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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和草原火災風險普查工作方案

森林和草原火災風險普查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

森林和草原火災風險普查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組織開展全盟森林和草原火災風險普查,摸清全盟森林和草原火災風險隱患底數,查明重點區域抗災能力,客觀認識全盟森林草原火災風險水平,為**和個旗區各級政府有效開展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和應急管理工作、切實保障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提供權威的森林和草原火災風險信息及科學決策依據。

一是全面獲取我盟森林和草原火災可燃物、野外火源、氣象條件等致災信息,森林資源、草原資源、生態環境、林區牧區產業、林區牧區居民人口及房屋建築、基礎設施等重要承災體信息,歷史森林和草原火災信息,掌握重點隱患情況,分析評估區域森林和草原火災預防、撲救、保障、應急的增和能力。

二是以調查為基礎、評估為支撐,客觀認識當前全盟森林草原火災致災風險水平、承災體脆弱性水平、防災減災救災能力,科學預判今後一段時期災害風險變化趨勢和特點,形成全盟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區劃和防治建議。

三是通過實施普查,建立全盟森林和草原火災防線調查評估指標體系,分類型、分區域、分層級的全區森林和草原火災風險普查數據庫,可燃物動態監測、多尺度分析評估、隱患分析、風險區劃、防治區劃的技術方法和模型庫,開發風險普查信息化系統,形成一整套森林和草原火災風險普查與常態業務工作相互銜接、相互促進的工作制度。

(二)主要任務

開展全盟森林和草原火災的風險要素調查,重點隱患調查,查明區域抗災能力。開展森林和草原火災風險評估,編制盟市、旗縣級森林和草原火災風險系列專題圖,修訂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風險區劃和防治區劃。建立分類型、分區域、分層級的全區森林和草原火災風險普查數據庫。

二、普查範圍

按照行政界線範圍開展各項普查任務,旗(縣、區)級單位在按照全區普查方案完成相關任務的前提下,根據區域自然地理特徵和經濟發展水平,可適當增加調查評估的內容,提高調查評估精度。

**森林火災風險普查實施範圍為3旗4區。

三、工作任務

(一)前期準備

1.編制實施方案、操作細則和質量檢查辦法

**林業和草原局在國家提供的技術規程規範及自治區林草局編制的方案基礎上,組織編寫實施方案、操作細則和質量檢查辦法,並提交自治區專家組審核,此項工作由技術支撐單位具體負責編制。

2.基礎數據準備

**林業和草原局向普查技術組提交2019 年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數據、草原資源調查數據、九次清查林地範圍內的相關數據及國土數據等已有相關調查資料,完成數據加工整理,明確區分出森林調查界限,同時提取現有數據中可燃物相關的信息數據。

3.落實普查隊伍和實驗室條件

各級普查實施部門組織落實外業調查、普查人員和專業隊伍,應提前落實實驗室場地和實驗條件,確保實驗室測定能夠順利進行。

4.樣地佈設

**森林火災風險普查標準地數量為429塊,森林火災風險普查大樣地為17塊。利用現有資源數據,對所調查的標準地和大樣地進行佈設,佈設方案需提交自治區專家組進行審核和備案。審核通過後方可開展樣地調查,此項工作由技術支撐單位具體負責完成。

5.人員培訓

對所有參加此項工作的技術人員和質量檢查人員進行統一培訓,按照“統一組織、全員培訓、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要求,科學制定技術培訓和技術執行標準,保證培訓工作時間、內容、方法、效果四到位。確保調查人員熟練掌握操作細則和外業實際操作。

(二)開展危險性調查

依據**實施方案及技術規程實施細則,開展森林和草原火災可燃物調查、野外火源調查任務。

(三)承災體調查

收集林草部門森林資源、動植物資源、自然保護地、林業牧業產業數據並開展補充調查,完善相應數據資料,並從應急部門共享林區牧區居民人口、房屋建築、基礎設施等信息,經質量檢查後,形成森林和草原火災承災體成果數據庫系統並進行成果分析彙總。

(四)歷史災害調查

調查和統計2000 年以來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案例專項數據,收集林草部門1987 年以來森林和草原火災歷史數據,建立森林和草原火災事件專項調查數據庫。依託系統平台開展歷史火災數據分析與製圖。

(五)綜合減災能力調查

通過橫向共享應急管理部門相關普查成果數據、縱向收集地方林草部門減災資源調查成果數據的方式,獲取各級行政單元政府、林草行業相關部門和森林經營主體用於森林和草原火災防災減災救災的各種資源,並評估區域綜合減災能力,形成各級減災資源分佈數據庫和綜合減災能力評估系列圖件。

(六)重點隱患調查與評估

在危險性調查、重點隱患調查、減災資源和減災能力調查成果的整理分析的基礎上,根據隱患評價指標體系,計算區域隱患指數,評價區域隱患等級,確定隱患重點區域;建立**本級森林和草原火災重點隱患調查成果數據庫。

(七)風險評估與區劃

在森林和草原火災危險性調查與評估基礎上,結合承災體、歷史火災、綜合減災能力調查成果,開展森林和草原火災風險評估,按照全國統一的調查評估指標體系、技術規程規範,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風險評估圖、森林和草原火險區劃圖,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區劃圖,確定分區域的森林和草原火災控制需求和控制目標,並針對性地制定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對策。

五、質量管理

嚴格按照《全國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果檢查驗收辦法》、《全國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果匯交管理辦法》等制度,及各專項成果和綜合成果的質量檢查與核查技術標準規範,和軟件系統中的質檢功能和工具,開展質量管理工作。為保證普查成果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建立分級質量管理體系;普查成果按照旗(縣、區)級自檢、盟級檢查的檢查制度進行分級質量管理。盟(市)、旗(縣、區)各級主管部門負責對普查任務成果進行自下而上逐級彙集、審核和驗收。

六、普查成果與成果匯交

(一)數據成果

主要包括森林和草原火災危險性調查與評估數據、主要承災體調查數據、歷史火災調查數據、減災資源(能力)調查數據,重點隱患數據,風險評估與區劃數據等,形成風險普查數據庫,涵蓋各類空間數據和統計數據。

(二)圖件成果

主要包括全盟和旗(縣、區)各級森林和草原火災致災孕災要素分佈與危險性評估圖譜,主要承災體空間分佈圖譜,歷史火災分佈圖譜,綜合減災資源(能力)分佈圖譜,重點隱患分佈圖譜,風險評估與防治區劃圖譜等。

(三)文字報告類成果

主要包括全盟和旗(縣、區)各級森林和草原火災危險性調查與評估分析報告、主要承災體調查成果分析報告、歷史火災數據分析報告、綜合減災能力調查與評估報告、重點隱患調查與評估報告、風險評估與區劃分析報告。

(四)規範類成果

內蒙古自治區森林和草原火災風險普查操作細則。

(五)成果匯交

成果匯交內容主要包括調查數據類成果、評估與區劃圖件類成果、文字報告類成果。按照普查工作實施進度安排,分類型分階段進行匯交,保障相關後續工作有序開展。成果匯交工作依託普查軟件系統開展。

七、任務與進度安排

(一)前期準備

包括技術準備、基礎數據採集和加工、樣地佈設、技術培訓、普查試點等工作。

進度要求:2021年4月—2021年5月。

(二)外業調查

包括外業調查、外業質量檢查等工作。

進度要求:2021 年5月—2022 年4月。

(三)數據分析整理與分析製圖

進度要求:2022 年5 月—2022 年10 月。

(四)驗收總結

進度要求:2022 年11 月—2022 年12 月。

九、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林業和草原局組建森林和草原火災風險普查領導小組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風險普查工作的總體組織和協調工作,落實普查實施的相關決策部署,解決全盟風險普查項目論證和實施中的重大問題,指導旗(區)方推進普查實施。旗(區)成立相應的森林和草原火災風險普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加強對普查的組織領導,研究解決普查實施中的重大問題。

(二)技術保障

**林草局組建普查技術支撐單位和專家組,負責做好災害風險普查的技術框架設計,實施方案、操作細則和培訓教材編制等任務,負責風險普查技術指導和總結等工作。專家組負責項目執行過程中重大問題的諮詢、討論和方案審定、成果論證等工作。

(三)經費保障

森林和草原火災風險普查工作經費以地方保障為主,地方各級政府要將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確保落實到位。目前已安排各領域的常態化風險調查工作經費,要優先用於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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