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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設備管理制度(多篇)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多篇)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多篇)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 篇一

1、目的作用

加強對電氣設備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項制度章程,對日常的使用檢修工作進行規範,是確保電氣設備安全、正常運行,防範各種事故發生,延長設備使用壽命,保障生產順利進行的必要措施。為此,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職責

2.1 對電氣設備的管理需要有科學的態度和嚴謹、認真、細緻的工作作風,因此機修車間要加強對配電室及電氣修理組的日常工作管理,使工作人員保持高度負責的工作狀態,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2 由於電氣設備的管理專業性很強,公司總師辦及設備動力科應在專業技能上加強對工作的指導,特別是對關鍵、重要設備的操作和檢修,更要經常深入到現場進行工作督導,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3、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管理

3.1 凡新建、技改安裝的電氣設備,必須經交接試驗合格,方可交付車間(部門)投入運行。

3.2 預防性試驗是檢查鑑定運行中供電設備和高壓電氣設備(電力變壓器、電力電纜、高壓配電裝置、高壓電機等)的絕緣性能、導線接頭的質量及電氣保護裝置動作的可靠靈敏程度,是確保電氣設備安全運行的重要手段。

3.3 預防性試驗週期規定,原則上結合各車間(分廠)的電氣設備大、中、小修進行,一年一次預防試驗工作,超週期不試驗,由設備所在部門負責。

3.4 由設備能源科編制預防性試驗規程、報表等,預防性試驗人員實施執行。

3.5 預防性試驗工作,由設備主管部門統一歸口管理,其工作程序如下:

3.5.1 配電室高壓電氣,由機修車間提出計劃,直接與市供電部門聯繫試驗工作,計劃交設備科備案。

3.5.2 各生產車間的高壓電氣,由設備所屬部門提出計劃報設備科審核、備案,電氣副總批准,交機修車間負責試驗工作。試驗後,由機修車間提供試驗報告,試驗數據要準確可靠,交設備科和設備所屬部門歸檔備查。

3.5.3 設備所屬車間應派出電工配合被試設備進行拆裝線,並協助機修車間進行高壓試驗工作。

3.6 列入年度計劃的預防性試驗的高壓電氣設備應做到不漏試,標準不得降低,嚴格按國家現行規定的規程執行。

3.7 電氣在預試過程中,若發現主要設備的'絕緣顯著降低或重大絕緣缺陷和擊穿時,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組織分析及時搶修或更換,搶修或更換試驗合格後,方可投人運行。

4、繼電保護裝置的整定、校驗

4.1 繼電保護裝置是電氣設備安全運行的衞士,它可以排除或縮小故障的範圍,保護電力系統和設備的安全運行。

4.2 各種高壓電氣設備保護整定計算要正確,定值要合理,不能因鑑定不當造成保護樞動誤動或越級跳閘。

4.3 繼電保護裝置調整校驗動作要可靠,靈敏度要高,運行要正確,動作率必須達百分之百。

4.4 凡經整定的繼電保護裝置要加以鉛封,不準隨意亂動、亂調。

4.5 按照國家現行試驗標準,每年進行保護調整校驗。

4.6 投人運行中的繼電保護裝置,由配電值班人員或維護電工進行定時巡迴檢查,在運行日誌上,要詳細記錄保護裝置動作的次數和原因、信號反映影響範圍。運行中出現誤動或越級跳閘時,值班人員應立即向車間彙報,車間應組織主管人員到現場檢查整定值及保護裝置,必要時重新調整,先做傳動試驗,找不出原因再做繼電器的解體檢查直至解決問題。

5、電氣設施的防雷保護

5.1 建立和完善電氣設施的防雷保護設施,是防止雷電對電氣設施造成損壞的重要安全措施。

5.2 各變(配)電室必須具有防止直擊雷、感應雷及防止雷電波人侵的保護設施。防雷保護設施應做到先進合理,參數配合恰當,動作靈敏可靠。

5.3 隨着電網系統的逐步擴大,從設計上應不斷採用國內外先進防雷措施和設備,提高全廠電網系統的耐雷水平。

5.4 要定期對防雷設施進行檢測,以保持其性能良好可靠。

5.5 全廠應於每年雷雨季節到來之前,以機修車間為主,設備科參加,組成電氣防雷檢查組,對防雷設施進行監督檢查,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限期解決。

6、絕緣油的管理

6.1 絕緣油的管理是一項有特殊要求、技術性很強的管理,管理好可以提高絕緣強度,延長電氣設備的檢修週期,保證電氣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行。

6.2 運行中電氣設備的絕緣油,必須符合國家頒發的試驗標準,凡不合格者,不得投人使用。

6.3 不同牌號的絕緣油一般不宜混合使用,必須混合使用時事前應做好混合試驗,符合下列要求,方准許投人使用:

6.3.1 混合油質不低於其中安定性較差的一種油質。

6.3.2 新油與運行中的油相混合時,其油質不應低於運行油之質量。

6.4 所有電氣設備上變壓油,應每年進行一次取樣擊穿試驗,做簡化試驗,其簡化試驗項目包括閃點、酸、酸鹼反應(其結果報告應存人檔案),不合格者,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

6.5 電氣值班人員對運行中的變壓器、電壓互感器、油開關等備應定期檢查(對公用設施,機修車間負責定期檢查)於規定油品和泄漏者,應向主管人員反映,及時處理。

6.6 對大型變壓器(1000kva及以上的)每兩三年做一次油色譜分析。

7、主要電氣設備檢修 7.1 主要電氣設備的檢修週期,應損、腐蝕、老化等規律,安排檢修。

7.2 對主要電氣設備應強調“檢”字,只有及時地檢查出問題及時排除,才能保障其強使用中的監控管理。

7.3 對於正在運行中的設備故障,在接到報告後,維修車間組織修復工作。對修理件,使設備儘快運行。

7.4 對於按間隔週期定時定點檢修的設備,應在檢修前三天通部門並按檢修內恢復工作狀態。

7.5 設備在檢修過程應根據不同設備的具體情況,按公司設備動力科制定的檢修標準嚴格執行。

8、雙票制度管理

8.1 為了確保安全停電、送電,對電力檢修作業,實行工作票及操作票制度。

8.2 電氣工作人員在高壓電氣設備上進行安裝、檢修、調整和試驗等工作,必須遵照工作票的規定,履行工作票手續。

8.3 架空線路及電纜計劃停電檢修和試驗等工作,必須斷開電源開關時,施工負責人必須到廠總配電室履行工作票手續。

8.4 各車間電源進線開關及配電屏計劃停電檢修和試驗等工作,必須斷開一級電源開關時,車間電氣主管人員及施工負責人必須到廠總配電室履行工作票手續。

8.5 事故處理及消除嚴重設備缺陷,屬於哪一個車間,該車間電氣主管人員或施工負責人應到廠總配電室履行工作票手續。

8.6 各車間如果計劃停電檢修或試驗等工作時,如不需斷開上一級電源的開關時,車間電氣主管人員應在本部門配電室履行工作票和操作票手續。

8.7 凡計劃停電檢修或試驗,以及事故處理等工作結束後,必須由原履行工作票手續人員到廠總配電室辦理覆電手續。

9、關於避免觸電事故

9.1 嚴禁無電工證人員在電氣設備上的工作。

9.2 嚴禁無經驗電工和未在工作地段兩段掛接地線的情況下在高壓電氣設備上作業。同時,驗電和接地均需使用合格工具。

9.3 嚴禁約定時間停、送電,配電線路停電必須使用“停電區域圖”。

9.4 嚴禁無人監護,單人在高壓設備上工作,施工前必須遵守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的規定。

9.5 嚴禁不使用操作票進行倒閘操作(事故處理可不用操作票的操作應記入操作記錄本)。

9.6 嚴禁未經核對盲目操作(核對設備名稱、編號、開關刀閘位置、操作模擬圖)。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 篇二

一、電氣設備實行統一安裝、定期檢查制度。

二、電氣設備的檢查由部門負責,具體由電工負責實施。

三、每年對建築物防雷設施、電氣接地裝置在雷雨季節前進行防雷接地檢測。

四、每年對所有電氣設施進行兩次消防安全檢測,及時發現和消除電氣安全隱患。

五、電氣日常運行過程中發生的故障,管理使用人要立即報告部,嚴禁帶病運行和私自修理。

電氣設備質量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設備更新費的使用管理,使設備更新費的使用具有科學性、合理性、計劃性、經濟性,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總部設備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涉及的設備更新是指用於恢復、維持已有生產能力或功能為目的的而對無修復價值、國家已明令淘汰和已不能滿足目前使用要求的現有設備進行的更新,即採用新設備替代技術性能落後、安全狀況和經濟效益差的原有設備。不包括為提高裝置生產能力或其它原因而進行的技術改造。

第三條在設備更新改造過程中應增加技術含量,貫徹“科技是第一生產力”的精神,經過更新的設備應當比原設備有高的安全可靠度、便於操作、便於維修,有較高的技術經濟性能,能耗低,效益高,有更好的適應生產需要的性能,維修費用低,污染少。

第四條設備更新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和與公司實際情況緊密結合的原則。根據公司的財力、物力、技術能力和生產安排等狀況合理安排設備更新,不能盲目追求高、大、精、新。凡能夠通過局部改造達到提高安全可靠度和技術經濟性能而在費用上又合理的應進行局部改造,不安排更新。即使設備整體更新,也應儘量利用原有廠房、吊車、基礎、配套設施等,以節約費用。

第五條設備更新必須嚴格執行計劃管理,即公司按照總部設備更新投資安排確定設備更新項目,各二級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公司批覆項目組織設備更新項目實施。設備更新費必須專用,不準挪做它用和隨意變更項目。

第六條本制度不完善之處,以公司有關投資管理制度及規定為準。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七條公司設備管理部是設備更新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編制、審核並向公司發展規劃部提出年度設備更新計劃建議,同時上報總部相關事業部設備管理部門;按照總部批覆的年度設備更新投資計劃統一安排,組織落實公司各單位的設備更新項目實施,並檢查考核。

第八條公司發展規劃部負責彙總、上報公司年度設備更新投資計劃建議,並上報投資計劃進度完成情況。

第九條公司財務部依據總部批准的公司年度設備更新投資計劃,負責籌措資金,確保及時到位,專款專用,按照財務及固定資產管理程序做好相關工作,並及時反饋資金使用情況。

第十條公司物資裝備部負責設備更新項目的採購,並協助設備管理部門做好資金使用控制工作。

第十一條各二級單位負責編制本單位的設備更新計劃編制與上報工作,嚴格按照公司批覆計劃負責具體項目實施,做好質量、進度、投資控制。

第三章設備更新原則

第十二條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設備可進行更新:

(一)使用年限已滿,喪失使用效能,無修復價值的;

(二)因生產條件改變,已喪失原有使用價值的;

(三)使用年限未滿,但缺乏配件無法修復使用的;

(四)固定資產毀損,無修復使用價值的;

(五)經論證,大修理後技術性能仍不能滿足生產要求的;

(六)大修理後,雖能恢復精度和技術性能,但更新更經濟合理的;

(七)因技術落後淘汰的;

(八)經國家技術質量監督部門、環保部門鑑定,不符合安全環保要求且修復後也無法達到要求的;

(九)機動車輛符合國家有關報廢規定的;

(十)其它符合更新要求的。

第四章設備更新管理

第十三條除國家明令淘汰的。設備更新外,各二級單位要以設備運行、缺陷、故障、檢修記錄和設備檔案為依據,建立設備更新項目儲備庫,及時根據設備運行狀況進行調整。

第十四條按照投資管理有關規定和程序,各單位要在每年7月底前組織編制完成本單位下一年度設備更新計劃。

第十五條在上報本單位設備更新計劃前,各二級單位必須組織項目論證,必要時可組織本單位各相關部門專家參加,要做好設備初步選型和詢價工作,並按照輕重緩急排序,

第十六條20萬元及以上的設備更新項目計劃,在上報的同時應附設備更新項目建議書。對於技術複雜、項目前期準備時間長的項目,各單位可在項目批覆前組織完成技術談判、項目設計工作,一併上報。對於準備在公司首次應用的新技術、新設備,各單位應充分組織調研和論證,確保安全可靠。

第十七條公司設備管理部依據各單位上報的年度設備更新計劃,逐項組織系統內專家論證和審核,並在8月底前形成公司下一年度的設備更新計劃,按照要求上報總部。

第十八條公司設備管理部按照總部批覆的設備更新投資計劃批覆,下達公司年度設備更新計劃,各相關單位負責實施,確保按計劃完成。

第十九條物資裝備部按照公司下達的設備更新計劃,按照有關物資採購管理程序的要求,組織設備採購,設備更新選型方案必須徵得設備管理部門同意,並嚴格按照計劃投資安排,超計劃投資採購項目必須經公司設備管理部同意。財務部門按照公司設備更新計劃,做好更新資產的入賬和資產交付工作,並做好統計,在入賬前應由設備管理部門確認。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 篇四

一、工廠電力線路的安全檢查

電力線路是電力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着輸送電能的重要任務。但目前在部分工廠中,往往對電力線路的安全檢查和運行維護重視不夠,導致個別區段的電力線路的安全性降低,增大了發生電氣事故的可能性。因此,加強工廠電力線路的安全檢查是非常必要的。

1架空線路的安全檢查

對廠區架空線路,一般要求每月進行1次安全檢查。如遇大風大雨及發生故障等特殊情況時,還需臨時增加安全檢查次數。架空線路的安全檢查應重點檢查以下項目:

1.1電線杆子有無傾斜、變形、腐朽、損壞及基礎下沉等現象。

1.2沿線路的地面是否堆放有易燃易爆和強腐蝕性物質。

1.3沿線路周圍,有無危險建築物。應儘可能保證在雷雨季節和大風季節裏,這些建築物不致對線路造成損壞。

1.4線路上有無樹枝、風箏等雜物懸掛。

1.5拉線和板樁是否完好,綁託線是否緊固可靠。

1.6導線的接頭是否接觸良好,有無過熱發紅、嚴重老化、腐蝕或斷脱現象;絕緣子有無污損和放電現象。

1.7避雷接地裝置是否良好,接地線有無鏽斷情況。在雷雨季節到來之前,應重點檢查。

二、變電所的運行與管理

做好變電所的運行管理工作,是實現安全、可靠、經濟、合理供電的'重要保證。因此,變電必須備有與現場實際情況相符合的運行規章制度,交由值班人員學習並嚴格遵守執行,以確保安全生產。

a.運行制度

1、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工作必須嚴肅、認真進行。交接班人員應嚴格按規定履行交接班手續,具體內容和要求如下。

(1)交班人員應詳細填寫各項記錄,並做好環境衞生工作;遇有操作或工作任務時,應主動為下班做好準備工作。

(2)交班人員應將下列情況做詳盡介紹:1.所管轄的設備運行方式,變更修飾情況,設備缺陷,事故處理,上級通知及其它有關事項;2.工具儀表、備品備件、鑰匙等是否齊全完整。

(3)接班人員應認真聽取交接內容,核對模擬圖板和現場運行方式是否相符。交接完畢,雙方應在交接班記錄簿上簽名。

(4)交接班時,應儘量避免倒閘操作和許可工作。在交接中發生事故或異常運行情況時,須立即停止交接,原則上應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接班人員應主動協助處理。當事故處理告一段落時,再繼續辦理交接班手續。

(5)若遇接班者有醉酒或精神失常情況時,交班人員應拒絕交接,並迅速報告上級領導,做出適當安排。

2、巡迴檢查制度:為了掌握、監視設備運行狀況,及時發現異常和缺陷,對所內運行及備用設備,應進行定期和特殊巡視制度,並在實踐中不斷加以修訂改進。

(1)巡視週期。有人值班的變電所每小時巡視一次,無人值班的變電所每四小時至少巡視一次,車間變電所每班巡視一次。特殊巡視按需要進行。

(2)定期巡視項目。

1)注油設備油麪是否適當,油色是否清晰,有無滲漏。

2)瓷絕緣子有無破碎和放電現象。

3)各連接點有無過熱現象。

4)變壓器及旋轉電機的聲音、温度是否正常。

5)變壓器的冷卻裝置運行是否正常。

6)電容器有無異聲及外殼是否有變形膨脹等現象。

7)電力電纜終端盒有無滲漏油現象。

8)各種信號指示是否正常,二次迴路的斷路器、隔離開關位置是否正確。

9)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壓板位置是否正確。

10)儀表指示是否正常,指針有無彎曲、卡澀現象;電度表有無停走或倒走現象。

11)直流母線電壓及浮充電流是否適當。

12)蓄電池的液麪是否適當,極板顏色是否正常,有無生鹽、彎曲、斷裂、泡脹及局部短路現象。

13)設備缺陷有無發展變化。

(3)特殊巡視項目。

1)大風來臨前,檢查周圍雜物,防止雜物吹上設備;大風時,注意室外軟導線風偏後相間及對地距離是否過小。

2)雷電後,檢查瓷絕緣有無放電痕跡,避雷器、避雷針是否放電、雷電計數器是否動作。

3)在霧、雨、雪等氣象時,應注意觀察瓷絕緣放電情況。

4)重負荷時,檢查觸頭、接頭有無過熱現象。

5)發生異常運行情況時,查看電壓、電流及繼電保護動作情況。

6)夜間熄燈巡視,檢查瓷絕緣有無放電閃絡現象、連接點處有無過熱發紅現象。

(4)巡視時應遵守的安全規定。

1)巡視高壓配電裝置一般應兩人一起進行,經考試合格並由單位領導批准的人員允許單獨巡視高壓設備。巡視配電裝置、進出高壓室時,必須隨手把門關好。

2)巡視高壓設備時,不得移開或越過遮欄,並不準進行任何操作;若有必要移動遮欄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並保持下列安全距離:10kv及以下 0.7m 35kv 1m

3)高壓設備的導電部分發生接地故障時,在室內不得接近故障點4m以內,在室外不得接近故障點8m以內。進入上述範圍的人員必須穿絕緣靴,接觸設備的外殼和構架時,應戴絕緣手套。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 篇五

一、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三、電氣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四、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五、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後投入使用。

六、電氣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七、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八、除已採取防範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九、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十、場所內嚴禁吸煙並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 篇六

1、目的

為了防止在爆炸危險區域中,由於防爆電氣設備和線路產生的電火花或危險温度引起燃燒或爆炸事故,採取安全技術與管理的防範措施,以保護公司員工和財產的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2、範圍

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的所有防爆電氣設備的設計安裝、安全技術管理、檢驗檢測、檢修及維護保養管理。

3、氣體爆炸危險場所的分級

爆炸性氣體、可燃蒸氣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場所,按其危險程度的大小分為三個區域等級。

3.1級區域: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連續地、短時間頻繁地出現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

3.2級區域: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有可能出現的場所。

3.3級區域: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不能出現,僅在不正常情況下偶爾短時間出現的場所。

4、防爆電氣設備一般安全規定

4.1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在運行過程中,必須具備不引燃周圍爆炸性混合物的性能。

4.2爆炸危險場所用的防爆電氣設備,須經有資質的的鑑定單位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4.3各種防爆類型的電氣設備,應設置標明防爆檢驗合格證號和防爆類型、等級的銘牌,在設備的明顯處應有防爆檢驗標誌和防爆類型與等級的永久性標誌。

4.4防爆電氣設備的分類、分級、分組與爆炸性物質的分類、分級、分組方法相同,其等級參數及符號亦相同。

4.5防爆電氣設備最高表面温度應符合規範要求,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險温度。

4.6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應符合《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和《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程》的要求。

4.7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線路應敷設在爆炸危險性較小的區域或距離釋放源較遠的位置,應避開易受機械損傷、振動、腐蝕、粉塵積聚以及有危險温度的場所。如不可能時,應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以滿足這些場所的'安全要求。

5、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與維護

5.1一般安全規定

防爆電氣設備應由經過培訓考核合格人員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

防爆電氣設備應按製造廠規定的使用技術條件運行。

設備上的保護、閉鎖、監視、指示裝置等不得任意拆除,應保持其完整、靈敏和可靠性。

在爆炸危險場所維護檢查設備時,嚴禁解除保護、聯鎖和信號裝置;故障停電後未查清原因前禁止強送電;嚴禁帶電對接電線(明火對接)和使用能產生衝擊火花的工、器具。

清理具有易燃易爆物質的設備的內部必須切斷電源,並掛警告牌;向具有易燃易爆物質的設備內部送電前,必須檢測內部及環境的爆炸性混合物的濃度,確認安全後方準送電。

新設備在安裝前宜解體檢查,符合規定要求後方可投入運行。

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檢查,分日常運行維護檢查、專業維護檢查和安全技術檢查三種。

5.2日常運行維護檢查

防爆電氣設備應保持其外殼及環境的清潔,清除有礙設備安全運行的雜物和易燃物品,應指定人員經常檢測設備周圍爆炸性混合物的濃度。

設備運行時應具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檢查外殼表面温度不得超過產品規定的最高温度和温升的規定。

設備運行時不應受外力損傷,應無傾斜和部件摩擦現象。聲音應正常,振動值不得超過規定。

運行中的電機應檢查軸承部位,須保持清潔和規定的油量,檢查軸承表面的温度,不得超過規定。

檢查外殼各部位固定螺栓和彈簧墊圈是否齊全緊固,不得鬆動。

檢查設備的外殼應無裂紋和有損防爆性能的機械變形現象。電纜進線裝置應密封可靠。不使用的線孔,應用厚度不小於2毫米的鋼板密封。

設備上的各種保護、聯鎖、檢測、報警、接地等裝置應齊全完整。

檢查防爆照明燈具是否按規定保持其防爆結構及保護罩的完整性。檢查燈具表面温度不得超過產品規定值。

在爆炸危險場所除產品規定允許頻繁起動的電機外,其它各類防爆電機,不允許頻繁起動。

電氣設備運行中發生異常情況時,操作人員可採取緊急措施並停機,通知專業維修人員進行檢查和處理。

設備運行操作人員對日常運行維護和日常檢查中發現的異常現象可以處理的應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應通知電氣維修人員處理並將發生的問題或事故,均應在設備運行記錄上進行登記。

5.3專業維護檢查

更換照明燈泡、熔斷器和本安型設備的電源電池,都必須符合設計規定的規格型號,不得隨便變更。

清理控制設備的內外灰塵,進行除鏽反腐。

檢查設備和電氣線路的完好狀況。

檢查接地線的可靠性及電纜、接線盒等完好狀況。

停電檢查電器內部動作機件是否有超過規定的磨損情況以及接線端子是否牢固可靠。

檢查各種類型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結構參數及本安電路參數。

檢查控制、檢測儀表和電訊等設備和保護裝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齊全完好、靈敏可靠、有無其他缺陷。

檢查設備運行記錄或缺陷記錄上提出的問題,能及時處理的應及時處理,消除隱患。不能處理的應及時上報。

6、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

6.1一般安全規定

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應由指定專業修理單位負責檢修。

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和檢驗人員,應進行防爆電氣設備修理知識的培訓,經考核合格的方可承擔檢修和檢驗工作。

防爆電氣設備檢修後,由檢修人員填寫檢修記錄並須經防爆專業質量檢驗人員進行檢驗,簽發合格證後方可交付使用。

在爆炸危險場所中禁止帶電檢修電氣設備和線路(本安線路除外),禁止約時停、送電。並應在斷電處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隔爆外殼的檢修應按國家現行技術規定進行。檢修時不得對外殼結構,主要零部件使用的材質及尺寸進行修改更換。必須修改更換時,應在保證設備原有安全性能的情況下,取得對該產品原鑑定檢驗單位同意後方可改動。

在爆炸危險場所需動火檢修防爆電氣設備和線路時,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

6.2小修

小修除進行上述日常運行維護和電氣維護檢查的項目外,還應包括下列主要項目:

清除設備殼內外灰塵、污垢;

更換或修理易損耗的零部件和緊固件;

修理或調整設備的操作機構和閉鎖裝置;

清理隔爆面、除鏽,塗敷薄層防鏽油脂,並檢驗隔爆面完好程度;

測量隔爆面間隙,檢查外殼完好情況;

測試絕緣電阻和檢驗電氣系統;

修理或更換電氣系統個別零部件;

充油設備取油樣,做化學分析和電氣絕緣強度試驗;

檢查設備各接線部位有無鬆動和其它缺陷,並進行修理。

6.3中修

中修除進行小修項目外,還應包括下列主要項目:

設備解體檢查,徹底清掃;

處理外殼由於受外力損傷而發生的局部變形;

全面檢驗電氣、機械結構,修理或更換其零部件;

修理隔爆面,進行除鏽並測量隔爆間隙;

加強和處理電動機、變壓器的繞組絕緣;

根據需要改變電機、變壓器內部接線方式;

校檢、整定繼電器保護裝置的整定值和儀表的準確性;

按規定進行電氣設備的絕緣性能試驗;

外殼空腔器壁塗耐弧漆,殼外表面塗防鏽漆。

6.4大修

大修除進行中修項目外,還應包括下列主要項目:

外殼隔爆件的更換和修理,進行必要的水壓試驗;

進行電機端蓋止口鑲套、更換端蓋以及轉子軸鑲套、焊補等修理;

更換磁力起動器或饋電開關的底板、芯架及其配線;

重繞電機、變壓器的繞組;

調整試驗各種繼電器保護裝置的特性;

按規定進行電氣設備和線路的絕緣強度試驗和檢測、控制、保護裝置的調整試驗;

更換局部範圍內的電纜線路、鋼管配線;

進行電纜線路、鋼管配線固定部件更新和進行外皮的除鏽刷油。

7、建立設備檔案

公司應建立防爆電氣設備檔案。從設備安裝、試車、運行、檢修、缺陷處理、事故修復、革新改造,直到設備的防爆降級、報廢,應將各個不同時期的各種技術數據,收集齊全,整理歸檔,以便查閲。

電氣設備質量管理制度 篇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電氣設備的點檢管理,保證設備的穩定運行,減緩設備劣化,防止發生突發性設備事故,將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鍊鋼廠在線生產電氣設備的點檢管理。

第三條設備點檢是一種科學的設備管理方法。它是在“五定”基礎上,利用人的五官或儀器工具,對設備進行定點、定期的檢查。

第四條點檢定義

1、日常點檢是在設備運行中或運行前後,由生產崗位操作工根據點檢標準,用人的五官(視、聽、嗅、摸、觸)和簡單的工具、儀器對設備運行狀態進行的檢查。

2、定期點檢由專業人員憑感官和專用檢測工具,定期對設備的技術狀態和安全狀況進行全面檢查和測定。

第五條點檢“五定”:定點即確定設備的檢測點,確定檢測點就是科學地分析設備,找準可能發生故障和老化的部位;定標即凡是點檢的設備都必須對每個維護點逐個制定標準,如間隙、温度、壓力、流量等。定標是衡量或判別點檢部位是否正常的依據,也是判別該部位是否劣化的尺度;定期即根據點檢標準對故障易發部位、項目和內容應預先設定點檢時間、週期;定人即點檢作業要確定點檢人員所負責的點檢區域和設備;定法即規定檢查的方法是人工觀察、工具測量、普通儀器還是精密儀器。

第二章職責

第六條各生產車間負責所轄區域電氣設備的日常點檢,對點檢中發現的設備故障或隱患及時報電修車間處理。

第七條電修車間負責處理生產車間在點檢中發現的設備隱患或故障。

第八條崗位操作工職責

1、根據各車間制定的相關標準對所使用電氣設備進行點檢並做相關記錄。

2、當發現電氣設備有異常時,需緊急處理的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時應儘快通知檢修人員進行處理,並記錄情況。

3、參加設備故障(事故)的分析與處理。

4、進行設備的清掃、緊固、調整、給油(脂)、防腐及生產工藝消耗零部件的更換等日常維護工作。

第九條電修車間職責

1、制訂電氣設備點檢標準。

2、編制各類電氣設備點檢計劃。

3、按計劃進行點檢作業並做相關記錄,對崗位操作工進行點檢維修業務指導、督促和檢查。

4、根據備件預期使用計劃和檢修計劃的需要,編制維修備件需用計劃及維修備件的領用等準備工作。

6、蒐集設備狀態信息,進行設備劣化傾向管理,定量分析,及時掌握設備的劣化程度。當發現設備異常時將情況記入點檢表中,並及時進行處理;在設備運轉時不能處理的,應及時報生產科,由生產科安排時間停機處理。

第三章點檢週期及區域劃分

第十條電修車間應將所轄區域電氣設備分區域承包給各班,各班按規定的區域和週期進行點檢。

1、定期點檢週期規定為一週。

2、具體區域和點檢時間劃分如下:

週一,天車系統

週二,轉爐系統

週三,連鑄系統

週四,運行系統,包括汽化,除塵,水處理系統

週五,上料系統

週六,地面設備

週日,高低壓配電系統

以上系統的點檢內容包括系統所屬所有電氣設備和儀表、PLC系統、計算機等。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的附件有:

鍊鋼廠電氣設備點檢表

第十二條本辦法需貫徹到電修及各生產車間。

第十三條本辦法如與上級有關規定相牴觸,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電修車間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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