工作,每名副主席分管兩個部的工作。

4、每個部3名部長各協調一個年級的相應部的工作。

5、學生會隸屬團委管理。

第五條職責分工

一、學生會主席職責

1、全面主持學生會工作。定期召開主席團會議、學生會幹部會議、全校班長會議。

2、全面貫徹執行學校的辦學思想,認真完成學校交給的任務,不斷提高學生會辦事效率。

3、做好學生會人事工作和學生會幹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學生幹部的`思想素質、理論素質和業務素質。

4、制定和實施學生會發展規劃和學期工作計劃,並指導、督促、檢查規劃和計劃執行情況,定期作出工作總結。

5、協調學生會各部工作,根據需要列席學校有關會議。

6、瞭解分析學生動態,調查常規執行、活動開展情況,及時反饋,做好師生溝通。

7、代表學生會進行對外友好交流活動。

8、定期向團委彙報工作情況。

9、籌備下一屆學生會,做好學生會工作的“傳、幫、帶”。

二、學生會副主席職責

1、協助主席開展工作。

2、每名副主席協調一個年級的學生會工作。按校學生會的規劃和工作計劃,協調本年級各部門工作。

3、指導、督促、檢查分管部的工作,並及時將檢查結果上報彙總,並提交專題會研究。

4、組織開展社會實踐活動與社會調查。

三、學習部部長職責

1、負責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計劃。

2、定期召開學習委員會議。

3、協助教務處開展教學情況調查,及時將學生有關意見反映給教務處。

4、協助教務處進行全校學生學習情況的分析,開展學習經驗的交流。

5、協助教務處組織開展學科興趣小組活動。

6、配合教務處,對各班的“教學日誌”進行填寫、收發管理。

7、協助閲覽室做好管理工作。

四、紀律部部長職責

1、負責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計劃。

2、定期召開紀律委員會議。

3、監督學生言行規範並對學生出勤進行檢查。

4、督察值周班級到崗履職。

5、維持集會、大型活動等集體活動的現場秩序。

6、維護就餐秩序。

五、生活部部長職責

1、負責本部全面工作,制定工作計劃。

2、定期召開生活委員、寢室室長會議。

3、引導、教育學生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

4、瞭解學生的生活狀況,及時向主席反映學生的一些實際困難,並努力幫助解決。

5、監督學生在指定地點就餐。(杜絕在教室、寢室就餐)

6、配合生活指導教師,加強寢室文化建設和寢室管理。

六、環保部部長職責

1、負責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計劃。

2、定期召開環保委員會議。

3、協助環保指導教師,對教室、寢室、公區的清潔、內務等進行檢查,及時督促有關班級整改。

4、環保綠化維護與監督。

5、在校園重點地段設環保監督崗,維護環保工作。

七、文藝宣傳部部長職責

1、負責本部的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計劃。

2、定期召開文藝委員會議,佈置有關主題活動工作。

3、協助團委策劃、組織大型文娛活動。

4、積極與各類藝術教師聯繫,組織有關藝術團體,開展有關文藝活動。

5、舉辦各類藝術展覽、比賽。

八、體育部部長職責

1、負責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計劃。

2、定期召開體育委員會議,討論改善鍛鍊情況的方案和辦法。

3、協助體育教師組織好“兩操”,檢查出勤情況。

4、協助體育組搞好運動會,開展好陽光體育活動,組織每天1小時體育鍛煉。

5、配合體育組組織有關球類與棋類比賽。

6、在體育組指導下組建學生專項體育隊伍或組織,積極開展活動。

7、協調各類運動場地及體育比賽的安排。

第二章學生會幹部任免及管理

1、學生會幹部採取層層負責制,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負責相結合的方式,各項工作必須逐級上報。

2、學生會幹部任免必須按照正常程序聘任或競聘的方式逐級審批;幹事任免及調配由各部提出意見,最終學生會主席團審批。

3、副部長以上幹部,因各種原因離職者,必須提前向團委遞交申請。對於申請離職的幹部,學生會主席團研究後由團委審批,再增補幹部。

4、學生會幹部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視具體情況予以處理,甚至清除出學生會;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會幹部自動免職,並依照學校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三章學生會幹部例會制度

第一條時間:例會每兩週一次,每學期根據需要進行規定,如遇考試或公共假日,例會時間另行通知。

第二條參加人員:主席團成員、正副部長。除此之外,根據例會主題,可安排相關部門部分幹事參加,重要會議必須請團委、政教處領導,分管德育的校級領導參加。

第三條如有臨時工作任務,學生會主席應及時通知召開臨時會議,各學生會幹部必須全部到齊。

第四條每次例會,被通知人應按時出席會議,如遇特殊情況,應提前請假,並向主席遞交假條,經核實、批准後,方可請假;但同時應安排部門內相關人員前來作詳細記錄,會後轉達。

第五條例會內容

1、已結束活動的部門由部長在會上以書面形式通報活動結果和經驗總結。

2、即將開展活動的部門由部長在會上以書面形式通報活動計劃和具體活動方案。

3、各學生幹部要及時、全面地將活動過程中同學們反映的信息和問題及時反饋,充分交流,堅持學生幹部的批評和自我批評。

4、主席在聽取各部活動通報後要做相關總結,總結經驗,指出不足。

5、各委員遞交活動總結,對於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6、對於工作中難以解決的問題,由主席進行彙總並向團委報告。

7、主席須將佈置的下月活動打印成表格,分發給各部部長。

8、主席每學期期末將例會表格裝訂成冊,上交給團委留檔保存。

第四章學生會換屆制度

第一條每學年開學伊始,學校成立換屆領導小組。

第二條競選學生會幹部的基本標準:工作積極性高,工作責任心強;思想境界高、有膽識、有魄力;組織、管理能力出色。

第三條程序:個人填寫申請表格——參加現場競選——考察——正式錄用。

第四條時間:每學年開學前半期內要完成學生會換屆選舉工作。

第五章學生會幹部自律制度

第一條學生會幹部在思想上應積極要求進步,自覺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質,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

第二條學生會幹部在工作中應起到模範帶頭作用,吃苦在前,不計得失。

第三條學生會幹部應努力協調好與老師、同學的關係,遇事多徵求老師的意見,廣泛團結同學,多與同學溝通。

第四條學生會幹部不應搞特殊化,不能以工作的名義佔用上課時間,如果在工作中與相關人員發生矛盾,應保持良好心態,正確處理。

第五條學生會幹部應妥善處理學習與工作之間的關係,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態度要端正,學習成績進步要快。

第六條學生會幹部的言行如果背離上述自律制度,應自覺反省檢討。如果在校內造成不良影響,學生會應對其做出開除處理。

第六章獎懲制度

第一條對於能夠出色完成工作任務且學習成績優良的學生會幹部,由團委、政教處統一評定,於每學年給予一定的獎勵。如:授予“優秀學生會幹部”等稱號,記入個人檔案。

第二條每學年末進行成績評比,凡是成績優異,能起到表率作用的學生會幹部,可由團委、政教處推薦,參加“縣市優秀學生幹部”的評比。

第三條如無故不參加會議,或不履行請假手續,未經批准便不出席會議,則寫一份檢查交學生會主席。如累計達三次或給學生會工作造成損失,則解除其職,並不再聘用。

第四條受到學校各種處分(包括通報批評)的學生會幹部取消一切評優資格。根據情況,責令其退出學生會。

其他未盡事宜,以團委、政教處決議和解釋為準。

學生管理制度 篇六

搞好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是學校工作重點之一,也是全體師生員工的神聖職責。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健康成長,重視他們在校內的安全,特別不能忽視他們在大量的常規活動中的安全問題,學校在近幾年實行學生安全教育制度的基礎上,制訂了學生安全教育以及管理方面的若干規定,具體如下:

一、學校應該把安全教育作為常規教育來抓,有計劃、有步驟地通過全校師生大會、班會課、醫學專業課等多種渠道,對學生進行生存教育、應急教育、自救自護教育、自我防身及其它有關安全常識的教育。各班主任必須根據學校規定要求,針對本班實際情況,每學期分不同階段進行有關安全內容的教育,以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和安全防患意識。

1、高空安全。禁止學生在二樓以上樓層進行有危險性操作。如:攀登窗户、欄杆、樓頂等。禁止學生進行有危險性的衞生打掃工作,如站在窗外的遮陽板上打掃。在室內擦拭二樓及以上窗口玻璃、電風扇、日光燈等時,必須有專人保護。

2、交通安全。學生外出騎車或騎車上學時,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行車、主動禮讓,不準魯莽搶道,不準結羣騎車耍鬧。禁止學生騎摩托車上學。生活區來往教學區時,橫穿公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觀察車輛往來情況,從斑馬線上通過,路上靠右行,不準結隊並排行走,禁止相互推桑、吵鬧。

3、用電安全。教育學生不玩弄和亂接用電設備,不私拉亂接電線、插座。寢室禁用大功率電器,如:電爐、電熱水器等;教室禁插充電器。不去攀爬變壓器、電線塔(杆)。不得進行有觸及電線可能的活動。愛護牆上開關板、電風扇調速器,嚴禁用手敲打。

4、用火安全。學生不得攜帶任何火源及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到學校,不得在寢室、教室等場合私自燃燒任何物品或點蠟燭。使用蚊香要確保火燭安全,燃着的蚊香禁止放在牀板上。禁放煙花、爆竹。嚴禁私自亂動消防設備設施。

5、食品安全。教育學生不買、不吃變質或有異味食品、三無產品,不買路邊小攤無證食品。學生食堂要嚴把糧、油、菜進貨渠道和質量關,注意清潔衞生,生、熟食品分開放置,謹防食物中毒。

6、集散安全。在集會、上下樓、就餐等集體活動中不擁擠,不起鬨,有序進出,特別是在樓道、樓梯中不快跑,不推擠,不開動作性玩笑,上下樓道靠右行走。

7、場所安全。禁止學生在有危險的地方進行學習、生活、體育鍛煉、娛樂等活動。禁止把動物帶入校園。不得在牀鋪上跳躍、玩耍。嚴格遵守作息時間,熄燈後不得在寢室外逗留,禁止私自在外住宿及帶人住在校內,晚上不準敞門就寢。禁止外出上舞廳、網吧。學生在校期間無論何時一律不準外出洗澡(到浴室除外)。

8、財物安全。要求學生有錢存入銀行,身邊儘量不帶或少帶現金,不將現金數目告訴他人,隨手關好寢室門,做好防盜工作。學生不準帶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禁帶手機及其它學生不必要的通訊工具上學。

9、行為安全。教育學生不做有可能危及自身和他人身心健康的事情,不把社會人員帶入校內,慎交朋友、網友。不得爬越校園的圍牆(欄),不得攜帶水果刀、玩具槍等有危險性的物品。不得攀爬不屬攀爬類的體育設施。

10、體育課及實驗課安全。認真做好課前準備,活動時學生必須自覺執行《體育課常規》、《學生實驗室規則》、《機房規則》。投鄭鉛球、鐵餅、標槍等應照前顧後,注意安全,在有保護措施下進行。化學藥品,如:強酸和有毒試劑類,要嚴格保管,謹防失竊。

二、嚴格學生臨時外出請假制度。學生因事、因病外出的須有班主任或校醫務室的有效批條,交給值周老師保管,特殊情況時還應有學生家長留條,並在規定時間內回校。如發現私自外出,將給予全校點名批評以上處分。曠課按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三、嚴禁學生在校園內玩火,燃放爆竹、煙花。否則,一經發現將給予警告以上處分。故意縱火,一律開除,並交政法部門按刑事處分。

四、學生爬圍牆進出學校的,視情節輕重,將給予警告以上處分,屢教不改者給予勒令退學。

五、學生未經請假不在寢室就寢、私下外宿的,視情節輕重,將給予警告以上處分,直至勒令退學。

六、學生上網吧,特別是週日晚上至週六晚上時間段內上網吧的,一經發現,將給予警告以上處分。屢教不改者將給予勒令退學。

七、學生之間的矛盾應反映給班主任與學生處解決。私自告知外面人,導致或叫人到校滋事,造成打架事件的,視其情節與後果,令其全額賠償,並給予記過以上處分,直至開除。

八、學生要愛護公物。隨意損壞公物,視情節1—3倍賠償,故意破壞,除按3倍賠償外,給予警告以上處分直至開除。班主行負責教育並追繳損失賠償,不追繳的',從獎金中酌情扣除。

九、後勤人員要定期檢查校舍設施,嚴把學生食堂糧、油、菜進貨渠道和質量關。確保樓道、樓梯設備的堅固,樓道、樓梯照明燈的更換;對漏水的屋頂要及時安排修補,對鬆動的牀鋪、斷裂的牀板要及時安排修理、更換,上鋪無欄杆的要給予裝上,消除安全隱患。如工作沒有盡職盡責,拖拖拉拉,造成傷亡事故或嚴重食物中毒的,將追咎有關人員的責任,扣除部分資金。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篇七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應按規定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

2、上課鈴響後,未進入教室實驗室的,作遲到處理。下課鈴響前,離開教室或實驗室的作早退處理。課外活動課下課前離開學校的作曠課處理。

3、學生請假須有有關證明,因特殊情況來不及當面請假者,返校後應立即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

4、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學生,應由家長寫出休學申請並持醫院證明到班主任處登記,然後到教導處辦理休學手續,休學期為半年或一年,休學期滿須到教導處辦理復學手續。經醫院證明痊俞不宜復學者,可保留學籍繼續休學一年。

5、因病或特殊情況不能上體育課者,須向班主任和體育老師講清原因,免上體育課,否則按曠課處理。

6、請假在兩日內(含兩日),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在兩日以上至五日由年級組長審批;請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導處審批;兩週以上由校長批准。請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則不予批准。

7、凡需假的學生,必須認真填表寫請假條。

8、各班設立考勤點名冊,按學校規定認真做好考勤記錄。

9、各班考勤情況按學校規定,及時做好彙總、公佈、小結等工作。對全勤的學生和認真考勤的人員給予表揚或獎勵。學生每學期出勤情況應記入學生成績報告表和有關檔案。

10、遲到、早退、電訊稿 果較多的班主不能評為先進。嚴重遲到、早退、曠課的學生要受學校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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